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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的实习报告

时间:2022-05-29 08:47:53 实习报告 我要投稿

【精华】学生的实习报告范文五篇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报告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生的实习报告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华】学生的实习报告范文五篇

学生的实习报告 篇1

  在网实习初期,自己主要熟悉了该网站的整体风格和网络新闻写作的特点,对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后期,自己跑了一些社会新闻,并练习修改通讯员稿件。

  一般每天来到网站后,先浏览大众网以及相关新闻网站,和当地的报纸媒介,及时的了解新人新事新动向。如果老师有采访任务的话,就跟老师一起出去采访。但实际自己得到这样的机会并不是很多,更多的时候靠自己出去跑。用网站一位曲主任的话说就是“没食的时候得自己出去找食吃”。

  实习后期,为了在有限的时间内,更好的提高自己语言的简练性和概括性,自己尽可能多的练习修改通讯员稿件,老师也为自己提供了很多各式各样的通讯员稿件,使自己对事件类的,工作类的不同稿件的写法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在整个实习过程中,自己主要有以下收获:

  一、多多出去跑新闻。

  跑新闻在大众网被称为“扫街”。“扫街”是一件经常让人绝望的事情。首先在大街上找新闻点让你觉得很绝望,其次你跑完了写好稿子时,老师的话会让你很绝望,因为在老师的眼里,你跑来的99%的新闻都是以前报道过或者是报道烂了的话题。但为了能发现那1%,新闻就值得你一直跑下去。

  自己出去跑,才能最大限度的,最全面的锻炼你的新闻能力。包括发现新闻,与人沟通,新闻写作等很多方面的能力。跟着老师去开个会,拿个材料,吃个饭。个人觉得,这些并不能在新闻技能上提高多少。

  二、查阅《齐鲁晚报》等报刊去年当月的电子版了解新闻点。

  这样可以在短时间内了解当月份可能出现的新闻点,提高跑新闻的针对性。虽然每天发生的新闻不一样,但对每年来讲,变化之中也有不变,特别是一些节日类,健康类这些具有普遍性的问题,更需要关注前一年或几年当月的报道。

  三、写新闻时,要认真地对待经手的每份新闻稿件,及时将自己所写稿件与老师们修改后的加以对比。在这个过程中,能够提高自己的新闻写作水平,特别是语言的简洁度和概括力。

  四、运用个人博客进行及时总结。

  对于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和感受,自己在个人的博客上以实习手记的形式进行及时的总结。

  一些东西如果自己不思考总结的话,犯了的错还会再犯。思考是一个让自己学会学习新闻的过程,让自己在做新闻与做人方面都有所提高。

  五、尽信师不如无师。

  老师交给你的东西大部分都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但这并不说明自己可以不去思考了,所有的东西都是一成不变的了。要培养自己的怀疑精神。在自己的实践中,总结出属于自己的经验。

  当然,在努力做好以上几个方面的同时,自己在实习过程中也出现一些问题:总结如下:

  一、理论和实践出现脱节。

  虽然在学校里学过消息的写作方法,但在实际写作中仍然出现类似“丢了导语”这样基本的错误。同时,也能明显的感受到,学校里面学的新闻理论还是很有用处的。

  二、新闻写作以偏盖全。

  刚开始,自己用报纸新闻的写法来进行网络新闻的写作,特别在标题的写法上走进了误区。作为一种新兴的媒体网络,他的新闻与传统的媒体有很大的不同.

  三、提取有效信息的能力差。

  在开始修改一些通讯员稿件中,自己不能快速准确的提取最有效的信息,特别是工作性质的稿件,让自己觉得很头疼。

  四、自己性格方面的一些问题。

  在与人交流之前,自己会有一些顾虑。但当自己和别人交流完后,通常发现自己的顾虑是多余的。其实只要你有礼貌,有诚意,大部分的被采访者还是比较配合。

  整个实习过程中,最让自己愉快的还是结交了很多的朋友。网站内的新闻老师和实习的同伴们大部分都是80年后的一代,彼此之间没有太大的隔阂,交谈也比较随意自由。在与大家的交流中,自己也从别人的身上吸取一些优点,使自己每天都能获得一点点进步。总体来讲,自己还是在一个比较轻松活跃的氛围中度过了实习期的。

  新闻在路上,新闻的学习也在路上。

学生的实习报告 篇2

  1实习时间、地点和实习单位

  实习时间:

  20xx年2月28日~20xx年3月18日

  实习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

  实习单位:

  深圳xxxxxxx有限公司

  2实习过程概述

  第一阶段:

  2月28日~3月1日,了解公司的各项基本制度、各部门的职能、本职位的职责等。

  第二阶段:

  3月2日~3月12日,了解掌握公司产品的基本原理,公司对新实习员工进行CAD方面的技术培训及对车间生产情况进行了解。

  第三阶段:

  3月14日~3月18日,对一些简单工作和部分零部件进行测绘,对实际生产有了直观认识。

  3主要实习岗位和实习内容

  主要实习岗位:

  生产部主管助理

  实习内容:

  我的实习工作从20xx年2月28日进行到20xx年3月18日,在开始的两天,公司对我进行了相关的职业培训。通过两天的培训,使我初步掌握了一些工作时必备的基础知识,同时加深了我对宏超精密塑胶模具厂的认识。在接下来的一个多星期里面,我来到了生产组装一线进行培训,同时对CAD进行了相关技术培训。培训完之后,我开始到公司的技术部进行工作,开始逐步接受一些简单的测绘任务,在这个过程中我对工作中的实际体会和对CAD的基本操作有了很多的提高。

  4实习收获和重要心得体会

  以下是我在实习期间的收获以及自己的一些心得体会:

  (1)自主学习:

  工作后不再像在学校里学习那样,有老师,有作业,有考试,而是一切要自己主动去学去做。只要你想学习,学习的机会还是很多的,老员工们从不吝惜自己的经验来指导你工作,让你少走弯路;集团公司、公司内部有各种各样的培训来提高自己。你所要作的只是甄别哪些是你需要了解的,哪些是你感兴趣的。

  (2)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

  在工作中,你不只为公司创造了效益,同时也提高了自己,像我这样没有工作经验的新人,更需要通过多做事情来积累经验。特别是现在实习工作并不像正式员工那样有明确的工作范围,如果工作态度不够积极就可能没有事情做,所以平时就更需要主动争取多做事,这样才能多积累多提高。

  (3)团队精神:

  工作往往不是一个人的事情,是一个团队在完成一个项目,在工作的过程中如何去保持和团队中其他同事的交流和沟通也是相当重要的。合理的分工可以使大家在工作中各尽所长,团结合作,配合默契,共赴成功。个人要想成功及获得好的业绩,必须牢记一个规则:我们永远不能将个人利益凌驾于团队利益之上,在团队工作中,会出现在自己的协助下同时也从中受益的情况,反过来看,自己本身受益其中,这是保证自己成功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4)为人处事:

  作为学生面对的无非是同学、老师、家长,而工作后就要面对更为复杂的关系。无论是和领导、同事还是客户接触,都要做到妥善处理,要多沟通,并要设身处地从对方角度换位思考,而不是只是考虑自己的事。

  5实习总结

  通过这次实习,我重温课堂的知识,将自己的专业理论与实践有了一个很好的配合提高。通过这次实习,也让我感受到了自己素养不足,今后要培养自己的长远眼光,勤于思考,善于总结,把自己不明白的没学会的知识好好向同事学习,来弥补自己的不足。

  这一次实习对我来说,只是一次预演,一次为将来工作的预演,我会继续不断努力地学习专业理论知识,不断学习提高自身专业素质,更好地胜任岗位。

  此时此刻,即将面临毕业,最深切的感受就是,无论从何处起步,无论具体从事哪种工作,认真细致和踏实的工作态度才是成功的基础。

学生的实习报告 篇3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XX年4月29日作出(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

  委托代理人:盖如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苏 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孝贵

  委托代理人:付佳宾,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 杰,

  委托代理人:窦树法

  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

  原告郭继魁诉称:1999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 ,2/0 - 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

  此房于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

  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XX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

  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XX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86万元。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上诉人郭继魁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建筑公司是该房屋的施工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司委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经贸公司于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公司买房行为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1999年6月7日,尹杰重复买该房合同是二年后的XX年5月,同尹杰算帐“换据”是XX年6月,均在经贸公司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之前。但尹杰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止,而对上诉人购房协议,卖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予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

  被上诉人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无异议,经贸公司同意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的损失。

  被上诉人尹杰辩称: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上诉人郭继魁与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购房款已按合同约定全部交齐。且被经贸公司以开具购房款收据的形式予以确认,因而尹杰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四、对事实和证据的分析及认定

  1996年9月四平市计划委员会批准开发建设座落于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0号:0204-39的站前批发市场项目。项目开发人是开发公司,投资并组织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经贸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1998年6月开工。

  1999年6月7日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建筑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房是由经贸公司委托),郭继魁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2/0 - b 轴,建筑面积约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万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积款13万元,因该商网内部装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XX年4月25日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预)售合同》,尹杰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 ⑥-⑦ ,2/0 - b ,轴建筑面积89.5平方米,按合同约定交付房款34.5万元,建筑公司开据了收据,经贸公司又自自己名义予以换据。该建筑面积与郭继魁购买的建筑面积均为商网一层同一处房屋。起诉前,尹杰在未取得进户手续,未经卖方同意的情况下,对该房屋自装防盗门上锁,予以占有和控制。

  XX年9月25日,在吉林扬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经贸公司法律顾问)胡振儒的见证下,由中兴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贸公司、开发公司三家相互关联、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代表,对站前批发市场新建楼房(中兴二期工程建筑楼房)的所有权进行了确认。三方协商一致,确认该新建批发市场楼房为经贸公司所有,该公司对此批发市场楼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XX年7月29日经贸公司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过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购房协议再一次进行确认。XX年9月6日开发公司以无权出售商网房屋为由,向尹杰送达了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决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强行占有了合同约定房屋,XX年10月23日郭继魁向铁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协议约定商品房。

  证据: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和经贸公司换据收据。

  3、批发市场新建楼所有权确认书。

  4、商品房预售申报表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5、开发公司给尹杰送达的通知。

  6、经贸公司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产权确认书及移交收据。

  9、施巍证言材料。

  10、王金荣的证言材料。

  11、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五、解决纠纷的意见和理由

  根据原审判决,上诉人上诉请求及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和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哪一个合同有效,买卖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经二审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认为: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其买卖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时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受投资人经贸公司的委托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以及经贸公司作为投资方、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开发方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均处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状态。

  它需要这一项目明确产权所有人,并由产权所有人申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这些合同进行确认,才能生效。因而郭继魁与建筑公司当时签订协议时,其效力并未确定。但后来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他对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再次进行了确认,使该协议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变成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因而,商品房理应由郭继魁所有。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尹杰受到的损失按规定应得到赔偿。

  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由于产权所有人没有确定,《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处于待定状态。但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没有对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予以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这一合同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效力待定状态,成为无效合同。

  虽然当时签合同时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来还由经贸公司予以换据,但由于经贸公司当时既不是产权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持有人,其换据行为只能是属于收款行为。所以,经贸公司成为所有权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向尹杰下发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合同,发生在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协议两年之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属侵害了初始买受人郭继魁的合法权益,郭继魁的初始买受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合议庭评议时还认为,造成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具发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而这三家企业对房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为当时是不知道的,买受行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损失理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卖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依据这一规定,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由于案件牵涉关系复杂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意见在内的合议庭意见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意见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对于法律条文理解不同以及考虑多方客观因素,对第三人获赔问题经激烈讨论采取了其他观点,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没有向法院请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综上,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诉有理,应予支持。经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XX年第39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三项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

  二、中兴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卖关系成立;

  三、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2,220.00元,由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兴经贸公司、中兴建筑公司负担。

  通过对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认为四平市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于第三人尹杰的赔偿问题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意见:

  1、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2、中兴建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认为,法院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保护,即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该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三人利益没有有效保护,而且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作为一个南开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南开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南开,使他们走近南开,了解南开。

学生的实习报告 篇4

  一、实习地点

  本次实习所在地是内蒙古兴安盟索伦牧场。

  索伦牧场总土地面积107726.97公顷;地处大兴安岭南麓浅山地带,山川交错,地貌有山地、沟谷地、低洼地三种,山势大多平缓,低洼地坡度大部分小于10°,一部分谷底较为开阔。平均海拔800米左右,年降雨量450~560mm,年均气温2.1°C,无霜期110天,≥10°C年积温20xx~2200°C,光照时数2789.48,雨热同季,多集中在7~9月。土壤类型有黑土、黑钙土、草甸土、沼泽土、暗棕壤。植被类型有次生林、灌木林、疏林地、草甸草原、坡地草原。无风蚀沙化及水土流失。 该牧场主要从事畜牧饲养业和农业种植业,农业生产以种植小麦、油菜为主,集约化、机械化程度高,机械配套率较高。全场总人口约为5千人;辖管7个生产队;农业机械总动力11668千瓦,实际机播面积约为4000公顷,化肥用量约1000吨。但农田水利建设严重滞后,基本上无水利灌溉设施,完全靠天吃饭。农业总产值1千多万,粮豆总产量12000吨,单产3526公斤/公顷,牲畜头数30多万头(只)。1998年由外地人分别投资建造淀粉加工厂和屠宰场各一个,年利润均在200万元左右。

  二、实习过程

  8月17日早晨,全班同学24人到达索伦牧场总部。那是几排陈旧的瓦房围成的院子。其中两排房子各扇门前分别挂着写有“生产科”、“计财科”、“维修科”、“场长办公室”、“副场长办公室”??的牌子,一排是十来间招待所,一排是几间作食堂的房子。 当日11:00左右,场部开了一个座谈会,有全班同学、两位实习带队老师和牧场场长在内的部分领导。场长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欢迎致词,场长助理给我们介绍了索伦牧场的历史。我们由此知道,此牧场由于地理位置极佳,牧草肥美,曾为侵华的日军所占并作为军马牧场和掠夺我大兴安岭宝贵资源的必经之路;解放后又作为我军大型军马牧场之一为部队提供了大量良驹宝骑;后由于其并被淘汰以及不再用马匹来载重运输物资,便在我军精简机构时被裁出军队,归地方管辖,从此自主经营,兼营农牧;98年后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把土地、羊群以及农业机械分发承包给各户农民,农户们每年交足农牧税和提留后自负盈亏,此状况至今。

  中午,在场部受到杀猪宰羊的盛情款待。 下午,我们去了本次实习所在连(队)——三连,然后全班同学被分成四组分驻四家农户。全队的人聚居在一个村落,一条大道南北贯穿整个村,南头到北头不足500步,我和三位同学便被分派到了最南头的一家农 户。连部在北头。天黑时下了一阵小雨。而那时我们正在连部受到连部领导的欢迎和款待。还是猪肉和羊肉。 由于头天下雨了,麦穗湿润不宜收割,故18日那天我们无事可做。好多同学都爬山去了,我和同住的王学军也去了。

  19日下午,我们总算可以下地实习了。或4人一组,或5人一组,全班同学共分成5组,分别去了5个农场主各自的麦地。我所在的组有5人,由于我原不是与其余4人分为一组的,后临时调整去了那组,他们欺我后去,除组长外其余三人分别自封了副组长、副副组长、副副组长秘书,说唯我一人是组员。看他们那样洋洋得意和陶醉,不忍破坏其心情,便配合他们自称组员,他们果然大为兴奋。

  农场主用吉普车化了50多分钟才把我们送到目的地。开收割机的两个师傅正好从地这一头开往另一头,我们就站在地头等他们下次回来。 让我们惊诧的是地里麦子还不及膝盖的一半高,而且麦穗极小。农场主解释说好几年都这样了,因为天旱,没有水利设施进行灌溉,而且一块地就成百上千亩,也不方便灌溉,天气好的年头还成,一年还能有几十万块钱的盈余;天气不好,比如今年,每亩地只能收几十斤麦子,刚能把种子收回来,这么大面积土地的投入,像化肥、农药以及农业税和提留都没办法收回了。他说,你们是农业大学来的,水平高,你们说说该怎么办呢?我们沉默了,我们是农业大学来的,却学的是农业机械,而学校也从未开过与农业相关的课程,好多同学还不认识一些基本的作物,大有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现象。我们能做什么呢?空负着中国农业大学学生的称号,在一片低矮的小麦面前束手无策。那时,心中内疚不已,想着回去一定多学一些农业方面的知识并努力学习,将来能真正为中国农业做点实事。后来,农场主又和我们谈了许多,关于农场经营方式,适合当地种植的作物,何种作物经济效益更好等等。

  一个多小时过去了,收割机才开过来,这时我不得不惊叹这儿土地之广阔了,并感叹:要是没有机器进行耕作、收获,全凭人力,得花多大的功夫啊!眼前则浮现出妈妈为了家里那四亩多的土地而整日辛勤劳作的身影。一时又为自己学农机感到自豪了。 收割机把收获的麦粒卸到地头的卡车里,卸完之后,卡车车厢里才隆起一个不大的麦堆。看着麦堆,心中阵阵心痛:这么宽的土地啊,只因为缺水就只能收获这么一点粮食。 后来我们五人坐上收割机看师傅们如何操作机器,并请教他们许多问题,包括每个操作柄的功能和遇到不同生长情况的作物在如何调整等等。 来回三趟,太阳已去了西边的山头。我们就停工准备回去了。此时卡车里的.麦粒差一指高才满。我们五人就躺在麦粒上,两位师傅则在驾驶室里开车回归。 我们仰躺在麦粒上并半陷其中,卡车来回颠簸,而我们则在麦堆里来回晃动;仿佛有一床巨大的绿色毯子从天降下,覆盖着大地,使得道旁的平地和小山坡连为一体,那么流畅,那么自然;而不时出现的羊群则似毯子上绣着的白色花朵;天空那么近,那么蓝,云那么低,那么厚,仿佛一床天鹅绒的被子暖暖地盖在身上。

  21日上午大雨。下午参观了当地唯一的淀粉加工厂和屠宰场。 淀粉加工厂由一大连商人投资建于98年;整套生产线投资150万;年消耗土豆能力2万吨;年产淀粉2400吨;纯利润在200万元左右。根据淀粉厂老板介绍,当地气候很适宜种植土豆,亩产量在两吨左右,其收益超过种小麦,若当地种土豆面积扩大的话,他的厂还需扩大规模,而且当地没有竞争者,成本低,产品售价也高。 屠宰场也是98年为外地人投资所建;生产过程为流水线作业,但工艺简单,全为人工操作;拥有冷藏库一个;年屠宰量数万只。因参观时间仓促,许多情况未及细问,但曾这样问老板:“老板,你在这儿没有人竞争,而且这儿的羊数量又这么多,效益一定不错吧?”他腼腆而开心地笑,说:“还行!” 22日上午小雨,到场部。下午与场部联谊,开欢送会。会后即驱车前往乌兰浩特火车站。至此,实习结束。

  三、实习总结建议

  本次实习让我获得了很大的收获。首先是亲眼看到了农业机械在生产实践中发挥的巨大作用,加强了自己的专业自豪感和责任感;其次,在生产实践中,学会了农业机械的操作和调整,培养了自己的实际技能;再次,看到如此大规模、机械化的生产,懂得了在实际经营中经济核算的重要性;最后,我第一次看到了草原。

  对于这次实习,我对学校有以下几点建议:

  1、学校教学安排上存在问题。这之前,我们对农业机械一无所知,当实习时那些师傅问我们如何排除故障,什么型号的机器性能较好等问题时,我们哑口无言。这样的教学方式不仅不利于教学,达不到实际教学目的,还有损我们学校声誉,让人以为中国农业大学的学生除了吃饭和读书外,干不了别的也没有什么用处。

  2、学校在和地方合作力度方面

  有待加强。首先,当地农作物产量低下,而每户拥有土地面积又多则数千亩,少则数百亩,若但产量能提高哪怕数十斤也能带来明显的收益;其次,当地在生产中有许多明显不合理的观念和行为,比如牧民们总是舍不得卖羔羊,让羊群不断壮大,只卖老残病弱的羊, 结果一到冬天,由于饲料不足,造成成羊大量掉膘。学校在这些方面可大有作为,利用自己的科研实力,派出专家实地考察分析,找出并推广适宜当地气候而经济效益和产量都较高的农作物,以大大提高当地农民收入。这不仅有利于提高中国农大的声誉,更能提高我校解决实际问题和学术研究的能力,因为索伦牧场是中国农业的一个典型样本,中国农业大学就应该研究,就应该把研究出的科技成果在那样的地方推广,要是做不到这些,又凭什么去与“中国农业大学”这个称号相称呢?又凭什么去去背负中国九亿农民的希望呢?

  3、学校在经济方面应该开拓思路。仅从该牧场的两个小企业来看,他们投资少,技术含量不高,但却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区区小企业主尚有如此经济头脑,拥有数千人之众的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就 找不出一人去发现农业领域的那些商机吗?若如此,要它何用?我最近看到报纸报道说赤峰有一加工羊肉的企业短短几十年从几间小作坊发展到如今年产值80亿元之多,其企业经理还做了本届全国人大代表;以学校的科研优势,难道还不能做的同样好么?若学校能在草原上开办这样一个企业,何愁世人不知中国农业大学?又何须在校园建设时穷到要学生捐款的地步?而且,我们去实习的条件定然大为改善。

  以上建议只是个人看法,必定有不妥之处,但都是本人肺腑之言,是愿学校能更好发展,中国农业能更好发展的强烈愿望所致。

学生的实习报告 篇5

  经过两年的旅游管理专业基础知识的学习,我逐步由一个门外汉成为了一个准专业人士,旅游管理专业学生机场毕业实习报告。在这两年的学习过程中,我对旅游管理专业的知识进行了批判性的学习,取得了较多的理性收获。在有幸参与了本次实习工作后,我更是增加了对专业、对自己的了解。通过以下实习工作总结,我希望能把自己的一些想法如实表达,请老师指正。

  第一部分实习目标

  大学三年级的学习从专业课开始,如果说在打基础的时候老师会用高压政策让我们加深对知识的了解,这个时候就变得相对放松了,自由的空气显得异常浓重。在我的周围,弥漫着跃跃欲试的气息,想破茧而出的人大有人在。

  客观来讲,人有两种情况下会很焦虑,一种是愿望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一种是愿望满足以后。正因为我处于认识的关键时刻,我极力想证明自己的各方面能力,以及在大学2年后,我有没有比以前有进步。有了这个目标,有了这个动力,所以我极想在正式踏进社会之前,试一下自己的实力,到底在那个层面?还有那方面需要改进?抱着这个目的,我参加了由我系组织参与的珠海旅游业举行的航展旅游接待工作,我的实习单位是珠海阳光机场酒店。在这个准四星级的航展指定接待酒店中,我进行了为期9天的实习。

  第二部分初识酒店

  酒店在我的概念中,她只是一个小王国,她只是社会的缩影,实习报告《旅游管理专业学生机场毕业实习报告》。她没有政府机构的组织严密,也没有学生社团的青春活力。她承担的是社会交流中的一个职能,为有需要的人提高必备的食宿。也许我这样看,有部分的片面性,但这代表我走近她的时候还是保持一定的认识度。

  来到酒店,继而来到客房部,最后来到洗衣房工作,虽然还没有调整自己的心态,但是现实的残酷性及至显现。在第一天的工作中,我可以说没进入状态,也没有一丝思想准备。毕竟,来到这里是我的要求,只是这个要求对我自己有点苛刻,也有点不可思议。但是,我暗自给自己鼓励,相信我会把这里的工作做好,而且是做到最好。

  在学习了随行的书本知识后,我对洗衣房的管理增进了了解。不过,令我无奈的是书本上的酒店洗衣房是一个发展完善的高星级酒店的重要部门。反而,我所在的洗衣房却是酒店中的边缘人,组织管理上一直得不到酒店高层的重视,所以洗衣房的运作一直很不畅顺。一个很明显的例子是洗衣房在酒店组织中的设置及其不合理,从理论上来讲,洗衣房至少是部级单位,工作人员人数也应该为酒店客房数的百分之十左右(酒店138间客房),,但包括我在内只有5个人。虽然酒店航展期间平均开房率只有百分之六十,但是工作的量依然不会少。为此,酒店管理层为了把洗衣房的工作效率尽量提高,把洗衣房的三大职能之一的洗员工制服暂停(只洗中西餐的厨衣)。实际情况是,这样对提高洗衣房的工作是没有任何帮助的,大量的酒店布草经送来后,洗衣房经常要加班加点地去工作。

  出现这样的问题的原因有三

  第一、酒店管理公司新接手酒店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是有想当然主义与本位主义在作怪;

  第二、酒店在开业后正实行开源节流的政策,资金投入不足,造成酒店布草只有3套备用,甚至有些部门只有2套,这与通常的3到5套严格不符合;

  第三、酒店的工作程序不妥,客房部的布草属于洗衣房的主要材料,但是布草发到洗衣房经常是在下午,这有航展期间住客退房较晚的情况,也有楼层服务员的技能不高的原因,也有只设置一个布草员的原因,更有工程部为了节约能源对洗衣房压缩机器工作时间的原因,综合来讲,这是酒店管理层没有按照规范标准来管理,犯了经验主义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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