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职场>实用文>协议书>安全生产协议书

安全生产协议书

时间:2022-08-30 09:50:58 协议书 我要投稿

有关安全生产协议书锦集五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协议书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有关安全生产协议书锦集五篇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1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成都SM百货内部改装工程

  工程地点: 成都SM城市广场

  为局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工程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及广大职工的生命财产利益。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安全协议。

  二、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2.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工作。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甲方的具体责任

  1.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3.对乙方现场员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动作业环境,所提供的电气设备、机械、工器具、架设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存查,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

  5.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6.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的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8.提供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的员工生活环境,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9.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四、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的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1.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定。

  2.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责任和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3.对本班组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发生人员调整时,要迅速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童工。

  4.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交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并进行监护。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5.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6.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才可施工。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7.教育本班组员工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8.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否则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负。

  五、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两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2

  甲方:福建省佳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在维护的过程中能够确保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泉州维护中心(甲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二、甲方必须在维护的过程中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提供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有关学习、辅导材料,定期开展对乙方的安全生产教育。

  三、甲方应为乙方在工作中提供相关的安全生产用具:如安全帽、脚扣、安全带、试电笔、滑板等。

  四、甲方对乙方在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安全生产常识进行严格考试,考试合格后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方能正式上岗。

  五、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协议书】中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内容与本协议有同样安全生产责任。

  六、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安全生产管理,根据维护安全需要不断进行督促指导、检查考核乙方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七、乙方应认真学习、贯彻甲方所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不断自学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自我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八、乙方应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进行光缆线路维护工作,对所管辖的线路设备、道路交通、地形地貌、人际环境必须了如指掌,善于发现和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九、乙方在维护的过程中,应保证自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由于乙方违规操作或在自家地面独立开展工作,个人的一切事故由自己负责。

  十、乙方在维护过程中如发现线路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甲方,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十一、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防范措施,否则所造成的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二、乙方如违反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规定条款,甲方有权进行处罚,轻者经济处罚,重者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事实的送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三、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截止于20xx年12月31日。

  甲方:福建省佳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签证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3

  协议编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确保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人身、项目、设备等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与规定,以及双方签订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主合同”)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中安全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

  4、承包形式:

  二、承包方应具备的资质和条件

  1、提供有关部门核发的符合工程项目要求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证明等。

  2、应提供“外协单位准入证明”原件。

  3、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的“B类人员”安全上岗证原件。

  4、应提供专(兼)职安全员的上岗证原件。

  5、应提供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原件。

  6、自带的施工机械机具满足安全施工需要,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

  7、工程分包队伍还应提供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管理目标

  分包方在工程项目( )施工期间,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人身死亡事故、无人员重伤事故、无重大机电设备事故、无重大厂内交通事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无重大生产性火灾事故、无重大建(构)筑物倒塌、无重大职业卫生伤害事故、无重大卫生防疫事故等。

  四、双方的安全责任

  1、发包方的安全责任

  1.1遵守《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与规程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1.2 负责对承包方的资质进行审查。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专职安监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审查。

  1.3 对承包自带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安全防护用具,有权禁止承包方使用,并做退场处理。

  1.4 对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前的安全培训教育和上岗前的体检工作,教育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相关规定和其他要求,介绍施工作业环境、工程现场存在的施工风险和易发生的事故,并组织进行安全考试。

  1.5 负责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安全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

  1.6 应建立施工区域责任管理制度,并与责任单位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区域责任书”,明确相关的考核奖惩细则。

  1.7责任单位负责编制清包工程项目的“作业指导书”,作业前组织全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安全技术交底和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业务指导。

  1.8 对分包单位的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情况进行审查,对安全技术交底及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安全设施不满足安全需要不允许开工。

  1.9 负责完善作业区域的孔洞盖板、防护栏杆、手扶安全绳等安全防护设施,依照相关约定对区域责任管理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与考核奖罚。

  1.10 监督责任单位落实“工作许可”规定,无技术措施、无安全交底的情况下严禁施工。

  1.11 不得对承包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约定的合理工期。

  1.12 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承包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

  1.13 协调与解决施工生产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监督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复查闭环管理。

  1.14 传达有关安全施工生产情况,及时通报相关的安全工作信息。

  1.15 建立和完善现场应急抢援体系,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

  1.16 对施工生产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三违”现象进行纠查,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奖惩。

  1.17 对不服从安全管理、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的承包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责令停工整顿,或解除工程合同。

  1.18 在发生人身死亡、重伤事故时,组织进行现场救援,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与上报,并按照制度、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扣除安全保证金。

  2、承包方的安全责任

  2.1承包方必须服从项目部、分管单位(专业分公司)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并全面遵守在承发包合同中及现场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2.2 承包方的项目经理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和本协议有关条款的执行负全面责任。

  2.3 对入场所有人员上报项目部、提供身份证件,对施工过程中入场、更换的人员必须及时上报。

  2.4 提供本单位的施工资质等资料,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资格证书,并对这些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5自带的施工机械机具满足安全规定,相关资料保存齐全,入场前将自带的施工机械和机具清单上报发包方,并接受发包方的现场检验和资料审查。

  2.6 组织进行作业人员上岗前的身体健康检查,接受发包方的监督检查。严禁录用老弱病残、患有职业禁忌症者及童工。

  2.7接受发包方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调整施工人员时必须履行手续征得发包方的同意,新入厂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教育和书面考试合格,不得安排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2.8 为施工人员配置合格的劳保防护用品用具,接受发包方的监督检查。

  2.9 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审批规定,组织做好安全技术措施书面交底工作,做好作业环境条件的检查与确认,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2.10 严格落实发包方的“工作许可”规定,做到无技术措施、无安排交底不得安排施工。

  2.11负责本单位安全施工责任区域内的安全设施的设置与维护,按照相关约定接受发包方的考核与奖惩。

  2.12协调与解决施工生产中出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认真履行本单位负有的安全管理职责。

  2.13 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本单位责任区域的作业环境满足相关规定,安全设施投入及时,安全警示标识明显。

  2.14参加发包方组织进行的应急抢险培训活动,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应急救援体系。

  2.15 有权拒绝发包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和检举。

  2.16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报告发包方的相关人员,紧急情况时可以组织施工人员撤离作业区域。

  2.17 加强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或违规分包。

  2.18服从发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五、事故管理

  1、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承包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承包方责任造成发包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承包方应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并按国务院及地方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小时内及时报告发包方、承包方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

  2、承包方的车辆在现场发生意外,造成发包方或其它单位的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等,应依法承担相关的赔偿、治疗等责任。

  3、如因承包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而造成发包方人员伤害或其它损失时,承包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4、如因承包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或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事故的,除依法由发包方或第三方承担责任的,均应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5、因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施工中,因承包方责任或承包方施工人员违章行为造成的人身和设备事故,承包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承包方必须配合发包方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分析,相关的事故报告由承包方填报。如因承包方责任造成发包方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等,发包方有权进行索赔。

  7、工程最终结算前必须确认双方无遗留劳动安全纠纷。

  六、检查考核

  1、为保证本协议的贯彻执行,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5万--20万元,或管理费的30%作为安全保证金。此保证金作为对违反本协议的违约金和赔偿用款,不足时由乙方补齐,节余款退给乙方。

  2、事故考核标准

  2.1 发生轻伤事故时,扣除安全保证金的10%。

  2.2 发生重大职业安全健康伤害事故或重大卫生防疫事故时(非自身管理责任的意外情况除外),扣除安全保证金的30%。

  2.3 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或一次轻伤三人及以上时,扣除安全保证金的50%。

  2.4 发生死亡事故一人或一次重伤二人以上(含二人)时,扣除安全保证金的100%。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为主合同的附件,本协议构成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方、发包方的经营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分别保存一份。

  八、协议生效与终止

  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本协议从开工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监督执行,竣工验收后自行终止。如承包方在施工中不履行本协议的约定,违反安全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对发包方提出的警告、停工整顿拒不执行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发包方(签章): 承包方(签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4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承包商之间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施工生活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承包商之间达成以下的安全生产协议。

  第一条承包作业施工现场应围挡整齐,现场布局合理整洁,无杂草、积水、异味; 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垃圾须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严禁在各自施工现场以外堆放材料、垃圾。

  第二条承包作业施工现场布局及工序安排应考虑噪声、照明控制,不得影响他方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

  第三条 土方外运过程,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他方作业现场遗洒,同时应有避免扬尘的措施。

  第四条 禁止一方施工人员在他方施工现场聚众打牌、饮酒闹事、传阅淫秽物品。

  第五条 禁止一方施工人员在他方施工区随意走动,施工作业人员之间严禁发生冲突。

  第六条施工车辆进出建设单位注意交通安全,必须缓速行驶,大型机械进出施工现场应在适当位置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

  第七条严禁挪用他方施工现场的消火栓及其他消防器材,盗取他方施工材料的加倍赔偿。

  第八条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工人酒后上岗,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及施工动火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

  第九条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作业现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攀爬脚手架,高处作业严禁向下抛掷物品,以免造成人员伤亡。

  第十条承包商之间有交叉作业时,须提前互相告知,做好监护,危险作业须办理作业证。

  第十一条严禁承包商作业现场之间随意拉扯电线。

  第十二条严禁随意大小便,不得破坏树木、绿地。

  第十三条 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承包商之间应遵守以上规定(不限于以上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一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十四条 本协议承包商之间各执一份,建设单位留存一份。

  承包商甲(盖章): 承包商乙(盖章): 承包商丙(盖章):

  责任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日 期: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5

  承租方:

  租赁方:

  使用方:

  为了保证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正常顺利进行,保证电动吊蓝在使用过程中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经承租方、租赁方、使用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以确保安全生产。协议如下:

  一、 三方共同遵守条款:

  1.三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规定及管理办法,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三方均有对安全隐患及违章操作有监督和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3.电动吊蓝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不得违章作业,电动吊蓝使用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4.三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为出发点。当三方工作中发生矛盾时具体问题由三方协调解决,但一切问题的解决均应以保证安全生产为前提。

  二、承租方责任及义务:

  1.承租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京建法字1号文《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补充》,京建施〔20xx〕1号文《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中有关条款。

  2.承租方应对租赁方及使用方提出安全要求,并监督执行。

  3.承租方应满足租赁方及使用方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建议和要求。

  4.承租方施工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指挥违章作业。

  5.承租方对违章作业、违反岗位责任制及各级安全管理规定有处罚权力、批评权和建议辞退权。

  6.当事故发生后承租方有义务协调处理。

  三、租赁方责任及义务

  1.租赁方提供的电动吊蓝必须是在北京市建委建档经检测合格的。

  2.租赁方必须派专业人员对使用中的吊蓝进行维修、维护等跟踪服务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

  3.租赁方在使用电动吊蓝前要对使用人员进行吊蓝正确使用的安全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由租赁方统一颁发临时上岗证。

  4.租赁方必须派专业人员对电动吊蓝使用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电动吊蓝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电动吊蓝设备本身的问题造成使用人员的伤残事故的赔偿,以及给租赁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均由租赁方负责。

  四、使用方责任及义务

  1.电动吊蓝使用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精神正常,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随意动用吊蓝。

  2.电动吊蓝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和试运行。确认各部位无问题时方可进行作业。(按检查表进行检查)

  3.电动吊蓝使用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正确操作。

  4.电动吊蓝严禁超载,必须按额定载荷使用。不准将吊蓝做为运输工具垂直运输物品。

  5.电动吊蓝任何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应请专业人员维修,使用人员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及带病运行。

  6.电动吊蓝在使用过程中使用人员不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操作,使用方违章指挥所造成的人员伤、残事故和经济损失等由电动吊拦使用方负责。

  五、事故处理

  1.由于租赁方机械故障造成的一切事故由租赁方参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给予承租方一次性经济补偿。

  2.由于使用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操作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由使用方参照现行规定处理并负责操作人员个人及其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

  3.无证操作或未经租赁方和租赁方同意私自使用电动吊蓝,发生一切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使用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本协议与国家、北京市相关规定抵触时应按照国家、北京市现行规定实施。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承租方、租赁方、使用方各执一份。

  三方签字之日起到电动吊蓝全部退场这段时间有效。

  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盖章) 租赁方(盖章)适用方(盖章)

  签字人:签字人: 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安全生产协议书锦集五篇】相关文章:

精选安全生产协议书锦集十篇08-09

安全生产协议书锦集七篇08-03

有关安全协议书锦集6篇08-29

有关安全协议书模板锦集六篇08-25

班组安全生产协议书08-10

安全生产协议书范本07-25

有关安全生产协议书范文合集6篇08-29

精选安全协议书锦集八篇08-14

有关生产实习日记模板锦集五篇08-21

【精品】安全协议书锦集6篇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