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协议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用到协议书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书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书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投资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投资协议书1
全体投资人(以签名为准)经过友好协商,就投资泛娱乐产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投资方式
全体投资人出资以成立有限公司或有限合伙的形式建立投资平台,各投资人认缴金额或份额以签名栏确定的数额为准。具体形式由作为投资人之一的方X先生具体论证后确定,并通知其他全体投资人。
二、投资方向
泛娱乐产业,包括但不限于动漫、游戏、网络直播及相关延伸项目。
可投资于平台运作负责人设立的相关实体企业或产业项目,但运作负责人应确保相关资金运用的独立性、合理性,不得损害本协议投资人的权益。
三、投资平台运作
若采用有限公司形式,则公司由方X先生出任公司执行董事,并根据本投资协议负责相关运作;
若采用有限合伙形式,则由方X先生作为无限合伙人,其他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成立合伙企业,由方X先生作为合伙事务执行人根据本投资协议运作相关投资事项。
四、投资交纳
全体投资人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日内缴付认缴的投资款,款项暂先支付至方磊先生个人账户(户名:账号:开户银行:),待投资平台设立后转至以投资平台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
方X先生应保证资金的安全;如全体投资人决定解除本投资协议的,方X先生应及时向各投资人(无息)返还相关投资资金。
五、全体投资人的配合
全体投资人应配合方X先生完成投资平台的设立,无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成立有限合伙,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合伙协议、公司章程、形成相关决议等事项。
全体投资人对所投项目清楚、了解;只要投资平台运作负责人无恶意、或无故意侵害全体投资人权益的行为,其他基于经营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因素发生的收益未如愿、无收益,甚至亏损的情况,全体投资人各自自愿承担。
六、补充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全体投资人可协议补充。
投资协议书2
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本协议书各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愿意组成联合体,实施、完成 合同内容。现就下列有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书。
1. 为联合体主办人, 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2.1联合体由主办人负责与发包人联系;
2.2合同工程一切工作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组织,由联合体各方按内部划分比例具体实施;
2.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约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划分的职责,各自承担自身的责任和风险;
2.4联合体内部各自按下列分工负责本项目施工工作:
主办人()承担本工程的 施工,联合体成员()承担本工程的 施工。
2.5联合体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3.联合体主办人应将本协议书各送交发包人。
4.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各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后自行失效,并随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5.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叁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一份;副本一式陆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三份。
甲公司名称:(章)乙公司名称: (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投资协议书3
实际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xxx,身份证号:
名义出资人(以下简称乙方):xxx,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乙方名义投资设立xxx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便双方遵照执行:
一、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1、目标公司系出资人向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注册资金为人民币元,公司资料中记载的股东为:
2、目标公司以乙方名义出资元,占xxx公司%的股权,但实际出资人为甲方。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实际已向xxx公司出资人民币万元。
3、新设目标公司由乙方xxx自愿接受甲方xxx委托,以显名出资人即名义股东之身份,登记于xxx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中。乙方xxx名义上在xx公司出资比例为%,并自愿接受甲方委托担任xx公司名义上法定代表人。
二、股东形式和出资来源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甲方作为xx公司的实际出资人,拥有对xx公司的投资权利和实际股东权利,为xx公司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对xx公司对外经营行为产生的投资风险,以对xx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有限责任,并承担作为股东应尽的全部义务,同时绝对自主地享有对xx公司的利润分配权、支配权和所有权。
2、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以个人名义成为xx公司名义上xx%比例的出资人和股东,为xx公司的显名出资人和挂名股东。乙方不对xx公司的经营投资风险承担责任,同时也对xx公司的利润分配不享有任何分配权、支配权和所有权。
3、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持有的xx公司xx%的股份的出资资金均来源于甲方。乙方没有对xx公司实际投入任何以货币或实物形式反映的等价资本金。
三、公司具体经营事务的管理、决策
1、甲方作为xx公司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按照公司法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中涉及股东权利的规定,对公司的全部经营事务,享有管理、控制和最终决策的权利。甲方具体负责xx公司的各项经营事务,并实际行使股东各项权利,掌管公司的各种印鉴。
2、乙方作为xx公司的显名出资人和挂名股东,不负责xx公司的具体经营事务。也对xx公司的经营无最终决策权利。乙方对xx公司及其他股东,应当披露其与甲方之间的关系,使公司及其他股东认可甲方实际行使股东权利。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权利
(1)甲方享有xx公司中乙方名义下的各项实际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xx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利和利润分配权利。
(2)甲方有权随时根据xx公司的经营情况,随时调整xx公司中乙方名义下的股权比例,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的增减持、公司的增资扩股、合并重组、分立、解散、清算等事宜。
(3)甲方有权自己或派专人掌管xx公司的公章、财务印鉴、财务账册等。
(4)在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随时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有权要求乙方将所持的显名股东权无条件的过户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
(5)甲方有权通过乙方显名股东身份,召开股东会并作出股东会决议。
义务
(1)甲方有义务完成对xx公司的出资,确保资本金到位。
(2)甲方对xx公司的经营风险和投资风险独立承担责任。
(3)甲方应当保证xx公司各项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以实际控制人身份对xx公司对外的各项经营事务承担最终法律责任。
(4)甲方要求乙方配合作出股东会决议或者行使股东权利时,应当予以提前通知。
(5)因甲方行使股东权利时,造成乙方发生必要费用的,由甲方承担。
(6)甲方实际负责xx公司对外与各法律主体,包括法人及自然人的交往,同时实际负责对xx公司的内部人员的聘用和解聘事宜。
(二)、乙方权利义务
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合法经营,不得因甲方非法经营导致乙方承担责任,有权拒绝甲方要求签署违法文件。
(2)乙方在按照甲方要求行使股东权利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有权要求甲方承担。需要乙方协助办理事务时,有获得报酬有权利。
(3)乙方不承担xx公司的投资风险,也不承担xx公司的法律风险。如对外因甲方行为导致xx公司的显名股东即乙方需要承担责任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实际发生损失,可以向甲方追偿。
(4)乙方担任xx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如因甲方行为导致xx公司法定代表人即乙方须对外承担责任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实际发生损失,可以向甲方追偿。
义务
(1)乙方完全认可甲方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身份,完全认可甲方实际行使股东权利。乙方对公司、其他股东明确甲方的实际股东地位和身份。
(2)乙方不享受和不参与xx公司的利润分配,乙方也不在xx公司领取工资、奖金,只领取挂名报酬,与xx公司不发生劳动合同关系。如乙方另外与甲方的其他经营实体发生劳动合同关系,进行相应工资、奖金结算。
(3)乙方不参与xx公司的具体经营决策事务,不参与xx公司管理。
(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在必要时配合在相关股东会决议签字,配合办理工商登记手续,配合以名义股东身份的对外活动,同时乙方应当对上述事务予以严格保密。
(5)乙方不得对外宣称自己为xx公司的实际股东和实际出资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以此身份对外签订任何合同。乙方不得利用xx公司显名股东身份对外牟取私利,不得利用该显名股东身份从事对xx公司存在任何竞争性或者损害性的行为。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名义所持股权及收益擅自进行转让、质押或者对该股权施加其他财产负担。
(7)因乙方自身债务或者其他行为,导致乙方在xx公司持有的名义股份以及收益被查封、冻结、拍卖、变卖或者转让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全部损失。
(8)乙方应当积极维护xx公司的商誉以及甲方声誉,不得作出任何对外可能诋毁和损害xx公司商誉以及甲方声誉的行为。
(9)服从甲方实际出资人的安排,对其名下股权进行调整,包括退出、增持、减持以及转让、质押等。
(10)乙方担任法定代表人期间,未由甲方授权或者同意情形下,不得擅自以xx公司名义对外签署任何文件,不得对外以xx公司名义作出任何行使的承诺或者担保。如因乙方上述行为导致xx公司损失的,甲方以及xx公司均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
五、协议终止以及违约责任
1、本协议因下述原因终止:
(1)xx公司解散、破产、清算、注销、吊销的终止情形;
(2)甲、乙任何一方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3)协议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协议的;
(4)其他协议终止的法定情形发生的。
2、协议终止后,需要将乙方显名股东持有的股份,应当重新由甲方隐名股东持有或者指定他人持有。如发生协议终止第(1)种情形的,股权不再做更替,如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则由甲方实际承担xx公司终止后的一切责任;如发生协议终止第(2)种情形的,由相关继承人继续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原则,将股权重新交由甲方或者甲方的继承人享有。
3、如本协议由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或者终止的,本协议应当解除或终止。如因一方重大违约造成对方损害的,损害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重大违约情形包括:
(1)因甲方的违法行为导致乙方需要对外承担法律责任或者其他经济责任的;
(2)乙方违反本协议中涉及的乙方义务条款,因乙方自身原因、乙方未经甲方授权或者同意擅自行为、不按照甲方要求签署文件、不服从甲方安排、违反保密义务等,导致甲方无法行使股权权利的,或造成xx公司的损害或者甲方损失的。
六、保密约定
除非本协议约定需要披露的情形下,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披露。
七、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须双方协商后由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才正式生效,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协议内容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
八、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署之日,立即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见证方(其他股东签字、目标公司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资协议书4
案情介绍
原告:王维和。
被告:云南东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陆公司)。
被告:云南省技术进步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技术开发公司)。
原告王维和的诉讼请求是:
1、解除原告与两被告三方签订的共同投资《协议书》;
2、责令被告停止对原告公司财产所有权的侵权行为;
3、两被告返还原告的2294万余元资产和赔偿损失;
4、确认两被告非法炮制的有关侵占原告财产所有权的法律文书和实施的行为为无效的法律文书和行为;
5、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以下为一审法院确认的事实:玉溪市维和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和公司)于1996年7月19日登记成立,王维和为法定代表人,股东为王维和及玉溪市莲池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莲池公司),注册资金为20xx万元,王维和出资占55%,莲池公司出资占45%.1997年7月25日,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维和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共同投资成立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7500万元,东陆公司投资3000万元,技术开发公司投资2400万元,维和公司投资2100万元。同日,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王维和另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三方重新投资原维和公司,注册资金为7500万元,东陆公司投资3000万元,技术开发公司投资2400万元,王维和投资2100万元。
1997年8月20日,东陆公司法定代表人郑
在春持8月19日维和公司《章程修改条款》,依7月25日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王维和签订的“三方重新投资原维和公司”的《协议书》,以维和公司董事长的名义向玉溪市工商局申请维和公司有关事项的变更。1997年9月9日,玉溪红塔审计中心玉溪市审计事务所出具了维和公司注册资本金为7500万元的《资本金核验证明书》。1997年9月26日,玉溪市工商局根据变更申请及9月25日的维和公司《董事会决议(1997)1号》、维和公司第二次股东会议记录,对维和公司部分事项进行了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郑在春,注册资金为7500万元,股东变更为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及王维和,其中东陆公司出资3000万元,技术开发公司出资2400万元,王维和出资2100万元。1997年12月21日,两被告召开会议,作出维和公司《董事会暨股东会决议》,称原维和公司股本金为零,不再享有股东权益。
在被告据以进行维和公司工商变更登记的一系列法律文书中,1997年8月19日《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纪要》、维和公司《章程修改条款》这两份材料上的“王维和”签名是参会人员蒲新民所写,没有证据证明蒲新民已征得王维和的同意。1997年9月25日的维和公司《董事会决议(1997)1号》、维和公司第二次股东会议记录这两份材料,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医技术鉴定中心鉴定,前两页(内容部分)与尾页(无正文,签名部分)非一次性形成。另,1997年12月21日维和公司《董事会暨股东会决议》没有王维和的签名,两被告在庭审中认可该决议不产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在维和公司的经营运作中,既有民事行为,也有行政行为。在本案中,法院仅就民事行为的法律效力进行审查,有关工商管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的行政行为不在本案审查范围。该院认为,1997年7月25日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维和公司签订的《协议书》及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王维和签订的《协议书》,分别违反了《公司法》第75条和第39条,因而无效。1997年8月19日《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纪要》及维和公司《章程修改条款》的内容不能视为王维和真实意思表示,因而无效。1997年9月25日的维和公司《董事会决议(1997)1号》、维和公司第二次股东会议记录这两份
材料,一方面不足以确认为王维和之意思表示,另一方面其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9条、第31条),因而无效。该院还认为,根据《公司法》第4条,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原告王维和作为公司的股东,在本案中无权以财产所有权争议主张权利,其请求两被告返还资产和赔偿损失的主张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为:1997年7月25日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维和公司签订的《协议书》及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王维和签订的《协议书》,1997年8月19日《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纪要》及维和公司《章程修改条款》,1997年9月25日的维和公司《董事会决议(1997)1号》及维和公司第二次股东会议记录,1997年12月21日维和公司《董事会暨股东会决议》,均无效。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诉讼费由王维和承担30%,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共同承担70%.
评析
本案的诸多法律问题是值得探讨的:
一、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主要有四个:
1、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维和公司之间的共同投资关系,即联营问题;
2、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王维和、莲池公司之间的股东地位问题;
3、工商管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的行政行为;
4、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的侵权问题。
一审法院对工商管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的行政行为问题不予审理是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然而,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变更维和公司董事长的行为是不是行政行为?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对维和公司的变更申请是不是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案件时能否对变更公司董事长的行为及提出变更申请的行为其合法性进行判定?
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原告王维和作为公司的股东,在本案中无权以财产所有权争议主张权利,这无疑是正确的。然而,如果一审认定的事实是确切的,王维和由原来占股权55%的大股东变为占股权28%的小股东,莲池公司的股东权利则变为零,其股东权利已受到了极大的侵害,而这一侵权行为主要是由两被告实施的,那么王维和及莲池公司能否对股东权利被侵害主张权利?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案件时是否应对这一侵权行为进行审理?人民法院是否有权对原、被告的股东地位进行判定?
三、在现实的经济纠纷中,尤其是涉及公司法人的经济纠纷中,往往既有平等主体间的民事行为,又有行政行为,而按照现行的审判制度,经济案件依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无权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对行政行为的审查则要另行通过行政诉讼程序,这样一来,一桩经济纠纷就必须经过两次甚至三次诉讼才能解决问题,这显然与“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审判”的“两便原则”相悖。法律界及立法机关应当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找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来,比如,制定特别的“经济诉讼法”,在审理经济案件时赋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权,或者,在审理涉及行政行为的经济案件时,由经济审判庭和行政审判庭联合组成五人或七人的特别合议庭,对不同的当事人、不同的问题分别适用不同的诉讼程序,等等
投资协议书5
甲 方:安阳市兴达园林科技观光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瓦店乡瓦店集
法定代表人:窦云明
乙 方:郝爱玲
住 址:河北省邯郸市铁西南大街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建设兴达爱心生态养老护理园项目进行洽谈,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双方就该项目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投资项目的名称及规模
1.1 项目名称:新建安阳兴达爱心生态养老护理园。
1.2 项目总投资:3.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5亿元。
1.3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有公益性和居家式养老公寓、农业研究中心、养老护理学院、中老年女子会所、老年用品商场、星级宾馆、青少年科教园地、幼儿园、康复体检中心、类似植物园的高效农业区等建成后,将拥有养老床位1650个。
1.4 项目的社会效益:招收护理型学生800名,增加就业岗位500-800个。
1.5 项目的选址及用地规模:园区建在瓦店集,安南高速下道口,占地300亩。
1.6 项目建设工期:2年,其中首期建设一年,即从20xx年8月-20xx年7月。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主要内容及条款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 甲方协助乙方在瓦店乡租用土地300亩。
2.2 甲方以挂牌出让方式,按每亩4万元的地价标准在瓦店乡瓦店集为乙方提供300亩土地用于建设养老园区。
2.3 乙方缴清加项目用地的土地出让金,并完成房屋建设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为乙方办理土地、房屋等产权证。
2.4 甲方需负责公关,及时同相关部门沟通联系。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3.1 乙方租用土地建基地必须与土地所有权者或土地使用权者签订土地租用协议,并及时缴清租地费用;同时乙方必须解决基地农户的转移就业问题或者与农户签订收购协议,保护基地农户的合法权益。
3.2 乙方建园区,在取得土地进场开工建设前必须缴清土地出让金;在接到入场通知后的两个月内必须进场开工建设,并按时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投资建设内容。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性质与用途,也不得擅自转让土地,否则甲方无偿收回土地,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3 乙方建加工厂必须符合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等基本要求。
3.4 乙方必须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服从主管部门的管理,按时上报企业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
3.5 乙方负责建设期和经营期的安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合同生效及违约责任
4.1 本协议未尽事宜本着有利于项目建设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4.2 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直接经济损失。
4.3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在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可诉请人民法院裁决。
4.4 本协议一式陆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其余存档。
甲 方(盖章):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投资协议书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一、项目资金。
1、本项目的投资主体为甲乙双方,甲方投资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乙方投资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
2、甲乙双方按照项目进程投资,按阶段结算。
甲乙双方的具体投资金额以双方结算为准,实行多退少补。投资金额未达到其投资比例的一方,应当在双方结算完成后三日内,向另一方补足。如双方就投资金额退补事宜协商不成的,则项目经营所得或拆迁补偿款等收益的分配比例自动以实际投资比例为准。
3、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因资金不足向第三方借款筹资的,该借款系投资者一方的个人借款,计入其投资金额。借款一方不得允诺第三方参加项目的建设、经营管理、分红等事宜。
二、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过程中,甲乙双方实行分工合作,具体如下:
1、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的土地使用审批等其他依法应当办理的相关手续;负责与当地村委会、村民等协调涉及土地的一切事宜。
2、乙方负责财务管理、人事管理;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材料、设备及其他物品采购。
3、甲乙双方共同管理项目具体施工建设、施工安全等其他事宜。
三、经营管理。
项目投入使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决定项目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乙方负责财务、人事等日常经营管理。
四、收益分配。
1、甲乙双方以实际投资比例分配项目经营所得的净利润收益。
本协议所称净利润为项目经营过程中除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需缴纳的税费以外的净收入总额。
2、本项目如因政策等原因被征收、拆迁,所得款项由甲乙双方按照实际投资比例分配。
五、债务承担。
1、因项目建设或经营管理产生的合理债务,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2、因其中一方个人原因产生的债务,由其独自承担,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任意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缴纳投资金额,应当补足差额,并按照应缴纳投资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2、任意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实施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因本协议产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项目所在地法院管辖。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投资协议书7
一、共同投资人资料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
丁方:_________身份证号:
戊方:_________身份证号:
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五方共同出资筹办 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二、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丁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戊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
三、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 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四、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 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行使及履行作为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 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 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 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五方协商经营状况、财务情况为一季度一次);
3. 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共同投资人可以对 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投票决定(小数服从多数)。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所有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五、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六、其他权利和义务
1. 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 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 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司货物盘点单、固定财产清点单、员工工资发放清单、杂项支出清单 方在处理对外事务时,如若涉及经济支出,应问询共同投资方,征得多数人一致意见后,由甲方全权处理。
七、运营责任
为保证公司高效运营, 方有权对公司的各个岗位人员的任命及工作安排,组建正规化的财务人员及财务系统,并委任 方为公司运营的全职副总经理,协助 方工作。
八、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丁方(签字):_________
戊方(签字):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资协议书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一、合作宗旨
诚信合作,快捷经营,客户信任,稳定发展。
二、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投资开办中小学辅导班,进行课外辅导,晚自习辅导,一对一教学,美术绘画兴趣班,晚托班等科目。组织学生进行学习兴趣以及良好的生活习惯的培养及学习成绩的提高。
三、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如各共同投资人对合同没有进行否决要求,则合同按照相同要求进行优先续约;如共同投资人无意愿继续续约,则由所有投资人共同商议并决策。
四、出资额、方式、期限
1、共同投资人甲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______%;共同投资人乙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______%。
2、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集资完毕以保证合作投资项目的正常运作与经营。
3、共同投资人共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作期间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本合同终止后,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依据经营状况按照投资比例予以返还;如续约或合同经过所有共同投资人商议继续执行的,共有资产不予以分割。
五、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____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___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____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___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六、经营方式,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资金投入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作投资实业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有;经商议给予参与经营的投资人_______%的分红。收益结算:收益结算以为单位,到了结算期限将整理好所有数据,总体利润除去经营者所得报酬外再按投资比例予以分红。
2、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由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共有投资人的资金投入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3、如出现亏损时,也按照投资比例承担风险;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有投资人承担(经过计算存在亏损,除去经营者需承担的风险资金外,余下部分按投资比例分担风险)。
七、共有投资人增加/退出及股份的转让
1、共有投资人增加
(1)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现有共有投资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共有投资人退出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出;
(2)不得在合作不利时退出;
(3)退出需提前_______个月告知其他共有投资人并经全体共有投资人同意;
(4)退出后以退出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共有投资人同意而自行退出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股份的转让
在与众投资人商议情况下,允许共有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共有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共同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共同投资人增加对待,否则以共同投资人退出对待转让人。
八、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共同投资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应归合作投资人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共同投资人经营与合作竞争的业务范围;
3、法律禁止的,危机到合作投资事业的行为和活动;
4、如共同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款,应按合作投资的实际损失赔偿;经劝阻无效者,可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决定进行除名。
九、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投资事业因以下事由之一须终止:
(1)本投资协议书合同期满;
(2)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合作事业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或解除此投资协议书效力的。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1)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协商并推举清算人,须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割财产/物,可按市场行情折价卖给其他共同投资人或第三方组织,其价值款项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共同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作的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共同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违约损害赔偿
1、因一方违约造成其他投资人损失的,违约一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违约损害赔偿金金额以守约方实际损失金额,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无法计算实际损失的,违约金为________万元人民币。
守约方实际损失大于______万元人民币的,以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为违约金。
2、双方都具有过错的,依照各自的过错程度比例对全部损失承担责任。
十一、纠纷的解决
共同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申请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十二、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或参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注册营业日期开始执行);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共同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遗失或损坏,须向所有共同投资人申请并在场进行补充签署,个人增补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甲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投资协议书9
股东各方:
甲方:南京理工大学法定
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
乙方:
法定地址:
丙方:
法定地址:
丁方:
法定地址: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
(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丁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4、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丙方:
代表人:
丁方:
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
投资协议书10
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所属的境外母公司注资(以下所提到的境外母公司均指要在境外上市的该公司)。
二、乙方向甲方的境外母公司注资(即股权投资):
1、注资方式:乙方将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的境外母公司注资,注资额为_______rmb,所占该境外母公司股权为______%。
2、注资期限:乙方可以一次性全额注资或者分批注资,如若分批注资则须符合下列规定:每月注入____即______%,注资期限共_____个月,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次月_____号起算。乙方须在该规定的期限内注入所有资金。
3、手续变更:甲方可以采取增资或者股权转让的方式吸收乙方注入的资金,且甲方须在乙方注入所有资金______rmb后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4、股权的排他性和无瑕疵:甲方保证对其拟增发或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没有工商、税务问题,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5、费用承担:在本次股权投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如见证、审计、工商变更等),由甲方承担。
6、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投资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如甲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股权投资款的万分之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7、退出机制:如若甲方的境外母公司最终没有在境外成功上市,乙方须向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注资额转让所占该境外母公司的股权。
三、甲方的其他责任:
1、甲方应指定专人及时、合理地向乙方提供乙方在履行咨询服务过程中所必须的证件和法律文件资料。
2、甲方对其提供的一切证件和法律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的其他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照规定从事企业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负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责任,乙方不得将证件和资料提供给与本次咨询服务无关的其他第三者。
五、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写材料,甲方确认无误后签名盖章,意味着甲方认可乙方撰写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果因为材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或者罢工、政府强制措施、政府政策变更等原因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双方不负违约责任,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协议履行时间相应延长,并由甲乙双方协商补救措施。
七、甲乙双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签字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协议书签订地点:__________
协议书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日
甲 方:_______
乙 方:_______
投资协议书11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就各方合股出资___________项目一事,达成此协议。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
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
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
丁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打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以下比例分配和分担:
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解散与清算
1、本企业发生了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业无法存续、 合伙协议终止,合伙人的合伙关系消灭;
2、企业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一些与清算活动相关的活动;
3、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4、清算人主要职责:
(1)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企业参与民事活动。
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年___月___日
丁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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