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行委托书合集四篇
委托书是被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委托书在我们处理事务上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怎么写委托书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银行委托书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银行委托书 篇1
兹授权 为我方代理人,办理我单位结算业务。
其权限是:□办理开户;□办理账户资料变更;□办理销户;□办理临时存款账户展期;□办理补(换)发开户许可证;□办理印鉴卡领取;□办理引见预留;□办理印鉴变更;□办理印鉴挂失
其他结算适度允许授权的业务:
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xx
性别:女
年龄: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
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等):
证明材料号码: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名)
授权单位:(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银行委托书 篇2
委托人:xx 姓名:xx 身份证号:xx
代理人:xx 姓名:xx 身份证号:xx
因本人购买 房地产有限公司所开发的项目 幢 号房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贷款银行)借款,需由本人向贷款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全权代理我本人与贷款银行办理该贷款抵押担保所涉的法律事务。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1、与贷款银行洽商、确定贷款抵押担保等事务;
2、与贷款银行或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协议或向贷款银行出具保证书以及签订与
贷款抵押担保有关的其他法律文件;
3、与贷款银行和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和担保的延期、展期以及贷款合同(协议)
或抵押合同(协议)的变更、补充等事宜。
4、本人授权:贵行在发生与本人有关的下列情形时,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
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1)审核本人的个人贷款申请;
(2)审核本人的个人担保申请;
(3)对本人名下存在的个人贷款或个人担保进行贷后管理;
(4)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查询本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或
出资人信用状况的。
5、与贷款银行签订房屋诚信保证书;
同时授权贵行可以将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
库报送。
代理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所实施的代理行为以及因此所签署的贷款合同或抵押合
同、协议、承诺书等法律文件,本人概予承认,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
年 月 日
代理人:
年 月 日
银行委托书 篇3
授 权 人:
被授权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中心)
为准确、快捷地与参保单位(个人)结算社会保险资金,授权人兹立约授权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下称被授权人)委托四大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从授权人在广东省内银行营业网点开设的资金结算帐户内以自动转账的方式扣划社会保险资金、接收被授权人拨付的一次性社保待遇和收缴授权人历年欠费。授权人知悉并遵守以下规则:
一、授权人在授权书中所提供的账户的户名与授权人名称一致,该帐户应保持足够余额用以支付被授权人应收的社会保险费,并授权开户银行按被授权人的要求以自动转帐方式扣划社会保险费。若授权人当月因账户余额不足或其他原因无法划转的,被授权人将对参保单位按国家、省的有关规定从次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对参保个人将不予征收当月社保费及登记当月个人帐户。
二、授权人如要求更改授权内容(如行号、户名、账户的'变更等),必须于变更当月23日前重新与被授权人签订授权书,授权资料以最新授权书为准。
三、为不使授权人账户被银行视为自动清账并终止授权,每次扣划缴费后,账户内至少应保留余额人民币一元。
四、授权人账户若发生挂失、冻结、销户或余额不足等原因而导致开户银行未能按被授权人提供的指令与参保单位(个人)及时结算社保资金时,授权人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责任。授权人账户发生挂失、冻结、销户时,应立即书面通知被授权人,授权人应积极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社保资金的及时结算。
五、授权人若为参保单位的,根据本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的单位社保编号填写 “社保编码”栏的内容,“授权人地址”填写单位最新的地址;授权人若为参保个人的,社保编号填写个人身份证号码,“授权人地址”填写个人最新的地址。
六、为保证自动转账顺利进行,在终止授权前,授权人不得擅自将账户销户。
七、本授权书长期有效。若需终止本授权,授权人应提前一个月向被授权人提出终止授权的申请。
八、授权人对本授权书所填写的内容的合法性、有效性和真实性负责。本授权书自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盖章签字后立即生效,至授权人经被授权人同意取消或变更授权之日终止。
九、本委托授权书一式二份,授权人与被授权人各执一份。
授权人资料
(请授权人用正楷填写) 编号no:0000000001
被授权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中心) 授权人签字:
(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经办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银行委托书 篇4
特别提醒:在贵单位同意授权之前,请仔细阅读、充分理解本授权书的各项条款和授权的含义。
授 权 人:
被授权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事项:
本单位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各分支机构):
一、在下述情形下,贵行可以查询及使用本单位及其关联企业和承担连带责任的第三方的信用报告。用途包括:
(一)用于授信申请与审批、贷后管理;
(二)用于提供担保的授信申请与审批、贷后管理;
(三)涉及到有关联关系的企业的授信、贷后管理或担保业务;
(四)涉及到作为承担共同或连带责任的第三方的授信、贷后管理或担保业务;
(五)因与贵行开展其他业务,贵行认为需要查询本单位信用状况的。
二、贵行可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集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征信系统)和其他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提供本单位包括授信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包括违约信息)。
三、贵行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因开展授信、融资等业务需要,可以向其他相关机构提供本单位的信用信息。
四、授权期限自本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本单位与贵行结清全部业务关系之日止。
五、贵行应在授权范围内进行查询与采集信息。如发生超授权行为,相关责任由贵行承担。
附 件:
1.授权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贷款卡复印件
授权人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 署 日 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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