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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协议书

时间:2021-09-10 17:07:07 协议书 我要投稿

有关物业协议书四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各种协议频频出现,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大家知道协议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物业协议书4篇,欢迎大家分享。

有关物业协议书四篇

物业协议书 篇1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一事达成协议,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交易房产情况。

  卖方所拥有的房地产座落于深圳市__________区_______路_______小区_____房(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具体面积以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确认为准),房地产证号码为________,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买方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房地产内附着设施见附表。

  第二条成交价格。

  该物业之转让成交价为人民币/港币_______元(¥_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

  1、买方在签署本合约时向卖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_______)作为购房定金,卖方在收取定金后向买方出具收据。

  2、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第二部分楼款,付款方式如下(买方只可选择一种):

  (1)一次性付款

  ①上述第二部分楼款民币____________元(¥_______)须在签署《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协议(现售)》时或之前全部付清,且该协议须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或之前签署。

  ②买卖双方同意,上述第二部分楼款由买方先交予银行做资金监管。

  ③国土局正式受理由买卖双方签署的《房地产买卖协议(现售)》,且过户转让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并领取新房产证后,监管银行将第二部分楼款付清给卖方。

  (2)银行按揭付款

  ①买方须于交纳定金后_______天内首期款人民币_______元(¥_______)(注;具体的首期款金额以银行按揭承诺书为准)在指定银行做资金监管帐;并前往银行、律师楼等地签署有关按揭的文件;依时交纳由按揭而产生的律师、保险、公证、评估、登记费等,买方不得借故推托,否则视为违约。

  ②在银行承诺贷款并出具承诺书后的三天内,买方须和银行落实计清首期房款(补交或多退),即上述第二部分楼款总额减去银行承诺贷款之金额,同时买卖双方签署《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协议(现售)》并且办理过户手续。

  ③过户转让手续全部办理完并且买方领取到新房产证后,银行将监管的房款付清给卖方。

  第四条缴纳相关税费

  按政府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需付税费:

  ①营业税;

  ②增值税;

  ③印花税;

  ④城建维护税;

  ⑤产权登记税;

  ⑥契税;

  ⑦所得税;

  ⑧公证费;

  ⑨查证费;

  ⑩其它:______________。

  其中买方支付上述_______项费用,卖方支付上述_______项费用。

  第五条交楼时间

  买卖双方同意交楼时间为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该物业是以现状售予买方,买方也认可该物业之现状,故买方不得以物业现状为由中途拒绝此项交易。

  第七条在该物业交付给买方使用前、卖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杂费(如水电、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及土地使用费等)。相关转名费用由买方支付。

  第八条卖方须保证对上述该物业享有完整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有关该物业在本次转让之前己产生的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事宜,卖方应在转让完成前处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买方无须负责,否则卖方应赔偿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

  如买方未能履行本合约之条款以至本合约不能顺利完成,则己付之定金将由卖方没收,而卖方有权再将该物业转让予任何人。

  如卖方在收取定金后不依合约条款将该物业售予买方,则卖方须返还买方双倍定金予买方以弥补买方之损失。

  第十条于本合约之外双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以及协议之内容,如有与本合约不相符的,以本合约为准。

  第十一条买卖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须经双方签章。

  第十二条本合约一式贰份,自双方或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约产生争议,双方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直仲裁,该委员会之裁决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卖方: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物业协议书 篇2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为现实资源共享,和谐共鸁,本着有效利用客户资源、增进合作交流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友好、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彼此长期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范围

  甲方经营管理范围内所辖物业项目。

  二、合作方式

  甲方为乙方提供合作项目所属物业的基本信息以及营销场地,广告宣传等配套服务。保障乙方业务的顺利开展;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费用作为报酬,积极配合、参与甲方物业管理房屋维修需要配合的工作,并以优质的装饰服务满足甲方保持良好物业企业形象的需求。

  三、合作期限

  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个月。

  2、协议期满,本协议自动终止。

  3、双方如需续订协议,应在本协议期满______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四、合作费用

  1、甲方向乙方收取每户______元装修管理费(签订半包或全包协议的户主)。

  2、甲方将向乙方提供业务常驻推广展示位置,并允许乙方派谴相关人员,在不影响甲方物业管辖外的能力由乙方选择具体展示位置,乙方会携带相关必要的展示工具如展示板、桌椅等,所有费用将由乙方负责。

  五、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对乙方的从业资质及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审核。

  (2)对乙方进行《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装修期间对施工乙方现场工作进度以及公共设施情况执行监督管理。

  2、甲方义务

  (1)在乙方营销业务开展前为其提供合作项目中相关物业的房型图等资料。

  (2)在乙方营销业务开展期间为其提供适宜的办公场地。

  (3)积极配合乙方做好业务宣传和业务推荐工作。

  (4)乙方施工期间,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和文件,并为其提供便利的施工环境。

  3、乙方权利

  (1)自甲方交房工作起至结束,乙方在甲方物业区域内开展营销活动、品牌推广的权利。

  (2)合作期间乙方享有甲方物业区域内从事业务营销相关权宜。

  (3)要求甲方积极履行义务的权利。

  4、乙方义务

  (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与客户签定的协议,做好业主的售后服务工作。

  (2)遵守甲方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及《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3)依据《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规范施工。

  (4)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甲方报酬。

  (5)积极配合、参与甲方物业服务客户涉及装修维修需要的工作。

  六、违约责任

  合作过程中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则其他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七、争议解决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八、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具本协议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双方各执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物业协议书 篇3

  一般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并按指示填写。如你不明白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请要求代理解释。如你不明白或不同意代理的解释,则最佳的做法是在签署本协议前咨询你的律师。

  备注:凡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尾随有括号的数字(例如(1)),请立即参阅本协议附表5相同编号的注释。凡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提述本协议的某附表,亦请立即参阅该附表。

  1.代理的委任及本协议的有效期

  本人/我们,(“租客”)现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并在该等条款的规限下就拟承租本协议附表1所列物业(“物业”)一事委任(“代理”(2))为本人/我们的代理。本协议由年月日起生效,并于年月日届满(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有效期”)。

  [注意:建议有效期不应超过3个月。]

  2.代理关系及代理责任

  代理与租客同意-

  (a)代理与租客之间就物业而有的代理关系属本协议附表1第4栏所指明的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3)关系;

  (b)如属双边代理关系,则代理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租客披露代理将向有关业主收取的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

  (c)如属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关系,则代理须在建立双边代理关系后,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租客披露该代理关系以及代理将向有关业主收取的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及

  (d)代理除须履行本协议或任何成文法则委予代理的责任外,亦须履行本协议附表2内所列的责任。

  3.佣金 本协议适用于租客须向代理支付的佣金的规定,列于本协议附表1、3及5内(4)。

  4.物业资料 代理须就物业向租客提供《地产代理常规(一般责任及香港住宅物业)规例》订明的所有有关的出租资料表格-

  (a)如属单边代理的关系,该等表格须向各别业主的持牌地产代理取得;

  (b)如属双边代理的关系,或在业主并没有持牌地产代理代表的情况下,该等表格须由代理填妥和签署, 但如租客明确表示放弃收取任何该等表格的权利,则代理无须提供有关表格。

  5.代理须披露权益

  (a)代表代理签署本协议的人现披露:他或其指明亲属(5),或其任何代名人,或其指明亲属的任何代名人,或代理或代理的任何雇员/大股东(6)/合伙人/董事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7):有没有(8)

  (b)如对以上问题的回答是“有”的话,则必须在本协议附表4述明有关权益的详情。

  (c)代表代理签署本协议的人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租客披露在有效期内产生的上述(a)段所提述的任何权益。

  6.租客的确认 租客确认他已-

  (a)阅读并明白本协议的条款;及

  (b)收取本协议第4条规定提供的而租客并没有明确表示放弃收取的所有有关的出租资料表格。

  7.附表 本协议的附表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

  8.额外条款[注意:这些额外条款不得与本协议的其它条款有所抵触,亦不得限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 租客的签署:为代理及代代理签署的地产代理/营业员的签署:

  香港身分证号码:(如适用的话)签署人的姓名或名称及牌照号码:

  如租客是一间公司,请述明:

  签署人的姓名或名称:签署人的职位:代理的营业详情说明书号码:

  租客的商业登记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

  日期: 日期: [注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必须立即给予租客一份经签署的本协议的正本或副本。]

  附表1

  物业

  物业视察日期(如租客同意不视察物业,请指明)租客放弃收取出租资料表格的权利(请于适当的方格内划上“×”号)代理关系(请于适当的方格内划上“√”号,并删去不适用者)业主所须支付的佣金(如适用的话)的数额或收费率租客所须支付的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租客的签署*

  (a)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b)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c)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d)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e)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f)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g)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h)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i)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租客必须就所列的每项物业分别签署。

  附表2

  代理的责任

  代理须-

  (a)为租客取得关于物业的资料;

  (b)因应租客的要求安排租客视察物业;

  (c)进行商议,并按租客的指示向物业的业主提交所有要约;及

  (d)协助租客与业主就任何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

  附表3

  租客须支付的佣金

  1.除本附表第2及5条另有规定外,如租客在有效期内经由代理与业主就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则租客须于:

  (8)签署租契时,

  (8)租契指明的租赁期开始时,

  向代理支付佣金。

  2.除本附表第3条另有规定外,如非因租客犯错而令该具约束力的租契未能如期起租,则租客没有责任向代理支付任何佣金。在此情况下,如租客已支付佣金,则代理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由起租日期起计的5个工作日)将佣金连同利息/不连同利息(1)退还予租客。

  3.如租客与业主非基于租契的条文而共同取消该具约束力的租契,则租客须于取消该租契时向代理支付佣金。

  4.如代理为承租任何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的.目的而与其它地产代理合作,则租客无须向该等其它地产代理支付任何佣金。

  5.除本附表第2、3及4条另有规定外,如租客或租客的配偶、任何代名人、未经披露身分的主事人或代理人在有效期内(不论是否透过代理),与任何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的业主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则租客须就代理就有关物业而提供的服务向代理支付佣金。

  附表4

  对物业所拥有的权益

  按照本协议第5条,就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所拥有的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详情如下

  附表5

  注释

  (1)指删去不适用者。所有删除必须加以简签。

  (2)在本协议第1条内填上有关地产代理业务实体(即俗称商号)的名称。

  (3)单边代理-指代理只为租客行事。

  双边代理-指代理既为租客亦为本协议附表1所列某项物业的业主行事。

  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指代理只为租客行事,但于稍后亦可能为本协议附表1所列某项物业的业主行事。

  (4)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可由租客与代理商议。

  (5)指明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

  (6)大股东-指在代理的股东大会上有权行使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权或控制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权的行使的人。

  (7)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包括-

  (a)身为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公司或任何其它团体的成员;

  (b)与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人有合伙关系,或受雇于该人;或

  (c)属于任何关乎物业的安排或协议(不论是否可强制执行)的一方。

  (8)请于适当的方格内划上“√”号。

物业协议书 篇4

  清远xx半岛xxx路xx座xx单元(以下简称该物业)原业主xxx从xxxx年xx月xx日起将本物业转卖予新业主xxx,有关该物业居住费用经协商确定如下:

  一、物业原业主已交的专项维修资金(前又称管理基金)转至新业主名下;

  二、居住该物业的原相关费用:管理费、水费、电费、管道煤气费、电话费等已由原业主与各收费单位结清。如未结清的已在房屋交易作价时包含在内,由新业主承担缴付费及滞纳金;

  三、如旧业主与管理处签订各类服务协议的,则应缴清所欠费用后方能办理转名手续。

  四、旧业主需交还由其办理业主卡、租户卡或与其物业有关联的住户卡、临时住户卡、佣人卡等。

  五、由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新业主携本协议书自行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缴交物业管理费和水费,其他费用到所属收费单位办理;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原业主、新业主各执一份,管理公司一份存档。

  原业主: 新业主: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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