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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股协议书

时间:2021-07-24 16:30:25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入股协议书范文合集九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书,签订协议书是解决纠纷的保障。什么样的协议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入股协议书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入股协议书范文合集九篇

入股协议书 篇1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美容美发店事务。

  第二条 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出资额为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3、丙方:出资额为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

  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 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 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条 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一条 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方(一名或数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第十二条 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 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六条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八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九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五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二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入股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信息有限公司各现有股东: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电子商务平台技术作为无形资产入股上海 信息有限公司,双方同意:以协商作价的方式确定该技术价值人民币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或者:经评估,该技术价值人民币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二条:甲方应及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使该技术顺利转移给上海东坊红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并被公司消化掌握。

  第三条:乙方各协议人承诺对甲方因本次技术入股而提供、披露的任何技术秘密及专有资讯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者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第四条:技术成果入股后,甲方取得股东地位,电子商务平台技术由上海 信息有限公司享有。

  第五条:违约责任约定:

  第六条: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应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有限公司各现有股东(签章):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

  -----

  a及拟购买北京 有限公司股份的 、 、共 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 共同投资举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 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记注册为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的投资各方为:

  1.1.a 身份证号 。

  1.2. 身份证号

  1.3.

  第三章 **公司的成立

  第二条 按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合同各方同意在北京市朝阳区建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通信地址;

  第四条 **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新和通公司的责任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双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新和通公司的利润按双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双方分享。

  第四章 注册资本

  第五条 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人民币。在注册资金总额中:货币3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数的100 %;

  第六条 新 的注册资本全部由a先生从出让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和通) %股份所获得的购股款中垫付。

  a先生以投资各方购买其转让的原和通的股份比例为依据认可投资各方在新和通中持有的股份比例。

  第五章 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第六章、新和通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和财务会计。

  第八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新和通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新和通章程。

  第七章合资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投资各方共同约定:其他投资各方购买a先生持有的原和通股份的购股款 元现金,a先生拿出300万现金作为新公司的注册资金,其余购股款由a用于处理原和通债务。该债务包括:

  1、支付已公布的会员奖金;

  2、支付前期所欠供应商的货款;

  3、支付前期所欠未报积分并未提货部分款项;

  4、 返还公司经营所需对外借款。

  第十条 a先生同意将原和通的现有债权转让给新公司,投资各方同意对原和通欠款积分拨付奖金时按50%的比例逐步扣回返还原和通。返还原和通金额新和通刻扣取10%的管理费。具体事项由原和通与新和通签定债权转让协议书确定。

  第十一条 a同意协助新公司确保竹盐产品供应,具体事项由新公司与竹盐生产厂签定合同。

  第八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甲乙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第十三条 对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合同双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投资各方如不履行与a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支付购股款义务,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合同,其他守约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

  第九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五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十六条 本合同投资各方各一份,共 份。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投资各方签名

  签字日期:

  签订地点:

入股协议书 篇3

  甲方: 深圳市天祥顺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柳 磊

  本着平等、互利、互助的原则,就入股 深圳市天祥顺科技有限公司 达成以下协议:

  1.承认 深圳市天祥顺科技有限公司 三方股东(甲方:麻友良 、乙方:张若军 、丙方:麻国峰 )签订的协议书条款。(附协议书:协议编号:TXS20120405A)

  2.乙方同意出资人民币 5万 元和自身技术入股公司,占公司总投资额的 7 %,按占公司的份额进行利润分配,与甲方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利润分红。

  3.乙方不参与公司的管理,决策,运作。本着为公司利益考虑,可以甲方共同商议公司经营事宜。

  4.每月应参加公司的月底公开会议、公开财务帐目、以及公司重大议事,享有表决权。

  5.因乙方入股公司自身带技术,为公司利益考虑,乙方在十年之内不得退股,如有特殊情况,全体股东协商同意后,乙方在中途退股,只能拿回投资本金,本金必需在公司成立十年后无息取回, 非货币出资的股权不能作为本金取回,乙方退股后,三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与公司竞争或与他人合伙做类似公司行业,如有违反,甲方有权不退回本金,且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商业损失。

  6. 本协议未写出的具体条款,则按上述三方股东签订的协议书(协议编号:TXS20120405A)为准。

  7.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议补充,补充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到法律效力。如一方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共它违约责任。

  8.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签章):

  乙方签名(手印): 身份证号码(复印件):

  公司法人和见证人签名(手印):

  深圳市天祥顺科技有限公司

入股协议书 篇4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一致认同,乙方作为新的投资人与甲方共同经营潍坊东旭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为该公司股东。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各方按如下条款,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一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60万元(陆拾万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乙方根据公司建设厂房、采购设备的进度以及正常的流动资金需求情况适时的向公司注入以上出资。乙方在成为公司股东之后,依上述两项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第二条 入股及股份的转让,依法履行了法定入股程序后,方视为乙方业已入股,成为公司股东。乙方转让股份,须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且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

  第三条 股东(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依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依据30%的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承担公司亏损;

  3、对成为公司股东之前的公司经营利润不享有任何权益、对营业损失及债务亦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成为公司股东之后,若由于公司清偿乙方成为股东之前的债务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和业务工作。

  5、应按本协议书之约定及时支付相应款项。

  第四条 承诺。甲方承诺,潍坊东旭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系合法注册,现依法经营的合法公司,否则,向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还有其他损失,应据实赔偿。

  第五条 违约责任。乙方若迟延支付款项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应给予相应的赔偿;若甲方因重大过错,致使公司遭受资金损失的,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并且须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书共两份,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入股协议书 篇5

  现有__________共__________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市共同投资举办成都市百佳花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记注册为准),特订立本协议。 本协议的投资方各为;

  1、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各方共同要求,各方作为投资人共同投资人民币 万元共同经营本酒店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总则

  第一款 本酒店主要嫁接、引进、消化和改进现有各酒店的经营模式,努力打造“持家理财的必选方案,白手创业的终极平台”,让普通消费者变为投资者,自觉或不自觉地投身于经济商业大潮中,为商业经济的繁盛服务,变消费为投资,视生活为创业。本酒店运营最终目标就是要让消费者打折扣、业务员拿提成、入股者得分红,充分调动所有人经营、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营造一个“以人为本,和谐共处”的家园式经营单位,并在条件适宜之时发展连锁经营。

  第二款 经营目标:打造全国乃至全世界的酒店连锁经营模式,通过建立自己的运营模式、经营机制、管理体系,向全国乃至全世界推广、复制,并争取在国内外成功上市,实行资本经营。

  第三款 严格依据《公司法》运作,实行“同股同权同利”,承担风险、享有权益均按出资比例进行。在初创阶段,所有管理人员一律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面向社会招聘,各项岗位按能力聘任,最终实现 “各尽所能,人尽其才”。工作人员工资实行“基薪+提成”制度,基本月薪按岗位及辛苦程度,由股东会或经营层决定。酒店经营管理理性化、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逐步制定管理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按全国先进连锁酒店模式管理,嫁接、引进国内连锁酒店等先进管理经验和成功做法,打造自己品牌。

  第四款 经营方向:在各地建立分店,第一要充分融入当地社会、当地文化、当地人际关系。

  第五款 酒店应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经济效益,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计划和改进工作方法,使酒店在服务、工作效率、产品质量及发展速度等方面具有竞争能力。

  第二条 注册资本与资金

  酒店(公司)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成立。各方对公司的责任以投资额为限。各方原始出资金额为 万元。

  酒店(公司)的资本为_____万元。

  固定资产(包括酒店所有设施设备等)原值_____万元,

  (明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流动资产(指可以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存货、应收及预付款项等)总额 万元左右;

  无形资产(指酒店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企业长期努力建立的品牌形象、商誉等)。

  递延资产(指摊销期在一年以上,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或大修理工程、租入或典入一年以上房屋使用权和其他资产使用权)总额为_____万元;

  其他资产:人力资源价值_____万元;

  综合以上各项,酒店总资产合计_____万元

  第三条 资金投入

  投资各方出资最低限为20万元人民币。投资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3天内以现金或现金支票防水打入全部出资金额。其中: 1、出资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______%

  2、出资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______%

  3、出资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______%

  4、出资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______%

  5、出资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______%

  6、出资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______%

  7、出资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______%

  8、出资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______%

  9、出资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______% 各方应以双方同意的现金金额投入。全部投资一次性打入酒店(公司);除注册资本外,若酒店(公司)需补充资金,经股东会决定,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贷款办法,通过银行以合适的方式筹集或向原始股东增资、募集新的股东股金。

  第四条 酒店(公司)组织机构

  第一款 酒店(公司)实行股东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和决策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

  第二款 股东会由所有股东组成,股东可以可以兼任公司的管理职务。

  第三款 定期举行股东会会议,股东会决策一切问题需全体股东80%以上通过。全体股东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定于每月月底或下月初),由大股东召集并主持。

  第五条 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一款各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具有酒店(公司)股东会成员同等的地位,依法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投资比例参与分红,同时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各方参与酒店(公司)管理或在酒店(公司)担任一定的职务,按酒店(公司)劳动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工资,年底参与股东分红。

  第二款 大股东应监督酒店(公司)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和协助酒店(公司)解决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供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经营管理的经验,从而获取最大限度的经营效益。大股东有责任为公司制定并提供有关管理、市场开拓等工作细则及规定;协助公司制定培训计划,协助公司收集与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技术、工艺、经济信息及法律资料。

  第三款 其它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x策和计划,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维护国家、酒店(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酒店(企业)内部的分配关系。酒店(公司)

  资金增减由股东会决定,并报请股东会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第四款 酒店(公司)财产为全体股东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双方和股东会一致通过,不得处分酒店(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第五款 各方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酒店(公司)获得之权益不经50%以上表决权股东同意,不得转让。

  第六款 各方在公司经营期限内不得退股。(签定合同时各方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各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股:

  (1)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酒店(公司)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当然退股的日期,为法定事由实际发生之日起。

  第七款 各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酒店(公司)造成损失;

  (3)执行酒店(公司)事务中有不正当行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股。被除名人对除名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利润分配及税务

  第一款 每个财政年度终结后应尽快把酒店(公司)的纯利按照各方对酒店(公司)注册资本投资的数额比例分配给各方。“纯利润”表示从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项费用后余下的数额:

  (1) 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及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从酒店(公司)所得毛利润中扣除所得税后的数额;

  (2) 按照中国有关的法律条例规定及由股东会设立的储备基金的数额;

  (3) 按照股东会设立为发展和扩充酒店(公司)的再投资所需基金数额;

  (4) 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款规定或由股东会设立的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的专项资金数额。

  第二款 酒店(公司)利润,在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按下述比例分配:

  1:____%;

  2:____%;

  3:____%;

  4:____

  5、____%;

  6、____%;

  7、____%;

  8、_____%;

  9、____%;

  其它方:____%;

  双方按上述比例承担酒店(公司)亏损或风险。

  第三款 前款所列储备基金、酒店(公司)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股东会制定,但不得超过毛利的40%。

  第七条 股份转让

  任何一方未经股东会一致通过及中国主管审批部门的批准,不得向第三者转让、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若一方要转让股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一方希望转让其在酒店(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份时,酒店(公司)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2)为优先给受让方,在转让方提出书面转让要求后三十(30)天内作出答复,否则转让方有权向第三者转让;

  (3)双方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份投资时,第三者的资格和信誉必须获得他方的书面认可,转让的条件不得比向酒店(公司)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转让方应将其受让方关于转让的相应部份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两份副本,提交给酒店(公司)他方;

  (4)在转让期间公司正常营业,不得使酒店(公司)的工作受到妨碍或组织机构受到影响;在批准转让后,酒店(公司)应在三十(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入股协议书 篇6

  甲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丁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戊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以上五方本着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原则,就合伙经营范大姐修脚之家事项,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经营项目

  各方共同经营位于 的字号 的店铺,经营范围为: ,法定代表人为 , 系该店铺的 。

  二、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以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各合伙人均同意终止时终止。

  三、出资额、出资方式

  1、该合伙项目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各合伙人均以现金的方式出资,每人出款金额相等, 为人民币 元。各合伙人在合伙项目中所占份额相等,均为20%。

  2、各合伙人的出资必须于 年 月 日之前完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各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该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逾期未出资或者未完全出资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由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任何合伙人不得要求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然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四、盈余分配与债务的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五、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1、入资新合伙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伙人对入资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

  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项目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项目的合伙人。

  六、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各方共同决定;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合伙人有退资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七、 禁止行为

  1、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八、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 被依法撤销;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

入股协议书 篇7

  甲方:

  乙方:

  第一章 总则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 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 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 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 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 保守公司秘密。

  (八) 《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股东会

  第十一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九)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

  (十)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当于会议召开7权利。

  会议记录由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设立副董事长一元以上均需要副董事长或董事长签字批准。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实行三分之二多数成员通过原则。

  董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重大事项,也可随时召开。

  第十八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应于 2 日前通知董事、总经理、监事,如遇紧急情况,可提前 3小时通知,如上述人员经两次以上通知且推迟一次会议时

  间后仍不参加会议,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董事会所作决议有效。

  董事会会议应制作会议纪要和董事会决议,参加会议人员均应签字。

  第十九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 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配置;

  (九) 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 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和说明

  (十二) 在适当时候及时向股东会报告。

  第七章 监事制度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讼;

  第八章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具体经营(一) (二)

  (五)

  (六)

  (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八) 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开支(如单次或一定期限累计超过必要的额度,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决定开支)

  (九)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章 股东转让出资以及股权转让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投资,但可依法转让出资。

  第二十四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资。

  第二十五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第二十六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格收购其股权: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十章 公司增资以及增加股东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增加股东的程序、交由第十一章 财务核算及利润分配

  第三十条 报股东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一条 月1日起至12月31薄、报表用汉字书写。

  第三十二条 依法纳税并提取三金后的纯利润按股东出资比

  第三十三条 股东足额认缴出资的公

  月 日之前送

  (三)

  (四)

  (五) 财务状况说明书

  (六) 债权债务清单,包括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项内容;

  (七) 亏损原因说明书。

  第十二章 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七条 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第十三章 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八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20年,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 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 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三) 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购兼并、分立时解散

  (四)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 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

  (七) 其他法定事由。

  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行。

  第十四章 争议解决

  第四十二条 讼。

  第四十三条 第十五章 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自公司依法核准注册成立之日生效。

  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六条 全体股东均应遵守。

  第四十七条

  乙方法人:

  (代表): 身份证号:

  址: 地 址:

  联系方式:

  签订协议地点 :签订协议时间: 年 月 日

入股协议书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应三方共同要求,三方作为投资人共同投资人民币_____万元共同经营_______公司,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总则

  1﹒1﹒武汉市德盛兴压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获准从事经济活动的,其公司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

  1﹒2﹒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同意以资金和实物折合入股方式加入成立公司,成为公司股东之一。甲方、乙方和丙方(以下简称三方)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条公司名称和地址

  2﹒1﹒公司的中文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公司注册地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注册资本与资金

  3﹒1﹒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资产总额为_______万元(其中包含无形资产10万元)。其中甲方股份占比______,乙方股份占比______,丙方股份占比______,三方共同占比达百分之百。

  3﹒2﹒三方应以三方同意的现金金额投入,全部投资打入公司。

  3﹒3﹒除注册资本外,若公司需补充资金,经董事会决定,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贷款办法,通过银行以合适的方式筹集,所筹集资金以应付账款形式录入会计报表。

  第四条公司组织机构

  4﹒1﹒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

  4﹒2﹒董事会由__名董事组成,董事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重大决策须由董事成员共同商议,由董事长单独进行决议,每名董事成员对公司所有重大决定有提前知晓权,对于明显背离股东方利益的公司决策,各股东有权提出抗议。

  总经理和经理应根据本合同和董事会的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如总经理不在时,则由经理代行其职责。各部门的设立、组织、职责和人事安排,由总经理、经理根据董事会所决定的原则来制定,并由董事会批准。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管理

  5﹒1﹒公司由各董事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具体到财务方面,采取________元以下支出由总负责人签字审批。________元以上款项各股东商议决定审批。

  5﹒2﹒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事项由董事长全权负责。

  5﹒3﹒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董事会监督检查。

  第六条三方的责任和义务

  6﹒1﹒甲乙丙三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具有公司董事会成员同等的地位,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三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投资比例参与分红(分红方式为:合同生效之日次年1月进行分红,每年的1月为协议分红月,甲乙丙任何一方有权按规定提取分红金,若一方放弃当次分红,则该分红默认累计为该方的追加投资,其它方必须进行同比例追加投资,或者降低占股比例作为相应调整),同时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

  6﹒2﹒甲、乙方应监督公司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工作。

  6﹒3﹒其它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政策和计划,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企业内部的分配关系。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请董事会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6﹒4﹒公司财产为公司全体股东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三方和董事会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6﹒5﹒三方在公司经营期限内不得退股。此合同一经签下,在三方自愿的情况下,合同长期生效,除三方另有协议外,直至因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造成三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三方通过书面后形式通知对方,本协议即告中止(退股日期为法定事由实际发生之日起)。

  第七条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或者三方口头商议决定,口头商议决定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式一份。本协议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签章)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入股协议书 篇9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发展餐饮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协议内容

  1、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投入甲方所经营的餐饮产业。

  2、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投资资本及出资人

  1、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本次将公司资本金增加至_____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股东实持资本金_____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各股东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现金方式。

  2、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甲方以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乙方出资金额为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_______。

  第三条品牌技术

  1、甲方保证对______________餐饮品牌及专有技术拥有全部权利,若因权利瑕疵导致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在合同存续期间,享有该品牌技术的无偿使用权,但不得转租转借他人使用。

  第四条公司管理

  1、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由甲方担任。

  2、公司设监事一名,由乙方担任。

  3、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双方各委派一名人员,担任本公司会计或出纳。

  4、本公司的经营管理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原则上不直接参与本公司的经营管理。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公司增资扩股成立后,应当在10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60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

  5、甲方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切实可行的公司管理制度。

  6、甲方在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如当月经营实际业绩严重低于预计经营指标的(以低于当月经营指标的20%为限),甲方应书面向股东会及时说明亏损原因,并提供具体改善办法。

  第六条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八条争议解决

  1、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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