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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总结

时间:2022-07-28 18:34:43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总结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因此好好准备一份总结吧。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总结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总结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总结1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XX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XX市发展改革委根据《XX市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并结合工作职能,开展了专项排查活动。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打下坚实基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指定专人专项负责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对接,各相关科室全力配合协同推进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

  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为做好新常态下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向各科室及委所属二层机构发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知识宣传册,认识防范非法集资的重要性,了解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提高业务办理的风险合规意识。

  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排查,及时掌握非法集资风险动态。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高发频发,许多不法分子蓄意歪曲国家政策的非法集资行为,作为项目审批监督管理部门,XX市发展改革委对需审批的新项目,仔细审核,警惕虚假项目的申报;对已审批的项目,有重点地加强风险摸排。

  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加强网络风险排查防控。作为全市电子政务的建设、管理部门,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网上非法集资信息巡查,及时监测,依法联动处置网上有害信息,净化网络环境。

  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关于落实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并对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供的“涉金融严重失信行为人名单”“失信关联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企业”“重点关注名单—工商异常名录名单”“重点关注名单—非法集资预警名单”等进行了归口筛查核实,及时协调、了解、汇总、反馈我市专项治理情况。经核查,“涉金融严重失信行为人名单”及“失信关联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企业”中注册地为XX市的企业共26家;“全区重点关注名单—工商异常名录名单”中经进一步剔除了名单中已移出异常名录、已吊销、已注销等企业,整理出需整治的企业共485户;“重点关注名单—非法集资预警名单”中属于XX市辖区的企业共8家。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总结2

  为全面掌握非法集资风险底数,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枨冲镇根据市打非办统一部署,于7月起在镇域范围内全面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扎实防控非法集资风险。

  一是统一部署,召开会议。7.12,我镇召开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会议,镇领导班子、各站办所负责人,各村书记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传达了上级部门对于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相关要求,并针对我镇情况进行了下一阶段的工作布置。同时强调必须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抓实抓牢此项工作。

  二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以及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宣讲等形式,宣传当前社会非法集资的新形势、新特点,引导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进一步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在全镇范围内形成全民共查的浓厚氛围。

  三是集中开展风险排查。镇上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原则,由各行业分管领导带队对所属行业进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不定期在辖区内开展摸底排查,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全方位在辖区开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通过实地调查、走访了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查不留死角。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总结3

  为切实做好我区农业系统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群众防范意识,根据《市农委关于开展20xx年涉农领域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委高度重视此次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召开了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排查工作,首先使农业系统各部门干部和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开展此项工作的长期性和重要性,从而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敏锐性。

  二、主要工作措施

  20xx年月日,区农委给涉农街镇下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涉农领域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涉农领域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综合发挥大数据、可疑资金、广告咨询检测、行业排查等优势,认真受理核实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各种线索,开展全覆盖、有重点的风险摸排,全面掌握非法集资风险动态。

  农委和街镇对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农业经营项目进行了走访调查,重点领域包括各类涉农合作组织等涉农领域,加大对本地注册异地经营、异地注册本地经营、频繁变更注册地址和高官信息等涉农主体的排查力度;重点行为包括打着“金融创新”旗号,以“资金互助”“牲畜托管”“农业开发”“农业科技”“联合种植养殖”等名义,没有可持续盈利模式的非法集资行为,以贫困人群等为主要目标群体的非法集资行为。

  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共检查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18家,检查农业经营项目XX个,针对上述机构,各街镇出动执法人员、车辆XX次,监测各类广告和资讯信息XX条,约谈、函告、行政指导0次,受理核实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各类线索0条,行政处罚0次,移送案件线索0条。经排查,目前暂未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情况。

  四、建立长效机制

  涉农领域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虽然已经结束,我委将继续按照市农委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细化措施,强化配合,把打击非法集资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深入持续的开展下去,不断净化经济社会的发展环境。

  打击非法集资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我委将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做到工作机制化、机制长效化、处置高效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加强日常监管,做好工作预警,坚持对依法打击涉农领域非法集资工作常抓不懈,保证涉农领域秩序稳定。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总结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打非办下发的《湖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湘打非办字[20xx]2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益阳市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

  为及早发现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和危害后果。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我局4月20日成立了由刘长庚局长为组长,刘卫兵、邓清平为副组长,刘田美、鄢跃波、王佑文、盛家余、王伟为成员的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督促各单位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二、采用宣传方式,增强群众辨别能力

  以网点为阵地,利用条幅、展板、电子显示屏为载体,通过现场讲解、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面向基层的宣传教育活动,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扩大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面和影响力,对社会公众提示风险,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三、落实监管机制,认真组织排查

  此次为期一个月的宣传和排查工作,我局共出动执法宣传车18台/次,执法人员46人次,重点对拍买、典当、预付卡用途等领域开展排查宣传,在排查中做到严查严处,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通过这次非法集资风险宣传和排查工作,使广大流通领域员工和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切实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起到了对社会公众提示风险,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的目的。我局今后将定期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让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远离犯罪。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总结5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要求,严厉打击林业领域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净化我县林业发展环境,有力维护社会稳定,我局从6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林业领域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我县林业领域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贯彻实施,局领导高度重视,结合我县林业行业实际制定出了《xx县林业局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对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力度。

  二、突出重点,做好排查工作

  此次排查工作,将林下产品种植、加工企业;林区内的工程建设单位,林木产品经营加工单位、野生动植物经营利用单位、林木种苗经销单位;林农专业合作社等经营场所作为排查的主要目标。把以造林、种植、林下养殖、林业合作社、森林人家等项目开发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固定回报、保本付息、集资或变相集资内容的招商广告资讯信息做为本次清理工作的重点,积极开展林业领域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有效净化我县林业发展环境,切实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有效维护林区社会安定稳定。

  三、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责任意识

  20xx年5月15日至6月10日是我县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我局制定了具体的宣传工作计划,精心组织,要求各部门及乡镇林业站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对林业范围内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从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使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增强了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认清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此次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四、做好服务,加强监管。

  深入基层,做好涉林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和林农的技术服务和指导,密切监督涉林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信用合作开展情况,积极引导林业行业依法合规运行。认真排查清理非法集资广告咨询信息,如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情况,及时上报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经排查未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情况。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总结6

  为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维护正常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林业部门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林办[20xx]12号)和《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宁林办发﹝20xx﹞38号)要求,隆德县林业局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项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做了专题研究部署。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副局长李强同志任组长,各林场,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森林派出所。森林派出所所长曹跟平同志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结合隆德县林业工作实际,集中深入进行风险隐患排查。为加强信息联系,每个林场、站、所确定了一名联络员随时与非法集资办公室保持联络,确保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信息畅通。

  二、认真开展排查

  (一)在单位内部开展自查。一是由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风险排查领导小组牵头,通过召开座谈会、对单位内非法集资相关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了应查尽查,不留死角。二是局属各站、所,林场从上到下进行非法集资风险自查排查工作,查漏补缺,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置,将各种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在非法集资隐患排查过程中没有发生一起林业领域涉嫌非法集资案件。三是对存在非法集资风险隐患的方面广泛听取了周围同事的意见,对出现的问题、漏洞及时解决,彻底堵死非法集资风险入口和出口,确保不给非法集资留生存空间。四是严格单位内部管理,如发现非法集资风险和苗头,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如涉及违法犯罪,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排查林区内涉林企业。组织工作人员对林业领域内以林业建设为名目的投资理财(管理、咨询)、融资及非融资担保、小额贷款、中介机构;私募股权投资、第三方支付等新型金融涉林企业;林权抵押、典当、融资及非融资租赁等资金密集型涉林企业等全面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对未经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筹集资金;打着“生态建设,惠及子孙后代”的旗号,发布虚假信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投资高额回报等;伪装以造林、林权转让等合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骗取社会公众资金的目的;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传单及微信、QQ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的广告或信息等非法集资现象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整治,做到排查与整治同步进行,防范与打击双管齐下,将非法集资危害降到最低。

  三、做好宣传教育

  通过林业局工作群、网络媒体及公众微信平台等新媒体工具广泛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同时,利用下乡扶贫和其他开展工作的契机,向广大村民、群众宣传非法集资的风险及预防妙招,提高他们的防辨能力,帮助他们预防非法集资风险,并发动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有效线索来源,加强发现渠道和打击力度,确保农村经济金融秩序良好。局内部通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学习相关反非法集资知识,提高了个人的防范意识和辨识能力,为今后工作中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行动和宣传教育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报告总结

  经本次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未发现我局存在非法集资现象,通过此次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及宣传教育,提高了全局工作人员对打击非法集资的认识。对于可能存在风险的地方,随时发现,立即改正,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置,总体情况良好。

  此次排查虽然已结束,但是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在今后工作中我局会继续保持对非法集资的高度警惕,坚持宣传教育为先、积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用有效的手段和措施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从源头上杜绝非法集资现象的发生,保障我县林业领域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总结7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实施方案》,有效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县科工信局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

  根据《县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的日常工作。

  二、采用宣传方式,增强群众辨别能力

  以网点为阵地,利用条幅、展板、电子显示屏为载体,通过现场讲解、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面向基层的宣传教育活动,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扩大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面和影响力,对社会公众提示风险,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三、落实监管机制,认真组织排查

  重点对手机短信领域开展排查宣传,在排查中做到严查严处,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通过排查,没有发现手机短信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督促电信运营商建立排查非法集资活动的长效机制,确保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活动线索,及时消除非法集资活动风险隐患,加大非法集资风险处置工作力度,有力遏制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总结8

  接到市处排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专项会议,传达了文件,并做了专题研究部署。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包保领导、各有关部门为成员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每个单位、部门配备了一名联络员。

  二是认真开展排查。

  1、各包保领导组织所包单位同志进村入户,通过实地调查、走访了解等情况动员了各方面参与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了应查尽查,不留死角。

  2、各街道办事处、社区等部门到各部门、各企业进行了走访调查,广泛听取了群众的意见。

  3、设立了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对举报人举报的情况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300—1000元的奖励。

  三是做好宣传。

  通过印发宣传栏、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上级排查精神,形成全民共查的氛围。

  通过前一段时间的工作,我区没有发现非法集资风险情况。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做好工作,用强硬的手段和措施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确保公众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下步建议:

  进一步增强做好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实效性。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抓住加快资产处置的根本,把握加快案件侦办进度的关键,突出做好监督帮扶工作的重点,做到积极抓好宣传教育引导的主动,健全严格落实各项工作纪律的保障。

  以上汇报,如有不当,请指正。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总结9

  根据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市典当行业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典当行业实际情况制定了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典当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制定典当行业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行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二、开展宣传教育,增强辨别能力

  我局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省典当行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及公众对典当行业的认知,同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典当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通过学习,我局依法行政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三、强化风险排查,建立长效机制

  我县现有从事典当企业一户,即:金盛通典当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xx年5月,是由国家商务部和公安部备案,经省商务厅和公安厅批准依法注册登记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典当机构,注册资本人民币20xx万元,拥有130多平米的经营场所,从业人员6名均为高学历的专业典当人才。其经营范围包括: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排查工作中,我局检查行动主要从七方面进行:

  一是检查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主要核查有无虚假出资、抽逃资金现象,净资产是否低于注册资本的90%;

  二是检查资金来源情况。主要核查有无非法集资、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存款、从其他单位或个人借款、从本县以外商业银行贷款行为;

  三是检查典当行与股东的往来情况。主要核查典当行对其股东的典当余额是否超过该股东的入股金额;

  四是检查典当业务结构及放款情况。主要核查典当总额构成及其真实性,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余额是否超过注册资本的50%;房地产抵押典当余额是否超过注册资本,对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的典当余额是否超过注册资本的25%;是否有超范围经营情况;

  五是检查绝当物品处理情况。主要核查绝当物品处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六是检查当票使用情况。主要核查所有典当业务是否按规定开具全国统一当票,是否存在以合同代替当票和“挂外账”现象,当票填写是否完整;

  七是检查利息费收取情况。主要核查是否存在当金利息预扣情况。利率及综合费率收取是否超过规定范围。并通过约谈企业股东、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或其他员工了解企业发展状况。经过细致排查,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现违规经营现象和非法集资的情况。

  本次风险排查工作已结束,在今后要将典当行业非法集资的排查监管作为日常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使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促进该行业健康有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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