51职场>实用文>协议书>交通调解协议书

交通调解协议书

时间:2021-04-08 16:30:08 协议书 我要投稿

交通调解协议书3篇

  在当下社会,协议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协议书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交通调解协议书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交通调解协议书3篇

交通调解协议书 篇1

  交通调解协议书多半是在交警部门的调解之下作出的,双方接收签字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力。那么,此时要是一方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害,是否可以反悔呢?小编整理了有关内容,将在下文中为您具体介绍。

  一、交警部门调解协议书的效力

  交警部门达成的协议书是否应认定为合法有效给予维持,是司法实践中众说不一的问题。交通肇事行为中因肇事司机侵权行为而引起的赔偿,使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了债权债务法律关系。而赔偿调解协议书的签订,又使双方原有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转化为一种合同法律关系。因此,自协议书签订之日起,当事人双方之债权债务关系不再受侵权行为法的调整,而由合同法予以调整。既然由合同法调整,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52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或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

  因此,只要原协议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协商签订的,订立合同时不存在上述无效情形或合同法规定的其他可撤消和可变更的情形,原协议都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成立的,应予认定有效。同时,依据《合同法》91条的规定: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因此一旦一方当事人将协议中的赔偿义务履行完毕,协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即告消亡,当事人不得再行反悔,法院对此也不应该给予支持。

  二、交通调解协议书能否反悔

  首先,原协议订立时如果存在法律规定的可变更或可撤消的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反悔要求撤消或变更原协议。

  我们知道,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其权利义务的协议,是合同。依据《合同法》第54条:因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以及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可撤消和可变更的合同。因此,交警部门的协议书如果存在上述情况,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变更或撤消的,即可以反悔的。但反悔一方其诉讼之案由应为撤消和变更协议而不是本案当事人提出的人身损害赔偿。

  其次,合同显失公平的正确认定。

  实践中,对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及重大误解比较好把握和认定,笔者在这里就不加赘述,仅对显失公平的协议作以阐述。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2条中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也就是说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此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一方要承担更多的义务而享受极少的权利或者在经济利益上要遭受重大且失,而另一方则以较少的代价获得较大的利益,承担极少的义务而获得更多的权利。

  2、该合同是在一方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没有经验实施的。也就是说一方利益的受损,是由另一方的故意行为,即利用对方没经验或利用自己的优势造成的。如果一方利益受损,但并不是由对方故意为上述行为而造成的,不属于显失公平的情况。

  综上,在交通肇事案件中,交警部门主持达成的赔偿协议书,只要是在双方自愿,

  综上可知,交通调解协议书是可以反悔的`,但是必须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允许当事人反悔。如果大家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大家找寻我们网站上的在线律师进行相关的咨询和了解吧。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交通调解协议书 篇2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于 市区公安分局 派出所。

  甲方:公民身份证号码:

  乙方:公民身份证号码:

  乙方担保人:公民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时许,甲方驾驶机动车与乙方骑电动车带人因争抢机动车道发生了纠纷,甲方与乙方在发生争执过程中发生打斗,乙方受伤并出现了身体上的创伤。

  年 月 日乙方的出院小结:

  年 月 日法医对乙方伤情的鉴定结论:

  有鉴于此,现甲方与乙方就本案(交通事故及故意伤害等)的和解、赔偿等相关事宜,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乙方提出和解,经过诚恳、友好地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和解条款,定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信守履行:

  1、甲方为乙方造成的损害,深感歉意,并致以诚恳的道歉,乙方也已经给予宽恕和愿意与甲方达成和解。

  2、甲方已承担乙方在 年月日至 年月日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

  3、甲方另一次性赔偿乙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误工费、伤害赔偿金、营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后期医疗费用、财产损失等)合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整)。

  4、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条,甲方应在本协议签定后日付清上述赔偿款项。

  乙方指定下列帐户收款:

  户名:;

  开户行: ;

  帐号:;

  5、甲方履行上述赔偿义务后,双方之间交通事故及故意伤害事件的终止,双方没有其它任何争议。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提出追究责任或索赔请求,乙方放弃向公安机关要求治安处罚或向法院起诉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的权利。乙方出院之后无论是个人因素或是第三方因素发生的任何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日后因此出现的后遗症、后期治疗、复查等)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

  6、双方本着化解矛盾的态度,乙方对甲方的行为给予谅解,并同意请求公安机关对本案作调解处理,不再请求司法机关追究甲方的行政、刑事责任。

  7、任何一方违约,除全额返还赔款外,另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8、协议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

  9、甲、乙双方经公安机关调解后签订的《治安调解协议书》之内容如与本和解协议书相不一致的事项,以本和解协议书之条款为准。

  10、双方承诺均不得将本次事件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媒体或网络)提供或披露。

  11、乙方担保人自愿为乙方保证人,与乙方为履行本协议承担连带责任。

  12、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每页签字)。本协议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呈交武汉市江汉区公安分局汉兴街派出所存档壹份。

  甲方: 乙方:

  乙方担保人:

年 月 日

交通调解协议书 篇3

  甲方: (肇事者),委托代理人:

  乙方: (受害方),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时左右,甲方驾驶 号车,在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 不幸死亡。现甲方和死者的所有近亲属(乙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医疗费、抢救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老人赡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赔偿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圆整( 元整)。

  二、死者 的尸体由其家属自行安葬。

  三、上述款项支付给乙方所有近亲属后,由乙方所有近亲属内部自行分配、处理,其分配、处理的方式、后果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四、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向甲方出具收据,并保证放弃对甲方在本次事故中所有的追偿权。本协议签署后,本次事故为一次性全部处理终结,甲乙双方永不纠缠。

  五、根据甲方的真诚表示,乙方考虑到甲方之违法行为系过失所致,主观恶意小,社会危害轻,按照构建和谐社会

  的原则,本着治病救人的精神,乙方对甲方的行为给予谅解,不再追究甲方的一切责任,并希望司法机关或相关部门对甲方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六、本协议甲乙双方已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完全明白本协议内容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决不反悔。

  七、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和按指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

【交通调解协议书3篇】相关文章:

1.交通调解协议书三篇

2.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

3.关于交通调解协议书3篇

4.有关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3篇

5.调解协议书

6.工伤调解协议书

7.打架调解协议书

8.调解协议书范本

上一篇:兑店协议书 下一篇:安装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