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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时间:2023-09-18 18:58:13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1

教育局收费管理办公室:

  解放路小学目前共有5个年级,开设31个教学班,共有学生1390人。本校收费专管员在参加了8月25日教育局召开的收费专管员会议后,立即向学校领导进行了工作汇报,学校也专门召开了行政会议、班主任会议、教师会议进行学习有关部门印发的收费文件的精神,按照“总量控制,政府核定,事先公告,一次收取,规范使用”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了本校的收费行为。根据上级规范收费操作安排,8月27日下午召开家委会,讨论确定代办项目的内容和标准,并获得家委会委员一致要求后报教育局备案。于28日在学校校门口醒目处、橱窗长期公示;30日办理学生报到手续。现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将收费情况报告如下:

  1、严格贯彻精神以及标准,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2、对于学校服务性代办项目:按照学生自愿、收费规范这二条原则包括学生中国平安保险70元/人/学年、红十字会的学生住院互助基金60元/人/学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0元/年(仅限上海籍户口学生)。课外素质教育活动费100元/人、报刊费按实收取,总计不超过50元/学期,校服176元(一年级)和182元(四年级)等,学校召开家委会征求家长意见并出具书面通知,并由家长签名,再由学校向区教育收费管理办公室统一备案,做好了公示工作并按备案收费标准收费,代办项目所收费用,将由学校财务部门予以单项管理,在学期结束时向学生家长提供结算清单,多退少不补收。并报区教育局计财科备案。

  3、关于20xx学年第二学期代办费结算情况,学校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分类结算,并根据“多退少不补”的原则把结余代办费在上学期末及时退还给了学生。

  4、几年来,我校经常组织教师开展学习讨论,使大家提高认识,端正教育态度,倡导社会主义新风尚,弘扬奉献精神,对学生倾注全身心爱,为学习困难学生补缺补差,不辞辛苦,不计报酬。学校也历来不搞整班收费补课,不搞双休日及假期补课。本校没有补课收费以及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等现象。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本校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收费是规范的合法的,欢迎上级有关部门对我们的收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以上报告若有不妥之处,请予指正。

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2

  一、幼儿园收费情况

  1、幼儿园不存在以开办各种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名义违规办班乱收费问题

  2、幼儿园没有以各种名义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问题

  3、幼儿园不存在擅立收费项目,擅定收费标准问题

  二、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情况

  1、我校就近入学比例达到100%。

  2、学校没有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3、我校已实行“阳光招生”,公布招生范围、招生政策、招生结果、举报渠道等重要信息;

  三、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情况

  1、我校及教师不存在课堂内容课外补问题。

  2、我校没有以家长委员会等各种形式组织有偿补课。

  3、我校及教师没有联合、委托或参与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开展有偿补课。

  四、规范公参民办学校办学及收费行为情况

  学校没有变相以民办学校名义高收费乱收费

  五、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情况

  学校、教师没有存在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订购教辅材料的问题

  六、治理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情况

  学校已出台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的.制度、措施及违规惩处办法

  七、规范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情况

  1、学校没有将国家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及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如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自行车看管费、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费,以及午休管理服务费、课后看护费、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费等)。

  2、学校没有违规收取学具费、商业保险费、班费等,没有通过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违规收费。

  3、学校不存在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服务、强行收费,或从中收取回扣、牟利,跨学期或学年收费,以及结余款项没有未及时清退等问题。

  八、教育收费政策清理规范情况

  学校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均已公示。

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3

  我院接到《关于转发〈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督查查处的典型问题情况通报〉的通知》后,学院领导十分重视,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我院20xx年教育收费检查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部署。自接到通知以后,学院领导高度重视,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权益为出发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和学院发展稳定的大局从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和学院权益的长效机制,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教育收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落实治理工作责任制,构建治理工作全覆盖的管理机制,认真制定自查自纠方案,抽调专门力量,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规范管理,严格收费制度。我院教育收费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持由财务处统一归口收费制度。收费标准、收费项目严格执行教育厅、财政厅和省物价局规定,未经批准的项目一律不收费。我院不存在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自行设立收费项目的行为;也不存在收取学费后,仍向学生收取实验实习、论文辅导、毕业论文答辩等其他费用等行为;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没有违反规定乱收费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

  三、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政策执行到位。我院按照教育厅及相关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的文件和规定,对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都进行审核,并且予以公示,所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都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学院党委、行政要求和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加强对学院各项收费的监督检查,不断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采取经常性检查、专项检查、重点跟踪等多种形式,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制止任何教育乱收费现象的产生。下一步,我们要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常抓不懈,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完成教育收费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职业学院做出贡献。

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4

XX区教育局:

  我校在收到教育局下发关于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后,专门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党支部书记张福荣为副组长、各年级、总务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规范教育收费领导小组,组织小组成员学习有关教育收费工作的`文件和财务收费制度,对通知要求自查的内容认真逐一进行了核查,20xx学年收费标准是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上核准的标准收取,老生按老办法收取,收费标准每人4500/4000元,新生按新办法收取,收费标准每人5000元,20xx学年代办费收费标准也是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每学期每人预收书簿费220元、卫生保健费20元、课外活动费160元,到每学期终了予以结算,做到多退少不补的原则,并将代办费明细支出清单发放给每一学生,在教学楼的醒目位置公示教育收费标准,以便学生和家长核对及监督。

  20xx年以来,我校对困难学生进行了学费补助,发放补助金47人、31250元,对特困学生进行了资助,共资助24人、5760元,使困难学生也享受到高中阶段的学历教育。

  通过这次自查,尽管未发现我校有违反教育收费的行为,但我们认识到教育收费是牵涉到千家万户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我们将继续做好教育收费工作,为普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5

  根据省、市、区教育局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有关通知精神,按照区教育文体局的统一部署,我校针对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教育收费行为自查自纠,现将XX年秋季以来学校收费项目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学校按上级要求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责任完善,宣传教育工作到位。

  2、收费管理制度落实,严格按规定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许可证制度,收费项目、标准、资金管理情况,收费投诉电话等通过通过学校校务公开栏向学生、家长、社会公示,本学期我校在上学期的基础上,根据最新要求,制作了区物价局统一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表等。

  3、我校学生收费的具体情况如下:杂费:90元/学期;借读费:190元/学期(本省),250元/学期(外省);信息技术教育费:20元/学期(三年级以上);课本费35元/学期(一、二年级),70元/学期(三、五、六年级),80元/学期(四年级);作业本费:11元/学期(一二年级),14元/学期(三~六年级);讲义费8元/学期。其中课本费、讲义费均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一费制”中的“多退少不补”要求。

  4、学校积极吸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凡符合规定的农民工子女,完全享受本地学生同等待遇,一律不收取借读费等其它费用。

  5、学校不存在擅自立项收费、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现象,无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和为学生代办保险的现象。

  6、学校克服教育经费紧张,坚持执行对贫困生的杂费减免措施,也贫困生减免杂费(90元),本学期全校共有7名贫困生凭低保卡减免。

  7、票据使用规范,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教育收费缴入财政专户和返拨教育部门符合规定。

  8、代办费按规定开支,无挪用学杂费和代办费的现象。学校每学期末都进行代办费结算,实行多退少不补的办法,把结算清单交学生家长看后再结算,请家长严格监督。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政策,无通过分班在杂费外另行收费。

  9、积极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学校”创建活动。

  我校在自查中坚持边查边纠,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做到群众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6

  一、领导重视情况

  去年以来,本校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以规

  范教育收费工作为抓手,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1、统一思想,在全体教师会上进行宣传

  2、学校教师要严格按照收费规定进行

  3、成立学校收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黄悦、马骏、景暻

  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市教委等七部门《关于20xx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和普陀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本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校今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办法,明确了责任,实行了分工,具体措施和责任人是黄悦(校长)收费工作第一责任人,马骏(总务主任)负责财务收缴情况,景暻(教导主任)负责班主任对学生收费工作进行监督。

  三、整改工作情况

  根据规范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要求,本校在去年自查和被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主要整改措施如下

  四、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

  按照要求,本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1、校公告栏、

  2、校门口大屏幕显示

  3、家长告知书公示的比例是100%。

  五、执行代办服务情况

  1.按照规定,凡属由学生自愿参加的代办收费项目,是否实行收费前的公示;在学期结束时,是否向学生家长或学生提供了结算清单,并执行“多退少不补”的规定?

  A.是B.否

  如选B,请说明理由

  2.对纳入教学计划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费和卫生保健费,各学校是否按照小学(1~5年级)每生每学期50元、初中(6~9年级)每生每学期80元在公用经费中支出?

  A.是B.否

  如选B,请说明理由

  3.对学校自行组织的课外教育活动,学校做到在开学前制订

  计划,听取学生家长委员会意见,并向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A.是B.否

  如选B,请说明理由

  六、查处违规办班补课收费的情况

  去年9月以来,本校是否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1.违规进行大面积补课;

  2.违规举办各类学科班(竞赛班、提高班和补习班等)和有关中小学各类竞赛活动;

  3.违规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中小学生收费的各种

  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4.由家长委员会或其他形式组织的收费补课活动

  5.仍然存在“兴趣班”、“特长班”;

  6.对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违规收取各类费用;

  7.统一订购市教委确定书目之外的各类文字资料、音像资料;

  A.是B.否

  如选A,请说明处理情况

  七、处置信访件情况

  去年9月以来,收到群众反映本校收费问题的信访有____件,已经处理____件(其中查实有违规收费行为的____件)

  八、实行帮困助学情况

  1.本校现有教师志愿者队伍20人,参与义务辅导活动的教师20人,去年以来对1200人次的学生义务辅导。

  2.今年以来,通过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帮困措施,用于学生的帮困专项资金1万元,受益学生总人数21人。

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7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我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在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教委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纠风办、区物价局、区财政局的支持配合和关心指导下,立足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巩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成果,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有了进一步提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教育单位171所,其中幼儿园68所,小学28所,初中15所,一贯制学校16所,高中6所,完中10所,特殊教育学校3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业余大学1所,教育学院1所,社区学校9所,其他教育单位12所。在校学生84000余名。

  二、工作评估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2010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监〔2010〕21号)和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本市2010年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和检查的通知》(沪规费办〔2010〕9号)精神,我们结合普陀区教育系统开展的创文明行业要求,及时下发了《普陀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普教办〔2010〕34号),在9月1日至22日期间,本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开展了自查,23所中小学(按照30%要求安排)、8所公办幼儿园接受了局机关组织的抽查。

  根据各中小学自查和抽查情况,经区教育局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分析评估后认为,本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基本符合市教委有关政策规定。自评项目如下:

  1、收费标准规范统一。根据市教委、市物价局颁布的教育收费标准,本区各级各类学校(民办学校除外)严格落实“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的政策规定,经检查,未发现有擅自提高标准的情况。

  2、“四独立”整改已完成。本区经清理整改转制学校,目前,符合和基本符合“四独立”要求的民办学校有11所,经对收费许可证复审和物价部门检查,收费符合核定项目标准,未发现高收费、乱收费行为。

  3、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全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就近入学”规定,公开招生计划、范围以及录取办法、程序和收费标准,规范学籍管理,坚决杜绝违规“择校”行为。未发现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变向收取借读费的行为。

  4、减免政策落实到位。本区免除“符合本区入学接受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全面落实,未发现违规收费问题。

  5、“三限”政策执行严格。本区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全区平均招收择校生与招生计划数比例为12.55%,没有突破15%的规定。本区2010年公办高中招收旁听生142名,比去年减少22名,下降幅度为0.47%,未发现以借读生、民办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的行为。

  6、收费公示明确具体。本区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执行市教委发布的代办服务性项目及收费标准,坚持长期公示,动态管理或收费前以“告家长书”的形式,明确告知代办项目,明码标价,注明“自愿选择”,家长的回执意见保留两年备查的做法,未发现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

  7、租借资产基本收回。根据市教委要求,我们对全区中小学、校外教育机构及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的各种培训、补课行为,全面进行了清理,至今年2月,共清理“校中校”17家,收回租借的教育资产25处,全区公办学校基本达到了要求。

  8、教辅散滥基本控制。本区中小学校的教学用书征订,严格按照市教委、市新闻出版局规定的《上海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执行。教辅材料统一征订或变相动员征订的现象基本控制,没有发现强制征订的情况。

  三、主要成效

  我们在不断总结多年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提升社会对普陀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满意度为抓手,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强化管理,抓好问题整改,不断巩固成果,取得了以下几点成效:

  1、认真履行职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切实履行政府的职责,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国家免除义务教育收费各项措施的落实。2009年区财政拨款10.1亿元,2010年财政拨款11.36亿元,其中用于义务教育阶段的经费要占到60%以上。在此基础上,我区提高了初中、小学公用经费生均定额标准,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1600元,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1400元。比2008年9月实施免除义务教育收费前,平均增长了45 %以上。同时,为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在现有公办学校接受就读的基础上,还投入专向经费,开办了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目前,我区公办学校接受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入学就读比例达到100%。

  2、完善工作机制,服务性、代办性收费操作规范。在2009年新学年开学之际,区教育局转发了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普教计〔2009〕20号),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区物价局、教育局联合发文,对新学年教育收费工作做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对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的范围、操作程序、管理等提出具体的操作办法,坚持按照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操作措施,严格财务管理,遵循“总量控制”、“多退少不补”、“一事一清”等要求,设立专户核算。对学校校服、餐费、校车费等学生专供商品,严格按照成本原则,报物价部门核批。严格遵守“未经公示不收费”和“按公示的项目标准收费”的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做好规范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工作的同时,继续落实有关帮困助学的措施,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2009年9月以来,支出帮困助学金共417万元,受益学生3917人,促进了教育公平发展。

  3、加大监察力度,“校中校”整治取得实效。我们将清理“校中校”、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作为规范教育收费的一项重点内容,自我加压,寻找差距,下发了《关于认真清理违规办班、严禁收费补课的通知》(普教办〔2009〕19号),对中小学校长及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培训,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从中小学校加强校园管理、资产管理部门加强校舍租借管理、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加强课程管理等不同角度综合治理,要求中小学校“不办、不租、不参与”,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不借(学校资源)、不办(文化类补习班)”,坚决杜绝利用中小学教育教资源进行社会力量办学和文化类补课活动。目前,已对17个“校中校”进行了全面清理,25处租借场地完成清退,4家办学不规范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依法取消了办学资格,有效的遏制了违规收费办班行为。

  4、强化责任追究,违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去年以来,针对群众举报以及市、区纠风部门反映的问题,坚持举报问题查核到位,违规问题处理到位,违规责任追究到位。针对市教委纪检监察室、市规范教育收费办公室督察的违规办班和“校中校”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4个单位进行了监督整改,对违纪学校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取消了年度综合评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和处理。针对市、区纠风部门关于学校周边环境问题、入幼儿园难问题、服务效率等13个调查实例,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区纠风办进行了整改答复。针对区教育局学期开学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个别学校教辅材料过多、学生负担过重、个别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等现象,及时进行教育和整改,并举一反三,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

  5、拓宽信息渠道,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将规范教育收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围绕公众关注的招生入学、教育收费等信息,积极开展咨询服务,依托信息技术,推进各部门协同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制度。注重从制度层面推进,建立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社会评议和监督等制度,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2009年9月至今,通过“普陀教育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154条。坚持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建立了区校两级的信息公开网络。区教育局建立了统一的基层中小学校信息公开发布系统,即“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专栏”,并在“普陀教育网”建立窗口,能查询到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公开的内容。目前,通过平台发布的信息已达9773条。2009新学年开学,区教育局为各基层学校统一制作了规范教育收费的公示栏,收费的标准、依据、投诉渠道更加清晰,公示的内容和形式更加完善,公示比例保持在100%。目前,区教育局已形成了立足“普陀教育网”,向上延伸到“上海普陀”门户网站,横向延伸到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中心,对内向下延伸到各基层单位的多种信息公开发布渠道。

  三、推进措施

  根据普陀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为巩固我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成果,防止思想松懈和违规收费问题的回潮,我们在推进规范教育收费长效化机制建设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预防、惩防并举;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在以下几方面加强了统筹推进:

  1、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岗位职责。随着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深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对规范教育收费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我区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区教育局领导坚持业务工作和政风行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要求、一起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区教育局结合区组织开展的“严守纪律、端正作风”活动,对全系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将招生收费,校务公开作为重点,从完善监督机制、加大舆论宣传、加强教育培训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针对现状,教育局领导班子将“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作为班子落实整改的一项重要措施,不断完善以规范教育收费为重点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普陀教育的满意度。

  2、加强教育,增强依法办学意识。通过教育局行政部门和学校两个层面,重点加强学校领导干部对教育法律法规和规范教育收费有关政策的了解、掌握程度,切实增强执行这些政策规定的自觉性。通过干部教育培训、全系统干部大会、专题工作会议等渠道,对干部进行学校财务管理、教育审计监督等内容的培训,增强校长依法办学、严格财务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将师德建设作为教师队伍素质提升的首要任务,结合文明行业创建,推出文明行业“三要三不要”举措(要关心每一位学生的发展、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行为、要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违反规定收取费用、不歧视、侮辱、体罚学生、不收礼金或贵重礼品)加以落实,通过开展优秀师德项目争创、文明行业标志性举措征集、全国及上海市各类模范教师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以先进典型激励教师爱岗敬业、行为世范,明确师德职责和育人要求,并在学校及教师考核中,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以良好职业道德履行教书育人职责。

  3、加强监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今年先后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和教育政风行风建设大会,区教育局党政领导与基层学校签订责任书,强调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招生“阳光工程”配套措施,加强对教学机构及社会力量办学行为的管理,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坚持平时检查与集中检查、自查与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督查机制,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对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同时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

  4、提高质量,努力提供优质教育资源。通过加强教育资源布局调整、开展优质学校争创、开展有效教学的研究与实践、构建区校两级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干部教师专业素养等措施,大力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我区按照“做强西北部”的策略,近年来重点加强了桃浦地区学校的发展,建立了“桃浦地区学校基础教育联合体”,并加强了对这一地区经费投入、项目支撑、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力度,填平教育“洼地”,推进教育优质资源平衡,让普陀区东西南北中都有一流的学校、一流的教育。

  5、加强管理,规范学校经济行为。不断完善学校财务管理的内控制度,进一步加强收入管理和支出管理,杜绝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的现象。去年下半年以来,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相关部门协同,对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中小学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制。通过对自查中反映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分不同层面开展自纠,并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从执行力上抓落实,确保查出问题得到整改落实,如修订完善了《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实施办法》和《普陀区教育后勤服务指南》,明确工作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以制度规范学校的经济活动,保障教育经费更加安全使用。

  6、加强宣传,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加大教育宣传的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和宣传工作,使社会各界了解、参与、支持和监督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对教育政风建设的满意度。今年7月,教育局领导按照分工,率领机关干部到全区9个社区宣传教育发展和改革工作,受到街道镇的居委会干部的欢迎。学校也以家长会、告知书、学校展示活动等形式,加强了与社区、学生及家长的交流沟通,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教育的满意度。

  四、努力方向

  我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在提高思想认识、完善领导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查处力度、采取治本措施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工作重点已从查纠治理进入到全面规范、深入治本的阶段。但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一是对教育收费工作中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处理不够及时,个别学校还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二是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监管还不够到位,个别学校还存在违规使用教辅材料等行为。三是个别教师综合素质还不高,还存在为社会力量举办的补习班进行宣传的行为。四是学校与社区、学生家长的交流沟通还不够,招生收费政策的知晓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今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明确各级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责任分解、责任报告、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四位一体”,做到平时查与集中查、自查和上级部门查、明查和暗查相结合,找准问题,抓住症结,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切实解决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中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纳入教师的准入、管理、教育等各个环节,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评估和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业务能力和育德能力。大力宣传爱岗敬业、深受学生和家长欢迎的优秀教师典型,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收费补课行为。

  2、强化对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管。按照普陀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普陀区教育系统文明行业创建指标,严格执行教育收费“五个严禁”、招生工作“六公开”和普陀教育系统文明行业创建“三要三不要”等刚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和免除符合入学接受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强化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监管。继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3、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继续保持高压的工作态势,严禁任何学校以重点班,提高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违规办班收费。严禁学校与社会力量合作办班,面向中小学生补课收费。严禁学校向学生统一推荐,强制代办和使用教辅资料。严禁学校违规租借教育教学场地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各类补习班。严禁收取规定项目以外的费用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着力解决学前教育艺校问题,在明年三月份前切实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艺校,在明年七月份前完成清理工作。

  4、进一步推进政务校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招生、教育收费等工作的信息。探索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重大事项主动征询意见制度,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加强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实行票据管理制度和代办服务与学生结算制度,逐步建立学校资金使用公示制度,经常性审计及审计反馈、公告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

  5、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对基层学校、社会和群众的正当诉求,要热情对待,依法操作,及时回复,有效解决。做好日常信访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核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普陀教育的满意度。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沟通。采用多种形式,完善,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区、学生家长和媒体的联系,主动通报情况,宣传政策,听取意见,反馈结果,不断争取社会各界对教育的参与和支持。

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8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规范收费工作,促进教育收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呼图壁县把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督查力度。根据昌吉州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的实施意见》(昌州教发【2006】33号)及《关于进一步开展创建教育示范县(市、区)活动的通知》(新教监字【2008】3号)要求及创建标准,近日,我们组织县教育局、监察局、纠风办、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等创建自治区级规费教育收费示范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结合xx年春季教育收费工作检查,对全县13所中小学、1所成职教中心、2所公办幼儿园进行了收费工作专项检查,现就这次情况及呼图壁县近年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开展情况自查自评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呼图壁县地处天山北麓,准葛尔盆地南缘,是古代举世闻名的“丝绸之路”新北道通往中亚、欧洲诸国的必经之路。县域内居住着汉、哈、回、维等25个民族,总人口万,总面积9721平方公里,下辖6镇、1乡,全县目前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0所,其中,普通高中1所,成职中心1所,初级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小学12所,公办幼儿园3所。在职教职工总数1967人,其中高中289人,初中692人(少数民族182人),小学959人(少数民族387人),幼儿园69人(少数民族12人);在校生总数人,其中高中在校生2883人,初级中学在校生5922人,小学在校生人,成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522人。在园幼儿1403人。2009年,呼图壁县“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并被自治区命名为全疆“两基”迎国检三等奖县市,被昌吉州命名为全州“两基”迎国检二等奖县。2010年呼图壁县教育局荣获自治区“两基”工作县、市区三等奖,昌吉州“两基”工作先进县市,被自治州关工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为先进集体。

  二、主要做法及工作经验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职责

  为贯彻落实好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的要求,呼图壁县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责任,扎实有效的开展了创建活动。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副县长为组长,县教育局、纠风办、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教育局纪委、教育工会、计财股、党委办等相关部门为具体工作股室,明确了各股室具体工作职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安排部署到位。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校活动的实施方案》,具体部署安排了各校的创建工作,由教育局牵头负责对学校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形成各学校“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股室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局面。三是落实目标责任追究制。县教育局将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纳入对各校(园)的目标责任考核之中。年初按照县纠风办——教育局——学校——年级组——教师这一顺序,层层签定了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乱收费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切实履行了学校收费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四是建立监管机制。建立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定期通报、交流相关工作,同时,充分发挥行风评议员和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加大校务公开工作力度,建立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积极贯彻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和《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新政发[2006]4号)文件精神,呼图壁县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为副组长,财政、教育、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制定下发了《呼图壁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办法》,使我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有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2008年起全县义务段所有学生全部免交杂费和教材费.2009年免收名义务段学生教材费合计万元,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共计852万元,有2355名贫困家庭学生享受生活补助资金186万元。全县“两免一补”专项资金全部落实到位。

  2010年,呼图壁县继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免收教材费合计万元,划拨公用经费988万元,农村寄宿生生活费补助230万元,校舍维修资金164万元,无截留、挤占、挪用、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入行为,学校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无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现象发生。

  呼图壁县加强管理没有在发放免费教科书时另外收费、搭售教辅用书及其他资料的现象。自2008年春季学期起,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课杂费、爱国科普教育收费、体检费的基础上,又取消了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现真正了“零收费”。

  (三)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 呼图壁县严格执行昌吉州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昌州教发【2008】51号)、《关于下达2008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昌州教基发【2008】31号)、《昌吉回族自治州二00八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以及昌吉州发计委、教育局《关于2006年昌吉州非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收费标准的通知》(昌州计价费【2006】49号)文件精神,呼图壁县一中的2009-2010学年在高中汉语招生过程中没有违规现象,未突破计划内553人,计划外273人的州招生计划。在执行计划过程中县一中严格按《2009年昌吉州普通高中录取情况统计表》确定的计划内学生名单招收,未突破计划内招生人数。计划外招生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先报名缴费,然后确定计划外录取分数线的原则进行招生。未发现呼图壁县一中擅自突破招收比例、超标准收费的现象。

  (四)完善教育收费制度,从严治教,切实保障教育投入

  呼图壁县委、县人民政府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认真执行国家及区州关于教育投入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教育公益性质,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全面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自2004年以来,呼图壁县全面实行“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积极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落实教师工资及各项政策性待遇,将教育事业费单独列项,纳入财政预算优先安排,实现了县财政对教育投入的“三个增长”、“两个提高”。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从2006年起就达到了自治区规定的小学85元、中学90元的上限标准。

  为切实做好教育系统收费及校务公开工作,呼图壁县建立并实施了《呼图壁县教育系统纠风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呼图壁县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教育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关于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校活动的实施方案》为规范教育收费提供制度保障。

  我县各学校都能认真落实好纠风工作的各项规定,认真推行教代会、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在学校醒目位置设定了固定的公示栏,公开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财务收支等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行阳光收费。未发生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搭车收费等现象,坚决遏制乱收费的现象发生。在每个学期开学初,县纠风办、发改委、监察局、教育局等部门都组织人员对各校“两免一补”实施情况、征订教辅用书使用情况、强制学生和家长购买保险情况以及农村学校土地承包和校舍转租情况进行检查。经自查,全县各校都能认真执行《关于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政策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07】1836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教育收费承诺”制度、“一生一票”制度,严格执行“亮证”收费制度,教育收费的透明度明显增强。

  (五)加强财务管理,全面推行校务公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呼图壁县教育行政部门为加强对学校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各类专项资金不被挤占挪用,与全县各学校签订了“学校(园)财务人员考核责任状”,明确规定:学校财务一季度一公开,重大事项随时公布;学校要按照收费许可证核定的标准和范围收费,严禁超标准和范围收费;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资金体外循环等违纪事件的发生等。

  各校均能较好的遵守财经纪律,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较完善。能认真执行校务公开,民主理财的相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学校的收费资金。

  2010年7月县审计局对县教育局、五所学校经济财务状况和经济责任人执行财经纪律、履行经济责任职责的情况进行审计,学校的收费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能认真落实中小学公务 “零接待”的规定,无乱发奖金、补贴、津贴、实物或组织公费旅游等现象。

  教育系统加强行风建设,推行校务公开工作。各校把校务公开与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与治理乱收费相结合,与教育行风建设相结合。呼图壁县教育部门制定和落实《呼图壁县校(园)务公开暂行办法》,对各校校务公开的内容从工作重点、廉政承诺、职称考核、评优评先、收费标准、财务收支、教材征订等十二个方面实行统一公示,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校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将检查情况给予通报,增强校务公开的实效。

  (六)各种服务性收费、举办各类辅导、补习班等的情况

  呼图壁县教育行政部门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经济负担、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让学生过一个生动、活泼、愉快的假期,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期末工作及暑假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禁止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利用暑假在校内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辅导和补课,未经学校批准,在职教师不得为民办力量举办的各种补习班代课,禁止有偿家教,发现问题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县一中高中毕业班级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由物价部门审批补课费,利用假期适当补课。教育行政部门暑假期间经常对民办教育是否聘用本县教师任课;学校是否利用暑假为学生补课;在职教师在自己家中向本校学生提供有偿教学辅导等问题进行了督查,督查结果表明,呼图壁县教育系统无教师有偿补课、假期办班的.情况。学校和教师无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各种收费补习班、辅导班、特长班、提高班等现象。

  学生保险、寄宿生住宿用品为学生自愿购买,学校不做强制要求,各学校都能规范管理,未发现有从中谋利现象。

  (七)规范中小学教材征订工作

  根据《2009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教学大纲教材)》、《2009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课程标准教材)》、新教基【2008】2、3、4、5号和昌州教基发【2007】5、6、7、8号文件以及昌吉州教育局《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禁止随意调整中小学教材版本的紧急通知》(昌州教基发【2008】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县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的管理,规范征订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县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08年自治区免费供应中小学教科书科目表的通知》(新教基办【2008】14号)精神,下发了《关于2009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教辅材料推荐工作及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规定:教学用书的征订必须到当地新华书店,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订购、印制,凡是发现教学用书从非法渠道流入学校的,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行政责任。中小学教辅用书的选购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由新华书店向学生家长发放征求意见单,学生家长自愿预订,新华书店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学校、教师不参与销售教辅用书工作。

  (八)不断加大查处违法乱纪行为力度

  呼图壁县对于违纪现象加大处罚力度,有效地将处理人和处理事结合起来,对各学校存在的问题不能进行有效解决,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力、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

  (九)教育政风、行风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县教育局 积极抓好“五风”建设,努力提高机关领导干部的领导作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及生活作风。并通过积极开展争当“文明玛纳斯人”、“文明师生”等集中教育活动,不断规范机关干部言行,提高工作积极性。同时,教育局狠抓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了机关考勤制度,更新了党务、政务公开栏,将教育部门的职责、股室职责、收费标准、领导分工和服务承诺重新审核公布。设立了文明监督岗,推出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失责追究制等制度。出台了《呼图壁县教育局工作制度汇编》,对机关干部的工作程序、规则作了明确要求,并定期不定期抽查机关干部的“干部进状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建设文明、向上、健康和谐的机关作风。

  认真开展了以治理教育乱收费为主要内容的教育系统行风建设,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工作,呼图壁县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做好“行风热线”、“昌广行风热线”节目,搭建起联系群众的桥梁,呼图壁县教育部门及时召开了局务会议,全面部署了呼图壁县教育局政风行风热线的各项工作。在“行风热线”的在线交流中,广大群众对近年来呼图壁县教育发展热情关注,先后提出了民工子女就学、教师资格证书的认定、教辅用书的选定等一系列问题,教育部门主要领导对听众提出的问题逐条予以认真、详细的答复。参加行风热线节目极大地促进了行风建设,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近年来由于狠抓政风行风建设,做到了行风和业务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呼图壁县的办学行为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办学质量得到了有效提高,教育工作成效显著。

  根据呼图壁县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的自查自评情况,对照自治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的量化指标,自查自评得分146分。经县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申报自治区级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请予以审核批准为盼。

  呼图壁县教育局

  xx年3月4日

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9

  一、基本情况

  我校是一所公办小学,现有班级21个,在校学生756名,在编在职教职工101人。20xx年9月以来,规范收费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按照县教育局的工作要求,免除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工作,大大减免了学生家长的负担。

  2、严格执行县教育局,物价局批准或者备案的收费标准。

  3、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不断巩固完善。公示的途径也更广,有在校园醒目处张贴的收费公示栏,是收费的标准,依据更加清晰,学生家长认可学校的收费公示工作,公示比例保持在100%。

  4、外来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现已接受义务教育阶段来我镇人员子女23名。

  5、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帮困政策落实到位。使50余名学生受益。

  二、主要做法

  1,及时调整健全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领导小组,逐级明晰相关责任:

  为了全面贯彻济阳县教育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财政局,物价局,检察局,审计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济阳县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意见”的精神,为了进一步严格规范我校教育收费工作,学校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实行三级网络管理。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监督小组。

  规范教育收费领导小组:

  组长:xxx

  组员:xxx xxx xxx xxx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xxx

  由xxx校长统一协调,指导及领导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向家长解释收费工作精神以及向上级作收费工作情况汇报。

  总务处xxx制定相关收费工作制度,措施,做好收费工作备案,审核公示,票据等工作,主持规范收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贯彻上级规范收费精神,协调规范收费的各项工作。

  领导处xxx负责对教材教具选用,征订和教辅资料实用的监管。

  2、强化规范教育收费重要流程及相关制度。

  为了进一步从源头规范教育收费,学校建立了相关教育收费管理长效机制。对重要节点做出明确规定:

  制定教辅征订制度,规范学校用书,对于未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火山东省审定,未刊有准用号的书本资料,一律不作为教学用书,为学生代订代购等。

  梳理和完善有关代办费使用,结算制度。加强对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代办费结算工作。

  加强帮困活动,建立困难学生费用减免制度。

  3、畅通宣传教育途径。

  充分利用教工大会,行政会,中心组学习,两长会,班主任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和

  治理措施,让全体老师认真履行教育收费的政策,树立人人都是规范收费的'实践者和宣传者的意识。

  加强师德教育。开展党员干部要争做无私奉献,敬业爱岗的模范,做规范收费,关心学生的规范。

  加强校务公开,提高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透明度。做到收费公开,标准公示。每学年初学校将根据县物价部门和县教育局和定的收费许可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减免政策,举报电话等张贴在教育收费公示栏里,对服务性代办项目做好标识。

  规范来人来电来函处理方法:

  通过校务会,支委会确定相关办法,明确流程:

  任何部门,人员接到来人来电来函均直接上报校长:

  由校长组织召开校务会,支委会,部门会等不同级别会议了解查实情况。

  分局查实情况由领导工作小组有关人员出面解释,纠正,处理;

  答复原则上以三天为限。

  三、努力方向:

  1、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重要性及意义的认识是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在待定时间节点上长效的学习和检查。

  2、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细节的抽查要随时并检查。

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10

  我校各项教育收费在学校工作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搞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改善办学条件、校容校貌的有力保障。学校教育收费的开展是否能做到合理、合规、合法,将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使学校得到发展,关建在于学校对教育收费的管理以及对各项收费制度的执行力度。因此,我校历来对教育收费的管理都非常严格,将教育收费抓好抓实,在教育收费的开展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不足。为此,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全区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教育收费的开展情况自查自纠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检查的管理力度

  为了这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检查力度,使教育收费作的开展做到合理、合规、合法,通过自查自纠,查找收费工作开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便在下一步将收费工作做得更好,成立了学校收费工作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甘

  副组长:黄

  成员:黎

  具体事务由黎永慧负责。

  二、教育收费的开展及自查情况

  1、制度建设

  制定有财务室工作管理制度、收费经办人员工作职责、出纳人员工作职责、记账人员工作职责、严格按国家收费法律法规搞好收费管理工作。

  2、收费情况

  制定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相关制度措施情况,我校及下属的分校无任何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无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从中牟利情况。

  (1)20xx年秋学期开学注册收费项目有学前班收费,学费250元。收费前曾向学生家长公示,家长无异议。

  (2)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坚持“一个渠道、一个目录”的原则,即坚持向县新华书店征订,坚持按上级部门审核通过的.目录范围内进行征订。教辅资料按家长自愿的原则征订,无硬性要求。学校规范教辅材料使用和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不准集体或个人私自购买教辅材料。

  3、两免一补

  学校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两免一补”工作,无违规行为。

  4、收费公示

  我校在每学期收费工作开展的过程中都及时利用橱窗展板向广大学生和家长公示收费标准,并建立举报箱,接受广大师生及家长的监督。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学校在收费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难免在教育收费的开展中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学校制度建设还不太完善,有些收费工作条例需要从新制定和改进等。

  今后,学校严格管理教育收费工作,将教育收费抓好抓实,使学校教育收费工作能做到合理、合规、合法。

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11

  我校是一所农村初级中学,目前拥有初中三个年级8个班,师生400余人。学校在县教育局和中心校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创人民满意教育,办人民满意学校。特别是在收费方面,我校严格执行文件规定,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根据《z县教育局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组织专班,对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工作的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地自查,现将自查的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学校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重视情况。

  学校收费涉及到千家万户,事关社会稳定大局,我们学校高度重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学校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每期开学之前召开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题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在开学阶段,将鄂价费相关文件精神,0收费政策及其它与学校相关的惠民政策在师生中广泛宣传,使每个教师都明确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内容,让每个学生及家长明确收费项目的标准,制定了治理乱收费的制度和措施。学校把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作为行风建设、创人民满意学校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为此,学校与全体教职工签订了《杨白中学教师教育收费承诺书》。

  二、执行学杂费、书本费政策情况

  我校将教育收费作为一项重要的校务公开内容长期公开于校务公开栏内,并公开了举报电话,使学校收费进一步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现执行的是鄂价费相关文件规定的0收费政策,即免交学杂费,书本费。

  三、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情况

  在各种服务性收费中,学校坚持收费前宣传、公示,收费中严把标准、程序,未发生强制性收费和学校教师从中谋取利益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标准,20xx年春,我校代收抄本费生平10元。

  我校禁止教师诱导或暗示学生订阅教学辅助材料、课外读物等资料,对教学辅助材料严格控制。根据县教育局的相关文件规定,各年级各学科每学期只能预订一份省教研室编写的与教材配套的《课堂作业》作为教辅资料;《课堂作业》的发行,实行市场化运作,教师在学生中宣传,学生提前一学期预约,当学期在安大校园超市刷卡购买。

  学生校平险在大力宣传的基础上,采取学生家长自愿投保,学校不强制学生参加保险。保险费由保险部门派人收取。

  在推行国家“学生奶计划”工作时,我们坚决按规范程序操作,即宣传—,预约征订—业务员来校收取费用—学校组织发放。

  在收费工作中,我们做到了: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收费实行明码标价,项目公开,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无自行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范围的收费行为。收费前,除了公示外,我们还以给学生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将收费项目、标准告知家长,让学生家长在回执上签字。

  四、学校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学校在经费管理使用上,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校长一支笔审签制度和教代会民主理财制度。各项经费都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校财局管。各类款项坚决做到专款专用,绝不移做他用。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不开设各种类型的'特长班、兴趣班,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学校实行勤俭办校,厉行节约,把有限的经费用于教育教学工作中,没有乱发奖金、补贴、津贴、实物,没有用公款组织教师旅游现象。

  学校教师工资由县级统发,财政部门按时足额拨付公用经费,未出现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搭车收费”现象。

  以上是我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情况的真实反馈,我校继续坚持收费公示制,走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发展之路。

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12

  一、幼儿园收费自查报告之统一认识,健全制度

  我园对规范教育收费问题非常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幼儿园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定期在班子里进行教育和学习,力求达到思想上高度统一,行为上严格遵守。通过落实教育收费工作,推进幼儿园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学期初,领导班子一起学习领会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统一思想;同时在教职工大会上积极宣传有关规范收费的精神;又向广大家长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有关收费工作的意见。使全体教职工明确规范收费的意义,也使家长都了解收费工作的有关政策。

  二、幼儿园收费自查报告之完善制度,狠抓落实

  在制定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汇编的基础上,根据发展情况,逐年修订,现已形成了较为完善和科学的管理制度。同时,在制度保障的基础上,我园加大制度的宣传、学习、落实、检查的力度,使制度落到实处。各项收费严格按照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等上级部门的政策、规定执行,做到收费有依据、多少有标准、缴纳有票据、不抬高标准收费、不巧立名目乱收费、确保学校的收费行为在政策法规的规定下运行。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家长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代收费事先公示,发放征询表,经幼儿家长自愿选择同意后,按标准收取并且规范使用。每位家长分项目签字,自愿清单归档保存。每学期结束时向幼儿家长提供结算清单,多退少不补。学校和教师在为幼儿提供服务和代办的过程中,不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不向家长加收任何费用,不侵害幼儿家长利益。

  三、幼儿园收费自查报告之规范收费,成效显著

  在推进依法办学,加强行风建设,规范教育收费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园不存在违规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我园不存在违规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我园无任何一起受理家长、居民反映有关教育收费问题、信访件的情况。因此,我园在家长、社区中的反映一直是比较好,得到了社会的肯定。

  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制度,自查自纠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以人为本,为幼儿着想,为家长着想。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13

  我区于xx年被授予“西安市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纠风办、区物价局、区财政局的支持、配合和关心指导下,我区立足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巩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成果,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有了进一步提高。根据《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对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合格)区县进行复查评审的通知》要求,我们对照《西安市教育收费规范学校评价标准》进行了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中小学102所,幼儿园104所,其中小学75所,初级中学16所,完全高中11所,中等职业学校10所,中小学生33768人(含特教),托幼机构幼儿19148人,职校5023人。

  二、工作情况

  (一)强化了领导,完善了机制

  我们灞桥区委、区政府领导历来重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把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作为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成立了以区纠风、教育部门牵头,区监察、财政、审计、物价、文体等部门共同组成的灞桥区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创建工作,解决治乱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二是制定了《灞桥区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实施意见》,对创建活动做了具体部署。三是建立了七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七部门在创建活动中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加强统筹协调。同时,七部门分别在本单位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各直属中小学按照我区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结合《西安市教育收费规范学校评价标准》,也建立了本单位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学校活动领导机构,加强了宣传,明确了目标,落实了任务,全区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使创建工作有了坚强的机制保障。

  (二)强化了联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

  在巩固教育收费示范(合格)区县活动中,区教育局始终重视加强与区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信息,相互支持,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建立工作联系制。区教育局主动与区纠风、物价、财政、审计等部门联系,共同部署中小学收费工作,共同研究、解决收费中存在的问题;主动邀请区纠风办、物价局领导参加全区中小学、街道中心校长会议,学习上级文件,强调收费政策。二是在春秋开学收费之际,区教育局会同纠风办、物价局干部,分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以“查收费、看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查票据、看是否填写规范,查课本、看是否存在强行购买教辅材料”为重点的“三查三看”专项督查活动,基本杜绝了全区中小学超标收费或搭车收费等问题的发生。三是继续聘请了民主党派人士为教育局教育督查员,区纠风办聘10名各界人士代表为教育行风监督员,给予督查员有明查暗访的权利,共同监督中小学收费情况,每年4、5月份,我们都要召开督查员会议,就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情况作为主要内容予以汇报,听取教育督查员关于治理乱收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区教育局会同区纠风办等部门对全区热点学校的收费情况和财务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财务不规范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改正。五是区教育局、财政局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和“一费制”落实情况为重点,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并确保“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到位,做到教育为民、教育惠民。六是区教育局加强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段就学政策的落实,明确了公办义务段学校各校校长为落实此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校做到专人负责,限时办理。七是区物价局严把收费关口,对中小学收费许可证按时进行年审,按照上级规定,及时变更收费项目和标准;区审计局每年开展教育经费资金专项审计活动,每年对部分学校财务支出进行审计。区文体局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以区内印刷企业和书籍、文化用品销售门店为主要检查对象,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活动,杜绝盗版、盗印、翻印教材、教辅资料流入校园、流入学生书包。

  (三)严格财务管理,坚持专款专用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的规定,近年来,区政府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落实到位,未出现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的现象,教职工工资实行区财政统一拨付,并能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区教育局加强对中小学财务支出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5月份对部分中小学和街道教育办进行了一次抽查,结合校长岗位调整,对市19中等部分学校进行了财务审计。

  (四)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巩固教育收费示范区工作常抓不懈

  一是坚持把治乱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年初与36个直属中小学、幼儿园、9个街道中心校签订了《规范办学行为,治理乱收费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谁主管、谁负责”的“一把手”责任,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二是健全了收费公示制。全区中小学按照区教育局、物价局的要求,在学校醒目的位置,设置了收费公示栏,常年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教育局建立科室包片包校负责制,全面负责所包地区的治乱工作,各科室在重点抓好春秋开学收费工作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公办高中执行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情况和“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的检查,杜绝白条入账和乱发奖金、补贴、津贴或公费旅游等现象。四是局机关建立群众投诉举报登记制,区教育局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干部认真接听群众反映的每一件问题,详细登记,并迅速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转交相关科室予以办理。同时,教育稽查队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主动出击,联合作战,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严重的举报及时予以调查,经查属实的问题,对学校负责人给予严厉的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近3年来,我局共接受群众网络、电话投诉及信访举报67起,调查67件,办理回复67件,信访件办结率达100%。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三、主要成效

  我们在不断总结多年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提升社会对灞桥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满意度为抓手,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强化管理,抓好问题整改,不断巩固成果,取得了以下几点成效。

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14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普陀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规范教育收费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把规范教育收费作为促进学校教育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措施,我们对20xx年的教育收费工作进行了自查,具体自查情况如下:

  一、 领导重视情况

  学校领导认真学习了有关规范教育收费的文件,并在校务领导小组会议上进行有关教育收费工作的文件宣传,同时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传达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精神。学校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为抓手,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规范收费项目,长期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查询和监督。

  二、 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普陀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本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校今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办法及相关制度,明确了责任、实行了分工和具体措施,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具体收费工作有总务处负责,首先有总务处发放收费通知,其次是班主任收齐学生规定的教育收费款项,然后统一交总务处,总务处根据学生交费名单开一人一票,期末结算清单给学生,实行多退少不补原则。

  三、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

  按照要求,本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1、代办、服务性收费家长征询意见表;

  2、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育局备案;

  3、收费标准、内容公示在校门口普陀教育宣传栏内,长期收费公示。

  四、执行代办服务情况

  1、按照规定,凡是由学生自愿参加的代办收费项目,都是实行收费前的公示,在学期结束时,向学生家长或学生提供结算清单,并执行“多退少不补的”的规定。

  2、学校代办收费项目,做到在收费前征询家长意见,如有调整收费的项目,召开家委会听取学生家长委员会意见,严格按照相关流程,获得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区财政部门备案通过后,再执行代办项目的收取。

  3、 学校从不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变相收取的借读费。

  4、 学校从不以举办特色班、提高班等为名义的乱收费行为。

  5、学校从不强制学生统一订购或到指定书店购买任何教辅材料,同时严禁进入学校宣传、推荐、推销任何教辅材料的情况。

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15

  钱场镇初级中学历来非常重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形成了校长负责、部门主管、财务审核的管理机制,做到层层把关,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学年伊始,学校都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开展自上而下的规范教育收费的自查、自纠专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坚持“以评促教、整建并举”的原则,紧紧围绕“教育收费情况、师德师风情况、学校办学行为、校务公开及收费管理情况”等重要内容,扎实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工作中,始终坚持全员参与、全面自查、全面整改的原则,收到明显成效,多年来家长和社会对我校的规范收费情况都比较满意,没有举报或来信、来访情况。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为使规范教育收费的有关精神能够深入人心,工作要求能落到实处,每学期开学第一次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以及教职工大会,学校都组织全体教职工对文件进行认真的学习,并就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细化落实。每学期除了按规定对收费项目的.内容、要求、依据等进行公示以外,学校还在网站上开辟了政务公开专栏、公布了监督电话、校长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并定期与学生进行沟通,反馈学校行风建设的情况,听取社会对学校行风建设工作,特别是收费情况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广开言路、查找问题

  为了开展好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确保学校的收费工作能够完全符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能够得到群众的认可,取信于民,我们围绕办学行为、学校收费、师德师风、收费管理等热点问题,通过不同形式,广泛征求大家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将收集到的各种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的梳理,主要归为:师德师风、办学思想和办学行为、征订使用教辅资料等三大类。通过反馈,比较真实地反映了学校工作中需要重点关注的热点和可能产生违规收费情况的隐患。

  三、突出重点、认真执行

  1、我校没有收取任何学费、住宿费、搭伙费等费用,教育经费由国家全额拨付。

  2、没有自立收费项目,没有收取学生的补课费、择班费等。3、本期学生进餐实行自愿刷卡消费,没有一次性收取一个学期的伙食费行为。

  4、教辅资料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做到先预约后征订,严格执行上级一科一辅的规定。

  5、学校、班主任和科任教师没有同商家一起强制学生饮用学生奶,定制学生服,更没有加价从中牟取利益的行为。

  6、我校注重长效机制的建设,用制度规范人,用监督约束人。学校制定了《钱场镇初级中学规范收费具体措施》、《钱场镇初级中学师德规范细则》和《钱场镇初级中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日臻完善的制度来规范学校和教师的办学、教学行为,自觉接受老师、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通过历年来加强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和整改工作,我校校风、教风、学风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群众的肯定。我们将继续抓好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为治理教育领域“三乱”工作作出贡献,竭尽全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真正实现“让学生成才、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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