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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自查报告

时间:2023-07-26 09:27:05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税收自查报告优选(15篇)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你知道怎样写报告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税收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税收自查报告优选(15篇)

税收自查报告1

  为了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积极利用总局综合数据分析平台开展执法督察,充分发挥督察内审监督作用,提高监督效能,现将税收执法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税收执法督察:

  (一)深刻认识税收执法督查的作用

  1、税收执法督察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的必然要求

  税收执法人员缘于知识、能力、经验的差异,在没有利用权力谋取私利的情况下,也会出现因对税法理解不同而造成执法行为不规范,不能准确体现税法立法宗旨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大量存在,必然制约依法治税水平的提高。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一方面需要加强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使其自觉抵抗税收权力诱惑,自觉加强业务修养,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另一方面则必须要加大执法督察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在限度遏制并消除税收执法人员的税收腐败和过错的同时,迫使他们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约束自己行为,规范执法,以适应日益发展的税收执法需要。

  2、税收执法督察是提高征管质量的有力保障

  税收征管与规范执法密切相关,只有税收执法规范,执法人员都能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税收征管质量才能真正得到提高。反之,如果执法不规范,就会产生一系列的执法隐患和不良后果,这肯定会严重影响执法效率和征管质量。税收执法督察可以监督和规范执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根除执法隐患和征管漏洞,防微杜渐,从而助推征管质量的提高。

  3、税收执法督察是保护税收执法人员的具体措施

  税务干部在执法工作中面临较大风险。由于目前法制不够完善,税收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还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社会上的腐败氛围和执法人员面临亲情友情的干扰,以及权力对执法的掣肘等原因,再加上与执法对象间的直接利害冲突明显,这些因素造成了税收执法工作是一个比较容易犯错误的工作。古人云“严是爱,纵是害”,税收执法督察是税收执法行为的紧箍咒,是执法警钟,有利于税收执法人员不犯错误,少犯错误,是保护税收执法干部的具体措施。

  (二)税收执法督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各级税务部门在税收执法督察中采取了很多措施,力度不断加大,但还是不同程度的存在诸如认识不够、职能发挥不够、督察手段单一和督察重点不明确等问题。

  1、对税收执法督察的重视还不够,特别是自查阶段流于形式

  不少同志认为,经过这几年的规范执法及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水平与以前相比有了较大提高,现在执法基本规范,运转比较正常,存在的都是一些小问题,不足为怪;还有部分同志认为执法督察是上头的事,且难度大,思想上存有依赖和畏难情绪;有些单位和个人只强调组织收入这个中心,轻视乃至忽视税收执法督察。更有少数税务干部,把接受督察当成一种负担,把督察看作是对自己的不信任。每年执法督察自查时,不是深刻地反思原来执法过程的的对与错,而是应付了事,流于形式。加之执法督察员多为一岗多职,没有专职人员,无疑从另一个方面弱化了执法督察的职责。

  2、税收执法督察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还需提高

  税收执法督察是对税收执法行为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实施全程监督、监控、检查。这就要求税收执法督察人员不但要熟悉税收政策,精通税收业务,而且要掌握税收征管操作规程和现代信息技术,以保证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有效开展。目前,由于执法督察人员大多数不是业务骨干或能手,对税收执法实体和程序不是十分清楚和明确,一些督察人员开展执法督查不知从何入手,有问题查不出,或查出问题不全面,应付了事,削弱了税收执法督查的作用。

  3、税收执法督察的职能作用没有完全发挥

  税收执法督察不同于单纯的税收执法检查,监督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和重要职能,通过督察,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要研究探索和完善监督机制,最终达到规范执法的目的。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把税收执法督察混同于执法监察和执法检查,只重检查不重监督,偏重于对税收执法行为完成后的检查,即使是纠正过错行为,也往往以追究数量、追究面作为衡量执法督察工作成绩的主要指标,而对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依据是否充分,工作程序是否恰当,岗位职责是否明确等问题深入探究不够。

  4、税收执法督察还有一定的盲目性

  税收执法督察应该是一项系统工作,要有与监督机制相适应的整套制度、规章、办法和计划。目前,大多数的督察存在盲目性的问题,内容不够明确,重点不够突出,往往是哪个环节出问题,就针对哪个环节制定监督制度、进行监督检查,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式虽然可以收一时之效,但常常治标不治本,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5、税收执法督察的手段还不够丰富

  一方面督察的方式方法单一。税收执法督察还停留在人工查阅、实地核实等简单手段上,科技含量不高,信息化技术应用不够,没能充分利用好征管软件、网络等信息平台。大多税务部门的督查机构摄像机、照相机等办案取证工具配置不全。另一方面没有充分利用外部监督机制开展督察。没有能通过聘请的义务监督员,以及政务公开、网络反映的情况发现税收执法过错线索,确定督查计划,有目的的围绕热点开展税收执法督察。

  (三)加强税收执法督察的对策

  1、提高认识,增强税收执法督察的主动性

  加强税收执法督察必须形成合力意识,建立责任体制,形成“职责分明,岗责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方面税收执法督察人员要消除“怕得罪同事”、“怕领导不高兴”的顾虑,改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和“民不举,官不究”的错误认识,主动履行督察职责,实施对税收执法权的有效督察。另一方面各个税收执法部门和一线税收执法人员要提高认识,走出执法督察就是找自己麻烦的思想误区,充分认识督察也是关心、督察就是保护的道理,主动接受督察。另外,在配齐、配强执法督察人员的同时,要加强对督察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成立松散型管理的督察办公室,配备日常专职人员2人,在不同部门抽调多名业务突出、素质高的干部为成员,日常在各部门工作,在实施督察时随时参加,这样也同时解决了督察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保证了督察工作的质量。

  2、扩大内容,充分发挥税收执法督察的监督作用

  要充分发挥税收执法督察的双重职能作用,既要检查,更要监督。不仅进行事后督察,还要对事前、事中开展监督检查,扩大检查范围,加大监督力度。一项较大的税收执法工作,如一些税收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是否制定了周密的计划,是否制定相关的监督制度,是否合理分权、合理制权,这些都应纳入到税收执法督察之中。在开展具体税收执法工作过程中,督察部门也应及时开展督察,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使整个工作不偏离方向,避免事后查出问题,造成损失,无可挽回。

  3、明确重点,解决税收执法督察的盲目性问题

  当前,要着重加强对税收减免、个体工商户税收核定、发票管理、税务检查等工作的督察。发挥税收执法督察在征管工作中的作用,实现对税务登记管理,票证、发票管理,所得税减免,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等税收执法行为进行全程、全环节的督察,使税收执法责任制从单一的结果控制转向过程与结果的并重控制。

  4、制定计划,有序开展税收执法督查察

  在制定序时督察计划的同时,应根据本单位执法工作实际,结合执法监督工作的要求,按照业务分工分别制定出税政法规类、征收管理类、计划财务类、稽查类等督察工作提纲,在每一类中以正列举的方式详细具体列明督察的内容项目、应达到的工作标准、需规范的各类手续文书,以便在税收执法督察工作中对照检查、整改和在日常工作中比照执行。使执法督察和日常工作有章可循,做到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有序开展。

  5、拓宽渠道,丰富税收执法督察的手段

  一是要为督察机构配备好照相机、摄像机、计算机、车辆等设备,限度的为督察工作提供支持,使督察部门可以充分利用这些设备开展更为灵活的监督检查。二是要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自动化考核。开发税收执法考核督察软件,税收执法每个环节的运行都以数据信息的形式被全程保存在征管信息系统中,通过信息系统可以随时对执法行为进行督察。三是要通过网络、走访义务监督员、人大政协等部门及召开纳税人座谈会等形式,及时掌握税收执法动态,查找税收执法过错线索,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

  (四)做好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几点思考

  1、协调配合到位是做好税收执法督察的前提

  税收执法督察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单靠一个部门的力量很难达到理想的效果,只有各个相关部门互相协作,互相制约,才能真正发挥作用。所有的监督检查都由督察室统一组织,改变过去各自为战,单打一的局面。各成员部门各自发挥职能作用,合理分工,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不仅使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运转更为协调,还有效地避免了重复检查。

  2、监督机制到位是做好税收执法督察的基础

  税收督察不是单一的检查,最终要达到监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依法治税的目的,因此必须要有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在此基础上开展督查才会收到效果。在强化税收执法督察的同时,积极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建立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据、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新机制,实施分权制衡,从体制上强化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对需重点监督的税收稽查权,实施了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离,实现了各环节之间各司其职、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综合评估,建立税收稽查权的监督制约机制。在监督制约机制到位的基础上开展督查,达到了以检查促监督,边检查边监督的目的,限度地发挥了税收执法督察的作用。

  3、制度建设到位是做好税收执法督察的保证

  把税收执法督察工作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制定实施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督察室确定为常设机构,专职人员负责,实行松散型管理。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结束后及时下发督察通报,提出整改意见。完善的制度,保证了执法督察的顺利实施和实际效果。

  4、责任追究到位是做好税收执法督察的关键

  对执法过错实行责任追究,是税收执法督察的最后一道防线。唯有追究从严,才能奖罚分明,起到震慑作用。积极推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和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做到了敢于追究,严于追究。责任追究到位,使税收执法督察不走过场,真正起到了纠正错误、教育干部,促进规范执法的作用。

  二、税收执法管理系统运行管理:

  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自20xx年6月份升级运行以来,我市国税系统坚持依法考核、科学评价,整改提高等原则,采取严密监控、预警防范、密切配合、严格考核、强化追究等措施,注重税收执法行为的日常监控,加强系统运行的管理和监控,执法系统的运行质量和效果得到了保证,税收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一)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现状

  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提升了执法人员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了执法考核的透明度,对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xx年,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监控到我市国税系统执法行为31235次,执法正确31230次,执法过错5次,执法正确率为99.98%。

  1、税收执法意识明显提高。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对税收执法行为各环节的全面覆盖和监控,使税收执法权的行使过程始终处于公开、透明的环境中,执法过错行为都将在系统中被发现、被确认、被追究,提高了税务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2、税收执法行为逐步规范。通过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监控考核,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一般性过错,强化了自我监督,做到防患于未然,也明确了责任,以往互相推诿、敷衍塞责的现象得到了遏制。同时,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对出现过错的执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理和经济惩戒,按季落实到人,到20xx年12月底止执法系统差错人次,批评教育5人次,罚款95元,按季处罚到人,减少了执法人员的违规操作,推进了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3、税收管理效能不断提高。通过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初步解决了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促进了税收工作精细化管理,提高了征管质量和效能。

  4、税收执法环境有效改善。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严密有序、环环相扣的执法监控机制,实现了各执法环节间的紧密衔接、相互促进和制约,各项管理目标渗透到执法过程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项职权,实现对权力的监督,过程的控制,责任的明确,过错的追究,使权力运行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增强了执法人员遵纪守法意识、责任意识,减少了暗箱操作,促进了公平、公正的税收法制环境建设。

  (二)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思想上重视不够。执法考核系统运行已有很长时间,既组织了培训,也进行了严格考核,实施责任追究,并按月进行了通报,但还是存在对该系统不了解,操作不到位的现象。如有的单位不重视,长期不闻不问,对出现的问题听之任之;有的单位在运行管理上措施不得力,督办不到位,致使单位的执法人员过错不断;有的执法人员不重视,反正考核扣钱也无所谓;甚至有少数执法人员还从未使用过执法考核系统,连自己的用户名都不知道。个别单位由考核管理员充当“全职能保姆”,如申辩调整工作,从申辩申请、受理、调查确认到领导审批全部一个人包揽。这些情况说明,执法人员思想认识上存在问题,少数领导重视不够,对执法考核系统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落实执法责任制不关心,不热心,执行不力,落实不够。

  2、税收执法水平不高。一是部分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跟不上税收信息化工作需要。由于干部知识结构和年龄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基层干部对综合征管软件操作不熟练,对部分业务的工作流程不清楚,因误操作而产生过错行为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部分执法人员政策法规水平不高、业务不熟,对税收政策法规的.掌握不够,导致了一些不应有的过错。如违章处罚正确率所适应的法律法规依据错误、税种登记错误等。

  3、工作衔接沟通不够。一是少数执法人员执法随意性、习惯性做法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对自己工作的标准和要求不高,导致执法过错。二是部门与部门之间、岗位与岗位之间工作衔接不畅、沟通不够,如待批文书按期批复率等指标的差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工作衔接不畅而造成的。三是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不强。从监控到的执法过错来看,发生执法过错的责任人主要集中在个别岗位的执法人员,如未按时做税种登记。其根本原因是有些执法人员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责任心不强,对执法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无所谓的态度。

  4、系统运行质量不高。一是未能充分利用系统预警纠错功能。首先执法系统考核指标中部分指标具有预警功能,通过系统预警监控功能,对执法过错可以自查自纠,但实际上一些通过预警监控出来的差错也没有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再是预警功能没有覆盖所有指标,造成有的指标没有出现预警直接变为过错,如涉及稽查方面的指标案件准其查结率就是如此。二是申辩调整不规范。有的税收执法过错本应进行申辩调整而未申辩调整,没有按规定程序处理或未及时提供充分的证据;有的不应进行申辩调整而进行了申辩调整,申辩理由五花八门,很牵强;有的管理人员不负责任,工作督办不力,申辩调整不讲原则,工作流于形式。这些情况严重影响了执法系统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和严肃性。三是执法责任追究效果不理想。一方面,扣款标准较低,有的执法人员根本就不在乎,导致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另一方面,考核人员心理负担重,不敢严格执行。有些执法过错涉及到领导,扣款又不多,怕面子上过不去。同时,执法考核的结果未得到充分应用。无论是评先评优,还是岗位调整、职务晋升,都没有将执法正确率的高低作为一个条件和标准。

  5、考核指标设置不太合理。如重大案件审理的时间设置,在执法考核信息系统中,是按稽查操作规程设置的是15天,而不是按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程30天设置,在审理中超过15天直接变成过错,没有预警,造成不必要的过错。

  6、执法疑点信息库疑点不疑。如我局20xx年共接收20xx-20xx年机内机外疑点纳税人核查信息181笔,共发现18笔疑点信息成立,未成立的共有163笔,未成立的疑点占总户数的90%。这样的核查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特别是1202发票验旧金额异常、2xx2双定户发票开具超过x%以上未补税、2xx3查账户发票开具超过申报销售额未补税这三个指标都是疑点不成立,在纳税户按月缴销发票时金额如果超过定额CTAIS就提醒并要求补税,如果疑点库再下派任务就属于重复工作,不利于征管。

  (三)提高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运行质量的建议

  利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是新时期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干部执法素质和水平,促进依法行政的必然选择。因此要以执法系统为依托,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系统运行的管理,将税收执法考核情况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和评先评优,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加强执法监督,提高依法治税的整体水平。

  1、提高对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认识。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不仅仅是对执法人员的责任追究,它解决的是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必须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重视,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所有相关人员也要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按照规定时限和规定要求做好本职工作,确保系统运转正常,执法质量得到提高。树立法制观念,提高依法治税、依法行政的意识,增强对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认识,提高执法水平。

  2、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执法考核信息系统的运行水平的高低,与执法人员综合素质高低有密切的关系。要采取措施,抓好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税务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全面系统地加强法制培训教育,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执法人员精通业务,适应执法的需要,成为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3、强化综合征管软件操作技能培训。综合征管软件是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所有过错点和考核结果都来源于综合征管软件。要加强培训,提高技能,提高实战能力。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和工作目标任务,按照税收管理员的职能权限,强化操作应用,着力提高执法者和税收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软件应用水平。

  4、提高执法考核系统运行质量。一是加强预警处理,规范执法行为。税收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并清楚各项考核指标,严肃认真地进行综合征管软件的操作,养成每天都查看执法系统的习惯,对预警指标,要及时进行核对纠正,尽量减少执法过错;对没有预警的指标要严格按照权限、期限、法律法规依据,谨慎操作;对期限要求明确的考核指标,要按期操作完毕,避免过错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二是加强对申辩调整的审核把关。认真执行管理规定,按照考核指标的具体标准、申辩调整的具体要求进行申辩调整,严格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把好调查关和审批关,坚持考核的客观、公平、公正。三是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依据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责任追究模块,严格奖惩兑现,建立考核追究档案,并积极探索相关制度,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四是坚持按月开展执法通报,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分析问题成因,提高税收执法质量。五是做好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得分折算后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年终考核结果的依据,使执法责任追究结果与工作业绩相结合。六是完善考核系统功能。优化系统模块,通过调研进一步完善系统,减少系统的误判,使系统功能更优化,提高其科学化水平。

  5、推进机内考核与机外考核结合。税收执法涉及到税收管理的各个方面,执法考核系统依托综合征管软件进行的考核,只是税收执法的一部份,有一些执法行为处于系统管理之外,因此,机内考核不是执法监督的全部,机外执法也应纳入考核,执法监督应该以机内考核为主,辅之以必要的人工考核,实现机内考核与机外考核的结合。

  6、提高疑点核查的准确性。(1)发票的缴销时间与申报同步。通过这次疑点纳税人核查工作,绝大部分的疑点是由于发票未按月缴销验旧,申报税款时则按实际发生额而产生的。企业发票开具了已经取得了收款的依据,当月就做了销售,而发票的缴销验旧则是以发票的用量或时间来决定,因时间不同,金额就有差异。如2xx3查账户发票开具超过申报销售额下派疑点76笔,其中有64笔是因为发票验旧未按月,而形成疑点,占该项疑点总数的84.21%。建议发票的缴销时间与申报同步。(2)优化综合征管软件系统和税控收款机管理系统的功能,实行资源共享。由于发票的验旧是人工录入,而税控收款机管理系统则是根据纳税人读卡数据自动生成,人工录入的数据差错难免,造成验旧的金额和读卡的金额不一致,人为增加了疑点核查的工作量。如2xx2双定户发票开具超过x%以上未补税下派疑点9户,均是因为发票验旧数据出错而误成为疑点。如果实行资源共享,验旧数据是由税控收款机管理系统数据导入,则避免了疑点的生成,减少了核查的工作量。(3)不断完善综合征管软件系统,将项目设计更加具体细化。如1401超标准核定企业所得税征收率疑点成立1户,如果在综合征管软件系统中进行企业所得税征收鉴定方式操作时,把企业鉴定为核定征收率征收,只要选择了该企业的行列名称,企业所得税征收率就会自动生成,这样可以避免操作的随意性。

  三、税收执法专案督察

  近几年没有纳税人到我局反映税收执法问题,只有咨询税收政策的纳税人,我们都给其满意的解答。

  四、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建议

  税收执法责任制包括执法责任、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方面,三方面相辅相成,配套实施,缺一不可。首先,必须明确税收执法责任,就是对执法的岗位、权限、程序、要求及责任等进行严格界定和明确分解,做到分工到岗,责任到人。其次,建立科学、完善的评议考核体系。在县局政策法规科配备专职法制员,充实一定的人力,负责评议考核的调查取证,并提出责任追究处理建议,提交该税务机关成立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考核评议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最后,对应追究的执法过错行为必须严格追究。对考核评议委员会作出的责任追究决定由人事、监察等机构负责执行。对非执法岗也应建立严密的岗责评议考核体系,并对其过错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税收自查报告2

  根据常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xx年税收执法督察、执法监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常国税函20xx206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为目的,本着全面、彻底、不留死角的原则,我局采取强化措施,全面部署,认真组织开展税收执法监察自查工作。现将具体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强化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纪检组长李波任组长,法规科、监察室、征管科、稽查局、办税服务大厅、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等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具体负责这次税收执法检查自查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

  二、强化准备部署。

  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市局《通知》精神,签订责任状,明确各科室、稽查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结合安乡实际制定了《安乡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xx年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自查工作的通知》,对本次税收执法自查以及整改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要求从维护全局税收执法形象的高度出发,强化思想认识,搞好本次自查自纠工作,决不走过场,并对查实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落实。

  三、强化检查制度。

  明确凡有意隐瞒或未发现但被检查组查出的问题,视情节追究岗位人员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制作了统一规范的《税收执法督察、监察工作底稿》,自查工作全面实行底稿制,自查人员在自查过程中,无论是否发现违规、违法问题,均在底稿上写明检查的内容、时间、结论,如果检查中发现问题,同时列明违法行为的'情节、证据的名称和出处等。检查组组长、检查人员、自查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底稿上签字认可,以准确界定执法责任。此外,我们还抽调部分业务骨干组成督导小组,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助解决自查中遇到的问题。

  四、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由于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我局税收执法监察自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案双查”工作

  1、党组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一案双查”工作记录;

  2、纪检监察部门和稽查部门建立健全了“一案双查”协调配合机制,严格按照总局《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办法》开展“一案双查”;

  3、县局成立了“一案双查”工作领导小组(文号、发文时间);

  4、所有稽查案卷,全部进行了廉政回访和廉政跟踪调查。

  (二)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执行情况

  1、资格认定。经查有2户企业取得了《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而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期限都在《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的有效期之内;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第四条第(六)款的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产品都在《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之内。

  2、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适用增值税优惠政策正确,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适用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严格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划分的范围来适用税收优惠政策。

  3、纳税评估。纳税人退税申请后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即征即退实施先评估后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进行了纳税评估。

  (三)代替开发票检查

  通过对办税服务厅20xx年xx月至20xx年12月代替开发票情况,发现代开手续齐全,代开过程中不存在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免税代开金额较大户,手续齐全,发票联与存根联相吻合;起征点以下户不存在代替开发票的情况。

  (四)非正常户认定管理情况

  通过对认定非正常户的全面检查,发现所有认定户都严格按照审批审批程序进行审批,不仅作出了责令限期改正的决定,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逐户实地核实情况;《非正常户实地调查报告》严格按规定要求撰写;定期在办税服务厅等公开场所进行公告。

  (五)财务管理情况

  1、“一把手”没有分管财务、由业务局长韩伟同志负责财务管理;

  2、不存在向企业拉赞助的行为;

  3、没有虚开发票报销费用的现象;

  4、不存在巧立名目报销费用和发放津补贴;

  5、领导司机没有经手报销费用的情况。

税收自查报告3

  为切实加强我局财政票据管理,规范非税收入征收行为,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票据年检的通知》(财非税?20xx?**号)要求,对我局20xx年度财政票据使用和管理情况深入开展了自查。通过自查,我单位票据管理规范,无违规问题,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

  局党组高度重视票据管理工作,为切实搞好这次票据自查工作,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指定财务股负责对20xx年以来财政票据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

  二、严密组织。

  为确保自查工作的有效开展,局财务股将票据管理自查工作与本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自查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将自查工作与提高人员素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突出重点。

  局财务股在自查工作中重点突出了使用票据所执行的文件依据是否合法、是否建立财政票据管理制度、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及财政非税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等内容。

  1、通过自查,我局20xx年度共领有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本,字号为财专字(20xx)01***1-018**00,共计**份,填开**。20xx年度共领有**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本,字号为**财通字(20xx)018**6-01**450共填开**份,作废*份;字号为**财通字(20xx)25**76-25**00共填开**份,作废*份;收入**等共计**元,全部入账。

  2、通过自查,在领购和使用的财政票据方面均依据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申领,文件依据合法有效,在收费过程中不存在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乱罚款等到现象。财政票据填写规范、完整,无相互串用行为;无擅自印制或涂改、伪造财政票据等现象;票据所开金额与收取金额完全一致,不存在利用财政票据乱收费、超出规定范围收费现象;无丢失损毁财政票据行为。

  3、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完善。指定了专人管理票据,建立健全了票据管理制度,设置了票据管理台账。

  通过这次自查,充分认识到了财政票据管理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今后我局将继续健全和完善票据管理长效机制,在财政票据的领、用、销、存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逐年提高管理水平,使我局的财政票据管理更加规范。

税收自查报告4

  x年6月29日贵局召开了税收专项检查动员大会,会后我们根据大检查安排意见对我单位x年至x年1至5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实收资本,公司下设工程部、财务部、销售部、办公室等职能科室。目实现销售收入x元。

  二、自查情况

  根据贵局大检查安排意见,我们重点对本企业x年至x年5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为:

  1.营业税检查情况:截止x年5月底,本企业少缴营业税:...元;城建税:...元;教育费附加:..元;土地增值税:...元;水利基金:2...元;少缴税的主要原因是:x年6月公司竞拍土地12.64亩,当时的成交价为每亩地500万元,原计划土地拿到后能尽快开工建设,加快资金回笼,但由于在拆迁过程中个别住户设置障碍,以至于拖到现在无法拆迁,加之大部分住户的安置补偿、过渡费等费用使企业资金周转出现了严重的困难,因此造成了税款的拖欠。

  2.代扣税检查情况

  根据税务局要求,我们对建筑企业的税收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并积极进行了代扣代缴,尽管如此目前还有一些问题:

  ①由于工程未决算,目前已付工程款xx元,工程款暂未代扣税金。

  ②其他由于正在办理外派证,已付xx元,暂未代扣税金。

  经过自查,我们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除积极补交税款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税收知识,改正错误,遵纪守法,照章纳税,为国家富强,企业发展尽我们应尽的义务。

税收自查报告5

xx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根据xx市国税稽通(20xx)445号通知书要求,我公司对20xx年度至20xx年度三年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县xx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二00三年十月,经营地址:xx县茅坪场镇白云村二组;法定代表人:xxx;注册资本:39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煤矿投资,农副产品购销,煤炭开采、销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号:42052588xxxxxxxx。

  公司年设计生产能力20万吨,职工300人,连续五年来被xx县政府授予“先进纳税单位”称号,成为xx县地方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为xx县税收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公司主营煤炭开采、销售业务,兼营煤炭购销业务;增值税由xx县国家税务局征收,企业所得税由xx县地方税务局征收。销售方式为坑口交货,结算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运输费及杂费由购货方负担,增值税税率20xx年-20xx年为13%,20xx年为17%,进项税主要为火工品、电力、柴油、备品配件、坑木、轨道等。09年起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纳入抵扣范围。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税收征管法》、《增值税暂行条例》办理涉税业务。06年已通过宜昌市国税稽查局检查,07、08年也经过xx县国税稽查局检查,除因政策理解不透、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少缴部分税款以外,无重大偷逃国家税款行为,能取得这种优异成绩的主要原因是xx县国税局对企业的精心辅导和精细管理!

  二、税金缴纳情况:

  1、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初公司库存原煤806.12吨,当年生产原煤184679.88吨,外购原煤32904.42吨,共销售原煤218311.28吨,实现销售收入49849498.43元,销项税额6480434.72元,进项税额1906922.60元,缴纳增值税4573512.12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负担率为9.57%,外购原煤增值税负担率为7.20%。

  当年根据xx县国税局《关于对全县煤炭行业税收征管情况进行集中巡查的通知》精神,公司虚心接受检查,对发出商品等财务处理不当行为及时进行了更正,并足额缴纳了税金,20xx年1月17日,xx县国税稽查局对我公司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的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远国税稽罚(20xx)2号”文件,对公司未按规定设置账簿行为处以2000元的罚款,该罚款于20xx年1月18日上交。

  2、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度共生产原煤209272吨,外购原煤47008.34吨,销售原煤253968.12吨,实现销售收入79904230.43元,销项税额10387549.96元,进项税额2768685.76元,缴纳增值税7618864.20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税负率为10.08%,外购原煤增值税税负率为6.84%。

  20xx年10月,根据xx县国税局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要求,公司在国税局的辅导下,通过自查的方式,补缴增值税212687.66元,加收滞纳金2339.56元,于20xx年11月6日上缴入库。

  3、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度共生产原煤175365吨,外购原煤25866.91吨,销售原煤203410.54吨,实现销售收入52625469.36元,销项税额8946329.85元,进项税额3049808.96元,其中生产设备抵扣进项税489155.15元,应缴纳增值税款5896520.89元,实际入库6876334.67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税负率12.57%,外购原煤增值随税负率2.46%。

  20xx年3月,为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共同打造良好的税收环境,xx县国税局与我公司签订“纳税责任书”,征纳双方严格按照责任书规定的基本要求、基本职责、国税机关承诺事项执行。

  根据责任书的职责,我公司对20xx年度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发现20xx年7月16日支付汽车检修费9604.69元系维修鄂e6a363号小轿车费用,该小车不属于本公司固定资产,该费用不应该由本公司负担,固该维修费用8209.14元应予冲回,进项税额1395.55应予以转出。

  以上是我公司20xx至20xx年度自查情况,现上报贵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按照《会计法》、《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办事、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完善财务体系,争做纳税先进单位!

税收自查报告6

  接《XX市“联通杯”第三届优秀政务网站评选活动的通知》通知后,我局按照政务网站在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网站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对国税网站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请专家评议:

  我局自20××年就开设了东营国税网站。几年来,网站建设始终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以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宣传国家税收政策为宗旨,有力地配合了税收征管工作。同时,也受到了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在XX市信息化办公室组织的历届优秀政务网站评选中均获得优异成绩。为了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不断丰富网站的内容,优化网站的设计,使之成为联系征纳双方的纽带,在税企之间架起了互相沟通的桥梁,通畅了交流渠道,充分发挥了国税窗口的作用,加快了推进东营国税电子政务建设的步伐。20××年5月份,我局成立了专门机构,组织人员梳理网上公开信息和服务资源以及需要在网站公开的机关工作职责,编制了《XX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东营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我局网站上开辟了“网上政务公开”专栏,详细条理地明晰了税务局能够提供给纳税人网上的信息和服务资源。

  结合XX市20××年度政务网站评议指标,就我局网站的建设情况逐一介绍如下。

  一是信息公开指标。

  集“最新政策”、“最新通知”、“国税动态”于一体,及时地发布税收的最新政策,让纳税人登录网站第一时间得到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以来,对我局实施的行政许可自20××年7月伊始,在网站开辟了“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告栏”专栏予以公开,每月定期公开,截至现在累计合并公开了27期。此外还定期公开“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双定户纳税人定额”等情况。及时地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国税局下发的最新政策、通知,把最新最及时的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地传达给纳税人,让广大纳税人在最短的时间内享受到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所带来的好处。开设了“国税动态”、“图片新闻”两个栏目,图文并茂地报道东营国税动态。遇有重大会议、领导视察等重要事项,均刊发系列图片新闻,放置在网站首页最醒目的左上角位置,轮换显示某一专题的图片。“国税动态”则不定期以文字为主刊发XX市国税局的近期动态,使得国税动态一目了然。在网站导航栏上设有“国税之窗”栏目,该栏目涵盖了概况、基本职能、领导介绍、机构简介、区县分局5个子栏目。其中“领导介绍”子栏目介绍了领导名称及其职务分工。“区县分局”子栏目介绍了下属的区县分局地址、联系方式等。“办税指南”栏目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增值税管理、消费税管理、出口退税管理、企业所得税管理等各个涉税方面进行了全面的阐述,帮助纳税人了解涉税事宜。综合“招商引资”、“信用东营”、“纳税信誉”三个栏目,整理开设了“东营风采”栏目。在当前全市大招商、大发展的经济环境下,我局实时推出了“招商引资”栏目,既是响应市政府的号召,也是对我局招商引资工作的督促和检验。为了响应市委、市政府建设“信用东营”的号召,我局提出了“信用国税”的口号,结合全市百名纳税大户的评比活动,合并推出了“纳税信誉”与“信用东营”两个栏目,在全市广大纳税人中间大力倡导讲信誉,做依法诚信纳税的好市民。在醒目的头部导航栏上设置了“站点导航”、“联系我们”、“局长信箱”,指引浏览者迅速地到达所要访问的页面。

  二是在线办事、公众参与指标。

  根据国税业务的实际需要,我局开发了两大品牌栏目,同时也是访问量最大的两个栏目,其一是“我的办税厅”,其二是“征纳交流”。为了满足多元化申报的需要,我局开发了电子申报及票表稽核系统,全市纳税人每个申报征期都通过我局网站的“我的办税厅”进行网上申报,月均累积数万次的'访问量,足不出户就可以进行申报缴纳税款了,极大方便了纳税人,缩短了税款缴纳时限,现该系统正在平稳运行,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一致好评,同时进一步体现了网站的价值所在。为了能够快速及时地解决纳税人最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涉税问题,畅通与纳税人的交流渠道,优化纳税服务,市国税局开设了东营国税网站“征纳交流”栏目,搭建起了征纳双方及时交流的平台,受得了纳税人的一致好评。而且新增了“留言人打分”模块,对税务人员的答复直接进行评价,引入打分评价激励机制,年终根据打分情况对纳税咨询人员的答复情况进行考核,实现了工作业绩量化考核。自该栏目开通以来,累计接收信息3540条,日均10条信息,回复率达到100%。在网上办公方面,网站同时开设了“下载中心”栏目,提供税务表证单书和涉税软件的下载。

  对“中国东营”网站“网上民声”栏目涉及到国税部门的咨询服务,均按照业务对口原则梳理分工,准确及时地进行了回复解答。

  三是网站管理指标。

  网站设有一级导航栏,下设8个大栏目,大栏目之间通过其上放置的统一的一级导航栏非常方便地进行导航;网站首页尾部设有“相关链接”栏目,链接了“中国东营”政府站,同时链接了“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及访问量很大的“中国税务信息网”、“中国税务报”两个税务网站。在一级导航栏下面醒目的位置放置了“站内搜索”、“法规查询”栏目,前者提供本网站所发布的按标题或内容,就3天以来、7天以来或其它时间段内的所符合查询条件的信息查询功能,后者提供最新税收法规的查询功能。同时在网站左下角提供了google的免费搜索引擎,以供查询本网站的信息被google 引擎所收录的内容。在头部导航栏上设置了“局长信箱”,社会各界以及广大纳税人都可以通过“局长信箱”直接同局长进行网上交流,确保第一时间内把问题解决。在尾部导航栏上设置了“执法投诉”、“举报偷税”栏目,“执法投诉”提供一个反映税务机关人员执法问题的网上渠道,举报偷税等行为则通过“举报偷税” 来实现。我局网站自20××年开通以来,历经两次大的改版,每年一次小改版,还有无数次的网站优化完善,始终紧跟信息技术发展的潮流,满足纳税人日益增长的信息化要求。访问东营国税网站的响应时间低于5秒,有着极快的响应速度。整个网站采用暖黄色调,再辅以深蓝、嫩绿的深色调加以调和,既生动又不失活泼。版面布局讲究简单大方,整个版面以文字为主要展现载体,适当地添加图片来达到突出重点的目的,同时节省了下载时间,提高了访问响应速度。网站logo以飘动的税徽和中英文搭配的“XX市国家税务局”两个gif文件组成,一目了然地体现出税务站的鲜明特点。网站的最佳分辨率为800*600,在其它分辨率下也有很好的展现,充分考虑了大部分网民的浏览习惯。总体感觉简洁朴素平实,很好地体现了网站以内容为主、形式为辅即实用至上的原则。考虑到浏览网站的用户大部分是本市纳税人,这也是主要服务的对象,同时也限于条件的制约,本网站暂时没有开通外文版、繁体版,这是今后需要加强的一个方面。

税收自查报告7

  近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为了有序开展20xx年税收专项检查,厦门市国税局决定以企业自查为先导、以税务机关抽查和重点检查为保障,组织该市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的出口企业及外贸供货企业开展税收自查。

  此次自查的对象和范围包括:在20xx年度和20xx年度办理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出口退(免)税的外贸企业与生产企业,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的外贸出口供货企业。以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出口及供货源为自查重点,对照检查是否存在税收违法与违规事项。如有涉及税收违法行为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本次自查实施“阳光稽查”,鼓励自查自纠。税务机关将筛选出口退税企业自查名单,告知企业出口退税相关法规政策、税收检查重点及企业自查自纠的法律责任与权益,根据企业自查报告审查情况,确定抽查和重点检查对象。企业自查出的税收问题,可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自查阶段隐瞒问题不报告,或不按规定如实报告的,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将依法处理。企业还应逐条对照税收检查问题,如实填写自查报告,若违规应逐笔列示;应缴(收回)税款的',需说明税款的所属期间,经所属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解缴入库。

  相关企业可从市国税网上下载自查表报,并于15个工作日内递交自查报告。企业应报送税收自查承诺书,出口退(免)税企业自查报告及附表,外贸供货企业税收自查报告及附表。报表均以纸质与电子数据两种方式报送所属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方法为登录国税网站—“办税大厅”—“自查报告报送”。检查安排意见对我单位20xx年至20xx年1至5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实收资本xx-xx,公司下设工程部、财务部、销售部、办公室等职能科室。目实现销售收入xx-xxx-x元。

  二、自查情况

  根据贵局大检查安排意见,我们重点对本企业20xx年至20xx年5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为:

  营业税检查情况:截止20xx年5月底,本企业少缴营业税:...元;城建税:...元;教育费附加:..元;土地增值税:...元;水利基金:

  2...元;少缴税的主要原因是:20xx年6月公司竞拍土地12.64亩,当时的成交价为每亩地500万元,原计划土地拿到后能尽快开工建设,加快资金回笼,但由于在拆迁过程中个别住户设置障碍,以至于拖到现在无法拆迁,加之大部分住户的安置补偿、过渡费等费用使企业资金周转出现了严重的困难,因此造成了税款的拖欠。

  2.代扣税检查情况

  根据税务局要求,我们对建筑企业的税收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并积极进行了代扣代缴,尽管如此目前还有一些问题:

  ①由于工程未决算,目前已付工程款...元,工程款暂未代扣税金。

  ②其他由于正在办理外派证,已付...元,暂未代扣税金。

  经过自查,我们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除积极补交税款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税收知识,改正错误,遵纪守法,照章纳税,为国家富强,企业发展尽我们应尽的义务。

税收自查报告8

某某国税局:

  我公司是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新疆登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为方便面、挂面、粉丝、调味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我公司于20xx年正式生产运营,设有供给、生产、物流、营销、财务等部分,遵守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目前使用金蝶软件,我公司纳税申报依照要求同一进行网上申报,各年度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报,没有聘请税务等代理机构。我公司每一年都聘请某税务师事务所的职员对我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核实检查并出具报告,现将我公司的自查情况汇报以下:

  我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真实正当的,没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进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真实正当的,没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我公司获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已国税官网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均一致。

  不存在购进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发生退货或获得折让已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依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收进是完全及时进账:不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进的情况;不存在以货抵债收进未记收进的情况;不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获得的收进不按规定进账的情况;不存在销售收进长时间挂帐不转收进的情况。不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进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

  营业收进完全及时进账,现金收进按规定进账;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进按规定进账。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进,准时完成纳税义务。

  不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嘉奖,未按规定计进应纳税所得额。

  不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本钱、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本钱用度、在本钱用度中一次性列支到达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剂;到达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用度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剂。

  不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剂、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剂、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剂。

  不存在擅自改变本钱计价方法,调理利润。

  不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装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剂;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份,已进行了纳税调剂。

  不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接待费和广告费、擅自扩大技术开发用度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以各种情势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进已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将在税收专项检查纳税自查中,及时、正确的完成我公司税收自查工作。

税收自查报告9

县非税局:

  根据州县检查文件精神,将自己的工作对照县局下发的《财政票据检查内容》,现在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规范票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政票据领购、发放、回收、核销、保管制度。票据实行专人负责,专柜保管。对收取的非税收入及时上交专用帐户。

  二、 建立票据台帐,分项注明不同的票据领用、上交和库存。

  三、 对发出去的'非税收入票据,关注收费情况,对已经收取的非税收入要及时通知收款单位入帐上交国库。

  四、 对收款单位缴回的领用票据,按规定装订成册后,报送财政局进行核销。

  五、 按规定及时上缴旧票领用新票。及时清理、收缴、废止单位领用的空白旧版票据。

  六、 及时结算票据工本费,做到票据在领用之时就结清工本费。

  七、 对收款单位收取的非税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

税收自查报告10

  根据荆州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财政票据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从三个方面汇报如下

  一、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情况我院购领和使用财政票据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无自立收费项目、无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无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乱收费问题。

  二、严格执行财政票据管理制度我院由主管会计专人管理财政票据

  建立了财政票据登记制度,设置了财政票据管理台帐;按规定领取了《财政票据购领证》,实际领购财政票据数量及种类与《财政票据购领证》记录相符;财政票据各栏填写规范、准确、完整,无相互串用行为;无丢失毁损财政票据行为;无用财政票据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对使用完毕的财政票据按顺序清理存根,并按规定妥善保管,严格执行了财政票据管理制度。

  三、加强了非税收入资金管理我院非税收入按规定纳入了单位统一财务管理,按规定缴纳了财政专户,做到了及时上缴、账目清楚。

  此次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自查工作,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到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努力夯实基础工作,强化日常管理工作,逐年提高管理水平,让我院的管理更加规范。

税收自查报告11

  一、营业税

  1、交通运输业

  (1)是否按规定结算应税收入,计税营业额的计算是否准确。

  (2)有合作运输业务的抵减应税收入,票据是否合法(票据应为运输发票)。

  (3)混淆应税行为,是否将代理业的应税行为混淆为运输业,少纳营业税。

  2、建筑业

  (1)以工程劳务收入抵减设备价款,抵减的设备是否为设备本体价值,是否为从生产厂家直接购入,是否将有关材料及附件原值进行抵减,抵减的设备票据是否合法(票据应为增值税发票)。

  (2)是否按工程完工进度申报缴纳营业税,有无以未实际收到款项为由,未申报缴纳税款。

  (3)甲方提供材料、动力等的价款和以各种名义从甲方取得的与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相关的收入是否进行纳税申报。(甲供材情况)

  (4)总分包工程,总包方抵减应税收入,是否符合总分包的条件,票据是否合法。

  3、服务业

  (1)餐饮业是否存在不计或少计营业收入。

  (2)混淆经营行为,经营范围有娱乐业行为的是否将娱乐业的应税收入按服务业申报。

  (3)代理业抵减代垫费用,抵减的费用是否存在任意抵扣扩大扣除项目范围,是否存在长期挂在往来账项未及时结转的行为。

  (4)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是否履行了备案程序。

  4、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1)取得拆迁补偿收入,符合不征税行为的是否办理了不征税认定,不符合不征税行为的是否缴纳了营业税。

  (2)销售不动产预收账款是否缴纳营业税。

  (3)转让自建房产是否缴纳自建环节的营业税。

  (4)单位将不动产赠与他人,是否缴纳营业税。

  (5)单位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额减除项目的票据是否合法。

  5、境外的非贸易项下境外付汇是否代扣代缴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

  1、按照我局XX年度汇算清缴通知的扣除项目进行自查。

  2、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一、工资薪金支出

  (一)纳税人支付给与本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二)纳税人当年应发并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税前扣除。对实行“后发薪”制度的纳税人,提取但未发放的12月份工资,允许12月末工资余额保留一个月(下年度1月份)。

  (三)对实行工效挂钩企业,提取而未实际支付,未发放的部分,当年要调整纳税,以后发放时允许作纳税调减处理。

  (四)《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1、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二、职工福利费

  (一)企业在XX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福利费按以下方式进行税务处理:XX年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应冲减其XX年底以前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进行扣除。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国税函【XX】3号文件精神,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三、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XX年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应冲减其历年职工教育经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税法规定的比例进行扣除,不超过工资薪金的2.5%,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四、工会经费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应当在实际向工会拨缴后,凭工会组织开据的专用收据扣除。(收据为《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是由财政部、全国总工会统一监制和印制)

  五、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费标准

  XX年企业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费按原渠道列支,并按下列标准扣除,超过部分并入工资薪金。

  1、防暑降温费自XX年起调整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45元调至67元,发放时间为6、7、8、9四个月。

  2、冬季取暖费520元。

  六、企业支付给职工一次性补偿金

  XX年度企业与受雇人员解除劳动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支付的一次性补偿金,准予税前扣除。

  七、住房公积金、补充公积金

  上半年:按天津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不超过XX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7110元)的基数和不超过15%比例的缴存金额,税前扣除。为职工缴纳的补充住房公积金,在不超过XX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7110元)的基数和不超过30%比例的缴存金额,税前扣除。

  下半年:按天津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不超过XX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8469元)的基数和不超过15%比例的缴存金额,税前扣除。为职工缴纳的补充住房公积金,在不超过XX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8469元)的基数和不超过30%比例的缴存金额,税前扣除。

  八、关于劳动保护支出

  纳税人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劳动保护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安全保护方面所发生的支出。

  九、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

  纳税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纳税人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于纳税人在新税法以前按照原政策规定已发生但尚未扣除的广告费,可按照原政策规定结转到XX年度,并与新法实施后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按新法规定合并扣除。

  十、公益性捐赠支出

  1、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应凭公益性社会团体等组织开具的捐赠专用收据税前扣除。

  3、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XX]104号)规定,自XX年5月12日起至XX年12月31日止,对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受灾地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十一、非金融企业之间发生的利息支出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此项支出应凭借款合同或协议、发票等相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没有发票可到税务机关开具。相关合同或协议应包括借款金额、利率、利息所属时间、利息金额等内容,并双方加盖财务(合同)专用章。

  十二、准备金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因此,在总局尚未做出明确规定之前,企业提取的准备金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十三、关于固定资产年限、残值处理

  1、新税法对固定资产的最短折旧年限进行了调整,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也避免实际工作中因企业调整折旧年限出现税务机关不易监控的问题。对XX年1月1日前已购置并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仍按原规定执行,在税务处理上不再调整。对XX年1月1日以后购置并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按照新税法规定执行。

  2、新税法对固定资产预计残值率没有作具体规定,由企业自行决定,因此,对XX年1月1日前已购置固定资产的预计残值率,不再进行调整,仍按原规定执行。对XX年1月1日以后购置的固定资产预计残值率由企业根据固定资产情况自定,残值率一经确定,除另有规定外不得随意改变。

  十四、筹办费(开办费)的处理

  新法不再将筹办费(开办费)列举为长期待摊费用,与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处理一致,即企业可以从生产经营当期一次性扣除。对于企业在新法实施以前年度发生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仍按原规定摊销至5年期满为止。

  十五、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损失

  内资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权益性投资转让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损失连续向后结转5年仍不能从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中扣除的,准予在该股权投资转让年度后第6年一次性扣除。

  十六、基本养老保险费、补充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准予扣除。

  (一)根据《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规定,企业按照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20%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可在税前扣除。

  (二)新税法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补充养老保险按天津市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即工资总额8%)。

  (三)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拟定的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津政发[XX]80号)规定,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9%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实行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办法,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1%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门(急)诊大额医疗保险费,可在税前扣除。

  (四)补充医疗保险: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局、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津政发[XX]55号)规定,凡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都应建立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用于对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以外由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负担的医药费进行补助,减轻参保人员的医药费负担。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直接从成本中列支,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要单独建帐,单独管理,不得划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也不得建立个人帐户或变相用于职工其他方面的开支。

  (五)失业保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失业保险基金缴费比例的通知》规定,企业按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可在税前扣除。

  (六)工伤保险费:根据市政府《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津政令第012号)规定,从XX年1月1日起,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对企业按照我市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缴纳的工伤保险,准予税前扣除。

  行业基准费率:一类为风险较小的行业,如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居民服务业、租赁业、餐饮业、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广播电视电影音像业、城市公交业等;费率为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0.5%。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如房地产业、体育、娱乐业、食品制造业、建筑安装业等;费率为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1%。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如石油加工、采矿业等,费率为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2%。

  (七)生育保险:按照天津市政府规定,从XX年9月1日起,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之和的0.8%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准予税前扣除。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十七、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XX〕116号)规定,企业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同时必须按照本办法附表的规定项目,准确归集填写年度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金额。

  十八、管理费

  企业(独立法人)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不得扣除,对属于不同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之间,确实发生提供管理服务的管理费,必须按照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管理服务的价格,作为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开据劳务发票。

  三、个人所得税

  1、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90天或有税收协定的国家超过183天的外籍人员,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包括境外雇主支付部分)其境内外的工资薪金所得是否合并申报个人所得税。

  2、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五年,且第六年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外籍人员,除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中国境内纳税外,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其它所得是否按规定在中国境内申报纳税。

  3、在中国境外兼职的外籍人员,其境内外工资薪金不能根据其任职情况明确划分的是否按要求合并申报。

  4、在中国境内兼职的个人,其兼职收入应合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5、以现金形式发放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出差补贴、探亲费、子女教育费、语言训练费、人人有份的误餐补助、其他形式的补贴、津贴等是否与工资薪金所得合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6、以实物发放的福利是否折算价值后合并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7、同一月份取得的数月奖金、半年奖、完成任务奖等是否合并申报纳税。

  8、保险问题:

  外籍人员按本国法律应由雇主代为扣缴的境外社会保险费,企业已作为费用列支的,是否已合并到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中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未作为费用列支的是否能提供外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国社会保险规定(必须是雇主代为扣缴的社会保险部分、个人负担部分不能税前扣除);商业保险是否合并计税等。

  中方人员:企业和中方个人自行缴纳的商业保险费及超出国家规定比例缴纳的社会保险,是否合并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9、对履约的外籍人员是否按“劳务报酬”所得扣缴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

  10、董事会费是否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11、不含税收入额是否换算成含税收入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12、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13、企业对职工奖励的股票期权行权后,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14、对企业发放的超出标准发放的住房补贴是否合并工资薪金所得报税。

  15、退职费收入超过标准的部分是否按规定计算缴税。

  16、年所得12万以上纳税人是否已进行12万申报。

  四、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1、自建房产:自建成验收或投入使用次月起开始征税;购入房产:自产权转移次月起征税—合同中未约定产权转移日期的,自合同终止日次月起征税。

  2、地下建筑应征收房产税。(津财税政【XX】3号)

  3、纳税人以房产租金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的,可按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4、房产租金偏低的,依据房屋租金指导价格(津国土房管〔XX〕353号)调整计税价格-XX年经济下滑,计税价格可适当下浮,原则上:从租计征的税款不得低于从价计征的税款。

  5、纳税人无偿借用或无租使用个人住房、免税单位房产的由使用人按照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6、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自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施工许可证》次月起征收土地使用税,计税截止时间:取得建委颁发的《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的次月。纳税地点:在其项目所在地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及开发单位用房的房产税。

  五、车船税

  1、自XX年车船税条例修改后,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车船不再享受免税。

  2、自XX年车船税条例修改后,车船税征期由每年1-3月份改为全年征期,纳税申报截止期为行车证的发放日期,由保险公司和通达公司联合代征。

  3、目前部分小规模保险公司已自愿放弃代征资格(允许),最终由通达公司在验车环节把关。

  六、印花税

  1、自XX年4月1日起,纳税人均采取汇总申报或核定征收方式申报纳税印花税,单笔合同印花税金额500元以上的不得购买印花税票。

  2、为避免对我局税收任务造成影响,暂对管理

  二、三所负责的重点税源企业不实行核定征收。

  3、房地产行业、建筑业纳税人印花税实行源泉扣缴制度,即在项目所在地申报缴纳印花税。

  4、自XX年1月1日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税率由万分之三提高到万分之五,同时对电子合同、土地出让合同开征印花税。

  七、契税

  (一)土地权属转移的概念

  土地权属转移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出让金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有竞价和协议两种方式。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二)土地权属转移契税的计税依据

  1、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

  2、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

  3、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其契税的计税价格为双方签定的转让价格。

  4、没有成交价格或者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税务机关可依据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综合评定价格或县以上人民政府公示的土地基准地价作为土地契税的计税依据。

  八、土地增值税

  1、房地产开发企业于注册地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2、严格确定普通商品住宅标准:XX年10月1日-XX年6月30日依据津地税地【XX】11号文件执行;XX年7月1日-XX年9月30日依据津津地税发【XX】3号文件执行;XX年10月1日-今依据津地税地【XX】46号文件执行。

  九、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防洪费

  1、注意与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纳税额的比对。

  2、增值税先征后返、先征后退的,不免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防洪费”纳税义务。

税收自查报告12

  5月26日下午大通区分局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传达落实市局会议精神,按《年全省税收票款检查方案》及《收入规划核算科关于做好税收票证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分局票证检查自查工作进行布署、提出要求。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将税收票证工作作为关系税款安全和税收政策贯彻执行的重要环节,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组织领导到位。该局明确检查内容和要求,制定检查任务分解表,从税收票证及资金安全检查两个方面、税款的六大环节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三是检查措施到位。严格按照《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和省局的要求,对税收票证的.票证领发、票证安全、票证填用、票证结报缴销、票证作废和停用、票证核算和损失处理、票证交接归档和销毁、票款缴库管理、在途票证的处理和税款的征收、解缴、入库、退库等环节进行了细致审核。检查是否有混用税收票证收取现金税款行为,是否有逾期结报、延期缴库行为,是否有利用税票贪污、挪用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税款的应征、征收、缓征、减免、欠缴、入库、退库等环节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是否有混库、有税不收等行为,重点检查税款解缴入库的及时性、安全性。

  四是整改分析到位。目前分局各股严格按照会议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下步将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梳理汇总,分析查找原因,及时通报并限期整改,进一步规范了税收票证的管理。

税收自查报告13

xxx市财政局:

  根据《xxx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x财监〔20××〕26号文件的精神,xxx市司法局对照此次检查内容,对非税收入收缴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对照此次检查内容,我局公证处在20××年-20××年度仅存在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中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一项。

  二、非税收入收缴到位。

  不存在未列入预算或者虚列收入问题;不存在违规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非税收入问题;不存在未按规定级次、科目以及国库集中收缴改革方式缴入国库问题;不存在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非税收入问题;不存在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问题;不存在违规退付非税收入问题;不存在缴纳义务人欠缴、少缴、漏缴非税收入等问题。

  三、非税收入管理规范。

  建立健全了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和统计报告制度;不存在未经财政部门批准擅自改变非税收入执收单位问题;不存在违规设立非税收入收缴过渡账户;非税收入及时上缴财政;执收单位向缴纳义务人均开具财政部或者省级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非税收入票据使用单位不存在转让、出借、代开、买卖、擅自销毁、涂改非税收入票据,串用非税收入票据,将非税收入票据与其他票据互相替代等情况。

税收自查报告14

  为贯彻落实《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引导(试行)》(国税发(20xx)90号)和《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范(试行)》(国税发(20xx)71号)特制定我单位税收自查自纠实施方案。

  一、自查自纠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步骤

  总体目标:通过开展税收自查自纠工作,引导企业树立税收风险管理意识,建立健全税务风险防控机制,测评企业税收风险和隐患,依法处理和化解税收风险,促进企业提高税收遵从度。

  基本步骤:整体工作划分为六个阶段:前期准备---风险测评---风险自查---集中分析评估---调查核实---总结反馈

  二、组织机构

  为组织实施好自查自纠工作成立领导组

  组长:(厂长)

  副组长:

  (副厂长)

  (副厂长)

  成员:(财务部主任)

  (副总)

  (副总)

  (物资供应部主任)

  (审计部主任)

  (税务专责)

  (成本、固定资产)

  (材料管理)

  (审核)

  (发票管理、出纳)

  办公室设在财务部,办公室主任由XXX兼任。

  三、自查自纠工作的主要要求

  (一)自查范围。

  按照国税局要求重点自查增值税、所得税及其他涉及税种。

  (二)自查时间安排。

  20xx年6月1日前为自查准备、部署阶段;6月1日至6月25日为自查实施阶段;6月26日至6月30日为自查结果上报阶段。

  (三)自查工作要求。

  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按国税局统一要求,负责制定自查工作方案。明确人员安排、职责分工、工作进度、内部监督等任容,形成完善的自查工作实施意见并传达相关人员,加强对自查工作培训和辅导,组织协调内部各部门、各层级共同落实税收风险自查,确保自查工作进度和质量。根据国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处统一下发的《企业税收风险自查提纲》,结合自身情况和特点,对照税收风险点,自查20xx至20xx纳税年度涉及的全部国税税种涉税事项的合规性。

  按照《自查提纲》所列举的税收风险点,对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逐项进行认真自查,并查找相应的证据、资料和说明等附件,

  形成自查工作底稿,为全面真实、完整准确的自查工作报告奠定基础。

  (四)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

  本次自查工作中反应出的.税收政策、征管方面有待商榷的问题,应及时与风险评估督导小组联系,申请最大化解决。

  (五)认真搞好整改

  要将整改工作贯穿于自查工作的全过程,坚持边自查,边整改,边建立长效机制。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要总结经验教训,端正思想,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税收自查报告15

xx市xx区国家税务局:

  本人申请交纳个人所得税,现将本人20xx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情况报告如下:

  本人张xx,汉族,身份证号码:442512114xxxxx,就职于某某单位,职务:经理,职业:职业经理人。任职受聘单位税务代码:,任职受聘单位所属行业:,某某行业:,在华天数:365天-出国天数,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把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相关信息录入).

  工资所得xx元,其中,境内所得xx元,境外所得xx元。应纳税所得额xx元,应纳税额xx元,已缴(扣)税额xx元,抵扣税额xx元,减免税额xx元,应补税额XX元(或者是应退税额xx元)。以下项目表述方式相同,如果没有发生的.收入就不用提及,没有发生的金额或不用提及,或者写0.x元,境外所得XX元。应纳税所得额xx元,应纳税额xx元,已缴(扣)税额xx元,抵扣税额xx元,减免税额xx元,应补税额xx元(或者是应退税额xx元)。

  特此报告

  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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