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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协议书

时间:2022-01-08 11:25:17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关于出资协议书集合七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出资协议书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出资协议书集合七篇

出资协议书 篇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 自愿出资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 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 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 市 区 路 号 楼(房)。

  三、公司股东共 个,其中自然人 个,企业法人 个,社会团体 个, 事业法人 个,国家授权的部门 个。分别为: ( ),现住 ,身份证号码 。

  ( )公司,住所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 )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 。

  ( )团体法人编号为 。

  (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 )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 万元。

  ( )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

  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 万元。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

  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 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 、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在公司预先核准登记后 天内,依照法律法规完成对实物 、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作价评估以及财产权的转移。

  六、 转让出资和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股东向另一股东转让出资时应通知其他股东,向股东外的组织、个人等转让出资应得到公司过半数的股东的同意, 股东不同意的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公司可在法定最低出资额内变更注册资本。

  七、 组织管理体制

  公司成立后,不设董事会,由 担任执行董事,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公司成立后,由 担任总经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公司成立后,不设监事会,由 担任监事,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 公司的财务管理

  公司成立后,由 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的财务工作负管理、领导责任,对公司股东会负责,接受执行董事、总经理领导,接受监事监督。

  九、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依据其出资比例行使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依据其出资比例享受公司的分红以及亏损。

  十、股东未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责令其及时补足,未能补足或不与补足的,依据其实际出资重新确定出资比例,同时应要求其赔偿因为其违约导致其他股东的损失,并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支付违约金 元。

  十一、全体股东同意指定 (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十二、申请设立公司过程中各种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在公司成立后予以报销,列为成本支出。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三、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四、 不可抗力

  任何一股东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股东,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十五、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各股东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股东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经各股东签字后生效,协议期限为 。

  本协议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

  股东签名、盖章:

  签订协议地点:

  签订协议时间:

出资协议书 篇2

  第一章、技术的内容和范围:

  1-1乙方同意甲方以制造的专利技作为其股份投入合营公司,甲方提供之技术必须达到《合同》第四章中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该技术包括产品技术、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人员培训。

  1-2甲方保证将本协议1-1中规定之技术全部转让给合营公司,并保证提供之技术是甲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该设备的选择能够符合合营公司的经营目的和生产规模.

  1-3合营公司有权使用甲方提供的专利和商标,在任何国家、地区销售合营公司的产品,不另需支付费用。

  第二章、价格:

  2-1专利技术指乙方拥有独占专利权的专利技术,包括制造产品所需要的设计、制造的专利技术。乙方同意甲方以专利技术作价万美元,占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如在《合同》中规定的合营期限内专利有效期截止,乙方同意以现汇补足其应缴出资额。

  2-2上述专利技术等作价出资部分不包括购买制造产品的设备及运输、仓储、税金等技术作价投资以外的内容。

  第三章、技术投入和投入的条件

  3-1乙方同意从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专利技术。

  3-2乙方承认甲方在中国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以及使用、销售和出口这些产品的权利,为不可转让的权利。

  3-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技术。专利技术清单详见本协议附件1。

  3-4如果乙方需要,甲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乙方提供协议产品的零配件或材料等。届时甲、乙双方另协商签定合同。

  第四章、技术的改进

  4-1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于甲方生产条件的(如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及其它生产条件等),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修改技术资料并提交给合营公司,不另收费用。

  4-2在技术转让的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使用。

  4-3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改进、发展的一方,对方不得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

  4-4合营公司对技术的改进归甲、乙双方共有,任何单方面不得单独使用;合营公司改进技术由合营公司申请专利。

  第五章、考核和验收

  5-1甲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清晰完整、正确,能满足合营公司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要求,达到《合同》中规定的经营目的和生产规模。

  5-2为了验证甲方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可靠性,由甲、乙双方技术人员一起在甲方共同进行产品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细则见附件2。

  5-3经考核,《合同》产品符合技术资料规定的技术参数,即通过验收。甲、乙双方签署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六章、保密与侵权

  6-1甲方保证拥有本协议规定提供的专利技术合法所有权,并有权向合营公司转让;如果发生第三者指控侵权,甲方应负责与第三者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6-2乙方同意对甲方提供的技术予以保密,如果上述技术内容的一部分或全部被第三方公布,而且合营公司获得了已公布的证据,则合营公司不再承担保密义务,并认为该技术已经失效,甲方也应以现汇如数补足注册资本之差额。保密的期限不能超过合营期限。

  第七章、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

  7-1乙方有义务接受、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赴合营工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技术和管理培训。

  7-2乙方有权派遣人员赴甲方受训,使乙方人员掌握上述专有技术和专利技术。乙方人员在乙方实习培训的有关费用乙甲方负责,有关协议另行签订。

  第八章、保证和索赔

  8-1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甲方实际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向乙方及时提供任何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

  8-2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和清晰的,并及时交付。

  8-3如果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8.2条的规定时,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在正常情况下的三十天内,免费将所缺的技术资料寄给甲方。

  8-4如考核《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规定的技术参数,甲、乙双方应协力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若属甲方责任,其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属乙方责任,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经多次考核不合格后,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应按《合同》的出资要求以现汇形式补充其应缴资本金。

  8-5对于合营公司共同研制的新产品不在本协议验收、考核、保证和索赔之列。

  8-6因专利和商标引起纠纷,应由甲方出面交涉并负责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补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九章、仲裁

  9-1按双方《合同》的十九章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十章、协议生效及其他

  10-1双方应由各自授权的代表签定本协议及其附件,并经审批部门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10-2本协议附件1至附件2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0-3对本协议任何条款变更、修改或增减,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经审批部门批准后生效,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章、通知

  11-1所有与《合同》及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通讯应使用以下地址: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11-2若地址变更,变更方应以挂号信通知对方;若未给对方变更通知,则对方以前的地址,将被视为是正确的地址。

  11-3所有与《合同》及本协议有关的通知、通讯、技术资料、图纸、备忘录等应以中文书写。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二0xx年x月

出资协议书 篇3

  甲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

  身份证号:

  丙 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为便于管理登记于丙方名下,现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各方权利与义务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标的房产

  坐落于 房产(门牌地址: )。

  购房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包括房款、装修款、中介费及其他各种税费。

  甲乙双方以丙方名义已实际购买标的房产(包括以丙方名义签订购房合同、支付购房款及相应费用等),标的房产将登记于丙方名下。

  二、各方出资比例

  甲方实际出资金额为631576.67元,占出资比例的1/3;

  乙方实际出资金额为1263153.33元,占出资比例的2/3;

  丙方未实际出资;

  三、房产产权

  标的房产产权登记于丙方名下;

  甲乙双方为房产实际产权人,按照双方出资比例拥有房产产权,其中甲方占1/3,乙方占2/3;

  丙方为名义产权人,不实际拥有标的房产产权。

  四、各方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实际拥有房产产权,享有包括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一切权益。

  2、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标的房产系用于投资,双方可选择出租或转卖的方式获取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按照甲乙双方出资比例分配。

  标的房产在出卖前仅限用于出租获取租金收益,甲乙双方均不得自住或指定他人(包括丙方)居住。

  3、标的房产因购买家具、装修、维修或其他客观事由需要追加投资或在买卖、出租过程中产生的相应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4、甲乙双方在使用、管理或转卖标的房产时,丙方应承担相应的协助义务,包括亲自或授权甲乙双方出具或签署相应文书、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等。

  5、标的房产转卖时,甲乙双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6、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将标的房产转卖或抵押,丙方需按照甲乙双方指示配合办理相应变更、抵押手续。

  7、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均不得私自转让各自名下标的房产的投资权益即实际产权;甲乙双方中任一方对外转让投资权益均需告知对方,另一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8、丙方仅为标的房屋的名义产权人,除配合甲乙双方办理相关手续外,不享有标的房屋的任何权利,也对因标的房屋产生的任何债务不承担责任。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得单方转卖标的房屋,违约方除应按照出资比例向守约方分配投资收益即售房款外,还应按照售房款总额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与丙方共同保证:丙方未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得单方转卖或抵押标的房屋,否则视为乙方与丙方共同违约,违约方应按照上一条款向甲方分配投资收益并承担违约损失。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七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两份,见证人持一份。

  七、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充分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备同样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签名: 签名:

  丙方:

  签名:

出资协议书 篇4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投资某某 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对由乙方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某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 ”)出资人民币5万元(以技术出资方式),占某某 注册资本金的5%,并以乙方作为名义投资人代为行使相关投资人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投资委托。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作为名义出资人在某某 的合伙人登记名册上具名、由乙方代为投资及收取股息或红利、代为缴纳各类税费、以及代为行使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授予投资人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有权在投资退出后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代为持有该投资所形成的投资权益,不得将此权益转让及质押。

  2.在乙方投资代持期间,因代持投资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投资相关的管理费、银行托管费、律师费、审计费、会务费等)应由甲方承担,乙方可代为支付,但最终进行收益分配时应从甲方投资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某某 的合伙协议、本协议及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4.甲方作为“投资代持”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未获得甲方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指定代持的投资及其收益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2.乙方承诺在取得投资收益后,将代持投资所产生的相应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其他收益,并扣除相应税费)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60日内通知甲方,并按期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五、双方银行账户

  甲方账户名称: 开户行:

  帐号:

  乙方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六、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沈阳市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出资协议书 篇5

  出资人协议书(有限责任公司)

  立协议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各立协议人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自愿出资申请设立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中介)有限责任公司,于年 月 日特在四川省绵阳市 区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拟设立有限公司名称、住所

  名称:

  1、四川联邦光银投资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四川光银投资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3、四川易金投资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暂定名,以公司登记机关最后核准名称为准);

  住所:办公住所地拟设置于四川省绵阳市人民公园附近,条件成就时也可设立公司营业部、分公司。

  第二条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服务;投资信息服务;投资咨询服务;投资居间服务(该经营范围要设法通过工商审核批准,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条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立协议各方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公司承担责任,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管理形式

  1、立协议各方作为出资者按投入有限公司的出资份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

  2、立协议各方依据公司章程对公司行使经营决策权,不得非法干涉公司正常的日常经营活动;

  3、立协议各方应当在公司章程许可的范围内确定一名代言人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4、公司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5、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6、经各立协议人商定:设立的公司决定 作执行董事、总经理; 、 作董事,副总经理, 作监事。

  第五条注册资本及出资份额

  1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为了节约经费,注册可实行分期交付注册资本金,首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20%即100万元;其余的在两年内交清;

  2、各出资人在设立的公司中所占的股份份额均等,即均为25%。

  第六条公司筹备及业务正常期前工作经费交付

  按照出资份额支付。

  第七条筹建组

  1、立协议各方同意成立筹建组,负责公司筹建工作。筹建组由立协议各方组成,由廖光负责。筹建组的职权如下:

  (1)起草和报送筹建公司所需各种申请报告和文件资料;

  (2)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财务管理;

  (3)催缴出资款;

  (4)筹备、召开公司成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会并就公司组建情况向大会报告;

  (5)遇有重大问题建议立协议各方召开会议进行讨论;

  (6)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协助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评估、验资、法律文件草拟等工作。

  2、筹建组对公司筹建工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筹建组为筹建公司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立协议各方按出资比例分担。

  3、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筹建组工作即自行终止。

  第八条责任承担

  1、公司不能设立时,立协议各方对公司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2、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任何一方的过错,致使公司或其他立协议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如立协议人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或者不承担请求专业机构验资应承担的义务,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或者已承担义务的立协议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

  1、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立协议人原本意愿时,经全体立协议人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立协议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2、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首先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时,提请人民法院裁决;

  3、如本协议约定内容与公司生效的章程规定不符,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但公司章程不能违背本协议原则。

  第十条附则

  1、本协议中未尽事宜,由立协议各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 份,每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协议人(签章):

  20xx年 日 月

出资协议书 篇6

  为设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明确发起人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名法人(_________名自然人)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人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二、一致推举_________为发起人代表。

  三、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设立发起人事务所,由_________(或_________指定代表)任事务所主任。

  四、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1.主管:汽车制造与销售;

  2.兼营:汽车修理、汽车零部件销售。

  五、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总额为_________元,股份总数为_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_____元,每股发行价_________元。

  六、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各发起人认购比例如下:

  1._________认购_________股,占股份总数_________%;

  2._________认购_________股,占股份总数_________%;

  3._________认购_________股,占股份总数_________%;

  4._________认购_________股,占股份总数_________%;

  七、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费用为_________元,设立费用由_________垫付(或由全体发起人平均垫付、由发起人按比例垫付)。公司成立后,计入公司开办费。

  八、同意发起人_________以现物出资,出资标的为_________设备(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同意_________评估师将标的折价_________元,折合股份_________股。

  九、全体发起人一致确认下列责任条款:

  1.对届期_________人认购之股份负连带认购责任;

  2.对届期未缴纳之股款负连带缴纳责任;

  3.对现物出资估价高于最后审定价额之差价,负连带补缴责任;

  4.公司不成立时,设立费用由_________负担(由发起人平均负担,由发起人按比例负担);

  5.公司不成立时,对认股人负连带退还股款责任;

  6.公司不成立时,对设立债务负连带偿还责任;

  7.由于发起人过失致公司受财产损害时,负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十、发起人_________负责设立申请事务,发起人_________负责公司董事、监事选举事务,发起人_________负责其他设立事务(或发起人_________负责全部设立事务,其他发起人予以配合)。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全体发起人协商解决(或由_________酌情解决)。

  十二、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违反本协议的发起人,对其他发起人负损害赔偿责任。

  十三、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发起人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或居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法人证件号码:_________身份证或护照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人证件号码:_________法人证件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出资协议书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运作,甲乙双方就_________有限公司出资问题,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实际购买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

  二、乙方购买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圆整),此股权记在甲方名下,但仍由乙方履行其股东权利和义务。

  三、甲方在公司工商登记资料中的书面股权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实际运作上,甲方仅以其实际购买股权数,履行其股东权利和义务。

  四、公司在年度分红时,甲、乙双方乙公司核定的红利按其实际股权由公司统一造册分发。

  五、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备案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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