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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时间:2024-03-22 07:23:04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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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总结是指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个人对某一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有寻找学习和工作中的规律,因此我们要做好归纳,写好总结。我们该怎么去写总结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总结1

  自全县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为贯彻落实《xx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xx县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鲁政发[20xx]31号精神,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乡实际,于20xx年7月至1月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将具体情况向各位领导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

  我乡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迅速组织成立了由祝琼副乡长为组长、刘波涛(综合办主任、安监站站长)马达(劳保所所长)为副组长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劳动保障等九部门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共同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及计划,办公室于20xx年7月5日将行动方案转发到各部门、各村、各社。要求各部门、各村、社高度重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召开会议,要求全乡在专项行动工作确保做到“四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以政府的分管领导为组长,派出所、劳动保障、国土、民政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责任落实到位;抽调精干力量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开展工作。三是全面排查到位;对辖区的用人单位排查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户进行拉网式的.全面排查。四是依法查处到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求各乡镇建好台帐工作,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进行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从而达到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

  二、精心组织,讲究实效,认真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

  为切实搞好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作用,做到上下互动的良好局面,我乡紧紧围绕《实施方案》要求,我乡在用人单位较为集中的地方张贴和散发,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宣传法律、法规政策,通过宣传在全乡大力营造维权氛围,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执法取得实效

  认真组织排查、建立检查资料台帐,各村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对各自辖区内的采石厂、冶铁厂、水泥厂、磷化公司,所有用人单位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全面摸底调查,共排查登记户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人,检查中我乡采取逐户上门实地检查的方式,通过调阅单位的相关证照、工资表、花名册、询问单位负责人及部分职工,确定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填写《情况登记表》,并做好资料数据的汇总,建立了检查资料台帐,对有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我们提出了整改建议。

  四、存在问题

  通过专项检查,我乡用人单位普遍存在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个别砖瓦厂还存在工资按比例发放、年底一次性结清的工资发放方式,这种做法虽然是单位与职工双方协商约定好的,但实际上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

  五、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案件情况:

  证照齐全经营单位涉及劳务用工人数:130人,其他小矿山违法案件,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2件,私营辖区内工有石灰(石料)厂:5个,辖区内共有小冶炼:1个,辖区内共有小作坊2个,检查单位数:8个,涉及职工人数:130人,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案件总数):2件,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未依法办理录用登记):0件,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使用童工):0件,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未依法签定劳动合同):2件。

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总结2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府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神,严厉打击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结合我镇实际,于20xx年12月中旬20xx年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认真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我镇为开展好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镇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专门负责日常活动开展工作,统筹安排专项整治行动。二是认真制定《尹集镇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全镇上下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全面落实县府相关文件精神,保证监管执法到位;三是召开会议,周密安排部署对涉及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清理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打击非法集资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务必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在镇党委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镇上下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维护好尹集镇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加强统筹调度,全面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行动。

  我镇每周一调度,认真开展整治活动,重点在金融、重点企业、农业养殖等重点行业、区域、人群,特别是对商业信息类报刊、户外广告的重点排查,确保银行、超市、集市等人流密集场所无涉嫌非法集资宣传点,做到排查全覆盖、无死角。经过细致认真的排查整治,我镇未发现以投资理财、非金融性担保、网络借贷、私募股权投资、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学校、养老机构、房地产等集资或变相集资活动。并进一步要求全镇上下,对非法集资活动坚决抵制,发现线索及时向镇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发现一起,上报一起,严查一起。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协作配合有待加强。各成员单位参与积极性不够,获取的.案件线索较少,联合执法行动开展不够多,长效机制的建立还需完善。

  二是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大规模性的宣传活动较少,发动群众宣传还不够。

  四、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目前,我镇在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没有发现相关案件,但产生非法集资的土壤还未根本消除,下一步,尹集镇将继续按照县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细化措施,强化配合,把非法集资活动整治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不断净化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防范非法集资活动作出应有的贡献。

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总结3

  为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和流动人口的监管,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于月日至月日,以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城乡结合部和乡镇企业,特别是乡村小砖窑厂、小矿山、小作坊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据统计,全市共检查“三小”企业户,其中小砖窑户,小矿山户,小作坊户,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户,涉及劳动者万人,没有发现重大违法案件。现将专项行动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协调

  我市高度重视这次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在接到上级通知后,迅速将文件转发至各县(区),同时,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成立了以市劳动保障局局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责任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抓紧进行贯彻落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我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项行动检查小组,在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排查和整治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县(区)也积极行动,均制订专项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全市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及时到位。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

  为努力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市和各县(区)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活动,媒体宣传、悬挂横幅、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将主动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广泛宣传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教育法》、《职业病防治法》、《刑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开展排查

  各县(区)充分发动和依靠乡镇、村等基层组织的力量,利用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平台等,从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加强组织协调,组成专项行动联合检查组,明确工作区域和工作责任,对所辖区域内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城乡结合部和乡村企业,特别是乡村小砖窑厂、小矿山、小作坊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将主动检查、受理举报投诉和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力争做到排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据统计,全市共检查“三小”企业418户,其中小砖窑户,小矿山户,小作坊户,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户,涉及劳动者万人。对检查中发现的未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未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拖欠职工工资、违反职业健康与卫生管理规定、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等问题,依法作出责令改正案件件,为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督促用人单位为名职工办理了社会保险,为名劳动者补发工资万元,取缔无证无照小作坊户,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件,罚款万元,没有发现涉嫌拐骗、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制劳动、*待伤害以及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等重大违法案件。

  四、强化分析研究,完善长效机制

  我市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特别是乡村“三小”企业,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法律意识还不强。“三小”企业的经营者和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晓率相对较低。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不规范,缺乏必要的管理人员。劳动者多为粗壮工,文化水平不高,缺乏必要的保护意识。二是无证无照经营的“三小”企业依然存在。有的企业工商登记证,资源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不具备、不齐全。三是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时有发生。有的用人单位用工不规范,疏于审核劳动者的`身份,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者合同,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加班加点现象较为严重,劳动条件相对较差,有的企业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四是劳动保障监察力量薄弱,队伍建设还需不断加强。

  为巩固这次专项行动成果,谋求长期效应,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区)及时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着手建立长效机制。对确因企业经营困难,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领导作汇报,专项行动结束后将跟踪管理,强化宣传教育,促使企业自觉守法经营;对排查过的用人单位加强相关政策法规教育,实行定期回访制度;对于有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记录的用人单位,将进行重点监察,加强日常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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