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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工作总结

时间:2023-10-12 15:58:24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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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工作总结范文

  总结在一个时期、一个年度、一个阶段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提升我们发现问题的能力,为此要我们写一份总结。如何把总结做到重点突出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医疗救助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医疗救助工作总结范文

医疗救助工作总结范文1

  近日,顾县镇民政所前来办理大病救助的群众络绎不绝。为了继续做好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工作,较好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实施,顾县镇民政所采取多项项措施全面做好今年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工作。

  一是严格救助对象。

  为做好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工作,顾县镇严格执行《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办法》中规定的救助对象标准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急需”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救助办法,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真正使救助资金发放到贫困农民中最困难的和最急需医疗支出的农民手中。

  二是严格实施程序。

  在救助程序上实行了逐级审批制度。在大病医疗救助对象提出申请的基础上,经村(社区)委员会同意、镇民政所工作人员认真核实身份证、五保供养证或低保证、医疗诊断书(或疾病证明书)、医疗费用凭证等相关资料并签署具体救助意见后,报县民政局审批,确保救助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严肃救助纪律。

  强化政策宣传,增加透明度。采取书写标语,广播等形式强化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政策。严肃纪律,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违反要求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救助资格。对因工作失误造成的责任后果,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xx年至今,顾县镇共对34人实施了医疗救助,救助资金支出135400元。其中:农村医疗救助29人,资助医疗救助金118700元;城市医疗救助5人,资助医疗救助资金16700元。较好地缓解了顾县镇困难群众的看病难问题,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医疗救助工作总结范文2

  ××年,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实施社会医疗救助,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切实履行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根本宗旨,为稳定社会、建设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本情况

  ××年,我县医疗救助累计救助39221人,其中城市1636人,农村37585人;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492.19万元,其中城市29.89万元,农村462.3万元。资助1386名城镇参保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资助32957名农村参保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二、主要做法

  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切实帮助城乡困难群众缓解就医困难和因病影响基本生活的'问题,使广大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是扩大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将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对象、享受生活定补的60年代精简老职工、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等五类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

  二是严格审批程序。由救助对象家庭户主向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居民身份证、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公室报销的相关医疗收费收据、必要的病历资料,经村(居)委会进行调查和初审,填写《××县城乡医疗救助审批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县民政局审批。

  三是完善医疗救助系统。为了简化程序,方便群众,构建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完成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库采集工作,建立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库,实现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受益人口达4万多人。

  四是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农村五保户和城乡低保对象缴纳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合率达到100%。

  五是医疗救助资金专户社会化发放。财政部门设立医疗救助专户,实行专项调拨、封闭运行。县民政局将审批核定后的医疗救助对象名单和医疗救助金额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照民政部门提供的救助对象名单和救助金额,及时将资金从财政专户拨至相关金融网点,存入救助对象的存单,实行社会化发放。

  三、下步打算

  ××年,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医疗救助资金不够充足,医疗救助范围有待于进一步扩大及医疗救助比例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救助资金投入,进一步扩大医疗救助范围,适当调整医疗救助报销比例,形成更为有效施救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体系。

医疗救助工作总结范文3

  XX县地处XX边界,北与XX市相邻,东与XX省XX市交界,西与XX市接壤。全县总人口46.7万,辖6镇3乡1个垦殖场,有154个村委会,8个社区居委会。全县现有社会救助对象3万余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17972人,城市低保对象5809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4225人,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705人。在省、市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XX县于20xx年开始试行农村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按照规定的病种及产生医疗费数额等实施医后救助;20xx年底,开始试行城市医疗救助工作;20xx年,县政府讨论出台了《XX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对医疗救助工作的开展作出了详细的部署和安排;XX年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规范全县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制度,规范了程序。至XX年,全县医疗救助工作由原来单一的大病医后救助拓展至门诊救助、医前救助、直补救助、住院救助、大病救助、关怀救助六位一体的全方位救助模式,全县医疗救助工作从而逐步走向了规范化管理,总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以解决救助对象燃眉之急为原则,探索建立医前救助制度

  对于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以及XX文件规定的新增四类对象因病急需住院治疗,而一时又难以筹集治病费用的,可到县民政局申请医前救助,申请对象凭居民身份证、低保证、五保供养证、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意见及其他相关材料经乡镇审核盖章后,到县民政局办理医前救助手续,县民政局审核批准后开具《医前救助通知单》至定点医疗机构,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在接到县民政局开具的《医前救助通知单》后,在一定资金额数范围内先行接诊治疗,救助对象出院后,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与县民政局结算。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各定点医疗有关费用减免情况的检查,对减免费用及相关优惠政策不落实的`定点医疗机构督促限期整改。

  二、以分类施救为抓手,不断提高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针对性

  在实施城乡医疗救助过程中,我们针对不同救助对象和不同救助需求,积极开展了门诊救助、直补救助、住院救助、大病救助和关怀救助,通过健全制度,实行分类施救。

  一是建立健全了门诊救助制度。对于城乡低保常补对象和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我们发放了医疗救助卡,每人每年200元,用于常见慢性病的治疗,救助卡结余资金可转下年度使用。同时,救助对象凭卡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可免收普通挂号费、治疗费和换药手续费。对敬老院的五保老人每人300元发放了门诊医疗费用,用于五保老人平常的治疗需要。

  二是建立健全了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城镇医保同步结算的直补救助制度。全县五保对象及低保对象患病在县内定点医院就医的,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等到县民政局进行身份确认,填写《XX县医疗救助住院直补申请审批表》,前往县内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康复出院当天,由县内定点医院直接将救助金补助给救助对象,使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同时,县内定点医院垫付的救助资金从城乡医疗救助专户划拨至定点医院账户。三是建立健全了住院救助制度,提高标准,分档救助。对于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以及XX文件规定的新增四类对象,凡被诊断患病确需住院治疗的,可到县民政局办理住院审批手续,经县民政局同意,可不限病种,享受住院医疗救助,近年来陆续提高了医疗救助标准。城市低保中的A类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在10000元以内的医疗救助费用经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报销后,剩余部分实施全额救助。超过10000元部分按50%予以救助。B、C、D类城乡低保对象1000元以内的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报销后,剩余部分实施全额救助,超过1000元部分按自负药费的40%予以救助。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一次性住院救助上限20000元,每人每年累计享受住院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0元。

  四是继续实施大病医疗救助。对于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20%以内的“低保边缘户”,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在2万元以上的,以及家庭成员患有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需花费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医疗费用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普通城乡居民,我们继续实施了大病医疗救助,患重大疾病的上述救助对象,我们在审核相关材料后,通过上户调查核实,按个人负担费的5%—10%实施救助。

  五是继续实施了大病关怀救助制度,对于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中身患大病、病情处于晚期,医治无效,其本人拒绝到医院接受治疗的,经本人申请,可到县民政局办理大病关怀救助,救助金额为1000—5000元。

  三、以规范管理为重点,不断提高城乡医疗救助的时效性;加强与卫生系统合作,提高医疗救助服务水平。

  一是简化手续。对于门诊救助,我们根据上年底核定的城乡低保常补对象和五保供养对象名单,于年初直接将门诊救助资金一次性注入医疗救助卡内,发给救助对象;对于住院救助和大病医疗救助,由救助对象本人直接向乡镇民政所申请,经乡镇政府审核后,报县民政局审批。

  二是加强协作。随着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以及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的不断扩大,救助对象对就医环境有了越来越多的选择,所以,督促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也是我们的一项工作重点。因为对象众多,医疗机构也很是重视医疗救助服务,例如县医院制订了医疗救助宣传单,对救助制度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县中医院制订了相关减免办法,对救助对象实行最低价最实效治疗。同时,我们与县农医局和医保局合作,不定期的对救助对象的治疗档案进行抽检,保障救助对象的治疗符合规定,确保实现不乱开药,不乱收费,目录内用药,最平价治疗。

  我县的医疗救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始终认为,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是一个不断探索、完善和巩固的过程,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值得思考和完善的问题,例如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如何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如何使医疗救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这些问题都有待我们在下阶段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吸取其他兄弟县(市)的经验、做法,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力争全县医疗救助工作上新台阶,使医疗救助这一惠民政策更好的为救助对象服务。

  近两年我们加大了救助的力度,提高了救助的比例,从XX年截止到XX年9月城市医疗救助上级和本全县共发放城市医疗救助资金460余万元,救助人数4200余人,其中资助城市低保对象参保5749人,参保资金40万元。农村医疗救助发放农村医疗救助资金近1600万元,资助低保五保对象参保资金44.5万元,救助人数21050人(含资助农村五保、农村低保对象参加新农合人数),按照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我县继续实行“光明微笑”工程,对城乡困难群众患“白内障”和“唇腭裂”由民政局出资实行全免费手术治疗,同时积极配合卫生等部门全力保障“儿童两病”的救治工作和“爱心医疗”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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