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合同

时间:2021-09-01 13:22:11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商铺合同范本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铺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商铺合同范本

商铺合同范本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甲方将位于省市县路北极星商业广场号商铺使用权(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作为经营使用。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缴纳方式

  一、甲乙双方议定年租金为万元。租金按年支付。

  二、租金从合同第贰年开始递增,递增幅度为%。年房租(以万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为年月日)为万元。-年月日)为万元。-年月日)为万元。-年月日)为万元。第五年(年月日)为万元。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一、甲方应保证所转让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二、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三、甲方保证乙方租期年,乙方保证承租年,如任何一方违约,则按年租金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三、按合同内容按时交纳租金。四、在租赁期间不得另行转租、转借、抵押等,否则甲方有权利收回该房,并不退还保证金10万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一、乙方付给甲方元人民币为房屋保证金,(本保证金在合同截止日,乙方保证房屋无损交付甲方后,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在甲方将商铺正式交与乙方后将第一年的租金元人民币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截止日期前30天内交付下一年租金。如不能提前30日交付下一年租金,延迟10天仍不能一次性交付,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该房屋,乙方依然承担违约责任。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房屋装修或改造

  一、除入住时的基础装修外,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二、在合同终止,乙方不再继续承租,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与建筑结构相关联的设施归甲方,可移动及与建筑不想关联的设施归乙方。

  三、乙方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第七条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第三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其它

  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第九条违约

  一、甲、乙双方签订的商铺转让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

  二、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继续履行原合同。

  三、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15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四、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乙方交付保证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第十一条附件本合同正文共3页,随本合同共三个附件:附1:甲方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附2:乙方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附3:房主有效产权证明复印件

  甲方签章:

  日期:

  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日期:联系电话:

商铺合同范本2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双方的合作期限为 年,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 年 月 日提前终止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一、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补偿款 元(人民币大写: 圆整)。

  三、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支付的补偿款后 个工作日内,将扣除应付房租后的押金及已付剩余房租退还乙方。

  四、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退还的押金及已付剩余房租后 个工作日内,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五、《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因合同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合同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房租、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债权债务等)已全部结清。甲方不得就合同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房租、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债权债务等)提起仲裁、诉讼、申诉、信访;否则,视为甲方根本性违约,甲方应双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补偿款。

  六、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

  偿责任。

  七、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八、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有关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合同范本3

  出卖方:(甲方)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

  地址: 。

  联系电话: 。

  委托代理人: 。电话: 。

  买受方:(乙方)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

  地址: 。

  联系电话: 。

  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就商铺买卖的有关内容,在自愿、平等、有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转让商铺的基本情况甲方自愿将坐落于 ;位于

  第 层,共壹(套) (间)的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售于乙方,商铺结构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公摊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商铺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出卖方暂测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该商铺交付时,商铺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0。5%时,房价款保持不变。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0。5%(包括0。5%)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商铺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 ;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该商铺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计算,该商铺售价为每平方米 元(大写)_______元,总房款金额为( 币)______元(大写) 拾 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甲方支付定金( 币)__拾__万__千__百___拾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商铺全部价款付给出卖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商铺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该商铺没有发生过贷款、担保等方式的抵押。且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它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之日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因甲方售予乙方的产权属暂未办理,双方有好约定:如甲方经办理已获得该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之日起,在十个工作日内以赠予的形式过户到乙方名下。

  2、签定本合同后,双方不得违约,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终止该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纳的楼款_ 元(大写) 元,作为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所交纳的楼款不予退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可以将该物业出售于第三方。

  3、在交房之日甲方应保证商铺设施(门窗墙)完好无损坏,需将一切手续(包括商铺)一并移交给乙方,并于交易之日前将有关该物业的一切费用清理完毕(如施工费、装修费、安装费、施工所用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煤气费、数字电视费、管理费等费用),并保证乙方购买后,不需要支付任何购买前所产生的相关物业费用。

  4、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办理商铺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所需的文件、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本商铺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乙方向国家交纳;其他商铺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5、双方必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若任何一方提交虚假资料使本次交易无法进行则该方必须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自房款交付之日起,除与甲方外,不与任何人发生购房纠纷,如有发生,甲方自行解决。

  第七条、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任意一方修改均为无效,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间人:(签名或盖章):

  联系电话: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合同范本4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____号________所属场地(详见甲方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及场地平面分布)________号的营业铺面,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为商业用房使用(见附表平面图)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交纳方式:

  1、租用期共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年租金第一年________元,第二年________元,第三年________元。

  2、乙方向甲方交纳租金人民币________元,并于____天内交清。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缴纳________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承担之房屋设施设备完好无损和应交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不拖欠,且乙方无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该保证金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给乙方。

  4、合同期内,出租房屋的物业管理,水、电、税等一切因使用出租房屋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缴纳。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甲方保证为乙方提供铺面的照明用电、清洁用水,为乙方设立专用水电表,并保证乙方的用电负荷,不得随意停电。

  甲方保证现有出入口的畅通,不得人为设置任何障碍阻挡人流通行,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经营。

  乙方应按时缴纳租金、水费、电费。如乙方单方面违约且未缴以上费用,逾期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立即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场地内铺面开业后,经营场所内治安、卫生、消防等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严格按双方划定的地界经营,不得占道影响汽车和消防通道,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整改并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第五条:免责条款

  如因国家政策因素或不可抗力原因给双方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若因此时常不能开业或开业后按有关规定需要停业,导致合同终止的,租金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第六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乙方因使用出租房屋、自动经营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管理服务内容见副页一)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

商铺合同范本5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 出租给 乙方做商业经营使用。

  二、租金:每月租金 整(¥ 元);押金: 元。

  三、租期一年,从20x年 月 日至20x年 月 日止。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两个月告知甲方。

  四、房屋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自理,水电价按国家要求标准计费,租赁期满,乙方应缴清相应费用。

  五、付款方式:租金每半年付一次,即 整(¥ 元)先付后使用。

  六、乙方租用期间不得私自对房屋进行格局或空间改造,如需改造,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在租期结束后将房屋按要求恢复。

  七、乙方租用期间不得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八、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租赁房屋的各项基本设施完好(如水管、电路之类等),租赁期间出现的房屋基础设施故障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并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负责,因乙方问题造成的个人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给房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九、租赁期满,乙方的物质与设施由乙方自行全权处理。

  十、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依合同扣除押金填补甲方损失: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30天的;

  2、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3、从事非法经营或违法犯罪活动的。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业主联系的。

  十一、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延迟交付租赁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租赁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涉及房 屋使用问题,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超过20天的。

  3、乙方租赁期内,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房屋 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十二、如房屋在租赁期间通知将被征收或拆除,此合同自行解除,乙方应配合交房,并享有一个月的交房准备期,此期间免租金。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铺合同范本6

  合伙甲方: 身份证号: 合伙乙方: 身份证号:

  上列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 原则订立合伙购买商铺协议如下:

  乙方出资 元占商铺总出资的50%。已付首付款壹拾贰万元整,小写:120000元。

  1.甲乙双方各自出资购买该商铺的产权:双方按上诉产权分割比例承担该商铺的购买总价钱及银行按揭本息。双方以甲方名义办理银行按揭抵押贷款 贰拾叁 (万元),并以甲方名义按月归还银行贷款本息,但是乙方每月

  应按期向甲方支付乙方产权份额相应的按揭本息。每月向银行还贷款之前乙方需把当月按揭款的一半交与甲方,由甲方将当月按揭款全部交与银行,若乙方没有在还款期限之前交按揭款每迟延一天按揭款的全额的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按揭时间为5年之内。

  2.同时双方约定如因该商铺产生其他未预计到的费用,该费用也以上述比例分配。

  3.双方依照各自的商铺产权份额分配该商铺经营收益,承担经营期间产生的各种费用。商铺贷款按揭未付清期间,该商铺经营或出租所得收益首先用于支付按揭,之后不足部分再按比例支付。

  三、利益分配与风险分担

  1. 商铺投资所取得的利益(包括市场增值部分)由双方根据出资比例平均共享。

  2.商铺投资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根据出资比例平均分摊。

  3.商铺投资可能发生的风险或损失(包括因不可抗力遭遇的损失、或政府政策原因导致的房产灭失被征收等情形出现)由双方根据出资比例平均承担。

  四、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须有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1)商铺出租的价格、时限等有关事项。

  (2)合伙商铺的转让。

  (3)合伙商铺的抵押事项。

  (4) 其他有关合伙商铺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重大事项。

  五、投资的转让、出租及经营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拟向第三方转让自己持有的投资权益,必须经过另一方同意。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拟向第三方转让自己持有的投资权益,另一方具有优先购买权。

  3.商铺必须整体出租,不允许分开出租。

  4.若商铺甲乙双方共同经营或一方经营,各种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5.本商铺经营事宜需双方协商同意方可与承租人签订租凭协议(租凭协议需双方签字才有效,如一方不在可找人代签但必须有书面证明)。

  六、产权证的办理

  所购商铺的产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共有,产权各占50%,房产证登记为甲方、乙方的名字。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为甲方名字(因以甲方名义向银行贷款,房产证户主需是甲方银行才放贷,故土地使用权证登记在甲方名下)但土地使用权证属于双方共同所有。办证所需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共同分担。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能因为个人的债务导致共有房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受到影响,否则应赔偿另一方所产生的损失。

  2.如甲、乙双方由于自身的原因在5年之内无法支付清与产权份额相应的全部本金加利息,则示为该方(违约方)放弃合伙所购商铺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另一方向违约方支付其已付的首付款(见第二大条款),则拥有该商铺房屋全部产权和土地使用权份额。

  3.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其他内容,均应赔偿给对方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

  八、其他事项

  1.由于双方均为已婚人士,本商铺甲乙双方各占的50%的产权份额属于夫妻婚后财产,如果一方婚姻破裂,需要重新变更产权,则变更产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需变更产权那方所付,另一方需积极配合。

  2.因此商铺使用年限为70年,所以在此期间如果一方想把产权份额留给后代,需变更产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需变更产权那方所付,另一方需积极配合。

  九、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

  十、公证人: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年 月 日

商铺合同范本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一、租赁房屋的地址、范围及用途

  1、甲方将位于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

  2、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租赁房屋的具体范围见租赁房屋建筑平面图。租赁房屋用途为:

  二、租赁房屋的状况

  1、甲方对租赁房屋享有完全的产权。

  2、此租赁房屋不涉及债权债务纠纷。

  3、此租赁房屋已经通过各部门的验收,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4、甲方交付租赁房屋应处于空置、可使用状态,所提供租赁房屋的设备和设施应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三、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租赁房屋及其设施,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日或之前,保持租赁房屋设备完好的状态下交还甲方。

  3、租赁期满如乙方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月;大写,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年;大写。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付,房屋租金每在每期房屋租金期满前五日支付下一期房屋租金,如乙方过期未付,须按日加租金0.5%作为滞纳金,超过十五日未付视作自动退租并按本合同违约条款规定办理。

  3、在合同有效期内,房屋租金不再调整。

  五、押金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缴付个月房屋租金作为押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2、本合同期满乙方如不再续租,在结清所有由乙方消耗的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全部退还乙方。

  六、其它费用

  1、租赁期内,租赁房屋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燃气费、宽带费、及其它消耗性费用)按物业管理机构提供的交费通知单缴付。

  2、租赁期内,电话、宽带由乙方自行报装,费用按电讯局收费单缴付。

  3、租赁期内,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由支付,取暖费由支付。

  七、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为乙方正常使用租赁房屋应协助与物业的协调工作。

  2、租赁房屋内各项设施如上下水,暖气等设施损坏,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与该物业管理部门联系,并及时进行维修。如未能及时处理,乙方可自行修复,其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对租赁房屋设施进行维修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4、租赁期满前一个月,甲方有权在提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带未来承租方看房,乙方应予以配合。

  5、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乙方的商标、商号、名称等乙方的标识。

  八、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爱护租赁房屋及其设施,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应负责赔偿。

  2、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储藏违法物品或危险品。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房屋现有的装饰和设施之外,乙方如要增加设备或其他装修须征得甲方同意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按时缴纳房屋租金及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各项消耗费用。

  5、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转借第三方。

  6、租赁期满后,如乙方在租赁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约定,且在与其它承租方条件同等的前提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九、设施提供

  甲方交付乙方的租赁房屋须具备必要的公共设施,包括水、电、消防等设施。

  十、房屋门头及广告位的使用

  甲方同意乙方对该租赁房屋门头、外墙面、门口等广告位的免费使用。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进行广告牌的设立。

  十一、营业执照的办理

  乙方独立向租赁房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甲方应予提供与租赁房屋经营有关的文件,以便顺利办理营业执照,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及时注销或迁址营业执照。

  十二、违约及赔偿

  1、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收回租赁房屋,如甲方中途将租赁房屋收回,甲方除退还剩余房屋租金及押金外,应另补偿给乙方二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补偿金。

  2、甲方延迟交付租赁房屋,同时租期及免租期自动向后顺延。如延迟交付超过30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无故退租,如乙方中途退租,则剩余房屋租金及押金不予退还。

  十三、租赁房屋的交还

  1、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再续签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后或解除日将租赁房屋交还甲方。

  2、房屋内的物品须在本合同期满后或解除日清理完毕,否则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全权处理。

  十四、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签订后,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本合同可以提前终止或解除。

  2、甲方如因租赁房屋的产权、债权债务纠纷或抵押等问题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五、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另行补充,本合同及一切补充条款均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介方存档一份,以兹信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合同范本8

  出 租 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承 租 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前门项目商铺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 定义

  1.1 在本合同中,除按照上下文另有解释的以外,下列重要用语具有下述含义:

  (1) “项目”是指位于「 」项目(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甲方确定的为准)。

  (2) “租用面积”是指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用于本合同项下计算商铺 租金的实测面积,是商铺的“套内建筑面积”。

  (3) “交付状态及附属设施”是指与商铺相关的供电.供水.电讯以及雨水排放和污水排放管线等设施。有关本合同所称配套设施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交房标准》。

  1.2 甲方作为商铺的产权人,有权自行指定或委托商业管理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统称为“管理公司”)行使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承担义务,此等管理公司行使本合同项下的甲方权利或承担义务,视为甲方的合同履行行为,乙方对此表示同意并接受。

  第2条 租赁标的

  2.1 承租商铺位于该项目「」地块「」层「 」号商铺,为避免疑义,该商铺当前的正式地址和编号是「 」号(邮编:「」)。商铺的具体位置及范围见本合同附件1。

  2.2 承租商铺的租用面积为「 」平方米(暂测),最终确定的租用面积以甲方指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机构出具的实测数据为准。

  2.3 本合同所述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等各项费用的依据,最终以实测租用面积进行结算。在甲方确定商铺的实测租用面积之前,乙方应当按照第2.2条所述面积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在商铺的实测租用面积确定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结算此前已缴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4 乙方对与商铺相关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以及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及使用约定已充分知悉,不持任何异议。承租商铺的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交房标准》中列明。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附件二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承租商铺给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承租商铺的验收依据。

  2.5 乙方在此确认,本合同所述的商铺编号为甲方暂定编排,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更编排或变更项目或项目内任何部分的名称。对此乙方不持异议,也不影响本合同的实际履行。

  第3条 租赁用途

  3.1 双方确认,乙方承租商铺须用于商业经营活动。乙方应在 地块房号为「 」名称/商号对外进行直营店经营,并用于从事「 」经营项目,从事经营项目的品牌为「 」。

  3.2 租赁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承租商铺的用途,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经双方确定的商号/名称.经营项目或品牌。

  3.3 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使用.允许或默许承租商铺用作任何非法.违背公序良俗.损害项目整体商誉的用途。

  3.4 乙方在开业经营前应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取得经营本合同第3.1条所述营业事项所必要的批准.营业执照及许可证,并应保证在租赁经营期间,上述证照均持续有效。

  第4条 租赁期限及免租期

  4.1 商铺租赁期限为「 」年,自交付日开始计算。双方暂定商铺的交付日为「 」年「 」月「 」日,从交付日起至「 」年「 」月「 」日为装修免租期。租赁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届满。如交付日因故迟延,双方同意租赁期及免租期自动相应顺延。

  4.2 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自交付日起,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装修免租期。在免租期内乙方无须支付租金,但须承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装修产生的相关费用。并且,除非另有特别明确的约定,免租期不因任何原因而延长。

  4.3 双方确认:甲方提供的免租期是基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没有重大违约的前提下给予乙方的优惠。在租赁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则乙方不享受免租期的免租金优惠,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第一年基本租金标准向甲方补交该期间的全部租金。

  4.4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承租商铺。在乙方于租赁期限内遵守本合同的条款与条件的前提下,如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拟续租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至少「6」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取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九十天与甲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其租金由双方商定。如果乙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续租申请或者双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将于租赁期限届满时终止。

  第5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5.1 本合同项下租金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和结算货币,乙方如使用外汇支付的,应自行兑换为等额人民币后向甲方支付。由于外汇兑换所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2 乙方应以下列标准计算租金金额,向甲方支付承租商铺的租金。

  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二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三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四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以上租金均不包含物业管理费及推广费。

  5.3 乙方应按月/季/半年向甲方预付租金。首期租金乙方应于交付日前的一个月内向甲方预付。本合同约定的免租期届满以后,每应付款月「」日之前(含当日),乙方向甲方预付下期的租金。

  5.4 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支付租金,或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有关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指定账户变更的,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账户向甲方汇款或转账。

  开户银行:

  开户名:

  账 号:

  5.5 甲方在收到乙方每笔租金后,向乙方开具等额发票。

  5.6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各项税费。

  第6条 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6.1 物业管理费

  (1) 双方约定,作为商铺的承租人,乙方应当自交付日(「 」年「 」月「」日)起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缴纳承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承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按承租商铺的租用面积计算,计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每月累计「 」元人民币。装修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装修期届满后按正常标准缴纳即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

  (2) 商铺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月预付给甲方或管理公司,首期物业管理费于交付日前的一个月内缴纳,其后各期物业管理费应于上月「25」日之前(含当日)预付。首期物业管理费和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前的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均以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日物业管理费计算。

  (3) 租赁期间内,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根据经营情况.管理成本或政策的有关规定,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调整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并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执行。

  (4) 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或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有关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指定账户变更的,由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账户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汇款或转账。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5) 乙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后,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向乙方开具等额发票。

  6.2 推广费.能源费等其他费用

  (1) 乙方应于免租期届满后按月向甲方交纳承租商铺的推广费,用于为提高项目的知名度及形象等甲方安排的推广.促销活动以及广告费等的费用支出。推广费按商铺租用面积计算,缴纳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该项费用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不单独缴纳。

  (2) 自承租商铺交付日起,乙方还应当承担并支付其使用的水.电.燃气.通讯.宽带费.非正常营业时间空调供应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本款所述费用的支付方式.标准和时间,以甲方或管理公司的书面通知或相关规定为准。乙方不得以未收到通知为由延付各项费用。

  (3) 双方确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缴纳或延迟缴纳前款所述费用。如因乙方欠付前述费用导致政府或相关供应单位中断或停止对项目的相关能源供应,则因此而导致甲方.管理公司.其他承租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蒙受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7条 租赁保证金

  7.1 租赁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署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金额相当于乙方承租商铺「 叁」个月的基本租金.物业管理费之和,共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其中「」个月的基本租金之和共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 」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之和共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乙方在支付租赁保证金时,必须将「 」个月的基本租金支付给“出租人”名下账户(具体帐户信息请参照本合同第5.8款);另外将「」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 ”名下账户(具体帐户信息请参照本合同第6.1(4)款)。

  (1) 在租赁期内,如因实测租用面积确定.基本租金和或物业管理费调整导致实际基本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数额变化的,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补足或甲方应支退相应数额,以保证该保证金在租赁期内任何时段都相当于 个月的基本租金.物业管理费之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 如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已经向甲方支付了租赁意向金/预付款的,则该意向金/预付款等额在本合同签署后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的一部分。

  (3) 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

  (4) 双方同意,甲方有权不以租赁保证金抵作租赁期间内任何时间乙方所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应缴费用。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用.违约金.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及其他费用的,则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有关欠款及延迟履行违约金。

  (5) 如甲方选择使用租赁保证金以冲抵乙方前述应付款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租赁保证金补足,使其达到本条约定的金额。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冲抵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除补足租赁保证金外,还应支付租赁保证金不足冲抵部分的欠款。

  (6) 本合同项下租赁期间届满后双方未能就续租达成协议或双方在租赁期间内协商解除本合同的,则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还承租商铺.缴清所有应付费用.违约金或其他应付款项及履行完毕其他合同义务之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剩余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8条 商铺的交付

  8.1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的预定交付日为「 」年「 」月「 」日,由于甲方以外的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期交付的,甲方有权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的交付日期.租赁期和免租期相应顺延。

  8.2 承租商铺交付日前「 」日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入驻手续,进行承租商铺的交接,交付日乙方应当派员参加。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所载交付日前来办理该承租商铺的交接手续的,则应视为承租商铺自交接日起已经交接给乙方使用。乙方应自交付日起承担该承租商铺的相应费用,免租期也不予顺延。

  8.3 甲乙双方按以上8.2条约定当场交接的,应于交接当日在甲方物业公司提供的《承租商铺交接单》上签字,以示承租商铺交接完毕。

  8.4 乙方在办理商铺的交接手续时须按照约定足额交清各项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由此引起的延期不导致免租期的顺延。

  8.5 双方确认:该商铺交付时为毛坯房。乙方对此已充分知悉,在验收交接时不持任何异议。如在交接时或进场后发现商铺设施根据实际经营使用的需要而须调整的,不影响商铺的交付,但乙方可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的申请,甲方或管理公司在符合施工技术规范并具备可行性的情况下将配合乙方进行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8.6 双方确认:若在该商铺交付时,该商铺交付条件基本具备,而仅存在少量收尾工程未结束而导致的缺陷或瑕疵的,并不影响商铺的交付。甲方应在交付后立即进行必要的修复。

  第9条 商铺的装修

  9.1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管理公司提供的《租户装修手册》及其他有关装修的规章制度进行装修。

  9.2 乙方应在免租期内进行商铺的装修。装修可按照自身及其品牌特点进行,但应符合项目统一的风格。乙方进入商铺开始装修施工之前,应当向甲方提供装修设计文件供甲方审查,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工程。

  9.3 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装修设计文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按照法律规定装修设计文件须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则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工程。

  9.4 如乙方违反装修管理规定或违反经甲方认可的装修设计文件进行装修的,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承租商铺.增设附属设施.设备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停止并恢复商铺原状,对承租商铺及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对第三人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5 乙方应负责经过其装修而添加的设施.设备的安全性并承担维修责任。因上述设施.设备的故障.损坏造成甲方提供的承租商铺及附属设施损坏或造成第三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6 乙方在承租商铺装饰装修期间如有与甲方的承包商进行的与承租商铺相关的施工存在交叉施工,双方均应当给予配合和协助。

  第10条 商铺的开业

  10.1 商铺初步确定的开业时间为「 」年「 」月「 」日,乙方应按照确定的前述开业日对外营业。

  10.2 乙方应在取得全部必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和批准文件),完成承租商铺的装修和必要的准备工作后,经甲方或者管理公司核准后,正式对外营业(包括试营业)。未经甲方或管理公司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开业。如乙方已经完成了开业准备,具备开业条件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认为乙方的开业符合项目的整体运营安排的,可以同意乙方提前开业。

  第11条 商铺的营业管理

  11.1 如乙方经营的行业.产品.商品.商号.服饰标志或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特殊行业/专项批准.代理权.海关以及政府批准手续或其他经营销售许可,则乙方应保证其获得相关的批准.代理权或经营销售许可,并在租赁期间持续合法有效。甲方不对乙方就该承租商铺可利用作乙方所进行的经营行为获得所需的经营许可或批准作出任何承诺及保证。

  11.2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北京市的相关规定以及甲方或管理公司运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自觉接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消费者及甲方或管理公司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11.3 乙方所租商铺应当全年营业,节假日不停业。每天的营业时间和空调供应时间为上午「 」点「 」分至晚上「 」点「 」分。同时,甲方有权按季节变化或项目运营实际需要更改或延长营业时间及空调供应时间。乙方因自身经营需要,其营业时间与上述统一规定的营业时间不一致的,须取得甲方或管理公司的同意,并自行承担因此增加的空调费等各项费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于本条约定的营业时间内暂停营业或变更营业时间。

  11.4 乙方所陈列或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应使用合法且享有合法使用权或获得充分授权之商品名称.商标.肖像.著作权.图案或专利权等。如果因乙方侵犯第三方前述任何权利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11.5 租赁期间内,乙方须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组织的统一或相关的推广活动,以保证项目的对外统一的风格和良好声誉。乙方同意将其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的品牌(包括商标及其图形.文字)合理用作项目或甲方举办之其他推广活动之用。

  11.6 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在承租商铺及项目公共区域内大声喧哗叫卖.兜售.招徕.播放过大音量的宣传口号.音乐及做出其他影响其他商户之利益或项目运营秩序之行为。

  11.7 乙方举办大型开业活动以及其他大型的推广.促销.庆祝.联谊.慈善等各类型活动,活动方案及活动时间经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审批。

  11.8 乙方自行保管该承租商铺内以及其他被许可存放乙方物品的库房.仓库.储物间内的所有财物。无论是否设置保安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甲方对此均不承担任何保安和保管责任。

  11.9 乙方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保证该商铺营业标志.橱窗.店面的良好照明状态。为项目整体照明效果的需要,乙方允许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控制相应电路。

  11.10 甲方或管理公司在项目内适当的公共地方张贴管理规则及其他规定的通知及布告,即构成甲方或管理公司对乙方的有效通知。

  第12条 商铺的照管

  12.1 甲方应保证在租期内该商铺及交付时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乙方应当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在任何合理时间内检查.养护承租商铺内的消防.空调等设施设备。如遇紧急情况甲方或管理公司可在未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进入该商铺,且不需赔偿此等紧急事态给乙方造成的损坏,但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及时向乙方进行通报。

  12.2 在商铺使用过程中,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由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甲方对扩大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承租商铺的房屋结构.外墙部分以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设施设备,并应保持该店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可使用状态(自然损耗的除外)。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对前述各项设备.设施等造成损毁,则乙方负责承担有关的维修和更新费用。

  12.4 乙方自行负责维修.保养承租商铺内自行装修.改动.装饰.添置部分以及商铺窗户.玻璃门.店面橱窗或玻璃幕墙,自行负责损毁发生的更换费用。

  12.5 乙方不得对承租商铺包括阳台.露台(如有)及其设施设备进行任何改建.增建或增设;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导致不合理的缩短承租商铺建筑物及设施设备使用期限的行为。

  12.6 因第三方原因导致乙方的货物或其他财产发生损害或导致乙方蒙受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12.7 如在租赁期间内,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该商铺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或采取限制性措施,则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和执行,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如有)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13条 招牌和广告

  13.1 乙方在承租商铺内以及项目内的公共部位和与承租商铺相连接的区域.部位或设施设备设置招牌.广告等任何文字.标记.标示或告示,应当事先将招牌.广告的设置方案报甲方审批,并在获得甲方的审批同意后方能设置。如需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乙方应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13.2 上述乙方自行设置的广告.招牌的报批.安装.更换.清洁.维护.保养.拆除以及照明电费均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乙方还应当承担因该广告的设置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13.3 对于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设置的招牌.广告,或乙方拒绝对出现毁损或渗漏现象的招牌.广告予以维修或更换的,或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更换或拆除的,则甲方有权直接予以拆除,并完成相关的墙面等的复原工作,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4条 甲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4.1 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租赁保证金及相关费用。若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超过「7」日,甲方有权在事先通知乙方后暂停承租商铺的水.电.电话等公共设施的供应和物业管理服务,直至拖欠款项及其违约金全部清偿为止。

  14.2 甲方保证享有本合同项下商铺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甲方完全有权向乙方出租该商铺。

  14.3 甲方应当对项目的主体结构部分.空调设备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必要的维护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的适租状态。

  14.4 租赁期间内,如乙方经营商品或服务的品牌代理权或其他经营销售许可全部或部分到期.失效或被终止而导致乙方不能继续经营有关商品或服务时,除非乙方同甲方就乙方后续经营的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14.5 为更好开展经营活动,甲方可举办各种宣传推广活动(包括各种媒体的广告宣传.展览.表演.赠品等),乙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如在本项目内的公共区域进行宣传推广活动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交纳相关费用后方可实施。

  14.6 甲方应积极配合提供乙方办理经营.装修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工商注册.环保.水.电.通讯.消防.卫生及其他北京市地方政府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所需证明文件,但是,相关手续及因办理报批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4.7 甲方可依据运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布.修改或取消现行项目运营管理的所有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该等规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

  第15条 乙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5.1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租金.租赁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5.2 租赁期间内,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及管理公司对于项目运营管理的所有相关制度。

  15.3 乙方应当保持承租商铺的外观整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商铺所在的楼宇结构及商铺任何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外墙.橱窗及玻璃等)的外观。

  15.4 租赁期限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该商铺或其中任何部分,或以分租.借用.共用或将业务承包给第三方等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本合同承租方在租赁期期限内使用或占用该商铺或其中任何部分。

  15.5 乙方同意,如乙方未按第4.4条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或双方未就续租达成一致,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6个月(若乙方在此之前未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或90天(若双方在此之前未就续租达成一致)的期间内,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商铺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重新招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预先约定的时间向客户展示该商铺以及对该商铺进行合理和必要的检查等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15.6 乙方在其经营活动中,不得宣称或令顾客误认为其与甲方关系属合作.合营.合伙.联营或关联企业关系。

  15.7 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对外产生的债权债务.因质量问题产生的赔偿责任.因侵权问题产生的赔偿责任及政府处罚等,均由乙方予以承担。

  第16条 商铺转让的特殊约定

  16.1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将商铺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无需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但甲方需通知乙方,并将该商铺已出租给乙方的事实披露给受让人,并保证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及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享有的权利。

  16.2 乙方承诺放弃其在租赁期间对承租商铺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乙方的该项承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生效,并不得撤销。

  16.3 在本合同签署之后,甲方可向任何银行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抵押承租商铺及其相关权益,但该抵押不应影响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根据本合同的条件和条款占有.控制和使用承租商铺的权利。

  16.4 在甲方将承租商铺向第三方转让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该第三方的要求办理相应租约关系转移手续。

  第17条 本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7.1 在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未按时足额缴纳租金的天数超过「15」日或累计达「30」日的;

  (2) 未按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推广费.能源费等相关费用超过「30」日或累计达「60」的;

  (3) 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或未按时向甲方补足租赁保证金超过「30」日的;

  (4) 未按3.1条约定用途使用该商铺的;或发生14.4条约定情形致使乙方无法继续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该商铺的;

  (5) 乙方未按8.2条约定办理商铺交接手续超过「90」日的;

  (6) 未按9.1条约定进行装修的;

  (7) 未按10.1条约定期限进行开业的;

  (8) 乙方未取得政府相关批准进行经营活动或违反11.3条约定,擅自中断.停止经营超过「5」日的。

  (9) 未按13.1条约定设置招牌.广告的;

  (10)违反15.4条约定擅自转租.分租的;

  (11)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限期内又未纠正,严重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12)乙方因破产.解散或其他原因开始清算时。

  17.2 在甲方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预定交付日仍无法进场超过「180」日的;

  (2) 因甲方原因致使该商铺被查封或被限制使用,导致乙方无法继续占有.使用该商铺的;

  (3) 甲方因破产.解散或其他理由开始清算时。

  17.3 本合同的终止

  (1) 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本合同终止。

  (2) 双方就本合同终止协商一致。

  (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遇不可抗力后,已无实际履行的可能的,则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由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

  17.4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的处理方法

  (1) 双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行使合同单方解除权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解除后,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 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则乙方应无条件地按第17.5条规定将承租商铺返还给甲方,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结清各项相关费用。

  17.5 承租商铺的返还

  (1) 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而终止后「3」日内,乙方应当将承租商铺交还甲方。

  (2) 乙方在交还承租商铺前,应将商铺恢复至商铺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磨损除外)。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给予修复,并承担费用,未能修复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交还日前的本合同项下所有欠付款项均应予结清。

  (3) 乙方对承租商铺进行装修而添加设施.设备的,除甲方书面同意保留外,乙方在返还承租商铺时应自担费用将其拆除并恢复到承租商铺交付时的'原状,拆除时应确保不损坏承租商铺的表面完好.使用性能及房屋结构。在拆除时对承租商铺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甲方书面同意保留的,该添加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

  (4) 无论任何原因,乙方未能按期将恢复至交付时原状的承租商铺交还甲方的,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约定基本租金「2」倍的违约金及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同时,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采取换锁.对承租商铺停止水.电等能源供应.控制人员从承租商铺进出.阻止乙方继续开业经营或自行将商铺恢复原状等强制措施。甲方亦有权选择自行或委托任何第三方将商铺恢复至交付原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 在乙方向甲方交还承租商铺的同时,或乙方已经实际撤离承租商铺之后,乙方在承租商铺内遗留的任何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均视为乙方放弃了所有权及一切权利,甲方有权自行予以处置(包括作为垃圾予以处理等等),而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第18条 违约责任

  18.1 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 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双倍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2) 前述违约金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18.2 甲方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或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 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双倍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2) 前述违约金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18.3 乙方出现下列迟延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未达到解除条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欠租/费金额「千分之一」(非欠租/费行为则为租赁保证金的「千分之一」)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1) 迟延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能源费用.租赁保证金的;

  (2) 迟延办理商铺交接手续的;

  (3) 迟延开业经营的。

  18.4 甲方出现下列迟延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未达到解除条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则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租赁保证金的「千分之一」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1) 因甲方原因,在约定的交付日超过「90」日仍未能将商铺交付乙方的;

  18.5 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之任何其他承诺.保证.确认的,则甲方有权通知其改正,乙方应当改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第19条 责任免除及不可抗力

  19.1 对下列甲方无法控制的原因而给乙方及其它人员的财产及人身造成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 非甲方的原因(含突发性设施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空调.电力.煤气等)致使公用设施停止使用时;

  (2) 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公共设施.服务管道受损.毁坏而中断使用或需中断使用进行维修时;

  (3) 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供电的电流变化,火灾.漏水.漏电造成的损失;

  (4) 由于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以及项目内.外不能归咎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人身或财产蒙受损失时;

  (5) 由于乙方或项目内其它承租人及其相关人员或任何第三者人员的原因所造成乙方或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6) 因政府及公共事业机构施工造成的影响;

  (7) 因乙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不遵守法规.不遵守本合同或不遵守管理规则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损坏或伤亡。

  在任何上述情况下,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应支付之租金或物业管理费或其任何部份均亦不可减除或停止支付。

  19.2 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包括项目所在地发生的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非因甲方或乙方原因而发生的火灾.爆炸以及战争.社会动乱或动荡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变化以及政府征收.征用。

  19.3 如发生不可抗力,以至于任何一方的合同义务因这种事件的发生而无法履行,此种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予中止,履行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一方延迟履行义务之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则该方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

  19.4 如遇不可抗力,各方应立即与对方协商,寻求公平的解决办法,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将不可抗力所带来的后果减至最低限度。

  第20条 保险

  20.1乙方应当于其开业(含试营业)后的1个月内自费就该商铺内甲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财产.人身伤亡按照甲方认可的保险种类和保险金额自费向有关保险公司投保,并应向甲方提供其所投保的所有保单之复印件。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保单生效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届满之日止。在乙方按本条规定购买符合甲方要求的保险之前,甲方对该商铺在此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财产损坏.灭失和对第三方的责任,一概不负责任。

  20.2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险保单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险金的收据,以及保险公司发出该等保单是全数缴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证明。

  20.3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涉及甲方损失的保险事故,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应当首先用于赔偿甲方的损失;如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赔偿予甲方。

  第21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发生时,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承租商铺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2条 通知与送达

  22.1 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必须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本合同所述各项文件的送达,包括邮寄.传真.电传.专人手递等方式。

  22.2 一方如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3 以传真方式发出的,发出日期视为收悉日,以传真的发送报告单为发送凭证;以专人手递方式发出的,发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为收悉日,以对方的签收文据为发送凭证。以邮寄方式发出的,以发出后第7日为收悉日,以邮局的邮件发送记录为发送凭证。

  22.4 本合同首部所列甲方和乙方的地址.电话.传真为双方确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电话.传真。一方如指定其他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变更的,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5 一方向另一方发送之涉及本合同项下权利或义务的主张.放弃或变更等重要事宜时,必须采用书面通知。该等书面通知文件须有发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的亲笔签字或加盖公章(授权签字人签字时应向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第23条 公共区域的使用及该物业商业部分的更名

  23.1 甲方有权让任何人或任何组织根据甲方认为合适的条款和条件,在该项目的公共区域及其任何部分举行活动.展览或商品展销。

  23.2 甲方有权在该项目商业部分的公共区域内安装一个扩音系统及播放.转播和广播或允许任何其他人播音.转播或广播音乐及公告等。

  23.3在租赁期内,甲方有权依其自主决定对该项目商业部分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随时进行变更,但甲方应在相关政府部门核准新名称后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无须就该项目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变更而对乙方做出任何赔偿或补偿。

  第24条 附则

  24.1 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事项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所有的口头及书面陈述.协议.承诺或保证。

  24.2 本合同的签订.成立.生效.履行.解除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24.3 本合同某一条款或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24.4 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补救权,不得影响该等权利或补救权,或被视为对其的放弃,或妨碍其在其后任何时候行使该等权利或补救权;而且单一或部分行使该等权利或补救权不得妨碍对该等权利或补救权的其他或进一步行使,或妨碍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权。

  24.5 本合同附件构成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6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和乙方可以对本合同未作约定的事项通过协商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的形式加以约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除另有约定之外,两者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约定为准。

  24.7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4.8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共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同时签署有英文版合同,而英文版合同内容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则以中文文本为准。

  甲 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合同范本9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定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

  租赁房屋位于

  第二条:租赁用途及期限

  乙方承诺租用该房屋的用途为:。

  第三条、租赁期限

  物业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3月1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其它费用约定

  1、租金标准:每年租金为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每年租金应提前一个月将房租支付给甲方。

  2、在租赁期内产生的水电费、电话费、广告费均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或公司交纳。

  第五条双方违约责任

  1、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负责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并赔偿违约金_____元。

  2、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乙方一切损失并赔偿违约金_____元。

  第六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立即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合同范本10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广东省茂名市文明中路 ab栋25-26 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合计为 87 平方米其中具体使用面积为:一层铺面45 平方米;自加隔层42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商铺包括有:室内装修装饰、水电照明器具、现有隔层、楼梯、围栏、现有门窗、门前路面地砖、门前店铺招牌。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二条:租赁期限

  四、租赁期 五年,自 年 1月 15 日起至 20xx年 1月 15 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五、合同有效年度月租金为 4500元/月(人民币)。

  六、每一个租赁年度按季度计算。

  七、水、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水、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卫生费、治安费、于乙方经营有关的一切国家规定收取的其它经营费用)由乙方自行按时缴纳,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交费所引起的相关责任。

  八、在租赁期内,按国家规定应由房屋出租方缴付的相关费用甲方须自觉、按时缴交;若因甲方不能按时缴付相关规费而令乙方不能正常经营所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甲方须负责进行全额赔偿。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甲方

  (一) 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符合国家相关建筑、建设相关规定。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 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 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四) 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 在合同期内,甲方允许乙方根据其经营需要对该商铺进行装修装饰。

  (六) 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按城市规划网点乙方租用其间不准将该房屋用于经营(饮食、羊、狗、兔、蛇肉摊档,录像室、卡拉ok)等行业;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唯一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约定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十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人民币 壹万叁千伍百元为合同保证金。乙方所支付给乙方的该保证金在合同期满、甲方违约或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的情况下甲方须于上述情况出现十日内无条件退还乙方。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本保证金金额20%的滞纳金。

  十二、租金按季缴交,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于每季的第一个月的十日前交付甲方。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房屋装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经营期内如根据经营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付。在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续租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续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满后,在相同租金的情况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六、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十八、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十九、本合同期内,如乙方因经营原因需提前解除本合同而又未能与甲方就解除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时乙方不能自行停租,否则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可按本合同约定没收乙方预付之押金。但乙方如能自行找到其他商家继续承租且新的承租人愿意按照本合同各条款规定之租金及履行相关责任义务时,则不视为乙方违约且甲方不得进行拒绝。

  二十、乙方营业时间及内容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题下自行调整。

  第九条:违约

  二十一、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如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二十二、本合同其间甲、乙双方均必须信守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相关规定,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须向对方交纳乙方所预付的保证金相同金额作为违约金。

  二十三、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四、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二十五、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二十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即时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七、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二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九、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一条:其他

  三十一、本合同正文共五页,随本合同共六个附件:

  附1:甲方有效房产证明复印件

  附2:用电及防火安全合格证复印件

  附3: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4: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 乙方:

  法人: 法人: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商铺合同范本11

  出卖方:(甲方)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买受方:(乙方)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就商铺买卖的有关内容,在自愿、平等、有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转让商铺的基本情况甲方自愿将坐落于 ;位于第 层,共壹(套) (间)的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售于乙方,商铺结构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公摊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商铺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出卖方暂测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该商铺交付时,商铺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0.5%时,房价款保持不变。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0.5%(包括0.5%)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商铺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 ;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该商铺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计算,该商铺售价为每平方米 元(大写)_______元,总房款金额为( 币)______元(大写) 拾 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甲方支付定金( 币)__拾__万__千__百___拾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商铺全部价款付给出卖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商铺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该商铺没有发生过贷款、担保等方式的抵押。且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它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之日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因甲方售予乙方的产权属暂未办理,双方有好约定:如甲方经办理已获得该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之日起,在十个工作日内以赠予的形式过户到乙方名下。

  2、签定本合同后,双方不得违约,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终止该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纳的楼款_ 元(大写) 元,作为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所交纳的楼款不予退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可以将该物业出售于第三方。

  3、在交房之日甲方应保证商铺设施(门窗墙)完好无损坏,需将一切手续(包括商铺)一并移交给乙方,并于交易之日前将有关该物业的一切费用清理完毕(如施工费、装修费、安装费、施工所用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煤气费、数字电视费、管理费等费用),并保证乙方购买后,不需要支付任何购买前所产生的相关物业费用。

  4、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办理商铺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所需的文件、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本商铺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乙方向国家交纳;其他商铺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5、双方必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若任何一方提交虚假资料使本次交易无法进行则该方必须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自房款交付之日起,除与甲方外,不与任何人发生购房纠纷,如有发生,甲方自行解决。

  第七条、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任意一方修改均为无效,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间人:(签名或盖章):

  联系电话: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合同范本12

  甲方(租赁方):

  乙方(承租方):

  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缔结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租赁物业及用途

  1.1

  1.2 甲方将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 该商铺建筑面积合计为 ㎡,该面积为计算租金面积,若该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3 乙方确认甲方已告知该商铺情况,且在本合同签署时已对该商铺状况进

  行详细了解,同意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按现状承租商铺。

  1.4 该商铺为商业用途,乙方承租用于经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经营项目。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该商铺租赁期限共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三条 交付

  3.1 双方签署本合同并且乙方按约定支付保证金后,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顺延交付时间,但租赁期限不顺延。

  3.2 乙方应于约定的该商铺交付日到甲方处办理交接手续,逾期前来办理的视为该商铺已交付乙方。

  第四条 租金及相关费用

  4.1 甲方给予乙方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免租期自交付日(包括实际交付与视为交付)起算,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应交纳管理费及使用该物业而产生的水、电等费用。免租期满次日开始计付租金(下称计租日)。

  4.2.1 租金按照该商铺的建筑面积计算,具体如下: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每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大 写)元整 ( ¥: 元)。

  4.3 租金按月份(指公历月)计算,乙方须于每月 日前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将当月份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帐户:

  甲方开户银行:

  户 名:

  帐 号:

  4.4 甲方收款帐号若有变更,甲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并由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

  4.5

  4.6 以上租金不含税,甲方收到乙方款项后向乙方开具收据。 乙方于签署本合同时预付首次租金,首次租金为约定计租日起至次月月末的租金即年月日至 年月日租金。

  4.7 乙方使用该商铺所产生的水电费、水、电、网络报装及用电增容,政府税收规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拒交或逾期交付的按本合同逾期交付租金违约条款处理。

  第五条 租赁保证金

  5.1 保证金,双方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须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个

  月租金总额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元)给甲方作为租赁保证金。

  5.2 在合同终止时,若乙方未发生违约责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约定各项费用

  及按合同约定归还该商铺后,保证金在三十日内无息返还乙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商铺合同范本13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_

  一、 房屋地址

  ______________底商,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房屋结构框架,层数_______。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租赁期限

  1、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甲方给予乙方_______天免租。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__________________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______万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 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前三年租金不变,后两年在原租金基础上递增百分之六。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至出租方。

  3、 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房屋保证金____________元。

  4、 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 ________%加收滞纳金。

  五、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 水电费: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_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一个月前 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九、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出租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日 期: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商铺合同范本14

  出租方: (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 (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租赁合同,其合同条款如下:

  一、 甲方将其座落于 出租给乙方经营。

  二、 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乙方在签合约时,本公司将先收回部分租金,并从以后每月租金中扣除平均分摊额后在承租期间乙方每月应向甲方实交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并于当月五日前交清。

  四、 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 个月计人民币 元(大写),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无违约,履约保证金则经双方清算完毕后,由甲方不计息退还给乙方。

  五、 乙方必须在每月五号前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拖欠租金额3%加收滞纳金或随时采取停水停电措施,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乙方自负,如拖欠租金达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随时收回房屋,履约保证金及其他一切预缴租金费用不退,同时乙方还必须赔偿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 租赁期间,为维护经营秩序保证卫生,乙方在经营时不得超越红线摆放货物,否则做没收处理。乙方应服从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及甲方管理,自觉遵守有关管理的法律、法规。

  七、 乙方自承租之日起即成为该物业防火、安全责任人,承担相应的防火责任,为确保该产业的消防安全,乙方不得从外单位管拉线供水供电,并不得私自改动水电线路及相关消防设施,否则,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予以制止,直至解除合同,并对造成的一切后果要求乙方承担责任。

  八、 乙方对自己承租的那部分产业如要进行内部装修的,先必须报经甲方并由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由乙方自己负责一切内部装修事项,但内部装修不得随意更改原有水电及消防设施,并不得危害房屋结构的安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九、 合同期满或因乙方违约被解除合同及乙方自己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乙方原投资装修的不动产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故意毁坏,否则,乙方必须进行赔偿。

  十、乙方承租期内,要把其承租的产业部分转给他人经营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收回经营权,所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装修的一切不动产均无偿归甲方所有。

  十、 乙方应负责其承租的物业及配套设施的正常维修,也可委托甲方代为维修,若乙方拖欠维修或不委托甲方代为维修造成房屋及配套设施毁投的,乙方负责赔偿一切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要合法经营的,不得擅自做违法经营项目,否则由此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且,乙方所经营的项目必须按甲方所规定的项目进行,不得随意更改(乙方转给他人经营时也遵照此规定),否则是,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收回经营权,所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内部装修的一切不动产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的损失由其自己负责。

  十二、 租赁期间,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且乙方自负如工商管理费、营业税及水电费、管理费等一切费用。并且,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公证租赁合同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税费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同时负责办理自己经营所需的一切证照。

  十三、 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毁损或政府征用等导致本合同实际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各自承担其自己的损失。

  十四、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若乙方中途解除合同,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十五、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以及其它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十六、 全同期满,乙方应如期将物业及装修等不动产保持完好的状态交还甲方,继续承租的,若该楼未改作其它用途,则提前三个朋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租用。

  十七、 对任何一方的违约处罚,本合同有规定;按本合同规定执行,本合同未有规定的,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关内容执行。

  十八、 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知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人民法院起诉。

  十九、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同具同等效力,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

  二十、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签章):

  乙方: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商铺合同范本15

  合同双方: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电话: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精神,在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的条件下签订租赁合同。

  一、商铺位置、面积、经营范围和租赁期限

  1、商铺位置:xxxxxxxxxxx.

  2、商铺面积:

  3、商铺经营范围:。

  4、租赁期限:从月日止。租赁期内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 不变。

  二、商铺租金、保证金、水电费等其他费用

  1、商铺租金为人民币元。每次三个月一缴,(甲方只提供非税务发票)。第一次租金在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现金付清。

  2、保证金是为了保证乙方依约履行本合同之担保,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现金付清。本保证金不做为租金或其他费用的冲抵金,合同执行期内不计利息。甲方在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合同时,将保证金人民币 元 退还乙方。如乙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提前解除,甲方将不退还乙方保证金;如甲方提前收回商铺,甲方将壹倍退还乙方保证金人民币 元

  3、本商铺门前实行用者三包,水、电、卫生、照明、安全等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电xx元/度,水xx元/吨。若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负。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得将商铺转租第三者,否则甲方将壹倍退还乙方保证金人民币

  2、乙方应于每月日前付清当月租金给甲方。乙方逾期不付清当月租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保证金不退还。

  3、乙方应合法经营,按章纳税。在合同执行期间,工商、税务等其它费用由乙方自行向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缴交,其所发生的一切月甲方无关。若乙方违法经营受查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商铺,保证金不退还。

  4、如遇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及其部门颁发的法规、规章的影响,造成商铺损毁致使无法营业时,双方互免违约责任,造成损失各自承担。

  5、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内,未经甲方同意而将商铺转租或变相抵押他人(单位),甲方无条件收回商铺和保证金,其余概同甲方无涉。

  四、终止与续约

  1、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在承租期间内无论以任何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或终止铺面营业,都应缴清终止经营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不退还保证金给乙方,且收回商铺。

  2、若甲方提前终止合同,(如遇国家征用除外)甲方应退还乙方本合同保证金的壹倍即人民币 元 元,才可收回商铺。

  3、合同执行期满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如需续租,须在合同期间内的最后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要约。

  4、合同期满之日,乙方应在三天内将其物件搬离铺面,逾期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甲方有权处理。

  5、如遇自然灾害及其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政府行为造成铺面损毁而无法继续营业时,双方互免民事责任。

  五、双方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独立自主经营权,严禁乙方利用铺面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2、乙方是商铺的防火防灾责任人,其使用的电器、照明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颁发的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如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故意或疏忽而酿成火灾,乙方应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承担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生效的条件及双方解决办法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以及乙方付清第一个月租金后生效。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达成协议,可通过拆讼途径解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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