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岗位职责

时间:2023-03-24 14:06:51 岗位职责 我要投稿

事故岗位职责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岗位职责的重要性,岗位职责是指工作者具体工作的内容、所负的责任,及达到上级要求的标准,完成上级交付的任务。你所接触过的岗位职责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事故岗位职责,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事故岗位职责

事故岗位职责1

  1、总则

  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督促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防范各类事故,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包括设备事故管理制度,事故隐患整改和立销案制度及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1.3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企业各公司。

  2、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2.1 为减少各类设备事故,积极采取事故防范措施,保障设备的有效作业率,制定本制度。

  2.2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各种“三违”行为,防止事故发生。

  2.3 设备管理应着眼“预防为主,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并重”的原则,坚持先维修后生产,杜绝设备带病运行,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2.4 设备事故的分类:

  2.4.1 生产装置、动力设备、电气、仪表装置、管道、建筑物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均作为设备事故。

  2.4.2 设备事故分为一级事故;二级事故;三级事故。

  ①一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的;造成生产系统停产1小时以上、4小时以下的;电力或动力(真空、压空、锅炉等)供应全厂范围内中断半小时以下、车间中断1小时以下的(外线停电除外)。

  ②二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造成生产系统停产4小时以上、8小时以下的;单机停产8小时以上、16小时以下的;电力或动力供应全厂中断半小时以上、车间中断1小时以上、2小时以下的(外线停电除外)。

  ③三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的;造成生产系统停产8小时以上、单机停产16小时以上的;电力或动力供应全厂中断1小时以上、车间中断2小时以上的(外线停电除外)。

  2.5 事故处理:

  ① 设备发生事故后,责任部门应保持现场,立即报告。

  ② 设备动力科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分析事故原因,明确责任,采取措施,认真处理。

  ③ 事故处理应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广大职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④ 事故责任部门应在3天内将事故报告单交设备科。

  3、事故隐患整改和立销案制度

  3.1 为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督促责任部门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制定本制度。

  3.2 各车间、部门应坚持自检制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管的“三自”活动,寻查、整改事故隐患,并将所查隐患及整改结果填入自检表中上报安保科。

  3.3 对上级部门或厂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及安全部门的专检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由安保部门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其所在部门按时按质进行整改,并由安保部门督促执行。

  3.4 对于厂区、库区、坎市打叶复烤分厂及多种经营各公司的事故隐患,由安保部门填发不安全因素整改指令书,一式两份,限其所在部门按期整改,整改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整改情况并加盖部门公章,及时送达安保部门。立案日期为安保部门送达整改书的'日期,销案日期以安保部门验收章的签字日期为准。

  3.5 对本部门无法独立解决的事故隐患,部门安全领导应及时行文向安保科和分管厂领导汇报,由厂部责成各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保证整改质量。

  3.6 对在自检、互检、专检中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责任部门除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整改外,还应上报分管厂领导和安保部门,再由安保部门上报省烟草专卖局。

  3.7 对专检、互检、自检中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其整改率应分别达到90%和100%;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责任部门应采取可靠的临时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并订出计划限期解决。

  3.8 对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按质进行事故隐患整改的车间(部门),将取消其当月安全奖并扣罚其当月奖金总额的1%-5%。

  4、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4.1为了及时报告、调查统计和处理我厂的生产、设备事故和伤亡事故,加强事故防范的责任性,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4.2 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4.3 事故报告

  4.3.1 生产事故:生产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安全规定造成的生产事故除上报质管部门外,还应及时上报安保科及分管厂领导。出现重、特大事故时,职能部门应上报省烟草专卖局、国家烟草专卖局。

  4.3.2 设备事故:锅炉、压力容器等动力设备发生事故时,除上报设备科外,还应上报安保科和分管厂领导。出现重、特大事故时,职能部门应及时上报省烟草专卖局、国家烟草专卖局。

  4.3.3 伤亡事故:

  ①轻伤事故: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负伤时,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安技科或分管副厂长。

  ②重伤及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发生此类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或最先发现人员应立即或逐级报告厂长或分管安全的副厂长。厂长或分管安全的副厂长接到报告

事故岗位职责2

  1、负责前台服务热线的接听和电话转接,做好来电咨询工作,重要事项认真记录并传达给相关人员,不遗漏、延误;

  2、负责来访客户的接待、基本咨询和引见,严格执行公司的接待服务规范,保持良好的礼节礼貌;

  3、收发公司邮件、报刊、传真和物品,并做好登记管理以及转递工作;

  4、负责快件收发、机票及火车票的准确预定;

  5、负责前台区域的'环境维护,保证设备安全及正常运转(包括复印机、空调及打卡机等);

  6、协助公司员工的复印、传真等工作;

  7、员工考勤系统维护、考勤统计及外出人员管理;

  8、接受行政经理工作安排并协助人事文员作好行政部其他工作。

事故岗位职责3

  1、根据上海汽车服务流程操作;

  2、负责来站事故车辆接待与洽谈等服务事项;

  3、负责车辆派工进度和按时交车等服务;

  4、确保客户满意度100%;

  5、负责与事故理赔相关工作的执行;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项。

事故岗位职责4

  1、从事故组长获取事故资源后,快速联系客户并赶往现场,协助客户处理事故,促成客户进店维修;

  2、维护区域内保险公司、交警部门、停车场等外部业务合作关系;

  3、严格按照公司的分配原则处理事故,协助客户理赔并进店维修。

事故岗位职责5

  职位描述:

  底薪2500+绩效提成,上不封顶

  1、具有车辆维修基本知识,能独立判断常见汽车故障。

  2、有较强的沟通能力与协调能力,对汽车及车险等相关知识有一定的了解。

  3、帮助客户在现场处理事故,为客户办理保险理赔等一系列手续。

  4、到事故出险地协助客户报案、报损、促使事故车回店。

  5、团队意识强、稳定性好、责任心强、服从公司管理安排。

  6、具备2年以上工作经验,有驾照且熟练驾驶,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系统。

事故岗位职责6

  1、总则

  1.1为加强我厂交接班的安全管理,确保我厂员工的人身安全和 设备安全,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各公司。

  2、交接班制度

  2.1 交班人员交班时应做工作:

  2.1.1 交班人员应对岗位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记入运行日志。

  2.1.2 交班人应向接班人详细介绍本班运行情况、 发现的.问题及注意事项。

  2.1.3 交接前应清洁设备和操作场地。

  2.1.4 交接班时发生事故,须待事故处理完、设备恢复正常后才能分岗位交接。

  2.1.5 将所有操作工具擦拭清点后方能移交。

  2.1.6 发现接班人员酒后上班或有病时, 应报告领导另行指派合格人员接班。

  2.1.7 接班人未按时到班时,交班人应向领导报告,不得擅自离某某开岗位。

  2.2 接班人交接班时应做工作:

  2.2.1 接班人应按时作息,保持充沛精力,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地点。

  2.2.2 因故不能按时交班时,应事先向车间领导汇报。

  2.2.3 听取交班人介绍设备运行情况,并认真阅读运行日志。

  2.2.4 交接班时若遇上事故发生,应主动了解事故情况并积极协助处理。

  2.2.5 检查清点交班人员的移交工具。

  2.2.6 接班之前严禁喝酒。

  2.3 交接班内容(交接双方共同参与)

  2.3.1 交接前一班的运行情况记录、操作工具和安全用具等;

  2.3.2 交、 接班人员应认真对设备共同巡查一次,交班人员向接班人员交代设备运行情况以及发现的设备缺陷。

  2.3.3 设备、工作场所保养清洁情况。

  2.4 遇下列情况不得进行交班:

  2.4.1 事故处理或正进行重要操作;

  2.4.2 接班人酒后上班或精神状态不良;

  2.4.3 接班人未进入岗位,特别是值班负责人未到时。

事故岗位职责7

  1、负责前台服务热线的接听和电话转接,做好来电咨询工作,重要事项认真记录并传达给相关人员,不遗漏、延误;

  2、负责来访客户的接待、基本咨询和引见,严格执行公司的接待服务规范,保持良好的礼节礼貌;

  3、收发公司邮件、报刊、传真和物品,并做好登记管理以及转递工作;

  4、负责快件收发、机票及火车票的准确预定;

  5、负责前台区域的'环境维护,保证设备安全及正常运转(包括复印机、空调及打卡机等);

  6、协助公司员工的复印、传真等工作;

  7、员工考勤系统维护、考勤统计及外出人员管理;

  8、接受行政经理工作安排并协助人事文员作好行政部其他工作。

事故岗位职责8

  1、负责提供给客户和保险公司事故车的.报价;

  2、负责与保险公司在维修事故车前的条款和状况谈判;

  3、负责与服务顾问之间的交流来跟踪事故车的维修状况;

  4、在事故车完工3天之前负责通知保险公司和客户。

事故岗位职责9

  1、获取事故资源后,快速联系客户并赶往现场,协助客户处理事故,促成客户进店维修;

  2、新开发及维护区域内保险公司、交警部门、停车场等外部业务合作关系;

  3、严格按照公司的分配原则处理事故,协助客户理赔并进店维修。

事故岗位职责10

  1、负责前台服务热线的接听和电话转接,做好来电咨询工作,重要事项认真记录并传达给相关人员,不遗漏、延误;

  2、负责来访客户的接待、基本咨询和引见,严格执行公司的接待服务规范,保持良好的礼节礼貌;

  3、收发公司邮件、报刊、传真和物品,并做好登记管理以及转递工作;

  4、负责快件收发、机票及火车票的.准确预定;

  5、负责前台区域的环境维护,保证设备安全及正常运转(包括复印机、空调及打卡机等);

  6、协助公司员工的复印、传真等工作;

  7、员工考勤系统维护、考勤统计及外出人员管理;

  8、接受行政经理工作安排并协助人事文员作好行政部其他工作。

事故岗位职责11

  1.负责事故车辆的维修接待,确定事故车辆的出险性质,判断维修类别,对事故车辆进行估价,并确定维修费用的支付方式。

  2.按照保险公司的相关要求,做好保险车辆的接案、回款追讨及保险事故车任务委托书下达等工作。

  3.协调保险公司车险部门相关人员,配合保险内勤做好保险理赔台帐的'对帐工作。

  4.同各车间主管、备件人员及其他车间人员密切配合,做好事故车辆的零部件估价、维修、定货等工作,确保质量和工期。

  5.及时审核保险车辆工单,同保险公司核对出险车辆零件费用与工时费,通知客户提车。

  6.负责保险事故车各种相关手续的收。

事故岗位职责12

  岗位职责:

  1、收集各业务点的事故车信息和市场调查;

  2、到事故现场协助出险客户处理事故,并力争指引客户到我司维修;

  3、定时跟进外拓回司的.理赔车辆,及时与车主沟通车辆的维修进度;

  4、协助外拓出厂后的车辆赔案及维修费跟进;

  5、负责建立、完善客户信息,并跟踪、维护客户关系,处理客户投诉,提升客户满意度。

事故岗位职责13

  1、总则

  1.1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有关规定,保障企业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健康,避免有毒有害物质的侵害,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包括女职工保健管理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发放制度,职工保健、营养津贴审批发放制度,职工健康、特殊工种和有害作业人员定期体检制度。

  1.3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各公司。

  2、女职工保健管理制度

  2.1 女工是我厂生产劳动的主要群体。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女工在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制定本制度。

  2.2 针对我厂女工大多在生产第一线的劳动状况,每两年必须对女工进行妇科普查,并建立卫生档案。发现患病的应及时给予治疗。具体由厂女工委和医务室负责实施落实。

  2.3 女工在月经、怀孕、哺乳期间,所在部门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2.4 不得在女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内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

  2.5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在劳动时间内进行的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2.6 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工,原则上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婴儿不满一周岁的女工,其所在部门应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生产车间应每班在劳动时间内给予一次性哺乳时间1小时。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每班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

  2.7 女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产假增加15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为180天,其中产前假15天。

  2.8 女职工怀孕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的,产假为30天;怀孕3个月以上自然流产的,产假为42天。

  2.9 女职工第一次施行人工流产手术的,可休息十四天,工资、资金照发(只享受一次),第二次及以后人流假按病假处理;已领取准生证怀孕的女职工施行中期引产手术时,可休息一个月,没有享受过人流假的,工资照发,奖金按60%计发。

  2.10 女工在其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省公司或市劳动局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定;女职工对处理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劳保用品管理发放制度

  3.1 为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减少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止伤亡事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3.2 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保护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特殊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检测仪器,必须是经过劳动保护监察机构及其指定的检验单位鉴定合格的产品。

  3.3 劳工科负责全厂劳保用品的采购和发放管理工作,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合理性和安全性能负全部责任。

  3.4 发放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劳动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的`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劳工科应根据企业各工种的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为操作工配备齐全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对特殊防护用品,劳工科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定期检验,不合格的、失效的一律不准继续使用。

  3.5 防护服装的式样,应当以符合安全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不得强求全厂服装的统一。

  3.6 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成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3.7 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变电室、配电室及有静电危险发生的场所,严禁穿戴化纤防护用品入内。

  3.8 特殊防护用品的使用部门应努力维护特殊防护用品的完好、安全、可靠,严禁将特殊防护用品(如变、配电室的高压绝缘鞋等)挪作他用。

  3.9 职工应按规定要求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10 安保科和工会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发放和正确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 职工保健、营养津贴审批发放制度

  4.1 为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有关规定,合理发放职工保健、营养津贴,保障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制定本制度。

  4.2 岗位划分:

  4.2.1 特殊工种岗位按国家劳动部规定划分;

  4.2.2 艰苦岗位、一般岗位由劳工科划分。

  4.3 劳工科、设备科共同测定各岗位粉尘浓度、噪声等级以及高温情况,根据国家局烟人〔1994〕第2号文件规定各工种保健、营养津贴发放标准,经厂部审批后执行。

  4.4 发放周期由劳工科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4.5 各车间、部门应按发放标准把津贴发放至各岗位,任何人不得克扣或截留。

  4.6 安保科对岗位津贴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不按规定执行者将报由厂部处理。

  5、职工健康、特殊工种和有害作业人员定期体检制度

  5.1 为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促进生产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5.2 劳工科每两年组

事故岗位职责14

  1、从事故组长获取事故资源后,快速联系客户并赶往现场,协助客户处理事故,促成客户进店维修;

  2、维护区域内保险公司、交警部门、停车场等外部业务合作关系;

  3、严格按照公司的分配原则处理事故,协助客户理赔并进店维修。

事故岗位职责15

  岗位职责

  工作内容:

  1.负责完成公司事故车业务目标;

  2.客户车辆入厂前的检查;

  3.负责保险理赔车辆的`手续检查及追踪工作;

  4.跟踪车辆维修保养过程,完善客户维修资料。

  职位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对汽车行业有一定了解,从事过汽车售后或保险工作者优先;

  2.熟悉事故车维修接待程序,与本地保险公司、交通等相关部门有良好关系,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3.较好的沟通交流技巧及谈判技巧;

  4.诚实,勤奋,好学,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5.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冲突解决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

  6.有驾照、开车熟练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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