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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绩效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30 08:20:12 绩效考核 我要投稿

薪酬绩效管理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薪酬绩效管理制度15篇

薪酬绩效管理制度1

  维护员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动合同法》及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

  1、公司实行工资制。员工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补助津贴、加班工资、奖金组成。

  2、员工工资需扣除国家规定员工个人应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

  3、公司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综合职工的工作能力、岗位、职务、当地生活物价水平等因素,公平合理地制定职工各人的工资标准。

  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职工工资标准、工资形式、津贴等劳动管理制度。公司严守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支付标准和其他的有关规定,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的全部金额。

  公司的正、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由董事会决定。

  4、公司将根据公司效益以及员工全年的工作表现评审结果对员工工资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幅度由公司决定。

  二、基本工资

  根据公司职务等级系统,每个工作岗位都有一个相应的职务等级,每一职务等级有对应的基本工资范围。公司根据员工的职务等级确定员工的基本工资范围。员工岗位变动的,应执行变动后的岗位工资。

  职务等级基本工资范围

  三、补助津贴

  1、补助津贴由交通费津贴、独生子女费和工作费津贴构成。

  2、职工上下班乘用自备或公共交通工具酌,每月一律发给交通津贴100元。

  3、对于按国家有关规定,生育抚养一个子女的职工,发给独生子女费每月2.5元。职工配偶无经济来源的,发给独生子女费每月5元。

  4、对于正常出勤工作的职工,每月一律发给工作餐津贴200元。

  四、加班工资

  1、在休息日出勤工作的职工,可在一个月以内要求调休。确因工作需要的,可延长调休期限。职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调休或无法安排调休的,公司将向其支付加班工资。

  2、加班工资以小时计算。加班工资按如下方法计算:

  ①每小时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正常出勤的月工资÷21.75÷8)×0.7;

  ②周一至周五加班工资按加班工资基数的1.5倍计算;

  ③周六、周日和公司假日加班工资按加班工资基数的2倍计算;

  ④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按加班工资基数的3倍计算。

  五、奖金

  公司根据职工完成业务指标的情况和对公司贡献的大小,发给奖金。具体计算方法、发放时期和发放次数由公司另行规定。

  六、工资计算

  1、工资总额。

  (1).组成:基本工资、交通费津贴、工作餐津贴、奖金、加班工资以及带薪假期的工资。

  (2).不列入工资总额的部分项目: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稿费及讲课费、出差时的餐费津贴、出差补助费、独生子女费、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和经济补偿金。

  2、工资计算期间。

  工资的计算期间力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

  3、人事变动职工的当月工资计算。

  (1).当月中途进入公司的职工,工资按核定的工资标准和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2).当月中途离职的职工,按职工离职当月的工资标准和实际出勤天数一次性计发工资。

  (3).上述职工的当月工资,根据本规定中工资构成的不同类别及其计算方法分别计算。

  4、月工资收入计算。

  符合公司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需要公司按月工资收入作为经济补偿计发基数,其月工资收入可按如下的方法计算:

  ①月工资收入是指列入本规定所确定的工资总额的工资;

  ②计算日前12个月内该职工的工资之和除以12;

  ③职工本人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④日工资收入为月工资收入除以月工作日21.75日(每周40小时工作制)。

  5、工资调整。

  职工因职务或工作岗位变动,其月工资,除特殊的情况外,以变动之日为界限分别计算。

  6、病假工资。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期间以法律规定为准,病假期间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当地最低工资,满1个月的按月额计算,不满1个月的按日额计算。

  7、事假工资

  员工经单位批准的事假,不计算工资。工资计算期间事假超过三天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工资。

  8、其他假期工资

  员工年休假、休探亲假期、婚、丧假及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七、工资发放

  1、公司用人民币按月支付员工工资,于每月25日支付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距休息日最近的一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每季度的第1个月的日发放上季度的奖金,每年度的第月发放上年度的奖金。

  2、如遇以下情况,公司可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为1个月: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3、公司一般通过银行发放员工工资。员工持个人申请的卡领取薪资。员工须于每月日前将个人准确的卡号书面呈交部。由于员工延误或错误提供卡号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

  4、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告诉他人(含公司同事)有关薪资情况,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违反此规定的员工予以相应的惩处。

  八、工资的扣除

  因员工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员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根据政席规定或法定的授权委托,下列费用可由公司在工资计算和支付时代扣。

  1、政府规定职工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2、受职工本人委托缴纳的其他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等。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从职工工资中代扣的其他费用。

薪酬绩效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1.1目的

  (1)使公司的薪酬体系与市场接轨,能够达到激发员工活力的目标;

  (2)把员工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结合起来,共同分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收益;

  (3)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凝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

  (4)最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1.2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其他成员可参考执行。

  第三条薪酬分配的依据

  公司薪酬分配依据岗位价值、技能和业绩。

  第四条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应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1、竞争性原则:根据市场薪酬水平的调查,对于与市场水平差距较大的岗位薪酬水平应有一定幅度调整,使公司薪酬水平有一定的市场竞争性。

  2、激励性原则:打破工资刚性,增强工资弹性,通过绩效考核,使员工的收入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

  3、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规则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

  4、经济性原则:人力成本的增长与企业总利润的增长幅度相对应,用适当工资成本的增加引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薪酬体系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公司对不同类别的岗位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系统,构成公司的薪酬体系,包括年薪制,结构工资制,工资特区及临时性员工工资制。

  第二章工资总额

  第六条人事部通过建立工效挂钩机制,对薪酬总额进行控制。

  第七条人事部根据本年度的经营收入、薪酬总额,以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对各职等和薪档的岗位薪酬基数进行调整和确定。通过对下一年度各职等和薪档人数的预计,做出下一年度的薪酬预算,包括固定工资总额和标准绩效考核奖金总额。

  第八条薪酬预算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为了加强对薪酬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控制,人事部应于每月初,将上月实际薪酬发放情况汇总上报。

  第三章年薪制

  第十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其它人员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一条工资模式

  年薪=基薪+绩效年薪

  1、基薪按月预发(年基薪额的1/12)或根据合同约定兑现;

  2、绩效年薪,年终根据业绩完成情况经考核后兑现。

  第十二条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做出实施细则。

  第四章结构工资制

  第十三条适用范围除实行年薪制、工资特区及非正式员工工资制外的员工。

  第十四条工资模式办公室人员:

  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其它补贴市场部人员:

  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提成+奖金+其它补贴

  一、基础工资

  基础工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

  (一)基本工资参照重庆市职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而确定,最低工资标准1050元,我司拟定为1050元。(《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渝人社发〔20xx〕71号)(二)岗位津贴

  1、岗位工资综合考虑员工的职务高低、学历技能高低、岗位责任大小、能力强弱、贡献多少、经验丰富与否,在本企业从业时间长短等因素而确定。

  2、根据岗位评价的结果参照员工工作经验、技术、业务水平及工作态度等因素确定相应岗位工资等级,将公司所有岗位划分为高层管理核心层A、中层骨干B和基层C三个层次及管理类、行政类、财务类、事业类等四大类,同时,将全公司岗位按照岗位重要性分划为8个等级。见下表:

  岗位分类及标准

  岗位工资其它规定

  ⑴公司岗位工资标准须经董事会批准;

  ⑵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变化而修改岗位工资标准;

  ⑶新进人员被聘岗位以及岗位级别调整由人事部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对从事专业性较强岗位的人员,公司可视情况而定。

  ⑷根据“变岗变薪”原则,员工晋级则增薪,降级则减薪。薪酬变更从岗位变动后的第1个整月起调整。

  4、由于各个员工业务技能差异,为了重点激励优秀员工,在职等不变的情况下,为优秀员工提供工资上升通道,我们将各个职等的岗位工资分为三级,简称“一岗三薪”;根据岗位评价情况和薪酬市场调查,确定公司最低和最高工资分别为1600元和12000元,并设定出各等级工资数额(详见上表三),岗位工资入等入级的原则:根据岗位说明说评价入等,根据能力评价入级。

  二、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与员工的绩效考核挂钩,绩效工资只针对办公室人员。不同部门的绩效考核标准不同,具体考核标

  准的制定和修改由各部门经理制定经总经理审核后通过,并报送董事会。

  绩效工资为每人300元/月,具体得到的绩效工资金额按照绩效考核成绩计算。计算公式为:绩效工资=300元×绩效分数%(绩效总分为100分)

  三、工龄工资

  根据员工为本公司连续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在本公司工作。工龄工资=公司工龄×100元(即在公司每工作满一年,加工龄工资100元)。

  四、补贴

  (一)补贴是公司员工薪酬的有机组成部分,包括交通补贴、通信补贴、午餐补贴、加班补贴等。

  (二)交通补贴:由企业负责人根据员工居住地与工作地点情况具体核定。(三)通讯补贴:

  1、通讯补贴是为了保障工作效率而设置的一种补贴;

  2、通讯补贴分为5个级别:员工级、部门经理级、总监级、副总经理级(含总助)、总经理级;

  3、通讯补贴标准如下:员工:根据员工岗位性质等具体情况,由企业负责人核定;部门经理:

  ①业务类:200元/月/人;②管理类:100元/月/人;总监:

  ①业务类:300元/月/人;②管理类:150元/月/人;

  总经理助理:200元/月/人;副总经理:300元/月/人;总经理:实报实销;

  4、除总经理通讯补贴实报实销外,其他人员通讯补贴一律凭发票在限额内按部门每月报销一次。

  (四)午餐补贴: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可提供午餐补贴,金额由总经理提交董事会审核通过后执行。

  (五)加班补助:按照国家规定每天不超八小时,每周不超40小时的工作制,超过部分,将给与加班补助。具体情况参照《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

  (六)高温补助:根据20xx年《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的规定,温度达到37℃-40℃将给与5元的高温补助,温度达到40℃以上给予10元的高温补助。并给予相应的避暑措施。补助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及公司经营情况如有变动临时通知。

  (七)试用员工享受普通员工应应有的一般性补贴;按时发放。

  五、奖金

  (一)奖金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全体正式员工。

  (二)奖金种类及金额:

  1、奖金种类分为年度奖金、特别贡献奖、全勤奖3种。

  2、年度奖金

  (1)年度奖金是为奖励员工完成公司年度整体经营任务所设立的定期奖金,金额根据公司全年实现经营利润而定。

  (2)具体细则见《年终奖计算方案》。

  (3)年度奖金发放采取在次年农历春节前分一次性发放的方式。

  3、特别贡献奖: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和发展需要所设立的专项奖金。具体奖金项目及金额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执行,单独发放。

  4、全勤奖:全勤奖是为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完善内部奖惩管理规定及福利制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促进公司管理工作而设立全勤奖。全勤奖奖金为100元,具体参考《员工手册》。

  5、试用员工原则上不享受奖金待遇,特殊情况除外。

  6、其他

  (1)奖金考核由经理、办公室根据该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工作绩效、贡献大小和出勤记录等考核结果确定。

  (2)特殊贡献人员的奖金额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可突破规定;

  (3)除全勤奖之外的各项奖金由总经理通过隐密形式发放,任何人不得外传。

  第十五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除实行年薪制,其工资模式原则上采用结构工资制。与公司订立临时劳动合同的人员,其工资模式采用简单固定金额工资制,人事部会同用人部门对其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其实发工资总额。

  第十六条新录用人员工资

  新录用人员包括企业从学校直接录用的毕业生、从社会招聘、其它单位调入人员以及接收的复转退伍军人等。

  1、试用期工资:根据实际情况由各部门自己决定并报备到行政中心人事部;特殊技术人员、高管及其它例外情况,由董事会决定。

  2、试用期员工管理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3、特殊人才的薪酬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详见工资特区。报总经理、执行董事决定,同意后报行政中心人事部备案。

  4、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按所在岗位及其工作能力、实绩、个人综合素质等确定其基础工资及相关补贴等。

  第五章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按照国家及重庆市有关规定,公司为员工集体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其相关标准按当地社保基金大厅公布为准。根据国家及市政府有关政策的变动情况,公司可以适时、适当调整社会保险的缴费系数。

  第十八条员工享有生日礼金,标准为50元。并且享有1天假期。第十九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带薪休假,具体规定见公司《员工手册》。

  第六章工资特区

  第二十条设立工资特区的目的

  设立工资特区,使工资政策重点向对企业有较大贡献、市场上稀缺的人力资源倾斜,目的是为激励和吸引优秀人才,使企业与外部人才市场接轨,提高企业对关键人才的吸引力,增强公司在人才市场上的.竞争力。

  第二十一条设立工资特区的原则

  1、协商原则:特区工资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2、保密原则:为保障工资特区员工的顺利工作,对工资特区的人员及其工资严格保密,员工之间禁止相互打探;

  3、限额原则:工资特区人员数目实行动态管理,依据企业经济效益水平及发展情况限制总数,宁缺毋滥。

  第二十二条工资特区人才的选拔。工资特区人才的选拔以外部招聘为主。其条件为名优院校毕业生、企业人力资源规划中急需或者必需的人才、行业内人才市场竞争激烈的稀缺人才。

  第二十三条工资特区人才的淘汰针对工资特区内的人才,年底根据合同进行年度考核。有以下情况者自动退出人才特区:

  1、考核总分低于预定标准;

  2、人才供求关系变化,不再是市场稀缺人才;

  第七章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二十四条适用范围,适用于与公司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员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二十五条非正式员工工资制的确定与发放通过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六条试用期员工工资发放按照转正后工资的80%给付。试用期不多于3个月。

  第八章薪酬的计算及支付

  第二十七条

  1、工资计算期间为当月的1日至当月的最后一日,并于翌月25日支付。如遇支付工资日为休假日时,则提前于休假日一个工作日发放。

  2、公司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延缓支付工资时,应提前于前一日通知员工,并确定延缓支付的日期。

  第二十八条员工离职或被辞退时,本人或其抚养者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请给予工资事宜,从请求日起三日内,公司应支付该员工已出勤工作日数的工资。

  第二十九条

  1、凡符合下列规定的员工工资,按日计算:

  ⑴新聘者;

  ⑵离职或遭辞退者;

  ⑶停职而复职者;

  ⑷其他;

  2、按日计算工资方法:出勤工资额=基本工资×(该月出勤日数÷该月应出勤日数)

  第三十条员工请假时的工资规定,详见《员工手册》。

  第三十一条员工工资扣除,按下列方式计算:缺勤工资扣除额=基本工资×(缺勤日数÷该月应出勤日数)

  第九章离职工资结算

  第三十二条离职工资结算按照离职类型分为三种:

  1、正常离职:根据公司离职规定办理过离职申请,工作交接完毕,行政人事给与确认后方可办理离职工资结算。

  2、紧急辞职:因特殊原因需立即办理离职手续的,公司将按标准扣除相应承担的费用后再扣除未领工资的二分之一(与公司有其他约定另行计算)。特殊岗位另行计算。

  3、自动离职:员工在无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连续旷工3天的将按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人员公司将不予以结算工资,若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公司各部门可独立确定薪资制度细则及考核标准,独立的薪资制度细则由各部门经理制定,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通过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为实现新、旧薪酬制度平衡、顺利转换,现有员工的基础工资在原有的工资标准总额的基础上,就近上套。

  第三十五条公司为员工购买的各项社会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公司统一按标准代缴。

  第三十六条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七条本方案解释权在董事会。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薪酬绩效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原则

  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1、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3、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4、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

  5、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条:职责

  一、员工薪酬管理暂时由公司的行政人事部门负责,主要职责有:

  1、拟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

  2、核算并发放公司员工工资;

  3、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4、核算、填制、审核上报《员工薪酬月报表》和《转正、调动、晋升、降级汇总月报表》;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薪酬构成

  公司员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即: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助+福利+奖金–扣款。

  (一)基本工资

  1、基本工资参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根据我市职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而确定,最低工资标准1300元,我司拟定为1300元。

  2、由于各个员工业务技能差异,为了重点激励优秀员工,在职等不变的情况下,为优秀员工提供工资上升通道,我们将各个职等的岗位工资分为A.B.C等级,根据岗位评价情况和薪酬市场调查,确定各岗位最低和最高基本工资限额,并推算出各等级工资数额。

  (二)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综合考虑员工的职务高低、学历技能高低、岗位责任大小、能力强弱、贡献多少、经验丰富与否,在本公司从业时间长短等因素而确定。

  2、根据岗位评价的结果参照员工工作经验、技术、业务水平及工作态度等因素确定相应岗位工资等级,将公司所有岗位划分为高层、中层和基层三个层次。

  3、岗位工资其它规定

  ⑴公司岗位工资标准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⑵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变化而修改岗位工资标准;

  ⑶新进人员被聘岗位以及岗位级别调整由行政人事部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对从事专业性较强岗位的人员,公司可视情况而定。

  ⑷根据“变岗变薪”原则,员工晋级则增薪,降级则减薪。薪酬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三)绩效考核与积分制度

  绩效考核:

  根据员工个人工作业绩做出的考核。各岗位规定其任务,如果连续数月未完成任务,公司有权随时进行岗位降职处理或辞退。

  积分管理:

  以积分形式来衡量员工的自身价值,工作执行力、工作态度等,把各种福利及物资待遇与积分挂钩,积分高的员工可以得到更多的福利待遇,从而达到激励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的目的。

  (四)津贴/补贴

  津贴,是指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津贴/补贴是公司员工薪酬的有机组成部分,包括出差津贴、学历津贴、酷暑严寒慰问津贴等。

  补贴,为保证员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信补贴、误餐补贴。

  1、交通补贴:根据员工居住地与工作地点情况具体核定。市区内80元;市区外160元。

  2、通讯补贴:根据工作性质与岗位的特殊性,除了市场部通讯津贴按岗位不同暂定

  100-200元/月之外;其他部门通讯津贴暂定50-100元/月;

  3、误餐补贴:因加班或在外工作,既不能回家用餐、也不能在公司食堂就餐的,按每餐10元发给误餐补助。

  4、出差津贴:公司各岗位人员在异地出差,视情况不同分为四类:

  ⑴有代理商或有其他客户接待的情况下,日补贴30元/日;

  ⑵无任何接待情况下,标准按公司《出差制度标准》报销外给予津贴30元/日。

  ⑶市区及近郊出差,当日能往返的、不给予补助。

  (4)因工作需要长期驻扎外地的员工,省内日补贴30元/日;省外日补贴50元/日;工作期间的话费由原来补助的基础上增加50元,驻外不足一月的,15天以下按半月计算,15天以上按足月计算;

  5、学历津贴:促进了低学历员工的学习、使其通过提升学历来提高个人的收入水平,有利于公司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营造学习型的组织;减少高学历员工的跳槽率并吸引更多的高学历人才加盟,促进公司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一种鼓励形式,公司将员工取得的学历(职称)分为不同的等级并对应不同的学历(职称)津贴标准,员工享受公司按月发放的学历(职称)津贴。

  7、试用员工不享受任何津贴或补贴。

  (五)奖金

  1、奖金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的全体正式员工。

  2、奖金种类分为绩效奖、积分奖和总经理特别奖3种。

  3、试用员工原则上不享受奖金待遇,特殊情况除外。

  (六)福利

  1、法定福利——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失业保险。因公司尚未办理社保事宜,暂时将按员工的保险比例额度以现金方式同工资一起发到员工工资卡中。

  2、公司为员工设置、带薪假、三节(春节、端午、中秋节)礼品福利。

  3、公司为员工提供工作午餐、凡是登记在公司吃午餐的员工每月从工资中扣缴50元。

  4、公司提供员工宿舍,凡是登记入住宿舍的员工每月从工资中扣缴100元作为水、电、燃气等费用。

  5、公司员工可享受一年一度的`健康体检。

  6、员工生日月,可享受公司给予100元的津贴。

  第三章薪酬支付

  第五条:薪酬支付方式

  1、由公司统一在中国建设银行办理员工个人工资卡,在每月15日将实发薪资转入员工个

  人工资卡(如遇节假日顺延)。

  2、福利礼品由行政人事部发布通知后直接去领取。

  第六条:工资核算

  1、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根据劳动法规定)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日工资=月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

  小时工资=月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

  加班工资=日小时基本工资×加班小时数(半小时内的加班不计算)

  公司安排员工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在公休日加班应首先安排其补休,不能

  补休的和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按以下标准和《考勤和休假制度》规定审批程序发给加班费。

  2、考勤扣款

  (1)事假扣款:按《考勤和休假制度》规定需扣款的缺勤,

  扣款额=日基本工资×缺勤天数。

  (2)迟到/早退扣款:按公司《考勤和休假制度》规定的扣积分。

  (3)脱岗扣款:按公司《考勤和休假制度》规定的扣积分。

  (4)旷工扣款:按公司《考勤和休假制度》规定的扣款标准扣款。

  扣款额=日基本工资×旷工天数×3。

  (5)病假扣款:病假期间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员工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

  70%计算。

  即:日工资-(日工资×30%)=病假工资

  (6)婚假:公司员工符合国家法定结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申请结婚,依法享有

  3天的带薪假,之外在3天婚假的基础上还可以增加一个星期的不带薪假期,晚婚假15天。

  扣缴方式:日基本工资×(休假天数-3天法定婚假)

  (7)丧假扣款:员工的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亲兄弟姐妹、岳父母)去世,可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有薪丧假。

  扣缴方式:日基本工资×(休假天数-3天法定丧假)

  (8)年假/探亲假:凡工作满一年的员工,符合探亲条件,根据路途远近及交通便利等情况,公司给予3天带薪探亲假。

  3、其他扣款

  (1)宿舍费

  (2)伙食费

  (3)违纪扣除

  (4)其他扣除

  4、工资条形式

  (1)应发款项=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助+福利+奖金;

  (2)应扣款项=考勤扣款+其他扣款;

  (3)实发金额=应发款项-应扣合计。

  第七条:离职与被解雇员工薪酬支付

  1、员工因自己的原因要求离职,应提前十五天向公司递交了书面通知,按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了离职手续,离职前的未发薪酬按以下规定计提、支付。

  ⑴离职月工作日的基本工资按日计算,绩效工资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绩效考核计算,离职日后的缺勤按事假处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在离职日一次付清。

  ⑵年度绩效奖和超额利润提成奖:在年终后离职的,按公司当年计奖办法计发;年中离职的不计发。

  2、如在约定的未发薪酬支付日之前发现离职员工有直接损害公司经济利益行为或在职期间遗留的业务问题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离职员工应当赔偿的,只支付在扣除赔偿金后的余额。

  3、员工离职不按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离职手续的,不予发放离职月的应发未发薪酬,待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发放。

  4、因员工过失,公司按违纪辞退处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从应发未发薪酬中扣除,不足扣除的,必须追加赔偿。

  第八条:试用期工作时间不足三日的不支付工资。

  第九条:薪资异动核算

  公司员工因转正、职位异动产生薪资异动,一律以公司统一制作的《员工转正审批表》和《员工异动审批表》审批时间为准。

  第十条:月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1、公司员工月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1)实行提成月薪制的部门按本公司制订的《提成工资计算办法》规定编制本部门员工的基准提成工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本公司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审核提成总额,经各部负责人签字后,送公司总经理批准签字,再转送行政人事部备案。

  (2)行政办公室工资核算责任人依据《员工考勤汇总表》核算员工的考勤扣款;依据其他相关规定核算员工的其他应发款项和应扣款项,编制出《工资发放表》和《工资汇总表》,送转财务部复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备案。

  (3)由财务部按经公司负责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数额,将工资汇入员工个人的工资帐户。

  (4)各部门工资核算负责人将经公司负责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工资发放汇总表》复印件及电子版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审核。如有差错改正之处,由总公司公司行政人事部发出文字整改通知,于下月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员工工资发放与核算资料管理规范

  1、工资核算必须使用公司统一制定的有关报表格式。

  2、工资核算的依据资料必须分月整理成册,由主管部门建档保存。

  3、每月员工工资应发、应扣与实发数据,应采用工资条的形式告知员工本人。

  4、工资核发出现差错,员工和有关责任人应及时纠正。

  第十二条:薪酬支付日

  公司计薪周期为每月的一日至月终日,薪酬支付日为次月的十五日。如薪酬支付日遇公休日或节假日,则提前或顺延一天。

  第十三条:本暂行制度至发布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起草、解释。

薪酬绩效管理制度4

  一、工资制度总则

  1、为体现公平、效率以及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餐厅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餐厅工资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外部均衡调查。

  a)人力资源部定期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同行业、同职位工资水平相关信息,形成餐厅薪资调查表,以此作为餐厅制定工资标准的主要依据;

  b)薪资的外部均衡调查每年进行一次。根据外部均衡调查结果,结合餐厅经营状况及员工绩效的考评情况,餐厅工资实行动态管理。

  3、本办法适用于餐厅所有聘用人员;

  二、工资结构

  餐厅采用以岗位等级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度,体系如下:

  一)岗位工资;

  二)绩效奖金;

  三)津贴;

  四)年终奖金。

  三、岗位工资详见附件

  1、根据餐厅对各岗位在工作能力、技能、责任、强度及对餐厅的贡献度等方面的不同要求,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工资标准。

  2、工资总额以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为主体,其中岗位工资为固定部分,占主体工资的60%,与绩效考核结果不直接挂钩;绩效工资为相对灵活的部分,占40%,与绩效考核结果直接挂钩。

  3、餐厅实行聘用制,聘期均为一年,各岗位根据考核结果,能上能下。因此,各类人员具体岗位工资等级的确定同样坚持能高能低、能上能下的原则,主要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因素而定。

  4、新进人员试用期工资的确定主要根据其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评定,原则上员工级按每月3000元计发(包含全勤奖、交通补助、话费补助等),领班以上管理人员享受岗位工资,(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

  四、绩效工资

  1、个人绩效工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实发绩效工资=应计绩效工资×计发系数(绩效考评分数)绩效工资计发系数根据考核评分结果而定

  2、绩效考核按照餐厅相关规定执行。

  3、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

  五、薪资调整

  工资调整分为定期调薪、晋升加薪和奖励加薪。

  1、定期调薪:

  a)每年年初,餐厅根据上年经营情况(包括全年营业额、营业利润及人均营业额、营业利润增长等)、同行业其他餐厅薪资调整情况,结合餐厅发展需要,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工资标准以及上浮或下浮的幅度;

  如经研究同意调整工资标准,则调薪日期一般定为每年的3月1日;调薪的审定期间为一年,即从上年3月1日至当年2月28日;

  具有调薪资格者为调薪当日餐厅在册职工,但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除外:

  录用不满1年者;

  当年累计缺勤15天以上者;

  审定期间受过处分者;

  其他不宜调薪者。

  2、晋升加薪:

  员工晋升职务时,其岗位工资自晋升之下月起,就近就高调升至新任岗位相应的工资档次,特殊情况需要高定工资者,需总经理会议研究决定。

  3、奖励加薪:

  对于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经总经理会议讨论通过,可随时给予一定幅度的奖励加薪。

  六、工资计算与发放

  1、工资计算以月为计算期。月平均工作日为30天,若需计算日工资,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日工资额=当月工资/30

  2、餐厅新进员工工资均自报到上班之日起开始计算。

  3、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式转正之日起计算。

  4、餐厅员工工资及补贴由餐厅财务部统一发放。员工个人所得税由餐厅代扣代缴。

  5、餐厅采用下发薪的形式,即每月10日发放上月工资。

  7、员工请假(事假、病假、工伤、婚丧、生育、休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餐厅考勤制度办理。

薪酬绩效管理制度5

  1.目的

  为了提升销售人员的销售业绩,调动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好的完成公司规定的销售目标,特制订《销售人员薪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从全体销售与服务的销售人员,以下简称销售人员。

  3.薪酬组成

  基本工资+销售奖金+基本补助,销售奖金包括季度奖金和年终奖金。

  等级基本工资标准 对应销售任务

  转正后销售经理1500元XX0元

  试用期(一个月)见习销售经理1300元10000元

  3.1基本工资

  3.1.1基本工资递增递减

  根据公司月度完成销售任务排名,小组排名第一名涨100元工资,排名最后的一位减100元工资。

  3.1.2 基本工资发放原则:

  1、基本工资发放额度=当期基本工资x(已完成的销售任务/目标销售任务)x100%

  2、工资核算按照当期任务的工资标准核算。假设小张级别是1500元工资,这个月由于只完成任务60%,那么工资就是按照1500元x60%x100%=900元。

  3、基本工资1500元为保底销售任务XX0元,基本销售任务不纳入奖金的提成计算。

  3.2基本补助

  3.2.1总体原则: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特殊情况费用由总经理确认

  3.2.2电话补助:公司为销售人员每月电话费补助100元,试用期内的见习销售经理在没有开发市场前不享受电话费补助;

  3.2.3交通标准:公司销售人员市内拜访客户,车票实报实销;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的,经汇报上级主管批准同意后方可报销;

  3.3销售奖金

  3.3.1 为了鼓励新员工积极性,试用期内超出销售任务的部分按照5%算提成;

  3.3.2转正后,业务人员和客服人员按照以下完成年度回款金额任务的情况发放对应的奖金:

  年度目标60万80万100万150万200万250万300万350万400万

  季度目标15万20万25万37.5万50万62.5万75万87.5万100万

  月度目标5万6.67万8.33万12.5万16.67万20.83万25万29.2万33.3万

  提成比例3%3.5%4%4.5%5%6%7%7%7%

  每月工资2400290133994650590171498400966010890

  每季工资XX00950157544005650138001630018800

  年度奖金1000XX3800126001760045XX5XX5XX5200

  全年收入30600396124838874700106012153588211XX45600281080

  备注说明:

  1、季度目标:年目标除以4;

  2、月度目标:年目标除以12;

  3、每月工资:(实际销售额-2万)x3%+1500元底薪(底薪为浮动值);

  4、每季工资:(实际销售额-6万)x相对应的年目标提成比例-3%-5%;

  5、年度奖金:(实际销售额-24万)x相对应的年目标提成比例-3%-5%;

  6、实际完成季度目标没有超过相对应的目标统一降低一个档次算季度奖金。如原来计划是80万,没有达标就统一按照60万计算。再如200万的季度目标是50万,如果完成了55万,没有达到62.5万,照样按照50万的方式

  3.3 销售奖金的发放

  销售奖金核算前期的月度核算比例统一为3%,超出部分按照上表的核算方法计算。

  3.4 每名客服对接三名业务人员,业务人员与客服人员对应的销售奖金分配比例为7:3,客服人员的销售奖金计算按照三名业务人员完成的任务加和计算,业务人员独立计算个人销售业绩。

  4.0 本薪酬标准签批下发后执行,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薪酬绩效管理制度6

  为了切实有效地激发职工的生产积极性,确保公司XX年经营目标的实现,经公司研究决定,XX年职工的效益工资与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生产经营成果、质量、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挂钩考核发放。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一、工资的构成

  结合公司的工资分配状况和生产经营特点,公司从各单位工资总额中划出20%作为效益工资;工资总额中的80%作为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按职工每月实际出勤情况考核放发,以保障职工的正常收入,效益工资与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生产经营成果、质量、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考核发放,其中生产经营成果占效益工资的60%,质量占效益工资的10%,安全占效益工资的10%,生产组织与管理占效益工资的10%,思想政治工作占效益工资的10%。

  二、各单位生产经营成果具体考核指标

  (一)创产值单位考核的指标

  1、供石粉一队、供石粉二队、泥浆站、研究所主要考核上缴管理费指标。完成上缴公司的月(季)管理费且收支平衡,公司核拨全部效益工资;若发生亏损,亏损百分之几,扣效益工资的百分之几,但扣发额最多不超过效益工资的70%;完不成月(季)上缴费用,公司扣发全部的效益工资,欠缴的上缴费用超过1%,按超过部分的10%扣发基本工资。

  2、制剂厂主要考核其承包合同规定的责任指标,即在月允损额符合月(季)考核指标时,公司核拨当月(季)全部效益工资;若允损额超出考核指标时,效益工资按超额比例扣发,但扣发额最多不超过效益工资的70%;但当亏损额超过月(季)全部的效益工资,同时亏损额在此基础上,每超1%,按照超过部分的10%扣发单位的基本工资。

  3、特车队的考核指标主要有亏损指标、生产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车辆完好率、车辆工作率、优质服务率六项指标。其中亏损指标占效益工资的70%,安全指标占效益工资的10%,生产组织管理占效益工资的10%,车辆完好率、车辆工作率、优质服务率占效益工资的10%;实亏额每超亏损指标1%,扣效益工资的1%,但扣发额最多不得超过效益工资总额的70%;但当实损额超过月(季)亏损指标100%时(含100%),公司扣发该单位月(季)全部的效益工资,同时亏损额在此基础上,每超1%,按照超过部分的10%扣发该单位的基本工资;车辆完好率、车辆工作率、优质服务率每降低百分之几,扣发相应比例的效益工资,但扣发额不得超过效益工资总额的10%;生产组织管理与安全管理考核均按公司XX年的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第七条与第八条之规定执行。

  (二)不创产值单位的考核指标

  修保厂效益工资的考核指标为成本、车辆完好率、修保出厂及时率、修保返修率。考核时,其中成本占效益工资的50%;车辆完好率占效益工资的10%;修保出厂及时率占效益工资的20%;修保返修率占效益工资的20%。各项指标均达到承包合同的规定,公司核拨全部效益工资。若成本发生超耗,每超耗百分之几,扣效益工资的百分之几,但扣发额不超过效益工资的50%;车辆完好率、修保出厂及时率每降低百分之几,扣效益工资的百分之几,但扣发额不超过各占的效益工资的比重;修保返修率每上升百分之几,扣效益工资的百分之几,但扣发额不超过效益工资的20%(因车辆报停或缺司机停驶、事故车的修理、待料、材料配件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车辆完好率、修保出厂及时率的降低;返修率的升高的情况除外)。

  三、其他规定

  1、职工因病休假,可凭医院出据的休病证明休假,一次连续休病假10天以内,享受50%的基本工资和50%效益工资,休病假期间不享受误餐费和奖金(基本奖与效益奖)。10天以后继续休病假,按事假考核。

  2、职工因病住院,住院期间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均按80%计发,不享受奖金和误餐、车贴、保健、职务津贴等。出院后需继续休病假的,必须持医院出据的休假证明休假,休假期间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均按80%计发。不享受奖金和误餐费、车贴、保健、职务津贴等。(一般病症出院后休假不能超过5天,手术和疑难病症出院后休假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但必需出示医院休假证明。)

  3、符合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期间和公派学习、疗养期间,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由原单位全部计发,奖金按基层的考核办法执行;事假期间,工资、奖金全部扣发。

  4、因公受伤病休(非事故责任者),住院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按油田有关规定执行。

  5、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加点的职工,要尽量给与倒休。确实无法倒休的,按国家规定的加班加点工资计发办法执行。但加班天数,全月不超过四天,特殊情况(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加班的,不受时间限制。

薪酬绩效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企业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企业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则

  第二条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三条结合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企业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以职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职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条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企业职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条适用范围。

  1.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2.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

  3.董事、副总经理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工资模式。

  企业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企业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

  第八条实行年薪制职员须支付抵押金,若经营业绩不良,则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条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作出实施细则。

  第四章正式职工工资制

  第十一条适用范围。

  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职工。

  第十二条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职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

  1.基础工资。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如40%~50%)。

  2.岗位工资。

  (1)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2)企业岗位工资分为(如5类18级)的等级序列,见正式职工工资标准表,分别适用于企业高、中、初级职工,其在工资总额中占%(如20%~30%)。

  3.工龄工资。

  (1)按职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职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年功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区分社会工龄、企业工龄;

  (3)年功工资标准见正式职工工资标准表。

  4.奖金(效益工资)。

  (1)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职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2)绩效考评由人事部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销售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3)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占%(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顶;

  (4)奖金考核标准见正式职工工资标准表;

  (5)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

  5.津贴。

  (1)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工种津贴、住房津贴、夜班津贴、加班补贴等;

  (2)各类津贴见企业补贴津贴标准。

  第十三条关于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企业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2.职工岗位工资核定。

  职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级,经1年考核,再调整等级;

  3.职工岗位工资变更。

  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第十四条关于奖金。

  1.奖金的核定程序。

  (1)由财务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子企业、分企业完成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职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3)人事部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职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职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

  (4)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企业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

  2.奖金的发放,与岗位工资一同或分开发放。

  第十五条关于工龄工资。

  1.职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

  2.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第十六条其他注意事项。

  1.各类假期依据企业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各类培训教育依据企业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3.职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4.各类补贴、津贴依据企业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5.被企业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1~2级;

  6.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五章非正式职工工资制

  第十七条适用范围:订立非正式职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十八条工资模式: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职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九条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职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条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企业每月支薪日为日。

  第二十二条企业派驻下属企业人职工资由本企业支付。

  第二十三条企业短期借调人职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第二十四条企业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

薪酬绩效管理制度8

  近年来,各地高校纷纷开立独立学院,以满足社会对高等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由此带来各独立学院竞争日益激烈。在这样的环境下,要取得长足发展,争取更多优质生源,要求独立学院在人力资源管理,特别是对优秀教师管理方面不断提高水平。目前独立学院教师以青年教师为主,科学、合理的薪酬绩效管理不仅可以满足青年教师的物质需求,而且通过绩效考核得分等方式可以体现出教师对学校的贡献度,同时也体现了学校管理层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认可,增加青年教师的归属感和荣誉感。所以,充分发挥独立学院薪酬绩效管理的激励作用,将有力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吸引优秀青年教师。

  一、独立学院薪酬绩效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在独立学院教师供求关系的平衡过程中,参与者都希望能够找到需求、供给及对应价格的平衡点。但由于国内劳动力市场的激烈竞争以及独立学院发展的初级阶段,使学院教师处于相对弱势的位置。学院方面希望以相对少的支出,来获得最大的收益;而教师作为经历过高等教育的人群,希望在付出相应的劳动之后,获得与自己教育背景、所在地区相对应的收入。在独立学院及所属教师博弈期的现阶段,薪酬绩效管理制度存在一些问题是不可避免的。

  (一)与母体院校的平均薪酬差距较大

  目前,大多数独立学院的表面薪酬与母体院校基本持平,但是,从整体薪酬来看,独立学院明显落后于母体院校,例如,母体院校教师享有的福利待遇明显优厚,出差、培训等各项补贴均高于独立学院教师,晋升通道也比独立学院教师多样化。因此,独立学院的高级教育人才引进难度大、人才流失率高,在很多重要教学岗位上只能依靠母体院校的教师资源来补充,长久下去这种方式也违背了创办独立学院的初衷。各母体院校的管理层应重视独立学院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不够科学合理,独立学院教师在得不到满意的整体薪酬的环境下,很难培养出符合学院发展目标的教师。

  (二)独立学院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缺乏公平性

  与母体院校的整体薪酬相比较,独立学院教师原本就存在较大的心理落差,优秀教师自然会对提高自身薪酬存在较高的期望,然而,结果却不尽如人意,管理制度中的绩效考核方式不合理,导致教职工之间的绩效工资没有区别,不能体现绩效考核“多劳多得,优劳多得”的特点与优势,教职工干好干坏所得并无明显差别,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的公平性无法体现,绩效工资应有的激励作用不能发挥,严重影响了独立学院教师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很少有独立学院教师愿意在教学上进行创新。

  (三)独立学院薪酬结构不合理

  独立学院的薪酬结构一般只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虽然部分学院有自助性福利和非物质性薪酬相应的制度,但在实行上很不理想,独立学院教师很难享受到应有的整体薪酬。这种现象对原本有自主意识的优秀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归属感是一种很大的打击,长久下去,必然会造成优秀教职工的流失。另外,部分独立学院甚至在薪酬结构设计中未将教师、管理与工勤三种差异很大的岗位的工资体系区分开,不能体现独立学院的岗位差异和付薪差异。

  二、独立学院建立科学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

  20xx年开始,我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开始新一轮的改革,全国高校正式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对于独立学院来说, 吸取各自母体院校的薪酬改革的经验,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符合独立学院自身发展的目标,同时,独立学院属于非营利性组织,所属教师的薪酬主要来自于母体院校和部分自创性收入,独立学院应在符合自身经济情况的前提下,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

  (一)设置符合独立学院自身情况的岗位和任职条件

  1.独立学院岗位设置。目前,我国独立学院中大多资深教职工均来自于母体院校,为使该部分优秀人才能够尽心为独立学院的教学工作作出贡献,并留住人才,独立学院的岗位设置应尽量与母体院校相似。整体上可参照我国高校进行专业技术岗、管理岗和工勤技能岗的三类划分,各独立学院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再进行细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3个等级,教授岗位一至四级,副教授岗位五至七级,讲师岗位八至十级,助教岗位十一至十三级;管理岗位设置10个等级,高级管理岗位一至四级;中级岗位五至六级;初级岗位七至十级。工勤技能岗位分为5个等级,技术工岗位一至三级,普通工岗位四至五级。虽然目前我国独立学院达到各岗位中高等级的人数较少,但这样的等级划分明确了职工晋升路径,也可以缩短来自于母体院校的资深教职工的适应期,同时也给独立学院自主招聘和自身培养的人才有了明确的自我提升方向。

  2.设定符合独立学院自身情况的岗位任职条件。在我国,高校具有规定各类岗位任职条件的权利。各高校会将取得一些特定成就或成为学术组织的负责人作为高级岗位的必需条件,如教授、副教授等。独立学院目前的发展阶段按照一般高校的规定要求来设置岗位任职条件显然不适用。因此,独立学院可以参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结合各其他类型的事业单位或组织来设置适合自身情况的岗位任职条件。例如,专业技术岗的高、中和初级职称的比例问题,目前国内高校应达到的标准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比重至少占到20%,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比重至少占到30%,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比重至少占到50%。鉴于目前独立学院正处在竞争激烈的发展初期阶段,可以适当提高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占比的要求。如,建议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占比30%,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占比40%,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占比下降至30%。 3.对岗位编制进行严格管理。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教职工的利益,对岗位编制的管理必须要严格执行,评审和聘用需分离执行,必要还可以增加监督团队。同时,经档案审核,并报相关部门审定并进行公示后,可执行年龄已满的教职工退休的手续。同时,为适应独立学院发展的需要,对一些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可设置一些较灵活的岗位调整和职称聘用的方法。

  (二)以3P模式为基础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

  根据岗位、绩效、工资为一体的薪酬模式,进行不同岗位的职责分析,确定岗位类别,制定具体的绩效考核办法,使用绩效考核工具对教职工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工资的发放。以此形成设岗定编、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为一体的管理制度,来完善和规范独立学院的整体薪酬绩效管理制度。在具体的实施办法方面,应当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广泛征集学院教职工的建议,整体实施办法需要与学院教职工实际工作内容和业务紧密相关,从量化考核和民主评议两方面进行综合的绩效考核,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严格执行薪酬绩效管理制度

  薪酬制度的落实可通过学期检查及年度考核的方式来实现,薪酬制度中对教职工工作情况的总结应可包含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各个等级均应有一定的比例限制,如优等不超过10%,不合格不低于2%,以此在教职工中形成良性竞争的环境。学期检查主要是对各岗位教职工的平时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考核,由绩效管理相应部门和团队根据薪酬绩效管理制度,对全院教职工和职能部门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评出全院教职工优、良、合格、不合格,并在薪酬发放上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发放,如绩效工资优、良两个等级全额发放,合格发放90%,不合格发放70%,同时对不合格的教职工要进行谈话,引起该教职工的重视并鼓励其努力工作,争取优或良的评级。年度考核同样也是针对全院教职工和职能部门的考核,可以分为工作总结、业绩考核、民主测评、结果审核等阶段进行。年度考核结果应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最终依据,优、良、合格、不合格在绩效工资的发放上应有不同的比例,优良两等应有奖励性的比例发放,不合格者应有惩罚性的扣减,同时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作为教职工解聘/续聘、工作调整,以及今后晋级、任免、培训等的重要依据。对连续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应有解除合同等较严厉的惩罚措施。

  在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的落实过程中,应有来自于不同部门的人员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以此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完善绩效工资制度

  绩效工资是薪酬组成中最灵活的部分,由于绩效考核可以体现教职工的教学成绩和工作贡献,设计完善合理的绩效工资制度可以对提高教职工对学院的肯定程度和工作积极性会起到非常好的效果。在绩效工资的设计中,根据岗位不同,绩效工资的构成和比例应有所不同。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例,绩效工资可由科研绩效、教研绩效、超课时量工资等部分组成,绩效工资可以灵活的设计发放的频率和时间节点,可将年度绩效平均到每月份或每季度当中,并且按照固定比例发放,剩余部分在本年度末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最终核算。独立学院可适当提高绩效工资在工资中的占比,以此来体现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的激励性质,从而增加教职工的工作热情。

  (五)强化薪酬绩效管理制度中的福利和奖金

  独立学院进行薪酬绩效管理制度设计时,可以增加符合独立学院特点的薪酬,如与学院经营状况和学院本身重点学科密切联系的福利和奖金。在传统节假日分发福利给学院教职工,不仅能够表达学校对教职工的关心和爱护,而且能够通过少于工资奖金的支出,来达到更好的增加教职工归属感和荣誉感的效果,从而增加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在奖金发放上,可以明确与学校的经营状况直接相关,并且在管理制度中尽量明确,以此增强教职工与学院荣辱与共的意识,增强代入感,将学院发展与个人需求的满足紧密联系在一起,在目前人才流动频繁的社会现状中尽量做到稳定现有人才,吸引外部人才,来达到独立学院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六)提高薪酬定位水平

  与母体院校相比,独立学院由于所处地区、学院收益等各方面原因,整体薪酬水平处于明显的落后地位,为了吸引优秀人才,以满足独立学院的发展需求,独立学院应提高其薪酬定位水平,在目前非物质性薪酬满足程度受条件限制的情况下,以物质性薪酬来吸引并挽留人才。同时应该通过广泛开展交流、培训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来弥补非物质性薪酬的不足,以激发本院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并尽量的增加达到薪酬上限的的岗位普及率,为在校工作的人才提供更多发挥的空间。独立学院提高教职工的薪酬定位水平是建立合理的、适应当前发展需要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的重要途径。

  (七)加强人力资源的管理

  独立学院加强薪酬绩效管理的同时,还需要加强人力资源的管理。强化具有专业性、技术性的考核标准,强化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加快人力资源的积累。在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的设计时,需要强化学历、培训经历、教学经验、获得的荣誉等反映教职工人力资源的重要因素,重视人力资源管理重视专业性、技术性等方面的考核,以此作为提高独立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基础。

薪酬绩效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推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促进公司薪酬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充分体现“按劳取酬”的原则,使员工劳动得到合理回报。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薪资制度》适用于正式投产前公司所有员工工资的管理。

  三、管理原则

  公司员工工资管理以“定岗定编、以岗定薪”为基础,以“按劳分配”的准则,充分体现市场化与激励性原则,对员工工资进行分层管理。

  1、公司根据任职级别和岗位性质不同,分别采用计时/计件工资制、月薪制和年薪制。

  2、公司所有员工任职级别的确定依照青山钢铁董事局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办理套级定档。

  四、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人事科负责公司员工工资的统一管理。负责制定薪酬规划、办理薪资考核、指导薪资管理具体工作等。其他相关部门薪资管理岗位接受人力资源科指导,办理具体工资、考勤、工时统计工作。

  五、薪酬体系

  公司薪酬体制分为年薪工资制、月薪工资制、计时/计件工资制三种。其中:

  1、工资类别

  生产部门的一线员工根据管理要求实行计时工资制/计件工资制;

  1、其他行政、购销、技术岗位和正常工作时间的后勤岗位工作人员实行月薪制,保安等非正常工作时间后勤岗位实行计时工资制;

  2、车间主任/经理级别以上人员(含10级以上人员)实施区分不同职级不同年工资总额的年薪制。

  2、工资结构

  公司实行结构化工资制,主要分为基础工资、各项津贴、固定加班工资和奖金四个部分,均为含税工资。

  1、基础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职级工资,按照相应职务级别套级定档,并作为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和有关津贴计算基数。

  2、各项津贴:包括学历和职称津贴、通讯津贴、伙食津贴。其中:

  学历和职称津贴标准:博士研究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300元/月;本科生100元/月;正高级职称500元/月、副高级职称300元/月、中级职称100元/月、高级技师300元/月、技师100元/月。一人只能享受学历和职称两种津贴中的一种,有多学历的员工也只能享受其中一种,享受原则为就高不就低。职称津贴必须与从事的岗位相对应。

  附:职称分类表及岗位与职称对应表

  经济类政工类会计类统计类工程技术类工程师类技师类

  领导岗位行政人事岗位财务岗位生产岗位购销岗位物流岗位

  伙食津贴:员工在公司工作享受工作餐补贴,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伙食津贴计算方法:

  生产系统员工:

  满勤(即当月总天数):伙食补贴=300元未满勤:伙食津贴=出勤天数x10元

  夜班在4小时及以上者,每次给予5元的夜餐补贴。

  非生产系统员工:

  满勤(即固定满勤天数):伙食津贴=300元

  未满勤:伙食津贴=300-(满勤天数-出勤天数)x10元

  当月入职员工:伙食津贴=出勤天数x10元

  出差员工出差时间无伙食补贴。

  请假超过3小时的,请假当天无伙食补贴。

  其他补贴标准:公司视具体情况分别给予员工午餐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以及其他补贴。其补贴范围和标准由相关具体制度规定。

  3、固定加班工资:公司根据工作性质不同,对一些工作岗位规定固定加班时间,支付固定加班工资。主要包括生产一线员工和管理人员。其工资标准在劳动合同中单独约定。

  4、奖金:分为月奖、年终金。月奖适用生产工人和一般工作人员;年终奖适用全体员工,具体标准由公司领导层讨论决定。

  六、工资级别与档次

  公司工资级别按照管理层级共分为18级,每级分10档,每个员工按照职务岗位套级定档。详见附件一。

  各级各档的岗位工资由基本工资和职务工资组成。各岗位按照性质划分为领导岗、生产岗、购销岗、财务岗和行政岗5个类别。各岗位按照所属级别核算工资,岗位/职务变动则岗位工资作相应调整。员工最低级别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法定最低工资标准。详见附件二。

  七、工资调整

  1、每年根据员工年度的工作业绩、技能和态度等多方面的综合表现,择优给予加薪。每年加薪人员比例控制在50%以内(特殊年份例外)。每年加薪一次,一般在年末进行。加薪一般在工资档次上调整,调级的要从严控制,提级调档须按权限审批。

  2、7~10级套级定档员工名单由综合部人事科拟定,报公司经理例会讨论通过,报集团审批;11级及以下的套级定档员工名单由综合部人事科拟定,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报集团备案。10级以上的套级定档员工名单都要报青山钢铁董事局备案。

  3、工作岗位调整,按照新工作岗位标准发放,直接由综合部人事科办理,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4、业绩突出者调薪,由所属部门分管副总申请,综合部人事科审核,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5、集体普遍调薪(3人以上),由部门经理择优推荐,综合部人事科审核,经理例会讨论,总经理审批。

  6、工资调整和学历津贴的调整时间:以学历证书原件交至综合部人事科,并可查验为准。查验方式:(1)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查验。(2)网上查验;(3)毕业院校出具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名册登记表。

  八、工资计算

  1、计时工资

  根据部门与工种的不同,公司员工每天的工作时间分为8小时工作制、12小时工作制,每月的正常出勤小时总数称为出勤工时。

  1、按小时计算的员工工资的核算办法为:

  总工资=基础工资+各项津贴+固定加班工资

  出勤工资=基础工资÷28÷8×出勤工时

  临时加班工资=基础工资÷28÷8×临时加班工时

  2、按月计算的员工工资的核算方法为:

  总工资=基础工资+各项津贴+固定加班工资

  出勤工资=总工资÷26×出勤天数

  临时加班工资=总工资÷26×临时加班天数

  2、计件工资

  公司生产部门实行按照产量、单价与积分结合计算的计件工资或按照产量与单价结合计算的计件工资,分别采用如下计算方法:

  1、产量工资=产量×单价÷员工积分总和×个人积分;

  2、产量工资=产量×单价;

  具体计算方法和标准另行制定相关规定。

  3、加班工资计算:超过工作制规定工作时间进行工作的,经批准后可计算加班工资。生产计件/计产人员,不计算加班工资。非生产人员工作制规定如下:

  岗位/职务保安采购、食堂/后勤人员生产人员及管理人员行政/财务办公人员

  1、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基础工资的3倍计算(按时计算的,以8小时为准)。

  春节期间,各部门安排上班的,初一至初三,每天按基础工资的三倍计算,其他时间每天按基础工资的两倍计算;公司统一安排值班的,每天(含初一至初三)另补助100元。平时加班的,按实际加班时间计算。

  2、工作制规定的时间之外上班的,一天按两天计算薪资。计件(产)人员、10级以上人员不计加班工资。

  4、年薪工资

  公司对符合年薪标准的不同职级员工分别确定年度薪资总额,在扣除按月发放的薪资总额外,剩余部分分两次发放,每半年发放一次,由综合管理部综合部人事科登记造册,报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实行年薪工资的员工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属责任制员工。

  九、工资发放

  1、经综合部人事科每月12日前明确生产部门员工的产量和工资计算方法以及考勤状况。并明确所有员工工资异动情况和考勤情况,确定员工工资基数。

  2、每月18日前结算出所有员工的工资数目,交财务审核。22号前财务审核完毕,分别交各部门部长确认签字,综合管理部部长审核,再交分管副总审核。

  3、每月23~24日将全公司本月应发员工上月工资汇总表,交由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25日发放工资。

薪酬绩效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薪酬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和风险管控中的导向作用,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促进银行业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参照金融稳定理事会《稳健薪酬实践的原则》等国际准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薪酬,是指商业银行为获得员工提供的服务和贡献而给予的报酬及其相关支出,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福利性收入等项下的货币和非现金的各种权益性支出。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商业银行应制定有利于本行战略目标实施和竞争力提升与人才培养、风险控制相适应的薪酬机制,并作为公司治理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薪酬机制一般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薪酬机制与银行公司治理要求相统一。

  (二)薪酬激励与银行竞争能力及银行持续能力建设相兼顾。

  (三)薪酬水平与风险成本调整后的经营业绩相适应。

  (四)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协调。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设计统一的薪酬管理体系,其薪酬由固定薪酬、可变薪酬、福利性收入等构成。固定薪酬即基本薪酬,可变薪酬包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各种激励,福利性收入包括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第六条基本薪酬是商业银行为保障员工基本生活而支付的基本报酬,包括津补贴,主要根据员工在商业银行经营中的劳动投入、服务年限、所承担的经营责任及风险等因素确定。津补贴是商业银行按照国家规定,为了补偿员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以及受物价变动影响导致员工实际收入下降等给予员工的货币补助。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津贴、补贴的政策标准确定津补贴。

  商业银行应科学设计职位和岗位,合理确定不同职位和不同岗位的薪酬标准。不鼓励商业银行设立保底奖金,如果确有实际需要,保底奖金只适用于新雇佣员工入职第一年的薪酬发放。

  商业银行的基本薪酬一般不高于其薪酬总额的35%。

  第七条绩效薪酬是商业银行支付给员工的业绩报酬和增收节支报酬,主要根据当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来确定。绩效薪酬应体现充足的各类风险与各项成本抵扣和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激励约束要求。

  商业银行主要负责人的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经营考核结果,在其基本薪酬的3倍以内确定。

  第八条商业银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行中长期激励计划。商业银行应确保可变薪酬总额不会弱化本行持续增强资本基础的能力。

  第九条福利性收入包括商业银行为员工支付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对于福利性收入的管理,商业银行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商业银行支付给员工的年度薪酬总额要综合考虑当年人员总量、结构以及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风险控制等多种因素,参考上年薪酬总额占上年业务管理费的比例确定,国有商业银行还应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第三章薪酬支付

  第十一条薪酬支付期限应与相应业务的风险持续时期保持一致。商业银行应根据不同业务活动的业绩实现和风险变化情况合理确定薪酬的支付时间并不断加以完善性调整。

  第十二条基本薪酬按月支付。商业银行根据薪酬年度总量计划和分配方案支付基本薪酬。

  第十三条商业银行应合理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根据经营情况和风险成本分期考核情况随基本薪酬一起支付,剩余部分在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支付。

  第十四条中长期激励在协议约定的锁定期到期后支付。中长期激励的兑现应得到董事会同意。锁定期长短取决于相应各类风险持续的时间,至少为3年。

  第十五条住房公积金、各种保险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专户管理。

  第十六条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其绩效薪酬的40%以上应采取延期支付的方式,且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其中主要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的延期支付比例应高于50%,有条件的应争取达到60%。在延期支付时段中必须遵循等分原则,不得前重后轻。

  商业银行应制定绩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规定,如在规定期限内其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员工职责内的风险损失超常暴露,商业银行有权将相应期限内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全部追回,并止付所有未支付部分。商业银行制定的绩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规定应同样适用离职人员。

  第四章薪酬管理

  第十七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组织架构。

  董事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负责本行的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设计,并对薪酬管理负最终责任;董事会应设立相对独立的薪酬管理委员会(小组),组成人员中至少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财务专业人员,且薪酬管理委员会(小组)应熟悉各产品线风险、成本及演变情况,以有效和负责地审议有关薪酬制度和政策。

  管理层组织实施董事会薪酬管理方面的决议,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事项的落实,风险控制、合规、计划财务等部门参与并监督薪酬机制的执行和完善性反馈工作。

  商业银行审计部门每年应对薪酬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报告董事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

  外部审计应将薪酬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作为审计内容。

  审计、财务和风险控制部门员工的薪酬应独立于所监督的业务条线,且薪酬的规模和质量应得到适当保证,以确保其能够吸引合格、有经验的人才。

  第十八条商业银行应制订科学、合理、与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薪酬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银行员工职位职级分类体系及其薪酬对应标准。

  (二)基本薪酬的档次分类及晋级办法。

  (三)绩效薪酬的档次分类及考核管理办法。

  (四)中长期激励及特殊奖励的考核管理办法等。

  第十九条商业银行应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作为绩效薪酬发放的依据。商业银行绩效考核指标应包括经济效益指标、风险成本控制指标和社会责任指标。

  (一)经济效益指标按国家有关规定选取。

  (二)风险成本控制指标至少应包括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案件风险率、杠杆率等。信用风险与市场风险成本度量时应考虑经济资本配置和资本成本本身变化以及拨备成本和实际损失。流动性风险成本在度量时应主要考虑压力测试下的流动性覆盖率和流动性资源本身的成本等因素。

  (三)社会责任指标一般应包括风险管理政策的遵守情况、合法性、监管评价及道德标准、企业价值、客户满意度等。

  董事会应于每年年初确定当年绩效考核指标,并报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本指引第十九条所列风险成本控制指标对绩效薪酬的约束参照如下标准执行:

  (一)有一项指标未达到控制要求的,当年全行人均绩效薪酬不得超过上年水平。

  (二)有两项指标未达到控制要求的,当年全行人均绩效薪酬在上年基础上实行下浮,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下浮幅度应明显高于平均下浮幅度。

  (三)有三项及以上指标未达到控制要求的,除当年全行人均绩效薪酬参照第(二)款调整外,下一年度全行基本薪酬总额不得调增。

  第二十一条商业银行应建立有效薪酬监督机制,不得为员工或允许员工对递延兑现部分的薪酬购买薪酬保险、责任险等避险措施降低薪酬与风险的关联性。

  第二十二条商业银行董事会应每年全面、及时、客观、详实地披露薪酬管理信息,并列为年度报告披露的重要部分。商业银行的薪酬信息披露情况应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年度薪酬报告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

  (一)薪酬管理架构及决策程序,包括薪酬管理委员会(小组)的结构和权限。

  (二)年度薪酬总量、受益人及薪酬结构分布。

  (三)薪酬与业绩衡量、风险调整的标准。

  (四)薪酬延期支付和非现金薪酬情况,包括因故扣回的情况。

  (五)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对银行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的具体薪酬信息。

  (六)年度薪酬方案制定、备案及经济、风险和社会责任指标完成考核情况。

  (七)超出原定薪酬方案的例外情况,包括影响因素,以及薪酬变动的结构、形式、数量和受益对象等。

  第五章薪酬监管

  第二十三条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将商业银行薪酬管理纳入公司治理监管的重要内容,至少每年一次对商业银行薪酬管理机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作出评估。

  第二十四条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动态跟踪监测商业银行薪酬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等考核指标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第二十五条对于商业银行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指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责令纠正,并对下列问题予以查处:

  (一)薪酬管理组织架构、薪酬管理制度不符合规定的。

  (二)未按规定核定、执行和报备绩效考核办法或年度薪酬方案的。

  (三)绩效考核不严格、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的。

  (四)未按规定计发基本薪酬、延发绩效薪酬的。

  (五)未按规定追索或止付绩效薪酬的。

  (六)未按规定披露薪酬信息的。

  (七)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

  第二十六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商业银行薪酬结构与水平应报救助机构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一)已经实施救助措施的。

  (二)商业银行面临重大声誉风险并有可能对其持续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

  (三)商业银行濒临破产、倒闭的。

  (四)商业银行被依法接管的。

  (五)商业银行被关停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商业银行在参加基本社会保险的基础上为员工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的,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扣回的薪酬应按照有关规定冲减当期费用。

  第二十八条商业银行在境外设立的子行、分行、非银行金融性公司由母行根据本指引的原则并结合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监管要求对其薪酬进行调控。

  由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其他类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参照本指引执行。

  银行员工薪酬管理制度制定原则:

  1.公平性原则

  以工资内、外部公平为导向。对内,员工薪酬应该与个人的工作难度、强度以及工作质量相符合;对外,员工薪酬要与相同职位甚至行业的其他员工有以致的发放标准。

  2.竞争性原则

  提高薪酬对市场上人才的吸引力。当然这不能理解为银行行业薪酬;应该盲目提高。员工薪酬应当维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过低会导致人才流失,但是过高会将银行推向亏损的边缘。

  3.激励性原则

  通过工资和奖金等激发员工对工作的积极心性。激励的方式可以多样化,不能局限于现金这种短期的激励方式。可以适当辅以中长期的激励来提高效果。

  4.经济型原则

  即员工薪酬水平要与银行的经济实力相匹配。如果银行的经济实力较强而员工薪酬水平偏低的话怎对人才的保留产生不良影响。

薪酬绩效管理制度11

  一、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工资结构

  第三条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工资系列

  第九条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四、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6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员工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员工工资参照附件1<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八条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确定方法见表2、

  五、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6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员工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员工工资参照附件1<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八条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

  六、关于员工工资

  第二十三条员工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1)公司员工工资标准经董事长批准;(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可以变更员工工资标准。

  第二十四条员工工资核定。员工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聘用的岗位和职务,核定其工资标准。具体的人员工资确定应根据薪酬区间,由用人部门提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的工资直接由总经理确定。对于特殊人才的工资标准,由总经理提议,报董事长特批。初次从事该岗位的员工,原则上自该岗位薪酬区间下限起薪,经年终考核后,再调整薪级。

  第二十五条销售员的薪酬按<销售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以到公司服务的时间计算,每满一年每月发工龄工资50元,每年年初增发,5年封顶。

  第二十七条员工工资变更。根据岗动薪变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员工职务、岗位变动,从生效之日起下一个支薪日,按新岗位标准调整。

  第二十八条员工工资变更办理。由薪资申报人员填写<工资调整申请表>,由直接主管建议调整薪级,并报人力资源部按有关审批流程办理。

  七、工资发放

  第二十九条工资计算以月为计算期。月平均工作日为20、92天,若需计算日工资,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日工资额=当月工资/20、92、

  第三十条公司考勤实行指纹打卡管理,由人力资源部每月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在考勤扣款中体现。

  第三十一条公司员工固定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5日,绩效工资在次月15日合并发放。关于加班、带薪休假以及当月考勤扣款等项目将在次月兑现。如果工资发放日恰逢节假日,工资在节假日前一天提前发放。

  第三十二条加班工资:在法定节日加班的员工,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其加班费。员工加班工资的折算以每月20、92天,每天7小时计算。

  第三十三条带薪休假工资:员工在休假期间按照实际休假天数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即当月绩效工资扣发额=当月绩效工资÷20、92×休假天数,其它福利待遇不变。

  第三十四条员工请假、休假时工资标准,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式转正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六条辞职(辞退、停职、免职)人员,于办理完交接手续正式离开公司(或命令到达)之日起停发工资。

  第三十七条工资误算、误发时,当事人(部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公司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同等额度的处罚。因误算而超付的工资,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可向员工或部门行使追索权。

  第三十八条公司集会或经公司同意的培训、教育或外事活动,公司按规定付给员工工资。

薪酬绩效管理制度12

  (一)薪酬

  1.发薪日期

  公司按员工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金,付薪日期为每月月未。公司将在每月月末将薪金转入员工个人银行帐号,并将工资条发至员工邮箱。

  2.收入保密

  员工薪金、奖金及其它收入属员工个人隐私,禁止员工相互间以任何方式传播、打听及向外界透露。

  3.收入构成

  收入=固定报酬+浮动报酬。

  固定报酬=(岗位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固定系数。

  其中部门经理固定系数为70%,普通员工为80%。

  浮动报酬=(岗位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1-固定系数)+年终奖金+其它津贴等。

  (二)福利

  1.假期(详见后章《考勤与假期》)

  2.社会保险

  公司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当地政府的规定为员工购买四险一金[养老、医疗(含女职工生育险)、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员工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在员工个人工资中代扣。

  3.公司活动

  为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公司为符合规定的员工提供每两年一次的例行体检,并组织体育锻炼;公司根据经营状况,为符合规定的员工提供免费或员工承担部分费用的公司旅游;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各项活动,如公司周年庆典、年终活动、季度员工生辰会等。

  4.其它

  ①节日补贴: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在元旦、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三八妇女节(仅限女员工)等节日发放节日补贴,发放形式:货币或等价福利用品。

  ②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调整自行制定的福利项目。

薪酬绩效管理制度13

  一、总则

  (一)通过有效的薪酬管理,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稳定员工队伍。

  (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所有岗位的薪资结构合理化、规范化,激励员工成长,提高后勤服务集团管理水平。

  (三)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岗位的员工试用期、岗位工资、晋升、调动和工资核算等相关程序,使薪酬体系的各环节有章可循。

  二、制定依据

  (一)依据集团的历史、现状和未来战略发展定位的需要;

  (二)依据同行业、同地区、同等职位的薪酬福利水平;

  (三)依据员工付出劳动量的大小;

  (四)依据职务的高低;

  (五)依据技术与训练水平的高低;

  (六)依据工作的复杂程度;

  (七)依据年龄与工龄;

  (八)依据劳动力和人才市场的供求状况。

  三、权责

  (一)各部门经理有对本部门员工录用、薪资调整的建议和决策权。

  (二)人力资源部按此制度执行各岗位员工的试用期工资、岗位工资、薪资调整、工资核算等工作的建议权限和审核权限。

  (三)人力资源部依此制度对特别调薪案例的申请、审批、上报。

  (四)人力资源部根据社会和集团发展需要,及时对此制度进行修订。

  四、薪资结构及相关规定

  (一)薪资结构:基本工资(基础工资+绩效工资)+补贴+其它;

  (二)基本工资部分,依据岗位和级别的不同而定。

  (三)绩效工资根据各部门各岗位的绩效考核标准,核算不同人员的月绩效工资。

  (四)补贴部分,有工龄补贴、学历补贴、职称补贴等。

  (五)其它部分,主要包含全勤奖、扣款、奖惩等不属基本工资、提成和补贴部分的内容。

  (六)特薪人员的年薪部分,结合集团的经营业绩和其工作业绩给予发放。

  (七)年度绩效工资的发放1、对于工作未满半年的员工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工资。

  2、对于年度工作受到三次(含三次)以上警告处分且全集团通报批评的员工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工资。

  3、对于年度工作受到一次(含一次)以上记过处分且全集团通报批评的员工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工资。

  4、对于年度累计旷工超过三天(含三天)的员工,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工资。

  5、对于年度累计请假超过十五天(含十五天)的员工,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工资。

  6、对于年度考核平均成绩低于七十分(含七十分)的员工,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工资。

  五、试用期工资

  (一)外聘或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员工试用期均为1—2个月。应届生或其它没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根据实际工作业绩确定)。

  (二)普通员工试用期工资一般不低于贵州省人社厅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六、转正定级

  (一)一般员工在试用期最后一个月15日前填写《员工转正申请》报直接主管部门审批,其主管部门根据其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确定其是否应转正,如转正于当月20日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人力资源部依据各部门试用期内员工的工作表现予以审批,于当月25日前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三)所有员工的转正工作,都必须依以上流程和要求上报人力资源部。

  七、薪假的相关规定

  (一)请假类别分为: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六种假别。

  (二)八种假别中,有薪假为:工伤假、婚假、丧假、共三种假别。

  (三)法定节假日包括:春节(7天)、清明(1天)、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端午(1天)、元旦(1天)。

  (四)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而加班者,基本工资按2倍执行。

  (五)事假,每月不能超过4天;病假,一次请假不能超过30天,如确实是病情需要,需出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六)请假手续严格依《考勤管理办法》中的权限报批,在假期未批准却自行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八、考勤管理办法

  1、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各部门考勤由各部门工资核算员监督执行,各部门于次月5日前将员工考勤统计汇总,上报人力资源部。

  3、员工请事假、病假、休息和离岗前必须填写“工作交接单”,离岗人员与继任人员做好工作交接,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4、员工外出前必须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未填写者按旷工处理。

  5、人力资源部将对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结果作为各部门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6、对严重违反考勤制度,经教育不改者,除按上述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直至辞退处理。

  7、如各部门考勤统计严重失实,被查实后,考勤员、部门负责人将负连带责任,与当事人受到同等处罚。

  九、薪资核算及支付

  (一)各部门工资管理员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人员增减变动情况、工资发放明细表报人力资源部。

  (二)每月10日前人力资源部将工资核算情况报总经理签批,签批完报学校财务部,每月15日前发放上月工资,以上工资核算时间,请各部门严格执行。

  (三)从薪酬中直接扣除的款项:

  1、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2、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3、与集团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4、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集团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5、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十、附则

  (一)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后勤服务集团人力资源部。

  (二)本制度由后勤服务集团人力资源部制定,经集团领导批准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随时修订补充。

  (三)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以前所有与本制度相冲突或违背本制度之处,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薪酬绩效管理制度14

  1编制说明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薪酬管理、绩效考核管理,有效建立公司员工报酬与个人业绩相结合,并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的内部激励机制,依据薪酬和考核“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定本规范。

  2.薪酬管理原则

  公司追求薪酬系统的科学化和简明化,在设计及管理薪酬系统的过程中遵从于以下五个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

  即依据岗位价值进行薪酬分配,体现内部公平与公正性。

  2、竞争原则

  即薪酬水平对外具有竞争性,发挥薪酬在引才、留才方面的作用。

  3、激励原则

  即充分发挥薪酬在企业管理中的激励作用,引导全体员工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公司整体绩效的全面提升。

  4、市场原则

  即对公司所需的稀缺性人才通过协议形式确定薪酬水平。

  5、可操作原则

  即薪酬制度利于执行和操作。

  3.绩效考核原则

  1、战略导向原则

  指标设置要基于公司战略与年度经营计划,并通过指标层层分解,使战略导向有效向下传递,从而支持、保障公司战略的实现。

  2、结果导向原则

  通过指标SMART强化结果导向,更多地关注于产出结果。

  3、团队导向原则

  团队是公司事业发展的基础与依靠力量,绩效管理通过将员工个人绩效与组织绩效的有效联动,保证团队导向得以贯彻、强化。

  4、绩效分享原则

  绩效管理通过将个人绩效与组织绩效的关联,并进而建立基于组织绩效、个人绩效的绩效薪酬分享机制。

  5、考核关系原则

  个人绩效考核实行直接上级考核直接下级原则。

  4.术语说明

  本规范中“公司”是指“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解释权

  本规范的解释权在人力资源部。

  6.实施日期

  本规范自公司正式发文颁布之日起实行。

  2薪酬制度

  1.目的

  为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公司的薪酬管理,充分发挥薪酬管理的激励作用,制定本制度。

  2.准则

  本制度是公司薪酬管理体系的最高纲领性文件,为公司薪酬管理提供全面的准则和依据,所有与薪酬相关的制度、活动和行为都必须遵照并服从于本制度。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除董事长、总经理以外所有员工的薪酬与福利管理。

  4.职责

  4.1.人力资源部

  1、公司人力资源部是薪酬与考核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执行、维护本制度;

  2、负责薪酬和考核评定的组织、培训、资料准备、政策解释、协调、接受申诉和总结等工作;

  3、负责核算公司员工个人日常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年终奖励工资。

  4.2.财务部

  1、根据公司的年度奖励方案、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核算公司年度奖励工资总额;

  2、发放员工工资和奖金。

  4.3.行政副总经理

  1、审核中层(不含)以下人员薪酬定薪、调整申请;

  2、审核日常工资、奖金的发放;

  3、拟定公司年度奖励方案;

  4、拟定公司季度与年度管理绩效目标。

  4.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负责薪酬及考核制度的修订和审定;

  2、审核公司年度奖励方案;

  3、负责各部门组织绩效的评定。

  4.5.总经理

  1、审核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并上报董事长;

  2、审核公司年度奖励方案;

  3、审批中层(含)以下人员的薪酬定薪、调整;

  4、审批日常工资、奖金的发放;

  5、审定员工薪酬及考核申诉。

  4.6.董事长

  1、审批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2、审批公司年度奖励方案;

  3、审批公司高层人员的薪酬定薪、调整。

  5.工作程序

  5.1.组织管理

  5.1.1.公司成立考核委员会(非常设机构)作为薪酬和考核工作的领导、管理和执行机构。考核委员会组成: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

  5.1.2.公司人力资源部是薪酬与考核的日常执行机构,负责薪酬和考核评定的组织、培训、资料准备、政策解释、协调、接受申诉和总结等工作。

  5.2.薪酬结构及工资标准

  5.2.1.薪酬结构

  公司的薪酬结构包括岗位工资、奖励工资、公司福利与法定福利四大部分。

  岗位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奖励工资:即年终奖金;

  公司福利:包括过节费和培训、文化、旅游等福利;

  法定福利:包括国家法律规定的带薪休假、社会保险。

  公司薪酬的构成如下图所示:

  5.2.2.工资关系

  1、岗位工资

  按照岗位价值确定,体现了岗位的内在价值和员工技能因素。岗位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2、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是各岗位人员的基本薪酬收入。

  3、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与每季度的考核结果挂钩,体现员工在当前岗位和现有技能水平上通过自身努力为公司实现的价值。

  4、岗位工资关系

  根据薪酬对员工的保障作用与激励作用相结合的原则,月度岗位工资中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的分配原则比例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8:2。

  5、奖励工资

  奖励工资,即年度奖金,与年度考核结果和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挂钩,是在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的基础上对员工的一种激励。

  5.2.3.岗位工资

  1、确定岗位工资的原则

  岗位工资是依据员工被聘任的职务或岗位层级,由岗位的复杂程度、繁重程度、责任大小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所需的技能水平、熟练程度、劳动条件等因素决定。

  岗位工资遵循“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

  2、岗位层级与薪酬等级

  根据岗位价值评估结果,将岗位价值评估分数相近的岗位划分到一个层级,将各层级排序,形成10个岗位层级,与之对应10个薪酬等级。

薪酬绩效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适应企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集团公司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2、制定原则

  本方案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2.1公平:是指相同岗位的不同员工享受同等级的薪酬待遇;同时根据员工业绩、服务年限、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不同,对职级薪级进行动态调整,可上可下同时享受或承担不同的工资差异;

  2.2竞争:使公司的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同区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2.3激励: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动态管理,对相同职级的薪酬实行区域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2.4经济:在考虑集团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员工与企业能够利益共享。

  2.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基础上。

  3、制定依据

  本规定制定的依据是根据内、外部劳动力市场状况、地区及行业差异、员工岗位价值(对企业的影响、解决问题、责任范围、监督、知识经验、沟通、环境风险等要素)及员工职业发展生涯等因素。(岗位价值分析评估略)

  4、岗位职级划分

  4.1公司所有岗位分为四个层级分别为:一层级(A):公司总经理、副总;二层级(B):高管级;三层级(C):经理级;四层级(D):专员级。

  5后勤类职级薪资表(A、B级除外)

  6、薪酬组成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各类补贴+业务提成+奖金

  6.1基本工资:是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根据相应的职级和职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无出勤不享受。

  6.2岗位津贴:是指对经理以上行使管理职能的岗位或基层岗位专业技能突出的员工予以的津贴。

  6.3各类补贴:包括手机补贴、出差补贴等。6.4个人相关扣款:

  扣款包括各种福利的个人必须承担的部分及个人所得税6.5业务提成:公司相关业务人员享受业务提成。

  6.6奖金:奖金是公司为了完成专项工作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等员工的一种奖励,奖金发放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定。

  7、试用期薪酬

  7.1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的80%。

  7.2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而终止劳动关系的或试用期间员工自己离职的,不享受奖金。

  8、薪酬的支付

  8.1执行月薪制的员工,日工资标准统一按国家规定的当年月平均上班天数计算。8.2薪酬支付时间:当月工资为次月20日。遇到双休日及假期,甲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日顺延发放。

  9、薪酬保密

  人力资源部、公司财务及财务所有经手工资信息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员。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渠道。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有关财务凭证)必须加锁管理。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关薪酬方面的电子文档必须加密存储,密码不得转交给他人。员工需查核本人工资情况时,必须由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门出纳进行核查。违反薪酬保密相关规定的一律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情形予以开除。

  公司执行国家规定发放的福利补贴的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并随国家政策性调整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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