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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协议书

时间:2022-05-16 12:12:06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关于安全施工协议书汇总五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协议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大家知道协议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施工协议书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安全施工协议书汇总五篇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规章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责任,确保施工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双方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现场施工安全目责任协议书,具体责任条款如下:

  一、工程项目情况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期限: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管理人员

  为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与明确安全责任,需要明确双方的现场管理人员:

  1、甲方现场管理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现场管理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等各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督促乙方贯彻执行。

  2、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3、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4、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四、乙方的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信工程施工安全施工摘录》等有关其他安全施工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5、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6、乙方在施工期内,要爱护甲方的各种设施、设备。严禁偷盗、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机械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7、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8、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六、出险理赔责任

  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意外,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条例规定和额度负责理赔,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订立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九、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为落实国家有关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照劳动部《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建设部《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关于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文件,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甲乙双方就安全问题达成以下协议,并严格执行:

  一、乙方在分包合同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谁承包,谁负责;谁检查,谁监督;谁在岗,谁落实”的原则,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层层安全管理的责任制度,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乙方须有一位主管领导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设立专职安全员。

  二、乙方工作应遵守工程建设及行业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和安全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并组织实施,自行安排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监督与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三、工程承包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应及时上报甲方,并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事故责任。

  四、乙方要制定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现场要配备消防器材和灭火器;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将防护用品佩带齐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及施工用房内要符合“四防”(防触电、防雷雨、防盗窃、防火)要求。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有权提出有关建议和整改意见,同时有义务对乙方的安全工作提出配合与协作。

  六、在执行分包协议过程中, 乙方所承担的安全事故责任包括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主要包括:

  1、财产损失:由于事故造成乙方财产损毁的,其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由于事故造成甲方财产损毁的,乙方应负责照价赔偿。

  2、人身伤亡:由于事故造成工作人员伤亡的,乙方负责一切善后处理工作,并承担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赔偿。

  3、诉讼:由于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第三人之财产损失,引起争议,产生诉讼的,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乙方应独立应诉,并承担一切诉讼后果。

  4、违约损失:由于安全事故造成工程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乙方仍不能免除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

  七、乙方按本协议制定安全责任书,并严格执行,若乙方违反本协议及安全责任书规定造成事故的发生,除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5%的安全违约金,还应承担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八、未经甲方批准,乙方擅自将本协议内全部(或部分)工作和责任转包给任何第三方,造成的各类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除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50%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本协议自行终止。

  九、本协议履行期间,协议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安全条款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随意废除,本协议作为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自各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3

  (一)、编制依据: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J5027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

  (二)、方针目标计划

  在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北京市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重点落实北京市建委、北京市劳动局发布的《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实现“杜绝因工死亡事故,重伤事故、轻伤事事故控制在最低”的工作目标。

  (三)、安全管理措施

  成立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相关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与各相关施工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做到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实行验收或准用证制度,未验收合格或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3、各项工程在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好各项工程安全技术专项方案,并向各作业班组长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在由作业班组长向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并做好交底记录入档。

  4、所有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和特种工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凡非

  本工程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登记批准,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6、施工现场不准赤脚,不准穿托鞋、高跟鞋,不准穿裙子,不准光膀子,女职工作业要将长发绑扎好后戴好安全帽。

  7、工作期间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脚手架上看书、睡觉,不准在脚手架上爬上爬下,不准动用非本工种的机具设备,不准由高处向下抛扔物品,不准任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不准随意在施工场所吸烟,不准洒后上岗。

  8、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要求施工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四)、吊蓝的安全保障措施

  一般要求:

  1、 必须向满足资质要求的吊蓝公司租用,必须由吊篮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安装、调试、试验合格后组织安监、监理、施工三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吊篮出厂时必须附有下列技术文件:

  a. 产品合格证;

  b. 安装、使用和维修保养说明书;

  c. 安装图、易损件图、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液压系统图等。

  3、 产品必须有清晰、醒目、耐久的标牌。标牌上应写明产品名称、主要技术性能、制造日期、出厂编号、制造厂等。

  4、 吊篮操作人员必须是适合于高处作业并经过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

  5、 吊篮平台的底板必须有防滑措施。吊篮平台与提升机构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现象,并应经常检查

  6、提升机构的传动零部件必须进行适当润滑。亦可采用自密封、自润滑,并应定期注入和更换润滑油。提升机构的传动机构在电气失效时,应具备不超过两人就可操作的手驱动装置。提升机构的所有传动外露部分必须装上机罩或类似的防护装置。,并有防水保护。

  7、吊篮必须装上下限位开关,以防止吊篮平台上升或下降到端点超出行程的范围。行程限位装置的安装方式须是以吊篮平台自身直接去触动。

  8、吊篮上必须装有安全锁,并在吊篮平台悬挂处增设一根与提升机构上使用的相同型号的安全钢丝绳。每根安全钢丝绳上必须有不能自动复位的安全锁。安全锁的动作要灵敏,工作要可靠,并需经严格的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装配,安全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超期必须由专业厂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9、钢丝绳的选择,应按作业条件和钢丝绳的破断拉力S选用吊篮钢丝绳,所选用的钢丝绳对于爬升式必须符合GB 8902要求;对于卷扬式必须符合GB 1102的要求,并必须有产品性能合格证。

  10、操作人员应随时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分、钢丝绳与设备连接的部位、从固定端引出的钢丝绳及绳端固定装置进行检查。

  11、配重的要求,配重应准确、牢固地安装在配重点上,并应按说明图样规定配置足够质量的配重,在吊篮使用前须经安全检查吊核实才能使用。

  12、电气系统的要求

  1)电气系统中的主要元件均应安装在电器控制箱内,并集装在绝缘板上,必须保证与电器控制箱外壳绝缘。其电阻值不得小于0.5MΩ。

  2) 吊篮的电源电缆应有保护措施,以防止意外的触碰,并应单独使用,且安装熔断保险开关。

  3) 电器控制箱应有可靠的防水措施。

  4) 吊篮的电器系统应有可靠的接零。

  5) 电气系统中所选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灵敏可靠。

  6) 吊篮上备用的便携式电动工具使用的额定电压值不得超过220V,并应有可靠的接零。

  7) 电器系统中应配备漏电保护器。

  13、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承处应能支承住吊篮的全部载荷。 吊蓝使用要求:

  1、 吊篮平台上的作业人员必须配带安全带,安全带允许连接在吊篮平台上。

  2、 吊篮平台上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载使用。

  3、 当吊篮平台沿着外墙面移动需要由导引构件引导时,外墙面应设置这种构件。外墙构件应能使吊篮平台内的操作人员安全地靠近需要进行作业的部分,而不得使操作人员悬空俯身。

  4、 为保障公众的安全,在吊篮作业区周围必须设立围栏或防护措施,并应附加醒目的标志。

  5、 吊蓝公司对使用单位有培训安装、操作和维护、保养人员的义务。

  (五)、外墙吊蓝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不准斜歪倒戴,帽代要系紧,并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损伤、裂痕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更换。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2、采用吊蓝施工时,操作吊蓝人员应接受专业吊蓝公司的操作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操作证方可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3、吊蓝安装必须按照专业吊蓝公司的安装方案进行安装,对安装好的吊蓝要有试车验收记录,各种配件齐全、安全设施完备、吊蓝运行良好。

  4、 选用吊蓝公司应选用有资质、有安全保证的专业吊蓝公司。在签定吊蓝租赁合同时,必须将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及安全责任写在合同之中,并对安全生产有效实施。

  5、操作人员在吊蓝使用中,必须按照要求对自身进行安全防护,必须佩带安全带,并在安全防护绳上挂牢,高挂低用; 不得在楼层门窗处翻出翻进吊蓝。

  6、吊蓝施工中,五级以上大风不得施工;雨天不得施工。

  (六)、意外事故应急措施

  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等事故应急准备和预案 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及职责

  (1)项目部应急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组员:生产负责人 安全员 工长 技术员 质检员 值勤人员 值班电话:

  (2)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2、培训和演练

  (1)施工管理部负责对相关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3、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1)应急物资的准备:简易单架、跌达损伤药品、包扎纱布。

  (2)各种应急物资要配备齐全并加强日常管理。

  4、预防措施

  1)吊蓝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钢丝绳必须经常检查不合格坚决报废。

  2)首层四周必须支搭固定3m宽的水平安全网(;高层建筑6m宽双层网):网底距下方物体不得小于3m(高层不得小于5m)高层建筑每隔四层固定一道6m宽的水平安全网,水平安全网,接口处必须连接严密与建筑物之间缝隙不大于10cm,并且外边沿高于内边沿,支搭水平安全网,直至没有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3)临边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危险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确保人、物的安全。高处作业使用的铁凳、木凳间需搭设脚手板的,间距不得大于2m,高处作业,严禁投扔物料。

  4)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经过现场培训、交底、安装人员必须系安全带,交底时按方案要求结合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和队伍情况做详细交底,并确定指挥人员,在施工时按作业环境做好防滑、防坠落事故发生。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5)经常检查电缆的绝缘,和吊蓝的接地情况。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因需要拆除房屋,根据双方协商,拆除工作由乙方负责,根据安全工作“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为确保安全,明确责任,经甲乙双方商定订立安全协议如下:

  一、拆除现场乙方必须做好相关安全工作,并委派通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的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管理。

  二、本工程主家补 元给承包方,大写 整人民币。

  三、地基基础土平路面下 公分。

  四、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和规定。严格按安全要求施工。

  五、乙方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进行教育,制定规章制度,提出有关要求,确保施工人员认真执行。

  六、乙方必须杜绝违章作业,确保拆除工作安全进行,并根据要求做好安全应急预案。为确保施工安全。

  七、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如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和上级有关部门。

  八、甲方协助乙方做好断水、停电等工作,在施工周围应做好隔音措施,防止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预防事故发生。

  工期为 天,不能拖延。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5

  发包人:

  承包人:

  承包人承包建设,为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达成本协议书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施工地点:

  3、计划开工日期:

  4、计划竣工日期:

  5、施工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二、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随时监督和抽查承包人施工人员的到位、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进度符合性等情况。承包人应当积极提供便利与配合,包括提供内业等相关资料。

  三、承包人应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本协议书履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四、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安全差错及不安全事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认定标准和违约金标准如下:

  1、“事故”的定义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规定确定。承包人造成事故,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80万元。

  2、“严重安全差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损坏发包人或公共的设施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含)以上;发生交通、火灾、施工、工伤造成人员轻伤或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含)以上的。承包人造成严重安全差错,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40万元。

  3、“ 一般安全差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损坏发包人或公共设施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含)以上至2万元以下;发生交通、火灾、施工、工伤造成人员轻微伤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含)以上至2万元以下的。承包人造成一般安全差错,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5万元。

  4、“不安全事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其程度未构成安全一般差错的,

  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20xx元(含)以上的。承包人造成不安全事件,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xx元—1万元。

  5、承包人发生不安全事件、一般安全差错累计3次以上,或发生严重安全差错或事故的,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五、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外,承包人还应承担下列安全施工责任:

  5.1承包人应按安全施工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处理全体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等问题。承包人如果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按本协议追究承包人责任。

  5.2 承包人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特别注意进场即落实承包工程范围的楼梯照明、楼板孔洞的安全防护、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安全用电,防火、防爆等措施。

  5.3 合同期内,工程师认为需在工程安全方面采取紧急措施,承包人无力承担或拒绝承担的,发包人有权雇用第三方从事该工作,有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4 承包人应熟悉并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要求。

  5.5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其承包施工范围内的所有现场操作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负全部责任,并且应对现场的所有人员的安全充分重视,保持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井然有序,避免发生人身事故。

  5.6 承包人应在进场后三日内,向现场保卫部提交作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的名单、相应照片及有效身份证明,由其统一制作入场证。未按要求出示入场证的,将被拒绝进入现场。持证人被停止雇用时,入场证应停止使用或作废。工程师和任何被其授权的人员有权进入工程现场和存放或储备材料和成品的车间或仓库等场所,承包人应提供相应的便利和配合。

  5.7 承包人在现场搭设的临时设施、仓库和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相应用途和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达到安全规定的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监理的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安装标准安全警示牌,合理放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施工过程配备专人管理,保证这些警示牌规范放置和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易燃材料要设专用仓库保管。施工区域内禁止吸烟,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按500元/人、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8 承包人在安全施工与管理、防火安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三宝四口五临边、塔式起重机和施工临时用电等方面,应当遵守国家规范,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根据发包

  人按情节和后果确定的违约金标准支付500-5000元/次。

  5.9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中遇有毒有害气体或物质,应设置防毒设施。由于承包人防护措施不力,导致施工现场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周边居民等人的生命安全受伤害,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5.10 承包人应保证正在施工中的现场所有部位的照明,做好疏散楼梯和其它各区域的安全防护。

  5.11为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监理工程师和有关主管单位提出要求时,应以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

  5.12应对下属班组施工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本班组职工遵章守纪,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范和规章制度,杜绝违章行为发生,对本班组施工人员和作业面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5.13 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安全施工责任:

  六、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外,承包人还应承担下列文明施工责任:

  6.1 承包人在物料堆放、建筑垃圾、高空废弃物处理、控制扬尘、噪音、有毒有害污染、工地环境卫生、办公、宿舍、食堂、厕所和浴室管理等方面,应当遵守国家规范,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按情节和后果确定的违约金标准支付300-5000元/次。

  6.2 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服从地方政府和城建、环卫、交通、公安等主管部门关于城市建设施工管理的规定,施工噪音、环境卫生、排水、排污、占道、施工场地交通等应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自行承担建筑垃圾处理清运费、渣土受纳费、环保噪音费、排污费、人行道和绿化带的临时占用费等。通用条款第21.1款、第21.2款中所采用的安全防护措施的申请手续由承包人办理。

  6.3 根据环保部门的规定制定并实施防止污染方案。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其周围环境,避免污水、噪音、粉尘排放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6.4 承包人必须按厦门市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若被有关监督部门查到未达标,承包人应按每次10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若文明施工三次未达标,承包人应返还全部的文明施工措施费。

  6.5 在市相关主管部门(含质监站)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质量检查中,被通报批评或勒令停工整顿等的,承包人应按每次2万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6.7 承包人在施工、完成工程和修复缺陷过程中所必须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公众便利或公用道路或通往属于发包人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用,产生不必要或不适当的干扰。

  6.8 承包应防止承包人或其它的任何施工、运输车辆对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破坏,并应免除发包人因此遭到投诉、索赔或诉讼。

  6.9 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使用特殊施工车辆的特别许可证,并承担有关费用。

  6.10承包人负责承包工程范围内所有施工单位的土头、下脚料等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的清理和外运至红线范围以外、雨水和污水的清除以及厕所、浴间等的卫生,保证日产日清,没有积水或其他障碍,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和施工通道通畅。

  6.11 承包人不应在工地存放与工程无关的材料、设备、构配件或不合格品等。

  6.12 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文明施工责任:

  七、承包人违反本协议第五条或第六条约定累计五次以上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八、因执行本协议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并已计入合同总价,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承包人因违反本协议约定而遭受的一切责任、损失和罚款均由承包人承担,并赔偿发包人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九、发包人因本协议约定单方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承包人还应承担其他一切后果和责任。

  十、本协议约定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继续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十一、发包人有权从未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承包人依照本合同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欠款等。

  十二、本协议作为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应与其同时签订,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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