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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安全协议书

时间:2021-12-01 20:48:15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学生安全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1

  学生家长(甲方):

  立协议人

  木鱼镇小学(乙方):

  甲方子女系乙方 年级学生,因患有 疾病,不适宜在校做出操、上体育课等大运动量活动,经双方协商,特立以下协议:

  1.甲方应密切关注、掌握子女病情,及时就医,在校身体不适时,应及时请假。平时经常教育子女不做大运动量活动,并将病情报告班主任。

  2.甲方子女(特异体质)可随时向体育等教师报告不做出操、上体育课等大运动量活动。

  3.乙方班主任发现班级中有特异体质学生应及时报告教务处备案,经常关心,经常与家长联系,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家长和学校。通知体育教师,并经常教育特异体质学生,不做出操、上体育课等大运动量活动。

  4.若甲方子女在校病情复发,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无不当行为的不承担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家长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2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一体化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和学校应同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如对他人造成损害的,由学生及家长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4、有特殊疾病或先天性疾病的学生,家长及委托监护人应当坦诚告知班主任,由于家长及学生隐瞒而造成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由于初中学生已经有较强的明辨能力,因不小心或防范意识差而造成摔伤、碰伤、烧伤等情况,学校不承担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犯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班主任应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监护人要做好学生交通安全监护工作,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违反规定在上学的路上骑自行车、摩托车或乘坐无牌照车辆出现事故的,学校不负责任,造成他人伤害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意外的,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由在场教师承担教育管理责任。

  10、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消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1、严禁学生私自到河、沟、渠边玩耍,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2、教职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教职工负责。

  13、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依据校方责任保险及学生平安保险有关规定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家长应积极配合,不得无礼取闹。

  14、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学生承诺:我承诺将此安全责任书交由家长阅读,家校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承诺人签名:

  家长承诺:我承诺已阅读此安全责任书,做好学生在校外的安全教育工作。 承诺人签名:

  学校盖章:

  班主任签名:

  包级领导签名:

  二零XX年二月二十八日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3

  为切实加强家校安全育人工作,共同管理自己的孩子,使每个孩子都能安全健康成长和学校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的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营造安全、文明、和谐、健康的育人氛围;确保家校联系渠道的畅通,现由学校和个位家长签订本协议并遵照以下条款严格执行。

  一、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家长要时时提醒自己的孩子在上学、放学途中骑车、步行注意事项。

  二、按照我国交通法规规定,严禁不满12周岁的儿童在道路上骑车;严禁没有车闸、没有安全保障的自行车上路。

  三、家长有责任教育孩子骑车应注意以下几点:

  1、尽量早起,吃早饭,要留给孩子充足的骑车、步行的上学时间。

  2、无论骑车还是步行都要遵守交通法规。特别要注意要靠右行。

  3、骑车转弯时不要突然猛拐;越前时,不要与其靠得太近。骑车的速度不要太快;不要手中持物骑车;不要双手离开车把骑车;不要两人骑一辆车;不要曲折行驶;不要相互竞赛骑车;不要两车以上并排行驶。不要相互勾肩搭臂、挤抹追逐;不要骑一辆车,再牵引一辆车。

  4、不要紧随机动车后追赶或骑车行驶;不要手扒机动车奔跑或骑车。

  5、不再河边或有危险的地方逗留、玩耍。

  6、不在野外玩火玩危险的游戏;注意安全用电等教育。

  四、加强孩子的行为规范教育使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家做个好孩子。

  五、发现孩子不良现象应及时给于教育、纠正;不纵容不溺爱。

  为加强安全教育与防患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居安思危,把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深、抓实、抓出成效。以上几点必须共同遵守。如有违者,发生意外事故一切后果由孩子的监护人承担。

  梅口小学

  学生 家长

  主管人 班主任

  年 月 日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4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家长是学生法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转移而转移到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的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意外伤害,一般应由第三人担负责任,如学生自身原因(如疾病等)家长又不告诉学校的发生意外时,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校开展校内集体活动,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时期学生没有按时来校,家长又没有告知学校而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4:学生违反规定在校外购买零食及不卫生的食品,而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负担任何责任。

  5;学生自行上学、放学回家路途中发生任何意外与学校无任何关系。

  5: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张寨小学

  20xx年9月5日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5

  学生安全不仅关系到学生个人的生命安危及前途命运,而且关系到千千万万家庭的幸福和整个社会的稳定。尽管各级政府和学校都十分重视安全工作,但每学期各地发生在中小学生身上的不安全事件却时有发生。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对学生的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坚持不懈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因此学校把不安全事件的发生降到了最低程度,最大限度的保证了学生各方面的安全。春节已到,寒假在即,为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关于加强假期安全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确保学生的假期安全,经研究决定,学校与家长签定如下协议:

  一、学校工作及责任:

  1、教育学生掌握安全常识,利用校会、班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学生掌握交通、卫生、防水、防汛、防震、用电、用药、煤气、饮食等安全常识。

  2、教育学生不涉足河、湖、水库、机井、工地、车间、录像厅、电子游戏厅等不安全、不适宜场所,不与不良人员交往,防止受骗上当,学会自我保护,避免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3、教育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守法。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容忍互谅,协调解决同学间的磨擦,严禁打架、斗殴和伺机报复等不良现象发生。

  二、家长工作及责任:

  依据(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学生放假期间,家长属第一监护人,学生在假期内的一切安全问题由家长负责。望家长认真监护自己的孩子,除完成作业外,要教育孩子做到如下几点:

  1、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控制自己的外出时间,保证不出交通意外。

  2、禁止到水库、池塘、机井、河流等危险地方游玩,如滑冰、玩水等。

  3、注意用电安全,不私自拆家用电器设备,不在变压器、高压线下玩耍。

  4、遵守安全规则,没有家长陪伴,不得私自结伙乘车、乘船外出。

  5、注意防水、防火、防触电,不随便玩火,正确使用燃气灶。

  6、遵纪守法。不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不参与任何违规违法活动,不参加赌博及封建迷信活动等。

  7、注意饮食卫生,不吃不清洁、变质的食物,不乱买零食,防止食物中毒。

  8、假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发生事故和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损失等。

  9、学生外出必须经家长同意或由家长陪伴。

  10、在家长的监督指导下,参加一些有教育意义的活动。

  11、不看内容不健康的报刊、杂志、读物、影视等,以确保学生的心理卫生、健康。

  12、不得以任何理由语罚、心罚、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误导学生,不得以不良的言行和环境影响和污染学生圣洁、纯真的心灵,避免对学生心理伤害。

  以上内容条款清晰,责任明确,学校、家长和学生必须遵守协议的有关内容,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确保孩子在假期内不发生任何不安全事情,并按时安全返校上课。

  班主任签名:

  学生家长签名: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6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 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 —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三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1)损害时间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责任,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生共同负责,学生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方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生应按学校指定的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学校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11、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2、严禁学生私自到山塘、水库、河沟洗澡和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3、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学校负责。

  14、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5、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 时起 到 年 月 日 时止。

  甲方: (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7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精神,切实有效地做好塘坊小学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切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小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江苏省校车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加强我校家长接送学生所使用的所有车辆管理制定本安全协议书,家长应承担和实现如下责任目标:

  1、凡年龄不足12周岁的学生,家长不得同意子女骑自行车上学,小学生一律不得骑电动车进入校园。

  2、提倡离家较近的学生步行回家;或家长亲自接送学生上下学。家长保证不使用无证、无牌、报废车辆,农用车、三轮车、手扶车、“病车”、超载车等不符合法定载客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不酒后驾驶车辆接送学生。

  3、请接送学生的家长按时在校门口50米外,有序等待接送学生。

  4、离家较远学生确需乘车的,家长要为孩子选择手续、证件齐全、车辆状况好、有送子车手续的车辆。

  5、严禁使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等不符合载客规定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以及无牌无证无保险,未进行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从事接送学生。不坐陌生人的车。

  6、教育孩子上下学途中不得嬉戏打闹,注意交通法规,过马路时要注意交通信号标志,注意来往车辆,要靠右行走。提高子女的交通安全意识。

  7、要求家长必须与送子车车主签订交通安全协议书,确保学生安全。

  ()年级()班学生(签名):________

  学生家长(签名):

  年月日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8

  为建立学生安全家校共管体系,明确学校与家庭的学生安全事故责任界线,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经学校与学生家长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学生的监护人是其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对学生履行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监护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法定监护人的职责,并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教育 、管理、保护等工作,定期到校与教师交流学生情况。

  (二)学校和家长有责任教育学生在上学、离校途中遵守交通规则,不准学生爬车、追车、拦车、横穿马路等;不准学生私自到塘、库、河、沟等处洗澡、洗衣、游泳等,不准冒险涉水过河过沟、攀岩过坎,不准到危险地带游戏玩耍。学校和家长有责任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生守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如学校进行了教育工作,仍发生了以上情形的学生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三)家长有责任在以下情形接送学生,如未按学校规定接送学生且学校无不当行为,发生了学生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1)小学低年级及年龄较小的高年级学生;

  (2)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

  (3)上学、离校途中存在危险环境的;

  (4)出现或将出现下雨、下雪、洪水、大风、泥石流、山体滑坡、塌方等灾害性情况时。

  (四)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5条处理。

  (五)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来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9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精神,切实有效地做好苍南县第二实验小学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责任制,做到学校与家庭共同来关心学生的安全,促使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学校(以下简称甲方)与学生家长(以下简称乙方)的共同协商,特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要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加强宣传力度,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小学生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了确保乙方子女上下学途中的安全,甲方要求乙方对子女上下学进行按时接送,积极履行监护职责。

  三、乙方要教育子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推拉人力车,更不准骑自行车上学;甲方严禁乙方子女上下学乘坐无证的、超载的、驾驶者技术不熟练的车辆和船只,严禁乘坐残疾车和超载的三轮车。

  四、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共同宣传安全知识,切实关心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上学放学途中做到不乱穿马路,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不争上下车,不在公路和河边追逐玩耍。

  五、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本协议规定,如违反,后果自负。

  六、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苍南县第二实验小学(盖章)乙方(学生家长):__(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学生姓名:__(签名)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10

  为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用车安全管理,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我校学生人身安全、特制安全乘车协议书。

  甲 方:三河市段甲岭小学

  乙 方: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要依据《三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生乘车安全教育的通知》(三教字【20xx】77号文件),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活动方案。

  2、甲方要建立健全接送学生用车管理机构和工作制度,校长必须亲自安排部署,选定责任心强,有一定应急能力的校级领导主管,明确责任分工,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3、甲方要全面了解掌握本校接送学生用车的安全状况,建立档案,掌握准确详实的第一手资料,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4、甲方要广泛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聘请当地交管部门来校进行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生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和图片展。

  5、甲方不得向乙方推荐或强制使用任何车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与甲方配合,经常对自己孩子进行乘车安全教育。

  2、乙方经常对接送学生的车辆的车况、运营手续、乘车人数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向三河市交管部门举报。

  3、乙方自行租用的车辆应不是无手续的“拼装车”、“报废车”等违法车辆,切实保障自己孩子的乘车安全。

  4、乙方应该告知车主按指定时间、地点接送学生,家中至接送停车地点、到校的沿途交通安全由乙方负责,如延误接送时间或特殊情况(学生被冒领)应及时通知车主与学校。

  5、乙方与甲方签订《安全乘车协议书》的同时,还应与车主签订《安全行车协议书》,进一步划清责任主体,提高驾驶员的责任意识。

  6、乙方如经济条件许可,应为子女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7、乙方租用车辆接送子女上下学,属自主行为,与甲方无任何经济、法律责任,以后发生任何经济纠纷,均有乙方和车主自行解决。

  三、双方签字

  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学校、学生家长各一份,若没有任何疑义,签字生效。

  学校盖章 学生家长签字:

  年月 日 年月 日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11

  尊敬的各位家长:

  暑假到了,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使学生不发生游戏、交通、用电、游泳、饮食等安全事故,特与你们订立如下协议:

  1、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小学生不得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在公路上跑闹、玩耍;横穿公路要走斑马线,不得随意横穿。

  2、 不得到人工湖、水库、方塘、水井等危险的地方钓鱼、玩耍、洗澡。

  3、 到游泳馆游泳必须要有家长陪同,不得单独游泳。

  4、 要在家长的指导下逐步学会使用普通的家用电器。 不要乱动电线、灯头、插座等。

  5、 不要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

  6、 不准玩火,不得携带火种,以免发生火灾。发现火灾及时拨打119,不得逞能上前扑火。

  7、 购买有包装的食品时,要看清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一定不要购买食用。

  8、 大雨天气,任何学生不得外出,不得在大树及高大建筑物下避雨。如遇洪峰要顺楼梯到高楼层或地势较高的地方防汛。

  9、 高温天气,要采取降温措施,防止中暑。

  10、雷雨天,不要使用任何电器设备,避免雷击。

  11、 不与陌生人讲话,一个人在家,不要随便给人开门,如有事情等大人回来再说。

  12、 外出旅游或走亲访友,万一迷路不要惊慌,要呆在原地等候父母回找或及时拨打110,请求警察叔叔的帮助。

  13、 睡觉前要检查煤气阀门是否关好,防止煤气中毒。

  14、 不得玩易燃易爆物品和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品。

  15、 不偷不抢,不拉帮结火,不打架斗殴

  16、不到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去玩,不参与赌博。

  以上各条请家长协助学生共同遵守,让您的孩子平安健康的渡过暑假。

  暑假时间安排:从20xx年7月17日起至8月30日止,共45天。学生8月31日返校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老师签字: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12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到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有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有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密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的,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器、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校严禁学生购买零食、冷饮及不卫生的食品,学生违反规定购买食用后造成意外事故的,有食物提供者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11、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2、严禁学生私自到深水潭、池塘、水库等洗澡,因此造成的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13、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

  14、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理赔。

  15、学生在已经投保的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或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

  甲方: 乙方(学生监护人)

  签字:

  代表签字:

  二00 年月日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13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到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有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有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密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的,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器、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校严禁学生购买零食、冷饮及不卫生的食品,学生违反规定购买食用后造成意外事故的,有食物提供者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11、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2、严禁学生私自到深水潭、池塘、水库等洗澡,因此造成的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13、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

  14、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理赔。

  15、学生在已经投保的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或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

  甲方签字: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14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生应按学校指定的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11、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2、严格做到“四不准”即:不准横穿马路、不准私自下河塘洗澡、不准购买零食或饮用不洁水和不准在非上课期间随意进入校园。凡由此造成意外事故的,学校概不负责。

  13、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离岗或违反规程,失责的工作人员负责。

  14、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的,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不履行投保的学生需家长与班主任签订协议,不投保造成后果的一律由学生自行负责,学校概不负责。

  15、学生在已经投保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协议一式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

  学生姓名: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__ 学生监护人签字:________学校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小学生安全协议书15

  为了贯彻落实县教育局、马集中心校关于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精神,为提高家长和学生的责任意识,防范于未然,确实有效的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促使社会与家庭共同来关心学生的交通安全,确保您的孩子在上、放学路途中的安全,防范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使学校和家长共同担负起保护孩子人身安全的责任。我校与 年级 (学生姓名)的家长 (家长姓名)签订以下协议,望双方能遵照执行,互相协助,互相督促。

  甲乙双方职责如下:

  一、甲方:学校职责

  1、学校要加强督促,并经常教育学生注意上放学途中的安全隐患和注意事项,在行走的途中不追逐打闹、不在路上任意穿梭,不戏水,不逗留玩耍,在路上不与陌生人或不相干的人搭话,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路上行走靠右行,12周岁以下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严禁学生电瓶车和摩托车,严禁乘坐非营运性车辆(如农用三轮、拖拉机、农用三轮摩托车等)。

  2、学校要加强管理,放学后,学校安排值周教师把学生护送到大门外,督促学生按时回家;本校绝不提供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学校不允许学生骑车或搭乘其它车辆到校或回家,以确保学生在行走途中的安全。

  二、乙方:家长职责

  早晨请家长按时将学生送出门,低年级学生学校建议家长接送,请教育您的孩子在路途中一定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请您教育您的孩子注意:

  1、学生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不准边走边看书,要文明行走。

  2、路途中不要和陌生人或不相干的人搭话。

  3、如果您的孩子因为特殊原因不能独自到校或回家,请您把您的孩子直接送到学校或接回家,以保证安全。

  4、教育孩子听从老师和学校的管理,如果您的孩子因事因病请假不能来上学,负责及时通知相应的班主任,并履行好相应的请假手续。

  5、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路上行走靠右行,12周岁以下学生不骑自行车,学生严禁骑电瓶车及摩托车,不乘坐非营运性车辆(如:农用三轮、拖拉机、农用三轮摩托车等)。

  6、不向自己孩子提供交通工具,如果您的孩子是骑车、家长骑车接送上学或回家,那么一旦出现交通安全问题,责任由家长承担。

  7、遇到恶劣天气,如暴风雨、暴风雪天气,家长必须全程接送。

  三、丙方:学生承诺

  听从学校、家长教育,遵守交通规则,做到路上行走靠右行,不骑自行车和电瓶车及摩托车,不乘坐非营运性车辆(如:农用三轮、拖拉机、农用三轮摩托车等)),不搭乘陌生人的车辆。

  尊敬的家长,您的孩子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是我们学校工作的重点,也是家长关心的问题,今本校特制定协议书,望我们双方相互沟通,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共同遵守此协议所列的各项条款,确保您的孩子在上放学途中的安全。

  上述各条希望学生和家长认真遵照执行,如因家长安全工作不得力,学生不自觉遵守,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其责任由学生、家长自负,与班主任和学校无关。

  备注:此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家长(或监护人)留存, 一份学校存档,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学生班级:五年级 学生签字: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

  zz县第一小学

  20xx年*月*日

  第一小学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协议书回执

  能否自觉遵守本协议书:能( );否( )

  学生姓名: (签名)家长(或监护人): (签名) 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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