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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0-11-26 09:43:01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范本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员工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1、1目的

  ⑴使公司的薪酬体系与市场接轨,能够达到激发员工活力的目标;

  ⑵把员工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结合起来,共同分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收益;

  ⑶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凝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

  ⑷最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1、2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其他成员可参考执行。

  第三条薪酬分配的依据

  公司薪酬分配依据岗位价值、技能和业绩。

  第四条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应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1、竞争性原则:

  根据市场薪酬水平的调查,对于与市场水平差距较大的岗位薪酬水平应有一定幅度调整,使公司薪酬水平有一定的市场竞争性。

  2、激励性原则:

  打破工资刚性,增强工资弹性,通过绩效考核,使员工的收入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

  3、公平性原则:

  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规则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

  4、经济性原则:

  人力成本的增长与企业总利润的增长幅度相对应,用适当工资成本的增加引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薪酬体系

  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公司对不同类别的岗位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系统,构成公司的薪酬体系,包括年薪制,结构工资制,工资特区及临时性员工工资制。

  第二章工资总额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通过建立工效挂钩机制,对薪酬总额进行控制。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根据本年度的经营收入、薪酬总额,以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对各职等和薪档的岗位薪酬基数进行调整和确定。通过对下一年度各职等和薪档人数的预计,做出下一年度的薪酬预算,包括固定工资总额和标准绩效考核奖金总额。

  第八条薪酬预算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为了加强对薪酬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控制,人力资源部应于每月初,将上月实际薪酬发放情况汇总上报。

  第三章年薪制

  第十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董事长、总经理助理及其它人员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一条工资模式

  年薪=基薪+绩效年薪

  1、基薪按月预发(年基薪额的1/12)或根据合同约定兑现;

  2、绩效年薪,年终根据业绩完成情况经考核后兑现。

  第十二条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做出实施细则(附件一: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

  第四章结构工资制

  第十三条适用范围除实行年薪制、工资特区及非正式员工工资制外的员工。

  第十四条工资模式

  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其它

  一、基础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一)基本工资参照昆明市职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而确定,最低工资标准830元,我司拟定为850元,(《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XX〕161号)。

  (二)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综合考虑员工的职务高低、学历技能高低、岗位责任大小、能力强弱、贡献多少、经验丰富与否,在本企业从业时间长短等因素而确定。

  2、根据岗位评价的结果参照员工工作经验、技术、业务水平及工作态度等因素确定相应岗位工资等级,将公司所有岗位划分为高层管理核心层A、中层骨干B和基层C三个层次及管理类、行政类、财务类、销售类、技术类等五大类,同时,将全公司岗位按照岗位重要性分划为10个等级。

  第五章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公司为员工集体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其相关标准按当地社保基金大厅公布为准。住房公积金:另行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根据国家及省市政府有关政策的变动情况,公司可以适时、适当调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系数。

  第十八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带薪休假和年度体检,具体规定见公司《员工手册》。

  第六章工资特区

  第十九条设立工资特区的目的

  设立工资特区,使工资政策重点向对企业有较大贡献、市场上稀缺的人力资源倾斜,目的是为激励和吸引优秀人才,使企业与外部人才市场接轨,提高企业对关键人才的吸引力,增强公司在人才市场上的竞争力。

  第二十条设立工资特区的原则1、协商原则:特区工资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2、保密原则:为保障工资特区员工的顺利工作,对工资特区的人员及其工资严格保密,员工之间禁止相互打探;3、限额原则:工资特区人员数目实行动态管理,依据企业经济效益水平及发展情况限制总数,宁缺毋滥。

  第二十一条工资特区人才的选拔。工资特区人才的选拔以外部招聘为主。其条件为名优院校毕业生、企业人力资源规划中急需或者必需的人才、行业内人才市场竞争激烈的稀缺人才。

  第二十二条工资特区人才的淘汰针对工资特区内的人才,年底根据合同进行年度考核。有以下情况者自动退出人才特区:

  1、考核总分低于预定标准;

  2、人才供求关系变化,不再是市场稀缺人才;

  第七章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二十三条适用范围,适用于与公司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员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二十四条非正式员工工资制的确定与发放通过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八章薪酬的计算及支付

  第二十五条

  1、工资计算期间为当月的1日至当月的最后一日,并于翌月5日支付。如遇支付工资日为休假日时,则提前于休假日一个工作日发放。

  2、公司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延缓支付工资时,应提前于前一日通知员工,并确定延缓支付的日期。

  第二十六条员工离职或被辞退时,本人或其抚养者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请给予工资事宜,从请求日起三日内,公司应支付该员工已出勤工作日数的工资。

  第二十七条

  1、凡符合下列规定的员工工资,按日计算:

  ⑴新聘者;

  ⑵离职或遭辞退者;

  ⑶停职而复职者;

  ⑷其他;

  2、按日计算工资方法:出勤工资额=基本工资×(该月出勤日数÷该月应出勤日数)

  第二十八条员工请假(假期含正常休假日)时的工资规定,详见《行政手册》。

  第二十九条员工工资扣除,按下列方式计算:缺勤工资扣除额=基本工资×(缺勤日数÷该月应出勤日数)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为实现新、旧薪酬制度平衡、顺利转换,现有员工的基础工资在原有的工资标准总额的基础上,就近上套。

  第三十一条公司为员工购买的各项社会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公司统一按标准代缴。

  第三十二条公司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双月薪包括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

  第三十三条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四条本方案解释权在董事会。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2

  第一条 目的

  为维护公司合法行使用工权,保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 离职种类

  一、试用期内终止劳动合同的离职(以下简称试用期内离职):

  指员工在试用期内,公司或员工个人因正当理由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劳动合同的离职(以下简称合同期满离职):

  指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不愿续签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自然终止。

  三、劳动合同期内,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离职(以下简称合同期内离职,包括辞职、辞退、擅自离职)。

  (一)、辞职:指员工方由于自身原因等合法因素,向公司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辞退:因下列原因,由公司提出与员工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其中: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因员工过失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①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非员工过失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①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④ 因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需裁减人员的;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或一月内累计旷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二天(含)以上。

  4、擅自离职 :

  指员工未申请辞职或辞职申请未经批准或未按公司要求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开公司工作岗位。

  第四条 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的离职管理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一)、依据员工副档在《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一)中填入拟离职员工的基本信息。

  (二)、与集团公司员工和子公司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进行离职面谈,并做好记录。

  (三)、办理集团公司员工子公司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的离职审批事宜;

  (四)、办理集团公司批准离职员工行政类事项的离职交接;

  (五)、办理集团公司离职员工的薪酬结算、社保终止等事宜;

  (六)、分析集团每月的员工离职情况。

  二、子公司办公室

  (一)、依据员工副档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中填入离职员工的基本信息。

  (二)、与本公司主管(含)以下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并做好面谈记录;

  (三)、负责办理本公司离职员工的离职审批事宜;

  (四)、办理本公司批准离职员工行政类事项的离职交接;

  (五)、办理离职员工的薪酬结算、社保终止等事宜;

  (六)、分析本公司每月的员工离职情况。

  第五条 其他部门离职管理职责

  一、离职员工所在部门:

  (一)、接收员工书面辞职申请并提出意见;

  (二)、提出与所辖员工除辞职外的其它种类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建议

  (三)、参加与离职员工的离职面谈;

  (四)、办理获批离职员工在本部门工作事项、工具、资料等离职交接。

  二、集团公司/子公司财务部:

  审核本公司离职员工借支状况及薪酬结算。

  三、集团公司审计部:

  实施子公司及集团公司离职高管的离职审计。

  第六条 离职管理的审批权限

  一、子公司负责人:审批本公司主管(含)以下员工离职事项。审核部门负责人以上员工的离职事项。

  二、集团公司总裁:审批集团公司总裁班子成员以下员工(集团公司财务部、审计部部长除外)、子公司主管(不含)以上员工的离职事项。

  三、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集团公司总裁班子成员和集团公司财务部、审计部部长的离职事项。

  第七条 依法辞职、辞退(非员工过失辞退)、合同期满离职管理流程及规范:

  一、工作流程:

  流程 相关记录 责任人员工提出辞职申公司提出辞退合同期满处置意见《员工离职申请单》 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劳动合同期满处置意见征询单》 人力资源部(办公室)离职面谈《员工离职申请单》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子公司办公室离职审计/审批《员工离职申请单》 员工所在部门/办公室/总经理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总裁离职交接《员工离职(异动离任)联审单》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办《员工离职》(异动离任)文件、 公室)/财务部/审计部物品、事项交接清单》薪资核算/社保终止《员工离职(异动离任)联审单》 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离司/离职分析在规定薪资发放日发放薪资 办公室/人力资源部。

  二、流程各环节作业规范

  (一)、离职申请规范及要求:

  1、 辞职:

  ①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

  ② 试用期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

  ③ 由员工本人以书面形式向自己工作部门负责人递交辞职报告,部门负责人与离职申请人沟通后,仍决定离职的,由部门负责人在收到辞职报告后的两天内,向本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转交辞职报告,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责任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交离职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

  ④ 部门负责人收到《员工离职申请单》在两个工作日内务必与申请离职员 进行面谈并签署意见报人力资源主管部门。

  2、 辞退:

  由拟辞退员工所在部门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在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责任人已填入拟辞退员工基本信息的《离职申请单》中注明辞退原因。

  3、合同期满离职:

  劳动合同期满前至少三十二天,由员工所在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向员工及工所在公司(部门)发出《劳动合同期满处置意见征询单》(附件四):

  ① 如员工在劳动合同期满不愿续签合同,员工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处置意见征询单》中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项并签名后,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将单交还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责任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交离职面谈人。离职面谈人与员工面谈,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上记录签字后,将单交人力资源主管部门。

  ② 如公司或部门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不愿续签合同,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在《劳动合同期满处置意见征询单》中选择不续签合同项,签字后交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由人资资源主管部门责任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交离职面谈负责人。离职面谈人应在劳动合同期满日前三十天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并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上记录签字后,将单交还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

  (二)、离职面谈规范及要求:

  1、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后,由所在部门及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员工离职原因并确定能否挽留。

  2、部门提出的离职申请,在申请获批后,由所在部门及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向员工说明辞退等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或其违纪事实。

  3、离职面谈参与人均应做好面谈记录并签名。

  (三)、离职审核规范及要求:

  1、《员工离职申请单》经相关人员审核后生效,并确定离职日期。审核权限见本制度第六条。离职申请未经批准人签字同意不得办理后续离职手续。

  2、高管人员离职申请经批准后视情况由集团公司决定是否需进行离职审计。如需进行离职审计,则在离职审计完毕后方可确定离职日。

  3、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经济赔偿未处理完毕以前,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四)、离职交接规范及要求:

  1、在离职生效日,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通知离职管理相关部门及离职员工办理

  离职交接手续,并由相关人员填写《员工离职(异动离任)联审单》(附件二)。如离职交接内容较多,在《员工离职(异动离任)联审单》中填不下的再加填《员工离职(异动离任)文件物品事项交接清单》(附件三)。离职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 所在部门:工作事项、工具、资料、借用物品等交接,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

  ② (集团公司/子公司)财务部:对离职员工借支状况进行审核,由经办人及财务部负责人签名确认。

  ③ 办公室:收回离职员工胸卡、办公用品、工作服等物品。

  ④ 离职员工:在员工离职交接表单上,对离职交接内容签名确认。

  2、以上部门如未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导致交接不清,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关键或特殊岗位员工离职,除按本制度规定执行外,还应按相关岗位工作交接规定执行。

  第八条 因员工过失被辞退离职、擅自离职管理流程及规范

  一、 工作流程流程

  相关记录 责任人员工违纪事实达到辞退程度擅自离职事项违纪事实 所在部门提交员工违相关规章制度 相关规章制度 纪报告及处理意见做出辞退决定,由所在公司提出意见后报请集团公司、工会通过辞退决定 违纪员工所在公司、集团公司、工会书面通知被辞退离职人被辞退离职人签收 人力资源主管部门邮件寄离职交接(拒不履行离职交接者,由所在公司组织进行清查,提交损失报告)《员工离职(异动离任)联审单》相关部门《员工离职(异动离任)文件、 相关部门物品事项交接清单》停发薪资、终止社保。追缴擅自离职被辞退离职人所造成的损失。《员工离职(异动离任)联审单》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员工所在部门集团法律顾问

  二、流程各环节作业规范:

  (一)、离职意见的提出规范:

  员工擅自离岗、旷工或违纪事实达到公司规章制度所订立的辞退条件或擅自离岗事实成立,由违纪员工所在部门出具《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书面材料及及辞退依据,提出处理意见,提交所在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

  (二)、做出辞退决定规范:

  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对部门提交的处理意见进行初审,调查,依调查结果对处理意见的合理性提出初步意见后依人事管辖权限提交总经理办公会或总裁办公会做出决定并通知工会。

  (三)、书面通知被辞退离职人规范:

  1、辞退决定做出后,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向被辞退离职员工告知辞退决定和办理离职的时间及相关要求。

  2、书面通知的主要方式及要求:

  ① 被辞退离职人当面签收。签收后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将签收件原件存档。

  ② 依员工档案所留地址以挂号信或快递方式寄达。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将发信存根存档。

  ③ 以登报方式告知。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将刊登通知的报纸保留存档。

  (四)、离职交接规范:

  1、按本制度第七条第二款第(四)项:离职交接规范及要求办理离职交接。

  2、如离职员工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或擅自离职行为造成无法办理离职手续,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牵头,离职员工所在部门、财务部(管理人员需视情况决定是否需集团审计部参与)对其工作事项、物品、借支项、需赔偿项等进行核查,同时对其非正常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做出书面报告报所在公司或集团公司。

  第九条 离职薪资结算和欠公款、经济责任清算规范及要求:

  1、离职员工薪资结算按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2、由人力资源部经办人会同离职员工及所在部门、财务部对离职员工在离职前所涉及的处罚项、借支项、应交社保款项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赔偿项、违反服期及竞业限制协议所应承担的违约金进行清算,依实际金额在薪资中扣除后确定最终支付金额。由经办人、离职员工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名确认。

  第十条、员工离职社保关系转移规范及要求:

  1、员工离职后,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办理离职员工社保停保事宜,按规定转移社保关系。

  2、如因未及时办理停保事宜导致社保费用产生,由经办人承担。

  第十一条 公司对离职员工的经济补偿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的,按《劳动合同法》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

  二、员工擅自离职、因员工过失被辞退等提前中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公司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三、离职员工未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偿。

  第十二条 辞职员工对公司的赔偿

  一、由公司出资培训的员工,劳动合同期未满,因个人原因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按培训协议规定进行赔偿。

  二、竞业限制:

  三、依法离职员工其薪资不足以冲抵其应支付款项,差额部分向公司进行赔偿。

  四、员工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向公司进行赔偿。

  五、按《劳动合同书》及附件所约定的赔偿规定进行赔偿。

  六、离职员工拒绝赔偿,公司将依法向其提起诉讼,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离司和离职证明规范:

  离职员工按本制度规定办理完手续后,方可离司,公司可以应离职员工要求,开具其离职证明(附件五)。

  第十四条 档案管理:

  1、员工离司后,离职员工所在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将离职员工人事档案与在职人员人事档案分离。

  2、离职员工人事档案及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保存时间自离职生效之日起,不得少于二年。

  第十五条 离职分析:

  离职管理主管部门每月应做一次离职员工分析报告,主要从离职员工结构、离职原因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使员工流失率控制在合理的范围。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3

  一、员工录用制度: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择优录用人才。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或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作风正派的青年均可应聘求职。

  聘任程序: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填写《应聘登记表》和《个人简历》,→面试(合格者)→岗前培训→试工、试岗(一个月)→合格者正式录用,签订合同。

  公司对所有员工都本着来去自由的双向选择方针,在全面期内员工辞职,须提前十天写出书面辞呈。经批准后,结清各部门手续,交回工作服,凭《手续结清证明》、原始收据到财务部领取保证金及工资。

  新员工试用期间必须服从安排,不适应工作的可申请离职,试用期自动离职者,不发试用期工资。

  二、考勤制度:

  1、正常劳动时间视部门工作需要而定。每月从26日至下月25日为满月考勤时间。

  2、上班从换好工作服、整理好仪容以签到时间为准。

  3、事假要提前一天申请,特殊原因也必须到岗请假,得到经理批准后才可离岗,违者按旷工论。

  4、迟到:凡未按公司规定的时间上班者,无论任何理由均记迟到。旷工: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无故缺勤以及假满未归者均算旷工,一年累计旷工两次的开除。病假:请病假需出具病假条及医院证明、病历,急诊可立即打电话,非急诊要提前请示。无医院证明或病历按旷工算。

  5、上班时间若要外出须得到领班或经理同意。

  三、福利制度:

  1、员工工资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多劳多得,执行月工资。月工资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职务确定员工工资。

  2、员工工资以现金形式按月支付。

  3、根据需要,按不同工种向员工发放工作服等劳动保护用品。辞职或除名的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应上交公司,不缴回者按服装成本费用的全部在工资中扣除。

  4、为鼓励发扬集体精神,不定期的搞各种文体活动来增强员工团队凝聚力。

  5、为员工提供比较充足的学习时间,并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业务水平。

  四、安全制度:

  1、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违章作业。

  2、所有员工必须注意防火、防盗、防暴、防机械事故,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同时上报领导。

  3、要认真检查设备,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顾客生命安全及公司财产安全。

  4、发现形迹可疑或不法行为的人或事,要及时报告领导。

  5、旅游区不得出现打架闹事行为,若发现此不良状况立即报告,并帮忙疏导围观群众。

  6、若发生紧急事故,全体员工必须服从指挥,通力合作,发扬见义勇为、奋不顾身的精神,全力保护公司财产及顾客生命财产安全。

  7、员工不得打架斗殴,不允许将社会不良青年带进工作场所及与之交往,要保护自身安全。

  五、财产负责制度:

  1、各部负责人,负责本部机械设备、物品等安全,对后勤部负责。如发现丢失或损坏,追究当事的责任或赔偿。

  2、如有设备需维修时,由各部负责人及时报告主管领导,避免影响正常工作。

  六、奖惩制度:

  为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企业行业竞争力,建立一支严格、负责、团结、奉献的高素质员工队伍,公司坚持奖惩分明,奖优罚劣,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奖惩原则。

  奖励:

  1、对保护公司财产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挺身而出的,见义勇为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奖励现金。

  2、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和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成绩显著者,在工作岗位上作出重大贡献或对公司某岗位实现技术改革者公司将给予奖励现金。

  3、在服务中创造优异成绩,如拾金不昧等,为公司赢得重大声誉及多次受到顾客表扬者公司将给予奖励现金。

  4、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的,公司将给予奖励现金。

  惩罚、纪律处分:

  1、上班不穿工作服者,一次罚5元;

  2、迟到:半小时以内一次罚5元,半小时以外、一小时以内罚10元,一小时以外、两小时以内罚20元,以此类推;

  3、工作时间干私事、影响公司形象的、仪容不整的、发现一次各罚5元;

  4、上班时间擅离职守、聚堆闲聊,服务差、被顾客投诉的,上班时间吸烟、酗酒、赌博的,和同事、顾客或其他人吵架、打架斗殴的,顶撞领导、不执行命令者,不服从管理、严重妨碍管理秩序的,一次罚50元;

  5、严重违反各项制度,造成公司利益或形象损失的将被开除并扣工资与保证金。

  七、卫生制度:

  1、工作现场设施、设备、办公桌椅等由本室员工打扫,摆放整齐,保持干净卫生。

  2、及时清理环境卫生,保持景点、道路清洁。

  3、清洁员保持大厅、过道、楼梯、卫生间、门外等卫生区域的环境卫生。

  4、餐厅餐具要及时刷洗消毒,客房各类物品摆放有序,人员要衣冠整洁,客房要保持清洁卫生,及时换洗床上用品。

  八、交接班制度:有准确的时间观念,每班必须提前15分钟接收工作,整理仪容,进行接班准备。

  1、收银员:整理好帐目,清点所有现金交与财务部指定的收款人员。

  2、值班值宿人员清点本区设备、物品等,作好值班记录。

  3、清洁工交班时必须保持各卫生区域干净整洁,未留有死角。

  4、保安下班前认真检查各种设施、设备,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本规定经民主程序审议通过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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