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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协议书

时间:2022-06-07 09:41:08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精选股权协议书模板汇编七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股权协议书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股权协议书模板汇编七篇

股权协议书 篇1

  转让方:(甲方)

  地址:

  受让方:(乙方)

  地址: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 %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股权。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 %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 %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 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 元;

  (2)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 元。

  第三条 甲方保证与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第五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 方承担。

  第六条 保密条款

  1、对本次股权转让合同中,出让方与受让方对所了解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让方、受让方、 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全部情况,出让方与受让方均有义务保密,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或司法机关强制要求,任何一方不得对外公开或使用。

  2、出让方与受让方在对外公开或宣传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时,采用经协商的统一口径,保证各方的商誉不受侵害,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有关本次股权转让的言论、文字。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 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 其他

  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公司存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股权协议书 篇2

  转让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职务:

  受让方:(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职务: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市设立,由甲方与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币万元,其中,甲方占%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合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营公司%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出资币万元,实际出资币 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营公司%的股权以币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39;,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公证处公证(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____市公证处公证后(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报请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营公司、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

股权协议书 篇3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授权代表于_____年___月___日于北京签署:

  股权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受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______路______号 _________楼。

  股权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出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北京市________区_________大街____号。

  前 言

  1.鉴于股权出让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某某”)于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签署合同和章程,共同设立京___________公司(简称“目标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等。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于_____年___月___日签发。

  2.鉴于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元人民币(rmb______),股权出让方为目标公司之现有股东,于本协议签署日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_____(____%)的股份;股权出让方愿意以下列第2.2条规定之对价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其他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____(____%)股份转让予股权受让方,股权受让方愿意在本协议条款所规定的条件下受让上述转让之股份及权益。

  据此,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则,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章 定 义

  1.1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2)“人民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3)“股份”指现有股东在目标公司按其根据相关法律文件认缴和实际投入注册资本数额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所享有的公司的股东权益。一般而言,股份的表现形式可以是股票、股权份额等。在本协议中,股份是以百分比来计算的;

  (4)“转让股份”指股权出让方根据本协议的条件及约定出让的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六十三(63%)的股权;

  (5)“转让价“指第2.2及2.3所述之转让价;

  (6)“转让完成日期”的定义见第5.1条款;

  (7)“现有股东”指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之前,日期最近的有效合同与章程;中载明的目标公司的股东,即出让股东和本协议股权出让方;

  (8)本协议:指本协议主文、全部附件及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列为本协议附件之其他文件。

  1.2章、条、款、项及附件分别指栖协议的章、条、款、项及附件。

  1.3本协议中的标题为方便而设,不应影响对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

  第二章 股 权 转 让

  2.1甲方双方同意由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第2.2条中所规定之现金金额作为对价,按照本协议第四章中规定的条件收购转让股份。

  2.2股权受让方收购股权出让方“转让股份”的转让价为:人民币六十三万元。

  2.3转让价指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等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的百分之六十三(63%)所代表之利益。转让价不包括下列数额:(a)本协议附件2中未予列明的任何目标公司债务及其他应付款项(以下简称“未披露债务”),和(b)目标公司现有资产与附件1所列清单相比,所存在的短少、毁损、降低或丧失使用价值(统称“财产价值贬损”)。

  2.4对于未披露债务(如果存在的话),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数额的百分之六十三(63%)承担偿还责任。

  2.5本协议附件2所列明的债务由股权受让方承担。

  2.6本协议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股权出让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向审批机关提交修改后的目标公司的合同与章程,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目标公司股权变更所需的各项文件,完成股权变更手续,使股权受让方成为目标公司股东。

  第三章 付 款

  3.1股权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十五(15)人工作日内,向股权出让方支付部分转让价,计人民币300万元,并在本协议第4.1条所述全部先决条件于所限期限内得到满足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余额支付给股权出让方(可按照第3.2条调整)。

  3.2股权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3.1条支付给股权出让方的转让价款项应存入由股权出让方提供、并经股权受让方同意的股权出让方之独立银行账户中,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具体监管措施为:股权受让方和股权出让方在本协议第3.1条所述转让价支付前各指定一位授权代表,共同作为联合授权签字人(上述两名联合授权签字人合称“联合授权签字人”),并将本方指定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等书面通知对方。在上述书面通知发出后和本协议第3.1条所述转让价支付前,联合授权签字人应在共同到上述独立银行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预留印鉴等手续,以确保本条所述监管措施得以实施。该账户之任何款额均须由联合授予权签字人共同签署方可动用。如果一方因故需撤换本方授权代表,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在撤换当日共同到开户银行输预留印鉴变更等手续。未经股权受让方书面同意,股权出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换该股权受让方授权代表。

  3.3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余额前,如发现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股权受让方有权将该等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数额的百分之六十三(63%)从股权受让方应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余额中扣除。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余额后,如发现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数额的百分之六十三(63%)的比例将股权受让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返还给股权受让方。

  3.4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之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担。

  第四章 股权转让之先决条件

  4.1只有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二十四(24)个月内下述先决条件全部完成之后,股权受让方才有义务按本协议第三章的相关约定履行全部转让价支付义务。

  (1)股权出让方已全部完成了将转让股份出让给股权受让方之全部法律手续;

  (2)股权出让方已提供股权出让方董事会(或股东会,视股权出让方公司章程对相关权限的规定确定)同意此项股权转让的决议;

  (3)作为目标公司股东的________已按照符合目标公司章程规定之程序发出书面声明,对本协议所述之转让股份放弃优先购买权。

  (4)股权出让方已经按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履行了转让国有股份价值评估手续,以及向中国财政部或其授权部门(以下简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股份转让申请,并且已经取得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5)股权出让方已履行了转让国有股份所需的其他所有必要程序,并取得了所有必要的许可转让文件;

  (6)股权出让方已签署一份免除股权受让方对股权转让完成日之前债务以及转让可能产生的税务责任的免责承诺书;

  (7)股权出让方已完成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股权转让所要求的变更手续和各种登记;

  (8)股权受让方委聘之法律顾问所已出具法律意见,证明股权出让方所提供的上述所有的法律文件正本无误,确认本协议所述的各项交易协议为法律上有效、合法,及对签约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2股权受让方有权自行决定放弃第4.1条中所提及的一切或任何先决条件。该等放弃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完成。

  4.3倘若第4.1条中有任何先决条件未能于本协议第4.1条所述限期内实现而股权受让方又不愿意放弃该先决条件,本协议即告自动终止,各方于本协议项下之任何权利、义务及责任即时失效,对各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届时股权出让方不得依据本协议要求股权受让方支付转让价,并且股权出让方应于本协议终止后,但不应迟于协议终止后十四(14)个工作日内向股权受让方全额退还股权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3.1条已经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并返还该笔款项同期产生的银行利息。

  4.4根据第4.3条本协议自动终止的,各方同意届时将相互合作输各项必要手续转让股权再由股权受让方重新转回股权出让方所有(如需要和无悖中国当时相关法律规定)。除本协议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股权受让方不会就此项股权转让向股权出让方收取任何价款和费用。

  4.5各方同意,在股权出让方已进行了合理的努力后,第4.1条先决条件仍然不能实现进而导致本协议自动终止的,不得视为股权受让方违约。在此情况下,各方均不得及/或不会相互追讨损失赔偿责任。

  13.1本协议的签署、有效性、解释、履行、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并受其管辖。

  13.2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争取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迅速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3本协议全部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本协议于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章之日,立即生效。

  股权受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股权出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股权协议书 篇4

  实际出资人(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名义股东(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拥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甲方欲将该股份按委托给乙方代为持有。

  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下,双方就本协议股份代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1.1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1.3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按照甲方意愿,参与公司股东会并依据甲方意愿行使表决权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

  二、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甲方将其拥有的公司%的股权,计出资金额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万元),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

  2.2代持股份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代为持有。

  2.3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公司时对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

  2.4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三、股份收益权利

  3.1代持股份项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润分红),由甲方实际受益人所有。

  3.2乙方按照甲方真实意思或指令,对公司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东名义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3.3如财务管理关系,公司的利润分红款将汇入乙方名义股东账户或由乙方名义股东领取的,乙方在代领包括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后,将立即汇至甲方账户或遵照甲方指令安排另行处理。

  四、其他股东权利

  4.1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按照甲方意愿,履行股东权利。

  4.2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各项权利,包括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

  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5.1甲方承诺:将代持股份以工商变更形式过户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成实际出资,并对代持股东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

  5.2甲方有权以实际出资人名义,直接行使公司的股东权利,乙方配合甲方行使股东权利程序。甲方参加公司股东会,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利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

  5.3甲方有权实际享受代持股份项下的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或就该股权收益的具体处置,享有最终的决定权。

  5.4甲方有权对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应处置。

  5.5甲方承诺,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的各项行为的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受。

  5.6如乙方未按照甲方意愿,超越权限或擅自行使股东权利,包括擅自转让、质押、擅自对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公司情形,甲方除有权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乙方上述行为造成甲方或公司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6.1乙方承诺:其将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实施代持行为,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份的合法权益。

  6.2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股东权利。

  6.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代持股份进行任何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代持股份。

  6.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协议项下的代持股份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进行转委托、转代持。

  6.5乙方在行使股东权利之前,应当事先与甲方保持充分沟通并了解甲方实际出资人真实意愿。

  6.6乙方根据甲方意愿和指令,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或履行股东义务的行为,其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等均由甲方承担。

  七、代持期限及协议终止

  7.1自代持股份工商变更至乙方名下之日起的【三】年。

  7.2代持期限届满后,未有甲方书面终止通知的,本代持协议继续有效,代持期限继续按照7.1约定履行。

  7.3代持期限内,甲方可以根据公司运行的实际情况终止代持关系,或对代持关系进行调整。

  7.4如出现乙方超出或违反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等情形,甲方可以随时终止本协议并收回代持股份。

  7.5如遇甲方出现丧失全部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乙方应当作为善良管理人继续履行本代持协议,并按照甲方书面遗嘱或其他书面指令继续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如未有书面遗嘱或其他甲方书面指令,乙方应当就甲方该情形出现后,继续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180日后,将代持股份按照法定继承人的份额,归还甲方法定继承人。

  7.6如遇乙方出现丧失全部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将收回代持股份。

  7.7一旦本协议被解除或终止,双方代持股份委托关系即告终止;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的【十五日】内,配合甲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重新变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主体名下。

  八、保密

  协议双方及见证人应对本协议包括代持股份在内的全部内容予以保密。

  九、仲裁与法律适用

  9.1本协议及相关法律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有关法律来解释,并受其管辖。

  9.2因本协议委托事宜引发、形成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他

  10.1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如事后有补充的,应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代持股份的工商变更资料均作为本协议附件。

  10.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于20xx年月日签署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乙方配偶【】作为本协议见证方,认可并愿意配合乙方按照本协议执行。同时,公司将以公司股东会决议认可本协议内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乙方配偶(签字):

股权协议书 篇5

  甲方: (划出方)

  地址:

  乙方: (划入方)

  地址:

  根据xx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关于同意xx转让股权的批复》,经甲乙双方协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将其所拥有的————(以下简称“被划转企业”)的股权无偿划转给乙方,约定协议条款如下:

  一、被划转企业基本状况:

  二、本次无偿划转的标的为甲方在被划转企业中拥有的全部———的股权。

  三、划转基准日为——年——月——日。

  四、被划转企业继续原有管理模式不变,无职工分流之需要。

  五、甲方承诺:

  1、甲方对标的股权拥有完整权利,标的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利上

  的瑕疵,不存在质押、担保、冻结或其他形式的权利负担。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本次股权划转所需完成的各项工作,以保证本次股权划转依法顺利进行。

  3、标的股权完成工商过户后,甲方将继续在各方面支持被划转企业的发展。

  六、甲方自本协议签订日起,不向第三方转让标的股权,或对标的股权设置任何担保权利。

  七、甲方应承担在标的股权完成工商过户前的包括公司债务、资产缩水等在内的全部股东责任。甲方在乙方获得标的股权的同时,将其享有的股东权利转移至乙方。被划转企业负责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八、甲乙双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约定划转股权,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因一方违约而造成损失的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因追偿而产生的相应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协议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提交相应证明文件后得免除责任。

  九、因协议本身及其履行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惠水县人民法院裁决。

  十、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获得获得相应审批部门批准后生效。被划转企业附署本协议。协议正本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留存二份正本,被划转企

  业留存一份正本。

  划出方: 签章: 日期:

  划入方: 签章: 日期:

  被划转企业: 签章: 日期:

股权协议书 篇6

  股权赠与协议

  甲方(赠与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乙方(受赠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股权赠与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第一条 赠与标的

  1、甲方拥有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是章程中所载明的合法股东,其中甲方占公司股权 %;

  2、甲方同意将其拥有不超过公司股权总额 %的股权给乙方;

  3、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赠与。

  第二条 赠与条件

  无条件赠与。

  第三条 承诺和保证

  1、甲方保证其所持有的股权并未设置任何种类留置权、质押权或其他物权或债权,且甲方保证无注册资金抽逃的违法行为,且甲方对依据本协议赠与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的处分权。

  2、乙方承认原公司章程和股东之间的合同,保证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规定承担股东权利、义务和责任。

  3、股权赠与后,甲、乙双方应根据公司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公司向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并将股权变动情况登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同时向乙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4、如此项赠与需征得公司其他股东同意的,甲方应负责取得该项同意。

  第四条 股权赠与的法律后果

  1、双方签订本协议且公司章程法定变更程序完成后,乙方即拥有公司 %的股权,成为公司股东,按其股权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2、公司已经发生的债权债务不受股东变更的影响。

  第五条 费用的负担

  本转让协议实施所需支付的有关税费双方各负担二分之一。

  第六条 赠与的撤销

  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销赠与:

  (1)乙方严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亲属;

  (2)乙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给公司造成损失;

  2、因上款第(1)项、第(2)项撤销赠与的,乙方应当返还其基于本协议受赠的全部股权,并配合甲方和公司办理公司股权变更手续;

  3、赠与撤销后,本协议终止履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守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应由违约一方赔偿。

  第八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1、本协议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执一份,其余由有关政府部门留存。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权协议书 篇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某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 某某 ”)作为普通合伙人于20xx 年6 月 1日与本协议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限合伙人(以下称“有限合伙人”)签署本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决定成立【城市生态绿植智能化管理系统产品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作为【某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分店】)。各方已充分知悉相关投资的风险与责任,并就相关事宜订立本协议如下: 第1条 总则

  1.1 根据《民法通则》和《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2 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1.3 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1.4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2条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

  2.1 名称:【城市生态绿植智能化管理系统产品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2.2 主要经营场所: 某某省某某市高新区第3条 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3.1 合伙目的:本合伙企业设立的主要目的是投资设立和运营【城市生态绿植智能化管理系统】店的分店,并为合伙人谋求投资收益最大化。

  3.2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城市生态绿植智能化管理系统产品开发,软件开发,电子产品设计与制造】,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

  范围为准。

  第4条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

  第5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6条 资金使用安排

  普通合伙人主导的新合伙店项目计划所需资金【650】万元并尊照以上资金计划安排使用,有资金使用计划在实施中出现偏差20%以上时需向其他有限合伙人提出申请重新修改资金使用安排。普通合伙人的财务支出需尊照融资资金使用安排说明表阶段性使用,为确保项目融资款的安全使用,融资款使用需尊照资金使用安排表分每日多笔阶段性用款(每笔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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