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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时间:2023-06-21 20:00:12 绩效考核 我要投稿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集合1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集合15篇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1

  一、考核原则

  1、激励性原则考核工作坚持有利于促进事业的发展和教师的成长;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激励教师出满勤,爱岗敬业,注重师德,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全面性原则在考核中坚持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相结合,领导、教师考核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既要防止求全责备,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观性原则考核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内容真实全面,考核方法科学简便,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4、导向性原则在考核过程中要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励为主,积极引导教师参与考核工作,引导教师立足岗位比奉献,比贡献

  二、考核内容

  分政治思想及师德修养、学识水平及业务能力、教学工作和教育工作等四个方面进行,对教师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考核的重点是工作实绩,也就是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

  三、考核方法和步骤

  1、全体教师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的总结。总结要求全面系统、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形成文字材料。总结材料交考核小组。

  2、考核小组汇总考核材料,开始进行考核。在考核称职的基础上,按相关要求进行评定优秀。

  3、按教师总人数12%的标准我校评定6名教师为优秀。分别从语文组、数学组、综合组中分别评出2名德能勤绩突出的教师。每个组别按照20xx年月考总分、20xx年度获奖情况、平时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提出侯选人;再由全体教师进行民主评议、不记名投票,按得票数评出优秀人选。

  4、考核小组将优秀人选公示,充分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

  5、考核小组进行审核鉴定,签写意见,评定等级,汇总结果,上报教育总支。

  为客观公正考核教师一年一度德、能、勤、绩等方面情况,本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科学合理又便于操作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

  由中心小学班子会确定产生。

  二、考评小组:

  由中心小学校务会部分成员、部分完小校长、中心小学部分教研组长组成。(具体名单由领导机构确定)

  三、考评时间:

  以区教体局安排为准,以学年度为单位。

  四、评分细则

  (一)德(20分)

  1、具体要求:政治立场坚定,讲求职业道德,忠于职守、严于律己,顾全大局,服从分配,工作负责,实事求是,为人师表,廉洁奉公,热爱学生,关心集体,团结协作,上进心强,遵纪守法,教书育人。

  2、考核办法:采用减分制计分,每学年总分不超过20分。

  (1)由各校校长向评委介绍本校教师情况(中心小学教师直接由校务会介绍),教师在一年来无不良表现或未造成不良影响记20分(以书面材料为依据)。

  (2)受到镇、区级以上处分的,每次扣10分,受到校内行政处分的每次扣5分,因师德问题造成较坏影响的每次扣3分。

  (二)能(20分)

  1、具体要求: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学科知识,能独立地开设本学科的活动课,组织学科竞赛,坚持有目的有计划的自学进修及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能较好地执行教学常规,能胜任本学科的循环教学,有较强的班级(教研组及学校行政)管理能力和较强的组织教学能力。能积极参与学科教研活动,勇于进行教改。

  2、评分办法:

  (1)能胜任本职工作,能积极接受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方面反映好记10分,不能接受任务,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及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4分。

  (2)学历记5分,按最高学历计分。研究生5分,本科4分,大专3.5分,中专3分,高中及以下2分。

  (3)综合能力5分。中心小学校长、书记5分,副校长4.5分,现任中层正职及村完小校长4分,中心小学其它校务会成员(包括干事、村完小副校长)3.5分,村小教导主任3分,教研组长2.5分,班主任2.5分,教师1.5分。

  (三)勤(15分)【以上学年考勤为准,即前一年9月份至当年8月份】

  1、具体要求:按照学校及上级教育、人事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评分办法:采用减分制,每学期总分不超过15分,年度考核时,取两学期的平均分。

  (1)旷工一天扣5分,旷课一节扣2分。

  (2)学校各类会议及活动每缺席一次扣0.2分。

  (3)事假一天扣0.2分,病假一天扣0.05分。正常产孕假不扣分,保胎假或是延期产育假当年考核不计分,病假出示病历证书。

  (4)中考3天、高考2天,家长陪伴照顾不扣分。

  (5)其它假按国家规定执行,超假按事假一天扣0.2分。

  (6)迟到、早退每次扣0.1分。

  (7)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停课,每节扣1分。

  (8)未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如上交表格、文件等),每缺一次扣0.2分。

  (四)绩(45分)

  1、教学成绩40分

  (1)考核依据:xxx质量监测成绩为准。

  (2)计分办法:

  ①总分40分封顶,总得分低于20分保底20分。

  ②计算公式:

  个人成绩得分=个人成绩÷【(第一名总成绩+第二名总成绩)÷2】×40

  (3)备注:

  ①按总分值的100%计分,校级领导、中层人员、专业教师、中心幼儿园教师成绩记分办法:校级计满分,中层计95%(兼任统考科目的中层人员按个人成绩得分或按管理岗位得分占60%+个人成绩得分占40%的综合得分,二选一就高不就低的办法计分)。

  ②任教中心幼儿园兼班主任的计90%,任教中心幼儿园但非班主任的计85%。未兼任统考科目的专业教师按总分值的85%计分。

  ③兼任双科:先分科计分再取平均分×110%。任教三个班或XX学科(语数英)及以上的教师计分:在每学年总成绩上,依次加1分、2分,依次类推。

  ④交流人员当年评优成绩计算上一年,依此类推。

  ⑤正常产假、病假人员按参评人员成绩的平均成绩计分。

  ⑥超产假、病假人员及未正常上班人员按参评人员最低分的60%计分。

  综合荣誉5分

  教师本人参赛及辅导学生参赛获奖、教师书写教育教学论文获奖或发表,课题当年已结题,国家级记5分,省级记4分,市级记3分,区级记2分,镇级及校级记1分,可重复记分(但一次或一项只按最高级别记分),总分不超过5分。该奖项不分等次,按级别计分。

  所有有效荣誉证的时间以上学年度(前一年9月份至当年8月份)为准。

  (五)加分

  1、边远小学任教:田某某2分、XX加1分。

  2、其他村小任教的老师加0.5分。

  3、获得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及优秀班主任等荣誉,国家级记5分,省级记4分,市级记3分,区级记2分,镇级、校级记1分。

  4、举行一次全镇公开教学记0.5分(含经验介绍),每缺席一次教研活动扣0.2分。举行一次市级以上公开教学记1.5分,区级1分。

  五、考核程序

  1、正常情况下,每年11月份考核。

  2、各种证书必须在11月内交学校保存。

  3、准备好各种数据,交评委了解情况。

  4、正式考核按细则记分。

  5、复查分数(3天内完成)。

  6、领导小组审结.定果,确定优秀人员名单,公布考核情况,xxx。

  六、优先评优与当年不参加评优人员。

  1、近一年符合竞聘上一级岗位职称,任现职以来无年度考核优者优先。在名额范围内直接评优,超过名额直接打分评优。

  2、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含五年)来无年度考核优的老师优先考虑。

  3、任现职以来五年之内有优的人员不参与当年的年度考核评优(五年不两优)。

  4、符合《xx_x试行)》竞聘高级教师,在乡村学校累计任教满23年并受聘中小学一级教师年限达五年以上,且无年度考核优秀者,经本人自愿申报后,在相应岗位直接评优(一票否决者除外)。

  七、附则

  1、考核总分低于60分或单项低于合格线(各项合格线为:德16分,能12分,勤10分,绩16分),由领导小组讨论,是否定为不合格等次。

  2、评优结果在评优上线的对象,由评委会根据申请评优对象的综合表现提名,通过后确定,评优上线对象范围为教职工总数的15%。

  3、个人不愿参加评优的,不作评优对象。

  4、以上各项的扣分均可以扣至负分。

  5、本方案解释权属中心小学校务会,未尽事宜,由评委会修订。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2

  为推进我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顺利实施,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保持教职工队伍稳定的原则。

  2. 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定岗定酬、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工作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适当拉开档次,适当向一线工作量大的教职工、教学业绩突出的教职工和骨干教职工倾斜。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当年在职在编的教职工。

  实施时间:从20xx年2月25日起实施。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

  1.教师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2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学业绩50分。

  2.非教学人员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以职业道德、考勤、考评组及服务对象评议、考核工作效果及工作量为考核内容。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财政下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即教职工绩效工资的30%部分)。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计算办法

  1.高考科目教师以年级为单位,教师个人绩效工资=年级学期绩效工资总额/年级教师总得分×教师个人得分;

  2.非高考科目教师以非高考科目组为单位,教师个人绩效工资=学期绩效工资总额/教师总得分×教师个人得分;

  3.非教学人员以非教学组为单位,非教学人员绩效工资=学期绩效工资总额/非教学人员总得分×非教学人员个人得分。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1.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期考核,每学期末依据考核结果造册,直接划拨到个人工资账户。

  2.计分办法

  教学人员绩效考核总分=考勤得分+工作量得分+教育教学过程得分+教学业绩得分。非教学人员绩效考核总分=职业道德得分+考勤得分+考评组及服务对象评议得分+工作业绩得分。

  3.教学人员的考勤由校务办负责,考程、考绩、考量由教务处、教研处和各年级组共同负责;非教学人员各考核项目由校务办和总务处、教务处负责。各部门应每月把考核结果公示,并把定稿后的纸质稿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报校务办汇总,同时发一份电子稿到hczxddb@163.com邮箱。

  七、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教学人员考核内容

  (一)考勤(10分)

  每位教师应该服从领导、服从分配、自觉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溜岗,出满勤得10分,若出现下列情况则要扣考核分,此项扣分不保底。

  1.正课旷课每节扣1分,迟到、早退每节扣0.5分;早晚自习旷课每节扣0.5分、早退每节扣0.2分,迟到每节扣0.2分。

  2.教职工大会每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3.所有教师必须做好学校组织的各项考务工作,认真监考、阅卷、评分、录分,若出现下列情况则要扣考核分:

  (1)每缺席一次扣1分,每迟到一次扣考核分0.5分。

  (2)教师在监考过程中被巡考人员发现场内有舞弊、夹带等违纪行为的,每次扣0.5分。

  (3)教师在收卷过程中发生试卷遗失或阅卷时营私舞弊,每次扣1分,。

  (4)教师在监考时看书、看报、带小孩、玩手机等;收卷时出现反放、倒序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

  4.不参加教研、备课组活动,经教研处认定,每缺席1次扣1分。

  5.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学期累计病假3天以下不扣考核分,3天(含3天)以上每天扣考核分0.5分。

  6.事假(不包括婚、丧、产假)每学期事假1-5节每节扣0.2分,6-10节每节扣0.5分,10节以上部分每节扣1分。

  7.学校组织的公开课,按规定必须参加的,无故缺席一次扣0.5分,请假扣0.2分;发现弄虚作假者,加倍处罚。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他任课教师听课,否则,上课教师扣0.5分。

  8.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要求教师必须参加的,每缺席一次扣1分。

  (二)工作量(20分)

  1. 教师月标准基本工作量=全校周正常正课总节数(总班级×周课时)×4/全校专任教师数。

  2.教师个人月工作量=教师正常周课时数×4。

  3.计分办法

  (1)在绩效考核中教师工作量按月计算,达到教师月标准基本工作量的记20分,超过或少于教师月标准基本工作量的每1个课时加(减)0.2分,包括教师事假请假没上的课时数也相应核减。此项得分不封顶、不保底。

  (2)教师学期工作量得分=工作量月得分总和/学期月数和。

  (三)教育教学过程(2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考核项目包括教学常规10分、能5分、学生评教5分。

  1. 教学常规(10分)

  采用我校《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中的此项得分。

  2.能(5分)

  (1)不按时上交材料每次扣0.5分,已交但不符合要求且未及时整改的每次扣0.2分。

  (2)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在平时的行政检查或分管部门检查,发现一次扣1分;如因工作失职或拖沓,对学校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经校长办公会认定扣3分。

  (3)每学期按学校要求完成江西基础教育资源网上传资源审核通过数2篇和下载5篇论文的工作任务,每少一篇扣0.2分。已上传但一直未审核,则每篇扣0.1分。

  (4)严禁不备课上课,教案跟不上课堂的,少一课时扣0.5分。

  3.学生评教(5分)

  采用我校《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中的此项得分。

  (四)教学业绩(50分)

  由年级组负责考核。教师此项得分采用《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中的得分,按年级、组别第一名折合为满分50分,其余教师得分为K×年级、组别教师个人得分,K =50/年级、组别最高得分。

  ——非教学人员考核内容

  (一)德(10分)-----由各处室和年级组提供数据考评小组认定

  1.不服从工作安排,有临时任务(本职工作)拒不完成的一次扣3分。

  2.工作不认真、马虎了事,不按时保质完成工作的一次扣3分。

  3.破坏学校形象的,视情节轻重一次扣1-5分。

  4.在同事间破坏团结,挑拨离间、搬弄是非的一次扣2分。

  5.故意破坏学校财产的,视情节轻重一次扣1-5分。

  6.教职工乱停放车辆,一次扣0.1分。

  (二)勤(基础分50分)-----由校务办、总务处负责

  每位职工应该服从领导、服从分配、自觉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溜岗,出满勤得50分,若出现下列情况则要扣考核分,此项扣分不保底

  1.教职工大会及集体活动每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2.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学期累计病假5天(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以下不扣分,6天(含6天)以上的部分(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扣0.2分。

  3.事假(不包括婚、丧、产假,女职工人流和直系亲属大病的护理假;教职工新居乔迁喜庆及送子女上大学的请假;教职工参加函授或对口专业培训、考试和职称培训的请假以及学校规定的其他公假):每学期事假5天(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以下每天扣0.2分;6-8天部分每天扣0.4分;9天以上部分每天扣1分。

  4.非教学人员上、下班实行签到或打卡,缺勤一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0.5分。

  5.涉及考勤方面扣分的`部分,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减半扣分。

  6.中途考勤查岗,发现不在岗的,经核实脱岗一次扣1分,中途查岗情况由各处室负责人负责提供,交由校务办统计。

  (三)评(20分)-------由校务办和教务处组织

  采用我校《非教学人员考核方案》中的此项得分。

  (四)绩(20分)-------由教务办、总务处负责

  1.考核内容分为:工作量10分,工作能力5分,工作成绩5分。

  (1)由综合评定小组在每学期中期根据各岗位的工作强度实行定岗定量,按10、9、8、7、6分五档评定等级分,并及时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每位非教学人员的工作量得分。

  (2)采用组内互评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非教学人员组内互评分占40%,考核小组综合评定分占60%,为体现公平,所评分不能低于6分,低于6分无效。

  (3) 计分办法: 非教学人员绩得分=工作量评定分+组内互评分×40%+综合评定小组评议分×60%。

  (4)组织实施:业绩考核综合评定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务处、总务处正、副主任及有直管处室(校务办、综治办、电教处、教研处等)的正职组成。对其中的工作量,各项评议在每学期末由校务办和教务处负责。

  八、有关问题的处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相关时段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1)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和其它工作任务的(县委组织部下文明确的退二线的校领导除外);

  (2)因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学期内受到行政处分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关时段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无故连续旷工5天或累计旷工7天的,扣发该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2)一个月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累计事假超过2个月的,停发学期绩效工资;

  (3)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按请假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急症及住院者,可先治疗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一学期请病假3天以内的不扣考核分,3天以上7天以内的,按规定扣考核分发放绩效工资。7天以上15天以内的的从第8天起每天扣考核分并从学期绩效工资总额中按每天20元扣发,超过15天的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病假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的停发学期绩效工资;

  (4)因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学期内受到全县通报批评的,其享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该学期内不得超过本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额的50%,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按不超过本人50%绩效工资发放;

  (5)教职工婚丧假、产假在国家有关规定的时间之内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受影响,超过国家规定的时间一律按事假对待;

  (6)身患恶性肿瘤等严重疾病,经县教育局批准办理请假手续住院治疗的,治疗期间绩效工资财政下拨部分全额发放,住院结束后继续请假休息的,发放绩效工资的70%;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关时段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财政下拨到个人部分全额发放:

  (1)根据工作需要,由组织派出学习,进行长期培训的人员;

  (2)教职工寒暑假期间。寒假按一个月计算,暑假按二个月计算;

  (3)退居二线人员。

  4.正校级领导的绩效工资按全校教师的前10名的平均数发放,副校级领导的绩效工资按所在年级、考核类别据实考核,若低于全校教师前15名的平均数,则按全校教师前15名的平均数发放。

  5.该考核结果仅是教师个人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九、组织与监督

  1.为认真做好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学校成立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崔年红;副组长:刘炎基、曾宪环;成员:其他校领导、各处室正职、若干教职工代表。

  2.根据教育局指导意见制定出考评方案,考评方案必须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讨论通过。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有明显漏洞或显示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过程通过。

  3.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对有意见的及时核实,考核有误的,重新确定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

  4.本实施方案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教育局审核后下发实施。在实施绩效工资考核过程中,如出现本方案中未涉及的情况,由我校针对具体情况提出具体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和分配方案报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执行。

  5.若原定各类考核方案与本方案相冲突的,则原定方案作相应修改。

  6.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会昌中学校长办公会。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3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办学效益,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分配原则,根据市(连教政[20xx]80号)、县(灌教[20xx]9号)文件,结合我镇小学实际,在上年度绩效试行分配方案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制定本细则。

  二、考核对象:

  本镇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考核原则

  (一)尊重规律,执行政策

  (二)注重量绩,优绩优酬

  (三)激励先进,优化管理

  (四)客观公正,便于操作

  四、实施方法:

  教师考勤、教学常规扣款所得均摊给本校教师;教学业务奖、教学质量奖、活动竞赛教研奖和班主任费等累计总额从全镇教师的绩效奖励部分中均摊提取,奖给取得成绩、作出贡献的教师。获奖的相关证件时间从20xx年9月1日开执行。在核算奖金时以学校为单位提供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无证书类的要提供分管领导签字的证明材料。

  五、考核内容分为六部分:

  教师出勤、教学常规业务、教学效果、活动竞赛、班级管理、突出贡献。

  (一)教师出勤(由各校考核,通过之日起执行):

  1、每学期迟到或早退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超过的每一次扣10元。

  2、病事假须履行好请假手续(先经校长批准,再自行安排好课务,最后到教导处备案),病假需出据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都要履行相关批假权限手续;无论病事假一天扣50元。

  3、旷工一天扣100元。

  4、重大活动、各种会议、值日等不能准时出勤的,每次扣30元(若因值日期间工作不得力,学生出现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5、特殊的事假由各校研究决定。

  (二)教学常规业务(由各校考核。以各校的平时检查、周查、月查等为主,镇小教组织的视导及随机抽查情况反馈至各校并纳入考核):

  1、教学常规:

  (1)课堂无人上课扣50元(若课堂上因无人上课出现教学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2)私自调课不按课表上课每次扣20元(调课必须经校长或教导主任批准,持“调课”通知单上课)。

  (3)违反其他教学常规每次扣20元(无教案进教室、坐着上课、课中擅离教室、接打手机、体罚学生等,若因体罚学生或擅离教室等违规情况而出现教学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4)语、数、英要定期对学生进行单元过关检测,并要附有相应的“学生成绩分析与教师的教学反思”,无检测成绩的每单元扣20元,无分析与反思的每次扣20元。

  (5)不按时完成规定的其它业务,如组织学生书法考级、金钥匙竞赛等,每次扣50元。

  2、教学业务:(每位教师的年度底分为200分,按两学期的量化积分情况,年底按15%比例评出教学业务奖,获奖者每人奖200元)

  按照教学进度表的进程,做到业务一天一结。教案确保提前一天按要求备好(提倡提前一周备课),教案少一教时扣5分。上完的课要按要求及时写好教学反思,漏写一次扣2分。杜绝过度超前备课现象,在提前一周的基础上,超一周扣5分(提倡提前钻研教材,不作复备式的书写)。语、数、英作业按进度少做一次扣2分,并要求当天改完(包括本校所规定的教辅用书中必做必改内容),漏改一次作业扣2分。大作文少做一次扣5分,中作少做一次扣3分。作业批改的等第及符号要规范,作业中的错误要让学生订正,严禁套改。杜绝红错,尽量消除黑错,红错每一处扣2分,黑错每一处扣0.5分。各科作业的本数少于班级生数的,少一本扣0.5分,突破90%底限后,有一本扣5分。

  (三)教学质量奖

  1、普通教师(由小教统一考核)

  (1)镇举行的学科质量调研:每年度对80%以上的`班科统一组织质量调研,对教学效果较好的(班科数的前三分之一)给予不低于200元的奖励。如9班则奖第一至第三名200、150、120元。

  教学效果较差的且和第一名平均成绩落差超过10分的给予适当扣款,超过部分以每分20元给予扣款。

  镇举行的学科质量调研后要及时组织相关学科教师召开试卷分析会,通报成绩,介绍经验做法,分析差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2)县局教研室组织的调研检测,班科成绩进入全县班级数的前1/4,奖该科任课教师500元。如果片上调研检测,奖励第一名、第二名500、300元,取得第四名及以下成级且和第三名落差超过10分给予200元罚款。

  2、专职教师(由中心校负责考核)主要以参加各级各类的竞赛活动的情况及结果为考核依据。

  (1)教师自身的业务培训及竞赛。凡是县局下发的通知,无论哪一级的培训或竞赛必须参加,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的,每次扣相关教师50元;

  竞赛活动的获奖情况考核同普通教师。

  (2)辅导学生类。凡是县局发出的通知,涉及到学生团体或个人的竞赛活动都必须参加,无故放弃每次惩相关专职教师100元。活动的获奖情况考核同普通教师。参加的竞赛活动都要有奖项,如果是零奖项的将惩相关专职教师100元(一年中未举行活动除外)。

  (3)每位专职教师每学期末要对自已辅导的兴趣小组进行一次成果展示或汇报,并得到校领导与教师的肯定与认可。

  (四)活动竞赛教研奖(由小教统一考核)

  1、教师业务竞赛

  在镇举行的教师基本功比赛、优质课评比、优秀教案评比、会卷比赛等业务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奖40元、20、10元;在县举行的教师基本功比赛、优质课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奖100元、60元、40元;参加市、省此类业务竞赛,分别增加60元、120元。在全县组织的教师业务考试中,成绩进入同学科前1/4的教师奖60元。

  2、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

  (1)团体类:(以校、班、组为整体)参加镇组织的竞赛活动获一、二等奖的辅导教师分别奖60元、40元;

  参加县、市级竞赛奖额分别是镇级的3倍、4倍(高一级的三等奖作为低一级的二等奖计算)。

  (2)个人类:学生个人参加镇组织的竞赛活动获一、二等奖的辅导教师分别奖20元、10元;

  参加县、市、省、国家级竞赛奖额分别在镇级的基础上增加20元、30元、40元、50元(高一级的三等奖作为低一级的二等奖计算,奖金按学生获奖的 个数统计)。

  (3)学生写字阅读类:省市级的此类通知(书法展示赛、经典诵读等)由县级组织,按县级标准奖励。

  3、教科研奖

  (1)课题在省、市、县级立项后并能认真按程序开展研究,在规定时间内结题,分别奖课题主持人300、200、100元。

  (2)论文在省级以上(含本省级)正规主流教育刊物,如《江苏教育》等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奖第一作者600元;在本市级刊物( 连云港教育 )上发表,奖第一作者300元(外省刊物是本省奖金的三分之一,发表的文章均要提供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证材料,认证权属小教)。

  (3)论文参加省级评比:如在“教海探航”、“师陶杯”等论文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第一作者500、300、100元;在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教学案例评比中获一、二、三奖的分别奖100、60、40元.在县级论文、优秀教案、教学案例、会卷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40、30、20元。

  (4)教研活动:承担镇、网片、县级教学研讨观摩课的执教老师,奖20、30、50元。

  4、新闻报道:灌云教育信息网教育报道每篇奖作者20元,连云港市教育信息网每篇40元。在党报党刊上发表的按省市县分别奖500、300、100元。

  5、表彰获得镇中心小学表彰的(按简报及奖状),奖100元每次。

  (五)班务管理:(由各校考核)

  1、津贴通过工作量及工作实绩的考核进行重新分配。

  (1)津贴的二分之一(每月60元)根据班主任工作量发放,工作量的考核主要以所任班级的学生数为主(学生数为期初清点核定为准,班额数的量化津贴由小教提供)。具体划档如下:

  A、25人以下:每月30元;B、26—39人:每月50元;

  C、40—49人:每月60元;D、50—60人:每月70元;

  E、61人以上:每月80元。

  (2)津贴的另二分之一(每月60元)根据各校考核班主任工作实绩发放,具体的考核细则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围绕安全、常规管理、班队活动、阳光体育活动、学额巩固,参加县、镇、校各种活动及竞赛等方面定出细则,与津贴直接挂钩。

  2、在管理期间由于工作不得力,出现安全事故的扣除相应的班主任津贴;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3、教干津贴参照执行。教干兼任班主任的只得较高类津贴。

  (六)突出贡献:(由小教考核)

  在各类创建及重大活动中,为集体争得荣誉或取得较好成绩的,奖励参与创建或负责群体1000、500、200元。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4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教育法》《教师法》为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突出激励”的原则,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依法保障和改善教师工资待遇,提高教师社会地位,鼓励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更大程度地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考核及分配对象

  全区公办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街镇中心校及局下属二级单位(事业)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原则。考核方案的制定,要尊重教育发展规律,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等特点。

  2.坚持“以德为先、注重表现”原则。要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在制定考核和分配方案时,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公正实效,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考核和分配方案必须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5.坚持“全面统筹、激励先进”原则。在制定考核和分配方案时,要重点向班主任、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同时,还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考虑学校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后勤人员等工作实际。

  6.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原则。制定绩效考核方案要立足学校实际,充分考虑学校工作各个方面,力求考核方案科学合理。

  四、考核内容

  (一)单位(专项)负责人考核

  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中心校校长主要考核其在办学方向、办学行为、依法治校、德育工作、学校管理、队伍建设、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安全稳定、教研教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报账中心主任及局下属二级单位(事业)负责人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完成工作任务方面的实绩。

  (二)行政管理、工勤人员考核

  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实绩。

  (三)专任教师考核

  主要考核其教书育人的工作表现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其他工作任务的实绩,考核内容应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职业道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特别是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方面的实际表现。

  2.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方面的实际表现,包括业务学习进修、教育教学研究及改革、业务水平提高情况等方面。

  3.考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对于教师的请假、旷职、离岗等,要严格按照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同时要在绩效考核中予以体现。

  4.工作量。主要考核教职工承担工作劳动量情况。考核时要充分考虑教职工所承担工作的实际工作量(包括体力和智力、显性和隐性等各方面因素)。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向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合理计算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工作量。同时在安排工作时,要合理分配,尽量使教职工工作量均衡。

  5.教育教学过程。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工作过程中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包括工作态度、责任心和备课、课堂教学、自习及课外辅导、作业批改、质量检测、实践指导等教育教学工作环节表现情况以及实施素质教育等内容。

  6.教育教学业绩。主要考核教职工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包括学生整体学习水平、培养优秀生学习水平、质量提升幅度等方面,但坚决不允许把升学率作为考核指标。

  (四)班主任考核

  主要考核班主任的工作态度与水平、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引导、班级管理(含安全管理)、班队活动、家校沟通、控辍保学、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五、考核办法

  1.单位(专项)负责人考核(总分300分)

  中心小学以上校长、中心校校长、城区完全小学校长、报账中心主任及局下属二级单位(事业)负责人的考核采取主管部门与学校(单位)教代会测评相结合的办法以学期为单位进行(考核结构及自评范围具体见附件)。教育局考核、测评由区教育局采取股室评价相关业务和组织人员实地考察、测评的方式进行,自评由学校(单位)教代会组织相关人员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测评。自评结果报教育局确认后,由教育局按比例折算总分、确定等次。

  农村其他完全小学校长的考核由中心校组织进行。

  2.专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检查员考核

  专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检查员的.考核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照岗位职责,分别制定具体考核方案,对其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3.班主任工作考核

  班主任工作考核由学校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考核。

  六、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改革性和奖励性三部分,基础性和改革性绩效工资经考核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单位绩效考核具体情况发放。绩效工资必须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分配,要根据考核结果合理拉开分配差距。

  (一)基础性、改革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完成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经考核结果在合格以上的,全额发放基础性、改革性绩效工资。考核不合格的参照陕人社发〔20xx〕171号文件执行。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农村小学以中心校为单位、其余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考核和分配。

  2.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工作过程奖励和工作实绩奖励两部分,其额度分别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60%和40%。

  3.工作过程奖励部分可单独设立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等项目,具体项目及标准由单位根据实际确定。

  4.工作过程奖励由学校根据实际,以月或学期为单位发放。工作实绩奖励以学期为单位分配,寒暑假工作实绩奖励按上、下学期进行考核分配。

  5.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成立的考核分配实施机构核算,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经单位考核分配领导小组研究通过,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发放。

  6.单位(专项)负责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的确定,以本校教师绩效工资平均水平为基准,按照教育局确定的绩效考核等次对应相应比例(A:140%、B:120%、C:90%、D:80%)确定,以学期为单位发放。

  7.中心小学及以上校长、中心校校长、报账中心主任及局下属二级单位(事业)负责人,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不得超过本单位专任教师或一线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最高标准。学校其他领导、管理人员、后勤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不得高于本校专任教师或一线工作人员的平均水平。

  8.经教育局批准借调到区级其他部门、区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工作的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本校在岗人员对待,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本校平均水平、但不高于本人职务同级核定标准发放,不参与学校内部分配。

  9.按照管理权限,经批准的法定假(婚、丧、产、计划生育等),在法定期限内,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本校在岗人员对待,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本校平均水平、但不高于本人职务同级核定标准发放,不参与学校内部分配。

  10.死亡、调出系统人员按当年实际工作月考核结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到龄退休人员从到龄次月起执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不再发放绩效工资。

  11.请事假、病假人员及脱产进修人员,请假、进修期间原则上不发给奖励性绩效工资。

  12.在编不在岗、旷职、超假不归、未经教育局批准私自借调到其他学校(单位)或离职进修者,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和奖励性部分)自发生之日起,不予分配个人。恢复时,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查,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恢复发放。

  13.有违法行为、重大违纪行为和存在“师德一票否决”行为的,由学校提出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意见,报教育局审批后执行。恢复时,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查,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恢复发放。

  14.发生重大不安全事故、严重失职或渎职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者,或有违纪现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学校领导及责任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教育局调查处理结果予以扣减。恢复时,由本人提出申请,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恢复发放。

  15.扣除的绩效工资全部纳入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进行分配。

  16.离退休人员不纳入绩效工资实施范围,在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之前,对离退休人员发放一定的补贴。离休人员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补贴发放仍按陕人发〔20xx〕21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了退职手续的人员,其补贴标准按照本单位同职务退休人员补贴标准乘以本人的退职比例确定。

  17.原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规定高出30%的部分及单位自行发放的津补贴、奖金纳入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七、有关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校、各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的组织工作。组建绩效考核的相应机构,具体负责绩效考核的实施工作。组建领导小组和考核实施机构时,要坚持民主集中的原则,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推选产生成员。成员既要有学校(单位)领导,也要有学校(单位)方方面面的教职工代表,确保考核、分配工作客观、公正、公平。中心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所辖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分配工作,加强对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组织、管理。

  2.科学民主制定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各校(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紧密结合本校(单位)实际,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科学、合理制定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并经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确保考核方案和分配方案符合政策、符合实际、符合广大教师利益。在制定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时,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向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使方案具有良好的指导性和激励性。同时,严禁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上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考核方案和分配方案正式确定后,农村小学、幼儿园以中心校为单位,其余学校、单位独立上报(一式二份)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审批备案后执行。

  3.认真细致做好考核和分配工作。各校(单位)要实事求是、认真细致地实施考核工作,力求做到项项有考核,天天有记载,月月有小结。根据考核结果认真核算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并将结果在本镇校公示,经教职工签字确认,上报教育局审批后,及时、足额向教职工发放。对于在考核、分配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挟私报复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区教育局将严厉追究单位主要责任人责任,在全区通报批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扣减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4.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应专款专用,分科目核算,按规定周期及时全额发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截留滞留。绩效工资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不得发放现金。基础性绩效工资和改革性绩效工资按规定程序直接划拨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公示、教师确认,教育局审批后打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5.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与规定的津补贴项目和标准之外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6.各校(单位)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注意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坚决维护学校及教师队伍的安定与稳定。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5

  一、指导思想

  z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挖掘校园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职工用心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职工素质,优化教师队伍,强化岗位职责制,根据《交城县校园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贴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教师的全面发展,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二、基本原则

  (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充分体现教师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建立竞争激励机制,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工作,引导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潜力。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科学管理、程序规范,实事求是、民主公开,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绩效考核资料

  (一)教师绩效考核资料

  教师绩效考核的资料主要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校园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状况进行全面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对教师“德”的考核资料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师德表现等方面。重点考核教师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校园规章制度的状况,个性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廉洁从教等状况。教师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不得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2.对教师“能”的考核资料包括教育潜力、教学潜力、科研潜力等方面。教育潜力主要考核教师在日常管理和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潜力;教学潜力主要考核教师钻研教材、研究教法、设计和组织课堂教学、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提升课堂教学效能等方面的潜力;教育教学科研潜力主要考核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撰写科研论文、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经验等方面的潜力。

  3.对教师“勤”的考核资料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学常规、出勤和校园兼职以及教师个人专业发展等方面的状况。教育教学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任课状况;教学常规主要考核教师“教学六认真”状况(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作业,认真辅导,认真测试,认真反馈),出勤主要考核教师遵守校园作息制度的状况;校园兼职主要考核教师承担校园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及履行职责的状况;教师个人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素养、参加教研活动和备课活动的表现以及继续教育等方面的状况。

  4.对教师“绩”的考核资料包括教育效果、教学效果、教研业绩等方面的资料。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师所教班级的班风学风,学生学习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状况;教学效果主要考核教师完成教学任务、所教学生的学科成绩、学科素质发展、综合素质发展、创新潜力发展、班级进步以及帮忙学困生等方面的状况;教研业绩主要考核教师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课题研究成果、教学竞赛、论文撰写等方面的状况。

  5、班主任的工作是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班主任工作的考核,主要考核班风建设状况,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关爱、班级管理、组织班群众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安全教育、家校联系等方面的状况。

  附:师德考核中凡有下列状况之一者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1)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3)动员、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补课及从事各种有偿补习活动、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各类补习班的;

  (4)向学生摊派、推销教辅资料的;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有价证券、托学生家长办私事的;

  (5)当年所带班级发生较大安全等影响事故的;

  (6)散布非法言论,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的;

  (7)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8)无故不履行相应岗位职责,不服从校园工作安排的;

  (9)其它违反师德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10)不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校园组织的教师交流和支教安排的;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统筹协调绩效考核各项工作。

  组长:夏冬兵

  成员:柯先明

  成员:夏日红王自贵许成法吴信保夏左胜

  五、附:双山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根据《庐江县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拟定《双山小学教师绩效考核量分细则》,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师风师德(10分)

  (1)、政治思想:不按教育方针办事,在学生和社会中散布反动言论或歪理邪说,造成恶劣影响,有损校园形象和政府或国家利益经查证属实的扣3-10分/次。

  (2)、职业道德:对学生变相体罚扣0.1分/次,体罚扣0.5分/次,严重体罚扣2分/次;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扣2分/次;乱收费、乱办班、乱订资料等“三乱”行为的扣1-5分/次。

  (3)、为人师表:在公开场合语言不礼貌,拨弄是非,语言有损校园或他人形象,影响团结,查证属实的每次扣2分,穿戴、举止不端庄;乱吐乱扔等行为,扣1分/次。

  (4)、敬业精神:不服从安排,工作推诿,敷衍塞责等扣1分/次。未完成规定教育科研任务扣1分/次。因非客观原因推迟完成的扣0.5分/次。如课题研究,参加各级教研活动,论文撰写、计划总结、质量分析、辅导学生参赛等。

  (5)、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的,直接考核为不合格。上级另有规定的,按上级的规定执行。第二部分:考勤考课(30分)

  全体教师务必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保证在校时间。

  (1)考勤实行一日四签。教师务必按时签到,不得代签。签到时间:按《白山镇小学作息时间表》为准,教师务必在正课前10分到校,班主任上午务必在早读前到校。

  (2)实行书面请假制度。教职工有事请假需填写请假条,并委托校务工作及教学工作。若遇急事,可先口头或电话请假,但事后务必及时补请假条。请假期间请假人委托的工作失误由委托人负责。

  (3)会议、集会、集中学习、值日等每缺席或缺位一次扣0.5分。

  (4)病假3天扣0.5分,事假1天扣0.5分。迟到、早退一次各扣0.1分,旷课一天扣2分旷课一节扣0.5分。

  (5)特殊状况2—4倍扣分。如:突击工作缺勤,迟到、早退造成工作失误,上班时间离岗,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等。

  第三部分:工作量考核(30分)

  量化出本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班主任工作以每周5课时纳入总工作量中)。全体教师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全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师总数,得出全校教师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校园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30分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1)教师周人均工作量=校园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2)教师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0分

  第四部分:教育教学过程、业绩考核(30分)

  即考核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状况,重点要考核工作态度和工作职责心,以及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取得的教育教学业绩。重在考核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组织考试等常规教学落实状况和教学研究、教学研究活动参与状况以及教师在学科教学中教学成绩等,并量化为分数。

  教师所所工作在校园和中心校园的各项检查中存在明显问题或被通报批评将酌情扣2、4、6分。

  所任学科在期中、期末的考试中均分不及格或在全镇中等以下,将酌情扣除1~5分。

  第五部分:其它考核(加分减分)

  1、信息报道所发表文章按镇、县、市、省分别奖0.2、0.3、0.4、0.5分。每篇以最高奖计入。

  2、参加教育科研、教研活动及教研论文发表交流,获奖的按镇、县、市、省、国家分别奖励0.2分、0.5分、1分、1.5分、2分。

  3、因有特殊贡献受到各级政府表彰的分别给予1、1.5、2、2.5、3分奖励。

  4、校园另行安排的值日工作以及突击性加班,根据工作事务的轻重,酌情奖励,每次最高可奖励1分。

  每人在考核期内,4项加分累计可超过10分。

  5、各类公开教学活动教师主动开课的,以校、镇、县、市分别给予每次0.5分、1分、2分、3分奖励。

  上列奖项加分各种证件由个人带给,教导处备案。且只在每学期末时使用一次,下轮考核期间不再加分。

  校园在学期末将根据个人得分上报,发放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6

  1、按期中考试名次,从高到低依次按每低一个名次相差0.3分。

  2、教师带语数多科头的按最高分名次记分。

  3、①后勤人员、②学前班、幼儿园教师、③非检测科目及教辅人员的考绩得分是全校教学一线教师教学业绩的平均分。

  4、①因教师自己的疏忽大意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安全考核分扣2分。②遇到安全事故不及时制止,放任事故发生,一次扣2分。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表模、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位晋升、年度考核的依据。

  2、作为发放教育绩效工资的依据

  教师一年的绩效工资总量=上半年浮动绩效工资总量×(本学期量化分÷本学期全校平均分)+下半年浮动绩效工资总量×(下半年本人所得量化分÷下半年全校平均分)

  3、考核的组织领导及操作办法

  ①、教职工的考核工作由校长领导,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负责考核。

  ②、考核时个人提供履行职责的条款和履行的职责情况的总结及有关材料,据此,考核小组进行逐条逐项考核,登记考核情况并作出评价。

  ③、非考试科目的教学成绩合并于“德、能、勤”进行考核,按90%记入总分。考试科目成绩同年级无法比较的,教学成绩合并“德、能、勤”按100%记入总分。

  ④、教师考核有关德部分的考核采取评议打分的`办法,教师互评占60%,校领导评议占40%(其中学生问卷情况作为领导班子评分依据)。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票否决,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①造成教育事故,影响恶劣的;

  ②因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③工作不负责任,动辄撂挑子的;

  ④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⑤因本人水平低,能力差,教学质量低,一直不受学生欢迎的;

  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师生评价很低的;

  ⑦不服从学校管理,无理取闹,影响学校工作正常开展的;

  ⑧不讲社会公德,言行不检点,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⑨旷工累计3天以上,请假累计6天以上的。

  六、如本方案所规定与上级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7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xx]1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赣教人字[20xx]20号)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上饶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饶教发[20xx]15号)、《鄱阳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观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老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

  二、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实施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包括学校领导、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四、考核主要指标和内容

  考核主要指标以教师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指标包括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教师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廉洁从教等。

  能,是指履行教师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主要指标包括教师具备的文化素质、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等。

  勤,是指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表现。主要指标包括出勤情况、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等。

  绩,是指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效益和贡献。主要指标包括从事德育工作、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等。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分类

  1、中心学校领导及初中校长(以教育局正式批复为准)由教育局和本校考核小组同时考核,其中正职校领导教育局考核占60%,副职校领导教育局考核占40%。

  2、专任教师、学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班主任等均由学校考核小组考核。

  (二)量化考核

  考核共计xx0分,其中考勤2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1)考勤(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旷工1天扣3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载。

  (2)工作量(30分)。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工作量(如管理工作量、课堂教学工作量、教学教研工作量、初中早晚自习学生辅导工作量等)。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分数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0分

  各学校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学过程(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及任务完成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常规过程中,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此项考核各校要制定相应的细则。

  (4)教育教学业绩(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非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由学校依据岗位任务目标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认真严格搞好考核并量化打分。

  六、考核程序

  1、平时绩效考核要坚持准确及时,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月度记录为基础,每学期考核一次;

  2、学期末将绩效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3、学校将教师考核结果在本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1、学期末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原则上获优秀等次的'考核总分达到90分以上;合格等项的分数在75—89分之间;基本合格的在60—74分之间;总分在60分以下及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评为不合格: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私自办班或进行有偿家教的;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旷课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的天数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采取罢教等方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被评为不合格的人数不占比例。

  全校绩效工资浮动总额

  全校教师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2、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为了此项工作稳定进行,我乡教师平均绩效工资额的30%进行浮动,另外70%如教师无严重问题则平均发放。

  教师浮动绩效工资额=×教师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八、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1、各中小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绩效考核细则,考核细则必须经过职工全会或职代会讨论通过,报中心学校审批后方可执行。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并告知教师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3、各校要成立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分配具体实施工作。工作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组成员可由学校行政会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九、纪律要求

  在整个考核过程中,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考核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者从严处理。

  十、本方案自20xx年4月1日起实施。

  十一、本方案由侯岗中心学校负责解释。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8

  为完善实施幼儿园绩效工资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幼儿园实际,现就幼儿园绩效考核制订如下办法。

  幼儿园绩效工资由三部分组成,即: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和绩效奖励。其中岗位津贴和工作量津贴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占总量的`60%,绩效奖励40%。本年度增量部分主要用于绩效一块。

  一、有关请假、病事假、调休代课等规定

  1、病假凭病历卡和该门诊医生开据的病假单,经领导审核批准方可准假。病事假国家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绩效奖励按:五个工作日之内病假每天扣50元,事假每天扣xx元。五个工作日之外病假每天扣xx元,事假每天扣xx元。

  2、病假、事假与全勤挂钩。

  3、事假必须请假在前,经领导批准方可准假。

  4、迟到、早退,如有特殊理由及时与园方联系,根据实情酌情处理,一般情况处理:10分钟——30分钟扣20元。

  5、旷工一天扣xx元,依次类推。工作时间上访视作旷工,师德一票否决。

  6、代课半天xx元。

  7、教职工需要调休,不影响工作、学习。调休提前提出并填写调休单,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调休。不经批准自行调休,作旷工处理。连续调休不超过三个工作日,课务自行协商解决,避开教学月与幼儿园重大活动。

  8、除急诊、特殊病例外,看病尽量利用空班时间,并事先与领导请假,若岛外看病时间达一天的作半天调休处理,看病后主动向领导出示病历卡。

  9、丧假、产假、婚假、公假按国家规定的假期执行,享有全勤奖。

  10、凡参加家长会凭有关学校通知,在完成本人工作量情况下酌情处理,假期不超过半天,来回路程假不提供。

  11、计划生育放环、献血、取环,在规定的假期工资奖金不受影响,不扣全勤奖,超过规定时间,按病假处理。

  二、各项奖励

  1、公开活动奖

  市级:一等xx元、二等xx元、三等xx元,参与或鼓励奖xx元

  市级专题交流xx元。

  县级:优xx元、良xx元、参与或鼓励奖xx元(说课加30元);

  县级专题交xx元

  片级:优xx元、良xx元(说课加xx元);

  2、论文发表及获奖

  国家级非教育局教研室主办无,必须为专业刊物。

  发表:市级xx元、县级xx元

  获奖:市级一等奖xx元、二等奖xx元、三等奖xx元;

  县级一等奖xx元、二等奖xx元、三等奖xx元。

  同一内容不重复奖,一般文章酌情处理。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9

  1、凡在今后的工作中,除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外,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上交(上报)材料的、迟交或晚交的,发现一次扣款100元,以此累计。

  2、在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通过个人努力获得奖项的,学校将予以奖励,奖项说明如下:

  3、学校常规性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直接按相关制度规定扣款。

  4、临时性工作安排未按要求完成的',第一次教职工大会点名批评,第二次按规定给与经济处罚100元。

  5、学校重大工作任务或接受上级部门检查时,临时性安排的工作未完成或未按要求完成的,初教职工大会点名批评外,给予经济处罚200元,次扣款的50%用于加班或弥补完成此项工作的人员。

  6、未备课或未按要求完成超周备课的教师,将予以停课,每月只发300元生活费,其余工资用于聘请教师和奖励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

  7、在学期末参加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全市双语抽考中班级成绩第一,将予以任课教师300元奖励,若班级成绩在学校抽考的年级中排名第一,将予以任课教师200元奖励,若所带班级的抽考成绩在全市和本年集中都名列第一,将按最高标准即市级奖励标准300元予以奖励。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10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本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义务教育持续、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增强教师爱岗敬业的积极性为导向,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规律、有利于教师成长、设置科学、考核体系完善的学校及教职工考核评估制度,全面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

  二、成立组织

  成立xx中心校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三、实施对象

  各中小学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退休、退职、退养人员均执行生活补贴。其中,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由县人事、财政部门确定,按月发放;退职人员按照同职级退休人员标准的70%确定;退养民师按照在职教职工绩效工资增加平均额的70%执行。

  四、考核原则

  1、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因各中小学校情差异很大,不便于集中统一管理,把学校分成四个层次:两中学、三小学、五村小、五教学点。同类学校之间通过协商一致的原则尽可能制定基本统一的标准。

  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要切实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在此基础上,照顾到教师之间不宜拉得过大。

  3、激励先进,注重实绩。建立考核体系,完善考核内容,对于师德师风、安全工作、单位的农远管理与应用实行一票否决,特别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工作贡献。

  4、导向驱动,杠杆调节。绩效工资考核分配,要向一线倾斜,向学习反思型教师倾斜,向善管理会创新的班子成员倾斜,特别要向在魅力德育和高效课堂等办学特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班子成员、教研组长、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倾斜。

  5、客观公正,便于操作。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程序规范,公平公正;简便易行,利于操作。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1、中心校奖励基金:每学期按xx元左右设立奖励基金,用于在魅力德育、高效课堂和各种全乡性教育教学活动的奖励。

  2、各中小学校长绩效工资:教学点、村小和五大校校长(含中心校办公室人员)分别按xx乡实际人均水平的1、1、1、2和1、3设立基金,由中心校统一组织对以上人员的专项考核。

  3、切除以上两块后,中心校按各校上岗教师数,并结合教师余缺数和xx乡人均水平等有关情况,分配到各学校作为班主任(含管理人员)、考勤、工作量或超课时、教育教学过程和成果等奖项津贴资金。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

  1、奖励性绩效工资设为班主任(含管理人员)津贴、考勤津贴、工作量(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过程与成果等奖励项目,具体项目和标准在中心校指导下按学校分类协商确定。

  2、班主任津贴根据学校层次和实际运作情况,由同类学校协商确定。

  3、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一个分值,此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额=全校绩效补贴总额÷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4、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上半年(1-6月)和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由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打入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5、各中小学校长、中心校办公室人员的绩效工资,由中心校根据他们的绩效考核结果统筹确定。

  其他管理类人员由各中小学制定统一标准,组织考核实施。

  七、绩效考核办法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事假都要扣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

  2、工作量。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分值。

  各学校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周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学过程。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教育教学业绩。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专任教师兼有其它社会工作的,要根据兼职情况将本项考核分值按照一定比例分解为教学分与兼职分,分项考核计算本项得分。

  5、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绩效考核为0分,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课时、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

  (2)在编不在教育教学现岗位的;

  (3)经组织批准,脱产进行学历学习的;

  (4)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5)有其他严重损坏教育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各中小学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量化考核细则,规范办学行为,树立良好形象。

  八、组织实施

  1、各中小学要根据以上考核指导意见完善具体考评方案(细则),考评方案(细则)必须在经过职代会或教职工全会讨论通过(有半数以上的与会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三分之二的多数人员同意)。考评方案(细则)一旦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全会通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有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3、各中小学要成立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工作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3-9人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组成员可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学校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

  九、纪律要求

  1、实行本办法后,各中小学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补贴,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发放津贴补贴,不得利用学校其他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私自发放津贴补贴。

  2、中心校把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纳入各学校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中心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3、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校长、分管校长和财务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11

  为切实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教学质量管理,健全激励、竞争机制,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同时为选拔优秀教师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核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客观性原则;坚持重实绩、讲实效原则;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

  第二条考核内容:对教师教学业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考核,着重于教学实绩、教学态度和教学水平。

  第三条考核依据:《教师法》、《职业教育法》以及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

  第四条考核方法:分项考核,量化积分、定性评价。

  (一)出勤率(5分)

  内容:是否遵守《寿县一职高出勤管理条例》。

  考核方法:查阅签到记录和请假记录

  得分:出满勤5分;出勤率达80%得3分;出勤率达60%得2分;出勤率50-10%得1分;出勤率在10%以下得0分;履行请假手续的不计入出勤率;没有履行手续的每天扣0.5分。旷课每节扣0.5分;迟到、早退、正课看自习累积三次扣0.5分;

  (二)工作量(5分)

  内容:全校课时量的平均数为教师基本工作量。

  得分:满工作量、半工作量、半工作量以下及无课时计分分别为5、3、2、0;超课时加1分;教研组长加0.5分;班主任加1分,教师兼其它社会工作的加0.5分。总计分不超过5分。

  (三)师德(5分)

  内容:履行岗位职责态度是否认真,执行工作纪律是否严肃,是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是否有无故旷课、旷岗或经常性迟到、早退现象,是否有私自停课、调课现象,是否由违规违纪行为,是否顾全大局,是否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是否违反《六安市中小学教师行为管理暂行规定》,主要时间和精力是否用于工作。

  考核方法:结合平时表现、查阅相关记载。

  得分:

  (1)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2分,较差1-0分。

  (2)政治学习每缺1次扣0.5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扣0.5分;学期内受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的扣2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扣2分;因工作不当引发家长告状至主管部门的扣1分;乱收费、乱订资料扣1分;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文明的发现一次扣0.5分;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扣1分;参加封建迷信、酗酒、赌博、非法组织的扣1分;强调个人原因,拒不履行职责或造成工作阻力的扣0.5分;严重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扣2分。

  (3)见义勇为、有奉献精神,不计名利,不计得失、积极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的每项加0.5分,被评为县级以上师德标兵的加2分。

  (四)教学考评(共55分)

  1、常规工作(30分)

  (1)、教学常规工作质量方面(5分)

  内容:教学计划、教学总结、备课质量是否符合学校规定;教学目的要求、重点、难点、作业布置是否明确;教案是否规范;书写是否工整。是否积极参加组内、校内教研活动;听课的节数是否达标;评课是否讲究实效;是否积极主动地开展校内外实习实训,是否完成校本培训任务;是否积极主动地接受学校安排的外出培训或进修。

  考核方法:查备课笔记、听课记录、教研活动记录、公开课教案、评课记录、教学月查记录及学校教师培训、进修、转岗计划执行情况。

  得分:①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2分,无0分。

  ②各项记录每缺1项扣2分。

  (2)、完成教学任务完成情况(10分)

  内容:完成情况是否良好,教学基本目标是否达成;是否存在早退迟到、私自调课现象,是否存在旷课现象;讲课内容是否正确;课堂结构是否合理;重难点是否突出;教学方法是否体现课改新精神;是否讲究师生互动;是否按规定完成公开课、观摩课、制卷、阅卷、考试分析报告等教学任务;教学是否富于艺术性;学生满意程度如何;课堂教学效果如何。

  考核方法:统计实际完成课时量、结合学生考试成绩及实验实习记录、学生民主测评、抽查教学进度、随堂听课、召开学生座谈会、值班人员的查堂记录;

  得分:很好10分,良好6-5分,一般3-2分,较差1-0分。

  (3)、作业(5分)

  内容:作业量是否符合学校规定要求;是否按时批改;是否按时到班辅导;是否面向全体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是否及时送教务处检查。

  考核方法:查阅学生作业和教务处月查记录。

  得分: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1分,无0分。

  (4)、制卷阅卷(5分)

  内容:是否及时、认真地完成教务处安排的`命题出卷、监考、阅卷任务,监考有无失职现象;阅卷是否及时;分数能否及时上报;评讲是否认真及时,学生学分报表是否及时交送。

  考核方法:查看所出试卷;抽查监考情况及监考记录;抽查所阅试卷;召开学生座谈会;查阅分数记录。

  得分: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1分,较差0分。

  (5)、辅导(5分)

  内容:是否按时辅导、是否不迟到不早退、是否不调课、是否空堂,是否自觉维护课堂秩序。

  考核方法:查查堂记录、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班务记录。

  得分: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1分,较差0分。迟到早退3次扣1分,旷堂1次扣0.5分。

  2.教育教学实绩方面(25分)

  内容:担任文化类课程考试科目的教师其教学实绩的考核主要依据其所教学科的期中、期末考试及上级部门统一组织的成绩的名次差,确定本学期该科成绩进步综合名次,并给予相应考核分。

  考试:担任文化类课程考查科目或技能类课程的老师,其教学实绩依据该科学期考查成绩的合格率、达标率、优秀率及技能证书通过率,实习任务的完成率确定其该科该项综合考核分。

  考核方法:

  (1)查阅各科考试成绩表和学分统计表。

  (2)统计文化课期中、期末或统考的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

  考试:

  (3)考查科、技能科根据其学期成绩合格率、优秀率、实验实习完成率和学生的满意率,最后确定综合名次。

  (4)原则上同年级任课教师进行比较。

  (5)各种比赛、竞赛情况。

  得分:

  (1)(综合名次):第1名5分;第2名4分;第3名3分;第4名2分;第5名1分;

  (2)凡积极参加教学观摩、公开课活动或课件比赛或积极指导学生、辅导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种竞赛或发表论文者,依据公开课级别或辅导竞赛成绩所居名次的奖级、刊载学生和个人论文刊物级别质量论文给以适当加分。加分分值为: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校级1分。

  (3)指导兴趣小组:有计划、有活动记录和教案。坚持经常,并取得有效成果,加2分。

  (4)有如下情况加分:

  ①、规程落实好,创造性开展各种形式的德育活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并取得名次的班级,每次每项给班主任加0.5分。

  ②、学生被评为县级以上三好生、优秀队员、班干或受到上级表彰,给班主任加0.5分。

  ③、学生在社会上表现优秀,给校集体争光,给班主任加0.5分。

  ④、学生遵守行为规范好,学期无任何违法、违纪及伤害事故的班级给班主任加0.5分。

  (5)教研成果(加分不减分,满分5分)

  ①、评为优质课、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星等加分。校、县、市、省各为1、2、3、5分,省级以上加10分。

  ②、被评为优秀教研组组长,加1分。

  ③、承担公开课、实践课、实验课、观摩课等教学任务的教师每次加0.2分。

  ④、有课题报告并取得成果的教师按等级加分。(同本条①项)

  (6)、先进个人表彰(只加分,满分10分)个人因工作突出受到校级以上表彰的按下面标准加分:受到县、市、省、国家表彰的:部门表彰分别加0.5、1、2、3、5分;政府表彰的分别加1、3、5、10分。

  (7)其它加分:招生工作成绩突出,圆满或超额完招生任务的教师,加2分。

  (8)有下列情形扣分:

  ①、学校检查评比、班级量化考核不达标,给班主任扣2分,任课教师扣1分。

  ②、班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班主任,每次扣1分,累积计算。

  ③、辍学率超过5%的班级扣班主任2分,任课教师1分。

  ④、拒不参加学校举办各种活动的班级,每次每项扣班主任0.5分。

  ⑤、不能按学校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和拒不接受工作安排的扣1分;

  ⑥、学生出勤率达不到95%以上的,每周扣班主任0.2分,累积计算;

  (五)学生评教(20分)

  考评项目:教学态度、教学水平、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与辅导、、实习实训等方面的工作质量。考试考核方法:由教务处组织全体学生对学科科任老师进行民主测评。

  得分:将学生评教百分制分数乘以20%,折算成综合考评分。

  (六)教研组(同行)考评(10分)

  考评项目: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与辅导、及教研活动等方面。

  考试:

  考核方法:由教研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教研组平时教研活动记录及成员表现,在组内同行测评的基础上进行考评。

  得分:将教研组考评(同行)百分制分数乘以10%,折算成综合考评分。

  第五条考核等级与结果处理:教师绩效考核每学期按考核分确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加权平均成绩大于或等于90分可评为优秀;介于70-89分之间为良好;介于60-69分之间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为优秀等级者,学校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考核倒数5名者,列入末尾淘汰备选。对连续两学期考核倒数5名者,实行转岗待聘,因不适应职业教育,建议个人申请调离。

  第六条组织领导:教师绩效考核在学校党总支、校长室领导下,由各部门分项负责。相关考核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如违纪违规,要从严处理。

  第七条本考核办法解释权属于校长室。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12

  为了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明确绩效考核(奖励性工资)分配政策,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优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奖励性工资中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学校在岗的教师。

  三、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教师绩效考核包括师德考核、履职考核、出勤考核、千分制考核四部分,共设200分,其中师德占40分,履职占120分,出勤15分,千分制25分。每月考核一次,对本校教育教学突出的教师可设奖励分。

  (一)师德考核

  1、扣分项目:

  (1)不按时上课,迟到或早退,不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的;每次扣5分。

  (2)考试监考迟到;每次扣5分。监考过程未履行职责的玩手机扣15分,站在教室门口及教室门外的,扣20分,出现雷同卷的扣15分。

  (3)不服从或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的;扣10分。

  (4)一月内无故1节;扣40分,两节以上取消当月绩效考核分数,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5)出现教学事故的,扣40分。

  2、加分项目(1)教职工发现并制止学生违纪,发现并上报重大违纪事件,每次奖励5分。

  (2)主动上前制止处理突发恶性的事件,奖励15分。

  (二)履职考核120分:

  1、教育教学过程(75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包括工作态度、责任心等。采取学校和学生评议的方式进行,每月评比教务科评分。

  (1)备课:按学校规定,根据各教师备课的实际情况,通过学校教务科月查评比,将各教师月查结果分四等级分别给20分、16分、12分、0分。

  (2)教学:课堂中发现学生玩手机的5人(含5人)以下,扣2分,6—10人的扣5分,10人以上扣10分;上课时间发现5人(含5人)睡觉,扣2分,6—10人的扣5分,10人以上扣10分。

  (3)批改:根据作业是否适量,批改率95%、80%、70%,作业记载是否详细等指标由教务科检查分三等级给分:20分、16分、12分。

  (4)教研分析:及时(每月至少一次)进行质量分析、试卷分析、学情分析以调整教情给10分。

  (5)有教学计划,能按计划进行教学给5分。

  2、教科研(45分):主要考核教师的教科研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1)每月完成学校规定听课节数的给10分。

  (2)完成规定的校组织的教研会议、听课评课、集体备课、培训学习、公开课、竞赛活动等20分。由教务科评分。教职工参加校组织的教研会议、听课评课、集体备课、培训学习、公开课、竞赛活动缺勤一次扣10分,请假的扣5分,迟到一次扣1分。

  (3)每月至少在学校网站或OA系统上传一篇论文或学习心得或教育教学随笔、教学反思等给10分。

  3、教师专业发展(5分):重点考核教师拓展参加各类培训进修、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

  (1)积极参与校本研究给2分。

  (2)积极向学校博客上传材料的给3分。

  4、考勤(15分)

  5、千分制考核由学生科负责。(25分)

  (三)教育教学贡献加分(1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的同时,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确认或组织的教育教学比赛或其他活动,并取得的成绩。

  (1)教师主讲优质课、公开课获奖;撰写论文或辅导学生获奖;各类业务竞赛获奖等。(5分)

  (2)参与校级师范课开课的。(2分)

  (3)师徒结对帮带年轻教师。(3分)

  四、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聘任聘用、职务晋升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教育教学任务的考核人员,发放按相应等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对没有考核结果的,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五、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绩效考核是企业为了实现生产经营战略目标,通过采用适合企业实际情况的标准和指标,运用科学可衡量的办法,对各级管理者和员工在完成生产经营过程中既定任务的工作绩效和效果进行价值评价的过程。绩效考核实施工作包括考核计划、考核方式和考核结果反馈这几个方面。

  一、考核计划绩效管理走向成功的第一个关键步骤就是:绩效计划。绩效计划是管理者和员工共同对员工应该实现的工作绩效进行探讨并达成共识的过程。绩效计划工作开展的有效和到位与否,对于绩效管理的成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考核计划通常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建立绩效管理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协助总经理开展对公司高层人员工作业绩的考核工作;审查并完善所在企业绩效管理制度的方案;协调各部门之间开展绩效管理活动;接受和解决绩效考核过程中的各种咨询和投诉;检查并督促各部门绩效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2)拟定实施绩效管理的时间计划安排。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拟定出完整的绩效管理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暂定考核周期为一年。在每个季度检查、督促并调整企业各部门以及高层管理人员对于考核指标完成的情况。

  (3)拟定相关制度和规范。为了确保绩效管理工作能够有效执行,拟定出配套的实施制度和具体的规范,并同时定出各部门和全体员工的具体开展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

  (4)开展绩效考核。根据指定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将考核工作落实到各部门单位,开始对不同岗位和个人实施考核。

  (5)沟通反馈改进。根据考核结果,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对公司岗位和个人开展结果评估,将考核结果向个人进行反馈,与之沟通,并给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二、考核方式确定符合企业和员工实际情况的考核者是绩效考核工作得以展开的第一步。通常,考核者应该能够比较持续和全面地考察被考核者的工作状况;同时又能够比较客观真实正确地评价考核者的情况。在绩效考核实施过程中,可以作为考核者的有:上级、同事(同级部门)、下级、员工自己、客户五种:

  1、员工自身评价。员工自身评价是指被考核者对自己在绩效考核周期间内的对照考核指标完成的工作情况。自我评价要求被考核者能够比较客观、实事求是地总结和评价自己在绩效考核周期内的业绩、态度和能力。

  2、上级考核。主要指被考核人的直接上级对其进行考核。考核时应注意:考核者应当本着对公司、对工作负责的态度,根据被考核者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实事求是、比较客观的考核,从而便于发展和提高员工的工作绩效和工作能力,没有主观偏见,不以个人喜好作为评价标准。

  3、下级考核。即下级员工对上级管理者的'考核。在进行考核工作时,考核者应本着对企业和工作负责的想法,遵照客观事实,科学严谨地开展考核;另外,考核被考核者的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的时候应当采用无记名评价的方式。

  4、员工互评。也称为同级考核。该考核方式适用于所有管理岗位的人员。考核者应本着对工作、所在单位、团队伙伴负责的态度,在客观事实基础上,科学开展考核;同时应当衡量和评价被考核者的工作表现、工作态度以及能力,而不是把被考核者的性格脾气作为评价的依据;评价应尽量做到规范、公正公开,避免个人亲疏好恶或者公报私仇的现象。

  5、客户评价。有一些企业也把客户评价作为考核的一部分。有些特殊的岗位,只有客户是能够直接观察并衡量员工绩效工作情况的人,所以这种情况下,顾客是对此类员工进行绩效评价的最好对象。

  三、考核结果的沟通反馈绩效评价结束后,为了让员工能够了解自身工作情况,管理者应当把绩效结果的具体情况、员工目标完成的情况、没有完成的原因以及今后改进的计划向员工进行反馈。通过员工和管理者的绩效结果的持续反馈和沟通,员工的绩效能力不断得到提高,企业的整体绩效水平也会不断提高。

  1、结果的沟通。管理者完成对员工的绩效情况考核评价工作后,应该和员工进行本次绩效考核所得结果的沟通和分析。

  通过员工和管理者之间对绩效考核情况的持续沟通,员工的绩效能力得到不断的提高,整个企业的绩效水平也会不断得到提升。绩效管理的目的是否可以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一环节的绩效结果的反馈和沟通。通过对绩效考核结果的沟通反馈,管理者和员工共同分析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施期间存在的问题以及这些问题如何来解决;同时通过绩效结果的沟通反馈,员工可以非常清楚地知悉管理者对自身工作情况的看法;另外通过绩效结果的沟通反馈,管理者和被考核者在协商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共同来确定下一个阶段绩效的目标和改进措施。

  2、结果的运用。为了能够通过绩效管理工作激发鼓励员工提高自身的业绩和能力,管理者应当合理地运用绩效考核的结果。通常,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考核结果加以运用。

  (1)结果直接与薪酬挂钩。考核目的是为了产生更多的绩效,于是要求和薪酬挂钩,如果绩效考核结果不和薪酬挂钩,绩效考核往往成为形式,所以绩效考核结果是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之一。通过绩效考核得分与绩效工资系数的转换,反应考核结果与报酬的对应关系。

  (2)职位的轮换。管理者可以根据考核结果的积累,来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同时也可以更清楚地发现员工对其现有职位的适应性。如果考核能级比较好的员工,在目前的岗位上无法发挥其全部的才能;也或者考核能级比较低的员工,没办法适应现有的职位。对这两种情况可以参加考核结果并结合个人选择,将其调换至适宜的岗位,真正做到人适其事、人尽其才。

  (3)员工职位升迁或调配的依据。企业可以根据员工在某一阶段持续的绩效考核的情况来选拔员工和职务升迁。

  (4)个人职业生涯的规划。通过管理者和员工之间对绩效考核结果的反馈和沟通,共同分析员工绩效考核完成的情况、在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优缺点以及员工未来改进工作的计划和目标等。通过这样持续的沟通,员工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绩效,从而帮助员工达成个人职业目标,同时也能够帮助员工进行个人的职业生涯发展和规划。

  一、指导思想根据绩效工资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维护教职工利益,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励机制,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津贴补贴的杠杆作用,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拉开分配差距,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教育教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对象我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

  三、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原则,津补贴发放以工作绩效考评结果(教师量化积分)作为主要分配依据,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奖励性绩效。

  2、根据岗位职责科学分配,实行相应职称就近分配。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教师大会或教代会通过后实施。学校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等,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分德、能、勤、绩四部分,总分为100分(不包括加减分)考核后及时公示,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实行全乡统筹,兼顾各校实际的原则,统筹部分适当向薄弱学校倾斜。各村小参照本方案就近考核教师。

  四、考评程序

  1、每月结束,由校行政组织教导处、教研组相关人员组成考评小组,按考评细则,对照过程进行检查评估,综合考评,实行量化积分,然后将考评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累计分配一学期绩效工资。

  2、中心小学组织考评小组对辖区内的村级完小、教学点,依照考评办法进行抽查复评,对各校教职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定,进行津贴发放。

  3、中心完小副校长和各村小校长由中心完小校长考核,中心完小教师由教学副校长按照方案组织考核,各村小教师由各村小校长以学区为单位,参照本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校考核细则量化考核本校教师,然后把考核结果报中心小学审查。

  五、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1、绩效工资总额的70%分别按对应档次按月打入工资帐户。

  2、绩效工资总额的30%,由学校统筹整体安排,不属于任何个人,学校按教师绩效考核结果依照相应职称职责对应量化分配。凡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受到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或是受到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不参与考评,不享受所有绩效工资,70%部分列入学校30%部分总额一同考核。

  3、绩效工资的30%一学期发放一次(即每年的1一6月在六月底结算,712月12月底结算)。其中假期的一月份、七月份考核的成绩列入上年12月份和当年的6月份计算套发,元月份、7月份扣除全乡统筹部分外按本人的绩效津贴全部发放,二月份、八月份按本人上拨绩效津贴足额发放。

  4、凡是教育局认可的借调人员,减除教育局和乡统筹部分后全额发放;

  5、由县以上医院鉴定无法正常上班的精神病人,癌症病人及其他特殊病人,减出统筹部分外全额发放,在职人员在法定休假期内、公伤治疗期间,绩效工资全额发放,一学期病事假累计在一个月以内的基础绩效工资照发,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从超假之日起,扣一月基础绩效的10,累计超过两个月的(含两个月),扣两个月基础绩效的15,累计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五个月以下(含五个月)扣25;六个月及以上的,基础性绩效每月只发50。连续请病假一月及以上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均纳入所在学校统筹,按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6、班主任津贴按每生每月一元发放,不足20人的按每月20元发放,班主任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计算,依据班主任考核细则实行每月量化,期末累计结算。

  7、教研组长每月发30元岗位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结算,取消每月行政管理人员岗位津贴;

  8、正在立案审查或停职的人员,停发审查停职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按第2款执行。

  六、分配方式

  1、从全体教师奖励绩效总额中提留用作期末教学质量奖惩,每月从总津贴中扣除应该支付的班主任津贴,教研组长津贴,代课金等相关津贴外,以上合称公共金。期末结算时按相应职级依照一定的方式分摊公共金,根据量化积分累计计算兑现教师每月绩效工资。

  2、根据我校实际,本年度教师工作量均按有关文件执行,没有超工作量。

  3、本方案中没有涉及的内容在具体量化过程时由考核小组参照有关条款和文件会议决定。为推进我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顺利实施,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1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指导思想,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为目标,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全面建立我校教师工作考核奖励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实施原则

  1.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以德为先、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以师德考核合格为前提、以工作实绩考核为依据,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绩贡献。

  2、实行教师基本岗位工作与班主任岗位工作分开考核和奖励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制定公开,考核过程公开,分配结果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透明。

  4.坚持“绩效考核三结合”原则。考勤、考量、考绩与考德(师德师风)相结合;平时过程考核与学期结果考核相结合;年度目标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根据专任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

  三、实施步骤

  1、学校成立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行政班子成员和教师代表组成;

  2、研究制定教师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并由教师大会80%以上教师通过方予以实施;

  3、每学期结束时由考评小组依据教师提供的'真实资料和本期工作表现,进行客观公正公平的考核打分。

  4、考核结果核实无误并公示后,经考评小组签字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结果作为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本办法于20xx年12月26日学校教师绩效考评小组全体成员通过,于20xx年12月27日教师大会通过。本办法具体解释由考评小组负责。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义务教育校园教师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的范围及对象是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弄资制度的义务教育校园正式教师。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考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贴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力量。

  第四条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绩效考核的资料,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潜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第三章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

  第五条教师绩效考核的资料主要是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校园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1)对教师“德”的考核资料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师德表现等方面。重点考核教师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和校园规章制度的状况。

  (2)对教师“能”的考核资料包括教育潜力、教学潜力、教育科研潜力、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教育潜力主要考核教师组织管理学生、学生思想工作和结合所教学科资料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潜力;教学潜力主要考核教师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设计和组织课堂教学、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方面的潜力;教育科研潜力主要考核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撰写教育科研论文、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经验等方面的潜力;教师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素养等方面的潜力。

  (3)对教师“勤”的考核资料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学常规、出勤和校园兼职等方面的状况。教育教学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任课和担任班主任工作的状况;教学常规主要考核教师“教学六认真”状况;出勤主要考核教师遵守校园作息制度的状况;校园兼职主要考核教师担任中层以上干部以及校园其它工作履行职责的状况。

  (4)对教师“绩”的考核资料包括教育效果、教学效果、教研业绩和专业发展等方面的资料。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师所教班级的班风学风,学生学习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状况;教学效果主要考核教师完成教学任务,所教学生的学科素质、创新潜力发展,学科班级合格率、巩固率,以及帮忙学困生等方面的状况;教研业绩主要考核教师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竞赛、论文撰写等方面的状况;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专业水平提高、学历提升等继续教育方面的状况。

  第六条班主任是义务教育校园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务应作为教师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强化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关爱、班级管理、组织班群众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安全教育、家校联系等方面的状况。

  第七条对义务教育校园校长的绩效考核资料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德”主要考核校长的思想政治素质、人格素养、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状况。“能”主要考核校长的办学理念和教育思想,以及科学决策、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沟通协调和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潜力。“勤”主要考核校长的工作作风和履行职责等方面的状况。“绩”主要考核校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改善办学条件、引领校园师生发展等方面的实绩。“廉”主要考核校长校务公开、经费使用、人事管理等方面廉洁自律的状况。

  第八条教师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各义务教育校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试行办法,结合校园实际自行制定。义务教育校园校长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细则由校园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本试行办法,结合区域实际自行制定。制定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要统筹思考德、能、勤、绩等几个方面的权重,突出考核的重点。第四章绩效考核的方法与程序

  第九条教师绩效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教师自评与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考核组评议相结合。

  第十条教师平时考核由义务教育校园职能科室依据校园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定期考核分为学年度或自然年度考核,由校园绩效考核小组依据校园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其绩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第十二条教师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序:

  (1)教师填写《绩效考核评价表》,进行个人总结和述职;

  (2)组织民主测评或民主评议;

  (3)校园绩效考核小组对教师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状况,参考民主测评和平时考核的结果提出考核等次推荐意见;

  (4)校园绩效考核委员会群众研究确定教师考核等次;

  (5)在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受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教师的复核;

  (6)校园将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报校园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绩效考核争议的处理。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需要书面向觉校绩效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校园绩效考核委员会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再次确认;如果教师对校园绩效考核委员会复核和再次确认的'考核结果仍有异议,能够向校园主管部门提出再次复核的书面申请,校园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最后确认。

  第十四条义务教育校园校长的绩效考核由校园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第五章绩效考核的组织管理

  第十五条义务教育校园设立绩效考核委员会和考核小组。绩效考核委员会由党支部、校园行政、工会、教师等方面的代表组成,绩效考核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考核小组组长和成员由绩效考核委员会确定。

  第十六条绩效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是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领导和组织本校绩效考核工作,确定教师绩效考核等次,对有异议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和确认。考核小组在绩效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对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状况提出绩效考核的等次推荐意见。

  第十七条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要广泛征求教师的意见和推荐,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透过后报校园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绩效考核委员会和绩效考核小组,务必按照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进行考核。对绩效考核过程中拘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的,务必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建立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审核备案制度。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校园务必将绩效考核工作总结、《绩效考核统计表》等材料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指导。

  第二十一条义务教育校园要建立健全教师绩效考核档案,并落实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第六章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第二十二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校园在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时,应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坚持向骨干教师和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倾斜,合理拉开分配差距。对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发放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二十四条绩效考核结果也要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教师专业技术年度考核能够与教师绩效考核合并进行。

  第二十六条义务教育校园其它正式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参照本试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试行办法由四川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试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15

  为切实做好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县教育局工作意见结合我镇小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义务教育校园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为核心,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用心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进全镇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科学、规范、简约”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我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公办校园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资料

  (一)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校园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状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二)其他职工绩效考核主要资料是: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如考核履行校园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服务教学、服务师生等方面实绩。

  五、考核办法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考核依据

  1、县教育局关于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校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有关问题的说明

  2、相关法规、文件

  3、《xx镇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操作细则》

  (三)考核等次

  教职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以百分制计,得分在75分以上为合格以上等次;得分在60-74为基本合格;得分在59以下为不合格,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1.不服从校园管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行政机关和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2.连续旷工超过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5日的;

  3.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违规搞有偿家教或向学生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5.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职责事故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间的;

  8.违反教师道德规范,在校内外造成必须影响的';

  9.触犯国家法律的。

  对当年因病(因公除外)、因事请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不予考核。

  (四)严格考核程序。校园考核程序一般按照:被考核人进行自评(述职)、校园组织民主评议、校园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校园考核小组群众研究确定被考核对象考核等次、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并将结果报中心校审核等程序进行,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绩效考核要结合校园实际,班主任按月,其他人员按学期、年度等形式考核,且必须要注重对每位教职工每周、每月、每季度过程性考核结果的积累。

  校园对教师、教干、班主任、教辅、工勤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其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同时作为岗位聘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培养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能够透过正常渠道向所在校园、中心校和县教育局申诉。

  六、发放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按照教育局规定执行。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1.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设立的项目:班主任津贴、职业道德10%、工作量津贴30%、教学质量奖30%、考勤奖10%、教科研奖10%、其他活动奖等项目10%。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校园规定的教育教学及其他任务的,由校园根据对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结果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是指支付班主任费之后部分的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

  3.教师标准工作量参照1999年《江苏省中等师范校园、全日制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小学教师16-20节进行计算。

  4.校长、副校长、中层机构人员、村校校长每周兼课时数分别不少于同学科教师标准课时的1/4、1/3、1/2,超课时或课时不足的和教职工一样增减津贴。

  5.教辅、工勤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原则上不超过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80%,由校园考核后按年度发放(具体考核办法由各校制定)。

  6.工作调动但工资关系未随之转出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拨入调入单位发放。

  7.交流任教人员(含新毕业生)由受援校园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由受援校园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8.督导组长、督导组副组长、协理员,教育部门审批和人事部门备案的提前退岗人员按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发放。

  9.经县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借用在本县非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或教育系统以外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原校园同类型人员平均水平,由原校园发放。

  10.教职工因病持有县级医院以上诊断证明确需请长病假的,在病假期间,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纳入病假工资计发基数,生活补贴和农村校园教师补贴按原标准执行。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

  11.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后从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已执行此款的,前述受处分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折扣不再重复执行),停发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原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人员发所在校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一半,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和不予考核的人员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

  12.对于病伤残教职工,校园应通知其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病伤残鉴定,贴合办理病退条件的,应及时办理病退手续。

  13.无故连续旷工15天及以上的,校园应书面通知其返校,执意不返校的,校园应予以辞退,并通知其办理辞退手续。

  14.经组织安排,在当地乡镇中小学之间相互借用,未脱离教育教学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现工作单位发放。

  15.女性教职工在产假期间原则上享受所在校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

  16.对内部转岗、培训待岗及经县教育、人事部门同意分流离岗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按照《xx县人民政府印发xx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洪政发[20xx]46号)文件相关精神执行。

  17、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最低享受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

  18、成教、幼儿园教职工优秀等次享受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合格等次享受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80%。

  七、组织领导

  (一)义务教育校园工作人员实施绩效工资后,校园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

  (二)各校园在实施绩效工资时,要按照维护稳定、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的要求,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做到公平公开,规范操作,确保教师队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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