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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协议书

时间:2021-02-26 11:49:26 协议书 我要投稿

有关和解协议书3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协议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协议书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一起来参考协议书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和解协议书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和解协议书3篇

和解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丙方:

  乙方原系甲方职工,因遭遇交通事故所致身体病患(丙方系交通事故肇事者),自20xx年7月31日以来未能到甲方处工作。在此期间,甲方秉承关爱职工、人道救助的精神,及时代丙方向乙方支付治疗期间的各项医疗费用,同时代丙方向乙方按照每月人民币1200元的标准支付交通事故赔偿金至今。现乙方已基本康复,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丙方向乙方的赔偿问题及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的解除问题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1、根据乙方因本次交通事故所致的实际损失,丙方自愿同意在之前赔付的基础上一次性再行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小写:¥230000.00元),用于全面赔偿乙方因本次交通事故可能产生的一切民事、劳动关系方面所致的各项损失。

  甲方对前述丙方的赔偿义务自愿承担连带责任,如丙方不履行赔偿义务,乙方可要求甲方代为赔偿。

  乙方收到款项后,需向丙方或甲方出具相应的收据。

  2、甲方奉行关爱职工的原则,虽然乙方因身体不便无法到岗上班,但是甲方愿意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至20xx年12月。在此期间,甲方无须为乙方发放任何工资薪金或者任何形式的补助。

  甲乙双方自20xx年1月1日解除劳动关系。届时,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解除劳动关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双方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对乙方不负有任何责任,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

  3、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丙方或甲方履行本协议约定赔偿事项后,乙方与丙方及甲方之间再无任何民事纠纷,乙方承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或任何方式向丙方及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张任何权利。

  4、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的赔付请求。甲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约定义务之后,甲乙双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其他纠纷。

  5、本协议系叁方真实意思表示,甲、乙、丙三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6、本协议为清洁文本,一式叁份,自甲、乙、丙三方或其授权的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和解协议书 篇2

 核心内容:公司和解协议的执行效果有哪些?和解协议的法律效果主要包括破产程序终结和债务人恢复财产管理、全体和解债权人受和解协议的'约束、债务人受和解协议的约束等。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公司和解协议的执行效果。

  公司和解协议的执行效果:

  一、和解协议的法律效果。

  生效的和解协议,具有如下法律效果:

  1、破产程序终结和债务人恢复财产管理。

  自和解协议生效时起,破产程序终结。在这种情况下,破产程序对债务人财产的保全解除,管理人办理财产和事务的移交,债务人恢复对财产和事务的自主管理。

  2、全体和解债权人受和解协议的约束。

  和解债权人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无财产担保债权的人,无论其是否参加和解协议的表决。和解协议对全体和解债权人均有拘束力。这种约束力主要表现为:

  (1)债权人必须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数额、时间和方式请求和接受清偿,不得超出和解协议规定的范围进行个别追索,也不得私下向债务人谋取和解协议以外的特别清偿利益。

  (2)和解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但是,和解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和解协议的影响。

  3、债务人受和解协议的约束。

  债务人作为和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自应受协议的约束。这种约束力主要表现为:

  (1)债务人应当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条件清偿债务,不得实施任何有损债权人利益的个别优惠清偿,也不得实施有损其清偿能力的财产处分。

  (2)债务人不按和解协议规定的内容对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的,该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和解协议的,经债权人申请,入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破产程序;和解协议系在破产宣告前达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定恢复破产程序的同时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

  二、和解执行完毕的法律效果。

  和解执行完毕,以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义务完全履行为标志。和解执行完毕的法律效果就是剩余债务的自动免除。所以,破产法第106条规定,按照和解协议减免的债务,自和解协议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三、和解失败的法律效果。

  按照破产法第九章的规定,和解实质上是一个合同的成立、生效和履行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出现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或者不履行的事实,则应当有相应的法律效果。为此,破产法针对不同情形作出了以下规定:

  1、和解协议不成立、不生效。

  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或者已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未获得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2、和解协议无效。

  因债务人的欺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成立的和解协议,无论该违法事由是被发现于协议生效以前还是协议生效以后,人民法院都应当裁定其无效,并宣告债务人破产。和解协议在生效以后因存在违法事由而被裁定无效的,和解债权人因执行和解协议所受的清偿,在其他债权人所受清偿同等比例的范围内,不予返还。例如,债权人甲、乙因执行和解协议已分别接受15%和10%的清偿,和解协议被裁定无效后,甲应当返还多出乙的5%的部分。

  3、和解协议执行不能。

  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和解债权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和解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和解债权人因执行和解协议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和解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

和解协议书 篇3

  一: 民事和解协议书

  甲方:XX,性别XX,民族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

  乙方:XX,性别XX,民族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

  乙方于20xx年11月18日因工作时被机器损伤右手臂,甲方于当日送乙方住马龙县人民医院,后转至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治疗,乙方于20xx年12月12日出院,共计住院24天。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主持调解下,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民事和解协议:

  一、在乙方住院期间,甲方已支付费用如下:

  马龙县人民医院医疗费1500元,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费22000元,护理费2400元,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1000元,交通费300元,共计27200元。

  二、事后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再给付乙方务工费、医疗补助费、后期治疗费、残疾赔偿金共计人民币元(小写:XX)。

  三、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乙方收到甲方给付的款项之日起,此事便一次性解决,今后,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并且乙方不得再就此事提起任何方面的诉讼。此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该协议一共两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保留一份,存档保留一份。

  甲方:XX

  乙方:XX×

  调解委员会:XX

  XXXX年XX月XX日

  二:民事赔偿和解协议书

  甲方(赔偿义务人)XX

  地址:XXXXXX

  代表人:XX

  乙方(赔偿权利人)XX

  地址:XXXXXX

  代表人:XX

  证明人:XX

  地址:XXXXXX

  鉴于:

  20xx年1月18日中午1:30分左右,甲方因放火烧残渣,致使乙方杉木苗遭受损失,为了妥善解决相关事宜,弥补乙方遭受到的损失,现甲方拿出自己山林向乙方进山林对换及补种赔偿。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关于山林的对换和补种问题:

  1、造成乙方的杉木苗损失,分为大、小两片林地,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大杉木苗林地,由甲方拿出自己的山林向乙方进行山林对换赔偿。

  2、小杉木苗林地,由甲方在乙方原来的土地上补种新杉木苗,并且由甲方抚育三年保证新苗的存活后交给乙方抚育和使用。

  3、另外对换后甲方拿出乙方被烧坏的三颗大杉木苗给乙方任挑选一颗作为额外补偿。

  第二条、关于山林对换后的土地使用权问题:

  1、甲、乙双方对换的后的山林及土地使用权,由原来村委分配的使用者,变更为现在对换后的使用者所有,也就是变更后的甲方和乙方。

  2、甲、乙双方变更后的土地使用权是终生使用,不得任何一方反悔。

  第三条、关于山林对换后的位置所在地:

  1、甲方:a处:上抵乙方水田角方路、下抵引水沟、左抵乙方水田角站岩、右抵乙方水田角站岩,b处:上抵乙方田外坎站岩、下抵甲方斜坡交界、左抵乙方水田外坎站岩、右抵乙方大路口站岩。

  2、乙方:东抵庞先林家山林斜坡交界、南抵庞先林家水田围墙、西抵王发静家山林盘路,北抵吴天学家山林方路。

  第三条、其他

  1、自签订协议书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已任何借口为理由反悔。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XX

  XXXX年XX月XX日

  三、民事和解协议书

  甲方:XX

  乙方:XX

  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现就甲方XXXXXX乙方的犯罪行为,达成如下和解协议,以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因甲方的XXXXXX行为给乙方精神上造成了永久无法消失的痛苦,给乙方生活上造成巨大的阴影,甲方答应向乙方赔偿人民币x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二、乙方在收到上述赔偿款后,乙方及其家属不再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及向甲方出具谅解书。

  三、甲方应向乙方赔礼道歉,甲方出狱后,不得对乙方及其家属进行打击报复,否则乙方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四、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时,即向乙方支付人民币x万元,逾期未支付的,此协议作废,乙方及其家属仍可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甲方(签字)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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