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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岗位职责

时间:2024-01-29 07:25:38 岗位职责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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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岗位职责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岗位职责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定岗位职责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制定岗位职责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岗位职责,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岗位职责

  一、学校校园欺凌治理委员会(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或者学校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德育、教学、安全、家庭教育等业务分管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1.负责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校长是领导小组组长(或委员会主任),其他成员分工负责。明确一个科室为牵头科室,如、德育处、学生处、安全处、团委等。

  2.制定校园欺凌和暴力应急预案,完善防范措施。发生严重的校园欺凌和暴力超出学校处置范围和能力时,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3.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防治工作,部署专题教育活动和应急演练等活动。

  4.强化人防、物防、技防等防范手段。

  5.加强与校园周边相关单位协调沟通,加大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力度,消除校园欺凌和暴力发生的外部诱因,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

  6.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等工作。

  7.严格履行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指示。

  8.统一事件信息公开,做好与媒体沟通。

  二、校长

  1.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学校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组长。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部署。

  3.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防范体系,落实责任制,依法制定防治制度和应急预案,将防治工作纳入考核。

  4.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防治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落实防范措施。

  5.加强与所属乡镇、街道、社区、派出所等部门的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防治工作。

  6.遇到突发事件立即组织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

  7.安排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其他工作。

  三、党(总支、支部)书记

  1.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共同责任人,协助校长做好防治工作。

  2.指导落实岗位安全职责。督查学校防治制度落实,向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整改建议。从安全稳定的角度积极参与防治工作。

  四、分管法治教育工作的副校长

  1.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共同责任人,协助校长做好防治工作。

  2.指导落实岗位安全职责。督查学校防治制度落实,向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整改建议。从安全稳定的角度积极参与防治工作。

  四、分管法治教育工作的副校长

  1.牵头做好防范工作,对防治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代校长组织召开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

  3.建立健全学校防范工作制度,组织制定校园欺凌和暴力应急预案。

  4.全面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防治工作责任书(或在总体工作责任书中加入防治工作内容),把防治分解到各处室、部门和岗位,并负责检查、督导落实。

  5.指导学校防治工作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开展工作并进行检查督促。

  6.组织防治工作教职工培训,安排和督促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法治教育。做好防范工作宣传。

  7.协助校长加强与所属街道、社区、派出所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的案件,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配合政法部门妥善处理在校师生违法案件,妥善处理校园内发生的严重违规违纪问题。

  8.建立健全防范工作各类台账和档案制度,防范工作相关资料归档备案。

  9.做好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落实具体帮教措施。

  10.与社会、家庭等方面建立联系,完善“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落实各项治理措施。

  11.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防治工作。

  12.学校外聘法治校长协助学校做好以上工作。

  五、分管安全的副校长

  1.参与制定校园欺凌和暴力应急预案。

  2.加强人防物防技防,防范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发生时能够及时发现并制止。

  3.协助校长加强与所属街道、社区、派出所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4.在教职工安全培训和学生安全教育中统筹安排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内容。

  5.安全管理制度中包含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的相应内容。如,排查管制刀具;加强入口管理,防范在校生将闲杂人员带入校园实施欺凌。

  六、分管教学的副校长

  1.督促全校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的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督促指导教师在日常教学和学生管理中,防范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善于发现苗头性问题,妥善处理学生间的矛盾纠纷。

  七、分管后勤的副校长

  1.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好学校设施设备,维护整洁的校园环境。

  2.确保监控、照明设施完好有效,消除学校监管不到的死角。

  3.加强宿舍、食堂等场所监管,防范发生欺凌和暴力事件。

  八、保卫主任(安全科科长)

  1.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相应工作。

  2.参与制定校园欺凌和暴力应急预案。校内发生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根据应急预案配合指挥组落实报警、抢救、疏散、保护现场、调查取证、信息上报等工作,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3.加强人防物防技防,防范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发生时能够及时发现并制止。

  4.在教职工安全培训和学生安全教育中落实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内容。加强安保人员防范欺凌培训。

  5.安全管理制度中包含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的相应内容。如,排查管制刀具;加强入口管理,防范在校生将闲杂人员带入校园实施欺凌。

  6.坚持每天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欺凌和暴力苗头性问题及时协调相关单位和人员处理。

  7.负责学校门卫管理,夜间、节假日值班和巡逻安排,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和检查。

  8.负责全校报警器、监控、安保器材等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证完好、有效、正常使用。

  9.主动与所属街道、社区、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建立密切的工作关系,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10.根据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视频监控录像资料,并建立资料档案。

  九、办公室主任

  1.负责防范校园欺凌和暴力有关会议讲话、录像等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2.负责全校信息沟通、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及媒体采访等事宜。发生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对外发布信息及发布的口径等事宜,做好信息上报与沟通媒体。

  十、德育主任

  1.开展学生德育工作、心理健康教育,维护校园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师生情绪。

  2.化解与处理学生间矛盾纠纷,引导学生建立与处理人际关系,防范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

  3.发生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后,参与处置并负责后续的帮教与心理辅导。

  4.利用升旗、广播操等时间,通过板报、橱窗、广播、网络等形式开展主题教育。

  十一、教务主任

  1.指导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的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督促指导教师在日常教学和学生管理中,防范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善于发现苗头性问题,妥善处理学生间的矛盾纠纷。

  3.统筹安排学生主题教育与相应课程。

  十二、总务主任

  1.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好学校设施设备,维护整洁的校园环境。

  2.学校各场所、角落保持卫生清洁,闲置设施封存,闲置房舍封闭。确保监控、照明设施完好有效,消除学校监管不到的死角。

  3.加强宿舍、食堂等场所监管,防范发生欺凌和暴力事件。

  4.协同保卫主任配备和维护安保设施设备。

  十三、少先队辅导员、团委(支部)书记

  1.在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中设立安全委员会。开展对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员的专题教育,发起拒绝校园欺凌倡议活动。

  2.组织丰富多彩适合学生身心发展需要的社团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培养学生团队合作意识和能力。

  3.发生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后,参与处置并负责后续的帮教与心理辅导。

  十四、教科(研)室主任、教研组长

  1.组织编写校本教材。组织研讨专题教案和教研。

  2.加强学生行为意识研究,为防治工作提供理论依据与支撑。

  十五、年级组长

  1.所在年级防治工作第一负责人,负责防治工作在本年级落实。

  2.指导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3.督促指导教师在日常教学和学生管理中,防范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善于发现苗头性问题,妥善处理学生间矛盾纠纷。

  4.统筹安排学生主题教育与相应课程。

  十六、班主任

  1.班级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认真落实学校防治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

  2.在班委会和团支部设立安全委员,在班级设立若干安全员。

  3.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做好学生考勤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未到校上课或中途离校学生的情况,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做好记录。

  4.认真做好班级内各种不安全因素的排查和登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年级组长和校领导汇报。

  5.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6.通过家访、家长会、致家长的信、责任书等形式对家长防范校园欺凌进行指导。

  十七、任课教师

  1.加强自我修养,关爱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并立即上报班主任,课堂上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欺凌性时应及时制止、告诫、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及时沟通。

  3.发现欺凌和暴力线索、行为立即制止并报班主任与学校相应部门。

  十八、心理教师或心理健康学科任课教师

  1.做好学生心理辅导工作,普及心理健康和青春期知识。

  2.建立心理健康咨询室,负责做好心理健康咨询室及心理健康教育有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

  3.做好全校学生心理调查工作。配合班主任、家长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并做好跟踪随访和相关记录,及时汇报。

  4.发生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后,参与处置并负责后续的帮教与心理辅导。

  十九、宿舍管理员

  1.宿舍安全和设施设备安全使用的直接负责人。防范宿舍内发生欺凌和暴力事件。

  2.保管好住宿学生及其家长档案、特异体质学生档案,遵守住宿生班级管理和班主任联系制度,留存学生家长和班主任联系电话。

  3.在学校有关处室指导下,由每个宿舍舍长配合做好工作。妥善处理和即时报告各类突发情况。

  4.做好宿舍大门和出入人员管理,按时开关宿舍大门,严禁非住宿人员进入宿舍。认真落实宿舍管理值班制度,值夜班时不得睡觉。确保宿舍大门保持打开或突发状况时立即打开。

  5.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学生请假回家要填写请假登记表,并告知家长和班主任,取得他们的同意方能准假。

  6.每晚熄灯前,清点各宿舍人数,发现有学生未归的,要立即查找,并及时与家长和班主任联系。

  7.学生上课后,逐个检查宿舍。发现滞留在宿舍的学生要问明情况,如有生病的学生,要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并立即通知家长和班主任。

  二十、门卫

  1.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空岗,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严格落实校门开闭制度,学生上课时间应保持校门关闭。

  3.严格执行大门和出入人员管理制度,来访人员需进行严格验证,并依据学校有关会客登记制度履行登记手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上课期间,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方可出校。

  4.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及时向相关领导或部门汇报。必要时,启动报警器或向110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

  5.对出入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运的物品、物资进行严格的检验、核查,禁止私自将危险或违禁物品带入。严防学校物资流失。

  6.疏导出入车辆和行人,清理门卫责任区内的无关人员,保证进出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无阻。

  7.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熟练使用技防工具,在危急时刻充分发挥技防工具的作用,确保师生安全。

  二十一、保卫人员

  1.积极防范,组织和参加校内巡逻,发现校园欺凌和暴力苗头性问题和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

  2.检查指导警卫室、重点、要害部门人员的安全工作。

  3.保持与班主任、任课教师的联系,加强对个别不遵纪守法学生的法治教育,协助做好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4.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不受侵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十二、学校保安

  1.果断处理值勤中发现的问题,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应及时盘查或监控,并上报保安班长或相关领导。必要时报警。

  2.制止师生各种不安全或易造成伤害的行为,发生违章或不服从管理者,应婉言劝阻并妥善处理,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保安班长解决。

  3.建立执勤巡逻和交接班记录台账,做好每日值勤问题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要求清楚、准确、属实。发现校园欺凌和暴力苗头性问题和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

  二十三、全体教职工

  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校车随车照管员、食堂工作人员、保洁员等,都有发现欺凌和暴力事件苗头性问题及时报告,发现欺凌和暴力行为予以制止和报告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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