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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自查报告

时间:2023-03-02 08:25:41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生产企业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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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自查报告

  生产企业自查报告 篇1

  (一)准确理解免、抵、退税的具体含义

  免、抵、退税是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管理办法。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生产企业,是指独立核算,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继续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

  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留抵)予以退税。

  (二)掌握免、抵、退税的计算办法

  免、抵、退税是将退税和征税结合一起计算的,需要通过应纳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等分项目的计算,才能计算出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其中,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如果当期没有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上述公式中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以及后面公式中的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就不用计算。

  2.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其中,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3.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根据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确定。

  例1:某有进出口经营权的棉纺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生产的混纺布的增值税征税率为17%,退税率14%。该厂20xx年11月从国内累计采购生产所需原材料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600万元,进项税额102万元;上期留抵税额为72万元。本月内销销售额为400万元,自营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1000万元,成本率60%。本期申报的免抵退税所对应的外销收入为20xx万元(单证齐全)。

  根据上述资料有关分录为:

  ⑴购入原材料。

  借:材料采购或原材料6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2贷:银行存款702

  ⑵实现销售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1468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00×17%)68产品销售收入—内销400 —外销1000

  ⑶结转产品销售成本时。

  借:产品销售成本—内销(400×60%)240

  —外销(1000×60%)600贷:产成品840

  ⑷计算出口货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调整出口货物产品销售成本时。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xx×(17%-14%)= 60借:产品销售成本—外销60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0

  ⑸计算当期申报的应纳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免抵税额:当期应纳税额=400×17%-(102-60)-72=-46(万元)为留抵。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xx×14%=280(万元)。

  因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6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280万元,

  则当期应退税额=46万元,当期免抵税额=280-46=234(万元)。

  从计算结果可以看出,应纳税额为负数,反映的是留抵税额,说明企业出口货物准予抵扣和退税的进项税额,没有在内销货物应纳税额中得到全部抵减,未抵减的部分需要退税。但由于当期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只能按当期留抵税额退税,也就是说退税金额不能超过企业实际缴纳给国家的金额。

  取得《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后做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234借:应收出口退税46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28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T形帐户明细

  借方贷方

  上期留抵本期进项抵内销72000010200002340000680000本期销项600000进项转出2800000免抵退税额4080000

  4080000

  例2:假设例1中的上期留抵税额为346万元,其他资料不变,则当期应纳税额=400×17%-(102-60)-346=-320(万元)。即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320万元,此时因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320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280万元,则当期应退税额=280万元,当期免抵税额=280-280=0,11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320-280=40(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0借:应收出口退税28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280

  例3:假设例1中的上期留抵税额为20万元,其他资料不变,则当期应纳税额=400×17%-(102-60)-20=6(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20xx×14%=280(万元),当期应退税额=0,当期出口货物免、抵税额=280-0=280(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280借:应收出口退税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280

  生产企业自查报告 篇2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联社办公室转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文件的通通知》(云农信联便〔20xx〕678号)、 《景东彝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的通知》(景政办发〔20xx〕13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我社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我社安全生产实际 ,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联社对21个营业网点、三个服务点进行了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结合我社实际,拟定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与抓业务发展和抓安全生产两不误,与 季度真实性检查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步进行,并形成常态化,每季度进行检查。检查重点内容:营业场所:防尾随联动门,库房门,营业柜台及防弹玻璃,防盗门,营业柜台,自卫长刀、钢叉、狼牙棒,守库值班室门、窗和电路设施,其它门、窗,电源线路、闸刀开关等;自助银行或ATM机:门、窗,电源线路,防护舱(亭);职工宿舍:门、窗,电源线路,闸刀、开关;职工安防技能及知识的培训情况、办公机器设备、供电线路、消防设施、应急疏散通道、应急预案及演练、监控设备、押运车辆、公务用车、发电机的保管及使用、电梯、其他重大危险源等。结合规范年活动,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完善;领导干部现场轮流带班制度执行情况;消防设备配备情况;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安全隐患是否有效排查治理;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各项安全保卫制度执行等情况。

  二、存在问题

  从检查的情况看,各社对安全生产工作都非常重视,按要求,在内部开展了安全检查,并进行了整改。但个别社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岗位责任制不落实,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

  在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共发现问题35项,当即整改31项,限期整改4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责任没落实到人。

  2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

  3、电器、线路不进行经常性检查,线路老化、布线不规范,临时用电私接乱扯,刀闸无盖等等。

  4、 发动机用油乱摆乱放,未实行专人保管。

  5、灭火器材配备不足、过期,不放在明显位置。

  三、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检查出的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要强化措施,督促按时整改,按期复查,跟踪整治,确保整改到位。

  1、加强领导、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要强化措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社的'主任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要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切实做到抓实、抓细。 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

  2、遵章守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社要按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同时,要抓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

  3、经常检查,认真排查隐患整改隐患。我们对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在工作中主要体现一个“勤”字上。要勤过问、勤督促、勤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督促企业加快整改,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严明纪律,严肃责任追究。要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要认真执行事故报告制度,要逐级及时上报,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社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生产企业自查报告 篇3

  根据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的《xx市建筑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为保证安全生产,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我公司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结合实际制定了详细的自查方案,针对安全重点,对安全责任制及制度落实情况、规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及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管理及安全培训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确保广大职工生命及财产安全,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为明确责任,建立了“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以及各安全生产负责人与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以各项目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工作中树立“以人为本,安全为天”的理念,对各管理人员提出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安全必须懂生产”的高层次要求。各专业作业队均配备了专职安全员,项目部制定了适合本工程特点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了层层分解,严格落实责任主体,真正做到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各思其职,确保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

  企业在项目部设立了安全文明办公室,主要负责职工生产、生活安全及文明施工,成员由各专业作业队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及各项目组主要负责人组成。开工初期项目部就配备了一系列安全规程,并由项目部安全文明办公室根据工程进展组织学习,通过学习使广大职工懂得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安全知识,由“要我安全”转化到“我要安全”的自觉意识上来。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所有施工人员,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编制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指导书等指导性文件,并形成了安全生产制度汇编,包括: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例会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内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等,在施工过程中由安全文明办公室负责各项制度落实,具体如下:

  (1)对进场人员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交底,经考核合格后上岗,所有特种作业人员一律持证上岗。

  (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例会制度。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总结评价本月安全生产实施情况,对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部署在下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中进行重点防范。

  (3)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25%工作日,并做好检查记录,同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

  (4)施工现场配备有执业资格的专职安全员,每日对施工区及生活区进行巡查,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大检查,对巡查或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提出整改要求,整改合格后方继续施工。

  (5)安全员根据工程情况编制劳保用品需要计划,并按计划和规定发放,同时办理登记手续。要求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6)项目部与各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对各部门年度完成安全生产目标情况进行考核和奖罚。对发生的安全事故按内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并结合《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给予表彰。

  四、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应急情况

  项目部根据本工程特点,通过对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进行了风险评价,并识别出重大危险源,通过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或管理方案达到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本项目所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有:①.高处作业;②.坍塌;③.机

  械伤害;④.火灾、爆炸;⑤.洪水;⑥.食物中毒;⑦.施工用电。项目部配备了有执业资格的专职安全员,每日对施工区、生活区、基坑边坡及道路、围堰等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大检查,在巡查或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均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同时加强监督及检查,确保隐患整治取得实效。

  项目部针对本工程重大危险源分别制定了火灾、爆炸、食物中毒、防汛、基坑维护运行等专项应急预案及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预案中救援程序和救援措施完善,预案间相互协调、衔接紧密。项目部对各种预案进行了培训及演练,并做到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

  五、安全基础工作情况

  (1)为施工人员创造安全舒适的.生产条件和施工环境是安全生产的基础条件,项目部领导班子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到位,并加大安全投入,用于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完善安全防护设施、配备消防器材、制作宣传警示标牌等,同时加强文明施工管理,要求材料分类整理、堆放整齐,积极为施工人员创造安全的生产条件和施工环境。

  (2)施工机械由专人管理,明确责任,对大型机械设备制定了专项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确保机械设备在使用和运输过程中安全可靠。

  (3)施工用电也是施工现场控制的主要环节,项目部及各作业队均配备了专业电工,加强施工人员的防触电及自我安全防范、保护的意识,同时对用电采取技术保护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范,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督办,落实防雨、防涝、防雷措施。

  (4)施工过程中完善安全记录,加强安全台帐管理。安全员针对每次安全大检查及每日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安全验收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为事故调查提供可靠的资料,真正做到有据可查、有章可循。

  总之,通过本次大检查发现了项目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弊端和疏漏,并及时进行了整改。但企业一定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努力开展标准化施工,狠抓安全,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使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得到提高,使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强其安全责任意识,明确各自职责,为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提供安全保障。

  生产企业自查报告 篇4

  针对今年上半年,我省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全面贯彻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由公司决定组织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全公司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一、检查安全制度建设

  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检查,发现备案存档工作较好,各制度健全,应急预案完整,演练可行,各项操作规程公布考核成果较好,制度得到落实,并在实践中得到不断更新,各级机构及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制度和规程资料,无违章现象。

  二、安全教育工作

  公司生产部门每周开展安全总结会议,分析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的成绩和问题,公司每月对各部门进行安全考核与教育,实际制度落实较好,对突出问题敢于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安全教育上墙公司状况良好,警示教育时刻长抓,教育注重成效,不达标准不放过。

  三、各项安全硬件设施状况

  消防栓有部分没有水龙带或个别没有喷头,个别消防箱陈旧,没有人看管,分部职工对消防器材使用不熟悉。安全防护用品配备较充足,可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现场施工标志牌缺少,介工人对标志牌的使用摆设较熟悉。水厂氯气消毒车间已安排专职人员看管操作,配电设备良好,没拉乱接现象。矿泉水厂臭氯发生器操作配备专职人员,并配有防护用具。电厂对高压源按规范设置有效的隔离措施。但电厂的陂头挡土墙出现下陷断裂,存在安全隐患。

  四、安全意识

  各部门的安全意识较以前有所加强,粗心大意现象较少,杜绝了盲目作业现象,操作记录较齐全,对问题的`存在有记录,并存整改意见与成效记录。

  五、安全监控

  各部门对安全生产职责和职责制有较深认识,落实各制度、规程的自觉性较强,监控框架结构健全,操作效用性较强,并有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危险源认识和处理机制,处理潜力得到加强,监控工作较以前成效较好。

  生产企业自查报告 篇5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生产的最终产品、中间产品(以下统称为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

  中间产品,是指为满足生产的需要,生产一种或多种化学品,作为下一个生产过程参与化学反应的原料。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领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

  第四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一)购买危险化学品进行分装(包括充装)、在购买的危险化学品中加入非危险化学品的溶剂进行稀释后销售或使用;

  (二)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对外销售,仅为本企业非化工类生产装置配套,参与的下一个生产过程不是化学反应过程;

  (三)在溶解、萃取等物理过程中作为溶剂的危险化学品,仅在生产装置循环使用且没有参与化学反应(以低浓度化学品提纯生产高浓度危险化学品的加工过程除外);

  (四)以“现场供气”模式生产空气化工产品;

  (五)生产中直接放空的气体为危险化学品。

  第五条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监局),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除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企业(总部)以外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负责产品涉及剧毒化学品的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工作。

  前款规定以外的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一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省安监局委托各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实施(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按《关于印发〈江苏省安全监管系统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对接方案〉的通知》(苏安监〔20xx〕238号),一般企业中除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以外其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省安监局委托各省直管县试点县(市)实施。

  受委托的市、县(市)安监局(以下简称受委托部门)以省安监局的名义,负责本辖区内受委托范围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受理、审查。

  负责受理、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的省、市、县(市)安监局统称为审查部门。

  第六条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级安监局)应当本着服务企业、便捷高效的原则,为本辖区内生产企业在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提供有关政策、程序、申请材料符合性和网上申报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生产企业申请材料原则上由县级安监局统一转报至市安监局,也可由生产企业自行报送。县级安监局接收生产企业的申请文件、资料,应认真清点、登记,当场填写《申请材料登记表》,由报送和接收双方经办人签字确认。

  县级安监局向市安监局转报生产企业的申请材料时,应制作报送材料清单,注明企业名称、报送日期等,加盖本单位公章。同时,应建立咨询服务工作台帐,将开展咨询服务的情况、统一报送申请材料的情况等登记留存。

  第七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应通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实行网上同步申报。审查部门受理、审查过程中出具的许可文书由“系统”生成。

  第八条

  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附电子光盘,下同),并对提交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3份)

  (二)发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文件复制件和责任制清单;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五)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复制件;

  (六)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应注明所从事的特种作业以及特种作业操作证号、取证日期、有效期限;

  (七)三年内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新建企业可提交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的文件);

  (八)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税务部门专用发票复制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九)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制件;

  (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十一)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救援人员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的清单;

  (十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十三)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新建生产企业,还应提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制件。

  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企业,还应提供重大危险源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文件复制件。

  第九条

  市安监局收到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文件、资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转报省安监局: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1份);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三)生产企业申请材料电子光盘;

  (四)《申请材料登记表》。

  第十条

  审查部门接收生产企业申请材料后,按下列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即时告知申请企业不受理;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或企业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出具《受理通知书》。

  审查部门出具的以上许可文书,应加盖本单位行政许可专用印章。

  第十一条

  对已受理的申请材料,审查部门应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审查,逐项填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中的《审查记录表》。审查中,对申请材料有疑问、需要进行现场核实的,应出具《现场核查通知书》,指派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必要时,可聘请化工安全专家参加。现场核查的内容为《现场核查通知书》载明的事项。

  现场核查结束后,核查人员应填写《现场核查意见书》,如实记录现场核查情况。《现场核查意见书》由核查人员签字,被核查单位签字确认并盖章。

  第十二条

  受委托部门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情况,对一般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作出明确的审查结论,填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加盖本单位公章,自受理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报省安监局: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1份);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三)生产企业申请材料电子光盘;

  (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

  第十三条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省安监局根据审查情况,做出颁发或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审查过程中现场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四条

  对决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安监局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决定不予颁发的,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生产企业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

  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仅变更主要负责人、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变更主要负责人的,还应提供主要负责人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复制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隶属关系的,应提交隶属关系变更的证明材料,报省安监局和企业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十六条

  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未发生改建,仅对主要生产工艺进行变更或在原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变更(含新增)产品的,应当由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进行专门的安全评价,在变更实施前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安全评价报告。

  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应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和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如变更后企业重大危险源发生变化的,还应提供重大危险源重新备案的证明文件复制件。

  以上两款变更涉及到危险化学品产品品种变化的,还应提交有关危险化学品登记变更的证明文件。

  第十七条

  生产企业提出变更申请,应填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提交本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相应文件、资料,经审查部门审查合格后,省安监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继续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应当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提出延期申请,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提交本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的符合企业现状的文件、资料和原安全生产许可证。

  对生产企业的延期申请,按照本实施细则第九条至第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第十九条

  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条件的,可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直接办理延期手续:

  (一)生产企业出具的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说明(加盖企业公章);

  (二)生产企业取得的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复制件和达标后每年的标准化自评报告;

  (三)生产企业3年内接受当地安监部门监督检查的检查记录和复查记录(每年仅需提供1份)复制件;

  (四)当地安监部门出具的企业3年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证明。

  第二十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上分别载明编号、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经济类型、许可范围、有效期、发证机关、发证日期等内容。其中正本“许可范围”注明“危险化学品生产”,副本“许可范围”载明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品种、生产能力。

  同一生产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场所的,按一个企业核发一张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许可范围”中分别注明该生产企业的每个生产场所及对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品种、生产能力。

  同一个生产企业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名称的,只核发一张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

  对决定变更、延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安监局颁发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收回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的,变更后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不变,注明变更日期。

  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遗失、损毁的,生产企业应在遗失、损毁后及时向省安监局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证明,申请补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所著事项不变。

  第二十三条

  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安监局应当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超越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违反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三)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第二十四条

  发现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安监局应当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或未被批准延期的;

  (二)终止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的;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撤销的;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

  第二十五条

  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前,应当自主选择符合规定资质条件的安全评价机构,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机构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应当符合省安监局对安全评价报告的有关要求,同时,还应对生产企业是否符合《实施办法》第二章规定的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逐一进行专门评价,分别提出“符合”或“不符合”的明确意见。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对安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生产企业存在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确认。

  安全评价机构应在安全评价报告结论中,对生产企业作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明确结论,并对其作出的评价结论负责。

  第二十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发证以及档案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台帐。

  省安监局定期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颁发、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

  第二十七条

  各市、县(市、区)安监局负责所辖区域内生产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生产企业有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行为,应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理总局令第15号)、《实施办法》等的规定依法处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5月10日起施行。原《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苏安监〔20xx〕138号)同时废止。

  生产企业自查报告 篇6

  企业安全生产自查报告模式三鉴于今年上半年我省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公司决定组织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大检查。

  首先,检查安全系统的建设

  通过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检查,发现备案工作良好,制度健全,应急预案完整,演练可行,各种操作规程公布的考核结果良好,制度在实践中得到落实并不断更新,各级机构、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制度和规程的内容,无违规行为。

  二、安全教育工作

  公司生产部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总结会,分析总结安全生产的成绩和问题。公司每月对各部门进行安全评估和教育。实际系统执行良好,敢于及时发现和报告突出问题。公司安全教育状况良好,警告说要时刻注意教育,教育要注重结果。

  第三,安全硬件设施

  有的'消防栓没有水龙带或者有的没有喷头,有的消防箱老旧无人值守,分公司员工对消防器材的使用不熟悉。安全防护用品配备齐全,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现场施工缺乏标志,工人熟悉标志的使用和装饰。自来水厂氯消毒车间已安排专职人员监督运行,配电设备完好,无乱接现象。矿泉水厂臭气氯发生器的运行应配备专职人员和防护设备。电厂应根据规范设置有效的高压电源隔离措施。但电厂坑口挡土墙已下沉破碎,存在安全隐患。

  第四,安全意识

  各部门的安全意识比以前有所加强,粗心少了,杜绝了盲目操作,操作记录完整,问题有记录,整改意见和有效性记录并存。

  各部门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制认识深刻,各种制度和程序落实意识强,监控框架结构健全,操作实用性强,奖惩制度严格。危险源的意识和处理机制得到加强,监测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生产企业自查报告 篇7

  一、矿井概况

  矿井地理位置,所采煤层、厚度、倾角,可采储量。矿井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煤层自燃倾向性,矿井涌水量。开拓方式、采煤方法、生产能力。通风方式等。

  二、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和规定的情况

  (一)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二)在申请安全许可证直接延期时,是否存在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实施办法》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安全管理情况

  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制定并贯彻落实及存在问题;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

  3)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及执行情况;

  4)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5)严格执行有关煤矿劳动定员标准及执行情况。

  6)不得存在超能力,超强度生产。

  2.安全培训情况

  1)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按照分级培训规定进行培训,并持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2)对从业人员依法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3)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4)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从业人员培训计划、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及执行情况。

  3.主要巷道高度、及支护材料符合要求。

  4.开采煤层按规定进行各种鉴定

  1)每年进行瓦斯等级鉴定;

  2)有各煤层的自燃倾向性鉴定结果;

  3)有各煤层煤尘爆炸性鉴定结果。

  5.矿井通风情况

  1)矿井具备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供风能力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2)通风设施完善可靠;

  3)生产水平和采区实行分区通风;

  4)掘进工作面使用专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

  5)矿井有反风设施,并按规定进行反风演习,反风率符合规定;

  6)有停风撤人措施;

  7)各采掘工作地点有压风自救管路,结合灾害预防,安装地面压风系统;空气压缩机安装在地面。

  6.瓦斯防治情况

  1)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按规定装备瓦斯抽放系统;

  2)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符合要求;

  3)开采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有预测预报、防治措施、效果检验和安全防护的综合防突措施;

  4)实行瓦斯检查制度和矿长、技术负责人瓦斯日报审查签字制度;

  5)配备足够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和瓦斯检测仪器,瓦斯检测仪器定期校验并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鉴定。

  7.矿井防尘情况

  1)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及执行情况;

  2)制定综合防尘措施,建立粉尘检测制度及执行情况;

  3)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及执行情况;

  4)有防尘供水系统。管路铺设、直径、材质符合规定。

  8.防治水情况

  1)水文地质情况;

  2)矿井排水系统健全、能力满足需要;

  3)有水害威胁的矿井配齐并使用探放水设备,有探放水措施、制度及执行情况;

  4)有水害威胁的'矿井有探放水专业队伍及班、日报表制度及执行情况;

  5)有综合防治水措施;

  6)带压开采措施与报批及执行情况;

  7)留足各类防水及保护煤柱。

  9.火灾防治情况

  1)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有防灭火系统;

  2)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燃发火的措施;

  3)井上下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4)井下所有巷道和硐室支护采用阻燃或不可燃材料支护。

  10.矿井供电情况

  1)矿井实现双回路供电,严禁由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向井下直接供电;

  2)主要设备双回路;

  3)井下电气设备的选型符合防爆要求,有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置;

  4)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采用专用变压器、专用电缆、专用开关,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

  11.矿井提升运输情况

  1)矿井提升使用矿用提升绞车,且保险装置和深度指示器装设齐全及执行情况;

  2)立井升降人员使用罐笼或带乘人间的箕斗,并装设防坠装置,斜井机械升降人员使用专用人车或架空乘人装置,专用人车装设防跑车装置及执行情况;

  3)使用检测合格的钢丝绳;

  4)带式输送机使用矿用阻燃胶带,设置安全保护装置及执行情况。

  12.矿井通讯系统

  1)有通达矿内外、井上下和重要场所、主要作业地点的通信系统;

  2)《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明确要求的地点等,安装通信设施,并能与矿调度室等部门直接联系;

  3)调度室值班。

  13.井下爆破情况

  1)爆破器材安全标志;

  2)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爆破工作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3)“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及执行情况。

  4)爆破器材的运输、储存。

  14.安全标志情况

  使用安全标志管理目录内的矿用产品应有安全标志。

  15.安全救护情况

  1)按照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配备救护装备。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应当与邻近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2)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矿井配备足够数量的自救器;

  4)劳动保护用品;

  5)制定符合实际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16.作业规程

  采掘工作面有符合实际情况的作业规程。

  17.图纸情况

  有反映实际情况的图纸: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巷道布置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运输系统图,安全监控装备布置图,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压风、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统图,井下通信系统图,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井下避灾路线图。

  18.依法开采情况

  无越层越界及擅自开采各类保护煤柱的行为。

  (三)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产业政策情况。

  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矿井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与安全生产条件情况

  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延期时,未有《特别规定》规定的十五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行为,未因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而被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接受煤矿安全监管及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

  1、积极配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的工作

  2、严格执行,并未违反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

  3、接受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依法做出的行政处罚。

  五、事故情况

  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

  生产企业自查报告 篇8

  按照《关于集中开展安全检查整改专项行动通知》要求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抓好组织发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定资金的原则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现就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 强化管理,明确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公司调整充实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力争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工作到位,防患于未然。

  二、 细化措施,落实到位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师、团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做到依法管理,强化监督,严格检查,督促整改,让隐患得到消除,事故得到控制。以监管工作为重点,严防一般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办法得当

  1.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公司职工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倡导和抓好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公司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我企业按照有关要求,积极主动选派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和复训,并切实抓好企业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和生产技能的培训,努力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2.强化安全责任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有岗、有位、有责。二是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组定期组织人员对各个部门落实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将情况登记在册,作为年终综合考核的评分依据。三是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规程,并严格执行,杜绝“三违”现象,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有章可循。

  3开展了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企业安全生产领导组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车间存在的重大隐患,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资金,安排专人督促整改,并将隐患排查以及整改情况备案存档;各车间和安全责任单位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制定措施,落实专人,限期整改,并将情况及时上报企业安全生产领导组。

  四、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以及整改

  1、不得使用自制挂钩。

  2、不得乱接乱焊挂钩(主要一楼大门和柱子上)。

  3、车间二楼扶梯有部分变形。

  4、打木片的电动机尼龙棒应更换。

  5、精整区杂乱,硅袋应摆放至机修车间,每日定量领取使用。

  6、配电箱上堆放杂物。

  7、出炉人与未佩戴护目镜、工作服、面罩。

  五、针对以上检查出的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要强化措施,督促车间按时整改,按期复查,跟踪整治,确保整改到位,做出以下几点:

  1、把硅袋放入机修车间,每日领取使用。确保精整区域不杂乱。

  2、打木材的电动机的尼龙棒、车间扶梯让机修人员定期检查、维修、定期更换。

  3、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维修由电工操作,并定期检查线路及一切电器设备,

  4、车间配电室的电路需电工定期进行检查,确保电路的整齐。

  5、车间二楼配电柜需更换,并上锁。

  6、加强出炉人员佩戴护目镜、穿工作服、戴面罩的重要性意识,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7、严禁车间内乱焊乱挂,确保车间的规范。

  在这次“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自查自纠下,我公司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企业和职工的安全隐患得到了有效的排除,车间也根据所提的整改意见迅速进行整改,整个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生产企业自查报告 篇9

  一、综述。

  1、生产活动基本情况:包括年度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的品种、注册证号或备案号以及数量(包括委托或受托生产),未生产的医疗器械品种及未生产原因。

  2、管理承诺的落实情况:包括对企业负责人(最高管理者)履职情况评价,管理者代表体系职责的落实情况评价。对质量目标的完成、产品的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全年生产产品的销售收入情况。

  二、年度重要变更情况。

  1、质量体系组织机构变化情况:包括企业负责人、管理者代表、技术、生产、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情况。

  2、生产、检验环境变化情况:对生产、检验区域涉及位置、布局、设施等主要变化的,详述相关情况以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

  3、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及生产、检验设备变化情况:对于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参数发生变化的,是否重新进行验证和确认。

  4、重要供应商变化情况:对于特殊采购物品主要物料、关键物料等重要的供应商发生变化的,应详述相关情况以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

  三、报告期内人员培训和管理情况。

  包括对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相关人员开展的各类培训和考核情况以及对培训效果评价的描述。

  四、报告期内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情况。

  1、主要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检验仪器等设施设备的报废更新、维护保养、检定校准情况。

  2、关键生产设施设备、生产条件的验证情况。

  3、生产、检验等过程记录的归档整理情况。

  4、委托生产行为情况及实施管理的描述,包括委托生产的产品名称、产品批次、控制方式、质量状况和委托检验的管理(如有)等方面。

  五、报告期内产品设计变更情况。

  对于与产品安全、性能、预期使用有关的产品设计变更,应对设计的更改、评审、验证及确认进行描述,包括对设计变更后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的说明,如产品设计变更后需履行注册手续,应说明相关注册情况。

  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及内容。

  六、报告期内采购、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情况。

  包括依据《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供应商审核指南》开展供应商审核、评价情况。

  销售、售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顾客投诉的处置以及产品召回(如有)等工作情况。

  七、报告期内的不合格品控制。

  对发生的质量事故、产品抽验发现不合格、出厂检验发现不合格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不合格品采取措施的情况以及原因分析。

  八、报告期追溯系统建立情况。

  生产过程的追溯,包括从原材料采购、生产、检验过程的产品追溯系统建立和实施情况。

  产品上市后追溯系统建立和实施情况。

  九、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情况。

  1、年度开展内部审核的情况,包括实施的频次、审核部门、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的情况。

  2、年度开展管理评审的情况,包括实施的频次、评价结果、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的情况。

  十、不良事件监测情况。

  收集不良事件信息并按规定上报和开展不良事件再评价工作情况,严重不良事件的处置情况。

  十一、其他事项。

  1、与企业有关医疗器械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收集情况以及就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宣传贯彻的情况。

  2、年度接受监管或认证检查情况:年度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实施的各类监督检查,包括检查性质、检查时间、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检查结论以及整改情况。年度接受其他机构检查或认证的情况及结果。

  3、年度自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采取的相关措施。

  十二、企业承诺。

  本企业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以及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自查,确保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报告的内容真实有效,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签名管理者代表:xx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xx

企业盖章:xx年xx月xx日

  生产企业自查报告 篇10

  企业名称:北京宇辉佳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产品种类或名称:类Ⅲ、Ⅱ类:体外诊断试剂,Ⅲ类临床检验分析仪器

  企业负责人:企业地址:

  室联系人:

  联系电话:

  检查日期:

  注册地址变更为:

  经营范围增加:Ⅱ、Ⅲ类: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介入器材;注射穿刺器械、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口腔科材料、医用激光仪器设备、医用电子仪器设备质量

  负责人变更为:漆淑华xx年07月24日注册地址变更为

  注册地址变更为:

  组织相关人员重点就我公司经营的所有医疗器械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制度管理,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保障经营过程中产品的质量安全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主要领导核心、各部门经理为主要组织成员、全体员工为主要监督执行成员的安全管理组织,把医疗器械安全的管理纳入我公司工作重中之重。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增强质量责任意识。公司建立、完善了一系列医疗器械相关管理制度:医疗器械采购、验收、贮存、销售、运输、售后服务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以制度来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安全顺利开展。二、明确岗位职责,严格管理制度,完善并保存相关记录或档案管理制度公司从总经理到质量负责人到各部门员工每个环节都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对购进的医疗器械所具备的`条件及供货商所具备的资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保证购进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杜绝不合格医疗器械进入医院。保证入库医疗器械的合法及质量,认真执行出入库制度,确保医疗器械安全使用。企业质量负责人负责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具有独立裁决权,主要组织制订质量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制度的执行,并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和持续改进,及时收集与医疗器械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实施动态管理。针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不良事件的收集和报告以及质量投诉和器械召回信息等事件实时监督,定期组织或者协助开展质量管理培训。

  公司已经按照新版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对所有计算机系统进行改造和升级,安装有最新版新时空软件系统能够满足医疗器械经营全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并建立有相关记录和档案,针对以前在部分留档供应商资质不完善情况也及时索要补充做进一步的完善保存。

  三、人员管理我公司医疗器械工作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定期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培训,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每年组织直接接触医疗器械的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有健康档案。

  四、仓储管理公司具有符合所经营医疗器械仓储、验收和储运要求的硬件设施设备,医疗器械独立存储、分类存放、器械和非器械分开存放,并且建立了最新的仓储管理制度及医疗器械养护制度,加强储存器械的质量管理,有专管人员做好器械的日常维护工作。防止不合格医疗器械进入市场,并制订不良事故报告制度。我公司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质量方针,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增加库房医疗器械安全项目检查,及时排查医疗器械隐患,定期自查,保证各项系统有效执行。

  生产企业自查报告 篇11

  老虎台矿职工医院做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更好的为当地百姓服务,确保广大患者用安全,我院根据我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严格按照《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从事药品使用活动,为了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工作顺利进行,我院成立了以李艳院长为组长,各科主任为组员的药事管理委员会,每月进行自检自查,两年来委员会成员及药剂科人员做了大量细致的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药剂科概况

  老虎台职工矿医院药剂科下属分为门诊药局、住院药局及药品库房三部分,总面积约300平左右,其中一层门诊药局60平,五层住院药局60平,七层库房180平。药剂科现有人员9人,其中副主任药师1人,主管药师6人,药师2人。

  二、药品质量机构组织

  药事部门负责人:

  分管院长:

  质量负责人:

  三、药品使用质量管理体系

  我院药剂科一直以来,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设置管理机构,成立了以院长为首,包括质量管理机构和进货调配等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质量领导小组,药剂科设置了由质量管理员、验收员共同组成的质量管理机构,受分管院长直接领导,现已制定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质量责任制,质量管理程序,质量表格记录,建立药品进货、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药品使用过程中, 每个环节均在质量管理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并执行质量否决权。

  四、药剂科人员培训情况

  药剂科各部门负责人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药品质量管理经验,熟悉业务药品知识,能坚持原则进行监督和检查, 并能独立解决。建

  立了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采取自学讲解的方式,提高人员素质,对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都进行健康查体, 并建立健康档案。

  五、设施与设备

  药品库房、住院药局、门诊药局分别备有保险柜、货架,垫库板,避光帘,通风扇,空调,灭蚊灯,温湿度计及防鼠,防火,防尘,防潮等设施设备一应俱全,能确保在库药品按其储存条件合理储存并保证药品的质量。

  六、药品进货管理

  为保证购进药品质量,医院制定了《药品购进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目录》进购药品,在进货时严格审核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和质量信誉,审核购进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并对与本医院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的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审查、核对。签署购销合同,明确质量条款,所购进药品均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建立完整购进记录并归档保存。购进麻*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从具有相应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购进。每月药品采购计划是以上月药品库存,及当月用药情况经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制定而成,并上交矿务局药品采购中心审核。

  七、药品质量验收管理

  药品入库验收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严格按法定质量标准和合同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的质量进行逐批验收,同时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验收逐一检查,经验收合格的药品再正式办理入库手续。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不清等有质量问题的药品拒收。药品验收记录按规定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目内容。由质量管理机构按规定建立完整验收记录并进行归档保存。 对不合格药品的确定、报告、报损、销毁都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并归档可查。定期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

  八、药品储存与养护情况

  库房分为药品库、医疗器械库,各库均分合格区、待验区、不合格区、退货区,各区按规定实行色标管理,即合格区为绿色,待验、退货区为黄色,不合格区为红色。在验收合格后,严格按照药品储存、养护制度对药品专库、分类存放,根据药品储存条件和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区,将药品与非药品、内用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药品按批号、有效期集中堆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先进先出发放。在库药品养护严格按养护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程序执行,养护人员对药品的储存条件进行监测检查,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记录,发现库房的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时,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做好养护检查记录。麻*药品,一类**设有专柜存放,双人保管,专帐记录,账物符合。

  九、出库情况

  药品出库严格按出库发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仓库保管员凭出货单,遵循 “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将所要发货药品按出货单要求配备齐全置发货区,由复核人员对发货药品进行复核和药品质量检查.

  十、药品调配

  调配药品时,必须凭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 药品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双人审核处方,完成调配后并按照规定妥善保存处方。同时有专人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药品质量管理,对使用药品各个环节,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自查,从人员机构、管理制度、硬件设施、管理记录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自查,达到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要求,确保用药安全,以便更好的为广大百姓服务。

  生产企业自查报告 篇12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依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附录的要求,开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工作,编写并上报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一、综述

  (一)生产活动基本情况:包括年度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的品种、注册证号或备案号以及数量(包括委托或受托生产),未生产的医疗器械品种及未生产原因。

  (二)管理承诺的落实情况:包括对企业负责人(最高管理者)履职情况评价,管理者代表体系职责的落实情况评价。对质量目标的完成、产品的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二、年度重要变更情况

  (一)质量体系组织机构变化情况:包括企业负责人、管理者代表、技术、生产、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情况。

  (二)生产、检验环境变化情况:对生产、检验区域涉及位置、布局、设施等主要变化的,详述相关情况以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

  (三)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及生产、检验设备变化情况:对于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参数发生变化的,是否重新进行验证和确认。

  (四)重要供应商变化情况:对于特殊采购物品主要物料、关键物料等重要的供应商发生变化的,应详述相关情况以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

  三、年度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一)人员培训和管理情况:包括对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相关人员开展的.各类培训和考核情况以及对培训效果评价的描述。

  (二)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情况:一是主要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检验仪器等设施设备的报废更新、维护保养、检定校准情况。二是关键生产设施设备、生产条件的验证情况。三是生产、检验等过程记录的归档整理情况。四是委托生产行为情况及实施管理的描述,包括委托生产的产品名称、产品批次、控制方式、质量状况和委托检验的管理(如有)等方面。

  (三)产品设计变更情况:对于与产品安全、性能、预期使用有关的产品设计变更,应对设计的更改、评审、验证及确认进行描述,包括对设计变更后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的说明,如产品设计变更后需履行注册手续,应说明相关注册情况。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及内容。

  (四)采购、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情况:包括依据《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供应商审核指南》开展供应商审核、评价情况;销售、售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顾客投诉的处置以及产品召回(如有)等工作情况。

  (五)不合格品控制:对发生的质量事故、产品抽验发现不合格、出厂检验发现不合格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不合格品采取措施的情况以及原因分析。

  (六)追溯系统建立情况:一是生产过程的追溯,包括从原材料采购、生产、检验过程的产品追溯系统建立和实施情况。二是产品上市后追溯系统建立和实施情况。

  (七)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情况:一是年度开展内部审核的情况,包括实施的频次、审核部门、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的情况。二是年度开展管理评审的情况,包括实施的频次、评价结果、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的情况。

  (八)不良事件监测情况:收集不良事件信息并按规定上报和开展不良事件再评价工作情况,严重不良事件的处置情况。

  四、其他事项

  (一)临床试验备案及试验进展情况:包括基本信息(包括年度医疗器械产品临床试验项目名称、备案号、承担试验项目的临床试验机构、临床试验起止时间等),备案后临床试验入组及开展情况,临床试验不良事件情况,开展临床试验监察或核查情况。

  (二)与企业有关医疗器械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收集情况以及就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宣传贯彻的情况。

  (三)年度接受监管或认证检查情况:年度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实施的各类监督检查,包括检查性质、检查时间、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检查结论以及整改情况。年度接受其他机构检查或认证的情况及结果。

  (四)年度自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采取的相关措施。

  生产企业自查报告 篇13

  从最初组织生产开始,我公司一直严格遵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步步为营,坚实走好发展的每一步。本公司的产品质量一直很有保障,没有出现过什么质量事故。长期以来,我公司严格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我公司成立了质量安全管理小组,按照各自的分工,从企业资质变化情况,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出厂检验情况、不合格产品管理情况、标注标识情况、销售台账记录情况等10个方面,逐条进行自查。根据企业自查情况,企业感觉各方面做的尚可,基本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对于稍有差次的,及时做了整改。现阶段,企业基本能做到系统管理,按标准要求组织进货、生产和销售。现将企业目前能达到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资质情况:

  企业名称为四川新良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址是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大石工业园区内,生产许可证编号为:xxxxxxxxxxxxxxx,营业执照为:xxxxxxxxxxxxxxxxx,各种证件全在有效期内。

  二、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

  本厂主要采购的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等所有物品均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购进,购进时索取了企业相关资质证明。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添加剂,严格遵照了GB2760的'要求,并做了详细的原辅材料验证记录及进货台账。

  三、生产过程控制情况:

  我公司每天安排专人对产区进行打扫、消毒。保持在加工过程中与产品接触的一切设施、设备、环境的卫生,销售台账记录情况:我公司建立了销售台账,记录了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销售日期、检验合格证号、生产批号以及购货者的相关信息,包括购货者的名字,地址、销货场所等。

  八、产品标准执行情况:

  企业积极并严格执行各个产品的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

  九、企业人员培训、体检情况:

  我公司所有和生产相关的人员均参加了体检,取得食品从业许可证书(健康证),并定期参加企业组织的食品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食品技术和知识培训。

  十、企业售后服务和产品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

  我公司主要消费者都是回头客,目前为止,还没有接到过消费者投诉。我厂已经设立消费者投诉登记本,并制定相应的处理制度、应对机制,确保一旦出现消费者投诉情况,能及时作出反应,力保消费者权益。

  公司通过本次严格的自查工作后,我公司对社会慎重承诺:我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认真履行食品质量安全是我公司服务社会的准则,我公司将依法承担公司产品的质量责任,积极配合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对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经过此次自查,我公司基本符合食品安全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提高了质量安全意识,杜绝了质量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我公司建立了质量安全保证长效机制,为长期、持续地生产优质产品,打下了坚实基础。

  特此报告

  生产企业自查报告 篇14

  市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进一步明确了安全工作就是“生命工程”的理念,以“安全、规范、发展”为目标,以“团结、廉洁、敬业、高效”为原则,为确保全市的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做出了不懈努力。

  一、事故指标完成情况

  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453起,与去年同比下降45%;死亡266人,与去年同比下降13.64%;死亡人数低于省定指标45人,占省定控制指标的85.5%,杜绝了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047起,死亡248人;煤矿事故1起,死亡3人;消防火灾事故389起,死亡2人;地面企业事故16起,死亡6人;其它事故1起,死亡7人。省政府给我市下达的控制指标是:事故总死亡人数311人,万人死亡率0.63,亿元产值死亡率0.59,煤矿百万吨死亡率1。我市完成情况是:事故总死亡人数266人,万人死亡率0.54,亿元产值死亡率0.47,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26。万人死亡率低于省定指标的0.09,亿元产值死亡率低于省定指标0.12,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低于省定指标0.74。

  二、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力度,各类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整改

  去年全年,我局组织“百日安全”活动1次;采用企业自查、行业互查、部门抽查、政府督查等形式,我们先后组织开展了“双节”、春季、夏季、秋季、冬季等5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在五一、十一两个“黄金周”期间,开展了两次旅游安全专项检查和复查。按照国家和省里的部署,我市在8月份开始进行资源整合工作、煤矿“严打”和“关整”工作,到底共关闭非法矿井32座,关闭不符合规定井口405个,整顿矿井84座。进入11月份以来,在安委会的统一部署下,我局与市交通局、消防支队、公用事业局等部门相互配合,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双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们还结合行业特点,开展了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公众聚集场所、道路交通、水上运输、燃气管道、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等八个重点领域的专项安全整治,到年底各项整治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据统计,全年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600余个次,查出各类事故隐患12100余条,现场整改10600余条,限期整改1100余条,整改率达96%。对尚未整改的事故隐患实施了有效监控。

  三、事故结案情况

  发生的1起煤矿事故由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豫南分局调查处理。我局参与对6起地面企业事故和1起民爆物品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目前都已结案。

  四、“三同时”工作得到有效加强

  我局严格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对一些企业的改、扩建工程进行了审查验收。,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及时掌握,提前介入,做到心中有数,并在其设计施工过程当中勤督促、勤检查,使企业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凡安全投入不足、工艺设备老化、危及安全生产的,都要限期整改,拖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予以查处。通过“三同时”工作的开展,全面提高了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水平,达到了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的目的。

  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情况

  今年我市除了开展日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外,组织开展了“3·26安全日”、安全生产月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三次大型宣传活动,分别于3月26日、6月13日、8月1日进行了三次规模宏大的集中宣传,使50余万职工群众受到教育,营造了“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在安全生产培训方面,我市在督促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全员培训的同时,依托三级培训基地,多次举办培训班大力开展特种作业和企业安管干部的培训,共培训特种作业人员4150余人,安管干部780余人,有效提高了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管干部的管理水平。

  六、加强业内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力争实现工作制度化,管理科学化

  为此,去年我局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狠抓了以下两项工作:一是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度,政治、法律、业务学习考核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工作协作及责任分工制度,全市安全检查制度,公务人员出勤考核制度,安全检查处罚量化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等16项制度的制定完善和贯彻执行工作;二是加大执法力度,调整充实8个稽查组和行政执法大队,继续深入开展“整顿队伍作风,狠抓工作落实”活动,逐月进行考核奖惩。出台内部执法分工协作责任制,实施取证、决定、执罚三分离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七、抓好党内廉政建设

  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对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

  二是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加强预算外资金和票据的管理;

  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力争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人、每一项工作;

  四是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净化了全局党员干部的思想,提高了大家的觉悟,强化了执政为民、廉洁自律的意识。

  八、健全法制机构,实行规范管理

  一是建立各项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程序,依法行政。到目前为止,执法人员已全部持证上岗,持证率达到100%。去年10月底,我局全体人员参加了全市的行政执法培训活动,并全部通过考试,新的执法证也正在办理中。

  二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去年下半年,《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1号)出台后,我局结合《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已多次组织学习培训活动活动,使执法人员加强了依法行政的意识,规范了执法行为。

  九、认真做好政务公开

  我局在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设立安全监管审批窗口,将行政审查、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审批中心,并通过考核,选派业务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到窗口工作,还明确了首席代表的工作职责,力争为企事业经营单位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同时,在办公楼入口最醒目的位置,设置了政务公开栏,把领导分工、科室职责、服务事项、服务承诺等公布上墙,让广大群众明白办事程序。

  十、加强安全信息的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我局信息调度中心实行24小时调度值班制度,对上级指示和有关精神及时上传下达,随时掌握全市安全工作情况和安全生产动态,分析研究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并且每月出一期安全生产简报,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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