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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工作计划

时间:2021-07-23 09:37:40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住房工作计划四篇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迎接我们的将是新的生活,新的挑战,写一份计划,为接下来的学习做准备吧!你所接触过的计划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住房工作计划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住房工作计划四篇

住房工作计划 篇1

  一、审核细致,宣传到位

  组织社区干部认真学习廉租住房审批流程和相关政策,使社区干 部充分认识到廉租住房摸底调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真做好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针对特殊群体进行走访入户等形式,大力宣传市政府关于廉租住房保障有关政策,使廉租住房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对符合政策的保障对象,仔细认真的做好政策讲解工作,对不符合政策的,做好耐心细致的政策说明工作,不断提高市民的政策知晓率。

  二、扎实做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1、结合网格化管理,严把准入关。在网格化管理中,根据群众服务需求,及时调整思路,按照“责任网格化,服务网络化,管理一体化,信息现代化”的工作要求,在受理廉租房申请,审核过程中可以通过了解申请人家庭情况,入户摸底调查等形式,将申请人家庭的住房情况、就业情况、收入情况、婚育情况等基本信息反馈给社区负责人。这样就能做到“弄清一户,审核一户”,避免将一些不符合条 件的居民纳入到保障范围。

  2、规范审程序,严把审核关。每季度对社区初审上报的廉租住房申请人员情况进行审核,听取每一户申报家庭成员组成、住房情况、家庭经济收入等基本情况的汇报,对吃不透,拿不准的问题,重新入户核查,再进行研究商定,集体把关审定,确保集体研究,集体决定。杜绝人情关、面子关、蒙混过关,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3、严格公示程序。为了使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真正使困难群体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充分利用社区公示公告栏,对通过审核的廉租住房保障户进行公示。

  4、建档立册,规范管理。结合各社区的实际情况,加强档案的建立、完善和指导。对符合条件的廉租住房申报人员建立电子表册,实行一户一档,动态管理,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查阅任何一个申请人档案,并根据电子表册将享受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的廉租住房保障户的档案区分开来,实行廉租住房档案专柜专人管理,确保档案材料规范有序。

住房工作计划 篇2

  20xx年,我县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计划建设保障房80套(其中:廉租房20套,公租房6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1.5万平方米(112户)。根据县委关于分解落实《县委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主要目标任务及责任的通知文件要求,为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目前完成情况

  1、20xx年新建20套廉租房项目已完成工程招投标,正在工程基础施工。

  2、20xx年新建60套公租房项目已确定代建企业。

  3、20xx年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正在开展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目前已完成项目房屋拆迁工作的79%。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廉租房项目9月30日前完成基础施工,12月31日前完成房屋主体封顶。

  2、公租房项目12月31日前完成房屋主体竣工。

  3、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8月30日前全面完工。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为确保我县20x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全面竣工,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我们将统一认识,按照“快、准、实、早、重”的要求,围绕工程项目建设工作,迅速行动,精心组织,狠抓进度,科学安排施工,加快工程建设步伐,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做到早谋划、勤协调,确保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2、加强对施工单位督促检查,实行工期倒排,各负其职等有效措施,确保工程工期进度。

  3、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力度,每天有专人在施工现场,每星期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解决工程建设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平时还进行不定期、不定时抽查,发现质量问题和质量隐患及时指出、纠正,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限时整改。

  4、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资料的可靠度和真实性的随机抽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强对工程建设关键部位的质量抽检和交工验收前的质量检查,把好质量监督关,坚决贯彻质量终身责任制度。

  5、加强对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按照合同对监理单位进行违约处罚,必要时追究监理人员个人责任。

住房工作计划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构建和谐的目标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解决我区公办学校教师和干部职工住房困难,不断提高和改善我区公办学校教职工居住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这项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我局成立教职工保障性住房余房申购工作领导小组。

  三、申购余房对象及条件

  申购余房对象:本次余房申购对象为我区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含区教育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20xx年12月31日前在编在岗未享受房改或参加集资建房的教师和干部职工。申购人员须填写《市区教育局教职工申购住房调查表》,经学校(单位)初审并公示后,报教职工保障性住房余房申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四、申购原则

  余房申购的原则为公开、公正、公平。

  五、申购标准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城镇职工住宅建筑面积标准和装修标准的规定》(琼办发〔1994〕27号)的有关规定,被评为高级、特级教师,可申购100㎡或85㎡住房;被评为(任命)一级教师、科级干部,可申购85㎡住房。其他干部职工可申购85㎡住房.

  六、预售价格

  暂按《市物价局关于市新大洲教师住宅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价格的.通知》(海价〔20xx〕172号)、《市物价局关于市侨中里教师公寓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价格的通知》(海价〔20xx〕173号)、《市物价局关于市白沙门园丁大厦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价格的通知》(海价〔20xx〕174号)文件暂定预售价格为:侨中里教师公寓3900元/㎡,新大洲教师住宅小区3950元/㎡(以上三个项目的价格均不含车位)。楼层价差为:一至七层和顶层按基准价计,从八层起(含第八层)每增加一层每平方米加10元。住房最终价格以工程竣工后审计决算结果为准,多还少补。

  七、申购、换购报名截止日期

  为确保保障性住房余房申购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将《市教职工保障性住房余房申购方案》下发,各学校(单位)务必在显目位置张贴此方案,做好宣传及部署工作。直属公办中小学校申购人员须填写《市区教育局教职工申购住房调查表》,经学校(单位)初审并公示后,截止20xx年2月2日前报余房申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八、房源分布

  侨中里教师公寓15套100㎡余房,新大洲教师住宅小区,200套85㎡余房。

  九、计分方法

  各学校单位负责对符合申购条件的申请人的职务(职称)、学历、工龄、双职工、申领独生子女证等情况进行核实。并按申请人的工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独生子女、军属等情况进行记分,计分时限截至20xx年12月31日,具体计分办法如下:1.在职职工工龄分:一年记1分,不足一年者,按一年记。2.在职教师和局工作人员教(局)龄分:一年教(局)龄记1分,不足一年者按一年记。3.学历分:博士研究生13分,硕士研究生11分,本科9分,大专7分,中专5分,中专以下3分。多个学历的以最高一个学历进行记分。4.职务(职称)分:(1)教师:高级45分、一级40分、二级及以下35分。(2)行政:正处50分、副处45分、科级40分、科员及以下35分。(3)工勤人员:高级技师40分、技师35分、高级工30分、中级工28分、初级工26分、普通工人24分。以现聘最高一个职务进行记分。5.配偶为区属学校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计15分。6.已申领独生子女证的计3分。7.配偶是现役军人的计3分。

  十、总房款付款方式

  (一)首期购房款缴交的标准及时间

  首期购房款缴交标准:100㎡缴交12万。85㎡缴交10万。首期购房款缴交时间:申购人选房后,应在选房次日起10天内,到指定银行缴交首期购房款,并将缴款回执单及时送海甸岛沿江三西路15号601室申购经办人确认,并领取缴款收据。

  (二)贷款方式付款

  申购缴交首期购房款后,其余房款可以向银行贷款支付(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具体按银行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如银行发放的贷款不足所应缴的其余房款的,购房者应在三日内补足。

  (三)分期付款方式付款

  1.“侨中教师公寓”购房者其余房款按以下工程进度支付:第二次付款:工程建至第十二层时,支付至购房总价款的70%。第三次付款:工程建至第十六层时,支付至购房总价款的90%。第四次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再支付10%的购房余款。

  2.“新大洲教师小区”购房者其余房款按以下工程进度支付:第二次付款:工程建至第七层时,支付至购房总价款的80%。第三次付款:工程建至第十二层时,支付至购房总价款的90%。第四次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再支付10%的购房余款。申购人交付首期购房款后,由于其他原因需办理退房、退款者,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区局审查小组审核、市局领导批准后办理退房、退款手续。房款结算:房屋面积以市房产部门测绘(含公摊)为准,最终价格以工程竣工后审计部门的审计决算结果为准,缴交房款多还少补。申购人如未按规定时序付款,按自动放弃购房资格处理,经市局领导小组审核后,退回已预付的购房款,退还活期利息。

  十一、选房办法

  余房分配由区教育局派人,按分配给本区余房的套数抽签选定房号,再按计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为第一号、第二号…..依次类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以抽签确定排名顺序,最终确定选择房号的顺序号。如果申请人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排名抽签的,在同分的范围内排名自动延后。第一顺序号为第1个开始选择房号,依次在标准房号当中任意选择一个房号,房号选择好后,工作人员将已被选择的房号及时公布,选定好房号后不能变更。在第一顺序号选择房号时,第二顺序号申请人由工作人员带领下候场。第一顺序号选择好房后到现场登记处登记,余下依次类推。所有申请人必须按规定时间进入选房现场,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进入选房现场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资格。

  十二、现场监督

  为了确保本次保障性住房余房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顺利完成分房任务,教职工保障性住房余房申购工作领导小组对分房工作进行现场监督。

住房工作计划 篇4

  一、主要工作情况

  20xx年至20xx年,市住房公积金工作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在我市住房保障、解决职工购房资金需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业务指标增长显著。五年间,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由20xx年初的22.79亿元增长至20xx年底的82.87亿元,增长率为263.62%;归集余额由20xx年初的19.86亿元增长至20xx年底的50.83亿元,增长率为155.94%;提取总额由20xx年初的2.93亿元增长至20xx年底的32.04亿元,增长率为993.52%;贷款总额由20xx年初的26784户24.72亿元增长至20xx年底的47587户72.42亿元,增长率分别为77.67%和192.96%;贷款余额由20xx年初的15.6亿元增长至20xx年底的33.09亿元,增长率为112.12%。

  使用政策不断拓宽。至20xx年底,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20xx年的30万元放宽至60万元;贷款申请最高年限由20年延长至30年;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低至20%;将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缩短至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将购买公寓式住宅、自用车库、商住房住宅部分纳入提取、贷款申请范围;将提取、贷款申请人范围扩大至缴存职工夫妻双方的父母、子女;全面开展异地贷款业务;先后开展装修提取、装修贷款、租房提取、大病提取等业务。基本实现缴存职工购买住房和改善居住条件资金需求全覆盖。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20xx年底,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82.87亿元,归集余额50.33亿元,其中当年归集14.2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1.64%,同比增长2.74%;全市累计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32.04亿元,其中当年提取9.6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1.58%,同比增长3.32%;全市累计为47587户家庭发放贷款72.42亿元,贷款余额为33.09亿元,其中当年放贷3930户,同比下降29.19%,贷款额10.1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77.77%,同比下降19.44%。实现增值收益6942万元,其中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165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600万元、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6.91万元。

  (二)主要任务进展情况

  一是适度提高贷款使用范围。针对我市住房消费的实际需求,年初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将我市购买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调整至60万元,装修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从20万元调整至30万元,最长贷款年限从20年调整至30年。通过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年限,进一步提高我市中低收入群体购买住房和改善居住条件能力。二是全面梳理简化办理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缴存职工办理各项公积金业务所需提供证明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取消租房提取业务中租房合同以及装修提取、贷款业务中装修合同等材料。经过梳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部业务所需提供证明材料缩减为30项。三是启动业务信息系统更新。20xx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和结算数据“双贯标”要求开始对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目前业务系统招标采购、前期业务需求调研、软件研发等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将于20xx年初开始上线试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

  20xx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保持缴存覆盖面不断扩大,归集总额较快增长的良好态势;提取业务运行平稳,提取总额与往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但受全市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及不动产登记部门与房产部门业务衔接不畅等因素影响,贷款发放业务方面潜力释放不足,贷款申请总量明显下降,贷款发放额与往年同期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三、工作计划

  20xx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将继续以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率,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作为工作主要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调研缴存职工住房消费需求,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宣传力度,努力保持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快速增长,资金使用率不断提高的良好局面。

  二是积极协调公安、民政、人民银行等部门,努力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更加安全,缴存职工办理业务更加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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