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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自查报告

时间:2023-10-31 08:31:54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荐】扶贫资金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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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自查报告1

  根据xxx区财政局《关于xxx区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检查的通知》(区财发〔20××〕49号)文件精神,我乡认真开展了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程、种植、养殖类项目

  (一)项目实施情况

  xxx乡20××年工程类扶贫项目共实施5个,投资164万元,种植类项目2个,投资26.96万元;20××年工程类项目共实施8个,投资332.87,养殖类项目1个,投资10万元,以上项目已经全部完成建设内容,并完成报账。

  (二)项目前期准备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乡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实施之前,广泛听取贫困村村干部、群众意见,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实地察看,论证。同时,乡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扶贫项目,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召开扶贫项目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实施的扶贫项目,优先支持基础工作好的贫困村和减贫效果好的项目,组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任组长,乡长、副书记、副乡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成员具体负责项目工作。

  (二)政策执行、项目推进

  我乡认真执行扶贫资金政策,强化了公开公示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和范围使用资金。项目计划编制完善,监管主体责任、监管内容明确,执行项目台账管理、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资金使用报告制,并按规定进行立项、组织实施、政府及招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乡领导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到项目实施地查看工程进度,并指出工程进行中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三)项目报账

  项目完成后,乡领导组织工作小组按照实施的项目到村组进行乡级自验:一是查看公示公开和档案管理情况,二是查看项目完成质量,三是查看项目后期管理情况。自验合格后,乡申请区扶贫领导小组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区级报账。

  经自查,工程、种植、养殖类项目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贪污资金问题,无滞留和资金使用率低等问题;没有多头申报、虚假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

  二、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

  (一)村级互助资金全覆盖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20××-20××年年底共统筹资金204.46万元,其中财政拨付201万元,占98%(20××年109万,20××年92万),成立农民资金互助专业合作社6个,相关资金拨付已全部到账,合作社运行良好。xxx乡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社员总户数802户,其中贫困户入社社员499户,占贫困户户数的60.6%。农户累计借款户数250户,借款金额74.3万元,其中贫困户89户,借款金额74.3万元,协会运行期间已到期还款农户82户,还款金额50.8万元,收取占用费3.028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乡在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不足,经自查主要表现在:

  一是我乡扶贫互助协会运行存在部分行政村资金滞留在账面,未发挥效益。

  二是组织机构不健全。扶贫互助协会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出现记账不规范、部分协会工作进展缓慢。

  三是群众存在思想顾虑。小农思想仍比较严重,观望较多,入社积极性不高。四是扶贫互助协会资金放贷存在风险,农户申请借款时理事会对该农户信用、还款能力等各方面进行评估合格后对其进行放贷,但在借款到期通知还款时,由于多种原因造成农户无法按期还款,这对扶贫互助协会资金正常运行造成影响。

  (三)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鼓励社员借款,提高互助资金使用率。针对该问题,我们利用春耕时节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之际的有利时机,深入田间地头,结对宣传动员,鼓励农户使用互助资金购买农业生产资料,让更多农户切实感受到入社带来的实惠,从而确保互助资金效益充分发挥,进而提高扶贫互助协资金使用率。

  二是加强管理人员专业的培训,提高协会管理水平。为了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提高发展水平,推进又好又快的'发展步伐,我乡已经在4月6日对扶贫互助协会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财务人员成员进行互助资金管理培训,乡财务室业务人员就现金账和存款日记账对各村财务负责人进行了现场讲解,保证资金安全运行,发展。

  三是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借款回收手续进行借款回收。借款人借款到期一个月前,由理事会向借款人通知本金和占用费数额。借款人必须按期还款,对无法按期归还借款的,由本协会理事会启动担保人承保措施追回资金,必要时可启动司法程序。

  三、精准扶贫贷款

  20××年xxx乡共确定建档立卡扶贫对象824户2812人,其中xxx、崖渠、中山、新安4个贫困村有扶贫对象512户1817人。自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开展以来,我乡严格按照《xxx区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开展此项工作。我乡制定了《xxx市xxx区xxx乡人民政府关于xxx乡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安排》。根据程序安排,我乡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贫困户申请工作分别在20××年9月和11月进行了两次,共计发放专项贷款720户3600万元。参加龙头企业入股分红的共计99户,每年每户享受企业分红4000元,共享受3

  年。经自查,我乡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贪污资金问题,无滞留和资金使用率低等问题;没有多头申报、虚假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

  四、两后生培训

  xxx乡20××年两后生培训补助345人,51.75万元;20××年补助182人,27.3万元,xxx乡两后生培训总计补助79.05万元,全部发放到农户一折通,不存在违规情况。

  通过对各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自查,我乡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无违规使用扶贫资金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将继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公示和公开工作,以保障扶贫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

扶贫资金自查报告2

  根据省扶贫办《对全省20xx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安排意见》(陕扶办发[20xx]48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贯彻意见,并印发了《关于对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执行和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对全市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县区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办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由办带队,于8月20日—29日,对全市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以听取县区工作、实地查看项目、查阅档案资料和帐务、走访户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整改.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计划下达情况

  20xx年省上共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计划项目192个,财政扶贫资金18610.955万元,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村55个,财政扶贫资金5300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个,财政扶贫资金365万元;扶贫移民搬迁9790户36273人,财政扶贫资金6280万元;移民基础设施项目49个,财政扶贫资金835万元;产业直补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480万元;灾后重建项目3个,财政扶贫资金84万元;互助资金项目34个,财政扶贫资金585万元;绩效考评奖励项目5个,财政扶贫资金270万元;项目12个,财政扶贫资金278万元;残疾人扶贫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12万元;洋县公益彩票项目1个,财政扶贫资金1500万元;小额贷款贴息资金530万元,项目贷款贴息资金596.925万元;“雨露计划”培训经费771.53万元,洋县试点49万元;贫困大资助819人,财政扶贫资金343.5万元;“两项制度衔接”经费104万元(市县62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扶贫项目管理费227万元.全市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按照中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部下达到县区.

  二、资金使用及报帐情况

  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共拨付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5781.3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84.8%,完成报帐12301.12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66.1%.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使用资金3864万元,占72.9%,报帐2830.29万元,占53.4%;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334万元,占91.5%,报帐324万元,占88.8%;移民搬迁使用资金6280万元,占100%,报帐4365.5万元,占69.5%;移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618万元,占74%,报帐410万元,占49.1%;产业直补到户443.73万元,占92.4%,报帐443.73万元,占92.4%;灾后重建项目使用资金84万元,报帐84万元,分别占100%;互助资金项目到村585万元,占100%,报帐455万元,占77.8%;绩效考评奖励项目使用资金226万元,占83.7%,报帐215万元,占79.6%;实用技术培训使用资金245.21万元,占88.2%,报帐242.91万元,占87.4%;小额贷款贴息511.75万元,占96.6%,报帐511.75万元,占96.6%;项目贷款贴息556.73万元,占93.3%,报帐556.73万元,占93.3%;残疾人项目使用资金10万元,占83.3%,报帐10万元,占83.3%;洋县公益彩票项目使用资金715万元,占47.7%,报帐560万元,占37.3%;“雨露计划”培训费使用612.12万元,报账612.12万元,分别占79.3%;洋县试点使用、报帐49万元,分别占100%;贫困生资助343.5万元,报帐343.5万元,分别占100%;“两项制度衔接”使用资金98万元(市县56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报帐98万元,分别占94.2%;扶贫项目管理费使用205.3万元,占90.4%,报帐189.6万元,占83.5%.

  三、项目建设成效

  全市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共新修和改扩建村组道233.46公里,其中硬化水泥路105.8公里,建桥68座,建人畜饮水31处,解决饮水7856人,改造农电线路93.5公里,解决用电困难3350人,新修基本农田491亩,建河堤4586米;实施农户改厨2222户,改厕1822户,改圈1404户,粉刷3452户,硬化庭院1892户,建沼气池593口,建村“两委”室11个,室15个,文化广场7个;建集中移民安置点182个,实施扶贫移民搬迁10022万户37203人,新建房屋31341间;扶持农产品加工25个,项目覆盖农户4.99万户,小额信贷扶持贫困户6685户;建村级互助资金协会34个,发展会员2735户;产业开发扶持贫困户新建产业大棚47个,发展经济园林6789亩,干鲜果10411亩,蔬菜2470亩,中药材5107亩,食用菌287万袋,牲畜1.95万头;实施科技实用技术培训13.2万人次,雨露计划培训就业3406人,资助贫困人819人.20xx年,全市实现贫困人口脱贫8.12万人.

  四、主要措施

  1、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报帐制”.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

  2、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有效利用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县区扶贫办会议和市县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中省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3、坚持扶贫项目择优选定.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市县严格按照中省有关政策及要求,坚持瞄准贫困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参与式方法,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并优先启动建设,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合理,有效调动了项目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4、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县区及项目镇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市县政府信息网站、扶贫信息网站及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项目知晓率达到90%以上,确保了农村基层民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5、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县、镇、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县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县财政局进行报帐核销.市县扶贫办和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年7—8月,市审计局用1个多月,对全市20xx、20xx两个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顺利通过了市级专项审计.同时,坚持每年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视察监督;市县纪检、监察、财政等每年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省上下达年度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时间较晚,加之个别县区扶贫办与财政局沟通联系不紧密,特别是扶贫部门缺乏工作主动性,致使部分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到位不及时;二是个别县在申报项目计划时,对项目可行性调查不够,造成上级项目计划下达后难以实施而被动调整和重新报批计划,直接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三是个别县区对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力度不够,项目进度迟缓,已建成项目资金结算报帐进度慢,项目管护责任不到位,不及时,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不完善;四是个别县区、镇对互助资金项目村监管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项目村入会率、率低,个别协会对群众借款把关不严,将互助资金用于建房、子女上学等,违背了互助资金用于扶持农户发展产业的政策要求;五是个别镇村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落实的还不够好,群众知晓率尚待进一步提高;六是个别县镇扶贫办变动频繁,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有限,加之培训工作跟不上,使县镇财务资料管理尚不太规范.

  六、整改措施

  1.认真搞好整改工作.结合这次扶贫专项资金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市办检查组采取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纠正的'办法,对项目实施提出严格要求,并分别在县区检查反馈会议上提出了整改意见.8月31日,李彦海主任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对县区及项目单位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以市办名义下发了《通报》,要求县区针对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级扶贫部门,特别是扶贫办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指导、监督、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和健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一是要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县区和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加快整村推进等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村推进项目计划任务.二是督促县区不断完善和规范项目资金报账资料,加快项目资金核销、拨付和报账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有续推进.三是加大互助资金政策宣传,做好干部群众的发动工作,规范资金用途及运作程序,强化管理措施,努力提高项目村的入会率和借款率.

  3.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广泛接受和群众的监督;二是不断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年度的重要指标,纳入对县区扶贫目标考评范围.三是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有效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与绩效考评、反腐倡廉及部门任务、责任、权力有机结合,强化资金检查、监督和审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4.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在扶贫规划的制定、资金的落实、项目的实施、完工项目检查验收等每一个环节负起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大对违纪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损失浪费,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以严肃财经法纪,确保扶贫资金封闭管理,安全使用.

  5.加强思想教育和队伍建设.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宣传力度,强化干部思想教育,抓好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规范全市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扶贫系统内部管理,进一步转变作风,端正行风,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为提升扶贫开发效益,加快脱贫步伐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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