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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书

时间:2023-07-06 09:24:25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合伙协议书(热门)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协议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合伙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伙协议书(热门)

合伙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为更好的发展上列合伙人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订立合伙购车协议如下:

  一、合伙购买的车辆概况

  1、甲乙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共同出资购买_______________品牌汽车一台,牌照号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合伙车辆),该车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底盘号:______________,合伙车辆价款为______万元,加上挂牌、购置税、首次购买车辆保险费总价款为____________万元(全款)。

  2、甲乙双方以“联营”方式合伙经营合伙车辆。

  3、本协议在合伙车辆存在期间且双方未解除本协议时始终有效。

  二、双方首付款出资共_______万元,车辆产权份额如下:

  1、甲方首付款出资_____万元,占购买合伙车辆总金额二分之一的产权份额;乙方出资______万元,占购买合伙车辆总额的二分之一产权份额,双方按上述产权分割比例在日后中经营获得收益即各二分之一。

  2、双方约定以甲方名义为合伙车辆办理产权登记,但合伙车辆在本协议生效期间始终属于甲乙双方按份额共有。

  3、双方依照各自的产权份额分配合伙车辆的经营收益,承担经营期间的.各种税费、经营风险、事故风险及其它应由产权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4、合伙车辆由双方共同经营,日常维护保养运营费用在经营收益内优先支付。

  5、双方同意于合伙车辆正式开始运营时,由双方各自记录经营收入和费用支出详细账目,并于每月31日前双方核对账目,以确定合伙车辆的经营利润并由双方按投资份额进行分配;若当月双方合伙经营出现亏损时,则由双方按各自的比例承担亏损。

  三、以下事项必须由双方协商决定

  1、合伙车辆的再次转让

  2、合伙车辆的经营事项

  3、合伙车辆的抵押事项

  4、合伙车辆的交通事故处理事宜

  5、其它有关合伙车辆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重大事项

  任何一方单独对合伙车辆做出的上述事项均属无效,因一方违反本协议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全额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四、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按以下约定行使其权利

  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后车辆的产权归属问题由守约方决定,无论产权归何方所有,应付清另一方所享有产权份额的应付价款后散伙。

  五、本协议生效期间,一方转让其所享有的产权份额时,另一方在同等价格的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利。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证明人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____(签章)

   年 月 日

  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__(签章)

   年 月 日

  证明人:______________(签章)

   年 月 日

  证明人:______________(签章)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合伙从事餐饮经营,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伙餐饮企业名称:知味来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地址:建设路中段二中斜对面

  二、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三、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集体或个人就餐、酒及饮料。

  四、合伙期限:暂定六年,合伙期限届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或终止。

  五、出资金额及方式:

  1、知味来餐饮公司总投资壹百贰拾万元;

  2、出资比例分配,甲方出资壹佰零捌万元,占总投资额的90%,乙方出资拾贰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0%。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要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六、合伙人的分工、权利及义务

  1、双方协商,甲方为公司总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客户协调与业务拓展等全面事宜,并享有3000元/月的工资待遇。

  2、乙方有对公司财物帐目的监管权利,对于涉及财务帐目,公司资金流动及使用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

  七、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甲乙双方按比例出资,必须按比例共负盈亏)。

  八、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共同商定,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违约,如单方违约,须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川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恪守承诺,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合伙协议书3

  甲方:_____

  身份证号:_____

  乙方:_____

  身份证号:_____

  现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中午宁强县玉河阳光项目工人讨薪聚众打架闹事受伤的事宜进行协商,就此事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

  金等合计人民币____元。

  二、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其安排处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三、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此协议为相关责任的豁免,权利的'放弃,永远免除此次事宜的赔偿及法律连带责任。以后因这次赔偿事故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七、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八、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签字)盖章: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协议书4

  甲方:张籍

  性别:

  女身份证号:(暂略)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陈文贵

  性别:男

  身份证号:(暂略)

  住址:

  联系电话:

  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丁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

  上述各方为共同开发现代农业产业,探索健康环保的自然生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资入股设立有限责任性质的“宾川县乐归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暂定,以各方协商议定后的正式工商登记注册为准),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宾川县乐归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2、经营范围:农业种植、农产品经销等

  3、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4、法定地址:云南省宾川县金牛镇牛丼社区溪河村白沙箐

  5、法定代表人:张籍

  第二条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

  甲方以云南省宾川县金牛镇牛丼社区溪河村白沙箐130亩土地的30年承包权作为出资,出资额作价为60万元人民币,同时现金出资36万元,出资额总计96万元,共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2 % ;

  乙方以现金20万元及云南省宾川县金牛镇牛丼社区溪河村白沙箐64亩土地的30年承包权作为出资,88亩土地作价为40万元,出资额总计为6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丁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第三条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公司章程。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在优先各方的现金投资后,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即在各方投资的200万元现金收回投资前,土地承包权所占的50%股份暂不参与利润分配)。

  3、投资各方须在本协议签字生效三日内以全部出资金额现金或转账等方式将存入下列账户:户名,张籍,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宾川县支行,账号,62270039 5035 0169 997;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各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四条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或委托其他股东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4、其他约定:

  第五条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通过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丁

  丁方签名:

  签字日期:

  签订地点:

合伙协议书5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合伙在_________________市场经营建材销售生意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伙经营的建材店面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______;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经营项目为建材产品,范围包括瓷砖、卫浴、以及装修装饰建材等。

  第二条、甲、乙、丙三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元,分别占比为50%、25%、25%,出资于___年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第三条、合伙期间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雇员工资、需缴纳的税费等之后的结余为合伙盈利,按照月度周期以各自出资比例分配。

  第四条、鉴于甲方出资最多,本合伙店面以甲方为负责人,登记在甲方名下,办理相关工商登记,但是店面实际上为合伙人共同所有。

  第五条、本合伙协议所有合伙人员不计发工资,如合伙期间需雇佣人员,雇佣人员数量及工资待遇需三方共同协商同意,工资在计算净利润时扣除。

  第六条、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合伙人个人债务除外,由其个人自行承担。

  第七条、合伙期间的退伙、转让出资、吸收新合伙人必须经过三方一致同意。

  第八条、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分工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是合伙期间,合伙人都有相互监督权利及义务,出现争议及时对账,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伙人虽有分工,但是都参与销售工作,均可对外缔结销售合同,同时各自负责对外销售业务的`货款回收。在对外销售时,除非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赊销,如违反本条的合伙人在未将赊销货款全部清回之前暂停其盈余分配,导致货款无法追回则应承担其他合伙人的损失。

  第十条、合伙人各自每单业务都必须及时在合伙帐务记账,不得隐瞒私自获利,违反本条业务获得利益归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相同表决权。

  第十二条、本合伙起始于协议签约日,终止时间经营中合伙人视经营状况商定。如任何一方合伙人提出退伙或者合伙解散,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协商一致同意后进行对账结算。

  第十三条、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第十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协议书6

  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合伙协议,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因,根据本合伙企业协议的有关规定,决定退伙。

  第二条:(企业名称)虽然是登记在甲方名下,实际上是由甲、乙、丙()共同合伙经营管理的。

  第三条:合伙经营的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兹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同意乙方退出合伙。

  第四条:乙方退出合伙的时间为本协议生效之日。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包括退伙前及退伙后,由于经营商铺产生的`债权债务及拖欠各机构的税费均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本协议生效后,商铺由甲方继续经营,商铺所有财产及债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应当在____年__月__日前全额支付清乙方退伙补偿费用人民币_元(¥0000元)。

  第六条:本协议签字时商铺所有的证照和印章(包括)已交由甲方持有。

  第七条:违约责任条款

  1、如果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退伙补偿款的,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当按应退补偿款的%向乙方赔付迟延履行债务的利息。

  2、如甲方逾期支付清乙方退伙补偿款达天的,则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将商铺的资产(包括商品)进行拍卖,并对拍卖所得款进行优先受偿,甲方对此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名后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字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合伙协议书7

  甲方: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合同如下: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各自愿出资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租下铺面,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清,从事美发业务。出资比例为甲方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乙方为__________%、丙方为__________%。租该铺面所有资产均属三方共同出资,共同所有,共有比例为各方出资比例。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二条:本合伙门面经营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起始时间自与房东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到期后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一个月重新签订合伙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到期后没有重新签订合伙合同或补充合同但继续经营的,各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合伙合同为准。

  第三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1、合伙各方在合作经营期间,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经营盈余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原则上按季度小结,年底十二月按出资比列核算分配;

  3、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出资比例承担。在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四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不受出资比例限制;

  2、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各方共有比例为各方的出资比例;

  3、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责任比例按出资比例计算。

  第五条:禁止合伙人以下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合伙协议无约定或者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3、除已有业务之外,不得经营或者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4、无正当理由强制退伙;

  5、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私自调整员工的薪资;私自提干;私自任免员工。

  6、其他损害本合伙利益的一切行为。

  第六条:甲、乙、丙各方对合伙事务享有以下执行权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招揽工程装修,因工程装修所需进行的行为;

  3、支付合伙债务;

  4、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5、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6、策划人可由全体合伙人推举能力稍强、经验稍丰富的合伙人担任,其他所有合伙人享有决定权。实行"多一票通过,少一票否决"制度。

  第七条:合伙人作为工作人员的权利

  1、合伙人自愿担任管理人员,并得到全体合伙人的同意,有权获得相应岗位工资报酬;

  2、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男员工享受30天的护理假,女员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享受一年年假,在这期间合伙人享受店面所有权益以及盈利收入的10%的提成分配,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男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第八条:新合伙人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合同;

  3、除入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门面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与新合伙人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新合伙人入伙前需评估门面市值,按股数认购;

  6、新合伙人入伙所出资额,由原合伙人按原出资额比例分配;原合伙人剩余资金为现出资额,折算现在所持股数。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终止:____________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4、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二)合伙终止后的事项:____________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如果合伙人对清算人达不成合意,自合伙解散后十五日内共同指定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及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____________

  (1)合伙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合伙所欠税款;

  (3)合伙的债务;

  (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且在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条:合伙人退伙事项

  1、合伙存续期间的前二年内不得退伙,不得转让出资。如合伙人无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可避免事由退出,除不退出资额以外,还必须向其余合伙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整)。

  2、门面经营期限开始之日起二年以后各合伙人可转让自己的出资,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须征求全体原合伙人同意且第三人应同意按入伙对待,否则视为退伙。

  3、合伙人退伙或转让自己的出资后三年之内不得在合伙门面方圆十公里之内从事相关行业,不得利用熟悉的员工套取合伙门面商业机密,不得招用曾在合伙门面的员工共事。

  第十一条:合伙门面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门面名称继续经营原门面事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经其余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否则按出资比例退给其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行为的,应按下列规定承担责任:____________

  (1)将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上缴合伙门面;

  (2)经劝阻,拒不改正者,可由其余合伙人决定除名,同时向未违约的合伙人一次性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整);

  2、合伙人有本合同第十条第3款规定行为之一的,违约方应将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赔偿给其他合伙人,同时向门面一次性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整)。

  第十三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四条:____________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共同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____________本合同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伙协议书8

  甲方:XXX

  乙方:XXX

  丙方:XXX

  甲乙丙三方经自愿协议一致,就合伙经营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伙名称或项目:工程承包. 主要经营地:大连.

  二、合伙期限:自20xx年3月4日起至三方散伙时止,合伙协议书。

  三、出资金额.方式.期限: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50万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20万元。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30万元。甲方与丙方的出资交到乙方保管。

  四、出资总额及各方占比: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100万元,甲方出资占50%,乙方出资占20%,丙方出资占30%。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五、盈亏分担比例:本合伙产生的盈利及亏损均按各方出资比例分配及分担。

  六、经营管理:合伙事务由乙方负责管理,甲方及丙方不参与日常管理,如遇合伙事务重大事项的决定应经甲方和丙方的同意。

  七、入伙及退伙:新合伙人入伙,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签订本合伙协议约定权利义务。合伙人请求退伙的,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协议书《合伙协议书》。

  八、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和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九、财务管理:本合伙每年至少结算一次盈亏,并实际分配,经各方同意,也可不分配。

  十、违约责任:各合伙人未经全体同意,不得擅自处理合伙的财产,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按交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法院管辖诉讼。

  十二、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适宜进行补充。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三方个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20xx年3月4日

合伙协议书9

  甲方: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协议签约地点:

  1、概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项目合伙经营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2、合伙经营范围

  3、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出资额、方式、期限

  甲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乙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双方的出资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悉数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者,应对应付金额计付银行利息,并以资金形式赔偿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双方方出资合计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为双方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时,需经另一方同意。

  5、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甲方享有_______%盈余,乙方享有_______%盈余。

  债务承担:由双方合伙经营产生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甲方承担_______%债务,乙方承担_______%债务。

  6、入伙、退伙与出资转让

  入伙:承认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退货:不可在合伙不利时要求退伙;任一方若退伙,应在月之前,应告知另一方,且经另一方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需进行赔偿。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并且必须承认本合同,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7、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甲拥有权限:义务:乙拥有权限:义务:甲乙双方工作中不得越权操作,且应认真履行应尽义务。

  8、禁止行为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9、合伙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合伙期届满;

  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甲乙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10、纠纷的解决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1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其他未尽事宜,本着共图发展的目标,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并进行补充、完善。

  1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甲方:_______(签字、盖章)乙方:_______(签字、盖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书10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合同编号:

  姓名:XXX(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XXX(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两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根据甲方乙方的要求,同意购__________汽车壹辆;发动机号______;车架号______,计价人民币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____),归甲乙两方共同所有。

  第二条 两方共同出资,出资金额相等,各出_________,共计__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两方在签订此合同时,首先在银行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申办信用卡,并安不低于所购车辆总价的__%的款项,计入民币____万元存入该账户。剩余款项____元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按期向该银行归还贷款本息。

  第四条 乙方同意甲方代为受理购车事宜,并为车辆购买保险,办妥所购车辆信用或保证保险,以及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资抢险、不计免赔险及其相关的附加险。

  第五条 乙方并将购车发票、合各证及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替甲方保存,期间不得将所购车辆转让、变卖、出租、重复抵押或做出其他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 在乙方提供停车泊位证明及其他入户所需证明条件下,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车辆的牌、证、保险手续,实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在三保期限内,乙方所购车辆如出现质量问题,自行到厂家特约维修服务中心进行交涉处理。此期间,乙方不得以此为借口停止或拖延支付每期应向银行偿还的人款。

  第八条 如乙方发生下列情况,按本合同第九条规定处理:

  1.乙方逾期还款,乙方经甲方二次书面催讨,在第二次催讨期限截止日仍不还款的(逾期5天后,即发出书面催讨,二次催讨间隔为7天,第二次催讨期限截止日为文书发出日第7天);

  2.乙方借口车辆质量问题,拒不按期偿还欠款;

  3.发生乙方财产被申请执行,诉讼保全,被申请破产或其他方面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期还款的。贷款未偿清之前,不在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第四条所指各类车辆保险;

  4.其他情况乙方不能按期向银行还款;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车辆转让、变卖、抵押。

  第九条 乙方承诺,不论任何原因发生第八条的事由之一时: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贷款及利息,并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持合同就乙方未偿还的全部欠款,向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2.甲方有权按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拍卖变卖乙方所购车辆,拍卖所得价款偿还全部债款和其他欠款。如果出售所得的价值(扣作必要费用外)不足偿还全部欠款和费用总和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如果出售所得超过欠款和费用总和的,甲方应将超过部分的钱款返还给乙方。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除支付逾期款额的利息外,并按逾期总额的5/日计付滞纳金。

  第十条 在分期还款过程中,乙方所购车辆发生机动车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致使车辆报废、灭失,保险公司赔款应保证首先偿还尚欠银行的贷款及利息部分。

  第十一条 除车款外,乙方尚须向甲方交纳担保费,金额以借款额为基数,随贷款年限一次性-交付(一年1%;二年2%;三年3%)。乙方如提前还清车款,从还清日起,甲方自动终止担保人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配偶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购车人,须就此合同内容签署同意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三条 乙方担保人自愿为乙方分期付款购置汽车担保,须就此合同的内容签署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四条 本合同按合同条款履行完毕时,合同即自行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需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及贷款银行、保险公司、公让处各执一份。

  附件1:同意书

  附件2:担保书

  供 车 方:企业 购 车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附件1:

  同意书

  致:企业

  鉴于____(购车人)与贵单位于___年__月__日签订的《购车合同书》购买壹辆______型号汽车一事,本人做为______(购车人)的配偶(直系亲属),对春关系存续期间财产享有共同所有权,对债务亦共同承担义务。为此,特向贵单位确认如下:

  一、本人同意_____(购车人)将所购汽车低押给贵单位,作为仙款购车所欠款的抵押担保物。

  二、本人愿同购车人共同参与对银行欠款的偿环,直到对银行的欠款本息全中偿还完毕。

  三、(若共同购车人与购车人系夫妻关系)倘若购车人与本人解除夫妻关系,除非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经民政部门办理的离婚协议书中专门注明该车辆所有权和债务的归属为购车人,否则不解除本人还款义务。

  四、本人已详细阅读过了《购车合同书》,充分理解合同经过公证后上有强制执行效力。我同意放弃起诉权和抗辩权。

  五、本同意书一经本人签字或盖章后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同意人(即购车人配偶)__________(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年__月__日

  附件2:

  担保书

  鷂_______自愿作为汽车消费贷款购车人________的担保人,承认并遵守以下条款:

  一、当购车人未按期偿付欠款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二、对由于购车人未按期偿付欠款而引起的一切相关损失及经济赔偿责任,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三、在购车人所签署《购车合同书》终止前,不得自行退出担保人地位,或解除担保条款。

  四、本人已详细阅读过了《购车合同书》,充分理解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我同意放弃起诉权和抗辩权。

  五、本担保书一经本人签字盖章后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合伙协议书11

  甲方: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

  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减实、信任、平等合伙、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合伙承包____________工程,在不违反现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工程建设,进而实现工程利润的最大化。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包工包料的方式合伙承包____________工程项目(工程合同号:),对外以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名义出现。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个月,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

  双方前期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万元(¥______),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各出______%,即各出资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作为本工程项目安全保证信誉押金和本工程前期启动资金,后期因工程进展需要双方以相同比例方式继续投资。

  第五条利润分配与债务承担

  1、利润分配:双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本工程,在扣除各种成本(工程中介费,公司挂靠费、税金、施工班组劳务费、施工机械租赁费、施工水电费、临时设施费、安全维护设施费、招待费以及双方认可的用于本工程的各项开支)后,所获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即各占______%。

  2、债务承担:本着风险共担的原则,如本工程出现亏损,债务先由属合伙出资的共同财产偿还,合伙出资的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合伙人个人财产按出资比例承担,即各自承担______%的剩余债务总额。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它合伙人追偿。

  第六条双方的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负责工程管理的全面工作;

  (2)对各项开支进行签字确认;

  (3)负责各种材料的进出购销;

  (4)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5)支付合伙的各项费用及债务;

  (6)参与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7)获得合伙项目利润分配。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指定一名人员全面工程参与施工进展的管理;

  (2)对各项开支进行签字确认;

  (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支付合伙的各项费用及债务;

  (5)参与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6)获得合伙项目利润分配。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以合伙名义进行与本项目无关的其它业务活动;

  (2)在同一工程项目上再与他人合伙;

  (3)邀请其他人入伙;

  (4)提前退伙。

  2、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并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包括另一方因违约行为而使遭受的实际损失。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处理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可终止,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合伙期届满;

  (2)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项目违反法律被撤销;

  (4)合伙项目受地震、台风、水灾、火灾以及战争、政府征收、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导致合作项目合同终止。

  2、合伙终止后的处理:

  (1)双方对合伙的'财产进行清算;

  (2)清算后的盈余,则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清算后如有亏损,债务先由属合伙人出资的共同财产偿还,合伙出资的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合伙人各自的个人财产按出资比例承担,即各自承担______%的剩余债务总额。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它合伙人追偿。

  第九条纠份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______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协议自与订立合同之日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协议书12

  合伙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

  住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

  住址:

  出资额:

  类型:

  经营范围:

  第二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 年,自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 元,大写 ,占总投资额的 %;乙方出资人民币 元,大写 ,占总投资额的 %;

  (二)双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于20xx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企业出资共计人民币__ _元,大写。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四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各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对合伙企业利润进行分配;合伙人投资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合伙企业的利润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即各合伙人各自享有二分之一的利润分配额。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伙人同意;

  2.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9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六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甲方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出纳;乙方负责财务会计。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第七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二)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签约时间:_ ___年__ _月_ __日

  签约时间:__ __年_ __月_ 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协议书13

  合伙人:

  甲(姓名)__,性别__,__年__月__日出生,现住址:__市(县)__街道(乡、村)__号 合伙人:

  乙(姓名)__,性别,__年__月__日出生,现住址:__市(县)__街道(乡、村)__号 合伙人:

  丙(姓名)__,性别,__年__月__日出生,现住址:__市(县)__街道(乡、村)__号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项目名称),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第二条 总投资为______万元,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

  乙方以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

  丙方以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店铺,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三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三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___(签字或盖章)

  签约地点:

  __年__月__日

合伙协议书14

  甲方:

  身份证号:

  籍贯

  乙方:

  身份证号:

  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百川投递项目,总投资为壹万元(10000元)整,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壹万元(10000元),乙方以人力资源和团队资源方式投入。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私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

  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本合伙组织经营期限为一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

  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五条组织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40%、乙方60%的比例分配。

  乙方不得私下接单:如有违反,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条组织任何一方对组织债务后,另一方无需清偿债务负担。

  第七条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按月结算。乙方应按口头协议遵守上班时间,以及合作事宜。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五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伙协议书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之规定,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协议人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创办合伙律师事务所,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xx律师事务所,英文名称:xxx

  第二条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见附件《合伙人名录》。

  第三条

  律师事务所开办资金100万元,出资合伙人出资方式、金额、持股比例载入附件《合伙人出资持股登记表》。

  律师事务所增加、减少开办资金,由合伙人会议依据本协议与律师事务所章程决定。

  第二章合伙人

  第一节

  合伙类型与入伙条件

  第四条

  本所合伙人分为创始合伙人、终身合伙人、出资合伙人与管理合伙人。本所律师因对外业务需要,经管理委员会同意设立的“资深合伙人”、“高级合伙人”、“合伙人”等名誉称谓与本协议无关。不具法律效力。

  (一)本所创始合伙人为一人,创始合伙人高建强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为终身合伙人。但在本协议签订后前十年不享有终身合伙人分配权益。

  (二)本所全体终身合伙人、出资合伙人依据本协议享有合伙人财产(资产)所有权与红利分配权。

  (三)本所管理合伙人依照本协议享有合伙人红利分配权。

  第五条

  终身合伙人

  终身合伙人是在本所持续工作,并为本所出资或者(和)参与管理工作的普通合伙人。

  (一)晋升终身合伙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本所持续执业或工作(可计入担任法律秘书、律师助理等期限)满十年(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的外,20xx年12月31日前在本所执业的律师自20xx年1月1日起算);

  2、成为出资合伙人满五年或者管理合伙人满八年,既是出资合伙人又是管理合伙人的,符合其中任一条件即可;

  3、具有律师执业资格,无违法犯罪记录;

  4、除退休外,在本所专职执业或工作。

  5、向合伙人会议申请成为终身合伙人。

  对律师事务所有特殊贡献,包括不限于承办有重大国际、国内影响案件,为律师事务所创收作出突出贡献,为律师事务所声誉带来重大荣誉的律师不受上述(一)项1、2条件限制,合伙人会议可以邀请其晋升成为本所终身合伙人。

  (三)除本协议第十一条(一)项规定的情形外,合伙人会议无权决定终身合伙人退伙。但是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宣告终身合伙人身份丧失,律师事务所无需补偿,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1、转入其他律师事务所执业;

  2、有损害律师行业或本所声誉、名誉,或者给本所造成其他重大损害的行为;

  3、因违法犯罪或者其他原因丧失律师执业资格(吊销律师执照),退休除外;

  4、本人申请放弃终身合伙人身份;

  5、其他应当按丧失终身合伙人身份的情形。

  终身合伙人的持有本所的股份不得转让、赠与。终身合伙人死亡,其所有份额比照退伙方式交由继承权人或者指定遗赠人享有,一次性支付。

  (四)已晋升为终身合伙人的律师在退出出资合伙或者不担当、不适宜担当管理合伙人时,不妨碍继续担任并享有终身合伙人的权利。

  (五)终身合伙人享有律师事务所的财产份额与利益分配,其所占份额与分配方式在本协议签订满十年时,由当时的合伙人会议根据终身合伙律师的执业年限、创收情况以及其他贡献作出详细规定,并修订本协议。

  终身合伙人不负有出资义务。但同时是本所出资合伙人除外。

  (六)终身合伙人载入司法行政管理机关合伙人名录。

  第六条

  出资合伙人

  出资合伙人是在本所执业并为本所出资的合伙人。出资合伙人可以依照本协议选择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

  (一)除本协议首次签署之出资合伙人外,新增出资合伙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在本所执业的律师;

  2、连续在本所执业三年以上;

  3、担任出资合伙人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4、承认本所章程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

  5、承认并履行“合伙协议书”及其规定的义务;

  6、本人申请并同意认缴入伙资本。

  (二)律师符合本条(一)项条件,申请出资入伙的,合伙人会议应当同意入伙,但是新入伙律师的出资额度不应当低于当时律师事务所共有资产时价的1%,不高于原有合伙人最低出资人的持股比例。

  新增出资合伙人,应当由原出资合伙人按照持股比例,由最高持股人以转让股权方式进行,直到全体合伙人持股比例持平。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为律师事务所发展需要,经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增资扩股,可不受本条(一)2项及(二)项一款二款的限制。

  (三)出资合伙人的权益

  1、依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享有本所资产权;

  2、依照本协议享有出资合伙人分配红利;

  3、新入伙律师(包括本协议首次签署的新入伙律师)在入伙后前三年,可选择有限合伙。选择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在有限合伙期间以出资为限承担本所债务。但是入伙律师放弃有限出资合伙的除外。

  4、出资合伙人除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可以向本所原出资合伙人或符合入伙条件的执业律师转让出资外,但不得向其他第三人转让在本所的出资。

  5、出资合伙出资到位或者受让后,事务所应当《出资持股证明书》,出资合伙人转让股份应当变更《出资持股证明书》,退回还证明。

  有限合伙人不载入司法行政管理机关合伙人名录。

  第七条

  管理合伙人

  管理合伙人是在本所执业并参与本所管理事务的有期限的有限责任合伙人。管理合伙人的劳务出资自受邀成为管理合伙人始,至离职之日止。

  (一)管理合伙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在本所执业的律师;

  2、善于学习,有本所管理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或特长;

  2、担任管理合伙人前三年内未受过除名或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4、承认本所章程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

  5、承认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6、具备思维活跃、有积极进取的精神及接受挑战的性格;

  7、为人诚实、正直,性格开朗、责任心强,擅长与人沟通;

  8、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承担和突破工作压力,是很好的时间管理者和自我任务驱动者。

  (二)管理合伙人由事务所主任或者管理委员会向合伙人会议推荐,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后,邀请入伙。

  管理合伙人由执业律师兼任,除依据本协议约定享有分红权利和执业收益外,不领薪资。但是经合伙人会议同意专职从事管理工作的管理合伙人除外。

  本所出资合伙人、终身合伙人符合管理合伙人条件的,可以受邀成为管理合伙人。

  (三)管理合伙人应当遵守本所各项制度,并保证:

  1、勤勉尽职,公正、全面履行职责;

  2、非经合伙人会议同意,不得与本所交易或者订立商业合同;

  3、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侵占本所财产;

  4、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包括不限于损害公共案源、公共财产的管理秩序;

  5、不得挪用本所资金或者将本所财产借贷给他人;

  6、保守本所商业秘密,管理合伙人辞去管理合伙人职务后,仍然应当保守本所商业秘密至被保守的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四)管理合伙人的权益与豁免

  1、依照本协议享有管理合伙人的分配红利;

  2、不负有出资义务,不承担本所亏损。同时为本所普通出资合伙人的除外。但是因为管理合伙人的过错导致本所损失,依照本协议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除外。

  第二节

  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

  合伙人依照本协议与本所章程规定的程序与方式,享有下列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推选或者被推选为所主任或者管理机构负责人;

  3.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

  4.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本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5.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6.依本协议享有本所收益分配权和(或)财产所有权。

  7、对本所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8、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本所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9、本人在本所的利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10、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二)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依照合伙人会议决定,参加相关的监管委员会,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责;

  2.遵守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5.除因有限合伙另有约定的外,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除本条规定的合伙人基本权利义务外,合伙人依照本协议享有相应的约定权利,承担相应的约定义务。

  第三节

  入伙、退伙与合伙人违约

  第九条

  入伙。

  (一)在下列情况下,本所吸收符合规定条件的专职律师为合伙人:

  1、根据本协议规定的终身合伙人、出资合伙人与管理合伙人条件,满足条件的专职律师申请或者受邀入伙时;

  2、根据本所的发展需要,经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吸收新增合伙人时。

  (二)符合合伙人条件并申请或受邀加入合伙的,由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并与新合伙人签订书面协议,载入本所合伙人名录,并根据本协议规定报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三)新合伙人入伙申请或者管理委员会邀请管理合伙人,应当在合伙人会议召开前30天向合伙人会议提出议案。

  (四)新增出资合伙人可以按本协议约定选择有限责任合伙。

  (五)新增出资合伙人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以有限期合伙。期限届满应当按退火处理,需要延长合伙期限的,应当重新入伙。

  管理合伙人自受邀成为管理合伙人履行管理合伙人职务起入伙,合伙期限为二年。重新成为管理合伙人的,合伙期限连续计算。

  第十条

  合伙人退伙。

  (一)合伙人要求退伙(管理合伙人辞去管理合伙人职务),须提前二个月向合伙人会议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合伙人会议决议。载入登记机关合伙人名录的,应当报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管理合伙人自本届管理委员会任期届满,约定出资期限的出资合伙人自约定到期之日为合伙届满之日,按自动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退伙时应对合伙期间尚未了结的工作、占用的财物、债权债务及应说明的其他问题作详细书面报告,并按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办理移交和清偿手续。

  (三)出资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原则和规定处理合伙财产:

  1.退伙时合伙人会议确认的其所占财产份额的85%进行结算,但在本所工作满十五年,或达到退休年龄申请退伙的,按所占财产份额的100%结算;

  2.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或其他方式进行结算;

  3.本所留置所退财产份额的15%,时间为两年,并不考虑和支付留置期间的利息;

  4.出资合伙人退伙可采用出资合伙人受让增持股份方式与事务所减资方式,具体办法由合伙人会议决定。对应向退伙人支付的部分应根据受让合伙人与本所当时的财务情况进行支付,如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退伙人应接受一个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的分期支付方式;

  (四)合伙人退伙,不参加当年度本所剩余利润的分配。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管理合伙人退伙(辞去管理合伙人职务)、自动退伙或者劝其退伙的,应当享有任职期间红利。

  (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出资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如退伙人不按合伙人会议的决议有关移交、清偿手续的,或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出资合伙人不清偿连带债务,则合伙人会议有权视情况扣留其相应的财产,退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表示反对。

  (六)合伙人死亡、宣告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应当参照退伙处理。

  第十一条

  对合伙人违约的处理。

  (一)合伙人有下列行为。本所合伙人会议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谴责、劝其退伙直到除名的处理:

  1、擅自退伙或离所;

  2、受到刑事处罚;

  3、律师执业资格或者执照被吊销;

  4、泄露本所商业秘密;

  5、严重违反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及合伙人会议,或者严重违反本所规章制度;

  6、破坏或者严重影响本所工作、管理秩序,给本所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的.。

  (二)出资合伙人有下列行为,本所合伙人会议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谴责、劝其退伙直到除名的处理:

  1、签订出资合伙协议后,逾期履行出资义务超出30日;

  2、出资合伙人滥用出资人身份,破坏本所管理秩序、严重影响本所经营工作、损害本所或者本所律师利益;

  (三)管理合伙人有下列情形时,管理委员会有权暂停其管理合伙人之职,并报合伙人会议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劝其退伙直到除名的处理:

  1、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品德操守恶劣,致使其他合伙人认为无法与其共事的;

  2、不履行或者不尽职履行管理委员会分派的管理岗位职务工作的;

  3、不具有管理岗位所需要的技能,或者其他原因不能胜任或者怠于履行管理岗位的工作的。

  第十二条

  处罚程序

  (一)经管理委员会或者3名以上合伙人提议,合伙人会议应当对违约合伙人进行信任表决,除该合伙人以外的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如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确定不信任该合伙人时,合伙人会议即作出劝其退伙的决议,合伙人会议无须对该合伙人的行为举证,但在表决前允许该合伙人申辩。

  (二)当合伙人会议作出“劝其退伙”决议时,该合伙人应在15天内向合伙人会议提出退伙的书面申请,并按退伙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获取应得的财产。如超过15天不向合伙人会议提出退伙书面申请的,则合伙人会议有权对其作出除名的决定。

  合伙人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合伙人会议应当将其除名。

  (三)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如遇到自己被合伙人会议除名的,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包括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和理由提出反对意见,并保守本所商业秘密。

  (四)出资合伙人劝其退伙与除名的,按照退伙程序原则和规定处理合伙财产。

  (五)上述处理并不影响其应承担的有关经济赔偿责任。

  第三章管理机构

  第一节

  事务所主任与合伙人大会

  第十三条

  本所最高权力机构为合伙人会议,本所经营管理与业务活动实行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执行主任负责制。

  第十四条

  本所设立主任一名。为本所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本所,并在合伙人会议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事务所主任任期为三年,由合伙人会议在事务所合伙人中选举产生。

  本所不设副主任。在对外活动中,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管理委员会主任或者指定的管理合伙人代行主任职务,代行职务期间,为履职方便可称副主任。本所律师因对外业务需要,经管理委员会同意设立的“副主任”等名誉称谓与本协议无关。不能代表本所履行职务。

  第十五条

  合伙人会议

  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由本协议第四条一款全体合伙人组成,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其主要职权为:

  (一)制定本所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选举、罢免本所主任;

  (三)根据主任的提名,决定或罢免管理委员会主任

  (四)根据管理委员会主任的提名,决定管理委员会成员(管理合伙人)的人选;

  (五)决定管理委员会的岗位组成,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对管委会工作提出质询;

  (六)审议管理委员会提交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

  (七)决定晋升终身合伙人、吸纳出资合伙人的入伙;

  (八)决定本所增资扩股或者减少资本;

  (九)决定分所设立与撤销;

  (十)决定合伙人的退伙、除名及财产处置;

  (十一)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

  (十二)决定本所的合并、分离、变更、终止和清算等事项;

  (十三)决定合伙人人会议认为必须由其决定的其他事项。

  除上述合伙人会议职权外,合伙人会议可以将自己职权内的事务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合伙人会议的授权决定,应当作出决议。

  第十六条

  合伙人会议为每半年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年五月与十一月终了十日内。经三分之一合伙人提议,可召开合伙人会议临时会议,讨论决定某一具体事项。

  第十七条

  合伙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召集并主持。

  管委会主任或者指定的主持人应当在已定合伙人会议日期前十日前向全体合伙人送达书面会议通知,并注明会议内容。合伙人会议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与会合伙人应当对议定事项的记录上签字,指定合伙人负责保管,以备其他合伙人查阅。

  第十八条

  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决议按以下规则进行:

  (一)实行一人一票原则,拒绝参加会议又无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二)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的外,合伙人会议决议由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四分之三同意方可生效;

  (三)创始合伙人、持有本所三分之二合伙财产(股权)的出资合伙人,对合伙人决议享有否决权。

  经过否决的决议,由合伙人会议在听取否决人意见后再次磋商,重新作出的议案应当由合伙人会议按照本条(一)(二)规定重新决议。

  第十九条

  合伙人会议可以设立常设的或临时的监督检查机构,对管理委员会或者本所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合伙人会议的监督检查机构,应当向合伙人会议报告工作,由合伙人按照议事规则作出决议,监督机构与非管理委员会合伙人不得直接干涉本所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

  合伙人会议的议事规则,依据本协议由本所章程详细规定。

  第二节

  管理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

  管理委员会是本所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与管理机构,按照本协议与本所章程履行职权,执行合伙人会议决定,对合伙人会议负责。

  第二十二条

  管理委员会由全体管理合伙人组成。

  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人,管理委员会主任根据事务所发展规则与经营方针编制管理委员会岗位、岗位职责和人选条件方案报合伙人会议审核决定。

  第二十三条

  管理委员会行使下列职责

  (一)主持合伙人会议,向合伙人会议提交工作报告;

  (二)拟定本所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草案,提交合伙人会议决定;

  (三)拟定本协议第十五条(四)至(十一)项应当由合伙人会议决定事宜的草案,提交合伙人会议决定;

  (四)组织、管理本所日常经营工作;

  (五)负责本所营销推广、品牌建设、公共关系、客户服务管理、人才招聘、人员培训、法务产品设计、业务质量控制监督、财务会计事务的管理与指导;

  (六)根据本所业务发展规模,招聘事务所律师及工作人员,决定聘用律师的聘用期限、报酬方式及一般工作人员的待遇;

  (七)向合伙人会议举荐终身合伙人,提交出资合伙人、管理合伙人审查意见;

  (八)制定本所各项管理制度、业务规程;

  (九)决定本所内部经营机构、业务部门的设立;

  (十)向合伙人会议提交管理合伙人工作评估报告;

  (十一)接受合伙人会议的质询,除非事涉商业秘密可以在说明情况后,在下一次会议上向合伙人会议报告外,一般质询应当在同一次合伙人会议上回复、解答。

  (十二)其他合伙人会议授权的事务。

  第二十四条

  管理委员会每届任期为二年,任期届满应当向下届管理委员会移交工作,管理合伙人连选得连任。

  第二十五条

  管理委员会职权与议事规则,依据本协议在本所章程中详细规定。

  第三节

  执行主任

  第二十六条

  本所设执行主任一名,在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具体执行本所经营管理之责。执行主任负责组织、管理、领导本所经营及行政部门。

  执行主任是执业律师(管理合伙人)兼任的,应当同时兼任管理委员会主任一职,非执业律师担任执行主任的,应当分设管委会主任与执行主任。

  第二十七条

  执行主任主持本所的经营管理、行政管理、对外联络、财务管理工作。执行主任由管理委员会决定聘用和辞退,对管理委员会负责。专职执行主任的报酬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第二十八条

  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营销管理、客户服务、人员管理、职业培训、业务学习、财务管理、统一收案收费、服务质量监督、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利益冲突审查、年度总结考核、执业过错责任追究、业务档案归档等制度。

  第四章所有者权益

  收益分配、债务与亏损承担

  第二十九条

  本所财产(资产)按照持股比例为全体终身合伙人、出资合伙人共有。本所财产权利按照100股折算。

  终身合伙人应当享有的财产份额(持股比例)在本协议签订第十年,由合伙人大会决定。自第十一年起起算,并计付红利。

  出资合伙人持股比例根据合伙人之间的出资协议约定,并载入附件《合伙人出资持股登记表》。

  在本协议签订前十年,出资合伙人股权总数为100股。

  第三十条

  收入分配。薪金提取(业务提成)或其他方式。

  合伙人实行收入提成制,具体标准依据管理委员会制定,报合伙人会议审核。

  第二十四条

  本所年度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上年度亏损(偿还债务)。

  (二)根据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留存预算内一定比例下年度公共费用。

  (二)提取各项基金。

  (三)提取各项基金后剩余部分,支付合伙人红利。

  第三十一条

  分红原则

  (一)在本协议签订后十年内(含第十年),出资合伙人人分享应分配红利40%,管理合伙人分享应分配红利60%,自第十一年起,本所终身合伙人、出资合伙人与管理合伙人的红利分配方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原则由合伙人会议决定。

  (二)终身合伙人、出资合伙人按照持股比例分享红利。

  (三)管理合伙人根据职责、贡献大小、工作时间等因素由管理委员会提交分配方案,报合伙人会议决定。

  (四)出资合伙人同时为管理合伙人,按上述分配原则分别获取红利。

  第三十二条

  基金提取。

  (一)本所设立发展基金,按本所年度税后利润的10%提取,本所帐户产生的利息亦计入该基金。发展基金累计提取超过出资总额50%后,经合伙人会议决定,可不再提取。

  (二)本所设立风险基金,按本所年度税后利润的10%提取。合伙人会议决定提取额度与期限。

  (三)本所设立福利基金,按本所年度税后利润的5%提取。福利基金的使用由管理委员会制定细则,交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该项基金在合伙人退伙、事务所分立、解散时,作为事务所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合伙人会议的决定享有和分配。

  (四)本所按规定提取律师执业风险基金,并参加办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第三十三条

  亏损承担

  (一)如合伙人出资与业务收入在业务提成后不足以支付各种成本时,则由合伙人或第三方向本所借支方式承担,没有合伙人借支或者未能向第三方借支的,应当由普通出资合伙人按持股比例向本所借支,本所应当向借支人支付不高于银行贷款一倍的利息。

  经过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可以增资扩股方式弥补亏损。

  (二)本所连续三年亏损或者重大亏损合伙人难以承担,经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解散。

  (三)如本所的亏损是由某一合伙人过错所致,则责任人首先应承担这种亏损,不足部分由其他合伙人平均分摊,分摊后的合伙人对有过错合伙人享有追偿权。如亏损系本所某一律师过错所致,由先由本所承担支付责任,本所对该过错律师享有追偿权。

  第三十四条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的外,普通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五章终止与清算

  第三十五条

  本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而解散:

  (一)本所合伙人已不足三人,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足的;

  (二)本所的资产已不足10万元,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足的;

  (三)合伙协议中约定的终止事由出现的;

  (四)合伙人会议决定解散的;

  (五)被依法吊销执业许可证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应予解散的其它情形。

  第三十六条

  本所解散时,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在机构成立起10日内通知未办结委托事项的委托人和债权人。

  第三十七条

  清算机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清理本所的财产,编制财务清算报表和财产清单,处理未了结的事务,清理债权债务,处置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事宜。对剩余财产,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进行分配。当本所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由普通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对剩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算单、制定清算方案报合伙人会议及有关机关通过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所在清算期间,合伙人不得执业。本所的执业许可证及合伙人、聘用律师的执业证,应当上交原登记机关。未办结的法律事务,由本所与委托人协商解决。

  第三十九条

  合伙所清算结束后,清算机构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由本所主任签名并盖章,在15日内上报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同时将财务账簿、业务档案、印章移交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登记机关批准注销后,原管理合伙人应当及时办理税务注销手续。

  第六章争议解决方式

  第四十条

  本所合伙人因退伙、被除名、对合伙财产的分割等事项发生争议,首先应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再通过市、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调解,本所及律师应尊重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调解意见或裁决,并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第四十一条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应当承担的责任(由合伙人商定,具体条款列入本协议)。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

  合伙人会议依据本协议约定制定本所章程,本所章程凡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协议自三名以上出资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条

  本协议的补充或修改须经合伙人会议按议事程序决定通过。

  第四十四条

  本协议正本一份,存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决议档案,各合合伙人均可复制附本留存。

  第四十五条

  本协议属于本所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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