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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协议书

时间:2021-03-15 08:27:07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电子协议书汇编十篇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书,签订协议书是解决纠纷的保障。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电子协议书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电子协议书汇编十篇

电子协议书 篇1

  此协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集团成员_______签署执行。

  鉴于集团各成员单位希望其授权用户(后面有详细定义)能够上网使用电子期刊,而出版单位也愿意授权各成员单位在接受特定协议条款的前提下订购并使用,双方同意签署此协议。内容如下

  一、内容和范围

  (一)本协议中所包括的期刊是指成员单位订购、______和集团双方同意的,附录1中所列期刊的电子版本。这些期刊(“授权资料”)架设在______拥有的电子出版平台______上提供使用。本协议还包括spin书目数据库及其他______所提供的功能和内容,e.其版权皆属于______。

  (二)______保证此协议适用于它自身出版的期刊以及其他在附录1上列出的由______代理的出版物。

  (三)成员单位保证接受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并承诺对执行所定条款负责。

  二、授权用户

  ______同意成员单位和授权用户在网上使用附录1上所列的期刊。但仅限于各成员单位和授权用户,不得转让或授权他人。本协议中的“授权用户”指的是成员单位所属的正式教职员工和学生,以及可以合法使用单位图书馆资料和设施的有关人员,并且只能在附录2中所确认的ip地址范围内使用。成员单位需有足够的警戒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管控和安全措施以确保任何非授权用户不能利用单位的ip地址使用______的网络资源。成员单位保证并通过合理的方式将本协议中的使用条款和限制晓谕所有“授权用户”。一旦收到______或其他渠道的通知并有合理证据显示有一个或多个授权用户违犯了协议条款,成员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协议条款,尽一切努力来制止。

  三、ip地址

  授权用户根据他们的因特网地址予以确认。成员单位的ip地址、地址段应在附录2中注明。______要求单位提供网络联系人的姓名和电子信箱作为和______联系的主要负责人。在授权使用期限内,各单位可以要求增加新的ip地址,但需得到______的同意。

  四、允许使用的情况

  (一)授权用户可以允许在网上访问______以及附录1中所列的授权资源。可以从______上下载、保存或打印文章内容、检索结果和其他资料,但仅限于个人使用和研究。单位和授权用户使用网上资源时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附录1中所列期刊的出版单位同意成员单位和授权用户对网络期刊的内容进行简短引用,但必须指明引文出处。对个别文章的拷贝和传送仅限于个人之间的交流,或者是授权用户和特定个体间的非系统性学术交流。

  (三)成员单位为非成员单位提供文章拷贝需符合下列条件:

  只能用邮寄、传真或ariel 方式提供电子文档的硬拷贝打印文本。任何情况下,成员单位都不可以将______电子文档以数字化格式传输给非成员图书馆、或其他个人和单位。

  在没有支付出版单位的版权金(每一出版物在项目费用编码中都有说明)以前,成员单位不能把为其他图书馆和研究单位提供文献作为商业赢利的手段。该费用应直接向出版单位或版权机构缴纳。

  在没有支付出版单位版权金以前,不得将文章提供给任何企业或非学术单位。

  不能向中国以外的单位提供任何文章。

  向非成员学术图书馆提供文章时,如果要求的只是某一篇特定文章而不是经常性、系统性的提供指定期刊,可以不支付项目费用。任何情况下,不能向其他图书馆提供整卷、整期的期刊拷贝。(允许出借原版纸本复印件)。

  成员单位在向其他图书馆提供文章拷贝时,不得删除、隐藏或修改文章内的版权说明。

  成员单位同意,未按上述约定使用授权资源将违反本协议的条款。

  五、对某些用途的限制

  严禁使用任何方式和媒介对期刊文章、检索结果、以及其他授权资讯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进行更改、重新编辑、系统复制、转售、转发、和重新出版(超出了第4部分所允许的简单引用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其中的版权、所有权和其他法律说明。

电子协议书 篇2

  甲方:赞皇县康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石家庄悦顺贸易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xx年 3月 5日

  签订地点:赞皇县康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范围及价格

  合同价格为规定地点交货价(包括配件和一切运杂费)。

  二. 货品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 乙方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2. 乙方提供的货品必须是全新的机器(含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等)。

  3. 乙方对所供设备提供一年的免费保修,在保修期内,如货品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

  现的质量或故障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所有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均按违反售后服务承诺处理。

  三. 交货及验收

  1. 交付使用时间:20xx年 4月 1日前。

  2. 乙方应将所供货品的产品使用说明书、有关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

  3.交货地点:

  4. 货物的验收:设备现场安装过程,如发生与供货合同条款不符的设备,用户提出异议,供货商应无条件更换。

  四. 付款方式

  1.甲方需支付乙方设备订金款项的50%合计

  2.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星期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全部项目款的50%

  五. 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甲方向乙方偿付货款总值的5%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设备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逾期支付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 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乙方应向甲

  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5‰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额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逾期交货超过2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如没有按合同规定履行售后服务承诺,甲方可另行由第三方单位进行修复,其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 如卖方到货安装调试验收达到本合同附录规定的要求,买方无故退货或到期不收货,则无权请求退还已付机器预付款

  六.售后服务

  1.所有设备均由乙方免费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

  2.所有设备均由乙方提供终身保修服务。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由乙方提供的设备,如发生非人为故障,乙方免费上门维修或免费更换性能指标不低于原规格型号的新部件。

  3.乙方接到报修通知后,在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上门现场维护,并在48小时内解决问题,。如乙方不能及时到现场解决问题,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维修,其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不可抗力的事件使合同执行受阻,则合同执行由双方协商后相应延长。受阻方应随时采取所有合理步骤以减少因不可抗力事件所导致合同执行的任何延迟。

  八. 合同的终止和中止

  在发生合同终止情况时,任何一方均有责任将已执行中的合同部分执行完毕。

  九. 其他约定条款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均为正本,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子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银行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甲方、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电子银行服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

  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电子银行”是指通过网络和电子终端为客户提供自助金融服务的虚拟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为客户提供查询、转账、支付结算和理财等资金管理服务。

  “客户证书”指用于存放客户身份标识,并对客户发送的电子银行交易信息进行数字签名的电子文件。

  “企业”指在我行开立账户的企事业及其他单位。

  “分支机构”指与甲方具有业务往来关系或行政隶属关系并在我行开立账户的单位,包括分公司、子公司、业务合作伙伴、行政隶属机构等。

  “电子银行业务指令”指客户以客户编号(卡号)或客户证书以及相应密码,通过网络向银行发出的查询、转账等要求。

  “账户查询、转账授权书”是甲方的分支机构授权乙方为甲方提供其账户信息,或同时授权乙方按照甲方的电子银行业务指令从其账户中划转资金的书面证明文件。

  第二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一)甲方自愿申请注册乙方电子银行,经乙方同意后,将有权根据注册项目的不同享受相应的服务。

  (二)甲方有权对签署“账户查询、转账授权书”的分支机构,依据分支机构授权的权限不同,通过电子银行渠道查询其账户或从其账户划转资金。

  (三)服务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办理电子银行注销手续。

  (四)协议终止或在服务有效期内中止时,甲方无须退回客户证书和读卡器。

  (五)因网络、通讯故障等原因,甲方不能通过乙方电子银行系统办理业务时,甲方或其分支机构可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相应银行业务。

  (六)甲方对乙方电子银行服务如有疑问、建议或意见时,可拨打电话“95588”、登录乙方网站或到乙方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和投诉。

  二、义务

  (一)甲方办理电子银行业务,应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章程》和乙方网站公布的交易规则。

  (二)甲方办理电子银行注册、注销、变更等手续,应提供相关资料,填写相关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业务申请表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甲方应保证所填写的申请表和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对于因甲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或不完整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领取客户证书时,须确认并交回企业客户证书领取单,通知银行解冻客户证书。

  (四)甲方必须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使用客户编号(卡号)、密码及客户证书,不得提供给未指定的其他人,同时应明确使用人员的权限设置,明确各项操作授权的控制,以防范内部风险、保护账户资金安全。甲方对所有使用客户编号(卡号)、密码及客户证书进行的操作负责。乙方执行通过安全程序的电子支付指令后,甲方不得要求变更或撤销电子支付指令。

  (五)甲方客户证书在有效期内损毁、锁码、遗失或密码泄露、遗忘,应及时到营业网点办理更换、解锁、挂失或密码重置手续。办妥上述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在使用电子银行服务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信息如有更改,例如基本注册信息变更、增加(撤销)分支机构、增(删)账号、变更分支机构开户银行、账号、户名等,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办妥上述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应保证办理电子支付业务账户的支付能力,并严格遵守支付结算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

  (八)如甲方发现乙方对其电子银行业务指令的处理确有错误,应及时通知乙方。

  (九)甲方使用乙方电子银行服务,应按照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业务相关收费标准支付各项费用,并同意乙方从其账户主动扣收。

  (十)甲方不得以与第三方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乙方的款项。

  (十一)甲方不得有意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恶意攻击乙方电子银行系统。

  (十二)甲方办理电子银行业务时,如其使用的服务功能涉及到乙方其他业务规定或规则的需同时遵守。

  (十三)甲方长期不使用电子银行,应主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第三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一)乙方有权根据甲方资信情况,决定是否受理甲方的注册申请。

  (二)乙方有权制定电子银行业务收费标准,并在网站及营业网点进行公布。

  (三)乙方具有对电子银行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的权利。

  (四)甲方存在未按时支付有关费用、不遵守乙方有关业务规定或存在恶意操作、诋毁、损害乙方声誉等情况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电子银行服务,并保留追究甲方责任的权利。甲方利用乙方电子银行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活动的,乙方将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停止为其办理电子银行业务。

  (五)如甲方的某些分支机构已在甲方相关申请表中列示但并未签署“账户查询、转账授权书”的,乙方不负责为甲方提供未经授权的电子银行服务。

  (六)乙方根据甲方的电子银行业务指令办理业务,为甲方办理转账等业务的时间以乙方在电子银行系统中处理的时间为准。对所有使用甲方客户编号(卡号)、密码或客户证书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由此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作为处理电子银行业务的有效凭据。

  (七)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提交的电子银行业务指令,不承担任何责任:

  1.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2.甲方账户存款余额或信用额度不足;

  3.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4.甲方未能按照乙方的有关业务规定正确操作;

  5.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属乙方过失的情况。

  (八)协议终止或在服务有效期内中止时,乙方不退还甲方已缴纳的有关费用。

  二、义务

  (一)乙方对于电子银行所使用的相关软件的合法性承担责任。

  (二)乙方负责及时为甲方办理电子银行注册手续,并按甲方注册功能的不同为甲方提供相应的电子银行服务。

  (三)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电子银行业务咨询服务,并在乙方网站公布业务介绍、热点解答、交易规则等内容。

  (四)乙方应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使用甲方的资料和交易记录。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有保密的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乙方同意甲方申请后,应及时将客户证书及密码交付给甲方,并保证在交付之前该客户证书均处于冻结状态。

  (六)在乙方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乙方负责及时准确地处理甲方发送的电子银行业务指令。提供服务如下:

  1.为甲方提供24小时网上查询服务。

  2.对甲方发出的系统内同城支付指令即时处理,实时入账。

  3.对甲方发出的系统内异地支付指令,加急指令即时处理,2小时内入账;普通指令当天处理,次工作日内入账。

  4.对甲方发出的系统外同城/异地支付指令,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处理。

  (七)乙方收到甲方对电子银行业务的问题反映时,应及时进行调查并告知甲方调查结果。

  第四条法律适用条款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无明文规定的,可适用通行的金融惯例。

  本协议是乙方的其他既有协议和约定的补充而非替代文件,如本协议与其他既有协议和约定有冲突,涉及电子银行业务的,应以本协议为准。

  第五条差错和争议的解决

  甲方发现自身未按规定操作,或由于自身其他原因造成电子银行业务指令未执行、未适当执行、延迟执行的,应及时通过拨打服务热线“95588”或到营业网点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调查并告知甲方调查结果。

  因乙方工作失误导致甲方支付指令处理延误的,乙方按《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赔偿。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协议的中止和终止

  乙方提供的电子银行服务受甲方注册账户情况的制约,如该账户挂失、止付、清户等原因不能使用,相关服务自动中止。甲方注册账户状态恢复正常时,乙方重新提供相应服务。

  甲方电子银行注销手续办理完毕,本协议即为终止。

  在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其他乙方业务规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协议终止并不意味着终止前所发生的未完成交易指令的撤销,也不能消除因终止前的交易所带来的任何法律后果。

  第七条协议的效力和生效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而被确认无效,都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本协议自乙方向甲方交付客户证书和密码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银行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电子协议书 篇4

  甲方(著作权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品署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isbn: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版社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扩大图书的传播途径,加大图书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共同推进和繁荣我国的数字化网络出版和基础教育事业,甲乙双方就甲方将其指定作品的数字化版权许可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授予乙方对其提供图书的数字化版权的非专有使用权(包括简体和繁体),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可以将甲方授权的图书以电子图书形式在全球范围内制作、传播和销售。“电子图书形式”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国家版权局颁布的《关于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规定》等有关规定,将图书转换为数字代码形式,并利用软件技术设置各项阅读功能,以非纸介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传播和制作销售电子出版物等数字化制品的方式使用。

  2、甲方保证拥有其所提供的图书的版权所有者授予的对图书数字化版权的独家使用权,并拥有授权乙方以本协议约定方式使用图书的权利;保证其所提供的图书和所授予的数字化版权没有违反国家的有关出版管理的法律和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因授权图书或上述授权与第三人包括有关国家管理部门发生任何争议,争议的解决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和承担,并应补偿乙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损失,乙方并可以终止协议。

  3、本协议签定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授权图书的样书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是指s2、s72、ps2、ps、doc、pdf等其中一种格式文件)

  4、甲方向乙方授权后,甲方可以享有以下权利:

  (1)甲方享有乙方免费为其在_________网站上宣传甲方作品的权利,具体形式双方协商确定;

  (2)甲方有权索取相关图书销售和浏览信息;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支付其应得收益;

  5、甲方指定_________作为合同执行人及联络人,随本协议附上甲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享有和承担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的权利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甲方所提供图书数字化版权的非专有使用权,即乙方享有将甲方所提供图书转换为数字代码形式,并利用软件技术设置各项阅读功能,以非纸介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传播和制作销售电子出版物等数字化制品的方式使用的非专有使用权。

  2、乙方对图书进行数字化使用的具体技术、方法以及乙方推广数字化图书的方式均为乙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权许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对图书数字化的具体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数字化图书的版式设计、技术设计、独特的阅读功能的设置和组合等,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3、乙方有权在甲方授权使用的范围内根据市场形势决定使用授权作品的具体方式及其宣传、包装、价格和销售形式;乙方为实现使用甲方授权作品的目的,有权委托第三方将授权作品按甲乙双方约定的使用方式进行制作、传播和销售。

  4、乙方保证甲方所提供图书的完整性,不更改图书的版权信息和内容。

  5、享有和承担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的权利义务。

  三、价格和结算

  1、乙方每年将根据销售收入的10%来支付甲方作品的电子版使用费。

  2、电子图书的销售数量以乙方销售软件统计的数量为准。

  3、每年12月31日为版权使用费结算截止日,1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日为版权使用费支付日期。乙方根据交易过程中发生的交易记录和有关电子凭证按照上述结算约定向甲方支付其应得分成。

  四、特别约定

  1、对于甲方授予乙方的非专有使用权不具有排他性,乙方不得限定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类似的使用协议;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许可其他任何第三人独家使用本协议涉及图书的数字化版权或将图书的数字化版权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2、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和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知对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包括对方经营信息、销售数据和技术方案等商业秘密,非经对方的书面的、特别的授权以及在法律有强制要求的情况下,获知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或泄露给他人,或有其它不正当使用的行为,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认真地履行本协议的各项规定,如发生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应赔偿对方的损失包括对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及任何可预期的间接损失及额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支出的律师费用、诉讼及仲裁费用、财务费用及差旅费;

  3、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一款约定,应将乙方所付报酬全部退还乙方。此外,甲方应向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之作品著作权使用报酬总额十倍之违约金;

  4、如乙方逾期支付著作权使用酬金,每逾期一日按报酬总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本合同终止日前必须将所有未付清款项付给甲方。

  六、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另行协商签定书面备忘录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2、任何由本协议引起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最终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十年。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电子协议书 篇5

  数字证书用于在网络上标识用户身份。北京数字证书认证中心(以下简称bjca)作为权威、公正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为用户提供数字证书相关的电子认证服务。为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bjca和用户就数字证书的申请和使用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申请

  1.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应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及证明材料。如因故意或过失未向bjca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导致bjca签发证书错误,造成相关各方损失的,由用户承担一切责任。

  2.bjca授权注册机构作为证书业务受理单位,进行用户的信息录入、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工作。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应遵照注册机构的规程办理手续。

  3.bjca授权的注册机构应完全遵守bjca安全操作流程进行用户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

  4.bjca积极响应各注册机构发出的证书申请请求,及时为通过审核的用户签发证书。如果由于设备或网络故障而导致签发数字证书错误、延迟、中断或者无法签发,bjca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用户在获得数字证书时应及时验证此证书所匹配的信息,如无异议则视为接受证书。

  第二条 使用

  1.bjca发放的数字证书只能用于在网络上标识用户身份,各应用系统可以根据该功能对其用途进行定义。数字证书不能用于其他任何用途,若数字证书用于其他用途,bjca不承担责任。

  2.用户应当妥善保管bjca签发的数字证书和私钥及保护密码,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如用户不慎将数字证书丢失,或因故意、过失导致他人知道或遭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时,用户应当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3.数字证书对应的私钥为用户本身访问和使用,用户对使用数字证书的行为负责。所有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交易和网上作业中的活动均视为用户所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用户负责。

  4.数字证书一律不得转让、转借或转用。因转让、转借或转用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用户负责。

  5.bjca承诺,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由bjca签发的数字证书不会被伪造、篡改。如果发生数字证书被篡改、伪造,经确认确属bjca责任,bjca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法参照《北京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电子认证业务规则》。

  第三条 更新

  1.数字证书的有效期自证书受理之日起计算。如用户仍需继续使用数字证书,必须在数字证书到期前一个月内向bjca授权的注册机构提出数字证书更新请求。否则,证书到期将自动失效,bjca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随着技术的进步,bjca有权要求用户及时更新数字证书。用户在收到更新通知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注册机构更新证书,若逾期用户没有更新证书,所引起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第四条 吊销

  1.如果遇到数字证书私钥泄露丢失、证书中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或用户不希望继续使用数字证书的情况,用户应当立即到证书注册机构申请吊销证书,吊销手续遵循各注册机构的规定。bjca在接到注册机构的吊销申请后,在24小时内吊销用户的数字证书。用户应当承担在证书吊销之前所有使用数字证书而造成的责任。

  2.如果单位终止等原因致用户主体不存在的,法定责任人应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数字证书,向注册机构请求吊销用户证书。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其数字证书在吊销前产生的一切责任。

  3.对于下列情形之一,bjca有权主动吊销所签发的证书:

  用户申请证书时,提供不真实信息;

  证书对应的私钥泄露或出现其他证书的安全性得不到保证的情况;

  用户不能履行或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其他

  1.bjca不对由于客观意外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暂停或终止全部或部分证书服务承担任何责任。

  2.本协议书如有修订而涉及用户的权利、义务时,bjca会通过网站http://www.bjca.org.cn进行通知。用户如果因此而需要吊销证书的,应当于通知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注册机构提出申请。如果逾期没有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接受修订后的协议。

  3.建议用户经常浏览bjca网站,详细阅读《北京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电子认证业务规则》的各项规定。

  4.用户确认已经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协议中的各项规定,用户在申请表上签名盖章即表明接受本协议的约束,本协议即时生效。

电子协议书 篇6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电子信箱: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联系人:

  电子信箱:

  为扩大图书的传播途径,共同推进和繁荣我国的教育文化事业,甲乙双方就电子图书的制作和传播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授予乙方对其提供图书的数字化版权的非专有使用权(包括简体和繁体),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可以将甲方授权的图书以电子图书形式在全球范围内制作、传播和销售。“电子图书形式”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国家版权局颁布的《关于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规定》等有关规定,将图书转换为数字代码形式,并利用软件技术设置各项阅读功能,以非纸介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传播和制作销售电子出版物等数字化制品的方式使用。

  2、甲方保证拥有其所提供的图书的版权所有者授予的对图书数字化版权的独家使用权,并拥有授权乙方以本协议约定方式使用图书的权利;保证其所提供的图书和所授予的`数字化版权没有违反国家的有关出版管理的法律和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因授权图书或上述授权与第三人包括有关国家管理部门发生任何争议,争议的解决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和承担,并应补偿乙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损失,乙方并可以终止协议。

  3、本协议签定之日起 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首批授权图书的样书 种和电子文档 种;全年甲方向乙方提供授权图书总数量样书不少于 种和电子文档不少于 种(电子文档是指s2、s72、ps2、ps、doc、pdf等其中一种格式文件)

  4、甲方向乙方授权后,甲方可以享有以下权利:

  (1)甲方享有乙方免费为其在中文在线网站上宣传甲方的权利,具体形式双方协商确定;

  (2)甲方有权索取相关图书销售和浏览信息;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支付其应得收益;

  5、甲方指定 ______作为合同执行人及联络人。

  6、享有和承担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的权利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甲方所提供图书数字化版权的非专有使用权,即乙方享有将甲方所提供图书转换为数字代码形式,并利用软件技术设置各项阅读功能,以非纸介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传播和制作销售电子出版物等数字化制品的方式使用的非专有使用权。

  2、乙方对图书进行数字化使用的具体技术、方法以及乙方推广数字化图书的方式均为乙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权许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对图书数字化的具体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数字化图书的版式设计、技术设计、独特的阅读功能的设置和组合等,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3、乙方有权在甲方授权使用的范围内根据市场形势决定使用授权作品的具体方式及其宣传、包装、价格和销售形式;乙方为实现使用甲方授权作品的目的,有权委托第三方将授权作品按甲乙双方约定的使用方式进行制作、传播和销售。

  4、乙方保证甲方所提供图书的完整性,不更改图书的版权信息和内容。

  5、享有和承担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的权利义务。

  三、价格和结算

  1、每年对于当年甲方提供的电子图书实现的销售收入:甲方与乙方按照3:7的分成比例进行结算。

  2、电子图书的销售数量以中文在线销售软件统计的数量为准。

  3、每年12月31日为版权使用费结算截止日,1月10―15日为版权使用费支付日期。乙方根据交易过程中发生的交易记录和有关电子凭证按照上述结算约定向甲方支付其应得分成,甲方应为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特别约定

  1、对于甲方授予乙方的非专有使用权不具有排他性,乙方不得限定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类似的使用协议;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许可其他任何第三人独家使用本协议涉及图书的数字化版权或将图书的数字化版权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2、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和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知对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包括对方经营信息、销售数据和技术方案等商业秘密,非经对方的书面的、特别的授权以及在法律有强制要求的情况下,获知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或泄露给他人,或有其它不正当使用的行为,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认真地履行本协议的各项规定,如发生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应赔偿对方的损失包括对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及任何可预期的间接损失及额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支出的律师费用、诉讼及仲裁费用、财务费用及差旅费;

  3、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一款约定,应将乙方所付报酬全部退还乙方。此外,甲方应向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之作品著作权使用报酬总额十倍之违约金;

  4、如乙方逾期支付著作权使用酬金,每逾期一日按报酬总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本合同终止日前必须将所有未付清款项付给甲方。

  六、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另行协商签定书面备忘录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2、任何由本协议引起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最终由北京仲裁

  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十年。

  甲方(公章): 出版社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电子协议书 篇7

  甲方:(纳税人)

  乙方:(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规定,为方便纳税人缴纳税款,加快税款资金安全周转,提高办税效率和服务质量,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乙方双方签定本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协议事项:甲方自行选择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该账户作为唯一的缴税账户,委托乙方凭国库转发的由甲方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产生应纳税款的电子信息从该结算账户直接划缴税款并缴入国库。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自愿采用电子缴税方式向税务机关缴纳各项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等,同意并授权乙方根据国库转发的甲方应纳税(费)款及滞纳金、罚款等电子信息从本协议书中所指定的缴税账户中划缴。

  (二)甲方委托乙方划缴税(费)款的事项如下:

  开户银行: ,

  纳税人识别号为(税务登记证号码):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账户名称: ;

  纳税账号: 。

  甲方保证以上内容填写真实准确,并承担因内容填写错误而产生的相关责任。

  (三)甲方指定的缴税账户信息发生变更时,甲方应在发生纳税义务的前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办理变更手续并重新签订协议书,并持乙方开具的有效证明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若因甲方没有及时办理变更手续造成乙方划缴税(费)款失败或无法在税(费)款限缴期内划缴的,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四)甲方保证在税(费)款限缴期内,其缴税账户的可动用存款余额足以缴纳税款。若因存款余额不足等甲方原因造成划缴失败,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缴税账户的可动用存款余额不足缴纳税(费)款、滞纳金、罚款时,应事先向税务机关申请分批缴纳。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乙方在收到国库转发的划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等电子信息时至当日结账止直接从本协议书所指定的缴税账户划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及罚款,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划缴税款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正当理由包含:甲方存款余额不足、不可抗力、系统故障、国库转发的时间超过营业时间或其他方面的正当理由。

  (二)因甲方缴税账户有误等原因造成不能划缴税款的,乙方应于收到国库转发的扣款信息当天以电子信息的方式直接反馈给国库。

  (三)乙方严格按照国库转发的应纳税款电子信息划缴税款,若因国库转发的电子缴税账户信息有误而造成乙方未能及时划缴税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成功划缴税款后,打印《福建省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凭证》,甲方到乙方领取,作为甲方缴纳税款的凭证。

  四、乙方应本着为纳税人服务的原则,积极协调、妥善处理好实行电子缴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税务机关有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造成甲方需缴纳滞纳金、罚款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六、甲方向乙方办理缴税账户变更手续后,本协议终止。

  七、本协议签定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分别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子协议书 篇8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提高效率、减少环节、促进发展、明确责任、规范行为的宗旨,根据国家和_________市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就乙方通过电子定舱的形式向甲方定舱,委托甲方承运国际集装箱货物,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电子定舱协议:

  1.电子定舱作为edi电子数据交换的报文形式之一,双方均必须共同遵守国家及_________市有关电子数据交换(edi)法律和法规的要求。

  2.当甲方接收到的报文经确认该项传送的报文的真正接收人有误时,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同时将这项信息从系统中删除。

  间,电子数据交换应暂停直至安全情况恢复到双方满意为止;

  3.电子报文进入指定接收人信息系统的时间为收到时间。发送人和接收人的作业地点分别为发、收电子报文的地点。

电子协议书 篇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用车型:

  颜色: 牌照号码: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二、乙方自 年 月 日 时 分起租至 年 月 日 时 分终止租赁,计 天。

  三、乙方在有限租赁期内,应向甲方付租金 元24小时。

  四、自发车之日起至还车之日,期间该车所发生任何单方、双方事故、车辆刮蹭损耗皆由乙方负责。

  五、甲乙双方均对以上合同无异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时起生效至承租车辆完好归还并结清费用之时终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电子协议书 篇10

  电子缴税(费)协议书

  编号:

  甲方(纳税人或客户): 乙方(税务局): 税务机关代码:丙方(银行): 行号:

  该银行的清算银行代码: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确保国家税款安全、准确、及时入库,提高三方工作效率,甲、乙、丙三方就电子缴税(费)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选择使用电子缴税(费)方式。甲方在丙方设立账户,并同意丙方按规定从该账户划转税款,该账户一经设立,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须提前到乙方办理终止原协议、签订新协议手续。

  甲方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字号开立对公账户授权丙方根据乙方扣款信息和指令扣款,也可以经营者个人名义开立账户授权丙方根据乙方扣款信息和指令扣款。无论以何名义开立授权扣款账户,经营者在本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后即表示认可。

  甲方应于缴纳税(费)款时,保证在缴税(费)账户中存足不低于应纳税(费)款额的可用金额,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负责为甲方使用电子缴税(费)方式提供免费咨询,并对有关操作使用方法进行培训。

  甲方在乙方征管应用系统中的代码: 甲方税务登记证件号码:计算机代码:

  二、甲方授权丙方根据乙方发出的扣款信息和指令从甲方缴税(费)账户主动划扣税(费)款;划扣前,丙方无需征得甲方同意,且无需甲方提示付款凭证和加盖预留银行印鉴,也不需验证账户支付密码。

  缴税(费)账户名: 缴税(费)账号: 如该账户不是甲方在银行设立的,账户所有人授权丙方根据乙方发出的扣款信息和指令从该账户主动划扣甲方税(费)款;划扣前,丙方无需征得账户所有人同意,且无需账户所有人提示付款凭证和加盖预留银行印鉴,也不需验证账户支付密码。

  账户所有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 年 月 日

  三、丙方根据乙方发出的扣款信息和指令,在缴税(费)账户可用余额不小于申报税款额前提下,从缴税(费)账户即时足额划转相应金额税(费)款。丙方不得延压、截留、转移、挪用税款。

  乙、丙双方应密切协作,维护甲方合法权益,确保甲方资金安全,做好电子缴税(费)方式的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各自网络与通信系统的维护工作,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

  四、甲、乙、丙、账户所有人四方应共同遵守上述规定,如有违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互相签发的相关文件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如该账户不是甲方在银行设立的,本协议一式四份,四方各执一份,自甲、乙、丙、账户所有人四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在甲方提出终止本协议的书面文件送达乙、丙方之前,本协议始终有效。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签章) (签章) (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签章)(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 方:(预留银行印鉴)

  使用说明

  1.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通过银行以电子方式缴纳税(费)款前,与银行、税务机关签订协议时使用。

  3.填表说明:

  (1)编号:由征管应用系统根据规则自动生成的15位文书号码。

  (2)该银行的清算银行代码:国库清算税款时需使用此代码。

  (3)甲方在乙方征管应用系统中的代码:征管应用系统中给每个纳税人赋予的、全省唯一的、20位编码。

  (4)缴税(费)账户名:纳税人提供的、用于缴税(费)的账户名。

  (5)缴税(费)账号:纳税人提供的、用于缴税(费)的银行账号。

  4.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3份,纳税人、银行、税务机关各存1份。如该账户不是甲方在银行设立的,本协议一式4份,纳税人、银行、税务机关、账户所有人各存1份。

  SB75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申请终止电子缴税(费)协议时使用。

  3.填表说明:

  原《电子缴税(费)协议书》内容:根据原协议书内容填写。

  4.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3份,纳税人、税务机关、银行各存1份。其中银行留存的申请表由纳税人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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