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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奖励方案

时间:2023-01-05 09:59:12 绩效考核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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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奖励方案(1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绩效考核奖励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绩效考核奖励方案(15篇)

绩效考核奖励方案1

  为了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根据《滨海县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和《滨海县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特制定该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

  二、制定原则

  1、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2、按劳分配,多劳多得。

  3、公平公正,优绩优酬。

  三、奖项设计(分类别设计奖项)

  (一)考核对象:全体正式在编教职工。

  (二)教学人员考核内容:

  1.班主任考核奖

  (1)考核标准:人均每月300元。

  (2)考核对象:全体班主任。

  (3)考核内容:学校制定具体考核细则,由政教处、教务处、年级组具体考核实施。

  以下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为剔除班主任津贴后的数额。

  2.考勤奖(占总量的20%)

  对照《滨海县达明中学教职工考勤条例》进行考核。

  3.师德考核奖(占总量的30%)

  本项目考核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主要考核教师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等方面的情况。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不得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索取或变相索取学生家长钱物,不得向学生推销学习用书、教辅资料和学习用品,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不得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损害学生利益,不得损害学校利益。对存在严重师德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表现差,或因个人原因造成教学事故的,实行集体会办,酌情处理。

  4.工作量奖(占总量40%)

  (1)教学、教辅、行政辅助岗位人员工作量绩效奖。

  根据《教学人员工作量测算细则》测算出学校学期总课时数。

  每节课的价格=工作量考核的总金额÷全校两学期(剔除超课时)总课时数

  注:①按课表计算每个教学人员周课时数,行政、教辅、行政辅助岗位人员的工作量折算成课时数。

  ②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等活动,值周人员每周补2课时,非值周人员每周补1课时。

  ③设置职务系数和岗位系数。

  ④设置职称系数和学科系数。

  (《滨海县达明中学20xx年度教辅、行政辅助岗位人员工作量测算细则》另定)

  ⑤设超课时奖:按额定工作量为12课时/周计,超过额定工作量的每课时补助10元,此项由学校承担,单独公示和发放。

  (2)后勤、工勤人员工作量及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以各人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对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0%进行工作量及工作绩效考核。以人均400元作为工作绩效考核奖,由后勤部门进行考核,按一、二、三等奖(各占三分之一)发放,其余部分作为工作量考核发放。此项考核由总务处负责实施。

  5.工作实绩奖(占总量10%,多出部分由学校承担)

  (1)考核对象:教学人员。

  (2)考核内容:各年级根据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进行过程考核,考核条例由各年级组和教务处制定(本项考核在每次考试后即时发放)。其他不参加过程考核的老师(高考队教师除外)以人均400元作为实绩考核奖,其中一等奖30%、二等奖40%、三等奖30%,此项考核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3)另设《高考实绩考核奖》、《高三市调研考试考核奖》、《高二学测实绩考核奖》、《教科研考核奖》(含论文发表、获奖,教学竞赛获奖,课题研究,骨干教师津贴等)。此四项考核根据学校制订的考核细则实施,所有奖金由学校承担。

  四、几点说明

  1.教职工病假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教育教学任务的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按比例减发。其中按规定程序履行批假手续的病休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生活补贴按标准发放。岗位津贴按照县局病假工资计发的办法执行,即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工龄满十年的,全额发放,不满十年的,从第三个月起按90%计发;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龄不满十年的,按70%计发,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80%计发,工龄满二十年的,按90%计发。教职工病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予考核发放。教职工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病假期间的全部绩效工资。

  2.中层以上干部到龄后经批准保级离岗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可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额(剔除班主任津贴)发放。

  3.因重病未上班人员不参加绩效考核,学校予以适当的困难补助。

  4.经县教育局批准的县内教育系统借用人员,由借用学校负责绩效考核,绩效工资一般由原学校根据借用单位提供的绩效考核结果,参照本学校绩效考核办法发放。对非教育系统借用的人员,绩效工资按县有关要求执行。

  5.与学校签订协议并经教育局审核备案的脱产进修人员,在脱产进修期间不参加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停发。

  6.对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仍坚持在班、服从学校分工的教学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为:适当照顾其工作量,按每增加一岁递加额定工作量的10%计入工作量考核;对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非教学人员适当照顾其工作量,按每增一岁递加额定工作量20%计入工作量考核;对于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2周岁的教职工,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可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额(剔除班主任津贴)发放。

  7.对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当年绩效工资计发至退休到龄之月。

  8.当年刚分配老师:仅参与一年度中的秋学期绩效考核量考核。

  9.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自考核结果审核备案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再发放。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定考核等次(见习期除外)的,自考核结果审核备案次月起停发3个月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数额不超过教职工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

  10.对落聘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停发其全部绩效工资。

  11.因师德问题被一票否决的或违纪违法被查处的人员,按师德师风建设一票否决的规定执行。

  12.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育局统一考核发放。

  五、本考核办法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绩效考核奖励方案2

  一、基本原则

  根据靖政综【xx】216号文件、靖教【xx】6号、靖教【xx】58号、59号等文件精神,为落实好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确保学校安定稳定,坚持以教职工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特别是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倾斜,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据此制定本方案。

  二、发放的对象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

  三、发放的具体办法

  (一)为切实落实绩效考核中“以德为先”的要求,明确师德表现在绩效考核中的“一票否决”作用,有下列行为者,取消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1、因违纪违法被执法机关处理。

  2、因师德师风问题被上级有关部门处分。

  3、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者。

  4、无特殊理由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如不服从学校安排当班主任、不承担学校或年段安排的相关工作、不服从年段安排的早读、晚自修值班等)。

  5、实行年段长责任制后,因未被年段聘用导致没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且学校又无法安排工作岗位的。

  (二)因自己工作失误导致酿成事故,视情节轻重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发放标准。

  (三)因工作成效差,被县级或县级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者,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给以扣除10%以上奖励性绩效工资直至取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按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学校应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不低于60%的部分作为考勤履职津贴,按单位在编在岗人数平均,计算出统一的学年考勤履职津贴标准,教职工在完成单位安排的基本工作量,可全额领取考勤履职津贴。教职工缺勤扣除的考勤履职津贴,充到全校剩余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教职工考勤情况按照《南靖县山城中学教职员工考勤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教职工必须完成学校安排的基本工作量,是否完成基本工作量作为发放考勤履职津贴的依据之一;超出基本工作量,超额完成的工作量,作为发放超课时津贴、加班补贴的依据。

  (五)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初中专任教师基本工作量为平均每周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课时。

  (六)教职工每周固定岗位工作量补贴标准:

  (1)校级领导:8课时

  (2)教育局任命的学校中层领导(含校长助理、三处正副主任、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保卫科长等):6课时

  (3)年段长、生管组长:6课时

  (4)保卫科人员:5课时

  (5)团委副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校长办公室管理员:4课时;团委委员:1课时

  (6)教研组长、信息报道员:3课时

  (7)理、化、生实验室管理员:3课时

  (8)多媒体教室、农村远程教育课室、计算机教室、音、体、美、劳室管理员:2课时

  (9)电子学籍管理员:2课时

  (10)学校兼职电工以满工作量(12课时)计算

  (11)花草管理员:8课时

  (12)班主任:2课时

  (13)图书室管理员:6课时

  (14)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负责学校安全的校长助理不用上课,每周以满工作量计算

  (15)临时性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临时增加的工作量,按实际情况化为课时

  (16)参加各种公派学习培训,学习培训期间的工作量按实际安排授课数计算,周固定岗位工作量补贴不变,

  (17)寒暑假、节假日因学校工作需要加班,其具体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统计并上报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以上各项工作量兼任可以累积计算。

  (七)各项教育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1)上课每节以1课时计算,

  (2)早读每节以0.6课时、晚自修值班每节以0.8课时计算,

  (3)听课扣除每周必听一节外,剩余每节以0.5课时计算(教研组、备课组组织的集体听课、评课每节以1课时计算),每周未达到一节,扣20元,

  (4)门卫值班每人每班次(5小时)以3课时计算,

  (5)年段长、年段分管领导在年段晚自修值班每次以2课时计算,

  (6)每周星期五放学校外值班每人每班次以0.5课时计算,

  (7)卫生值日师每班次以1课时计算,

  (8)初三年毕业班教师坐班每节以0.4课时计算,年段长、分管领导每周以5课时计算,

  (9)年段学生周练习、月练习每次值班年段长或分管领导以4课时计算,监考老师监考语、数、英三科每次以2课时计算,其余科目每次以1课时计算,

  (10)协助生管值日师(指不领生管补贴)每班次以1课时计算,

  (11)各项兴趣小组上课每节以1课时计算,

  (12)后勤人员除出公差外,每周到校上班5天,以满工作量12课时计算,

  (13)值班教师不在岗的,取消该次工作量,并反扣一次该工作量补贴,

  (14)学校或各部门布置的在规定时间内必须缴交的各项材料没有按时缴交的,每次扣20元。

  (八)班主任津贴为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必设项目,发放标准按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为每人每月70元。

  (九)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发放教职工考勤履职津贴及班主任津贴等固定津贴后的剩余部分主要用于发放超课时(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名优教师奖励、优质服务奖励等,具体内容包括:

  (1)节假日、寒暑假辅导每节15元,晚自修每晚(3节)12元、早读每次3元,年段长、分管领导实际工作量少于年段平均数的,以年段平均数计算,

  (2)生管教师值班每班次12元,过夜值班每次12元,

  (3)行政值日每天30元,

  (4)护校值班(包括节假日、防汛值班等)每天20元,

  (5)由学校组织的家访每天每人60元,

  (6)教师参加各种教育教学比试获奖:获县级三等奖以上每人每次奖励100元,市级三等奖以上每人每次奖励200元,省级三等奖以上每人每次奖励300元,国家级每人每次奖励500元,

  (7)指导学生参加各种竞赛获奖:获县级三等奖以上每次奖励指导老师100元,市级三等奖以上每次奖励指导老师200元,省级三等奖以上每次奖励指导老师300元,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每次奖励指导老师500元(以上奖项不以学生人数多少累积,同一项目以最高级别奖项为主),

  (8)初三年毕业班(含初二年地理、生物中考)中考成绩达到学校制定的目标,最高奖金封顶为4万元,

  (9)校级领导每人每学期补贴350元,教育局任命的学校中层领导(含校长助理、三处正副主任、工会正副主席、团委书记、保卫科长)及年段长每人每学期补贴300元,

  (10)超课时(工作量)补贴及节假日因学校工作需要加班,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给予一定工作量补贴。根据学校财力,超课时(工作量)补贴每课时不少于5元,

  (11)每学期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推荐评选若干个教学常规工作优秀教师,上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给以一定的奖励。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算、审批、发放程序

  1、学校成立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苏立忠

  副组长:张明强

  成员:吴琳炜、黄庆文、黄春华、张文龙、阮三木、陈火木、吴文鹏、陈卫平

  2、实施考核的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各部门负责人要根据要求及时把有关数据上报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考核量化分数统计完成后,将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自觉接受教职工的监督,教职工要及时核实,发现有误要及时反馈。学校将指定专门人员和部门对绩效工资进行核算、审批、发放。若发现上报的各种数据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学校将追究有关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以严肃处理。

  3、发放的时间:每年分两次发放,1—6月,7—12月;或以学期为单位进行发放。

  五、本方案执行时间:

  xx年1月1日起。

  六、本方案由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xx

绩效考核奖励方案3

  为加强机关管理,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形成个个争上游,人人比贡献的工作竞争局面;克服考核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和人为因素,客观公正评价每个干部职工的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局机关在职在岗干部职工(包括借用到局机关工作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干部职工)。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学习、出勤、现实表现、工作业绩、股室工作、群众测评、领导评价七个方面。

  三、考核程序

  1、动员准备:召开年度考核动员大会,上交个人考核资料,汇总平时检查结果。

  2、个人总结和述职:总结全年工作,填写年度考核表,分组进行个人述职。

  3、考核组考核:考核组根据干部职工提供的材料和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提供的记载进行考核,确定每个干部职工在学习、出勤、现实表现、工作业绩、股室工作的得分。

  4、量化测评:按照年度工作考核评价表,由领导和群众进行测评。考核组按权重计算出每个干部职工的测评实得分。

  5、综合评价:在个人述职、考核组考核、量化测评的基础上,由考核组按得分高低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6、确立等次: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组提出的等次意见进行研究,集体确定考核等次。

  7、反馈。

  8、上报(个人让优、找优不予认可和上报)。

  四、考核评分细则

  1、政治业务学习(10分)

  ①有政治业务学习读本、学习笔记、调研报告和合理化建议记4分,缺一项扣1分。

  ②政治、业务学习笔记(含心得体会)达10000字以上。达到记6分,每少100字扣0.5分。

  2、出勤(10分)

  ①按时参加集体学习和有关会议(包括参加州、县有关会议,4分)。无故缺会1次扣1分,迟到早退1次扣0.5分。

  ②坚持出满勤,有事必先请假。旷工1天扣3分,事假1天扣0.5分,本人和直系亲属因病住院、子女升学请假1天扣0.1分。出满勤记6分。

  3、现实表现(10分)

  ①团结同志,不扯皮吵架(5分)。吵架1次扣2分。

  ②廉洁自律,遵守党纪国法(5分)。受党纪、政纪处分的该项记0分。

  4、工作业绩(20分)

  ①工作服从安排(5分)。不服从工作安排的`1次扣2分。

  ②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5分)。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1分。

  ③全年工作无重大失误(5分)。出现1次工作重大失误扣5分。

  ④做好便民服务工作(5分)。接到群众不满意意见1次扣1分。

  5、股室工作(20分)

  机关股室年度考核按股室实得分从高到低分为三类,一类股室干部记20分,二类股室干部记19分,三类股室干部记18分。

  6、群众测评(10分)

  测评项目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设置,测评时优秀档次的个数不得超过被测评对象总数的30%。被考核者测评得分=[“优秀”个数×1+“称职”个数×0.9+“基本称职”个数×0.8+“不称职”个数×0]×100÷参评人数。

  7、领导测评(20分)

  测评项目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设置,测评时优秀档次的个数不得超过被测评对象总数的30%。被考核者测评得分=[“优秀”个数×1+“称职”个数×0.9+“基本称职”个数×0.8+“不称职”个数×0]×100÷参评人数。

  五、考核办法

  考核实行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情况由考核组进行检查考核;出勤和参加会议情况以办公室平时记载为准;现实表现由分管机关的副局长和纪检组长进行考核;工作业绩由考核组征求主管领导和股室长意见后评定;股室工作以机关股室年度考评方案为依据进行考核。

  六、奖励与惩罚

  1、考核结果进入个人档案,并作为干部选拨任用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2、年度考核评优时,根据被考核者的得分情况,确定评优对象。年度考核获优人员,除上报上级部门给予嘉奖外,并按规定给予物质奖励。

  3、对综合考核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下且排名在末位的实行待岗学习,在年度考核中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

绩效考核奖励方案4

  依据《西乌珠穆沁旗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规定,教研室根据《西乌珠穆沁旗教育科技局教研室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对教研员全面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期发放。

  二、师德师风考核根据《西乌旗教育科技局教研室教研员考核细则》的结果发放。师德师风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经考评达到该项权重的85%(含)以上发放该项金额的全额部分;考评在该项权重的60%(含)—85%内的发放该项金额80%;考评在该项权重的60%以下的扣除该项金额的全部。

  三、教研教改工作,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44%。完成规定教研任务的发放该项全额奖励性绩效工资。超工作量的给付超工作量费,不够工作量的扣工作量费。非教研员按完成教研室分配的工作为准,教研室根据后勤人员考核细则对其进行考核。经考评达到该项权重的85%(含)以上发放该项金额的全额部分;考评在该项权重的60%(含)—85%内的发放该项金额80%;考评在该项权重的60%以下的扣除该项金额的全部。

  四、教研教改成果(教研业绩)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6%。主要考核教研员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按照《西乌旗教育科技局教研室教研员考核细则》进行评定。经考评达到该项权重的85%(含)以上发放该项金额的全额部分;考评在该项权重的60%(含)—85%内的发放该项金额80%;考评在该项权重的60%以下的扣除该项金额的全部。

  五、考勤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10%,考勤奖励主要考核教研员出勤情况。因此项工作牵扯面较广,计发时要充分考虑其他主要工作的完成情况。

  (1)事假:一个月内,累计7天以内(含7天),扣当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7天以上,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一个月内连续请假超过10天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一个学期内累计超过1个月的,停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2)病假:一个月内,累计3天以上,扣当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超过7天,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一个学期内累计超过2个月,停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身患严重疾病住院治疗,并经教科局批准办理病假手续,一个学期内连续超过2个月或累计超过3个月的,停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3)旷工:旷工1次,扣当日的全部工资,同时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一个月内,累计7次(或连续3天)以上,扣当月的全额工资;一个月内,连续7天(或累计15天)以上除扣当月的全额工资,同时扣本学期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4)其他:凡教研室派出的脱产进修人员进修期间按完成满负荷工作计发工资。婚假,产假,计生假和丧假工资在规定的天数内按完成满负荷工作计发工资。病,事假7天以下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批,7天以上由教科局审核批准。考核依据为教研室考勤记载,按月计发。

  六、其他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4%。用于教研员加班补助及教研成果奖励。

  七、教研室根据此方案做出工资表后予以公示并报请教科局审批后执行,教研员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教研室考核领导小组提出,考核小组给予解释,如还有意见可向教科局申诉,坚决杜绝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

绩效考核奖励方案5

  根据《福州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榕人薪【20xx】8号),以及《福州市鼓楼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鼓人综【20xx】88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在区人事局、区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符合街道特点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动街道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日常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责任重大岗位、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过程实行阳光操作,考核结果由街道党政办定期张榜公布,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统筹兼顾街道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力求科学合理,并根据街道及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额度及构成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对象:

  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名单附后)。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额度:

  街道现有事业编制在岗、在编工作人员16名,20xx年基础性绩效工资总计17690×12=21228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总计11793×12=141516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基金册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情况考核后予以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和年终业绩奖励补贴三个部分构成。其中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每月造册发放,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待年终考核后统筹发放。

  (一)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总额: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5%,20xx年总额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岗位(责任)补贴的计算:街道现有股级干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岗位(责任)补贴65元,全年总计65×9×12=7020元。

  此项余额部分(7075.8-7020=55.8元)作为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二)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办法

  1、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85%,20xx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为141516*85%=12028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构成:包括出勤情况、正常工作量、超时工作量(加班),考核按《东街街道干部管理办法》实施。

  3、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计算:对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纪律处分的人,每月发放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5%;对受街道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50元;对受区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办法

  1、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0%,20xx年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为141516*10%=14151.6元。

  2、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计算:街道工作人员年终业绩奖励发放按事业单位干部年终考核结果为依据,对年终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全额发放年终绩效奖励补贴;对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不发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3、对婚、丧、产假期间的工作人员绩效工资予以全额发放。

  五、其他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街道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绩效考核奖励方案6

  根据卫办3号文件《区卫生系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试行)》的精神,为做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充分调动本中心工作人员积极性,经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并经全体职工审议通过。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建立符合本单位分配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二、分配原则

  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在实施中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分配对象

  1、分配对象:为在编在岗的正式职工(现为3人)。

  2、不参加分配对象:为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

  3、当月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每月旷工累计超过三天的;病事假当月累计达到或超过十五天的。法定假期(含产、婚、丧、带薪假),不计入事假天数。

  四、分配额度及构成

  本单位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额度为3人2240元(另:3人每月基础性绩效工资3360元进入基金册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职务(岗位)补贴、工作量(任务)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

  五、分配及发放办法

  (一)职务(岗位)补贴分配办法

  职务(岗位)补贴的总额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5%,每月3人为336元,按月发放。

  1、正股级岗位补贴140元;

  2、副股级岗位补贴120元;

  3、科员岗位补贴100元;

  4、以上职务兼职的取高岗位的补贴+低岗位补贴的一半。

  以上合计:300元余额36元

  (二)工作量(任务)补贴分配办法

  工作量(任务)补贴的总额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75%,每月3人为1680元,按出勤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加班情况等,按月发放。

  1、出满勤每人按200元发放,对“法定假期“和因公外出的不计缺勤。因病事假当月累计十五天以下,请假一天扣发30元,迟到三次扣发20元,旷工一天扣发当月满勤补贴。

  2、完成工作好,每人按300元发放,工作中出现差错或失误一次扣发50元,效能告诫一次扣发200元。

  3、加班1天每人按50元发放。

  (三)业绩奖励分配办法

  1、业绩奖励的总额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0%,3人224元12个月2688元,作为年终奖发放。

  2、年终考核合格的约按700元发放,工作中被评为优秀的另奖500元。

  奖励性绩效工资在每月或年终考核公示无意见后发放。

绩效考核奖励方案7

  为调动中心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以职工奉献精神为宗旨,以提高职工敬业爱岗精神为核心,以促进职工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全体职工工作积极性,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二、分配原则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比例我中心在职人员6人,全年绩效工资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础性绩效工资为229680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54.8%),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为189216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45.2%)。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四部分组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一)月考勤奖,600元/月/人,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4320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2.8%;

  (二)月绩效奖,基数为800元/月/人,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进行分配。正科实职、副科实职、管理八级和专技十级职员、一般工作人员(包含管理九、十级和专技十一、十二、十三级)比例为1.3:1.2:1.1:1,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5856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9%;

  (三)年度绩效奖,年末发放,年度绩效奖=(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3.5。年度绩效奖71778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7.9%。

  (四)其他绩效奖,年末发放,总额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奖、月绩效奖、年度绩效奖扣发的金额和其他奖励),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3%。

绩效考核奖励方案8

  为了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我校行政领导及环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学校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真正起到对行政领导及环节干部的激励和检查、监督作用,增强其工作的责任感,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学校副职,教导主任,副主任,大队辅导员,总务人员

  二、考核指标及内容

  考核结合教职工考核方案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满分为100分,量化指标考核占80%,学期末民主测评考核占20%。

  (一)、领导素质与职业道德(30分)

  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遵纪守法,团结协助,相互补台。为人师表,勤奋敬业,无不良影响。

  1、团结协作(5分)

  团结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办事说话注意方式,主动帮助其他成员,得到其他成员支持与肯定。

  2、作风正派(5分)

  领导作风,工作作风要正派,按原则办事,做到秉公办事,不徇私舞弊,遵纪守法,对下属要关心爱护,有事要沟通,要光明磊落,办事公道,公平。

  3、领导才能(5分)

  具备领导能力,敏锐的洞察力,一定的号召力,果敢的魄力,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学科指导能力。

  4、职业道德(5分)

  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教师尊严,严格按照师德标准要求自己,不带头有偿补课。有违纪行为受到组织处理的,一票否决,评为“不称职”。

  5、出勤情况(10分):

  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出满勤,干满点。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病事假手续按我校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工作(50分)

  能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工作,精通业务,顾全大局,敢于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谨细致,工作效率高,本职工作完成得好。

  1、计划、总结(5分)

  按时完成并及时上交各种计划、总结。计划有重点,有措施,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总结所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

  2、任课工作(4分)

  完成所代学科课程任务,无缺课。

  3、党建工作(6分)

  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各项任务,党员干部要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会,中心组学习会,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4、指导、服务教学(8分)

  按要求完成听课、评课任务,指导教育教学工作,指导教师的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考试和反馈。开展教师培训、教育科研、课程改革等活动。指导中队辅导员开展班队活动。总务人员要为班级、大队部、教导处、学校做好一切服务性工作。

  5、档案管理与督导评估(8分)

  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要按《回民区教育局城区小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方案》及细则的各项B级指标和《糖厂路小学工作细化分工表》的具体要求,努力完成目标考核。按照目标完成率(目标完成率=各项实得分/各项应得分)排序得分。

  6、值周情况(6分)

  按照学校制定的值周工作安排和要求,尽职尽责。

  7、领导交办工作(5分)

  学校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不能找借口推诿,看表现得分。

  8、个人获奖(4分)

  9、集体获奖(4分)

  (四),民主测评(20分)

  1,个别谈话(6分)

  谈话对象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一般应是被考核人所在办公室或有工作关系的人员,谈话时,考核组指定一名人员参加,并做好谈话记录。

  2、期末述职(6分)

  学期末要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应实事求是,不扩大成绩,不隐瞒缺点或错误,事实清楚,简明扼要。述职顺序采取抽签形式进行,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3、民主测评(8分)

  学校将在述职后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按满意率得高低排队给出量化分值。

  三、考核原则

  1、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2、实行领导打分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平时与期末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四、考核等次划分

  年度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分别高分到低分排队。

  优秀(占15%):正确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本职业务,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成绩突出。

  称职(占70%):能正确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本职业务,工作积极,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较好完成本职工作。

  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占15%):基本称职:政治表现、出勤和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或完成的质量不高。不称职: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出勤和业务素质较差,对本职工作生疏,不善于学习,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较差,工作中互相扯皮、推诿,以致造成严重后果的或严重违反学校的有关规定的。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评定考核分数: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统计出被考核人员的得分,高级教师、一级教师分别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报学校党支部审议。

  2、对考核中获得基本称职以上等次的教师,学校要发给不同档次的绩效奖励工资,根据本校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的绩效工资总额分别测算出均数作为基数。

  绩效奖励:

  优秀:基数+基数的4%

  称职:基数

  基本称职:基数-基数的4%

  不称职:不发绩效奖励工资

  3、在考核中总分列在末位的教师,学校校长书记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绩效考核奖励方案9

  为调动中心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以职工奉献精神为宗旨,以提高职工敬业爱岗精神为核心,以促进职工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全体职工工作积极性,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二、分配原则

  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比例

  我中心在职人员6人,全年绩效工资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础性绩效工资为229680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54.8%),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为189216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45.2%)。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四部分组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一)月考勤奖,600元/月/人,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4320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2.8%;

  (二)月绩效奖,基数为800元/月/人,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进行分配。正科实职、副科实职、管理八级和专技十级职员、一般工作人员(包含管理九、十级和专技十一、十二、十三级)比例为1.3:1.2:1.1:1,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5856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9%;

  (三)年度绩效奖,年末发放,年度绩效奖=(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3.5。年度绩效奖71778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7.9%。

  (四)其他绩效奖,年末发放,总额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奖、月绩效奖、年度绩效奖扣发的金额和其他奖励),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3%。

  四、考核办法

  (一)月考勤奖

  1、工作人员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以内的,每次扣发50元,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无故旷工的,扣发当月全部月考勤奖;

  2、当月请病事假3个工作日以内的,每个工作日扣发50元,当月请病假10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当月请事假3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

  3、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月考勤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月绩效奖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25%:

  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达到6-10次的;

  ②当月事假累计达4-6个工作日的;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50%:

  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超过10次的;

  ②当月事假累计达到7-10个工作日的;

  ③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全额扣发当月月绩效奖:

  ①当月事假累计达10个工作日的;

  ②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

  ③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④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⑤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4、经批准请病假的,按病假日数比例,扣发月绩效奖;

  5、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三)年度绩效奖年度绩效奖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绩效奖。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扣发当年年度绩效奖。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绩效奖部分基础上另加500元。年度累计事假超过60个工作日、病假90个工作日的全额扣发年度绩效奖。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四)其他绩效奖加班、值班、超工作量、年终先进奖励,按规定系数比例进行统筹发放。

  五、其他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被市级(含市级)以上效能告诫或通报的;

  3、表现很差、群众意见很大的。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国家法定的假期(如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文未涉及而政策法规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处理。

  六、其它事项

  本方案12月日经职工大会表决通过,20xx于年1月1日起生效。

绩效考核奖励方案10

  为充分调动xx市各级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绩效奖励的激励导向作用,按照《改进xx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博市党组发〔20xx〕107号)有关规定,现结合xx市实际,制定本通知。

  一、指导思想

  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基础,将年度考核与绩效奖励相挂钩,衡量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完成、班子团结协作作用发挥及工作人员履职履责情况,充分发挥绩效奖励的激励作用,真正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努力推动xx市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快速稳定发展。

  二、分配原则

  按照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的等次标准发放各单位绩效奖金。发放个人绩效奖金时,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日常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不鼓励平均主义,可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责任重大岗位、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发放结果由各单位及时公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发放范围及资金来源

  ㈠发放范围

  20xx年度xx市绩效考评等次评定为好、较好、一般三个等次的全市各单位(不含垂管单位、边防派出所)及所属的下属单位中由财政统发的在职工作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人员由市人社局核实)。

  ㈡资金来源

  市全额拨款单位由市财政统筹解决,自收自支和差额事业单位奖励资金自行解决。

  四、绩效奖励发放标准及原则

  ㈠绩效奖励发放标准

  1.市年度(绩效)考核标准按照“好”等次的单位人均奖励1元,“较好”等次的单位人均奖励10000元,“一般”等次的单位人均奖励8000元。评定为“差”等次的单位不发放绩效奖励。

  2.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人均3000元标准进行奖励。市直各部门管理的单位及国营农牧场、自收自支和差额事业单位参照市直奖励标准发放绩效奖励。

  ㈡绩效奖励发放原则

  1.各单位发放绩效考评奖励不能突破本单位绩效奖励金总额;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实行差别化发放绩效奖励,奖励标准上下浮动不得超过20%。主管单位对下属单位的奖励,必须按照各自绩效考核等次额度发放,但最高奖励标准不能突破主管单位的奖励档次。

  2.当年退休、在职死亡,新增、调入、调出人员根据在岗时间按月执行,公益性岗位(含参照公益性岗位管理的市聘人员)须在岗六个月及以上方能发放年度绩效奖金并按月执行。

  3.各类挂职人员、援博干部、借调人员按所在挂职(借调)部门(单位)标准。

  4.引进人才和参照事业编的警务人员按所在单位在编人员标准。

  5.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者等人员参照公益性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6.市国税局、地税局、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大队等驻博单位绩效奖励可参照执行,资金自行解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绩效奖励:

  1. 20xx年未在岗的人员一律不予发放绩效奖励,未能正常上班的按实际上班月数发放;

  2.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

  3.公益性岗位(含参照公益性岗位管理的市聘人员)被辞退的;

  4.年度(绩效)考核评定为不称职或不确定等次的;

  5.被纪检部门立案、司法机关处理或正在调查尚未结案的。

  五、有关要求

  ㈠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上报计划,及时主动与市财政局对接,经主要领导签字和单位盖章后报市财政局申请拨付。各单位不得截留绩效考评奖励金,严禁多报冒领,如有虚报瞒报,一经查实,将扣发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绩效奖励,并按套取国家资金进行党政纪处分。

  ㈡各单位要正确对待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认真贯彻落实市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在成绩面前找差距,查漏补缺;在差距中间找问题,分析原因,抓好整改,把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纳入全局工作来谋划和推进。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理顺工作关系,落实工作责任,形成整体合力。

  ㈢各单位要把开展年度(绩效)考核工作重点放在改善行政管理、转变作风、增强执行力和公信力上,牢牢把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把加强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作为改进作风、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和办事服务水平。

绩效考核奖励方案11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约束作用,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增强办学活力。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实际,根据教职工不同工作岗位、任务和内容的特点和要求,充分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注重实绩、兼顾公平的原则,按工作责任轻重、工作量大小和岗位目标任务达成情况,合理拉开绩效工资档次,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发挥学校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方案原则:

  1、坚持思想领先,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

  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的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

  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3、多劳多得,优教优酬,奖勤罚懒,重实绩、重贡献,看工作质量,看效益优先。

  4、处理好历史与现实的关系,既要充分保护老教师的利益,又要让优秀的中青年

  教师脱颖而出。

  5、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采取迈小步,不停步的方法,根据学校及教师的实

  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师待遇。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接受黄鹂小学聘任的在编正式教师,待聘、试聘、拒聘教师不拿绩效工资),从20xx年1月日开始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和水平核定: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义务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的30%比例确定。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扣除提留项目后的总量与学校在编的教职员工人数确定。最后按学校在编教职员工人数和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额,计算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基础总量,再根据实际需要作适当奖励。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结构:

  1、月考核奖:

  每月考核,对教师的师德、劳动纪律、安全、月全勤、岗位性质、工作量情况、附加绩效等进行认定。合格者按规定当月发放,反之酌情扣发。学校各责任部门成立考核评议小组,根据分工,实施检查、指导、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及时解决。

  月考核奖结构及计算办法:

  (1)超课时(教育教学岗位履行工作量奖)津贴:按核定的课节系数计算额度(中层按教师平均工作量计算)。因工作需要,由学校指定加班的每天50元,半天25元,餐费自理。(工作量计算方法见附表一)

  计算办法:每课节金额×周课节系数(含岗位系数)×4=月课时(岗位)工作量奖。(8元/1课节)

  (2)班主任津贴:按班额人数发放相应的班主任津贴。

  计算办法:46人以上(含46人)500元;31人至45人400元;30人以下(含30人)300元。

  (3)中层津贴:

  计算办法:按局规定以班主任津贴核定(46人以上计算)。(分校区按1/2计算)

  (4)其他管理人员岗位津贴:

  计算办法:图书100元/月、卫生50元/月、实验50元/月、教研组长50元/月、网管电教200元/月、出纳200元/月、办公室组长50元/月

  (5)出勤奖:

  计算办法:出全勤按200元/月发放。(病假1—5天按40元/天扣发;事假1—4天按50元/天。病假6天以上、事假5天以上按备注规定计算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6)师德、安全奖:

  计算办法:200元/月(有师德一票否决行为或因个人造成的教学事故,视情节轻重酌情扣罚。)

  (7)其他附加绩效岗位津贴:

  计算办法:校艺术社团负责、体育负责、校环境宣传负责、校中层助理等每月补发津贴50元;棋类负责、综合实践负责、书法负责、品德负责等每月补发津贴30元。以上岗位原则上不享受课节系数照顾。担任多项附加绩效岗位的教师同时享受多项附加绩效岗位津贴。

  (8)学校临时代课按10元/课,按月纳入教师月超课时津贴中。

  (9)体育教师训练按实际训练周期进行相应的补贴。

  (10)担任两班语文学科教学的,低段两班语文(1-3年级)每月补贴30元;高段两班语文(4-6年级)每月补贴50元;担任两班数学跳班的每月补贴20元。担任数学三个班的每月补贴30元。

  (11)语数学科教师每月发给30元的作业批改补贴,(3-6年级)英语教师每月发给20元的作业批改补贴。

  (12)对50周岁以上女教师,55周岁男教师(担任语数学课的)每月发给慰老课时补贴30元,(担任其他综合学科的)每月发给慰老课时补贴20元,纳入月绩效工资中。

  备注:

  ①每个月如事假累计5天(包括5天)以上,病假累计15天(包括15天)以上,或为私事外出未请假,作旷工处理的,不发当月绩效工资。

  ②病假累计6-10天发当月绩效工资的1/2,累计11-14天发当月绩效工资的1/3。事假、病假、法定假等教师同等享有学校发放的节假日待遇。

  2、学期(学年)考核奖

  学校实行一年两次定性综合考核,其中学期考核(1月)采取教师自我反思式问卷考核的形式进行自主测评;学年考核(7月)以区教育局基础性指标要求及教师个人自主发展指标达成情况两方面对全体教职工进行星级考核认定,具体操作依据黄鹂小学教师个人学年自主性发展评估考核实施方案执行(详见黄鹂小学教师个人年度自主性发展评估考核实施方案)。教师终结性考核原则上以学期为单位分阶段独立考核,其中学年考核(7月)结果对教师进行1---5星级的认定(教师星级认定详见附表三——“星级教师评选指标与认定条件”),并发放相应的星级考核奖金(各星级奖金分配见附表四)。

  A、学期考核(9月—1月)结构及考核办法:

  ①学期全勤奖:

  考核办法:一学期出全勤,奖励200元,请假者(包括因为学历进修而请假)全扣(除调休)一学期未调休者再奖励50元,半天25元。

  ②学期师德安全奖:

  考核办法:一学期无师德一票否决行为或无因个人造成的教学事故一次性奖励500元,反之视情节轻重酌情扣发,并直接作为学期考核评估的依据。

  ③学期考核评估奖:

  考核办法:依据学期自我反思式问卷考核的自主测评情况预发学年考核奖1000元。

  ④学期正、副班主任考核奖:

  考核方法:每学期根据正、副班主任工作实绩,对照班主任考核细则,通过自评、主管领导评等方法,确定考核等级,其中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比例按考核实际情况而定。

  考核奖发放标准:优秀400元,良好300元,合格200,基本合格100,不合格不发考核奖,副班跟正班考核,按1/2发放。

  ⑤荣誉、获奖津贴:(详见附表二)

  考核方法:以文件或荣誉证书为准,实行当年奖励。符合同一类荣誉的不重复奖励,按所获荣誉中最高一档标准奖励。

  ⑥对外开课奖:

  奖励方法:改革课堂教学、探讨教学艺术,积极开课分别给予下列奖励:校内公开课20元;校外公开课50元;区级公开课100元;市级公开课200元;省级公开课400元;全国级公开课600元。

  ⑦通讯报道杂文奖:

  奖励方法:积极投稿报道学校工作,按录用篇数适当奖励:区级报道简讯每篇20元,专题报道30元;市级报道简讯每篇30元,专题60元,省级(全国)报道每篇50元,专题100元,全国报道每篇100元,专题200元,图片新闻作简讯奖励,简讯形式发表的奖金折半。(此类报道均由本人执笔,自行发表全额奖金,学校联系的奖金折半。)

  ⑧先进奖:

  奖励方法:对各类先进或称号给予适当奖励:校级先进100元、区级先进200元、市级先进300元、省级先进400元、全国级先进600元(凡上级已发奖励的,学校不另发)单项先进折半。

  ⑨科研、指导奖:

  教师各类竞赛获奖及指导奖,每学期结束,经有关部门统计后,均按(附表二——“教师参赛获奖、发表文章等奖励标准”)规定奖金发给。

  凡在区级以上课题获奖的课题组成员均有奖,区级40元、市级60元、省级80元、全国级100元。课题承担人、课题组长或执笔教师区级120元、市级240元、省级360元、全国级500元。

  区田径运动会进入第六名奖励400元,第五名奖励500元,第四名奖励700元,第三名奖励900元,第二名奖励1500元,第1名奖励20xx元(奖给每位体训教师)。体育全年总分:第六名1500元,第五名20xx元,第四名2500元,第三名3000元,第二名4000元,第一名6000元(平均奖给参与体训的全体教师),两项奖励同时执行。

  ⑩建议奖:

  向学校提建议,对改进学校工作有贡献的,经过讨论被学校采纳的给与一定奖励。

  备注:个人指导奖累计不能超过同一档次团体三等奖奖金额度。

  B、学年考核(2月—7月)结构及考核办法:

  ①全勤奖;师德安全奖;正、副班主任考核奖;荣誉、获奖津贴;对外开课奖;通讯报道杂文奖;先进奖;科研、指导奖;建议奖等以2月至7月按学期计算,奖励办法与学期(9月—1月)考核奖励办法一致。

  ②对毕业班小学升初中考核中成绩显著者给与适当奖励。

  ③教师学年星级考核:

  考核办法:教师各自对照“黄鹂小学星级教师管理办法中的评选指标及认定条件”,对自己一学年的工作进行自我鉴定,并自评相应星级,向考核组申报星级并提供相应材料,经考核组审核并综合教师学年履行工作绩效后确定星级,发放相应星级奖金。教师学年星级考核分1——5星,各星级奖励金额及绩效认定见“黄鹂小学星级教师管理办法”。

  ④名优教师奖励列入学年教师星级考核中。

  五、岗位津贴的分配:

  1、局管干部按局规定发放月绩效工资。

  2、学校中层按局规定发放岗位津贴。

  3、学校各兼任岗位按核定的岗位系数给与补贴(岗位系数核定见附表一),兼任两个以上岗位,岗位系数不累计,取高者,(网管电教兼并适当考虑增加系数)纳入学校绩效工资中。

  4、学校其他岗位津贴按需设定。

  六、考核办法:

  1、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对教师的师德、劳动纪律、安全、月全勤、岗位性质、工作量情况、附加绩效等进行认定。合格者按规定当月发放,反之酌情扣发。学校各责任部门成立考核评议小组,根据分工,实施检查、指导、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及时解决。

  2、学期(学年)考核——学校实行一年两次定性综合考核,其中学期考核(1月)采取教师自我反思式问卷考核的形式进行自主测评;学年考核(7月)以区教育局基础性指标要求及教师个人自主发展指标达成情况两方面对全体教职工进行星级考核认定,具体操作依据黄鹂小学教师个人学年自主性发展评估考核实施方案执行(详见黄鹂小学教师个人年度自主性发展评估考核实施方案)。教师终结性考核原则上以学期为单位分阶段独立考核,其中学年考核(7月)结果对教师进行1---5星级的认定(教师星级认定详见黄鹂小学星级教师管理办法中的认定条件),并发放相应的星级考核奖金。

  此方案自20xx年9月起实行,解释权在校行政会议。

绩效考核奖励方案12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本着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有利于学校管理,有利于促进教师成长,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吴庄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群众公认、程序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学校和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学校全面、协调、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情况

  我校岗位设置业经上级审批通过:全校在职教师83人,其中管理人员2个,专业技术人员83个(管理人员2个双项选择)。

  现有人员情况:实有人数83人,管理人员1人(八级);专业技术人员总数82人;其中副高级1人(六级);中级38人(八级13人、九级16人、十级9人);初级37人(十一级18人、十二级19人);员级2人(十三级);专业见习级3人。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每月121773元,平均1467.15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一)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每月提取740元×n(n指全校在编教职员工总数),作为学校统筹,其余部分在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经学校考核合格,作为基本的工作量奖励,按个人岗位津贴比例逐月发放。

  基本工作量如下:

  语、数、英教师并担任班主任,每周10–12节;

  语、数、英教师不担任班主任,每周12–14节;

  其他学科专任教师,每周14–16节。

  校长4节;中层领导为学科专任教师的1/3–1/4。特殊情况按规定办。

  以上教师,在完成上述基本课时,并且

  ⑴参与每周23节的导优辅差(或指导兴趣小组);

  ⑵每周一天的导护工作;

  ⑶轮流值班。不足基本工作量的,按每节30元从基本工作量奖励中扣回。

  (二)统筹部分的分配方法

  岗位津贴

  (经考核合格后,逐月发放,每学期发6个月)

  1、班主任、年段长岗位津贴

  (1)班主任每月补贴500元。

  (2)8个班的年段长每月350元;6个班的年段长每月300元;4个班的年段长每月250元。

  2、其他岗位津贴

  a、报账、代办

  500元/月;

  b、人事

  400元/月;

  c、少总

  350元/月;

  d、保卫

  250元/月;

  e、教研组长

  10人以上

  300元/月;10人以下

  250元/月;

  f、配班

  200元/月;

  g、备课组长、保管、网管、团支书、工委

  150元/月。

  在班主任、年段长及其他津贴岗位内兼职的,按第一职务100%;第二职务60%;第三职务40%计发,但累计不超过900元。以上岗位津贴逐月发放,每学期发六个月。

  h、行政岗位津贴

  校长:专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发放数的150%;

  副校长:专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发放数的135%;

  教导处、总务处、办公室、德育处中层领导负责人:专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发放数的125%;

  以上人员不兼职,不参加其他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行政及中层领导按比例提取的奖励性绩效数额单列,留作期末考核合格后再发放。

  3、超课时补贴

  (1)在完成(一)中规定的基本工作量的前提下,每超1课时,每课时补贴30元。

  (2)代课:需备课、授课、批改作业的代课,每节30元;一般代课,每节15元。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在休息、节假日工作的,每天津贴150元。(当月不超过三天)。

  (三)教学成果奖

  1、文章在cn刊物发表或收入区级以上汇编,每篇50元,上限为每学期200元。

  2、指导学生获奖,每个个人奖项为80元,上限为每学期200元。

  3、区级以上公开课,每节80元,上限为每学期200元。

  4、质量监控,全区性的三个考核点,每个点奖励该年段该学科的任课教师每人300元,片区性(统考统改)的150元,跨年段按高层次计。

  5、参与课题研究,获得阶段性成果,每人每学期津贴100元,通过专家评审结题后,每个成员一次性再发200元。

  6、校内优秀三好(设计、实施、反思)课,每节奖金待定。

  (四)名优名师奖

  1、学科带头人每学期省级1000元;市级800元;区级500元。

  2、入学科评委专家库的每学期省级800元;市级600元。

  3、开设学术讲座:每次市级300元;区级200元;校级100元。

  (五)优质服务奖

  1、每学期评选若干个优秀备课组,若干个优秀导师,若干个班级十项评比等单项奖,奖金待定。

  2、由于我校非教师专业系列人员只有1人,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参照医务人员或上级文件另行规定。

  (六)扣发或停发(这里的100%是指:当月奖励性绩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

  1、扣发:

  a、迟到、早退一次扣1%;

  b、病假每日扣3%;

  c、事假每日扣5%;

  d、旷课每节扣10%;

  e、旷工每天扣30%.

  2、停发:

  a、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在处分期间停发;

  b、当月病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当月100%停发;

  c、表现差、群众意见大的,当月100%停发;

  d、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的,当月100%停发;

  e、违反师德,造成不良影响的,当月100%停发。

  (七)学期统筹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发放以上各项津贴奖励后,若有剩余,余额在期末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平均发放。

  本方案报中心校审核,学校备案,全体教师参与。

绩效考核奖励方案1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科学规范、便于操作的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激励教师爱岗敬业,主动作为,有效推进学校工作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劳优酬,鼓励先进,促进学校发展。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全过程公开,接受教师的监督。

  3、坚持“统筹兼顾,倾斜调节”的原则。奖励性工资坚持向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和班主任倾斜,照顾老年同志,坚持中小学统筹,相互调节,合并思考的原则,力求合情合理,科学规范。

  三、分配办法及实施步骤。

  (一)计算特殊岗位津贴。

  1、班主任津贴:

  按人平80元每月的标准,分平行班和实验班两个梯队分别比较,按照班主任量化积分进行排名,分出三个档次,即90、80、70元每月的档次总和调平。只计算5个月。此项由政教处操作。

  2、领导岗位津贴:

  按照副校级80元每月,主任70元每月,副主任50元每月的标准,同样计算5个月,同样按照各领导的工作表现分为三个档次,每月上下浮动10元,由校长组织部分教师分三个级别评议。其中校长的绩效工资由教育局考核。

  (二)计算人平总数工资。

  人平绩效工资=(参与对象绩效总和———班主任津贴总和—领导津贴总和)/参与人数(记为w)。

  (三)分别计算不同类别人群的绩效工资。

  1、年满58周岁以上教师的工资:此项系特殊人群,属照顾对象,他们的绩效工资不参与绩效考核范围,即得人平绩效工资。

  2、后勤人员绩效工资:由于他们没有参与教学工作或参与教学工作量较小,无法统一标准,故单独考核,按后勤人员的人平绩效总额包干,由校委会组织对后勤人员的平时工作表现打分,分出等次,其等次分别比照教学人员的高、中、低档进行。

  3、代课人员的绩效工资,严格地说,代课人员不参与绩效工资,但学校要考虑,由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作出一定的补偿。但补偿的金额不得高于历年来的金额。

  4、中心学校的人员的绩效工资不纳入此项管理。

  5、除了上述以外的其他人员统称为教学人员。

  (四)教学人员的考核办法。

  1、教学常规:

  按照人平绩效工资的10%纳入计算,实行扣款制。按照常规教学检查的标准和要求,每次检查不达标,缺备课每节次扣5元,每次作业扣10元,监考未监考每堂扣30元,阅卷未按要求完成的扣50元,扣款实行累计扣款,扣完为止。此项由教导处提供准确的依据。

  2、考勤:

  按照人平绩效工资的20%纳入计算。仍实行扣款制。分为三类:一是坐班考勤。每次坐班未签到扣5元,累计扣完为止。二是会议考勤,每次旷会扣20元,迟到扣5元,事假扣5元,扣完为止。此两项由政教处提供准确的依据。三是上课考勤,每次旷课扣30元,迟到每次扣10元,扣完为止。此项由教导处提供依据。

  3、工作量:

  按照人平绩效工资的30%纳入计算,先计算临时性工作补贴,如临时性代课,每节3元,由教导处统一造表,还有临时性抽调其他大型工作补助,由校委会统一研究决定,再按照教学人员的平均工作量计算,工作量计算办法按照学校的教学资金分配方案相同,但不计算早晚自习和辅导。本学期按照20周计算,每超出一点补3元,低于一点扣2元。不够的钱用考勤、常规教学的扣款来补偿。还不够的学校另外拿出一部分。若有结余,平均补给所有的教学人员。

  4、教学成绩:

  按照人平绩效工资的40%纳入计算,先计算特殊贡献奖。此项由教导处统一造表。

  (1)教师四优评比获奖,只计算本学期的,论文获奖、教案评选及新闻报道发表:省150元、市80元、县50元,讲课说课比赛获奖的省级及以上的300元,市级150,县级100元。教师获得荣誉模范的市级及以上150元,县级100元。

  (2)辅导学生获奖:只计算本学期的。以文件或证书为准。国家级每人次50元,省级40元,市级30元,县一10元,县二5元。县三没有。涉及到三科联赛的综合名次的可重复计算。

  再计算教学成绩,取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两次成绩,按照学校计算成绩的积分制度进行。其中期中占40%,期末占60%,也可按照档次进行,如第二名保本,第三名扣100,那么第一名就奖100元。

绩效考核奖励方案14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秩序,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全体干部讨论,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干部职工利益,规范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办法,各事业单位在县人事、财政和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推进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局财政核拨和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20xx年12月实有在编事业人员16人。

  三、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绩效工资按县人事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奖励绩效工资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公开操作,确保干部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奖励绩效工资以基础津补贴总额×0.3÷0.7计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县公务员局通知,每人每月预留300元作为年度考核奖金。除预留部分,其余按月发放。

  四、兑现办法

  奖励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月度兑现和年度兑现。

  ㈠月奖励绩效工资兑现办法。除预留部分,其余按月发放,月发放额见附表。出现以下情况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

  ⑴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停发后续月奖励绩效工资。

  ⑵受上级机关效能告诫的,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停发后续月奖励绩效工资。

  ⑶违反《明溪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明溪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考勤制度》相关规定的。

  ㈡年度考核奖金兑现办法。按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局相关通知要求统一进行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等。考核结束后,根据县委确定的考核等次兑现年度考核奖金(含第13个月工资),年度考核奖金按以下等次进行兑现:优秀4400元,合格3500元,基本合格2500元。出现以下情况停发当年奖励绩效奖金。

  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⑵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⑶一年内被本级机关效能告诫一次,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30%;受上级机关效能告诫一次(含),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50%;受本级或上级机关效能告诫二次(含)以上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⑷违反《明溪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明溪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考勤制度》相关规定的。

  以上月和年度奖励绩效扣除、停发和没有领取的全部纳入统筹金,经局务会研究,做为单项优秀奖予以奖励。

  五、其它事项

  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局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六、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绩效考核奖励方案15

  前言

  为了建立玻璃天使服务计划工作激励机制,制定出台《玻璃天使服务机构社工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及奖励方案标准》,社工必须服从和遵守机构的管理制度,接受机构的考核。机构对社工的考核内容包括:

  工作服务目标、专业技巧理论、团队协作精神、自身定位建设等四个方面。对勤勉认真负责、工作富有成效的社工,通过每季度或月评分考核的方式按予以奖励,提高社工待遇,调动社工的工作积极性,稳定社工队伍。

  工作绩效考核

  1.机构定期开展社工目标管理考核,包括服务指标的落实、服务过程评估、服务质量评估、服务满意度调查等内容,并将实务创新及专业探索作为社工考核加分项,以鼓励社工进行开创性探索。

  a.服务指标考核主要依据机构下达的指标数,对社工的工作完成情况和进度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正,以保证服务指标在合同期满时的最终落实。

  a.服务过程的评估和服务质量评估主要由社工督导进行具体实施。督导定期对每个社工及小组的工作过程,包括工作方法和工作记录进行检查、指导、控制,用专业的手法和技巧辅导服务对象数据更新、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等,安排专家并对相应的个人和小组进行专业评价,其评价结果将作为机构对社工和小组的考核依据。

  b.服务满意度调查内容包括服务对象、家庭成员、社区相关人员以及服务部门工作人员,通过编制调查表收集对社工所提供服务的评价及满意度、认可度,对社工进行综合评价并纳入评优、晋级、续聘等环节中。

  c.实务创新和专业探索评估主要是通过对社工在实务操作中积累的经验总结,以及专业方面的探索,鼓励社工实践和发展专业,形成自身的专业优势和机构的专业优势及创新发展等。

  2.机构将不定期派出人员通过电话访问、问卷调查、抽查社工工作记录档案、走访服务对象和用人单位等方式对社工实际工作进行核查及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

  3.机构完成对社工的综合考核后,出具考核结果和评价意见,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本等级是社工奖励办法实施的重要依据。社工被告知考核结果后的5日内,有权对考核结果提出异议。机构在10日内将复核告知当事人,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经当事人确定签名后,考核资料由机构秘书处存档。

  4.机构每月进行一次业务数据统计,由本人将当月业绩情况统计报本小组督导助理,督导助理汇总后上报机构,机构对各小组和每个社工业绩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建档备案。根据统计数据,机构每三个月对社工进行季度考核,针对存在问题向负责本组专业指导的社工督导、小组督导助理以及社工本人提出改进意见,考核结果由业务部门备案并存入社工本人档案。

  奖励方案标准

  1.社工在每月的考核评比中分数为优秀者奖最多1000元奖金

  2.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者得到群众点名表扬者,经机构审查情况属实者给予奖金50元到500元不等。

  3.机构对于在重大活动或专业成果评选中获奖或为机构取得荣誉的社工给予奖励。

  4.机构对在重大突发事件危机干预中发挥积极作用并产生重大影响的社工给予奖励。

  5.具体奖励细则办法视情况和条件另行制定。季度业务考核优秀者,机构可以按照特别发放工资规定发放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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