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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协议书

时间:2021-09-17 12:49:12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结算协议书汇编9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大家知道协议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结算协议书9篇,欢迎大家分享。

结算协议书汇编9篇

结算协议书 篇1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工程造价结算审计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造价结算审计业务范围

  甲方委托的_________工程项目,具体项目以甲方委托的资料为准。

  二、乙方结算审计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以往执业经历中无不良记录。

  (二)乙方结算审计人员必须为乙方在册人员,不得临时招聘人员。乙方结算审计人员应具备注册造价师或省级二级以上的造价员任职资格,精通造价知识,且从事本专业不少于3年。

  乙方项目经理:

  乙方主要审计人员:

  (三)乙方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以及结算审计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检查乙方结算审计工作的进度安排及落实情况。

  2、对结算审计人员违反本规定及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对乙方审计人员的工作情况向乙方通报,提出意见要求。

  3、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换审计人员,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4、结算审计完成后,甲方对工程总造价或部分单项工程进行复核,如复核审减金额超过乙方审定金额的5%,则甲方不予支付此部分工程结算审计费用,且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造价咨询机构进行二次结算审计,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承担甲方二次审计费用。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有关约定时,如甲方在结算审计前发现可单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结算审计过程中发现可单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结算审计结束后发现可全额拒付审计费用,已支付部分费用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起10日内返还,否则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甲方此部分的利息。

  (二)甲方的义务:

  1、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合同、招标投标文件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料原件,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工程地质资料、现场签证资料、设计变更单及其他结算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为乙方派驻的审计人员提供食宿、交通、通讯等便利条件,但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与结算审计工作相关的必要的配合和协调。

  2、有权对甲方在工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3、有权按合同规定收取审计费用。

  4、乙方在审核工程结算过程中,若发现竣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以及认质认价等资料不齐全(签收资料清单以外)影响审计工作的,或施工方不前来配合核对的,乙方有权书面(需盖公章)通知施工单位在5日之内(自通知之日起计算)将缺失资料补齐或前来核对,所补资料必须是原始资料且必须为原件,并且签章齐全。

  (二)乙方的义务:

  1、委派符合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精通工程造价业务且有较高职业道德的审计人员对本工程进行审计。

  2、审计过程中坚持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审计工作。

  3、自签收委托人移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内提供该部分结算审计报告。全部单项工程出具审计报告后_________天内出具最终审计报告。时间每超一天,支付甲方500元违约金。由于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顺延。

  4、按照不同施工单位分别进行审计的书面审计报告要求一式六份,且审计报告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签字盖章后方为生效;按照各单项工程出具的书面审计报告要求符合甲方要求,审计报告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签字盖章后方为生效。两种形式的审计报告必须提供相应书面报告同内容电子版各1份。

  5、乙方有随时向甲方就审计报告内容进行解释的义务。

  五、结算审计费用

  结算审计费用=甲方送审额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审减额_________×_________%,若乙方审减额低于:甲方送审额_________×_________‰,则按照审减额支付审计费用。

  甲方送审额是指针对本项目甲方进行初审后的额度,具体数据以甲方确认为准。

  六、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若甲方发现乙方造价人员有明显违背职业道德的审计行为(如吃、拿、卡、要或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选定造价咨询机构。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

  (四)其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结算协议书 篇2

  协议书编号: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共同努力,于 年月日完成该项工程的结算工作,双方同意就本工程结算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本结算协议书的签订仅代表甲乙双方就合同执行价款的最终核定,并不解除乙方与甲方签署的 (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规定的所有责任及义务,除非该责任及义务已被乙方遵照合同文件完整无误的履行完毕(包含保修期内的所有责任及义务)。

  2、双方同意,除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而发生保修金扣款外,从本结算协议书签定之日起,互不向对方提出增减工程费用要求。

  保修期间乙方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合同编号:

  合 同 价:

  结算总价: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为合同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若与合同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相关规定为准。

  4、协议书原件与此结算书封面一起作为工程结算款支付的依据。

  5、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结算协议书 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天通苑小区屋面防水维修工程施工的劳务费结算等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工程名称:

  天通苑小区屋面防水工程。

  二、施工内容:

  天通苑小区东三区25#楼、26#楼、27#楼屋面防水工程。

  三、劳务费结算:

  本次结算劳务费计:115330元(甲乙双方共同认可,所有劳务费已全部结清)

  1、所有工程劳务费共计:76236元。

  2、甲方补加金额:39094元。

  四、其它事项

  1、由乙方负责上报所发放工人的工资表,并承诺其所上报的资料真实性,所有人员是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人员,提供这些人员发放工资时所需的信息资料(身份证)。

  2、所有资料核实完正确无误后,甲方负责监督乙方负责人发放工人工资,如乙方提供发放工资时所需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今后发生纠纷等事,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3、所有由甲方已发放乙方工人工资的部分由乙方签字确认。

  4、乙方承诺按所提供工人工资数额由甲方发放后,其余所有工人工资已由乙方全部足额发放,如今后发生施工工人劳务费未结清等事项,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5、甲方于20xx年xx月xx日已预支付乙方工人工资20xx元,扣除丢失机具费228元,本次应结乙方劳务费计74008元,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所有劳务费无法足额发放工人工资,甲方在不扣质量保证金的基础上补加39094元做为乙方工人工资进行足额发放。本次实际发放乙方工人工资壹拾壹万叁仟壹佰零贰圆整(113102元)。

  6、甲方支付壹拾壹万叁仟壹佰零贰圆整(113102元)工人劳务费后,双方解除所有劳动关系,以前所签订的劳务合同自行作废。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结算协议书 篇4

  工程结算协议书A/01/1

  工程合约编号:

  承判人:

  承判工程:

  经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和承判人双方核对并同意:

  一、最终结算工程款项如下:

  1、完成合约工程金额:

  2、额外工程金额:

  3、代工金额:

  4、其它金额:

  共计总金额:

  二、总金额中应扣除的项目:

  1、公司代支付材料及垫付等金额:

  2、其它扣款:

  三、实际支付金额(总金额-扣除金额):

  截至年月日止支付承判金额:

  其中:第一次第二次

  尚有保固金额:

  上述保固金额将于年月日保养期满验收后发还。

  双方对上述结算数据今后不得提出异议,特立此据。

  立协议人:00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代表:

  承判人:代表:

  日期:年月日

结算协议书 篇5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经双方慎重协商,就企业代帐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服务内容:

  1)乙方每月审核,记帐,出报表,税务局报税。

  2)税务机关查帐时,乙方负责解释。

  3)出纳业务、经营业务不属于代帐服务范围。

  4)企业变更, 资质办理,工商、代码年检,一般纳税人申请另外收费。

  工作程序:

  1)服务项目及费用:每月工资工资按季预付。甲方每年另交办公用品费 元,(包括凭证、帐本、报表等),首月支付。如需开具发票,另加10%税款。

  2)接票时间:每月25-30号。

  方式:由甲方提供原始单据(见附表),会计做帐:审核、结转、记帐,编制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

  方式:在该负责区负责纳税申报工作。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代帐过程中,应严守本协议服务内容,尊重职业道德,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可接受甲方的委托清理帐目(适当收费)和提供财会、税务咨询,运用专业知识为甲方节税。

  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规操作,如一再强求,乙方可拒绝为其服务,即终止协议。

  3)发票开具及管理,银行往来的结算由甲方负责,如违规操作,责任由甲方自负,与乙方无关。

  4)甲方应按时支付代帐工资,拖欠工资达一个月以上的,乙方可拒绝为其做帐报税,后果由甲方自负。

  5)双方在协议未到期前要解除本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产生的后果由违约方承担,同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每月代理费的两倍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本协议到期,如双方均无异议,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

  协议期限自年 月至年 月,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日 年 月 日

  备注: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只适用于双方合作的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对双方合作的其他项目不具任何参照影响。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结算协议书 篇6

  1. 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的支付比例不得低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宜高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

  2. 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或向发包人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后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

  3. 预付款应从每一个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直到扣回的金额达到合同约定的预付款金额为止。

  4. 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其余部分应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并应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5. 进度款的支付比例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中结算价款总额计,不低于60%,不高于90%。

  6. 承包人应在每个计量周期到期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一式四份,详细说明此周期认为有权得到的款额,包括分包人已完工程的价款。

  7. 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8. 当发承包双方或一方对工程造价咨询人出具的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时,可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申请对其进行执业质量鉴定。

  9. 合同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完成,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后,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与另一个或多个工程造价咨询人重复核对竣工结算。

  10. 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有异议,拒绝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已竣工验收或已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人使用的工程,其质量争议应按该工程保修合同执行,竣工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已竣工未验收且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工程的质量争议,双方应就有争议的部分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并应根据检測结果确定解决方案,或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处理决定执行后办理竣工结算,无争议部分的竣工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

  11. 承包人应根据办理的竣工结算文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款支

  付申请。申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竣工结算合同价款总额;

  2) 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

  3) 应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4) 实际应支付的竣工结算款金额

结算协议书 篇7

  甲方:xx省药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住所:xx市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 (医院)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丙方: (银行)

  住所:

  负责人: ,职务:

  鉴于:

  1. 甲方拥有运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建立的全省集中的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2. 乙方为依法设立的医疗机构且已经成为甲方会员。

  3. 丙方为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拥有资金、渠道、网络和信贷的资源优势,愿意为甲方、乙方提供结算、融资等综合性的金融服务。

  为保障交易资金的安全,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障交易秩序,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供各方恪守履行。

  第一章 释义

  第一条 名词与定义

  下列名词定义如下:

  1.入金,是指从乙方专用资金账户向甲方专用结算账户划入资金的行为。

  2.支付交易价款,是指乙方通过甲方结算账户完成相应药品交易价款的交收行为。

  3.出金,是指从甲方专用结算账户向乙方专用资金账户划出资金的行为。

  4. 药品交易价款,是指乙方收到交易合同项下的合法发票上所记载的金额。

  5. 专用资金账户,是指乙方在丙方开立的,用于存放交易价款等款项的账户。

  6. 专用结算账户,是指甲方在丙方开立的,用于存放乙方的交易价款等款项的账户。

  7. 交易资金账户,是指甲方为乙方开立的专门用于记录乙方交易资金余额及变动情况,进行会员之间资金交收的账户。

  8. 本协议:指甲方、乙方与丙方共同签署的《结算服务协议书》。

  9. 天:指自然日历日。

  10. 工作日或者交易日:指甲方药品交易规则公布的交易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二章 合作事项

  第二条 三方同意合作事项如下

  1. 甲方作为药品采购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实行在线竞价、在线交易、在线支付、在线融资、在线监管。

  2. 乙方按照《xx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交易办法》(试行)、《xx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办法》(试行)、《xx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通过甲方交易平台进行药品采购,并集中结算药品交易价款。

  3. 丙方利用自身的银商转账系统(或者建立的签约转账关系)、服务渠道、网络和银企直联技术为通过交易平台进行的药品交易提供交易资金的结算服务,并为乙方提供相应融资服务。

  第三章 主办行

  第三条 主办行

  1. 甲方选定丙方为本协议项下药品交易资金的结算服务的主办行。

  2. 乙方选定丙方为本协议项下药品交易资金的结算和融资服务的主办行。

  3. 丙方愿意为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的结算提供综合性服务,愿意为乙方在药品电子交易平台的药品采购与交易提供结算和融资服务。

  第四章 结算规定

  第四条 资金封闭运行

  甲方、乙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应通过专用结算账户和专用资金账户办理,资金实行封闭运行。

  第五条 甲方专用结算账户

  1. 用于收付下列用途的资金:

  (1)药品交易价款;

  (2)其他款项。

  2. 甲方专用结算账户不得购买支付凭证,但可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

  3. 未经丙方同意,甲方未按规定用途办理专用结算账户资金支付业务,丙方有权拒绝支付资金,并有权因此解除结算责任。

  4. 为确保及时清算资金,甲方必须保证专用结算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进行当日清算。如甲方专用结算账户中余额不足,丙方将在系统中拒绝甲方的划款指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乙方交易资金账户和专用资金账户

  1. 参加药品电子交易前,乙方须首先在甲方开立交易资金账户,并在丙方营业网点开立专用资金账户,在丙方营业网点建立银商转账关系(或者建立签约转账关系)后,方可办理转账业务。

  2. 丙方为乙方办理专用资金账户与交易资金账户绑定手续,并将乙方信息(包括乙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发送甲方;甲方负责审核甲方系统中交易资金账户的乙方信息与丙方传送的信息是否相符。

  3. 专用资金账户的绑定手续只允许从丙方发起,不允许从甲方发起。

  4. 乙方如需调整和撤销专用资金账户的,应当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在丙方营业网点办理。

  第七条 入金

  1.入金时间无限制。

  2.入金指令内容需包括:乙方与收款人名称、交易资金账号、入金金额等。

  3.入金额度无限制,入金指令发出时乙方专用资金账户余额必须大于等于入金指令请求的金额。

  4.甲方系统根据乙方入金指令,系统自动更新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余额。

  第八条 支付交易价款

  1. 支付时,乙方可通过交易平台向甲方发出支付交易价款指令,支付交易价款指令发出后不得撤销。

  2. 支付交易价款内容包括:乙方与收款人名称、交易资金账号、支付交易价款金额、发票信息等。

  3. 甲方系统根据乙方付款指令,系统自动更新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余额。如乙方专用资金账户余额不足的,丙方可按照本协议及有关协议的约定给予融资,乙方必须将融资的款项及时划入甲方专用结算账户。

  4. 付款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的9:30—1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5:30之后甲方交易系统停止接受乙方付款指令。

  第九条 出金

  1. 出金时,乙方可通过交易平台向甲方发出出金指令,出金指令发出后不得撤销。

  2. 出金指令内容包括:乙方名称、交易资金账号、专用资金账号、开户行、出金金额等。

  3. 出金受理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的9:30—1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5:30之后甲方交易平台停止受理乙方出金指令。

  4. 乙方可通过丙方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渠道查询转账情况。

  第十条 结算原则与结算数据

  1.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项下的交易价款结算按照“专户专用,丙方不垫付交易资金”的原则处理,交易资金转账指令必须由乙方主动发起。

  2. 甲方自乙方支付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交易各方的应收应付款项在交易资金账户间进行清算。

  3. 按照《xx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的规定,乙方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时间从收到合法发票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60天。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给予授权甲方和丙方:乙方逾期未支付的药品交易款项部分,无论乙方是否发起付款指令,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及有关协议给予融资,用于支付逾期未付的药品价款,乙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还本付息与支付费用的法律后果。

  4. 交易结算数据以甲方交易平台记录为准,丙方不予干预。若乙方对其交易结算资金清算明细和余额有异议,由甲方负责查询、核实并将核实结果通知乙方。

  5. 乙方专用资金账户的交易流水以丙方数据为准。乙方如有异议,由甲方、丙方负责查明原因,如有差错,由甲方根据丙方数据进行调账处理。

  6. 因甲方、丙方的系统故障导致乙方交易结算资金转账未能成功,甲方、丙方应当告知乙方,并通过丙方其他资金汇划渠道进行交易结算资金划转。

  7. 当日收盘后,丙方应当在当日下午16:30之前将当日所有乙方的出入金流水生成对账文件发送给甲方,由甲方进行对账。

  8. 如出入金数据有差错,甲方和丙方应互相配合查明原因,如当日下午17:00仍不能查明原因,则对账数据以丙方数据为准,确保当日完成清算。

  第五章 融资规定

  第十一条 融资服务

  1.融资指交易合同生效后,乙方在收到合法发票之日起满60天,未按照《xx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交易办法》(试行)等规定如期支付药品交易价款,丙方在甲方的认可、支持与配合下为乙方提供融资服务。

  2.融资期限最长为一年,从放款之日起计算。融资比例不超过到期未付药品交易价款100%。融资利率不超过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20%。融资方式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法人帐户透支以及贸易融资(以货币形式发放的融资)。

  第十二条 融资核实与校验

  1. 丙方发放融资前,需向甲方提出核实和校验融资的交易背景的真实性的申请,申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是否签订了药品电子购销合同,到期未付清药品交易价款的金额和交易资金账户余额;

  (2)乙方与收款方是否为甲方有效的会员,是否属于药品交易非诚信单位;

  (3)乙方在甲方交易平台上的交易资金账户是否有效;

  (4)配送会员是否将发票信息上传到交易平台上;

  (5)乙方是否在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了收货确认;

  2. 收到融资核实和校验的请求时,甲方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核实和校验的信息反馈给丙方。

  3. 乙方申请融资时,由甲方在交易平台为乙方加注融资标识。

  4. 乙方在此不可撤销的承诺:乙方承担融资的全部法律后果,对融资承担还本付息和支付费用的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融资放款

  1.同时出现下列情况时,丙方可为乙方提供短期贷款、法人账户透支以及贸易融资(以货币形式发放的融资)方式的融资,乙方对此不持异议并承担融资本息和费用的还款责任:

  (1)乙方收到药品配送会员配送的药品并在交易平台上进行收货确认;

  (2)乙方收到合法发票之日起届满60天;

  (3)乙方未按照《xx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的规定如期支付药品交易价款;

  (4)融资金额为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与专用资金账户的存款余额之和与到期未付药品交易价款的差额部分;

  2. 交易平台自动计算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余额与到期未付药品交易价款的差额部分,并由丙方确定融资金额。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并确认:融资金额连同专用资金账户的存款余额一并作为受托支付的金额定向支付至甲方专用结算账户,乙方不持异议。

  3.乙方承诺:融资款项将在两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相应药品交易价款的支付。

  第十四条 融资还款

  1. 融资到期时,乙方专用资金账户出现存款余额时,丙方可自动即时扣收融资的本金,利随本清,丙方需把相关还款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

  2. 融资到期时,乙方专用资金账户的存款余额不足以偿清融资的本息,丙方将融资转为逾期贷款处理,按融资合同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将乙方违约信息反馈到甲方。

  3.融资出现逾期时,乙方需承担罚息责任,罚息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上浮50%计算。

  第六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对乙方交易资金账户重要信息(包括乙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其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2. 甲方负责受理乙方通过甲方渠道发起的业务请求和系统自动触发的融资请求,负责对乙方交易结算资金划款指令的有效性和各渠道发起的乙方交易资金账户的密码校验。

  3.对于安排了融资的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乙方无条件授权甲方采取系统控制措施限制乙方交易资金账户的资金划转,并配合丙方发出的扣款划款指令。

  4. 甲方确保专用结算账户上有足够的资金进行日终清算。甲方自乙方支付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交易各方的应收应付款项进行清算,不得挪用、占用药品交易价款。甲方在乙方收到合法发票之日起的50天会自动预警,提示乙方做好付款安排。

  5. 甲方负责在交易平台中对融资做融资标识处理。

  6. 甲方对交易方式、交易品种、交易时间和交易制度进行调整或者修改,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和丙方。

  7. 甲方应保障交易平台安全稳定地运行,采取合理、必要的手段和安全措施保护交易端、交易系统的安全性,确保交易安全。

  8. 因乙方专用资金账户或甲方专用结算账户中乙方的资金被国家有权机关依法查询、冻结、扣划,导致甲方无法完成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确保交易资金账户和专用资金账户的重要信息(包括乙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并在有关证件、许可证过期前办妥有关登记、年审或者延期手续。因相关信息不真实或手续不完整导致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应妥善保管电子交易平台端的交易密码、交易资金账户密码和银行端的预留印鉴、数字证书、密钥和密码。任何使用乙方预留印鉴、密码或电子数字签名进行的交易指令、资金划转均视为有效的乙方付款指令。乙方因保管不当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和丙方不承担责任。

  3.按照《xx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交易办法》(试行)、《xx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办法》(试行)、《xx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等制度进行药品电子交易和交易价款结算。

  4. 乙方真实、诚信地履行药品电子交易合同项下的义务,按照药品交易与结算的规则采购药品、支付药品交易价款。

  5. 乙方发出的所有指令均视为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承担甲方、丙方执行乙方指令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6.如乙方专用资金账户的存款余额不足或交易资金账户余额不足,丙方依据本协议安排的融资,乙方均予以承认并视为自身的融资申请委托,自愿承担融资的全部法律后果。

  7. 按照约定的融资期限还本付息,并支付融资费用。乙方未按时足额偿还丙方融资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的,丙方有权在融资还款日或结息日主动向乙方专用资金账户扣收。乙方专用资金账户余额不足偿还的,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将乙方上报有权机构列入药品交易非诚信单位黑名单。

  8. 融资期间乙方如发生重大产权变动或者经营方式调整,乙方知道后或者应当知道后应当在七天内书面通知甲方与丙方。重大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组、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经营权交易;歇业、申请停业整顿、停产、转产、申请解散、申请破产等。乙方如果未履行通知义务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或者丙方。

  9. 乙方如需调整和撤销专用资金账户,应当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丙方营业网点办理。

  第十七条 丙方的权利义务

  1. 保证甲方与乙方资金往来的安全、快捷,按本协议约定提供服务。

  2. 保守甲方和乙方的商业秘密。

  3. 协助甲方防范交易结算风险。

  4. 接受甲方对其结算业务的监督与考核。

  5. 丙方确保乙方专用资金账户重要信息(包括乙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

  6. 按照《xx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的规定,对于超过60天付款期而未支付药品交易价款的,丙方有义务提供融资服务。

  7. 对甲方专用结算账户和乙方专用资金账户信息(包括:甲、乙方名称、证件号码、银行账号、凭证号码、密码、账户余额等)、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转账信息等资料严格保密,除非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或者受甲方、乙方指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8. 乙方违反本协议或者违反融资协议的约定,丙方有权暂停对乙方发放新的融资、提前收回部分或者全部的融资。

  9. 丙方应当将乙方的开户、销户信息和融资情况根据具体情况通知甲方。

  10. 由于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或自然灾害、战争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丙方服务系统无法接收银商转账业务(或者建立签约转账关系)的委托付款指令或甲方交易平台故障等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付款的,各方共同协商采取其他资金划拨方式办理资金划转。

  11. 因甲方专用结算账户被国家有权机关依法查询、冻结、扣划,导致丙方银商转账业务(或者建立签约转账关系)服务中止或者终止,给甲方、乙方造成损失的,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八条 共同义务

  三方一致同意并声明:

  1. 三方对在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另外两方的商业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义务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无效;

  2. 各方签署本协议已经过各方的内部授权或者审批,签署本协议为各方自愿的、真实的意示表示,并且在执行本协议时给予另外两方必要的和合理的支持与配合。

  3. 在甲方和丙方的在线融资系统对接并上线前,有关融资通过线下方式书面申请解决,各方权利义务依据线下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

  第七章 其他条款

  第十九条 违约

  1. 本协议生效后,三方均应诚实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所规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另外两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2. 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以及非因当事人过错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致使一方或者各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救济措施

  1.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三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 乙方向甲方、丙方提供重大虚假资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甲方、丙方有权拒绝受理交易开户和给予融资,丙方有权拒绝、中止为乙方提供融资服务,对已发生的融资,丙方有权提前收回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第二十一条 变更与解除

  1.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协议,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经三方协商一致并通过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协商解决,三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签署后,如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章、交易规则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有关条款与之冲突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和交易规则的规定执行,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二十二条 协议效力

  1. 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本协议有效期满时尚未结清的业务,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仍应继续承担,直至乙方清偿丙方的全部融资本息和费用时终止。

  第二十三条 协议地位

  本协议为约定三方合作事项的框架协议,本协议项下具体合作内容由分别签订的有关合作协议进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 协议生效

  1. 本协议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各方公章后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均执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省药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人(签章):

  乙方: (医院)

  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人(签章):

  丙方: (银行)

  负责人或有权人(签章):

结算协议书 篇8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卖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名称(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根据福建省建设厅与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联合制定发布的《福建省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买方将存量房成交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存入居间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设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专用账号:_______________)下的子账户,买方、卖方、居间方现将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权属转移登记业务办理完毕后,卖方到居间方处办理资金划转手续。经买方和居间方共同签章,开户银行通过转账的方式将子账户资金划入卖方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二、买卖双方交易未达成或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过程中终止登记的,买方到居间方处办理资金退还手续。开户银行通过转账的方式将资金划入买方的原转入账户。

  三、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卖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结算协议书 篇9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协调与合作、诚信友好的原则,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自愿协商就XXXXX开闭所及电缆工程委托乙方协助甲方与XXXXX公司进行结算协调事务事宜,达成以下条件及承诺并签订本协议 :

  一、委托乙方协调内容:

  甲方20xx年xx月xx日与XXXXXXX公司签订了《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吴XXXX号 查勘编号:变XXXX 】,合同主要内容:XX项目开闭所及电缆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合同价为:XXXX整(¥XXXX元)。工程施工完成,甲方负责与XXXX公司进行工程结算,由乙方负责协调最终甲方与XXXXX公司均认可的结算费用。

  二、甲方义务与责任

  1、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对本工程结算工作的跟进协调服务工作。

  2、本着乙方对XXXX项目开闭所及电缆工程结算提供协调服务工作的信任及信心,负责提供甲方真实的结算资料及结算数据,作为乙方与XXXXX公司进行本工程结算协调,确定最终结算费用的依据。

  三、乙方义务与责任

  1、本着对XXXX开闭所及电缆工程结算工作充分了解及相关人脉关系的把握,为甲方提供真实的信息,协助甲方完成XXXX项目开闭所及电缆工程的结算工作。

  2、确保XXXX项目开闭所及电缆工程结算造价的真实性,并协助甲方最终确认双方签字认可的工程结算费用。

  四、协调费用支付

  1、本工程结算完成,甲方与XXXX公司签字确认最终本工程结算费用后,乙方按审减金额的20%收取结算服务协调费

  2、乙方除按本工程审减金额收取服务协调费外,不得要求甲方再另行支付与本工程结算协调事宜有关的其他费用。

  3、本工程结算完成,甲乙双方确定结算协调费用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双方认可的协调费用给乙方,乙方同时应提供等金额工程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该笔协调费用。

  五、违约责任

  1、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违约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守约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2、若乙方拒绝配合甲方工作、未完成结算工作,中途退出的,视乙方违约,应承担10万元的违约金。

  3、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应立即组织人力资源积极开展工作,为甲方结算工作提供协助,否则视乙方违约,应承担5万元的违约金。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当向乙方支付当期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六、保密

  对于本工程结算协调服务事宜,甲乙双方对知悉的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永久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披露和使用,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责任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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