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04 11:15:56 薪酬管理 我要投稿

薪酬管理制度(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薪酬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薪酬管理制度(15篇)

薪酬管理制度1

  1. 总 则

  1.1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1.2指导思想的原则

  1.21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1.22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1.23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1.24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2. 正式员工工资制

  2.1适用范围。

  2.11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2.12 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技能工资+津贴

  2.2基础工资。

  2.21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

  2.22基础工资以隐秘形式发放。

  2.3 技能工资

  公司技能工资按管理层分为3档,按技能水平划分为5级,以年终述职考评为调级主要依据;

  2.4. 工龄工资。

  2.41 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42 工龄工资由转正当月开始计算,满一年月工资增长50元。

  2.6. 津贴。

  2.61 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通讯津贴、劳保津贴、加班补贴等;

  2.62 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3. 关于基础工资。

  3.1. 基础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3.11 公司基础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确定;

  3.12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基础工资标准。

  3.2. 员工基础工资核定。

  员工根据聘用的技能和级别,核定基础工资;

  4. 关于技能工资

  4.1. 员工技能工资变更。

  4.11. 技能工资于每一年末全体员工述职大会后,依据公司全体员工相互打分评选(占70%)及公司高层领导的考核意见(占30%),为表现优异的若干员工统一调级。

  4.12. 与公司做出卓越贡献者,由董事会研究特批可随时调整。

  4.2员工技能工资等级表

  5. 关于工龄工资。

  4.1. 员工从转正之日起工作满一年的,由员工向综合办人事人员提出申请,经领导审批交由财务部落实;

  4.2. 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6. 其他注意事项。

  5.1. 各类非法定假日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5.2. 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5.3. 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5.4. 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执行;

  7. 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6.1 适用范围: 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6.2 工资模式: 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6.3 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6.4 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8. 附 则

  8.1 公司每月支薪日为10日。

  8.2 公司短期借调人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8.3 公司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年终绩效制,即年底发年终奖金。

  8.4 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5 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实行,解释权在董事会。

薪酬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员工薪酬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关薪酬核定、薪酬计算、薪酬发放,除另有规定外,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原则:

  1、建立明确分配制度。根据不同部门工作性质与特点,建立合理分配方式与制度,以适应不同部门需要。同时利于各级管理者有效管理员工,以实现关键目标。

  2、建立合理工资构成体系并与企业效益、个人业绩挂钩。员工收入不仅体现工作能力与所承担责任,而且更强调对绩效倾斜。

  3、建立积极激励机制。鼓励员工提高自身能力,承担更大责任,从机制上激发员工上进心。同时建立完善合理考核机制,做到多劳多得按能取酬。在准确传达公司管理要求基础上,表彰绩效突出优秀员工。

  第三条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发放工资及相应福利。

  第四条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企业与个人分别缴纳各自所应承担税费(如个调税、社保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员工。兼职员工可参考本规定参照执行。

  第二章薪酬构成

  第六条员工薪酬由月薪资、福利、奖金组成。月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区域津贴、特殊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第七条薪资各部分组成及定义:

  1、基本工资:根据员工所获得国家承认最高职称或学历、结合任职资格体系有关规定来确定。

  基本工资金额对应表

  公司任职资格评定薪等国家承认职称国家承认学历基本工资(元)

  1、薪等XX

  高级职称博士XX

  中级职称硕士1800

  初级职称本科1500

  技术员大专1300

  技工中专1100

  高中(含以下)1000

  2、司龄工资:司龄工资体现公司对长期服务员工奖励,初始额为50元,每增加一个年度,增加50元,满XX年后不再增长。

  司龄工资从转正后第二年开始核发。

  3、区域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1)区域津贴体现公司对驻外员工生活补贴;区域津贴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广州地区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员工不享受区域津贴。

  2)其他津贴根据经营需要另文规定。

  4、岗位工资:由员工在企业中承担岗位责任大小来确定,并以岗位责任、贡献、市场价值以及企业对岗位需求作为评测依据。

  如果请病假(需有医院证明),扣岗位与绩效,如果请事假或请病假但没有医院证明,扣发岗位、基本与绩效工资,如请年假或调休假,不扣发岗位、绩效工资。

  岗位工资依照岗位划分为8薪等35薪级:详见附件一《各薪级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对应表》,其中研发类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员岗位工资基准是同薪级130%。

  5、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体现员工工作绩效;绩效工资根据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公布次月予以核发。

  1)员工绩效工资标准与薪级相对应,详见附件一。

  2)第一、第二薪等员工绩效考评以年度为单位,其主要考评依据为公司当年经营目标实现情况,其绩效工资在考核结束后予以核发;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员绩效考评以季度为单位,在考核结束后予以核发;

  4)根据公司不同发展时期管理需要,绩效考评周期与办法将做适当调整,具体以当时发文通知为准。

  6、特殊津贴:在特定时期为公司带来特殊收益或有价值人员与业务,公司给与特殊奖励,特殊津贴在当月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福利:包含国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内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险一金: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法定福利缴交标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按月予以办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补贴、差旅保险、附加医疗保险等。其中午餐补贴在月工资中体现。

  第九条奖金:奖金分为年度奖金与专项奖金。

  1、年度奖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经营目标情况下,对工作质量完成出色部门与工作绩效突出员工进行特别奖励。

  1)公司年度奖金总额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予以核定;

  2)年度奖金发放对象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实现有重大贡献相关人员,具体奖金分配方案由经营管理委员会统一审定发放。

  2、专项奖金为不定期不定额奖金,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为实现阶段性重大特定目标而设定特别激励措施。专项奖金方案由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制定,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新进员工试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条应届新进员工试用期工资:

  序号学历岗位金额(元)备注

  第十一条有工作经验新进人员,其试用期薪酬根据招聘职位在任职资格体系要求予以核定薪级,其中岗位工资根据行业情况按70%~90%核发。根据经营需要引进特别人才,其试用期工资由总经理核定。

  第十二条试用人员不享受司龄补贴、绩效工资等,但享受午餐补贴。

  第十三条员工转正时间:员工转正时间为每月1日。

  第四章薪酬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数(按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计薪期间中途任职、离职及解雇员工固定薪酬计算:

  1、新进员工第一个月薪酬按工作实际天数发给,实际薪酬为:日平均薪酬×实际工作天数。

  2、离职员工当月薪酬按日计算,并依实际出勤日薪酬总额支付。

  3、停职前薪酬,依下列方式计算:停职前薪酬×实际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数(按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在公司内有兼职人员,岗位工资就高不就低,兼职不兼薪。

  第十七条由于公司绩效考评是以工作绩效作为考评依据,而不是工作时间。因此,原则上对于加班不予发放加班费。如确系需发放加班费,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第五章员工工资调整

  第十八条员工调薪:公司视业绩成长情况及员工绩效成绩及能力进展情况,由分管领导提名,经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予以调整。

  第十九条调薪内容:

  1、基本工资调整:员工在取得公司认定新职称或学历后,资历工资在当月予以调整。

  2、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调整:

  1)员工因工作需要调动、工作能力进行薪级调整时,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标准依据薪级变动当月调整。

  2)半年绩效考核及年终绩效考核后,依据评估结果对岗位进行调整,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标准依据薪级变动当月调整。

  3、司龄津贴每年1月1日统一调整。

  第六章薪酬发放

  第二十条薪酬发放:为当月发放上个月薪酬。

  第二十一条薪酬计算期间及发放时间:

  1、薪酬计算期间为本月1日起至本月结束。

  2、每月最后一天制作本月在册员工薪酬报表。

  3、每月薪酬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第二十二条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支付,通常以现金或汇入存折形式发放。

  2、薪酬个人所得税、法定保险与公积金项目,在发放前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后1日汇总整理本月在册人员名单、考勤记录提交给财务部,财务部结合本月调薪变动申请表,填制"月薪酬报表"等,财务部签署后转呈总经理核定,再转财务部门核发薪酬。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员工薪酬采取密薪制,员工应对自己薪酬保密,并不打听及传播他人薪酬信息,如有违反,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扣发岗位与绩效工资、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修订权属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授权人事行政部进行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薪酬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本制度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规定。

  第2条 本制度坚持内部公平、外部竞争性原则。

  第3条 本制度所称工作人员是指公司所有人员(不含董事长、总经理),普通工作人员是指部门经理职级以下的工作人员。

  第4条 公司设立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每年的岗位定级、绩效工资、超额任务奖、年终效益奖金方案以及特殊奖金发放等方面的评定、审议。

  第5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编制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不含董事长、总经理)。

  第二章 薪酬方式与适用范围

  第6条 公司的薪酬方式分为四种:月薪制、年薪制、谈判工资制和绩效工资制。

  第7条 月薪制适用于普通工作人员。普通工作人员的工资管理采取月薪制,根据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按月考核发放。

  第8条 年薪制适用于各事业部和子公司总经理、核心副总经理。年薪工资根据年度任务由总经理核定年薪总额。实行年薪制的工作人员,其工资包括三部分:月工资、半年考核工资、年度考核工资,其工资比例为4:2:4。超额完成任务的在年终按经济责任书规定。

  第9条 谈判工资制适用于公司引进的科技及高层管理人才,根据具体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核定,报总经理审批。

  第10条 绩效工资制适用于实行上述三类工资制之外的其他工作人员。全部薪酬分为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超额任务奖、年终效益奖金、特殊奖励等。

  第三章 绩效工资制结构和内容

  第11条 根据岗位的性质和在岗人员的具体情况,确定工作人员的工资级别。

  第12条 工作人员的工资级别额度指固定工资和标准业绩工资之和,根据各岗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二者的比例。

  副总经理级的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6:4;

  部门经理级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7:3;

  普通工作人员级的岗位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9:1;

  第13条 业绩工资:

  业绩工资=个人标准业绩工资*绩效考核系数(见下表)。

  部门经理级(含)以上中、高层工作人员业绩工资根据季度指标考核结果和年度指标考核结果分别按季度和年度发放。

  第14条 工作人员的工龄工资。

  本企业工龄工资计算标准:工作人员加入新公司签订合同后满一年开始计算本企业工龄工资,每人10元/月,之后本企业工龄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10元,增加到150元/月为止,以后不再增加。

  第15条 工作人员病事假全年累计超过15天,福利假累计超过30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司年假除外)或因为试用期等原因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年终效益奖金按实际工作月数除以12个月折算。

  第16条 论何种原因在每年12月31日以前离职的工作人员都不享受当年的年终效益奖金,离职时间以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认可的离职时间为准。

  第四章 绩效工资制工资级别

  第17条 工作人员转正定岗后确定岗位工资级别,各个岗位的工资级别有一定的浮动范围,总经理确定部门经理以上岗位的级别,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普通工作人员的实际岗位级别,报总经理审批。

  第18条 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每年根据工作人员工作业绩、态度和能力综合得分决定工作人员岗位晋级或降级。

  第19条 工资等级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副总经理层、经理层和普通工作人员层。

  第20条 副总经理层分为a、b、c、d、e五级,副总经理层可在五级内晋升或降级。

  第21条 经理层分为a、b、c、d、e、f、g、h八级,不同经理的级别不同,可在自己相应的调整范围内晋升或降级。

  第22条 普通工作人员层分为a、b、c、d、e五级,其中每一级又分若干档次,共28个档。

  第23条 工作人员岗位发生调整后,其岗位级别作相应调整。

  第五章 试用期薪酬

  第24条 公司工作人员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下最多可以延长到六个月。

  第25条 工作人员入职后按月领取约定的试用期工资。

  第26条 试用期期间的考核依据由各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27条 试用期工资由人力资源部与试用工作人员单独约定。

  第六章 薪酬组织与发放

  第28条 薪酬考核委员会主席为公司总经理,副主席为行政副总和财务副总,人力资源部经理为执行副主席。

  第29条 薪酬考核委员会主席负责提出整体薪酬政策方向,行政副总负责提出激励目标,财务副总负责提出薪酬成本目标,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提供具体方案并在每年年度绩效考评结束后组织薪酬调整工作会议。薪酬调整工作会议主要讨论岗位工资级别调整、年终效益奖金方案、特殊津贴发放等有关薪酬激励的问题。具体工作人员工资级别调整和各项薪酬发放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薪酬工作会议和绩效考评结果执行。

  第30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编制每月薪酬发放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部执行。

  第31条 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效益奖金的发放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部执行。

  第32条 工作人员固定工资、工龄工资发放时间为当月5日,月度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为下一个月5日,季度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为下季度第一个月5日。各部门必须在次月25日前将上月工资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33条 工作人员的超额任务奖金,根据考核情况,按季度或年度发放。

  第七章 附则

  第34条 公司有权自主决定内部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关系、工资标准及其奖惩方案。

  第35条 本规定是公司企业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36条 公司实行工资保密制度,个人不得透露本人工资给他人,也得向他人询问,相互之间不得讨论,否则将视情节给予处罚。

  第37条 本规定从20xx年9月1日起开始试行。

薪酬管理制度4

  1.薪酬的含义

  薪酬作为等价交换的结果,包括员工由于为某一组织所作出的杰出贡献而获得的各种经济回报形式。

  根据是否能以金钱来衡量,分为两种类型:经济性报酬和非经济性报酬。经济性报酬:工资,津贴,奖金和各种福利等。非经济性报酬则不能以金钱的形式表现,如参与决策的机会,较大的职业发展空间,良好的工作氛围与工作环境等。

  薪酬≠工资≠报酬,在现代分配制度中,对人力资源实行的是工资制,对人力资本实行的是薪酬制。报酬强调的权利,薪酬强调对等。

  薪酬=岗位工资+年终奖+人力资本持股+职务消费+福利补贴

  2.薪酬的构成:

  基本薪酬:根据员工所具备的工作技能,能力或资历,而向员工支付的稳定性报酬。

  基本薪酬变动取决于三因素:

  1)社会经济发展导致基本生活费用的变化,如通货膨胀;

  2)市场薪酬水平的变化;

  3)技能,能力的增加,或由此引起的职位升迁。

  可变薪酬:根据员工是否达到或超过某一事先确立的绩效标准而浮动的报酬。绩效标准既可以是员工个人绩效也可以是组织绩效或是部门绩效。

  作用:

  1)对于组织提高效率;

  2)实现组织目标;

  3)加强部门协调。

  福利:国家福利和组织自愿福利。我国法定福利项目包括法定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和法定休假等。

  组织自愿福利:企业年金计划,补充的健康保险计划,心理咨询服务,子女教育补助等等。

  3.薪酬的作用

  员工方面:

  1)提供经济保障;

  2)产生激励。

  组织方面:

  1)吸引和留住人才;

  2)控制经营成本。

  社会方面:薪酬构成了全社会的可支配性收入。薪酬水平的高低决定整个社会的消费水平,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如果薪酬分配不公平,则引发社会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4.薪酬设定的主要制约因素

  内部因素:

  1)本单位业务性质与内容;

  2)组织的经营情况与财政实力;

  3)组织管理哲学和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组织分配思想,价值观,目标追求,价值取向和制度的土壤。

  外部因素:

  1)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关系与竞争状况;

  2)地区及行业的特点与惯例;

  3)当地生活水平

  4)国家的有关法令和法规。

  5.薪酬管理及主要内容

  薪酬管理服从于企业的经营战略,要为企业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持;薪酬管理不仅是让员工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还要引导员工的工作行为,激发工作的热情;给员工发放工资只是薪酬管理最低层次的活动。

  薪酬体系的确定:

  1.确定制定组织基本薪酬的基础:

  (1)职位薪酬体系以及工作本身的价值来确定基本薪酬;

  (2)技能薪酬体系

  (3)能力薪酬体系;

  2.确定薪酬水平:是组织支付给各职位,各部门或整个组织的平均薪酬水平,薪酬水平决定了外部竞争力;结合市场竞争和组织能力,来决定采取领先型,追随型,滞后型还是混合型的薪酬水平政策;

  3.确定薪酬结构:同一组织内部不同职位或不同技能等级所获得的薪酬之间的相互关系。

  薪酬形式一般表现为基本薪酬,可变薪酬和福利。薪酬构成是指薪金报酬的各组部分在薪酬总体中的结构和比例。

  特殊群体的薪酬:需要根据不同员工群体的工作特性制定不同的薪酬方案。

  薪酬管理政策:薪酬成本控制,薪酬预算,薪酬沟通等问题。薪酬调整是指企业根据内外部各种因素的变化,对薪酬水平,薪酬结构和薪酬形式进行相应的活动。薪酬控制是指企业对支付的薪酬总额进行预算和监控,以维持正常的薪酬成本开支,避免给企业带来过重的财务负担。

  6.薪酬管理的原则

  公平性原则:

  1)外部公平性:不低于同一行业,同一地区或同等规模的不同组织中的类似岗位;

  2)内部公平性:同一组织内部不同岗位所获得的薪酬应该与所作出的贡献成正比;

  3)个人公平性:与其他人获得的薪酬具有可比性。

  激励原则:按贡献分配,实现真正的公平。

  竞争性原则:组织提供的薪酬水平不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经济性原则:必须考虑企业的支付能力,尽量控制劳动力成本,在竞争力,激励性和经济性之间寻求一个平衡。

  合法性原则:最低工资规定,反歧视法和社会保险法等。

薪酬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的薪酬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属国有企业,是指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及由其出资的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薪酬,是指企业直接支付给职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全部报酬。

  第四条 企业的薪酬管理,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原则。出资人依法管理企业薪酬总额及企业领导人员、企业兼职人员的薪酬,企业内部薪酬分配由企业依法自主决定。

  (二)坚持薪酬与效益挂钩的原则。经济效益增长,薪酬总额增加;经济效益下降,薪酬总额减少。

  (三)坚持两个低于的原则。薪酬总额的增长低于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职员平均薪酬的增长低于企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合理控制人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四)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政策及不可比因素产生的效益,不得作为增加薪酬的依据。企业领导人员与企业其他职员的薪酬差距,应当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第二章 薪酬总额的确定

  第五条 企业薪酬总额由薪酬总额基数和新增效益薪酬两部分组成。

  第六条 企业实行本办法第一年的薪酬总额基数以上年实际发放总额为基础,参照以下因素确定:

  (一)全市同等劳动力价格水平;

  (二)企业近三年经营情况及年度实际发放薪酬总额情况;

  (三)企业近三年平均劳动生产率及人均实际薪酬水平;

  (四)人员增减变动情况。

  企业实行本办法第二年后的薪酬总额基数以上年实际发放的总额为基础,参照全市同等劳动力价格水平、人员增减变动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 企业新增效益薪酬按薪酬总额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与企业净利润额挂钩。

  新增效益薪酬=薪酬总额基数(净利润额增长幅度薪酬浮动系数)非充分竞争性企业及主要承担政策性业务的企业,挂钩指标另行确定。

  第八条 薪酬浮动系数根楼堂馆所建设据企业现有薪酬水平、劳动生产率、人均工资利税率、同行业人均薪酬水平、企业规模和行业特点等情况确定,一般控制在0.7以内。

  第九条 净利润额增长幅度较大的企业,新增效益薪酬不得高于净利润增加额的50%,人均薪酬水平不得超过市劳动保障部门当年公布的同行业工资指导价位高位数水平。

  净利润额出现负增长的企业,新增效益薪酬按经济效益下降的幅度以负值确定,薪酬总额下降幅度不低于企业前三年平均薪酬总额的20%,职员个人薪酬不得低于市政府规定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企业净利润额以中介机构审计确认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的净利润额为基础,剔除不可比和不合理因素后确定。

  第十一条 企业和职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应当由职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企业从其薪酬中代扣代缴;应当由企业负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企业支付。

  企业和职员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应当经国有产权持有单位逐级审核后,报市国资委批准。

  第十二条 企业职员薪酬为税前收入。职员应当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从其薪酬中代扣代缴

  第三章 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确定

  第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领导人员是指企业的下列人员:

  (一)国有独资企业(尚未按公司法改建的国有企业)的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党组织专职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

  (二)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会主席、副主席、非职工代表监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党组织专职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

  (三)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副主席、非职工代表监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党组织专职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

  第十四条 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基本年薪根据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资产规模、主营业务收入、职工人数及个人岗位等因素确定;绩效年薪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在基本年薪的0-2倍之间确定。

  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的具体确定,按照《*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政府〔20*〕140号)、《*市属国有企业增量资产奖励股权暂行办法》(政府〔20*〕43号)执行。

  第十五条 情况特殊、暂时无法开展经营业绩考核的企业,不得擅自提高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确需提高的,应当经国有产权持有单位逐级审核后,报市国资委批准。

  第十六条 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情况,应按厂务公开有关规定向职工(代表)大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增加职务消费透明度,推进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企业领导人员的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方案应按厂务公开有关规定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逐级报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和市国资委审核;年度职务消费情况应按厂务公开有关规定向职工(代表)大会通报,并报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和市国资委备案。

  第四章 兼职人员的薪酬确定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兼职人员,是指受持有国有产权的派出单位的委派(下称派出单位),在其子企业中兼职的人员。

  经批准在子企业中任职、并已转移了劳动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兼职人员。

  第十九条 派出单位应当严格控制人员在子企业兼职,对确需在子企业兼职的,应当按照《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国资党通〔**〕4号)的规定,报经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批准。

  第二十条 兼职人员应当在派出单位领取薪酬,按照兼职企业薪酬管理制度规定,将在兼职企业获得的薪酬作为管理费全额上缴派出单位。

  第二十一条 派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同等职位人员的薪酬水平、兼职人员所兼职位及其职责履行情况等因素,从上缴的管理费中提取10%-50%补贴兼职人员。兼职人员在兼职企业没有取得管理费收入的,派出单位可以视情况给予适当补贴。兼职人员的具体补贴标准,由派出单位提出意见(如派出单位有上一级国有产权持有单位的,须逐级审核),报市国资委审批。

  兼职人员的总薪酬,应控制在派出单位同等职位人员的2倍以内。

  第五章 薪酬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企业薪酬实行总额控制,预算管理,年终决算,多退少补。

  第二十三条 每年年初,企业应当在深入分析预测全年经营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拟订当年的薪酬预算草案。

  企业领导人员薪酬预算及兼职人员薪酬预算,应当在薪酬预算草案中明细列示。

  第二十四条 企业的年度薪酬预算草案,应当送国有产权持有单位逐级审核后,报市国资委审查批准。

  国有控股企业的年度薪酬预算,还应当由有关国有产权代表依法提交企业有关决策机构审议批准。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薪酬储备金制度,薪酬发放应当留有余地,以丰补歉。

  未经批准,企业不得改变结余薪酬储备金的用途。

  第二十六条 企业应当在每年3月底之前,依据经中介机构审计确认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上年度的薪酬决算草案。

  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决算及兼职人员薪酬决算,应当在薪酬决算草案中明细列示。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年度薪酬决算草案,应当经国有产权持有单位逐级审核后,报市国资委审查批准。

  国有控股企业的年度薪酬决算,还应当由有关国有产权代表依法提交企业有关决策机构审议批准。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依据市国资委批准的年度薪酬决算,对全年的薪酬计提和发放情况进行清算,超额计提的予以调整,超额发放的在下一年度扣回。

  第六章 薪酬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计提和发放薪酬,不得超标准计提和发放。遇有特殊情况,须事先逐级报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审核,并报市国资委批准。

  第三十条 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应对其全资、控股企业的薪酬计提和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市国资委定期对企业薪酬计提和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必要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第三十一条 企业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超额计提薪酬的,超提部分冲减企业当年成本;超标准发放薪酬的,责令企业收回超过标准部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对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薪酬管理制度6

  1.目的

  规范公司工资管理,融洽劳资关系,激励员工士气,有利于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以配合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需要,特参照国家劳动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2. 薪资方案说明

  2.1薪资管理原则

  2.1.1业绩优先

  在公司薪资管理制度中,要贯彻"业绩优先"原则。也就是注重工资的激励作用。

  (1)对于结构工资,应加强其中绩效工资的比重,以加强绩效工资的调节力度。

  (2)对于计件工资或类似的销售工资,应认真核定计件单价,计件工资可考虑在工程维护和施工岗位推行。

  (3)对有重大贡献者要给予重奖。

  (4)对工资水平固定的计时工资(月薪),在工作者优秀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后,结合公司效益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上述绩效工资及奖励,人力资源部计划在结构工资中确定一定比例作为绩效考核工资,并和绩效奖金一起发放。有关规定详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2.1.2分享利益

  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员工应当分享企业发展的部分利益。这体现为奖金发放、年终发红、工资升级等方面。应当认识到,这种"分享"的支出,会换取员工很大的工作动力,可能带来相当高的经济回报,尤其是优异地完成经营目标任务,对公司做出杰出贡献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营销精英,更应当获得一定的利润分享,其对象及分享形式与水平,由董事会审核、批准,人力资源部具体实施。

  2.1.3目标管理

  目标管理主要体现在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年薪制业绩目标和分部门经营管理者的工作任务承包上。其实质是管理人员对企业经营的责任承包,并得到合理的经济回报,从而调动经营者创造效益的才能,达到激励和约束作用。

  2.1.4合法性

  合乎劳动法规

  2.2工资要素的内容

  根据工资的基本作用,并从工资制度目标和薪酬原则的角度出发,可以将工资划分以下要素:

  (1)工作能力要素:这是员工任不同职别、获得不同工资的前提条件。工作能力要素主要从学历、职业资历、创造力、影响力等方面来考虑,其反映形式为基本工资。

  (2)职务要素:这是工资要素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包括监督管理的目标和跨度、解决问题的难度和承担的风险、工作的复杂程度和困难程度等因素。其反映在职务工资上。

  (3)劳动条件要素:这主要是指工作场所的物质环境因素。该要素在薪酬体系中主要反映在加班工资和相关福利(话费、降温费、工伤保险费等)上。

  (4)个人贡献要素:这也是工资要素中非常重要的内容。该要素反映在绩效工资奖金以及公司工龄工资。前者反映员工个人现在对公司的贡献,后者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员工个人过去对公司的贡献。公司福利的一些项目,也具有对个人贡献的回报和激励作用。

  (5)生活保障要素:公司员工工资水平高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反映了工资的保障作用,福利项目也反映了生活保障要素。

  (6)其他,如伙食补贴、有薪假等。

  2.3工资的基本结构

  上述工资要素可以归结为基准内、基准外两个部分:

  个人工资额=基准内工资+基准外工资

  这种结构在一般等级维工资制度中,是最常见的工资结构。在有些情况下,这两个部分可能不作区分而混在一起,如计件工资和销售提成工资。

  2.3.1基准内工资:

  基准内工资为公司薪资标准表中的各个项目,每一项目又分为若干等级,单位为每月**元。

  (1)职等和级次。依公司组织结构设计的职务分8个职等,每一职等分为10个级次或级别,依现行的各岗位起薪点为依据确定了各级次的具体标准,以保证工资改革后各岗位与薪资标准的对应关系及其一致性,并利于工资晋级和职务升等的实际操作。

  (2)基本工资。即基础工资或底薪。为了将"死工资"变成"活工资",从强化员工工作绩效出发,这部分工资将实行部分浮动的形式发放。

  (3)职务工资。依员工所担任的职务及其责任轻重来设定。职务不同反映在职等及职务工资中其标准也不一样。但在同一个职等内职务工资基本是一样的,即在职务未升的情况下,职务工资也不升。

  (4)加班工资。为了保障工资的合法性,本制度在设定标准时按基本工资的40%设定了加班工资,约高于法定2个百分点。

  (5)工龄工资。以十足工龄计算,每年50元。

  (6)计件工资。对个人劳动付出与工作绩效有紧密联系的岗位实行计件工资制。人力资源部拟在工程岗位设定计件工资,具体方案由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拟定。

  (7)提成工资。对市场开发岗位员工实行与其销售业绩相联系的工资形式。具体方案由业务部门拟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3.2基准外工资。

  基准外工资是公司等级表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奖金。其他奖励、各种补贴和其他一些福利,具体见《福利项目》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2.3.3工资开支渠道

  基准内工资和基准外工资中的部分项目如福利费、补贴等项目是属于经常性开支的生产费用,因此作为生产成本开支项目。而年终奖金等项目因与企业的整个盈利情况相关联,应从税前利润中开支,具体操作由财务部门把握。

  2.3.4几个具体问题

  (1)为激励员工士气,调动其积极性,并结合物价上涨等因素,员工的基本工资部分可在一定时期后按级次晋级。

  (2)公司对业绩优秀、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管理人员为其交纳个人所得税。

  (3)公司对有重大贡献的员工,可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与需要和个人意愿,安排其休假、商务考察、培训、参加研讨会、旅游等。

  (4)公司设立合理化建议奖和技术创新奖,对于在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工程施工等到方面提出改进意见的员工给予一定奖励。

  3.实施内容

  3.1本公司员工工资的基本类别,分为结构工资制、计件工资制、销售提成工资制。

薪酬管理制度7

  一、年终普调:

  1、公司原则上每年12月31日前经公司正式任用的在职员工都具有调薪资格。

  2、调薪原则上以员工的考核成绩作为工资调整依据。

  3、调薪基数为员工所处级别之工龄工资。

  4、按年终考核成绩调薪办法:成绩优秀者(91分及以上)调薪额度为:岗位工龄薪资基数* 120%;良好者(81分及以上)调薪额度为:岗位工龄薪资基数* 100%;、合格者(71分及以上)调薪额度为:岗位工龄薪资基数* 80%;70分以下者不升不降、不及格者可考虑辞退处理。特别优异者经总经理批准,可特别调整。

  5、以下人员不在年终调薪范围内:A、停职达到6个月以上者。 B、服务年资未满6个月者。 C、调薪当月正办理离职手续者。 D、受处分者。 E、考核不及格者。

  二、试用及新到岗人员的薪资待遇:

  1、公司新进人员在试用期内薪资标准按本岗位本等级薪资标准的80%以上执行或按本岗位最低薪资标准执行,具体可由人力资源部及用人单位按具体情况确定,试用考核合格后予以升至岗位标准工资。

  2、新升迁到岗人员薪资标准,按本岗位最低等级执行,如升迁后岗位工资低于原岗位薪资水平,则执行原岗位薪资标准

  3、同级别转岗人员,执行原岗位薪资标准。

  4、岗位职能等级薪资:同一级别的岗位薪资共分高、中、低三个等级,因虽然属同一级别但由于不同岗位的工作强度不同,对岗位工作人员的要求不同,因此,实际使用时要灵活处理。

  三、相关资料的保管:

  1、《月度考勤统计报表》:每月月初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制定,经总监审批签字后,原件报财务部核算工资并存档,复印件由人力资源部薪资管理人员存档。

  2、《月度薪资调整报表》:每月月底前对于新进员工及薪资调整的员工统一报集团总裁审批,原件报财务部核算工资并存档,复印件由人力资源部薪资管理人员存档。

  四、本公司从业员工薪金含义如下:

  1、本薪(基本月薪)。

  2、加给:主管加给、职务加给、技术加给、特别加给。

  3、津贴:机车津贴、伙食津贴、加班(勤)津贴和其他津贴。

  4、奖金:全勤奖金、绩效奖金、年终奖金和其他奖金。

  五、从业员工薪金分项说明如下:

  1、本薪: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额根据“职薪等级表”的规定棱发。

  2、主管加给:凡主管人员根据其职责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3、职务加给:凡担任特殊职务人员根据其职务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4、技术加给(特别加给):凡担任技术部门或在其职务上有特别表现的人员,酌情支付技术加给(特别加给)。

  5、伙食津贴:凡公司未供应伙食者,均发给伙食津贴。

  6、机车津贴:凡业务部外勤人员自备机车者,均发给机车津贴。

  7、加班津贴(加勤津贴):凡于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上班时间,按实际情况酌情支付加班津贴,或按时计发加班津贴。基于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补休者,按日发给加勤津贴。

  8、其他津贴:凡上述各项本薪、奖金、津贴以外的津贴,其发给均要由单位主管会同人事单位商定支付。

  9、全勤奖金:每月除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外,均无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的人员,应给予全勤奖金。

  10、绩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均享有绩效奖金支领权利,其办法另行规定。

  11、年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年终奖金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利润情况及员工年度考绩等级核给,其办法另行规定。

  12、其他奖金:包括个人奖金、团体奖金或对公司有特别贡献的奖金,均由董事会支付。

  六、员工薪金管理

  1、从业人员的薪金计算时间为报到服务之日到退职之日,对于新任用及辞职的员工,当月薪金均以其实际工作天数乘以当月薪给日额。若是下旬26日以后报到的新进人员,为了便于薪金作业,合并于下月份发给薪金。

  2、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若遏职称调动、提升,从变更之日起,适用新职等级薪金。

  3、兼任下级或同级主管者,视情形支给或不支给特别加给。

  4、较低级的员工代理较高级之职称时,仍按其原等级本薪支给,但支领代理职称的职务加给。

  5、有关本公司各职等人员考勤加薪规定按国际企业雁员考勤管理制中有关条款计算。

  七、员工薪金发放

  1、从业人员的薪金定为每月5日发给上月份的薪金,除另有规定外,应扣除薪金所得税、保险费以及其他应扣款项。

  2、从业人员领薪时必须本人亲自签章领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时,由部门主管代领。

  3、领薪时,须将钱数点清,如有疑问或错误,应尽快呈报主管求证,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4、退职人员薪金于办妥离职及移交手续后发给,如遇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在退职日当于核发。

  5、员工应对本身的薪金保密,不得公开谈论,否则降级处分。

  八、员工晋升管理从业人员晋升规定如下:,

  1、效率晋升:凡平日表现优秀、情况特殊者由主管办理临时考绩,给予效率晋升,效率晋升包括职称、职等、职级晋升三种。

  2、定期晋升:每年1月1日起为上年度考绩办理期,每年3月1日为晋级生效日,晋级依考绩等次。

薪酬管理制度8

  1.目的:

  规范各级员工薪酬,稳定员工队伍,适应企业的发展需要。

  2.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业务员底薪及提成按《业务提成方案》执行)。

  3.内容:

  3.1薪资:

  3.1.1薪资组成:总薪资=岗位底薪+职务补贴+绩效奖金+全勤奖+技术提成+业务提成+补贴

  3.1.2岗位底薪:是指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岗位而设的岗位薪资,不同岗位底薪不同,主要定额标准为其职务高底、工作责任及工作难易程度。

  3.1.3职务补贴:本公司人员的职务补贴根据各人员的技术等级、管理职称分级补给(业务员除外)。

  3.1.4绩效奖金:

  3.1.5全勤奖:指除节假日外的正常工作时间全勤参与工作的,如果当月出勤状况为满勤,全勤奖为30元;工伤假按实际批准日期不扣全勤奖,当月病假或事假在一个工作日(不含)以上的即无全勤奖。当月迟到和早退总数在三次(不含)以上或当月旷工一天(含)以上者,当月均无全勤奖。

  3.1.6技术提成:技术提成只针对本公司正式技术人员(未满试用期的技术人员不享受技术提成),各部门事务性人员、职员及专职管理人员不享受技术提成;根据公司各部门人员技术特点及各工作性质的实际情况,各部门提成比例如下:

  3.1.5.1硬件部:硬件部人员因工作需要需参加大型网络工程,工程量较大时且经总经理核准后可每天补贴50元给该技术人员;装机提成为50元/每台

  3.1.5.2软件部:软件部网站建设项目按合同全额的3%提成;软件项目原则上按合同全额的5%提成,但若该软件属行业软件,可同时提供给5个(含)以上客户使用的,须按3.5.2.1项提成:

  3.1.5.2.1若该软件项目的销售额如在5个(不含)以下,即按每个定单的5%比例的提成;若该产品的销售额在5个(含)以上10个(不含)以下的,即按每个定单的2%比例的提成;若该产品的销售额在10个(含)以上的,即按每个定单1%的比例提成。

  3.1.5.2.2软件部各技术项目若为合作完成,各人员根据技术难易程度享受提成,主要提成依据为《客户合同报价单》,各人员根据所负责的模块(项目)享受相应提成。

  3.1.6业务提成:本公司所有人员均可按《业务员提成方案》中的相应比例享受业务提成,但不享受该方案中的底薪待遇。

  3.1.7补贴包括:通讯费补贴、摩托车补贴、其它补贴。

  3.1.7.1通讯费补贴:主要是针对因工作需要而对外有业务联络的业务人员,具体标准如下:

  ①满试用期后的业务员、硬件部技术人员各补贴50元/月;

  ②业务主管、经理每月补贴100元/月;

  ③业务经理150元/月;

  ④特殊对外技术、管理人员(或特殊对外业务联络人员)的通讯费用金额由总经理特批。

  3.1.7.2摩托车补贴:硬件部技术人员及业务部业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有条件可提供摩托车的,公司予以支持并每月补贴油费100元。

  3.1.7.3其它补贴:因员工该月表现特佳或有特殊工作表现者公司将予以一定补贴,具体金额由总经理根据其具体工作表现定,最高金额为200元。

  3.2福利:

  3.2.1福利包括:生日补贴、伙食补贴、有薪假期、保险。

  3.2.1.1生日补贴:本公司所有人员在本人生日当月均可享受50元的生日补贴。

  3.2.1.2伙食补贴:为提高员工伙食质量,公司每月予以食堂补贴150元的煲汤费。

  3.2.1.3有薪假期:根据《考勤管理制度》,本公司员工均可享受如下有薪假期:元旦:1天;春节:5天;劳动节:2天;国庆节:2天。

  3.2.1.4保险:因工作需要,公司内所有对外人员(如:维修人员、业务员)试用期满后,公司将予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3.3年资:

  3.3.1公司全体人员都享有年资,年资从入职之日开始计算,每满1年即可获50元年资。

  3.3给薪及调薪:

  3.3.1各职位新进员工,原则上均按各职等的第一薪级给薪,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提高支薪等级二级至五级。

  3.3.1.1其所具工作经验,已超过该等所需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3.3.1.2所具能力特别优异,且为本公司甚难罗致的人才。

  3.3.2正常调薪:公司根据营业成长状况,在每年6月及12月底对员工的底薪实施调薪;调薪幅度一般在原职等上调高1-5级,调薪一次最少可调高一级,最高可调高五级。

  3.3.2.1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员工,当月不考虑调薪:

  ①未满试用期及服务期未满一年者;

  ②在近半年内停职或累计请假一个月(含)以上者;

  ③正提出离职申请的员工

  3.3.3异动调薪:本公司所有岗位异动的员工必须有一至三个月(不得少于一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享受该岗位试用期薪资及职务加给,试用期满后将根据其实际工作表现实行调薪。

  3.4年终奖金:

  3.4.1公司根据营业状况将对所有满试用期的员工(业务员按3.4.4项发放)发放年终奖金,具体金额将根据该员工底薪及本年度服务时间、技术(管理)职称、工作表现(业绩)等来确定。

  3.4.2年终奖金核算方法:员工上年度12月份底薪额÷12×该年度实际工作月数×技术(管理)职称系数(见《岗位底薪标准》的“年终系数”项)+工作绩效奖金(包括工作表现、态度、业绩等)

  3.4.3“工作绩效奖金”金额由总经理根据其实际工作表现特定,一般在50-500元之间。

  3.4.4满试用期后的正式业务员可享受本人该年度平均底薪金额(试用期期间底薪除外)的年终奖金,具体核算标准:本人该年度总的底薪总额(试用期底薪除外)÷该年度实际工作月数(试用期除外)=该年度总的年终奖金。

  3.5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将在员工工资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①员工缺勤,如请假、旷工等,每缺勤一天按8小时扣除该月正常工时,不够一天的按实际请假工时扣除;

  ②借支金额;

  ③因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而出现的罚款金额;

  ④未办理正常离职手续,按规定扣除的正常薪资系数;

  ⑤伙食费用。

  3.6薪资发放:

  3.6.1在20xx年4月份(含)以后入公司的员工,每月薪资计算期从上月1日到31日止,在20__年4月份(不含)以后入公司的员工,按原方法计算(即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止),公司发薪日期为每月的28日。

薪酬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与现代化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对未来企业工资分配基础性调节作用,根据当地政府规定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以及国家体改委印发的《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工资管理规定》(劳部发〔1994〕497号),并参局关于实行薪点工资的指导意见、成功企业工资分配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工资管理分为管理岗薪酬管理、操作岗薪酬管理、其它辅助岗薪酬管理三部分。第一部分管理岗薪酬管理第三条管理岗工资由薪点工资、津贴和效益工资三部分组成。(技术人员、营销人员除外)。

  一、薪点工资:薪点工资是以劳动岗位为对象,以点数为标准,以单位经济效益定点值,以职工个人劳动贡献大小为依据,确定劳动报酬的一种弹性工资分配形式。薪点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岗位工资三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参照省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标准,确定基本工资为每人每月315元;

  2. 2。工龄工资:为了体现职工劳动的积累,对同岗位不同工作年限人员劳动差别给予平衡,工龄工资按职工连续工龄计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5元。

  3. 3。岗位工资:按职工的技能、学历及不同岗位的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劳动复杂程度等根据“管理人员岗位工资标准”确定劳动报酬。

  二、津贴:是一种福利性的补助和附加工资,包括七项内容:

  1、书报费;2、洗理费;3、高温费;4、物业管理费;5、取暖费;6、交通费;7、水电费。

  三、效益工资: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每季度初欲兑现上一季度效益工资,年终结算。

  第三章操作岗薪酬管理

  第四条操作岗工资由薪点工资、津贴、效益工资三部分组成。

  一、薪点工资:薪点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岗位工资三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参照省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标准,确定基本工资为每人每月315元;

  2、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按职工连续工龄计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5元。

  3、岗位工资:按职工的技能、不同岗位的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劳动复杂程度对照标准,制定操作岗岗位工资。

  二、津贴:同管理岗薪酬管理中相应内容,。

  三、效益工资:以职工完成的工作量对照薪点标准,结合点值,依据企业效益情况兑现效益工资。

  第四章其它辅助岗薪酬管理

  第五条环卫工、绿化工、保卫、行政维修工等其他辅助岗薪酬由薪点工资构成:薪点工资由岗位薪酬和津贴二部分组成。

  1、岗位薪酬:600元/人月。

  2、津贴:此项数额与前述管理岗工资(保安人员享受保安夜班补贴)。

  第五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六条员工养老保险等各种保险以薪点工资为基数计提。

  第七条员工工龄以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始算起。在本规定中,原参加带资分流人员的原有工龄按每年5元计算工龄补贴;原局以现金方式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出资入股并在公司内应聘上岗,其原有工龄不予计算工龄补贴。

  第六章附则

  第八条本制度由人事工资部附则解释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薪酬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总公司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薪酬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及《上海市工资支付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薪酬的构成

  第三条 薪酬主要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中长期激励五部分构成。

  (一)岗位工资、津补贴属于标准工资部分,绩效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和中长期激励属于浮动工资部分。

  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属于即期收入,中长期激励属于长期收入。

  (二)岗位工资是与员工岗位责任相适应的岗位报酬,在岗享受,换岗调整,离岗取消。

  绩效工资(奖金)是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及集团公司经营业绩相适应的绩效报酬。

  津补贴是对特殊岗位工作员工给予的津补贴。

  中长期激励是指对员工的工作业绩以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股权激励等形式支付的延期收入。

  (三)对实行计件工资的员工应当科学合理的确定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四条 新招聘的员工,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章 加班加点工资

  第五条 以下情况视为加班:

  (一)集团公司出具书面加班通知的;

  (二)员工主动加班,事后得到集团公司书面认可的;

  (三)员工提出书面加班申请,集团公司批准的。

  第六条 加班加点工资支付原则

  (一)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加班,按照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日标准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正常工作日加班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支付加班工资,不能用补休代替。

  (二)休息日(周六与周日)加班,可按同等时间补休,补休时间应安排在当月或次月完成,最晚在当年12月31日前补休结束;未能安排补休的,按照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日标准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本人正常工作日标准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七条 加班工资基数按照标准工资计算,标准工资不得低于集团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章 工资管理规定

  第八条 员工工资执行日薪月结制,月制度工作时间20.83天,月计薪天数21.75天(为计算加班费的依据),员工出勤按实际天数统计(包含国家规定的节、假日)。

  第九条 员工当月的工资依据上月的考勤结算。

  第十条 新招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工资。

  第十一条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的工资计发到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其工资应当在办理完工作交接同时支付。

  第十二条 工资支付时间

  员工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并向员工提供个人工资清单。约定的工资支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者公休日,应当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三条 工资支付方式

  工资由集团公司财务部门按规定核定、结算,银行代发,特殊情况下以现金形式发放。

  第十四条 工资中扣除的费用项目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三)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四)缺勤扣发工资;

  (五)其他法律规定或集团公司规定的扣除项目。

  第五章 各种假别的工资扣减标准

  第十五条 凡涉及扣发工资的,以标准工资为基数扣发。

  第十六条 旷工、事假

  旷工一日,扣发一日工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第十七条 病假

  (一)病假1个月以内及满1个月后进入医疗期的工资,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二)医疗期满在等待处理结果之前,参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八条 工伤

  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在规定医疗期内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工伤津贴。

  第十九条 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员工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期间,标准工资照发。

  第二十条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员工休上述假和路程假期间,标准工资照发。

  第二十一条 产假、节育假

  (一)女员工休产假、男员工休护理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执行。

  (二)节育假期间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员工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标准工资照发。

  第二十三条 集团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该员工正常工作日标准工资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二十四条 其他扣发工资的情况

  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给集团公司造成财产损失或损害集团公司荣誉的,集团公司有权从工资中扣除员工应向集团公司缴纳的赔偿、补偿等费用。

  第六章 工资总额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工资总额的管理。分、子公司在集团公司的统一管理下,制定和运行本公司的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分、子公司每年底将当年的工资总额使用情况和下年度的工资总额预算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七条 年度工资预算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可以通过一定程序进行调整。

  第二十八条 分、子公司要认真填报《劳动工资月报表》,准确、及时地反映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

  第二十九条 分、子公司要积极配合填写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种工资情况调查表等,以便准确、及时地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

  第七章 工资保密管理规定

  第三十条 集团公司执行工资保密制度,员工工资标准和实发工资是公司级的保密内容。

  第三十一条 了解员工工资标准和实发工资的人员是涉密人员,负有保密义务。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故意泄露秘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为严重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因疏忽大意泄露秘密的,视为失职或不胜任本职工作。

  第三十二条 集团公司全体员工有执行工资保密制度的义务,有不打听他人工资、不扩散工资保密内容、制止他人泄密等责任。故意窃获保密内容并向他人扩散的,视为严重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

  第三十三条 员工查询自己的工资,凭工资存折或工资条,先到集团公司财务部门查询是否属于登记、核算或发放错误;发放没有错误仍有疑问的,再到人力资源部查询工资标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劳动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分子公司、改制单位可依据本制度,制定本单位的薪酬管理制度,并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从XX年1月1日起执行,以往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薪酬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则

  第二条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三条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条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条适用范围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3.董事、副总经理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工资模式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1.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2.提成薪水,在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

  第八条实行年薪制职员须支付抵押金,若经营业绩不良,则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条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作出实施细则。

  第四章正式员工工资制度

  第十一条适用范围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十二条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1.基础工资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如40%~50%)。2.岗位工资(1)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2)公司岗位工资分为(如5类18级)的等级序列,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分别适用于公司高、中、初级员工,其在工资总额中占%(如20%~30%)。3.工龄工资。(1)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2)年功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区分社会工龄、公司工龄;(3)年功工资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4.奖金(效益工资)(1)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2)绩效考评由人事部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销售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3)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占%(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顶;(4)奖金考核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5)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5.津贴。(1)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工种津贴、住房津贴、夜班津贴、加班补贴等;(2)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第十三条关于岗位工资。1.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1)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2.员工岗位工资核定。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级,经1年考核,再调整等级;3.员工岗位工资变更。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第十四条关于奖金。1.奖金的核定程序。(1)由财务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员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3)人事部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员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员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4)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2.奖金的发放,与岗位工资一同或分开发放。

  第十五条关于工龄工资。1.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2.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第十六条其他注意事项。1.各类假期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2.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3.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4.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5.被公司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1~2级;6.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五章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七条适用范围: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十八条工资模式: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九条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条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公司每月支薪日为日。

  第二十二条公司派驻下属企业人员工资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条公司短期借调人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第二十四条公司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

  第二十五条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第二十六条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实行,解释权在董事会。

薪酬管理制度12

为了充分调动市场营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实际行动全面实现公司未来市场经济发展战略,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营销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企业分配机制的激励作用,体现公平合理原则,分公司特制订本规定:

  一、营销人员素质要求:分公司聘用热爱市场营销工作,诚实敬业的化学、生物、医学、物理、机械、电子、建筑工程、市场营销、财会、国际贸易等相关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有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作为公司的市场营销人员。

  二、营销分公司员工岗位:

  a)营销分公司总经理

  b)营销分公司区域经理

  c)特级营销工程师

  d)高级营销工程师

  e)中级营销工程师

  f)营销员(根据不同区域和考核分级别)

  营销人员编制:

  营销分公司在20xx年1月31日前营销人员将定员为6人。

  三、营销人员销售指标:根据营销总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要求和实际状况,要求营销人员每月人均保质保量销售实验室基础装备合同价人民币8~10万元的产品。

  四、营销分公司员工薪酬组成:基本工资+职务工资+技术津贴+考核工资+年终考核奖励

  五、营销人员福利组成:

  保险金:每人每月人民币200元作为公司应该代缴的保险金部分与工资同时发放;

  年假:在公司服务满一年者可享受两天带薪年假,年假不累计;

  食宿:公司提供集体宿舍和工作餐,驻外市场部员工无集体食堂的,可享受300元/月的补助,(以实际出勤为准)所有在外自租房者不享受补贴。

  培训:公司进行定期的免费业务培训。

  六、外聘人员工资按聘用协议执行。

  七、说明:考核工资组成:销售业绩考核工资+订单下浮点考核奖励+合同的签订提成金额—所报销金额。

  1.销售业绩考核:以销售合同回款(包括首期款)到帐额为销售实际业绩考核营销人员,(如所签合同无回款,不计销售业绩考核工资)。

  2.下浮点考核奖励:所签合同如遇有上、下浮点时,则以此合同标准标价的50%考核上、下浮点,其下浮点超过50%的无下浮点考核奖励,所签合同有特别费用的,计入下浮点。在核算上、下浮点奖励时应该减去质量保证金和特别费用后予以计算。即有销售业绩(指有回款)时,所提取的费用才予以兑付,如无销售业绩时,其销售费用登记在个人名下,三个月后必须清帐。

  1.业绩考核奖励:

  a.营销分公司总经理的考核以全公司业绩为基数,按月考核,年终完成公司全年任务的100%,将给予奖励,奖励公式如下:考核奖励工资×2

  b.分公司区域经理的考核以实际完成任务百分比提取考核工资,连续6个月完成任务50%以下,进行岗位重新确认,全年完成分公司任务100%以上的,将给予奖励:奖励公式如下:考核奖励工资×2

  2.考核制度:

  a.营销人员均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其试用期为三个月,对于不适合岗位的人员将进行重新定位或者辞退。

  b.对于营销分公司总经理、区域经理的考核均实行考核团队业绩的形式进行。

  c.每月进行一次考评,其考评结果作为核算工资的依据。

  3.本月工资的考核:

  基本工资考核包括:

  a.考勤考核

  b.合同签署质量考核

  c.员工纪律考核

  d.参照公司(薪酬管理及保险福利制度)、(员工守则)和营销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营销战略、市场人员划分及工资待遇

  根据目前市场状况,前景愿望良好,适应我司发展的空间优势非常大。根据各省市经济发展优势、实验室设备需求量及我司正朝中期发展阶段,按市场需要来开拓业务,围绕周边省市展开营销工作,由近至远、由浅至深、以良好的服务态度深入客户的心里逐步扩大市场影响力度,保质保量、优质服务、讲信誉、创建品牌产品之优势,抢占市场、占领市场之战略战术,现制定如下市场营销方案:分公司下设五个区域:莞深市场部、广东市场部、海口市场部、广西市场部、湖南市场部。各市场部通过市场调研和分析,都存在长、中、短项目,市场潜力很大,但在各市场区域,我认为市场占有份额很不平衡,珠江三角洲区域市场比较成熟,开发时间早,占有份额大;海南市场虽然开发早,但目前仍然是一个空白点;广西市场一些领域,也存在类似问题,没有份额较大的样板工程。目前,我们要把此类问题当作重点来落实。下面就市场前景分析如下:

  1.莞深市场划分比较明确,吸取原有的丰富经验,对大学城呈合而围之状态。只要有实验室的单位就有我营销人员的影子,有嘉鸿顺的产品。下步着重对学校、疾控、污水处理、公安系统、制药行业以及新鲜行业进行跟踪监控。莞深市场部照目前营销发展趋势分析,预计今明两年营销额会呈上升态势。

  2.广州市场部随着大学城的逐步扩大以及各行各业实验室的增多,我公司规划设计技术人员就相应的随着增加。目前大学城就有八所大学同时进驻,后期计划已开始启动。相应的行业如:制药、化工、污水处理等等。随着市场需求的扩大化,着重挖掘潜在客户,本着“谁与客户最近,别人就离客户越远”的游戏规则,力争上游。

  3.海南市场部:海南岛现有大学八所,计划在海南制做一个形象工程,把嘉鸿顺品牌树到祖国的最南端。除热带农业大学外其它院校还处在水泥实验台阶段,极有发展潜力,现已动工的三亚学院于年初进驻,制药业、疾控中心、研究所等等都具有开发市场的潜力。今明两年主要以大专院校、疾控为重点开发方向。

  4.广西市场部:随着国家建设大学城的发展趋势,广西也初具规模,如:贵港职业技术学院、北海大学、桂林工业学院、南宁疾控中心等等,在今年都有实验室改造计划。依据公司未来规划发展计划,我分公司有信心在今年为广西市场添砖加瓦,树立光辉形象。

  营销策略

  营销的核心问题是怎样开发市场,赢得客户的信任和占有市场。通过营销员,使公司和客户之间搭起一座桥梁,让客户了解公司,了解前期规划设计的重要性。营销不仅是卖产品,更重要的是让客户接受我公司的规划设计理念和执行标准。要如何能达到这一目的,就要有相应的营销战术。就我而言,当前要加强这几方面的工作:

  一、提倡团队精神,从我们所取得的经验分析,这同我们注重团队作用发挥集体力量是相关的,我认为要取得更大成绩,把每个单的前期工作做完善,保质、保量、如期地完成一项工程,就必须增强团队凝聚力,战斗力,发挥集体的力量,这方面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许多问题要探讨。比如把鼓励个人业绩同团队集体相结合,怎样分配利益、怎样协调和管理。怎样使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每个人都能心情舒畅。

  二、加强团队领导,落实和完善区域经理负责制。

  三、重大项目的跟踪到访制,对大项目要实行领导负责制,群策群力,重大项目需市场部经理亲自跟踪,由分公司负责人统筹安排,加大市场前期开发力度,急需总公司协助解决的问题应特事特办,开辟快速绿色通道。如:运作资金到位、样板制作等。

  四、建立奖惩机制,强调责任倒查,确保工程质量,力争多创优质工程、精品工程、品牌工程,对业绩突出、讲集体、讲团结、讲大局的人要给予奖励,对不讲集体、单枪匹马、因个人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要惩罚,大力提倡集体主义。

  五、在深圳树立新产品示范基地,运用“高品质低价位”的营销战略。珠江三角洲是全国最发达的地区之一,是公司跟椐地,保卫老区,开发新市场,我分公司力争在华南建立一批示范工程,为全面打开市场做贡献。

  六、抓住当前千载难逢有利时机,在大机遇面前作好人力、物力上的储备,力争大发展,大飞越。我认为几年内中国实验室市场会有大的举措。

  根据公司的长远规划,结合提倡团结奉献,务实求新,有责任心,我分公司每一位营销人员有信心地做好每一个单。满腔热情地投入,善始善终地完成,树立对公司、对客户、对自己负责的原则。不做则已、做则必胜,要把每一个单做成精品工程。当然,这与总公司和各个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每一种经营都是根据某战略来进行的'。战略是公司经营发展的蓝图,是公司前进的方向。没有战略的组织就像没有舵的船,只会在原地打转。公司依此建立其对客户的忠诚度,赢得一个相对其竞争对手更为持久的竞争优势。战略的目的在于建立公司在市场中的地位,成功的同竞争对手进行竞争,满足客户的需求,获得卓越的公司业绩。对公司来说,战略目标不是命运,而是方向、是责任、是动员企业的资源和能量以取得未来成功的手段。因而,公司所营销努力都应该有目标和市场导向。营销战略保证你做正确的事情,而营销计划能让你正确的做好哪些事情,所以,战略营销就是有计划地扬长避短,趋利避害的营销。事实上,战略竞争是一种长期的趋势,最具有雄心、勇往直前的竞争者往往能成功的运用战略竞争,那么其它企业就必须具备相同的远见卓识和资源投放能力才能生存。最终,竞争格局的变化多数将由战略引发,企业要想适应这种环境,就必须掌握战略竞争的方法。

  战略竞争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能够将竞争活动理解为一个完整的动态系统,认识到这个系统是由竞争对手、客户、资金、人力和资源的互动过程所构成的。第二,能够运用及理解,预测某一特定因素将给竞争系统带来的后果,以及如何造就一种稳定的动态均衡模式。第三,随后能够调动后备资源,使得这些资源能尽其所能,得以充分利用。第四,能够预测风险和收益,以充分的精确度和自信心验证上述资源调遣决策的正确性。

  相应的市场战略营销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公司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是什么

  (二)客户需要满足的需求是什么

  (三)公司的客户是哪些人

  (四)客户为什么从本公司购买

  (五)是什么使得公司和其他竞争者区别开来

  其中,公司的客户基础和正在服务的目标市场将会进一步帮助公司明确其经营定义。而公司的经营定义又决定了其在市场上的趋向。如果公司能明确的界定其当前的业务,那么它就走上了建立有效市场营销计划的正道。公司是否拥有或能否获得其所需的资源和竞争能力是影响公司战略的一个最为核心的因素。因为这些因素能够为公司提供竞争优势,以便其能充分的利用某些市场机会。作为营销人员,如果都能领悟透其中含义,这说明公司不仅仅是领跑者,而是遥遥领先者。

  下面是筹划分公司及市场区域划分:

  市场部名称人员区域

  莞深市场部2人(深圳市、东莞、珠海、中山等)需传真机、电话、打印机

  广州市场部2人(广州市、湛江、汕头、茂名等)

  广西市场部1人(广西省)

  海南市场部1人(海南省、福建)

  湖南市场部1人(湖南省、湖北省、江西省等)

  职务基本工资手机费房补业绩考核工资

  市场经理

  营销员(转正)

  营销员(试用期)

  销售额

  市场经理10万/月

  营销员(转正)6~8万/月

  营销人员费用报销规定

  为了合理利用资金,使业务运作费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企业高效经济、合理方便动作,分公司特制定营销人员费用报销规定:

  一、范围:分公司全体营销人员。

  二、借支核算:营销人员借支按借款金额=往返长途费用+130元/天*计划天数+特殊招待费用(招待费不得超过此项目签单总额的千分之五)。营销总经理批准借款金额为1000元/次,每日不得超过2次。行政部经理批准借款金额为200元/次,每日不得超过2次。

  三、费用报销范围:营销人员因公司《特殊业务公干》的交通费(市内外)、住宿费、因业务关系产生的移动电话费用、邮寄费用、招待费、出差补助(包括市内出差误餐费)

  四、相关标准

  职位乘交通工具最高标准住宿标准(元)出差补助移动电话

  分公司总经理飞机根据实际情况130元/天600元/月

  区域经理130元/天550元/月

  营销员130元/天350元/月五、标准说明

  1.必须凭电信局的发票在以上标准内报销移动电话费,超过部分自理;注:营销员未完成当月业绩考核的,手机费报销50%。如当月未完成业绩,而手机发生费用少于或等于限额的50%,则按实际发生费用报销。

  2.试用期内的营销员移动电话费报销标准为每月200元;

  3.不报销出租车费用;

  4.享受移动电话补助者必须全天开机,如因个人原因导致通讯不畅,公司有权不予报销当月移动电话费;

  5.如预期未报销票据的,不得再次借支;

  6.如果借支超额其提成点后,仍超过其基本工资1.5倍,公司将向本人提出警示,如超出工资的2倍时,公司将停止向该营销员借支;

  7.由于营销员不仔细认真而造成二次施工的项目,超出分额营销员需自行承担30%;

  8.客户来访所产生(含赠送礼品)的费用,营销员承担70%(仅限于公司提供的礼品)

  9.异地传真费用超过10元/次的,由公司承担。

  10.报销标准:对于交通费、住宿、接待客户、误餐费用等均按照嘉鸿顺总公司营销管理制度执行;

  六、报销要求

  1.出差费用的报销单据上必须注明出差时间、出差单位、出差事由;

  2.所有邮寄费用的报销要求附清单(邮寄时间、所寄内容、收件人姓名、地址、电话);

  3.费用报销凭发票报销,白条及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4.客户来司考察时,需填写《来宾接待计划》,如客户人数为1-3人,其就餐(含往返机票)营销员负责承担20%,4人以上,营销员负责承担12%。如极特殊的,经总公司负责人同意后,招待费用在报销时必须在发票背面注明被招待的单位名称、列席人数、级别、招待时间;

  5.市内出差所发生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6.长途出差(硬卧、大巴)营销员自行承担20%,如为火车坐票、站票的,营销员自行承担10%。如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的,需经过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营销员方可自行承担20%(含机场建设费和保险);

  七、费用报销程序

  分公司和市场部营销员在当月出差回公司后,3日内将出差报帐票据进行整理、分类、分项粘贴,由分公司指定负责人核批后,统一交至公司财务部处理。

  合同执行程序

  事由:关于销售合同的管理及流程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正规化管理,分公司决定对各营销市场部的合同管理、流程情况制定几项规定。

  a.合同管理

  一、销售合同必须以深圳市嘉鸿顺实业公司签订,盖深圳市嘉鸿顺实业公司合同专用章。

  二、销售合同如因客户要求修改合同条款,营销人员将合同传真合同执行部审核后签订;如无特殊要求将使用公司统一合同文本。

  三、合同报价单:

  1.详细的报价编号,上、下浮点,此上、下浮点包含信息费:

  2.制表、复审(分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

  四、颜色配置、平面图、单件图:必须有客户的签名或盖章确认。

  五、各市场部与客户沟通交货期限时,要明确包装、运输周期,便于项目安排生产进度,以保证交货期限的顺利执行。

  六、客户接货人、电话、送货地址必须明确(如客户签字不清楚,营销人员有责任问明详细电话、联系人、送货地址附后或注在合同文本最后一页的右下方)。因特殊情况以上资料不全的,请市场部以工作联络单的形式予以说明,如不方便时请先电话沟通,再于次日补发传真。

  b.合同流程

  一、合同:

  1.必须有甲、乙双方的盖章,我方以深圳市嘉鸿顺实业公司名义盖章

  2.详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送货地址

  3.明确签订日期

  二、颜色配置:

  1.必须注明需方名称

  2.客户必须确认颜色并在颜色配置选用标准上签名

  三、图纸(单件、水电、平面、如有3d图的附3d图)

  1.所有单件图必须有分公司负责人及客户方的确认签名

  2.所有单件图纸必须与平面及报价相符合

  四、报价:

  1.报价上复审一栏必须有业务员与分公司总经理的签名

  2.报价单上要有报价人员签名并核实下浮点(有含信息费的必须注明)

  五、信息费:

  1.信息费与合同一并下单

  2.信息费单填写清楚

  3.必须有分公司总经理的审核签名

  八、营销员提成制度

  1.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行政部、财务部必须计算出该合同的下浮点和正常情况下的提成点金额,减去应扣除的业务费用,并与营销人员签名确认。

  2.安装完毕,全部货款(质保金除外)收完后,在8个工作日内兑现营销人员提成(质保金的相应提成不在内,待质保金收回后再行提成)。若公司因资金问题暂未结算,公司可出示欠条给营销人员,并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提成款。

  《营销人员提成分配方案》

  1.考核因素:a成交额b下浮点c款项回收

  2.如有上浮,上浮部分营销员为40%,公司为60%。

  3.下浮点:

  47%以下,提成点2.3%

  44%~47%以下,提成点2.8%

  43%~40%以下,提成点3.5%

  39%~35%以下,提成点4.0%

  34%~30%以下,提成点4.7%

  29%~25%以下,提成点5.5%

  24%~20%以下,提成点6.3%

  19%~15%以下,提成点7.3%

  14%~5%以下,提成点8.5%

  4%~0%以下,提成点9.5%

  视签单情况增补的提成(具体产品部份):

  签订台面板材为台湾三雄或浙江瑞星增补提成0.35%

  签订台面板材为富美加增补提成0.25%

  签订台面板材为威盛亚特殊色增补提成0.2%

  箱体为空箱增补提成0.25%

  钢木通风柜增补提成0.3%

  九、营销人员收款制度

  1.正常货物安装完毕后(客户签订验收单之日起),营销人员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收回该单应收款项,否则按该单提成总金额的0.2%扣除提成;如果50日以上仍不能收回款项,则按15元/天进行扣款。

  2.在正常货物安装完毕后(客户签订验收单),营销人员在7日内收回应收款项,则给予营销人员实际成交金额的0.15%奖励。

  3.因营销人员的问题,造成该单款项不能收回(成为死单),不仅扣除该单的全部提成外,而且要根据实际情况对该营销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并有权辞退该营销员。

  十、执行

  本规定与营销总公司相关规定一并执行,执行起始时间为___年___月___日,

  其它与本规定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由公司监督执行。

  生效:以上规定从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

  适用群体:分公司营销人员

  解释权:归公司懂事会

  监督执行:营销总公司

  制度范例 薪酬管理的最高境界

薪酬管理制度13

  本质:根据具体工作的复杂程度和职责大小,将工资划分为不同的级别,由于工作的性质不同而出现不同的划分方式

  特征:大体上可以反映出劳动者之间的劳动质量程度的差别,在同一等级内部劳动质量的差别不容易分辨,具有相对稳定的参考标准。

  作用:它构成一切薪酬制度的基础;它成为薪酬调整和衡量的主要手段;它已成为薪酬制度改革成功与否的标志。 薪酬结构:是指企业员工之间的各种薪酬分布的具体组成以及比例,它包括以下四部分:第一部分: 薪酬成本在不同员工之间的安排

  第二部分:具体职务和岗位工资率的安排

  第三部分:员工薪酬不同部分的具体比例安排

  第四部分:基本薪酬和激励薪酬之间的变动 薪酬等级制度的类型可以根据工作、能力、综合结构等标准,对其进行划分:

  1. 能力薪酬制度

  (1) 技术等级制:根据企业员工所掌握的技术复杂程度和劳动熟练程度来相应地划分员工等级与工资水平的一种薪酬等级。技术等级制所显示出来的等级的差别体现在技术等级和工资表上。

  (2) 能力资格制:是指按照能力和资格进行分等的薪酬制度。比较典型的代表是年功序列制,即按照企业员工的工龄长短和相应工龄所计的工资额来确定工资等级,是一种终身雇佣关系下的薪酬等级制度。

  2.工作薪酬制度

  工作薪酬制度分为职务工资制和岗位工资制。选择这两种薪酬等级制度时,需要考虑的仅仅是“工作”,而不应该是“人”。因为工作薪酬制度顾名思义就是针对工作分等级而设立的,谁担任什么等级的工作,谁就相应地领什么等级的工资。

  3.综合薪酬制度

  综合薪酬制度指的是综合各种标准来设置薪酬单元结构的等级薪酬制度。也就是说,通常薪酬管理者会连同工作、能力等因素一起综合考虑,将薪酬分配在不同的支付因素中,构成一种复合的薪酬等级体系。

  薪酬单元设置通常包括四个方面: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和年功工资。

薪酬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发挥薪酬分配的正向激励作用,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员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行薪酬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所有岗位贡献、酬劳均在岗位系数和绩效中体现。特殊岗位需要给予津补贴的根据省行统一规定发放。加班工资的计发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内退员工、工勤岗位工资按照省行有关人事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 薪酬管理原则

  一、按劳计酬原则。实行工资与个人劳动和绩效挂钩,按贡献计酬,体现多劳多得,拉开分配档次。鼓励基层员工工资高于机关员工工资,一般员工工资高于领导干部工资,经营岗位工资高于管理岗位工资。

  二、质效优先原则。以总行为单位,工资增长总额、增幅不得高于利润增长总额、增幅,确保效益增长水平高于工资增长水平;将控新降旧、综合治理、案件及支付风险防范与绩效工资挂钩,对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按规定扣减绩效工资。

  三、区别对待和兼顾公平原则。实行岗位和地域有别的考核机制,考核重点向一线倾斜、向经营岗位倾斜,向增量业务倾斜、向自营业务倾斜,培育全辖员工增强“劳动创造价值”的工作理念。

  四、 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客观公正考核,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一律严肃查处。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四条 全行设置管理岗、客户经理岗、柜员岗、保安岗及其他岗五类岗位。

  一、管理岗。指基层支行(含营业部)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主要包括:支行行长、副行长(正、副股级)、会计主管、专职信贷员。

  二、客户经理岗。指基层支行从事存、贷款营销及管理的人员。包括一般信贷员、不良贷款清收盘活人员、专职揽储人员。

  三、柜员岗。指基层支行营业人员。包括综合柜员、主管授权柜员及大堂经理。

  四、大堂经理岗。特指总行下文聘任的扁平化支行大堂经理。

  五、保安岗。指乡镇支行(不含天城)大堂保安人员。乡镇支行保安人员由内部职工担任。

  六、其他岗。指上述界定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员工。

  第三章 薪酬构成

  职工薪酬由基本工资、职级工资、效益工资、奖励工资及附加薪酬五部分组成。

  一、基本工资

  1、工龄工资。按照参加工作时间长短进行界定,每月按每年工龄XX元计算。

  2、学历工资。中专及以下学历或员级、技工级职称每人XX元/月,大专学历或初级师、技师职称每人XX元/月,本科或中级师、高级技工职称每人XX元/月,研究生或高级师职称每人XX元/月。

  3、农村支行津贴。为鼓励员工到山区农村支行工作,对农村支行干部员工计发农村支行津贴。其中:XX支行每人XX元/月;XX支行每人XX元/月;XX支行、XX支行、XX支行每人XX元/月。

  二、职级工资

  1、柜员岗。含综合柜员岗、授权岗、总行未下文聘任的其他大堂经理。一级柜员XX元/月;二级柜员XX元/月;三级柜员XX元/月。其中40岁以上不参与等级考核的,参照二级柜员标准计发。

  2、客户经理岗。一级客户经理XX元/月;二级客户经理XX元/月;三级客户经理XX元/月。

  3、大堂经理岗。扁平化支行已下文聘任的大堂经理XX元/月。

  4、保安岗。指内部人员保安岗,支行保安岗人员由总行统一根据需求进行调配,每个支行定员1人,岗位工资XX元/月。保安岗以总行安排确定的人员为准。

  5、管理人员和会计主管。各支行行长(营业部经理)、会计主管按XX元/月计发基本工资和职级工资,乡镇支行加计发农村支行津贴。

  6、其他在岗人员。其他在岗人员未参加柜员岗、客户经理岗考核的,按XX元/月执行。

  三、管理工资

  (一)系数的确定。

  1、支行行长。扁平化支行行长系数为2.0,重点乡镇支行行长系数为1.9,其他支行行长系数为1.8,全面负责的副行长相应下浮0.1系数。

  2、支行副行长。扁平化支行副行长系数为1.6,重点乡镇支行副行长系数为1.5,其他支行副行长系数为1.4。

  3、正副股级。正股级系数1.5;副股级系数1.2。正副股级系数认定以《农村商业银行正、副股级干部工资系数认定方案》为依据,扁平化支行正副股级在相应系数的基础上上浮0.2,重点乡镇支行正副股级在相应系数的基础上上浮0.1。

  四、效益工资。

  效益工资根据总行今年拟实现利润总额确定,直接参与含量计酬。

  五、奖励工资。

  奖励工资指依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拓宽绩效考核外延,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和“春天行动”等活动的奖励工资。

  六、附加薪酬。

  体现薪酬的社会保障功能,包括津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等。

  1.津补贴。包括通讯费、交通费等,项目及发放标准按照上级主管行社相关规定执行。

  2.职工福利费。指按相关政策规定支付的职工福利性支出。

  3.社会保险。主要包含单位为职工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个险种的社会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按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5.补充养老保险。按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计缴的企业年金单位部分。

  第四章 薪金考核

  第六条 基本工资与职级工资的考核

  员工基本工资和职级工资由各支行与员工日常考勤挂钩考核,并实行倒扣制。上班时间迟到或早退一次扣XX元、旷工一天扣XX元;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一次扣XX元;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学习的一次扣XX元。

  第七条 管理工资的考核内容及标准

  基层支行人员管理工资由总行按季考核,实行指标打分及倒扣分,总行组织相关职能部室针对相关文件条款集中打分,通报各支行分项分数情况,并将综合打分作为工资考核的依据。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一)定量指标考核

  1、综合业务经营支行(70分)

  (1)存款净增(40分)。超任务的按比例加分,欠任务的按比例扣减,比年初下降的不得分,50分封顶。考核任务按余额和积数双向考核,各占比50%。该项由业务拓展部考核。

  (2)贷款净增(15分)。超任务的按比例加分,欠任务的按比例扣减,比年初下降的不得分,20分封顶。该项由信贷管理部考核。

  (3)电子银行业务(15分)。超任务的按比例加分,欠任务的按比例扣减, 20分封顶。该项由电子银行部考核。

  2、单一经营存款业务的支行(70分)

  (1)存款净增(50分)。考核任务按余额和积数双向考核,各占比50%,65分封顶。该项由业务拓展部考核。

  (2)电子银行业务(20分)。超任务的按比例加分,欠任务的按比例扣减, 25分封顶。该项由电子银行部考核。

  (二)定性指标考核(30分)

  1、安全保卫工作(5分)。该项由安全保卫部考核。

  2、优质文明服务(10分)。该项由人事教育部考核。

  3、内控(案防)管理(10分)。该项由稽核监察部负责,其他职能部门对口考核。

  4、合规管理工作(5分)。该项由风险合规部考核。

  对单位获得省级先进的加3分,获得市级先进的加2分,获得总行先进的加1分。该项由人事教育部考核。

  (三) 支行出现以下情况的,在内控(案防)和合规管理中倒扣分。

  1、员工行为管理。出现上访、打架斗殴、服务被投诉等不良行为的,一次扣1分。

  2、业务经营管理。费用报账不真实、超支;存贷款弄虚作假以及被省市级以上管理部门检查通报的, 一次扣2分。

  3、出现重大风险事件的,内控(案防)管理和合规管理两项不得分。 第八条 计价工资

  计价工资即含量计酬工资,与支行收存、收息、业务量等挂钩。 一、参与计价工资人员:支行正、副行长和内外勤人员(不含见习期新员工和劳务派遣人员)。

  二、计价工资计酬原则:

  支行行长(不含扁平化)每月计价工资最高不得超过所在支行人平工资的2.0倍,当月考核计价高于规定部分,留存财会统计部待年终统一清算,全年工资高于规定部分的一律扣发。一般员工(含副行长)每月计价工资不封顶,允许员工工资高于支行行长工资。

  三、计价标准的确定

  (一)存款计价标准。

  1、存量存款。核定方法:以总行确定各支行存量存款基数为准。

  存量存款日万元计价标准。XX支行1分;XX支行2分;XX支行、XX支行2.5分;XX支行、XX支行、XX支行3分;XX支行、XX支行4分;XX支行、XX支行4.5分;XX支行、XX支行7分。

  2、增量存款。核定方法:增量存款=考核期存款日积数和÷考核期天数-存量存款。

  增量存款日万元计价标准。XX支行、XX支行6分;XX支行、XX支行7分;XX支行、XX支行8分;XX支行、XX支行10分;XX支行、XX支行15分;XX支行、XX支行、XX支行18分;XX支行、XX支行20分;XX支行、XX支行、XX支行、XX支行22分。

  (二)贷款标准。

  收息计价原则:一是增量贷款计价标准高于存量贷款计价标准;二是自营贷款计价标准高于担保公司贷款、按揭贷款、牵头行银团贷款、股权*押贷款、贴现等平台贷款计价标准。平台贷款的计价按不同贷款品种营销难易程度分类别计价,以贷款户头为基数计付工资。

  1、存量贷款计价标准。存量贷款以总行确定的清单为基准考核。 (1)平台类贷款(成员行银团、担保公司、按揭、股权保证):单户每月5元;

  (2)自营类贷款

  农村支行:单户10万元以下的每月XX元;单户10万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单户100万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单户500万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单户多笔的按总额计算。

  扁平化支行:单户10万元以下的每月XX元;单户10万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单户100万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单户500万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单户多笔的按总额计算。

  2、增量贷款利息计价标准。

  (1)增量贷款核算标准如下:

  增量的计价基数:总行以各支行20xx年12月末应收应计利息收入额度为基数,在此基础上的增加额为增量计价考核数;

  (2) 计价标准。

  ①乡(镇) 支行计价标准。增量贷款利息均按XX元/万元计价。

  ②扁平化支行计价标准。

  XX支行: 自营类贷款利息按XX元/万元计价;担保公司类贷款和贴现利息按XX元/万元计价、按揭贷款利息按XX元/万元计价,成员行社银团贷款、股权*押贷款按存量计价标准计价。

  XX支行:自营类贷款利息按XX元/万元计价;担保公司类贷款和贴现利息按350元/万元计价、按揭贷款利息按XX元/万元计价,成员行社银团贷款、股权*押贷款按存量计价标准计价。

  XX支行:自营类贷款利息按XX元/万元计价;担保公司类贷款和贴现利息按XX元/万元计价、按揭贷款利息按XX元/万元计价,成员行银团贷款、股权*押贷款按存量计价标准计价。

  (3)推介贷款计价及分配。实行全员推介贷款,对跨行成功推介的贷款,贷款利息收入计价以承贷行增量贷款利息收入的标准计价,只计算一次工资,但贷款任务推介支行和承贷支行双向计算,计价工资按责任人、贷后管理人员、业务操作员7:2:1的比例分配。

  (4)存量贷款中当年到期或提前偿还贷款继续投放总行未认定为增量贷款的按存量计价标准每月增加XX元。

  (三)表内外不良贷款清收计酬按风险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电子银行业务计酬按电子银行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四)业务量计价标准。

  1、计价标准。柜台业务量按0.X元/笔计价;放贷业务量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以合同文本份数统计)和按揭贷款按XX元/户计价,其他贷款单笔500万元以内(含)按XX元/户计价、单笔500万元以上按XX元/户计价。柜台每笔业务的传票附件不统计业务量。柜台业务量由会计主管负责考核统计,财会统计部和稽核监察部每月抽查不少于2个支行。业务量计价工资按支行考核,由支行据实分配上报。

  2、代收代发业务量统计原则:①对代收代发业务笔数小于100笔的,按实际笔数计价,超过100笔的,基数按100笔,每增加100笔按1笔计价;②对工作量较大的重新开户代收代发业务按实际笔数计价;

  ③代收代发过程中,错账处理的业务按实际笔数计价。

  3、自助设备管理人员计价。对安装有自助设备的支行,自助设备管理人员补助工资按每台XX元/月计发。设立离行式自助银行(需加钞维护的ATM、CRS)的支行每台增加XX元/月。

  第九条 奖励工资。省市行业管理部门计发的奖励按上级规定计发;“春天行动”按总行春天行动方案考核计发;阶段性目标任务计发的奖励按职能部门制定的阶段性目标方案计发。

  第十条 会计主管工资

  一、基本工资。与日常考勤等挂钩,按月由所在支行将考核情况上报财会统计部考核计发。

  二、绩效工资标准。会计主管系数1.2,其中聘任为副行长(副经理)的,按所在支行副行长(副经理)系数执行。

  三、绩效工资考核。系数1.0的工资参照总行机关人员,由财会统计部、稽核监察部和业务拓展部按其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按季考核兑现(考核分值:财会统计部50分、稽核监察部30分、业务拓展部10分、风险合规部10分)。得分95分(含)以上的,按满分考核,95分以下的按实际得分考核。超过1.0的系数工资,按季参照支行定性定量考核得分考核到支行,再由各支行根据本支行方案考核到人,年终总清算。

  四、各支行应分配会计主管存款任务,任务数不能低于总行相应职级人员,任务内存款不得计价。

  第十一条 信贷主管工资。

  扁平化支行XX元/月,其他支行XX元/月作为信贷主管岗位工资,按季由信贷管理部按其工作情况考核兑现。

  第十二条 人员调整后计价工资分配

  一、贷款计价工资。因工作调动的人员,其营销的存量正常贷款日常贷后管理工作原则上应移交给承贷支行现客户经理。该部分贷款利息以承贷支行计价标准计价,按原贷款责任人70%、承贷支行30%的比例分配,原责任人负责该笔贷款的收回,原责任人调到总行的负责到期清收,但不参与计价。承贷支行现贷后管理人员负责该笔贷款移交后的日常贷后管理工作(含按期结息督促到位)。

  二、存款计价工资。因工作调动的人员,其个人揽存的存款,按存款存入支行计价标准由该支行考核计发。

  第十三条 总行机关人员严禁在基层支行直接或间接获取绩效工资。一经查实的,全额扣回所得绩效工资,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总行或上级管理部门借用人员,借用期间工资由总行计发。

  第十四条 受处分、处理人员工资。

  一、下岗(离岗)、待岗人员。下岗(离岗)、待岗期间只发最低工资(崇阳县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下同);

  二、撤职或降级人员。从撤职或降级次月起,执行新职级工资标准;

  三、受记过、记大过处分的人员,从受处分的次月起,在处分期内按职级工资的50%考核发放,开除留用人员只发最低工资;

  四、被司法机关收容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收审期间停发工资。审查结束,没有问题的补发相应工资;有问题给予处分、处理的,按相应处分、处理类别计发工资。

  第十五条 内退、劳务派遣人员工资。

  内退、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由人事部门根据省行管理规定计发。 第十六条 病、事假期间工资。

  一、病假在三个月以内的,病假期间基本工资全额计发,按病假实有天数扣减职级工资(应扣工资=职级工资÷20.83天×病假天数),效益工资正常计发;

  二、病假超过三个月不足六个月的,病假期间基本工资全额计发,按月扣减职级工资,效益工资正常计发;

  三、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至医疗期满,只发基本工资;

  四、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基本工资全额计发,职级工资按本单位职级工资考核平均水平计发,效益工资正常计发;

  五、请事假一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照发,职级工资按实有事假天数扣减工资。

  扣减工资=职级工资÷20.83天×事假天数;

  六、请事假超过1个月的(一个月内请假超过2 1天的按一个月计算),事假期间只发最低工资(所在地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工龄工资、学历工资、职称工资);累计超过3个月的,不计发效益工资;

  七、 旷工3天以内(含3天)的,按天扣减应得工资。

  应得工资=(基本工资+职级工资)÷20.83天;3天以上的,全额扣减当月应得工资。

  八、假期工作。按规定享有的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年度休假,假期工资按应得工资全额计发。

  九、不在岗人员只发基本工资,其他工资不予计发。

  第五章 考核要求

  第十七条 强化领导,明确职责。

  一、组织领导。总行成立以董事长任组长,行长、副行长、监事长任副组长的薪酬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行薪酬管理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财会统计部、人事教育部、信贷管理部、风险合规部、稽核监察部、安全保卫部、业务拓展部和电子银行部组成,负责薪酬日常考核工作。

  二、部门职责。人事教育部负责每月基础工资及职级工资的管理和确定;财会统计部负责基础工资、职级工资及计价薪酬的审核、汇总及兑现。财会统计部、信贷管理部、风险合规部、业务拓展部和电子银行部负责对各支行年度业绩真实性考核;人事教育部、稽核监察部、安全保卫部负责对各支行年度定性指标的考核;各支行负责按月公示各自支行个人业绩和考核情况。

  第十八条 台账管理。员工业绩台账是计价工资考核真实可靠的依据,各支行必须加强对存款和贷款等业绩台账的管理,总行业务拓展部负责督促检查台账管理情况。

  一、各支行行长是台账管理和工资考核的第一责任人;会计主管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台账的登记与管理工作,由业务拓展部按季打分考核。

  二、台账应做到每日登记,并由员工和会计主管签字确认,按月汇总公布。对业绩台账有异议的,可在各支行公布后三日内向所在支行行长提出诉求,逾期不再受理。

  三、新招录员工见习期内由所在支行建立个人业绩台账,其工资不参与薪酬分配。见习期满后,视同正式员工参与薪酬分配。

  第十九条 薪酬支付管理。

  一、基础工资和职级工资。按月结合出勤率等由人事教育部考核后,交财会统计部计发。

  二、效益及含量计价工资。各支行行长负责考核,员工签字确认。

  每月1日按照所在支行员工绩效计算出上月到人计价工资交总行财会统计部审核、汇总;每月5日前财会统计部将工资汇总数据下达到各支行,每月10日前各支行必须将拟兑现到人的工资造表签字后上报总行财会统计部再次审核汇总,每月15日前由总行财会统计部将工资交营业部通存直达兑现到人。原则上总行核定的工资必须按月兑现到人。各支行留存工资不得突破20%,由各支行考核兑现到人,年终将考核情况上报财会统计部备案。

  三、奖励工资。由总行相关部室按各自职能以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兑现。

  四、管理工资。由总行相关职能部门对各支行按季考核,再由各支行考核到人,上报总行财会统计部计发,年终总清算。

  第二十条 严格检查,确保落实。总行业务拓展部和稽核监察部要定期检查支行业绩台账登记及执行情况,确保薪酬分配落实到位。各支行要严格按有关程序开展工作,对考核办法、计价标准、业绩台账及工资兑现方案予以公开,严禁弄虚作假。凡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XX农村商业银行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薪酬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职员薪酬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关薪酬核定、薪酬计算、薪酬发放,除另有规定外,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原则:

  1、建立明确的分配制度。根据不同部门的工作性质与特点,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与制度,以适应不同部门的需要。同时利于各级管理者有效管理职员,以实现关键目标。

  2、建立合理的工资构成体系并与企业效益、个人业绩挂钩。职员收入不仅体现工作能力与所承担责任,而且更强调对绩效的倾斜。

  3、建立积极的激励机制。鼓励职员提高自身能力,承担更大责任,从机制上激发职员的上进心。同时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机制,做到多劳多得按能取酬。在准确传达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础上,表彰绩效突出的优秀职员。

  第三条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发放工资及相应的福利。

  第四条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企业与个人分别缴纳各自所应承担的税费(如个调税、社保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职员。兼职职员可参考本规定参照执行。

  第二章薪酬的构成

  第六条职员薪酬由月薪资、福利、奖金组成。月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区域津贴、特殊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第七条薪资各部分组成及定义:

  1、基本工资:根据职员所获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职称或学历、结合任职资格体系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基本工资金额对应表

  公司任职资格评定的薪等国家承认的职称国家承认的学历基本工资(元)

  1、2薪等XX

  高级职称博士XX

  中级职称硕士1800

  初级职称本科1500

  技术员大专1300

  技工中专1100

  高中(含以下)1000 2、司龄工资:司龄工资体现公司对长期服务职员的奖励,初始额为50元,每增加一个年度,增加50元,满XX年后不再增长。

  司龄工资从转正后第二年开始核发。

  3、区域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1)区域津贴体现公司对驻外职员的生活补贴;区域津贴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广州地区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职员不享受区域津贴。

  2)其他津贴根据经营需要另文规定。

  4、岗位工资:由职员在企业中承担的岗位责任大小来确定,并以岗位的责任、贡献、市场价值以及企业对岗位的需求作为评测依据。

  如果请病假(需有医院证明),扣岗位与绩效,如果请事假或请病假但没有医院证明,扣发岗位、基本与绩效工资,如请年假或调休假,不扣发岗位、绩效工资。

  岗位工资依照岗位划分为8薪等35薪级:详见附件一《各薪级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对应表》,其中研发类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员的岗位工资基准是同薪级的130%。

  5、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体现职员的工作绩效;绩效工资根据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公布次月予以核发。

  1)职员的绩效工资标准与薪级相对应,详见附件一。

  2)第一、第二薪等职员的绩效考评以年度为单位,其主要考评依据为公司当年的经营目标实现情况,其绩效工资在考核结束后予以核发;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员的绩效考评以季度为单位,在考核结束后予以核发;

  4)根据公司不同发展时期的管理需要,绩效考评周期与办法将做适当调整,具体以当时发文通知为准。

  6、特殊津贴:在特定时期为公司带来特殊收益或有价值的人员和业务,公司给与的特殊奖励,特殊津贴在当月予以发放。

  第八条职员福利:包含国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内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险一金: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法定福利的缴交标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按月予以办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补贴、差旅保险、附加医疗保险等。其中午餐补贴在月工资中体现。

  第九条奖金:奖金分为年度奖金与专项奖金。

  1、年度奖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的情况下,对工作质量完成出色的部门和工作绩效突出的职员进行特别奖励。

  1)公司年度奖金总额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予以核定;

  2)年度奖金发放对象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实现有重大贡献的相关人员,具体奖金分配方案由经营管理委员会统一审定发放。

  2、专项奖金为不定期不定额奖金,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为实现阶段性重大特定的目标而设定的特别激励措施。专项奖金方案由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制定,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新进职员试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条应届新进职员试用期工资:

  序号学历岗位金额(元)备注

  第十一条有工作经验的新进人员,其试用期薪酬根据招聘职位在任职资格体系的要求予以核定薪级,其中岗位工资根据行业情况按70%~90%核发。根据经营需要引进的特别人才,其试用期工资由总经理核定。

  第十二条试用人员不享受司龄补贴、绩效工资等,但享受午餐补贴。

  第十三条职员转正时间:职员转正时间为每月1日。

  第四章薪酬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数(按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计薪期间中途任职、离职及解雇职员固定薪酬计算:

  1、新进职员第一个月薪酬按工作实际天数发给,实际薪酬为:日平均薪酬×实际工作天数。

  2、离职的职员当月薪酬按日计算,并依实际出勤日的薪酬总额支付。

  3、停职前的薪酬,依下列方式计算:停职前的薪酬×实际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数(按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在公司内有兼职的人员,岗位工资就高不就低,兼职不兼薪。

  第十七条由于公司的绩效考评是以工作绩效作为考评依据,而不是工作时间。因此,原则上对于加班不予发放加班费。如确系需发放加班费的,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第五章职员工资的调整

  第十八条职员调薪:公司视业绩的成长情况及职员的绩效成绩及能力进展情况,由分管领导提名,经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予以调整。

  第十九条调薪的内容:

  1、基本工资的调整:职员在取得公司认定的新的职称或学历后,资历工资在当月予以调整。

  2、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的调整:

  1)职员因工作需要调动、工作能力进行薪级调整时,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标准依据薪级变动当月调整。

  2)半年绩效考核及年终绩效考核后,依据评估结果对岗位进行调整,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标准依据薪级变动当月调整。

  3、司龄津贴每年1月1日统一调整。

  第六章薪酬发放

  第二十条薪酬的发放:为当月发放上个月的薪酬。

  第二十一条薪酬计算期间及发放时间:

  1、薪酬计算期间为本月1日起至本月结束。

  2、每月最后一天制作本月在册职员薪酬报表。

  3、每月薪酬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第二十二条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的支付,通常以现金或汇入存折的形式发放。

  2、薪酬个人所得税、法定保险和公积金项目,在发放前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后1日汇总整理本月在册人员名单、考勤记录提交给财务部,财务部结合本月的调薪变动申请表,填制"月薪酬报表"等,财务部签署后转呈总经理核定,再转财务部门核发薪酬。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职员薪酬采取密薪制,职员应对自己的薪酬保密,并不打听及传播他人薪酬信息,如有违反,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扣发岗位与绩效工资、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的修订权属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授权人事行政部进行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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