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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时间:2024-01-23 08:24:08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集合(3篇)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报告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办公用房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集合(3篇)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1

  本单,按照《甘肃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清查的通知》要求,积极对本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仔细地审查核对。现将相关情况如下:

  学校占地面积1602平方米,学校总建筑面积xx平方米。编制人数5人,现使用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39平方米,其余用于正常所用。

  一、办公用房情况:

  本单位教师办公室兼教师宿舍6间,建筑面积126平方米,使用面积88平方米;学校会议室2间,建筑面积42平方米,使用面积29平方米;学校教师食堂1间,建筑面积21平方米,使用面积15平方米;教师厕所2间,建筑面积14平方米,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上办公用房203平方米,全部用于教师正常办公,自己使用,无出租、出借现象。

  二、房屋建筑情况:

  本单位办公用房全部为砖木结构,修建于1993年,c级房。室内摆设办公桌、单人床,无豪华装修。

  三、办公面积上:

  对于本单位教师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目前人均使用面积14.5平方米,符合清查标准,用房分配合理。

  四、办公用房出租、出借情况:

  我校严格实行用房管理,办公用房全部用于本校教学?

  用无出租出借现象。到目前为止,我校办公室等方面全部达到《通知》标准,请上级部门予以视察。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2

  一、基本情况

  市科技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专题会议进行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这次清理摸底工作既是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我市摸清办公用房底数、有针对性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为保证清理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将各级要求落实到位,决定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任组员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清理摸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相关材料整理上报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这次清理摸底工作政策性强,局党组明确提出局属单位与局机关同步实施这项工作,制定下发了《兰州市科技局关于做好直属单位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把清房工作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市委十四条规定结合起来进行,从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严格使用标准,加强规范管理;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取得实效;立足工作实际,着眼工作大局等4个方面组织落实,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实事求是处理问题,加强上下协调沟通,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及时解决,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把清理办公用房的工作落到实处。

  二、清理情况

  科技局系统按照《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甘办发电〔20xx〕248号》(兰办发电〔20xx〕48号)通知要求,认真实施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经自查情况如下:

  (一)目前,市科技局系统没有新建、在建楼堂馆所,没有出借办公用房情况,没有改变办公用房用途情况,局属事业单位没有占用机关办公用房情况,没有变更为企业的单位占用办公用房情况。

  (二)科技局机关和6家局属单位,共23位县级领导干部,经市清房办检查办公室用房全部符合标准,正常使用。

  (三)科技局下属6家正县级单位,均未与局机关合署办公:

  科技局机关,行政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金昌北路广武商厦8楼,办公楼属于分配;

  兰州工业研究院,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七里河9号办公,办公楼属于自有;

  兰州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詹家拐子89号办公,办公楼属于自有;

  兰州市科技联合服务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庆阳路94号4楼南侧,办公楼属于分配;

  兰州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参公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火车站西路722号市委党校1号楼,办公楼属于租用;

  兰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中山路28号棉麻大厦9楼,办公楼属于租用;

  兰州市知识产权局,参公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火车站西路722号市委党校1号楼,办公楼属于租用。

  除上述两家单位外,科技局机关及其他4家局属单位没有出租办公用房情况。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开江县委办公室开江县人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县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开委办发[20xx]2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及时行动,对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经自查,我局机关办公用房符合文件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1。县编办核定:运输局机17人、开江县交通战备办公室3人、开江县交通规划勘测设计所10人、开江县地方海事处6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12人,科级以下24人。

  2。企业性质:开江众望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人员6人。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县交运局办公用房系借用原县稽征所办公楼,位于开江县城普大道老年公寓旁,建筑面积747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304.95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443.05平方米(含会议室121.28平方米,档案室42.14平方米,驾驶员休息室10.31平方米,走廊、楼梯、阳台、间等269.32平方米)。由于资产(该资产权属达州市交通运输局)系借用,所以我局并无产权。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我局不存在新建楼堂馆所、改扩建楼堂馆所情况;不存在办公用房的购建、租赁、转让等活动;也不存在领导干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自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阮德章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古雪云任副组长,办公室雷挺、胡永红、徐丽、黄子均为成员的'交运局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积极开展登记自查活动。我局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填报《开江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开江县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表》,并将登记情况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示,登记自查面达到100%。

  (三)建立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科学编制规划,细化预算约束。认真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三定”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严格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调配、登记相关制度,加强经常性督查检查,从根本上杜绝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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