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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报批岗位职责

时间:2024-02-07 07:13:46 岗位职责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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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报批岗位职责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岗位职责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岗位职责的明确对于企业规范用工、避免风险是非常重要的。拟起岗位职责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土地报批岗位职责,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土地报批岗位职责

土地报批岗位职责1

  一、土地报批分类

  1、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土地利用年度方案分批次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主要指城市建设工程用地、工业建设工程用地等。

  2、单独选址工程用地

  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镇建设用地区以外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采矿、军事设施等建设工程用地,由建设单位向当地土地行政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书,经同级政府审查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机关审批。交通部门实施的公路工程用地大都属于这个类型。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这类工程需要使用土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总体设计一次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分期建设的工程,可以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方案分期申请建设用地、分期办理建设用地有关审批手续。

  二、土地报批流程

  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流程可以总结性地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组卷、报批、征收、出让〕

  1、组卷阶段

  〔1〕用地单位提交用地申请及相关工程材料,申请办理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

  〔2〕市局相关业务部门组织进行测量定界、地类分析、拟定一书三方案〔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土地征收方案、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组织会审并签发征地告知书。 〔3〕进行告知、听证、确认〔下发征地告知书、组织进行听证、最后无意见确认〕。

  2、报批阶段

  〔1〕市局用地编制批次报市政府审核并签发。

  〔2〕省厅组织会审,出具意见主管厅长、厅长签批报省政府。

  〔3〕省政府五处受理、审查、报秘书长签批后下文至省厅〔其中报国务院的经省厅汇总后一次性上报〕。

  3、征收阶段〔两方案公告一登记〕

  〔1〕第一次公告〔10个工作日〕

  省政府对市政府下发方案批复,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B、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C、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D、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2〕进行登记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3〕第二次公告〔10个工作日〕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B、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C、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D、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E、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F、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4〕完成征收

  完成征收协议签订,补偿票据的提供等资料,实施土地征收完成。

  4、出让阶段〔预登记、定界、评估、组织招拍挂〕

  〔1〕市局地籍处进行国有土地预登记。

  〔2〕根据城市规划成果委托测绘队测量定界、提供拟出让范文定界图。

  〔3〕储藏中心委托评估机构做出让评估、房管局出具出让前置条件。

  〔4〕组织出让资料转市土地交易中心,拟定出让方案会审后市政府批准。

  〔5〕组织招拍挂。

土地报批岗位职责2

  一、土地报批的概念

  土地报批就是通过一些手续,流程,让土地性质改变,主要有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农用地变为建设用地。

  二、土地报批分类

  1、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土地利用年度方案分批次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主要指城市建设工程用地、工业建设工程用地等。

  2、单独选址工程用地

  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镇建设用地区以外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采矿、军事设施等建设工程用地,由建设单位向当地土地行政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书,经同级政府审查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机关审批。交通部门实施的公路工程用地大都属于这个类型。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这类工程需要使用土地的,建设单位应当

  根据建设工程的总体设计一次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分期建设的工程,可以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方案分期申请建设用地、分期办理建设用地有关审批手续。

  三、土地报批流程

  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流程可以总结性地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组卷、报批、征收、出让〕

  1、组卷阶段

  〔1〕用地单位提交用地申请及相关工程材料,申请办理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

  〔2〕市局相关业务部门组织进行测量定界、地类分析、拟定一书三方案〔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土地征收方案、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组织会审并签发征地告知书。 〔3〕进行告知、听证、确认〔下发征地告知书、组织进行听证、最后无意间确认〕。

  2、报批阶段

  〔1〕市局用地编制批次报市政府审核并签发。

  〔2〕省厅组织会审,出具意见主管厅长、厅长签批报省政府。

  〔3〕省政府五处受理、审查、报秘书长签批后下文至省厅〔其中报国务院的'经省厅汇总后一次性上报〕。

  3、征收阶段〔两方案公告一登记〕

  〔1〕第一次公告〔10个工作日〕

  省政府对市政府下发方案批复,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B、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C、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D、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2〕进行登记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3〕第二次公告〔10个工作日〕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B、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C、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D、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E、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F、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4〕完成征收

  完成征收协议签订,补偿票据的提供等资料,实施土地征收完成。

  4、出让阶段〔预登记、定界、评估、组织招拍挂〕

  〔1〕市局地籍处进行国有土地预登记。

  〔2〕根据城市规划成果委托测绘队测量定界、提供拟出让范文定界图。

  〔3〕储藏中心委托评估机构做出让评估、房管局出具出让前置条件。

  〔4〕组织出让资料转市土地交易中心,拟定出让方案会审后市政府批准。

  〔5〕组织招拍挂。〔其后主要有签订成交确认书,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出让金及相关费用,办理土地使用证〕

土地报批岗位职责3

  勘测定界→调整用地规划→用地预审→立项→制作报件上报→用地招拍挂工作→办理用地手续、供地具体操作步骤:

  (一)勘测定界(到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办理)用地单位请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进行勘测定界,确定用地范围及面积。

  (二)调整规划(到县国土局办理)对于已确定用地范围的用地工程由国土局进行用地规划审核,对不符合用地规划的用地工程按要求进行用地规划的调整。

  (三)用地预审(到市国土局土地利用科办理)用地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用地预审申请表;

  2、预审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设工程用地根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根本方案);

  3、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4、用地规划调整报告。

  5、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6、标注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7、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单位代码证;

  8、法人委托书。

  (四)立项(到省、市发改委或县方案局办理)用地工程属于省级立项工程到省发改委立项、市级立项工程到市发改委立项、县级立项工程到县方案局立项。用地单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用地预审报告。

  2、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

  3、建设工程总平面布置图。

  4、用地单位出具环评报告、矿产压覆报告、水保方案、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及城建、旅游、交通等相关部门对工程用地的审核文件。

  (五)、制作用地报件上报省政府审批(到县国土局、市国土局办理)土地统征中心对已完成勘测定界、调整规划以及立项工作的用地工程进行审核,由所在乡镇、政府牵头召开被征地集体村民听证会,做好征地工作;国土部门落实补充耕地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用地报批批次,协助用地单位制作用地报件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核;用地单位足额缴纳相关费用后,由市局将报件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六)、获得批准工程用地的招拍挂工作(到县国土局统征中心办理)

  1、负责药品研发申报资料编写、整理、汇总及申报工作,与工程负责人协调。

  2、负责各项政策性资助申报资料的编写、整理及申报工作。

  3、负责国家有关药品研发政策的收集及整理工作。

  4、负责药品研发技术资料整理、归档及管理工作。

  5、负责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