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职场>实用文>协议书>转让协议书

转让协议书

时间:2020-10-27 00:04:11 协议书 我要投稿

有关转让协议书集合8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书,签订协议书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书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转让协议书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转让协议书集合8篇

转让协议书 篇1

  第一条 协议各方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xx年 月 日在中国河南省濮阳市签订。

  甲方(转让方):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乙方(受让方):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第二条 转让内容

  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将甲方旗下小区电梯框架广告业务转让给乙方经营。包括转让:

  一、甲方在华府山水等(注)9家小区物业租赁的所有电梯使用权及相关的租赁合同,并保证在接下来的一年内乙方不用支付场地租赁费用。

  二、上述电梯内218块广告框架的所有权。

  三、218块框架内正在投放的广告从 月 日开始至广告投放结束时的剩余广告款,共计 元。

  四、正于123传媒有限公司下218块框架内的所有广告客户资料、联系方式、结束时间等。

  乙方应于收到甲方所转让的上述所有之后三日内,交付给甲方共计捌万伍仟元80000元,受让方已付款肆万元(40000元)。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均构成违约,应退还已付的肆万元(40000元)、承担转让金额10%、即人民币捌仟伍佰元(8000元)违约金。

  2、如转让方违约(在本协议签定后受让方正常履行本协议的情况下转让方擅自解除本协议),则需赔偿由此给受让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转让标的额的10%。全部经济损失包括已付款、由于此转让行为受让方所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于此转让行为产生的误工费、由于此转让行为造成受让方的其他损失等。

  3、如受让方违约,转让方必须返还受让方的已付款,而后受让方需赔偿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转让标的额的10%。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由于此转让行为受让方所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于此转让行为产生的误工费、由于此转让行为造成受让方的其他损失等。

  第四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如果经过协商或调解无效,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书签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终止及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立即生效。

  2.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改动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各方友好协商,在达成协议时,由双方或其授权代表进行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改动部分应是本协议的整体部分并与协议正文同样有效。

  3.本协议书以中文制作,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甲方公司(公章) 乙方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注1:此处包括华府山水、景观城、昆濮尚园、银鹏大厦、电力小区、中央杰座、网通公司、金坡公寓、交通局家属院九个小区。

转让协议书 篇2

  目录

  第一条定义与释义 3

  第二条股权转让 4

  第三条先决条件 5

  第四条成交及相关事项 6

  第五条陈述与保证 7

  第六条约定与承诺 8

  第七条生效与终止 11

  第八条赔偿 12

  第九条其他条款 13

  股权转让协议

  本股权转让协议(“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由以下各方授权代表在中国XX正式签署:

  B,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住所为。

  C公司(“”或“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XX,法定代表人为XX。

  公司(“投资人”或“”),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XX,法定代表人为XX。 鉴于:

  A.在本协议签署之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实缴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其中B持有注册资本计人民币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

  B.B希望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将其持有的注册资本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目标股权”),转让予投资人,且投资人希望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受让上述目标股权(“股权转让”);

  C.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全体股东和投资人签署了一份经修订并重述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据此,各方就股权转让事宜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与释义

  1.1定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或者上下文另有要求,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协议”指本股权转让协议,包括本协议的附件以及转让、补充、修订、替代本协议的其他文件(如有)。

  “补偿方”应具有第8.2条规定的含义。

  “受补偿方”应具有第8.2条规定的含义。

  “成交日”应具有第4.1条规定的含义。

  “成交”应具有第4.1条规定的含义。

  “公司章程”应具有本协议鉴于条款C项规定的含义。

  “工作日”指除星期六、星期日或中国法定假日以外的任何一日。 “工商部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地方各级行使类似职权的机构。

  “关联方”应具有财会[XX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中规定的含义。

  “人” 指任何自然人、法人、合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社团、信托、非法人组织,或依据任何适用法律成立的无论何种性质的任何其他法律实体,或任何政府机构。

  “关联人”,对于任何人而言,指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人,或被该人控制,或与该人共同被控制的任何其他人。在本定义中使用时,“控制”,对于任何人而言,指(i)持有该人超过百分之五十(50%)的已发行股本,(ii)通过拥有该人超过百分之五十(50%)表决权或者通过拥有该人超过百分之五十(50%)表决权的表决代理,或通过有权委派该

  人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大部分成员,或通过合约安排或其他方式,能够控制该人的管理或决策。

  “股权转让交易”应具有本协议鉴于条款B项规定的含义。

  “合格IPO”指根据相关证券法等法律进行登记的一次以包销方式进行的公开发行。

  “交易文件”指本协议、公司章程以及和本协议同时签署的其他补充协议、附属协议。

  “尽职调查”指为股权转让交易之目的,投资人及其委派的专业顾问对进行的法律、财务、业务、技术、人员等各方面的尽职调查。 “竞争业务”应具有第6.5(a)条规定的含义。

  “控股股东” 指的控股股东和/或实际控制人。

  “损失”应具有第8.1条规定的含义。

  “适用法律”对于任何人而言,指适用于该人或对该人或其任何财产有约束力的公开、有效并且普遍适用的条约、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决定、命令、司法解释、判决、裁定、仲裁裁决或其他规范性文件。

  “条件成就日”应具有第3.2(d)条规定的含义。

  “投资人当事方”应具有第8.1条规定的含义。

  “替代交易”应具有第6.2条规定的含义。

  “新营业执照”指就股权转让交易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获颁发的经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先决条件”应具有第3.1条规定的含义。

  篇二:现货交割合同

  阴极铜重熔用铝锭锌锭铅锭质量标准(详见附件) gb/t 467-1997 gb/t 1196-93 gb/t 470-97 gb/t 469-95 初始定金约为合同价值的5%,具体数额由本市场另行公布合同管理方式不追加定金交易单位 5吨的整倍数报价单位元(人民币)/吨最小变动价位 10元/吨每日价格波幅限制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3%交易时间每日交易具体时间由本市场另行公布交易手续费 0.08%(合同转让免收手续费)交割手续费 0.02%合同交易期当天、一天、二天、一周、二周、三周、四周最后交易时间当天交割合同为成交当天上午收市前,一天交割合同为成交当天下午收市前,二天交割合同为成交后下一工作日下午收市前,其它合同为每周一的下午收市前标准交割单位 25吨最小交割单位 5吨交割溢短限制+2%交割时间见合同一般条款交割地点本市场指定仓库(详见附件)交易与交割品牌见合同附件

  一、会员的义务与责任

  为了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会员必须在成交时向本市场交纳初始定金。如会员违约,本市场将没收违约方该合同全部初始定金,作为对履约方的补偿。

  二、交割程序

  1.交割业务流程参照《_________交易市场实物交割细则》第_________条的规定。

  2.具体交割业务时间如下表:

  交割时间现货合同

  卖方最后交单时间买方最后款到时间买方领单时间当天交割当天下午2:00 当天下午2:30当天下午3:30-4:00 一天交割成交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10:00成交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10:00成交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11:30

  -12:00 二天交割成交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上午10:00成交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上午10:00成交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上午11:30-12:00 每周固定日交割周二上午10:00 周二上午10:00 周二上午11:30-12:00 3.合同交割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为货款结算日。

  三、交割结算

  1.现货交割合同的买方/卖方会员,其应付/应收交割货款计算公式为:当天交割现货合同交割货款=(合同成交价±升贴水)×实际交割数量其余现货合同交割货款=(合同成交价±升贴水)×合同数量+(合同最后交易日结算价±升贴水)×(实际交割数量-合同数量)

  买方会员按其应付交割货款全额支付。

  卖方会员按其应收交割货款的85%收取货款,余额待增值税发票收到后另行结算。

  2.所有转让合同,按实物交割方式进行结算处理。

  四、交割违约行为

  1.卖方未能在本合同最后交单时间前,将指定仓单交到本市场指定仓库的,属交割违约。

  2.买方未能在本合同最后到款时间前,将应付货款全额汇到市场公司指定帐户的,属交割违约。

  五、交割违约的处理

  出现交割违约时,本市场将没收违约方该合同的全部初始定金,作为对合同另一方的补偿,同时该合同终止。

  篇三:产权交易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转 让 方:

  交易标的:

  受 让 方:

  经纪会员:

  产权交易合同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合同使用须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制定的示范文本。合同条款均为示范性条款,仅供产权交易各方当事人选择采用。当事人可按照实际情况在本合同文本基础上修改、调整或补充。

  二、为更好地维护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对于不涉及本合同条款所述情形的事项,可用“本合同不适用此条款”表示,或直接删除有关条款。

  三、转让方:指持有标的企业的产权或股权并能够依法转让产权或股权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受让方:指以有偿方式依法受让产权或股权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四、转让标的:本合同所称产权交易是指出资人或股东持有的标的企业的产权或股权的有偿转让行为。转让标的为产权交易所指向的对象,包括非公司制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投资权益,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以及依法能够进行交易的其他资本性权益。

  五、标的企业:是指转让方因其出资所享有的产权或股权依存的载体,即转让方自行或与他人合资设立的非公司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等。

  六、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重声明:本合同范本仅供在本交易中心进行产权交易的双方根据其实际情况选择使用。本交易中心不因制作和/或提供本合同范本而承担任何保证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本合同范本条款内容完备、保证交易双方签约目的的真实、保证交易双方的签约主体资格适格、保证交易双方为签订本合同而做出的声明及承诺以及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等一切保证责任。

  本合同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开户银行:账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开户银行:账号:

  经纪会员:

  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鉴于:

  1.甲方为于年 月 日依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为所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注册证

  号: ;

  2.本合同所涉及之标的企业 (下称标的企业)是合法存续的、并由甲方合法持有产权或 %股权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证号: ;

  3.乙方为依据 国法律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 (性质)的企业、或机构,注册证号: ;

  或:乙方为 国合法公民,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

  4.甲方拟转让其合法持有的标的企业的产权或股权;乙方拟收购上述产权或股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 (企业名称)的产权(或股权)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定义与释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约定,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如下:

  1.1 转让方,是指(企业名称),即甲方;

  1.2 受让方,是指(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即乙方;

  1.3产权交易中心,是指承担产权交易的场所及其主体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4产权转让:是指甲方将其持有的标的企业的产权或%股权转让给乙方;

  1.5转让价款:本合同下甲方就转让所持有的产权或股权,自乙方获得的该产权或股权的对价。

  1.6知识产权,指标的企业拥有、被许可或使用的所有知识产权,该知识产

  权不论是否在中国或任何其它司法管辖区法律下得到保护、创立或产生,包括所有专利及其申请以及任何司法管辖区法律下产生的所有类似权利(合称“专利”);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商号、服务名称、品牌名称、商业布置权、标识、互联网域名和公司名称及类似性质的一般无形资产 (合称“标识”);登记和未登记的版权及就其进行的登记和申请(合称“版权”);标的企业的概念、观点、研究与开发、专有技术、方案、发明、创作、制造与生产流程与技术、技术数据、程序、设计、图纸、规格、数据库、客户名单、供应商名单、价格与成本信息、业务与营销计划和建议等其他专属或保密信息(合称“商业秘密”);标的企业的所有软件和技术;以及上述各项的复制文本或有形载体。

  1.7知识产权许可,是指标的企业授予任何其他人的使用任何知识产权的任何权利,及其他人授予标的企业的使用该人知识产权的任何权利。

  1.8重大不利影响,是指在标的企业的财务或业务、资产、财产、收益及前景中发生的,依据合理预计,单独或共同将导致任何改变或影响,而该等改变或影响会对(i)历史的、近期或长期计划的业务、资产、财产、经营结果、标的企业的状况(财务或其它)及前景,(ii)各方完成本合同下拟进行的交易,(iii)标的企业的价值,(iv)或转让方完成本合同下交易或履行其在本合同下义务的能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9 评估基准日,指甲方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并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基准日,指 年 月日。

  1.10保证金,指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按照甲方和产权交易中心的要求,支付至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的、作为乙方提出受让意向的担保,并表明其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万元人民币交易保证金;

  1.11审批机关:指依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审批权限的机关或其地方授权机关;

  1.12登记机关:指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地方授权机关;

  1.13产权/股权转让完成:是指甲乙双方将产权或股权转让事宜记载于股东

转让协议书 篇3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主办报价券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丙方:(副主办报价券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鉴于:

  一、甲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的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

  二、乙方、丙方为已取得从事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负责推荐甲方股份进入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指导和督促甲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担任甲方股份报价转让的副主办报价券商,当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由丙方担任甲方的主办报价券商;乙方、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主办报价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挂牌业务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释义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中下列词语仅具有本章所赋予的含义:

  (一)报价转让业务:证券公司接受投资者委托,通过报价系统为其转让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提供代理报价、成交确认和股份过户的服务业务;

  (二)报价券商:取得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三)主办报价券商:推荐园区公司进入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负责指导、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报价券商;

  (四)报价系统:股份转让系统中专门为报价券商提供报价和成交确认服务的技术系统;

  (五)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

  (六)《试点办法》:《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

  (七)《推荐挂牌规则》:《主办报价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挂牌业务规则》;

  (八)《信息披露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九)园区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十)高级管理人员: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

  第二章 甲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一条 甲方基本情况:

  (一)设立时间:

  (二)股份发行情况:

  (三)股本总额:

  (四)股东人数:

  (五)股权结构(以图表形式附后);

  (六)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持股明细。

  第二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向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园区公司的相关规定,并遵守就股份报价转让事项对政府部门作出的承诺,乙方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甲方作出的指导、督促及采取的相关措施,均构成本协议项下对甲方有约束力的合同义务。

  (二)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增加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

  (三)公司如发行新股(不包括公开发行),优先向公司股东配售。

  第三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就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获得乙方辅导,并可就相关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向乙方进行咨询。

  (二)甲方有权就公司治理、财务及会计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获得乙方业务指导。

  第四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推荐挂牌备案工作,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交备案所需文件,并保证所提交文件均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甲方应于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出具备案确认函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1、通知并协助股东办理股份登记、存管;

  2、核对并向乙方提交股东持股明细以及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持股数量;

  3、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订证券登记服务协议,将公司全部股份进行初始登记。

  (三)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股东名册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股东股权争议或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方初始登记的股份,应全部托管到乙方席位。

  (五)甲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甲方拟披露信息须经由乙方在指定网站进行披露。

  (七)甲方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须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甲方披露信息,应经董事长或其授权董事签字确认;若有虚假陈述,董事长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十)甲方董事会秘书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未设董事会秘书的,应指定一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为甲方与乙方之间的联络人。

  (十一)甲方应将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的通讯方式(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电子信箱、传真、通信地址等)和变更情况及时告知乙方。

  (十二)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指定信息披露负责人员被更换或辞职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

  (十三)甲方应配备信息披露必需的通讯工具和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保证计算机可以连接国际互联网,对外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

  (十四)甲方拟披露信息须及时报送乙方,应同时以纸质文档(包括传真)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甲方应保证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内容一致。

  (十五)甲方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公司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十六)甲方披露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的,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应按照乙方要求编制。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的披露应按《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程序进行。

  (十七)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应了解并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十八)甲方全体董事、监事应按乙方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如董事、监事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告知并要求新任董事、监事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十九)董事长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超过三个月的,甲方应及时将该事实告知乙方。

  (二十)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法律限制转让期间不得卖出;甲方应将新任及离职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其持股数量及时告知乙方。

  (二十一)甲方股东挂牌前所持股份在进入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报价转让前,甲方应提前三十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申请。

  (二十二)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问询、调查或核查,不得阻挠或人为制造障碍,并按乙方要求办理公告事宜。

  (二十三)甲方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

  1、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发生或预计发生重大亏损、重大损失;

  3、合并、分立、解散及破产;

  4、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5、重大资产重组;

  6、重大关联交易;

  7、重大或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诉讼、重大仲裁、重大担保;

  8、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权的大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9、董事长或总经理发生变动;

  10、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正常经营活动受影响;

  11、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调查或受到行政处罚;

  12、涉及增资扩股和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项。

  第三章 乙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五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具备报价转让业务资格,具有协会颁发的报价转让业务资格证书。

  (二)具有符合《试点办法》规定的从事报价转让业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三)勤勉尽责地履行主办报价券商职责。

  第六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的规定,终止甲方股份的挂牌报价,并报协会备案。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的公司挂牌前股东所持股份进入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报协会备案。

  (三)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指导和督促甲方真实、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四)乙方有权对甲方披露信息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乙方可对甲方拟披露或已披露信息的真实性提出合理性怀疑,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调查。

  (五)甲方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

  1、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

  2、暂停解除其股东股份的限售登记;

  3、向协会报告。

  第七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乙方应依据《试点办法》、《推荐挂牌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主办报价券商职责,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依据《推荐挂牌规则》的规定,向协会推荐甲方股份挂牌报价并进行备案。

  (三)对甲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辅导,使其了解《试点办法》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

  (四)代理甲方及时办理新任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所持公司股份的冻结手续,办理离任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所持已解除限售登记公司股份的解冻手续。

  (五)乙方及其专职信息披露人员不得泄露尚未披露的信息,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尚未披露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六)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丙方,并将主办报价券商业务转移至丙方。

  第四章 丙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 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其在本协议中对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转移至丙方,由丙方担任甲方的主办报价券商。

  第九条 丙方享有在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承接其主办报价券商业务的权利,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做好业务转移的准备工作;

  (二)按照协会规定程序承接乙方主办报价券商业务;

  (三)完成业务转移后,与甲方协商选择另一家报价券商作为甲方的副主办报价券商,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并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五章 费用

  第十条 甲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

  (一)委托备案费( )元;

  (二)乙方代收的备案费()元;

  (三)乙方代收的信息披露服务费()元/年。

  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为()。

  第十一条 甲方股份终止挂牌报价的,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不予返还。

  第六章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二条 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甲方、乙方应协商选择另一家报价券商,约定其为甲方的副主办报价券商,重新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

  重新签订的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应由甲方和乙方分别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签订,如因相关规则进行修订或颁布实施新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而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内容与修订或新颁布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内容相抵触,本协议与之相抵触的有关条款自动变更,以修订或新颁布后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相关内容为准,其他条款继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本协议。

  第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自动解除:

  (一)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决定不予备案的;

  (二)甲方股份终止报价转让的。

  第七章 免责条款

  第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一方损失,其他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发生不可抗力时,三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八章 争议解决

  第十七条 本协议项下产生的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一)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本协议规定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或存在未尽之事宜,甲、乙、丙三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协会各一份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转让协议书 篇4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路 号的店铺(所有权证号码: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甲方把原经营项目(项目名称、加盟合同号)整体转让给乙方经营。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租金为每半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半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甲方原经营项目()加盟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缴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

  五、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甲方、丙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餐饮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

  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九、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装修投资等所有损失,并支付转让费的15%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转让协议书 篇5

  转 让 方(甲方):王华飞

  受 让 方(乙方):张元桃

  经营证照持有人(丙方):周永芳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位于南通市崇川区惠民巷1号房屋租赁使用权转让和南通天池浴室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其承租于南通市果品公司,在丙方名下经营的位于南通市崇川区惠民巷1号的南通天池浴室全套设备、设施、装潢转让给乙方。本次转让范围包括甲方投资的浴室装潢,储水罐及管道,池水加温设备,1个休息室、九个包间、更衣间、前台等处的空调、按摩擦背床、休息椅、更衣厨柜、监控通讯设施、影视设施、前台设施等经营性设备,浴室必备的浴衣、浴巾、毛巾、拖鞋等经营物品,甲方已交付给房东至20xx年9月30日的房租等,转让费总计为人民币叁拾陆万捌仟元整(¥368000元)。

  二、甲方、丙方必须在20xx年6月30日将浴室经营必备的、完整的、合法有效的、通过法定年审的经营证照交付乙方。丙方同意将自已持有的惠民巷1号的浴室经营经营证照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保证乙方的合法经营权;丙方同意今后协助乙方在其持有的证照有效期内的年审工作。

  三、交接及付款方式:

  1)乙方于20xx年6月13日支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2) 乙方在20xx年6月21日前支付给甲方转让费人民币叁拾肆万捌仟元整(¥348000元),扣除甲方截止其经营日止应交税金 仟 佰 拾元整(¥ 元),实付人民币叁拾肆万 仟 佰 拾 元整(¥元);甲乙方共同清点交接设备物品,甲方交付乙方房东开具的至20xx年9月30日止的房租收据及与房东签订的至20xx年3月30日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取得设备、物品所有权和经营权;甲方经营至20xx年6月23日止,乙方以6月24日开始营业;

  3)乙方取得经过年审的浴室经营必备的合法有效做营业证照时支付余款。

  四、乙方于20xx年6日21日前支付转让费时已取得所有动产所有权,甲方在20xx年6月24日交付甲方经营时,必须保证所有设备物品与清单一致,如有毁损按价在余款中扣除。

  五、乙方使用丙方证照经营过程中必须守法经营,如发生行政处罚,乙方自行承担;如不能履行处罚,应以设备设施变现后优先履行。

  六、转让前浴室所有债务与乙方无关,由甲方偿付;转让后发生的债务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偿付。如因甲方未偿还转让前债务与债权人发生纠纷而影响浴室经营或造成浴室设备设施被强行抵债或损毁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经营损失及物资损失。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乙方支付定金后如有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2)如因丙方不愿或延迟提供浴定营业证照年审换证所需丙方应提供证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或受到经济处罚的,丙方应向乙方赔偿经营损失和罚款。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及公证部门各一份。

  九、本合同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甲乙方各担负50%。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20xx年6月19日20xx年6月19日

  丙方(签字): 公证部门(盖章):

  经手人(签字):

  20xx年6月19日年 月 日

转让协议书 篇6

  转让方(甲方):电话号码:

  受让方(乙方):电话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权属的南宁牙韩华内科诊所的经营权及所有权,转让给乙方并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诊所基本情况

  本协议转让的诊所位于,诊所(一楼)面积约为110平方米,法定代表人为XXXX,所有制形式为个体,诊疗科目为内科,目前经营场地为租赁(附租赁协议)。诊所证照编号为:PDY61176-945010817D2112有效期至20xx年10月22日,与法人合同有效期至20xx年11月3日,房租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二、转让范围及价款

  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上述诊所的所有权及经营权。

  2、该诊所转让价格(包括诊所内现有设备及设施)共计73800元整(柒万叁仟捌佰元整)。

  3、法人、护士、药士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甲方负责按原来的价格帮助从新协调签订三年以上。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该诊所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便归乙方所有,该诊所内现有的设施及设备的所有权,同样归乙方所有。

  5、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本诊所所发生的经营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协议签订

  前发生的经营费用由甲方承担。

  6、该协议签订之日起,该诊所所发生的医疗事故等责任由乙方承担。该协议签订前发生的医疗事故等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转让款的支付方式

  本转让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订后,乙方一次向甲方支付人民币73800元整(柒万叁仟捌佰元整),同时甲方协助乙方进行诊所相关手续的办理。(另加3000元的药士挂证费用,共计76800元整)。

  四、争议管辖

  如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履行中产生分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附件

  1、甲方营业执照原件,甲方与法人、护士、药士签订的合同

  2、甲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3、诊所房屋租赁合同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转让协议书 篇7

  甲方(出让方) 乙方(承接方)

  姓名: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签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

  合同协议如下:

  甲方自愿将现于长风街体育路口西北角营业中的火锅店转让给乙方,饭店名字 ,经双方协商转让总价为人民币 不包含(三个月房租)房租为

  至转让即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从 年 月 日开始接手,从接手即日起饭店所生发任何问题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从转让即日起甲方负责付清在乙方接手前的的所有费用(包括水、电、房费)

  今年房租到期乙方和房东协商费用,甲方不参与。

  以上几条,甲乙双方如有违约,违约由责任方承担,违约金为拾万元整。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转让协议书 篇8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长住地址:_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长住地址:__________

  房东(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长住地址: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街(路)号的店铺(原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xx年xx月xx日止,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xx年xx月xx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__%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另注:如前承租人即甲方转让店面时有隐情,(比如事先知道这地方要拆迁或是有其它会给甲方经营造成影响的问题,但在转让时未能如实告知乙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转让费。

  甲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有关转让协议书集合8篇】相关文章:

1.【精品】转让协议书集合8篇

2.有关土地转让的协议书

3.有关店面转让协议书3篇

4.有关汽车转让协议书四篇

5.有关出资转让协议书3篇

6.物业转让协议书

7.转让协议书范文

8.车位转让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