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

时间:2021-09-07 12:43:44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集体合同范本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集体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集体合同范本

集体合同范本1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位置

  甲方自愿将本村土地承租给乙方使用。该土地位于东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 _________,北至___ _____,南至______ _______,面积 亩。

  二、土地用途

  土地用途:乙方承包土地可作为种植、养殖或农产品深加工、建房等,可改变原有地貌,甲方不得干涉,但是不允许对外卖土。乙方为了有效使用该坑,拉土填坑、平整地面,在承包期内,由乙方承担费用。

  三、土地的承租期限

  该土地承租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后乙方优先续租,租金另行协商。

  四、承租金及交付方式农村土地租赁合同该土地承租金共计 万元人民币,签定本合同之日一次性全部付清。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协助乙方协调甲方、政府及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以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

  4、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5、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兴建建筑物、构筑物等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六、村委会换届选举,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得因此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本届村干部有义务告知下任村干部废坑对外承包的情况。

  七、该坑如涉及到政府征地,征地的补偿款归乙方,地

  上附着物补偿归乙方,乙方填坑所投入的一切费用,在政府征用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填坑土方约 m及机械的费用按国家标准计算),未征收的部分按照此合同继续履行,被征收部分的承包费退还给乙方。

  八、如涉及商业拆迁,由乙方出面协商,乙方有权利决定是否同意,甲方无权干涉,因拆迁发生的补偿款归乙方,未占用的部分按照此合同继续履行。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在未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者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十、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承担另一方十倍的承包费及因签合同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费用。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出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租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集体合同范本2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

  企业登记注册地: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企业实际经营地: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总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企业行政方)____乙方(工会职工方)______

  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_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___

  首席代表职务:________首席代表职务:__________

  代表人数:____________代表人数: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海南省集体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参照《集体合同(格式文本)》,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分别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和法定标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有关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三条按照政府工资分配政策,根据单位生产和经济效益实际情况,参考本地区、本行业相关经济因素,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工资增(减)、工资分配、工资支付方案。

  一、工资水平增(减)幅度:根据政府发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及劳动生产率、单位经营状况,协商确定本年度工资总额不低于______万元,比上年增(减)幅_____%。职工平均工资不低于_______元,比上年增(减)幅_______%。其中,普通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增(减)幅______%。

  二、工资分配办法修订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资支付办法修订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双方需要协商的其他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每月____日前通过银行工资专用账户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

  第六条本合同及附件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无规定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每年协商一次。

  第七条双方协商达成的本合同草案,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由甲方送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自通过合法性审查之日起生效。送达十五日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五日内,采取以下形式向职工公布: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一年,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第十一条合同有效期内,变更或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提议一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依据。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废止;

  二、不可抗力;

  三、本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签订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就合同执行情况和变更提出协商要求时,双方应在七日内进行协商。

  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解除的合同应在变更或解除后的十日内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合同。

  第十四条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协商解决不成的,按照集体合同争议处理。

  第十五条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根据责任大小,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在合同期内至少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共同研究,采取妥善方式、协商处理。每年向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报告一次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第十八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份报上级工会。

  第二十条本合同附件包括:协商代表名单、协商代表的产生、平等协商过程、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情况(附有关会议记录复印件)及其它。

  甲方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乙方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录

  关于工资集体合同协商签订相关情况

  (一)协商代表名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协商代表的产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平等协商过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集体合同范本3

  甲方(发包方): 村 组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 址:

  乙方(承包方): 村 组 户 主:

  身份证号: 住 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家庭承包经营标的

  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造林,树木归乙方。

  宗地号: 单位:公顷、立方米

  二、林地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林地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林地使用费标准及给付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林地使用费 元人民币(大写) 。

  四、承包林地的用途

  经同甲方协商,承包的林地用于林业生产和发展林下经济,不得改变林地用途。承包的荒山、采伐迹地、小片荒和其他无立木林地应在一年内造林。乙方承包的林地需改变林地用途(建筑、开矿等)时,应同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权益。乙方应落实管护措施,林木采伐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林地所有权,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经营保护好森林、林木;

  2、制止和举报乙方损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的行为;

  3、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4、尊重承包方的林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如遇国家征用林地,享有林地补偿费的 %。

  5、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技术、信息等服务;

  6、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7、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l、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和本合同约定的林木所有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组织林地、林木生产经营,有权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流转,享有在法律规定内及合同约定内的处臵权;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扶助金;属于公益林的享有生态补偿权。如遇国家征用林地,享有林木补偿费、安臵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享有林地补偿费的%。

  3、有权制止破坏林地和毁坏林木等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汇报;

  4、依法保护、管理好承包的林地和林木,合理利用林地,承包的荒山、采伐迹地、小片荒和其他无立木林地应及时造林。不得因发展林地经济而对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和水土流失,要依法经营;

  5、承包期内林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方式流转的,当事人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按法定程序方可进行;承包期内可以继承。

  6、乙方应依法采伐林木,采伐后应及时造林更新。不得擅自转租他人改变林地用途非法牟利。

  7、依法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一旦发生火灾和森林病虫害及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合同的,应向乙方赔偿损失并支付林木价值 %的违约金;

  (三)乙方没有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经营,应造林而未造林或造成林地破坏的,应按规定向甲方赔偿林地损失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四)在承包的林地上进行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对乙方私自进行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本合同约定的受让的林地应及时造林而乙方未造林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户主)的变更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到期时如乙方林木继续存在,双方应续签合同,具体条款按当时情况重新制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县林业局、乡镇林业站各一份。

  甲方(公章):XXX 乙方(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XXX年xx月xx日 XXX年xx月xx日

集体合同范本4

  本合同由xx公司(以下简称企业)与xx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双方代表,就企业生产经营目标和职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和福利、职业培训、女职工特殊保护等问题,经过充分的集体协商达成协议而签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由企业与工会签订,用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行为,加强经营管理者与劳动者的合作,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的不断发展。

  第二条 本合同是双方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共同准则,对企业和全体职工均具有约束力。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企业制订和修改涉及职工劳动权益的规章制度时,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征求工会同意。

  第三条 双方订立本合同的目的是:尊重职工的劳动,

  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发挥职工的生产、管理积极性,科学地规范企业与职工整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巩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推动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条 企业必须支持职工依法参加民主管理,尊重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的权利,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工会应支持企业正确行使职权,教育和培养职工热爱、关心企业,树立敬业爱岗的精神,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第五条 双方依据合同原则和内容,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任务履行各项权利和义务,共同保证企业方针目标实现,真正做到经营者与职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企业的生产经营方针目标应以企业年度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准。

  第六条 工会应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中心开展活动,坚持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开展劳动竞赛和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

  第七条 企业应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依法足额计提、按时拨交工会经费。

  第二章 劳动合同

  第八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有权择优招(聘)用职工,并分别与被录用职工平等协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实行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九条 企业的招工计划和实施情况应及时向工会通报。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及承担的违约责任,并应严格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除法律规定的条件外,企业与职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依法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乙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企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用工单位纠正。职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职工违约或受到行政处分、解除劳动合同等,工会亦应做好工作。

  第十二条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一)经济补偿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以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6个

  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

  (二)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企业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企业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三)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除按以上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同时,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四)经济补偿金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第十三条 企业在实行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实行上岗聘用制,并签订岗位合同。

  (一)岗位合同是劳动合同的附件,凡在岗人员都应签订岗位合同,按管理权限范围分级进行;

  (二)职工应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通过考试、考核、劳动组合,实行公开、平等竞争上岗;

  (三)因岗位定员限制或职工素质等原因未能签订岗位合同的人员、被解除岗位合同的人员为企业内待岗人员。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

  情形。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方可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按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的 ,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时,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集体合同范本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

  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村民小组亩土地(详情见下表)出租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出租土地详细情况

  总面积:x亩,其中:x田亩,x土亩;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22年,即自20xx年12月30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按斤黄谷,并参照当地上年中等市场价格折算为现金(按江津市粮食主管部门书面证明或协商价格计算),20xx年按0、7元/斤计算支付),由乙方交给甲方作为下一年租金。

  四、支付时间

  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12月26日之前支付下一年租金。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

  甲方应于20xx年12月26日之前将拟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8、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9、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10、其他约定:乙方签订协议之日提前支付复耕费(按20xx年租金等额支付给甲方)。今后合同解除或到期后,不再另行支付违约金及复耕费。

  七、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

  八、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3、不按时限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而定,可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十、解决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十二、其他条款

  1、在合同期内,乙方有权转包该土地,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将转包合同送甲方备存;在本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

  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一份送村委会,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

  甲方代表人(签章):乙方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集体合同范本6

  甲 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公证方: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以下工厂转让合同。具体如下:

  一、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工厂具体地址) 的工厂(面积 m2,合同租赁期自___年___月___日 至______年_____ 月_______日)转让给乙方,工厂的经营权及房屋租赁合同、机器设备、生产物料、人员客户、经营权益等随之转让给乙方,甲方书面附相关合同书、交货合同、税、费、单据、营业证照、注意事项等清单。

  二、乙方同意支付甲方工厂转让费用人民币_____元。 (大写_____圆整)。甲方收款后,经甲方开收据签章后给乙方。

  三、甲方的相关义务:

  (1)甲方需详细告知乙方因工厂相关需要缴交的所有费用(如水电费用、房租费用、管理费用、卫生费用、人员薪资费用、进货、出货费用、其它费用等)、所需要的手续合同、所经手的人员和联系人等,并知会房东等相关人员。

  (2)甲方向乙方移交与工厂相关的房屋租赁合同书、订货/出货合同样本、订货电话、客户电话、员工电话及紧急联系人电话等。并与乙方一起与房东协商,在乙方经营期间,甲方与房东协助乙方的证照办理、生产经营、与村委、工商、治安、税务等相关的关系协调、突发事件处理、其它相关事宜等。若厂房租赁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的权益。以上与甲方及房东等的相关事宜可与之达成口头或书面协议。

  (3)甲方详细交接工厂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技能特长、健康状况、薪资标准、注意事项等相关资料。

  (4)甲方缴交清楚以前与甲方签约的相关合同,结清以前所有与甲方相关的债权债务。

  (5)甲方详细交接各客户、供应商的信用度、周边环境、近期市场行情、相关竞争对手、注意事项、工厂安全、工厂的优势、劣势等相关情况,不能刻意隐瞒对乙方不利的信息。

  (6)甲方应切实履行以上相关义务,当乙方经营过程中遇到困难时,甲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协助。对此,乙方表示感谢。

  四、乙方的相关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乙方按时付款给甲方,甲方收款后应写收据经甲方签章后给乙方。

  (2)乙方应履行甲方之前签订的相关合同,按时缴交房屋租赁费用、水电费用、卫生费用、管理费用等,不可因乙方的原因

  造成甲方的困扰。

  (3)乙方不可向第三方透露有损甲方利益的商业信息,不可做有损甲方利益的事情。

  五、违约责任:

  (1)以上甲、乙双方应尽的责任,自甲乙双方及公证方签约后生效,若任一方有未尽责任的情况出现时,视为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出现违约时,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沟通来解决相关责任,若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相关法律诉讼。

  (3)公证方对本合同及相关内容有保密责任。

  (4)不可抗力情况下,甲乙双方可回避相关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公证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三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其它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与公证方一起,三方均同意的情况下签订的附件,视同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公证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集体合同范本7

  本合同由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__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条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平等就业,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工会代表公司女职工(以下简称女职工)的整体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女职工正确处理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协调这种关系

  第三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下列劳动:

  (一)重体力人工装卸、冷藏、强烈振动的工作;

  (二)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三)国家规定的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

  第四条公司不得在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下统称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合法权益的内容。

  第五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以及女职工辞职或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外,公司不得辞退女职工或者与其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月经期间,公司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对女职工因月经过多或痛经而不能正常工作的,持县级医院证明,公司适当给予其1至2天的休息。

  第七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公司应给予其以下劳动保护:

  (一)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以及孕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

  (二)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按规定进行产前检查,检查时间视为劳动时间,有额定工作量的,应相应扣减其工作量。

  (三)不得安排怀孕28周以上的女职工从事夜班劳动或延长其劳动时间。

  (四)怀孕28周以上的女职工,不能胜任原劳动的,经本人申请,公司每天可给予其1小时工间休息,视为劳动时间,有定额工作量的,并相应扣减其工作量;经单位批准,可请假休息,休息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该职工原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休息期间的福利待遇和晋级、评奖不因此而受影响。

  第八条女职工的产假期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怀孕未满12周流产的,公司应当根据县级医院的证明和其他相关规定,给予15至30天的产假;怀孕12周以上28周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的产假。

  (二)正常分娩的,享受90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

  (三)怀孕28周以上早产或者超期分娩的,视为正常分娩。

  (四)分娩时遇有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五)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第九条女职工在规定的产假期间的工资,公司按照该职工原工资标准发放。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按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女职工产期产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其所在单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十条女职工产假期满,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公司应当在每天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不少于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增加哺乳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天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因哺乳而往返于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婴儿满1周岁后,经县级医院确诊为体弱儿的,公司可适当延长该女职工的哺乳期,但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

  第十二条公司不得安排哺乳期内的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以及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劳动时间或夜班劳动。

  第十三条对女职工怀孕前从事国家规定的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的,公司应当在其孕期内安排其他适当的工作。除前款规定外,女职工因怀孕而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可以根据县级医院的证明,与公司协商减轻劳动量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第十四条女职工因本规定第十三条原因调整工作岗位或者减轻劳动量的,公司可以根据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工资制度调整其工资,调整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五条女职工因更年期综合症不能适应工作时,公司应根据县级医院证明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女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女职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公司每1至2年应当安排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疾病检查,检查时间视为劳动时间。

  第十七条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孕期、分娩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产生的相关费用,可按照国家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或者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上述保险或欠缴上述保险费的女职工,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八条公司违反本规定损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者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小组申请调解;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履行保护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依法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公司违反本规定,给女职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公司支持工会女工委员会参与民主管理,女职工代表参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协议的全过程。

  公司代表:工会代表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

集体合同范本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生产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发挥广大女职工在企业生产经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依照“平等协商、共谋发展”的原则,结合企(事)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由单位工会与行政经双方集体协商后签订。

  第三条 本合同适用于**(单位名称),合同中统称为企(事)业简称

  本合同所称女职工包括:单位内所有在职的女性职工。

  本合同有关照顾孕妇、产妇的条款,不适用于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女职工。

  第二章 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保护

  第四条 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单位在发展生产的同时,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第五条 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安全保健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及特殊利益方面的政策法规,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卫生安全教育,减少职业危害。

  第六条 女职工与男职工同工同酬,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男女平等。

  第七条 由于正常工作调动,女职工到新的适合女性从事的劳动岗位时,任何车间、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

  第八条 不得以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与女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第九条 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女职工。

  第十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三章 女职工的特殊利益保护

  第十一条 女职工在怀孕和哺乳期间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怀孕的女职工,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检查时间视为劳动时间(整个孕期检查次数约为8次,高危孕妇检查次数由医生掌握)。

  第十二条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十三条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应给予产假。怀孕不满两个月流产的,给予产假十五天;满两个月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产假三十天;满四个月不满七个月流产的,给予产假四十二天;满七个月分娩,按正常产假对待。

  第十四条 女职工正常生育者,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十五天(产假期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满24岁晚育年龄,享受晚育假的,增加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 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5天。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其福利待遇和参加晋级、评奖。

  第十五条 女职工怀孕满七个月(含七个月),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或延长其劳动时间。

  第十六条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婴儿在一周岁之前,其所在单位应在每班劳动时间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因哺乳而上班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在哺乳期内请长假,直至婴儿满一周岁;有条件的单位可适当延长请假期,但累计时间不得超过十八个月。经批准在哺乳期休假的女职工,其工资由所在单位按其标准工资的75%左右发给,若发给的工资低于本市最低生活费的,按最低生活费发给。

  第十七条 经批准照顾生育二胎的女职工,除享受产假90天外,不再休双保假。怀孕七个月后由所在部门安排,不再上夜班。

  第十八条 按月发给女职工卫生用品(或折发人民币*元),此项开支,企业在职工福利经费或企业留利中列支;事业单位在事业费中列支。

  第十九条 女职工怀孕、分娩时所用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参加的由单位支付。

  第二十条 每两年对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疾病及乳腺疾病的检查,有条件的企业,可为女职工购买特种疾病保险(《女职工安康重大疾病保险》)。

  第四章 合作与监督

  第二十一条 单位支持工会女职工组织参与民主管理,在工会代表大会、职代会中,女职工代表的比例应与女会员(或女职工)总数的比例相适应。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代表参加单位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全过程。

  第二十二条 为实施对单位和女职工的有效维护,单位与工会实行有效的密切合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联席会议或座谈会议,就企(事)业女职工权益保护情况相互通报和协商,共同探讨新形势下单位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

  第二十三条 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同双方成立对等人数的监督小组,每半年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检查,并向联席会议通报检查结果。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变更本合同:

  (一)签订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劳动标准和条件已修改或废止的;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补充、完善和变更部分条款的。

  第二十五条 在企业发生关、停、并、转等情况时,本合同内容不适应时,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终止本合同:

  (一)合同期满;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经营,合同难以履行的。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合同文本,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双方的首席代表发生变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本合同期满六个月,经双方协商拟定新的集体合同,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六章 合同的争议及处理

  第二十八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九条 签约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诸项条款,因一方的过错造成集体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安全履行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合同由甲方(企业或事业)和乙方(企业女职工代表或事业女职工代表)协商达成一致,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甲方代表(企业或事业的主要行政负责人)与乙方代表(工会主席)签订,由甲方将合同文本一式三份作为本单位集体合同的附件,报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乙方将生效的合同文本报上级工会备案。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以厂报、公开栏等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至年月 日为止。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工会名称(章)

  法人代表(签字) 工会主席(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集体合同范本9

  ___________县(市、区)

  发包方:________乡(镇)________村________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所: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所: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承包林地情况发包方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的林地,宗地序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树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共__________________亩的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以__________________(家庭承包形式为协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发包给承包方,承包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现状:_______

  第二条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第三条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价款

  本合同约定林地承包价款总计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1、林地承包价格为______元/亩·年,承包______年合计______元人民币。

  2、林地上附属建筑及设施承包价款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3、林地上林木承包款为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承包方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支付:

  1、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支付:

  3、其他方式支付: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2)发包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3)承包方对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要求损害赔偿。

  (4)发包方有基于承包林地所有权获得收益的权利。

  (5)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规划完成造林任务。

  2、义务

  (1)确认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没有作为抵押或担保物。

  (2)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经合同约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承包方申领林权证。

  (5)协助承包方做好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产品;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2)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内部成员分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经营的,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申办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4)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

  (5)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使之闲置荒芜。属生态公益林的,不得改变公益林性质。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年内参照国家有关造林标准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实施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承包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保护好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在承包期内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经发包方同意,否则转让无效;转包(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出租、互换(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6)及时、足额支付承包费。如遇国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业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7)配合发包方执行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林业总体规划、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第五条特别约定

  (一)发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发包“四荒地”林地经营权的,应提供:

  1、发包方《林权证》复印件;

  2、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票决记录复印件;

  3、乡(镇)政府批准意见书。

  (二)其他: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双方(发包方、承包方)负责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承包合同期满后,承包方在_______日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发包方。未采伐林木的处理方式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置方式为____________。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置方式为

  (五)合同期满后,如承包方继续承包经营该林地,在同等条件下,承包方拥有优先承包经营权,但需与发包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发包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视为发包方违约,由发包方负责协调处理,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承包期内,发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预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承包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约定落实造林营林等经营及管护责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损害的`,经劝阻无效发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林地恢复费用。

  (四)承包方不按约定缴纳林地承包费用,按日承担应缴资金_____‰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不缴纳的,发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九条其他约定

  第十条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由发包方、承包方、乡镇林业工作站、______、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鉴证方(盖章):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

集体合同范本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和《__________________集体合同条例》的规定,经_____________企业(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乙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企业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企业的特点,与乙方协商确定企业的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l、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_____________。

  2、企业内部工资标准:_____________。

  3、企业工资分配形式:___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根据政府公布的今年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和上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协商确定本年度职工平均货币工资收人应达到__________元,比上年增(减)_________元,同比增(减)____%。

  三、职工奖金、津贴、补贴的设置和发放

  l、企业内部各项奖金设置和发放:_____________。

  2、企业内部各项津贴的设置和发放:_____________。

  3、企业内部各项补贴的设置和发放:_____________。

  四、企业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标准和计算方法

  l、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基数:_____________。

  2、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标准:

  (1)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加班工资;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加班工资;

  (3)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加班工资。

  3、按上述第二款支付的加班加点工资报酬是另外增发的,不含支付给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五、甲、乙双方商定,企业每月至少给职工发放工资一次,并于每月_____日以货币形式予以支付,如遇休息日应提前进行发放。企业不得拖欠职工工资性收入;不得以产品、商品等实物抵付给职工工资性收人。如工资支付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视为拖欠。无故拖欠,应按有关规定,给劳动者本人工资______%的经济补偿。

  六、职工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因公(工)负伤人员的工资待遇、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职工婚假、丧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支付。

  七、职工保险福利待遇

  l、甲、乙双方商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按以下办法为职工办理各类补充社会保险:_____________。

  2、其他保险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

  八、甲、乙双方商定,本企业内部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按不低于政府公布的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本年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是按每人每月不低于______元确定。

  九、双方认为需要协商与工资分配有关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对本合同未予明确的其它事项,双方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未予明确的,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一、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后,遇有不可抗力或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须变更协议的,双方可协商修改协议,但一般每年一次。任何一方提出协商要求时,双方应在七日内进行商谈,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内容。

  十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终止、争议处理及法律责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有关条款执行。

  十三、本合同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报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满即行终止。

  十五、本合同壹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集体合同范本11

  甲方:_________(已登记注册的协会,会址: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签订如下总集体合同: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集体合同:

  1、空间范围上:适用于_________州。

  2、物的范围上:适用于所有零售企业,包括总部不在_________州的公司的分支机构。

  3、人的范围上:适用所有雇员包括受培训人。

  第二条 雇佣和试用期

  1、雇佣应予以书面证明。雇佣证明中应说明雇员薪金或工资级别、报酬额和组成成分,以及双方协商的解雇期限。

  2、雇用的试用期不能超过3个月。试用期为3个月时,解雇期限至少为3个月并至当月底。劳动关系如在约定的试用期后没有终止,则它转变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工商业雇员试用期间劳动关系的解雇期限为3周。

  3、如雇主在雇佣前明确要求雇员面试,则应补偿其必要的旅费和滞留费。

  4、在雇佣雇员后,与求职书附在一起的有关证明原件应予以退还给雇员本人。

  第三条 短工

  1、雇员在其劳动合同约定的周工作时间短于集体合同规定的周劳动时间的情况下称为短工雇员。

  2、签订短工劳动合同的短工雇员不能被排除在集体合同的给付规定之外。如没有较为优惠的协议,他们有权领取按其平均周工作时间与集体合同规定的周工作时间的比例计算得出的各项给付。

  3、短工雇员的工作时间的开始、结束及有关情况,在设有企业委员会的企业应通过企业协议;在没有企业委员会的企业,通过雇员与雇主个人协议作出规定。

  4、每周工作时间应至少为20小时,每日至少4小时。如已与企业协商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则将此每周工作时间分摊在每周内最多5天之中。如劳动组织方面具有重要原因或雇员愿意时,可以偏离上款规定而作出协议。《企业组织法》第87条不受此影响。

  5、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可以根据38、5小时降为37、5小时的比例关系,相应缩短短工雇员以前同雇主协商的固定周工作时间。短工雇员同意缩短周工作时间或同意对劳动合同作适当修改时,方可根据38、5与37、5的比例缩减周工作时间。不能违反雇员之初衷降低其周工作时间,而致使其不享有法定失业保险义务。

  6、在配备非短工的岗位人员时,如不损害企业利益,雇主应首先考虑安排企业内愿意接受非短工工作且有能力的短工雇员。

  第四条 临时工

  1、临时工是指在雇佣时申明只是暂时性雇佣且其劳动关系最长3个月后应予以终止的雇员。如3个月后劳动关系仍未终止,则它转变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在计算3个月的时间时,不考虑雇佣暂时中止的情况,但中止时间加起来总共不应超过1个月。

  如在6个月之内雇佣临时工达4个月以上,则其劳动关系转变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

  2、在雇佣临时工的第一个月内任何一日均可提出解雇要求。

  如雇佣临时工持续1个月,没有间断,且事先没有商定雇佣期限,则应在解除雇佣关系前一星期通知该临时工。

  第五条 受培训人(学徒)

  1、有关培训关系适用职业教育法的有关条款。

  2、支付培训津贴时应至少以集体合同规定的数额为基础。

  3、根据培训结业考试不及格者及无资格参加考试者之申请,可以将培训关系延长至下一次复考,但最多延长1年。以上也同样适用于出于非自身原因没有参加结业考试的学徒。

  第六条 职业学校时间

  为履行法定的职业学校的教育义务,应保证受培训人上职业学校所必需的时间。职业学校听课时间应算为工作时间。

  第七条 劳动时间及休息

  1、不包括休息时间的常规周工作时间为38、5小时,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为37、5小时。有关法律规定同样适用。

  2、下列情况下可以通过企业协议,如企业无企业委员会,则通过劳动合同作出与第1款相偏离的规定:

  a、已事先协商好连续休息时间制(如流动休息制度或固定周休息日)。这种情况下38、5小时周工作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后37、5小时周工作时间在一个日历年中应以平均数达到。

  b、在采用不进行年工作时间调整的劳动时间制度的情况下,由于周工作时间降到38、5小时,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降到37、5小时后产生的休息时间已合并在一起,并以每6个星期或一个季度为间隔段事先予以调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劳动时间缩减到38、5小时,根据a和b所采取的调整须导致至少为1、5小时的连续休息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将劳动时间缩减为37、5小时,调整措施须再次导致至少1小时的连续休息时间。二次调整总共应导致不少于2、5小时的连续休息时间。

  3、工作时有一半以上时间是等待工作的雇员,如汽车司机、门卫、勤杂工,如本人没有特殊原因不宜延长工作时间,则在企业委员会同意下,可将每周工作时间延长到46小时,但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9、5小时。

  4、缩减周劳动时间时不得延长或新增加工作中途的休息时间。

  5、法定节日视为已完成工作的工作时间。

  6、企业领导在企业委员会的参与决定下确定每天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15分钟以上的休息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

  7、收尾性操作、结帐及其它必要的结尾工作可以滞留必要的人员予以完成。这种情况下如延长劳动时间只在有特殊理由时才能被允许,并将之计入加班时间。

  8、在基本《企业组织法》第87条所进行的协商范围内,应考虑晚上雇员工作产生的福利要求及特殊困难。如不能协商一致,则由企业内调解处作出决定。对于雇员提出不愿意从事18:30以后的工作理由,雇主及企业委员会应认真审查、考虑。如雇员由于个人紧急原因不能在星期四晚上18:30后上班,则应予以准假。

  9、雇员不能在连续两个星期四的晚上上18:30以后的班。有适当理由时一年可以增加一次星期四18:30以后的班。其中要扣除4个星期四。这不包括第7款所列的工作。雇员同意时可以在单个情况下作出偏离于第1、2句的规定,并应通知企业委员会。

  10、星期四上班在18:30仍需工作的雇员,当日的工作时间不应超过8个半小时,除非在其他工作日(星期六除外),企业通常工作时间也同样超过8个半小时。

  11、星期四晚上18:30以后仍然工作的雇员获55%的补贴。这种晚班开业补贴可以在同一星期以休息时间补偿。根据可能和雇员的要求,结合企业惯常的休息时间制度应给予这种休息时间(参见2款)。这点上可以与确定的企业工作时间规定有所偏离。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也可采用另外一种补偿方式。

  第八条 加班时间

  1、加班时间是指第七条第1、2款规定以外的所支付的劳动时间。

  2、加班应尽量予以避免,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才允许加班。如加班非个别特殊情况,则须由企业领导在企业委员会的参与决定下确定是否有必要加班。

  3、加班小时应以月收入的1/167,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1/163,以及25%的补贴(这种补贴从当周工作时间的第41小时后才开始计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以后则为37、5小时)。也可以根据雇员的要求连同补贴以休息时间进行补偿。

  4、其工作时间依第七条第3款调整的雇员,在周工作时间的第47小时后方可领取加班补贴。

  第九条 夜班、星期日及节日班

  1、如企业经营活动需要,法律允许,可以由企业领导在企业委员会的参与决定下安排夜班、星期日班及节日班。此类加班报酬每小时应为月报酬的1/167,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后为月报酬的1/163以及有关补贴。也可根据雇员的要求连同补贴以休息时间补偿。如对同一工作时间有多种补贴供选择,则应支付最高的一项补贴。

  夜班自20点至6点 50%

  星期日班自0点至24点 50%

  节日班 自0点至24点 100%

  如节日覆盖某一工作日,则另外支付其法定报酬。

  2、以上规定不适用于一般看守工作。

  3、根据《商店打烊法》第14条,星期日开业工作的雇员除了领取第1款规定的报酬外,也应根据《商店打烊法》第17条第3款给予其休息时间。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偏离本条款规定。对于每一个这样的星期日,可给予雇员此星期日后下一个星期内除星期六以外的其他一整个工作日的休息时间。

  第十条 工资级别、报酬计算、报酬支付

  1、有关薪金、工资级别以及报酬数额由特别的集体合同予以规定。

  2、根据雇员实际从事的工种将其列入相应工资级别。如一雇员长期同时从事多种工资级别不同的工种,则依据工作时间上居多的工种确定工资级别;如不能确定工作时间居多的工种,则将其工资列为较高的工资级别。

  3、如某一雇员替代别人从事4个星期以上,且工资级别较高的工作,则应支付其替代期间的协调报酬,数额为两工资级别之差。

  4、曾受过商业的或与其工作相适应的职业培训的职员计算职业工龄时,不受其以前从事工种所在的经济部分的限制。

  2年的职业培训结业考试通过后,方能提出第一职业年中的薪金要求;3年的职业培训结业考试通过后,方能提出第二职业年中的薪金要求。

  5、在培训合同约定期限届满至结业考试通过期间支付薪金级别ⅰ或工资级别ⅱ的报酬。

  6、没有通过职业培训结业考试的职员的薪金,依据有关薪金集体合同而定。

  7、计算职业工龄时,劳动关系中断时间在3个月以内的,不予以考虑。如能证明因转业培训而中断了工作,则这一期间也应计算在职业工龄之内。

  8、职业培训结束后服兵役或替代民事役的时间也应计入职业工龄。如女职员因分娩中断其工作则同样适用以上规定,但最长不得超过15个月。

  9、根据集体合同产生应予提高报酬的情况时,在产生该情况的当月第一日开始提高报酬。

  10、雇员收入改变时,须交付雇员一份有关薪金或工资级别、收入构成及应扣除的各类款项的书面证明。

  11、计算每小时劳动报酬时以月报酬的1/167,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以1/163为基础。

  12、年满55周岁且在企业连续工龄为20年以上的雇员,由于年龄或健康原因引起工作能力降低,通过更正性解雇(注:雇主与雇员约定先解除,然后以一待遇较差的前提重新雇佣)被列入集体合同规定的较低的工资级别时,可在24个月内领取相当于原来工种和现在工种的薪金或工资级别差的协调数额作为报酬保险金。

  集体合同规定以外的补贴不属此协调报酬额。如雇员能申请法定养老保险规定的年老金或预支年老金,或因为丧失就业或职业能力可申请养老金,或能对造成损害(指就业或职业能力的丧失)的第三者提出要求,且此申请、要求已被满足,上述规定则不适用。如雇员因为就业能力的降低从其它地方可以领取补偿,则他有义务向雇主报告这一补偿及其变动情况。这些补偿应计入协调报酬额之中,在此种情况下雇员应首先申请其他地方的补偿。

  13、如雇员领取不同形式的报酬(固定工资、回扣、计件或类似奖金除外),则每月固定工资应至少与集体合同规定的月薪金或工资相适应。回扣不能列入月固定工资。其细则由企业协议,在无企业委员会的企业由单个劳动合同予以规定。

  第十一条 企业工龄

  1、所有在同一企业从事职业和工作的年份均计为企业工龄,但工作中断2年以前的就业时间不算在内。由于雇员的原因导致无解雇期限的解雇不适用以上规定。

  2、因为服兵役或替代民事役、监禁、拘留而中断工作,则此期间也算为企业工龄。女雇员因分娩而须中断工作同样适用以上规定,但最长为15个月。

  第十二条 第二职业

  雇员从事其他的持续性工作须征得雇主的同意,如从事这一第二职业不影响原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支付,原雇主应予以同意。

  第十三条 休假

  1、休假在日历年中完成。

  2、休假之目的在于维持和补充雇员的劳动力。休假期间雇员不得从事与休假目的相违背的工作,否则将失去休假的权利。如因劳动关系结束不再享有休息时间,则可以对休假进行补偿。

  3、18周岁以下雇员休假期的长短依法律规定而定。

  4、另外,休假天数如下:

  年满18周岁者 30个工作日(有可能还是节假日)

  年满22周岁者 32个工作日

  年满26周岁者 34个工作日

  年满30周岁者 36个工作日

  1990年1月1日起:

  年满18周岁者 31个工作日或26个劳动日

  年满20周岁者 32个工作日或27个劳动日

  年满25周岁者 34个工作日或29个劳动日

  年满30周岁者 36个工作日或30个劳动日

  临时工的休假依据法律规定而定。

  5、决定休假长短的是日历年开始时雇员的年龄。

  6、劳动关系开始或结束的享有休假的日历年中,每满一月工作时间,雇员享有其年休假天数1/12的休假。

  如计算时休假天数不为整数,则分数部分算为一整天。

  7、如在一日历年中雇员已享受另一雇主给予的休假,则新雇主当年没有给予该雇员休假的义务。

  8、休假应尽量在4月1日至10月31日间以连续时间给出。

  9、企业委员会参与制定休假计划。如不与企业利益发生冲突,则在时间确定上应尽量考虑雇员的要求。

  10、由于企业或雇员个人特殊的原因不能享受当年休假,或根据第6款雇员所应享受的休假天数较少,应与下一年的休假一起享受,即可以将当年的休假天数转加到第二年的休假中去。

  11、休假期间生病时,如能提供充分证明(如医生出具的病假单),则此是不算为休假时间。

  12、如休假期间适逢发薪之日,则此报酬及有关报酬部分可根据雇员要求在休假前发放。

  休假期间发放的应发票项视同雇员没有休假。如雇员的收入通常全部或部分由变动的奖金或回扣构成,则休假期间应发放休假前12个月内每月平均的奖金或回扣数额。

  在享有休假的日历年开始前可通过企业协议,如没有企业委员会,通过单个劳动合同确定不超过3个月的较短的计量时间段。奖赏金、庆典金、年利润分红及其它特殊补助不算为劳动报酬。

  13、如雇员自己出于重要原因导致无解雇期限的解雇或违反合同解除劳动关系,则他只享有法律规定的年休假或部分年休假。

  第十四条 父母假

  雇员人数超过100名以上的企业,在法定子女教育假期之后,根据以下条款批准父母假:

  1、子女出生之前在企业工龄已达4年的雇员,有权申请父母假。

  2、教育假和父母假加起来最长不得超过4年。

  3、申请父母假须在法定子女教育假结束之前3个月提出。申请中应说明父母假长短,并保证第8款的有关规定。

  4、父母假期间劳动关系中止。这一期间不存在根据劳动合同产生的雇主和雇员的权利义务关系。父母假期间计算职业工龄,但不能算为企业工龄。集体合同或企业的有关支付规定对享受父母假的雇员无效。

  5、如父母双方均在同一企业工作,则只能有一方享受父母假。

  6、父母假期间雇员不得在其它企业工作。但这一期间应优先考虑该雇员在本企业做临时工的可能性。

  7、父母假期间雇员可以参加企业举办的进修、继续培训班。

  8、雇员应在6个月的期限内,预先告知雇主在父母假结束后,是否重新恢复与之的劳动关系。如雇员欲提前结束其父母假,则适用以上同样的有关期限规定。

  9、父母假结束以后,雇员应尽量申请企业内与休假前具有同等地位的工作。

  10、如雇员违反第6款第1句,则雇主可不再履行其与雇员协议产生的义务。

  第十五条 特殊事假

  1、与如下情况有直接联系时,雇员可申请事假,此事假不计入年休假。

  a、同居配偶死亡或自己结婚3个劳动日

  b、妻子生产、子女、父母或岳父母死亡 2个劳动日

  c、自己庆祝银婚 1个劳动日

  d、自己的子女受圣餐或坚信礼(新教) 1个劳动日

  e、子女、兄弟、姐妹结婚或不住在一起的家庭成员死亡1个劳动日

  f、家居的搬迁2个劳动日

  g、建立自己的家庭1个劳动日

  2、如一个日历年中以上特殊事假加起来不超过6个劳动日,则第1款a到g项所列的事假期间报酬照付。超过6天以上的特殊事假可算入休假中。

  3、在签订合同的工会的联邦、州、地区理事会或集体合同谈判委员会任职的雇员,应在工资照付的前提下,由雇主保证其参与会议的自由。

  第十六条 其他事假

  1、因生病或其他事情不能上班的雇员应立即通知雇主并说明理由。因生病不能上班者应在3日内予以证明;同时也须说明不能上班的预计时间。如雇员在这以后另外3天内仍未证明其未上班之原因,则此延误期限之举原则上可构成无解雇期限解除劳动关系的重要理由。

  雇主对其费用可以要求雇员出示官方医生证明。

  2、无工作能力不能上班者照发6个星期的报酬,但不得超过劳动关系结束期限。如果一官方医生同意治疗,法定养老保险机构准许治疗,某一疾病保险机构或康复机构提供治疗,或由照顾局提供重残者的治疗时,同样适用第1句规定。

  3、企业工龄满8年的雇员可以领取3个月的疾病金(指六周后疾病保险机构付给病人的代工资)与净工资的差额,满15年以上者可以领取6个月。

  第十七条 死亡情况下的报酬支付

  如雇员死亡留下需赡养的配偶或还有23岁以下未完成职业培训而仍需抚养的子女,则在死亡当月,且还根据非中断的企业工龄发放若干月的报酬。

  连续企业工龄满1年 1个月

  连续企业工龄满3年 2个月

  连续企业工龄满5年 3个月

  连续企业工龄满10年 4个月

  连续企业工龄满20年 5个月

  第十八条 失效条款

  1、所有基本集体合同和劳动关系产生的权利要求最迟须在其到期后6个月内提出。

  本失效条款不适用于基本应受到惩罚或不允许的行为而产生的权利要求,此类权利要求适用于有关法律规定。

  2、上款所述6个月期限为最后期限。如雇主未考虑到第2条第1款的情况,则上句不适用。

  第十九条 解雇

  1、任何解雇须有书面形式。

  2、如无其他规定,职员的解雇期限为6周并至季度末。如已协商一个较短或较长的解雇期限,则其长短对双方应相同且解雇期限至少为1个月并至月底。

  工商业雇员的解雇期限如无其他规定则为2周并至月底。雇员企业工龄满5年,解雇期限为1个月至月底,满10年为2个月至月底,满20年为3个月至季度底。

  3、解雇期限期间或在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结束前,应根据雇员要求给予其适当寻找工作的时间。这种情况下不能扣除报酬。

  4、劳动关系结束时,雇员可申请取得一份工作证明。该份证明应说明雇员从事工作的性质和期限,并可根据雇员要求说明其工作表现和成绩。

  5、雇员可申请要求一与第4款所述事项相适应的中途工作证明。

  第二十条 解除性合同

  解除性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拟定。任何一方可最迟在下一个工作日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撤销。

  第二十一条 最后条款

  1、此集体合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州零售业雇员之总集体合同同时失效。

  3、此集体合同可以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遵守3个月的解雇期限的条件下首次解除。如到此时仍未解除,则以后的解雇期限为3个月并至季度底。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

  4、现有的对雇员有利的、超出本集体合同范围之外的协议不受本集体合同的影响。

  5、每名雇员应获得一份本集体合同或以其他有效方式(如张贴)使其了解本集体合同。

  6、本集体合同在解除后至新的合同签订前仍然有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体合同范本1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位于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该村村民所有的,位于土地租赁给乙方作为

  二、经甲乙双方测量,乙方租赁的土地共计

  三、租期为年 月日止;合同期满如乙方继续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_____。

  四、租金计算办法:每亩每年200元,大写贰佰元整(人民币)。

  五、付款方式:每两年付一次,作为土地租赁费;先付款后使用土地。

  六、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甲方租赁给乙方使用的土地,甲方应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八、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九、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甲方承担。土地租赁合同十、乙方租赁使用过程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十二、在合同期内乙方因经营需要需转租这块土地的,乙方有权自行转让,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

  十三、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如在租赁期内,遇有政府对该土地征收、征用行为时,土地附作物赔偿费由乙所有,土地赔偿由甲方享有。

  十四、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应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乙方对该土地的使用而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十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但乙方所种植的树木所有权仍归乙方,如归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对价。

  十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的违约金;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九、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报宝庆乡人民政府、保和村两委备案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附:1、平面图一份; 2、村(组)民自愿租赁承诺书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集体合同范本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部分业主以集体装修方式参加___________小区业主壁柜的集体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自愿为甲方组织的集体采购活动提供优质的产品以及相关配套服务,并为本次的集体采购提供最优惠的价格,乙方承诺该价格低于乙方同时期同产品的最低零售价格(具体价格见附件,该集采价格的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

  2.乙方保证在甲方组织集体采购期间,不再接受第二家集体采购业务。甲方用户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采购流程,并在订单时对价格等敏感问题进行保密,有其他顾客在场的情况下不提jc事项;乙方保证本次jc价格只针对甲方用户(有效jc号),否则甲方发现后乙方将赔偿每位甲方缴纳定金的成员100元现金。

  3.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效果图设计。

  4.乙方提供的服务范围包括成套壁柜的上门测量和安装。

  5.因甲方未及时收货造成的二次送货,甲方成员要另外支付乙方50元人民币的二次运费。

  6.本次集体采购采用网上报名按需提货的方法,具体办法如下

  a 家住___________的业主通过网络报名获得唯一的集采号,只有拥有集采号的_____________业主才能以如上集采价格购买产品。业主在集采过程中不得对任何第三者及其他分销商提及集采及价格等消息。

  b 此次集采报名自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结束,凡拿到jc号的甲方成员,应于_____________前交纳200元集采定金,经销商收取定金,开具收款凭证。(该定金测量前可退,如在通知厂家实际测量后,业主提出撤消购买协议,定金不退)。

  c 交付定金的业主可向厂家约定测量时间(三天内),乙方根据甲方签字认可的测量单制定定单后,通知甲方前往签定生产协议,业主向乙方预付100%货款,jc定金200元可自动冲抵。乙方生产工期为10到15天。安装完毕后,业主验收合格,在安装单上签字确认。

  d 乙方在测量之后、交付预付款之前可接受甲方对尺寸的更改,更改单经甲方签字有效;交付货款后,乙方进入加工程序,定单将不予更改。若甲方确实需要更换、则需另外核价付费。

  e 如因乙方原因而未能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安装,造成业主工期延误的,按照定单约定的时间,每延误一天,由乙方向业主赔偿50元/日的违约金。如果因为业主的原因致使安装日期延误,业主向乙方赔偿50元/日的违约金。不可抗力除外。

  7.壁柜将按照相关家具行业的“三包”规定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商品的“三包”责任,一年保用,五年保修,终身维护,以货物送达或安装完毕之日起计算。凡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产品变形开裂翘曲等,乙方将在业主提出后24小时内与业主联络并约定上门查看,之后与业主确定维修日期并完成处理。因业主原因造成的产品损伤,乙方仍有义务上门解决或协助解决,并按成本价格收取费用。

  8.业主与乙方签订的订货单属本协议的有效附件。

  9.甲方为集采的组织者,自行承担因本次活动所造成上网、电话、交通等费用,不承担本次集采活动引发的一切争议、后果与任何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集体合同范本14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经济、充分合理利用土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使用权,所租赁土地四至为:(略)

  二、租用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至所租用之土地被国家征用时为止;租赁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若实际损失无法查明的,则损失可以剩余租期按每亩每年不低于万元赔偿)并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

  三、租用期间乙方仅向甲方付租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要一切任何费,土地税由甲方自行负责。

  四、所租赁土地被国家征用时,所赔偿的土地费归甲方所有,地上建筑物补偿等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应当在每年的合同签订日起10天内向甲方交租金,甲方应保证和维护乙方使用该地。

  六、租金标准:每年每亩租金XX元整;在租赁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涨租,若甲方违反规定随意涨租,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若实际损失无法查明的,则损失可以剩余租期按每亩每年不低于XX万元赔偿,并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乙方应按时缴纳租金,如没有如期向甲方交纳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对乙方负任何责任。

  七、若所租赁土地被国家征用,征用当年租期超过半年的,租金以1年计算,租期不足半年的,不算租金;若只是部分土地被征用的,租金按剩余土地实际面积计算租金。

  八、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以前合同自然终止。

  九、本合同不得涂改。本合同执行中如有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国家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既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

集体合同范本15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甲方同意将权属自己的位于大沙田水塘江桥南头西侧(即银沙大道西面与广 西农业干部学校之间)的甲方商店所属土地,填高至银沙大道路面标高后出租给乙方,以作为其建设商业经营性质的楼房用地。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 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出租方土地的位置、范围、面积该出租地位于大沙田水塘江桥南头西侧(即银沙大道西面) ,其四至范围南、西、北三面各为广西农业干部学校用地,东面为银沙大道用地(详 见附件红线图) 。该土地面积约为 亩(见红线图) 。

  二、土地租用期限 租期定为贰拾贰年整(22 年整),从本地块拨地放样日起计算租期,计 足 22 年,其中建设期贰年,建设期不计收租金(即只计收 xx年租金) 。

  三、土地租赁用途及建设规模所租土地限于正当商业用途。要求乙方租用该土地期间,在该土地上 建设钢筋混凝土商用楼房(具体层数最终以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层数为准), 并保证该建筑物有合法手续。

  四、租金 该土地 22 年租期(只计收 xx年租金)的总租金共计人民币陆万伍仟 元整(¥65000 元)。

  五、 乙方在本合同书生效取得该土地租赁使用权后,应及时以“南宁市五象岭园艺场”的名义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楼房建设所需各项报批报建手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办证资料及有关证明文书等 材料,协助乙方办理报批报建手续。报建手续办妥并在该楼房起建完成后 将其相关资料交付给甲方。

  六、办理报批报建手续费用全部由乙方全额承担。

  七、水电拉接由乙方自行解决并由乙方自行向相关方面缴交费用。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八、乙方在租期所进行的合法经营活动甲方不得干涉,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甲方不参与投资,经营所得收益甲方不参与分配,经营期间所需的一 切税费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租用甲方的土地并起建楼房进行合法商业经营,期间如税务部门需甲方交缴该场地及楼房的相关税费的,由乙方全部支付。

  十、乙方在 22 年租期届满时必须完好地按原状将该土地及该土地上的 建筑物全部无偿移交给甲方使用和处置。甲方在接收该土地及该土地上的 建筑物时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十一、22 年租期届满后,若乙方有意向甲方续租该土地和租用该楼房 的,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允许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期及租金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十二、本租期内若遇国家征用该地块的,其土地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如下办法处理:前 12 年期(含贰年建设期)的补偿 费 100%归乙方,后 10 年期则补偿费由甲乙双方各分享 50%;停业补偿费 100%归乙方所有;其它补偿费由甲乙双方按 50%分享。

  十三、在 22 年租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合作,努力将该土地办好国有 土地使用证,办证的合法手续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

  十四、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都应严格遵守。若乙方违约,侧甲方有权处置该地上的所有附着物,所收的陆万伍仟元租金不予退还。若甲 方违约,则甲方必须双倍返还租金,并双倍赔偿乙方在该土地上所有投资 费用,包括建筑费用及办证和其它全部合法费用。

  十五、来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一并执行。若协 商不一致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合同书的签订地点在南宁市五象岭园艺场。

  十八、本合同书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在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完该土地的 xx年租金共计陆万伍仟元(¥65000 元)人民币后立即生效。

  甲方: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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